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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唐老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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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来:撩起你的盖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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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楼主| 发表于 2014-7-9 06:45 | 只看该作者
227#
匿名  发表于 2014-7-9 07:57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14-7-9 14:55 编辑
阿渊 发表于 2014-7-6 18:37
您好鸭叔,我上线了,您看下站内短信和q


有空时,记着把俺在QQ上留的问题再想一想。
228#
发表于 2014-7-10 05:58 | 只看该作者
耶,揭起李来的盖头,应该是火车道与双下巴吧?
229#
 楼主| 发表于 2014-7-11 13:10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7-9 07:57
有空时,记着把俺在QQ上留的问题再想一想。

可以等您考试结束后再细细查看。
230#
发表于 2014-7-14 17:19 | 只看该作者
阿渊 发表于 2014-7-6 18:37
您好鸭叔,我上线了,您看下站内短信和q

你要是能静下心来,把这个主题帖子的内容看清楚了,估计也就没什么可以纠结的问题了。
231#
 楼主| 发表于 2014-7-19 18:28 | 只看该作者
阿渊,您有消息也可以在这里给我留言,我见后再上线与您交谈。
232#
发表于 2014-7-22 10:45 | 只看该作者
感谢为我们掀盖头的人。
233#
匿名  发表于 2014-7-22 11:08
阿渊 发表于 2014-7-6 18:37
您好鸭叔,我上线了,您看下站内短信和q

这个你也可以看看:http://anticult.kaiwind.com/redi ... 40717_1777754.shtml
234#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08:28 | 只看该作者
坐看云起 发表于 2014-7-22 10:45
感谢为我们掀盖头的人。

欢迎您来论坛做客、喝茶!
235#
匿名  发表于 2014-7-28 08:26
阿渊 发表于 2014-7-6 18:37
您好鸭叔,我上线了,您看下站内短信和q

认认真真的失败是有价值的,它是美丽的,但更是痛苦的!

失败固然非常难受,但是,知悉失败并奋力转航,则就是痛苦的欢乐!

努力吧,奋斗吧,真理是永远经得起检验的。除非它是谬论。
236#
匿名  发表于 2014-8-1 13:25
游客 发表于 2014-7-28 08:26
认认真真的失败是有价值的,它是美丽的,但更是痛苦的!

失败固然非常难受,但是,知悉失败并奋力转航,则就是痛苦的欢乐!

努力吧,奋斗吧,真理是永远经得起检验的。除非它是谬论。

缺失诚信的认真,只能是无良的毒霾!
237#
匿名  发表于 2014-8-7 22:37
失败并不可怕,认识不到失败或许才更是可怕。

错误并非灾难,躺在错误的河里自甘沉溺或许就是灾难。

徘徊在泥泞的沼泽,却不愿正视沼泽的凶险,却希冀捞取沼泽地里的金色泥鳅,或许这就是悲哀的源泉。
238#
 楼主| 发表于 2014-8-8 09: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14-8-8 09:06 编辑

阿岩:

姜太公能钓到鱼,你不觉得也有他(和它)的道理吗?

我最近有点事,不便跟您在QQ上交流了。抱歉。

(其实你把这个看清楚了,估计也把李来看清楚40—50%了)
239#
发表于 2014-8-8 10:17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4-8-7 22:37
失败并不可怕,认识不到失败或许才更是可怕。

错误并非灾难,躺在错误的河里自甘沉溺或许就是灾难。

徘徊在泥泞的沼泽,却不愿正视沼泽的凶险,却希冀捞取沼泽地里的金色泥鳅,或许这就是悲哀的源泉。

回头看看自己的脚印,你啊对自己的轨迹就非常清晰了然啦。

同理,回头看看李洪志的经文,你对他的轨迹也会非常清晰了然的。

难道不是吗?
240#
匿名  发表于 2014-8-10 20:55
巴人 发表于 2014-8-8 10:17
回头看看自己的脚印,你啊对自己的轨迹就非常清晰了然啦。

同理,回头看看李洪志的经文,你对他的轨迹也会非常清晰了然的。

难道不是吗?

有道理!李洪志的轨迹,可以从他全部法理的逻辑性中看出。
241#
匿名  发表于 2014-8-10 22:40
游客 发表于 2014-8-10 20:55
有道理!李洪志的轨迹,可以从他全部法理的逻辑性中看出。



是的,李主佛“法理的逻辑性”,我辈常人的智慧确实无法理解:


1.  法轮功绝对没有组织?
  “法轮功绝对没有组织,法轮功自始至终都没有负责人”。    1999年7月23日李洪志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
VS
A.  《中国法轮功章程》,本章程经掌门人李洪志批准,自1993年3月1日起生效。章程规定:
    中国法轮功的组织机构分为三级,即中国法轮功总站、辅导站和活动站,它们都是群众性的气功修炼组织。……法轮功总站的组织机构为:(一)总站工作实行站长负责制,总站站长由李洪志老师兼任,……。(三)总站工作人员的聘任期为二年。……辅导站的组织机构为:(一)辅导站设站长一人,副站长若干人,……。中国法轮功活动站要向辅导站(分站)报告备案。活动站的负责人(1—2名),……。
B.   各地法轮大法辅导站,是专一组织辅导修炼的群众性实修组织,坚决不搞经济实体和行政机构式的管理方法,不存钱、物,不搞治病活动。松散管理。          《大圆满法•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

2. 先有宇宙还是先有佛法?
     问:先有宇宙还是先有佛法?李:佛法是佛从宇宙大法中正悟的法叫佛法,没有宇宙哪来的佛和佛法?最终的宇宙的构成你们永远都不会知道。无论你们修多高,你们都无法知道。    1998年8月22日《在新加坡法会上讲法》
VS
1.   佛法是宇宙的特性,是造就物质本源的因素,是宇宙产生的原因所在……没有这洪大的佛法就没有一切,包括宇宙最宏观到最微观,以至常人社会的一切知识。             1996年1月8日《证实》

3 释迦牟尼传了什么法?
A.  因为佛法在如来这一层次中讲的法都不能完全叫人知道。释迦牟尼在人世间讲的是罗汉法,人也就能知道这么多。        1999年3月27日《在美国东部法会上讲法》
B.  而当时的人只能接受有限的法理,所以释迦传了罗汉法,现在留下来的也只是这些。      1998年7月26日《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
VS
1. 释迦牟尼佛没有留下法,是说他没有真正把修炼的方法和宇宙的法讲出来。他谈的东西只不过是他自己修炼层次的东西,给常人留下了如来法,特别是修炼经验、教训。         《转法轮•卷二》

4. 业力没有真善忍的标准?
    “业力没有真善忍的标准。”               《转法轮•卷二》
VS
A.  这个宇宙中的万事万物,这是物质存在的一方面;可是同时它也存在着真、善、忍特性。任何物质的微粒中都包含着这种特性,极小的微粒中都包含着这种特性。         《转法轮》
B.  整个宇宙从最微观到最宏观,从最小到最大,所有的物质的粒子,都存在着一个特性,叫真、善、忍。      1999年5月2日《在澳大利亚法会上讲法》

……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整天神神叨叨、说话颠三倒四的人大都进了精神病院。精神病人整天满嘴佛道神、说话颠三倒四的境界,我辈常人理解不了!

虽然我们凡人理解不了,但我们可以看到,精神病人之间是可以沟通的、是可以互相认可的!


1、我辈凡人,不敢不懂装懂!不敢用这些神神叨叨、颠三倒四的“真理”、“佛法”来武装自己!怕将来哪一天也进了精神病院!

2、我辈凡人,不敢像某些弟子,对着这些明显颠三倒四、自相矛盾的东西,敢昧着良心咬牙硬称是“真理”、“法理”!


生命是无价的,当它捍卫到了真正的真理,那它是伟大的!如果它捍卫了一个冒充真理的伪真理,那,才是这个生命最可悲的!



242#
匿名  发表于 2014-8-10 22:45
好像楼主的在本楼的第一个帖子,那1—13个问题,已经把李洪志法理中的逻辑主线归纳出来了。
243#
匿名  发表于 2014-8-10 23:07

李洪志的轨迹,可以从他全部法理的逻辑性中看出:李洪志,不过是精神病院的漏网之鱼!

因为他的理论,永远是逻辑混乱、颠三倒四。

一个冒充佛的人要讲“佛法”,他能讲得了吗?

他只能编!编“佛法”!所以他讲出来的“佛法”,就永远是自相矛盾!颠三倒四!逻辑混乱!永远是漏洞百出!去年讲的话今年就忘了、上个月讲的话这个月就忘了,昨天讲的话和今天就不一样了!

想从一个精神病人的思想中找到真理,想找到正常思维,那是幻想!

244#
匿名  发表于 2014-8-10 23:15
游客 发表于 2014-8-10 23:07
李洪志的轨迹,可以从他全部法理的逻辑性中看出:李洪志,不过是精神病院的漏网之鱼!

因为他的理论,永远是逻辑混乱、颠三倒四。

一个冒充佛的人要讲“佛法”,他能讲得了吗?

他只能编!编“佛法”!所以他讲出来的“佛法”,就永远是自相矛盾!颠三倒四!逻辑混乱!永远是漏洞百出!去年讲的话今年就忘了、上个月讲的话这个月就忘了,昨天讲的话和今天就不一样了!

想从一个精神病人的思想中找到真理,想找到正常思维,那是幻想!

说李洪志先生的法理有许多自相矛盾的东西,这个我不否认(原因暂且不论)。

说李洪志先生就是精神病人,阁下有何证据吗?
245#
匿名  发表于 2014-8-10 23:19
游客 发表于 2014-8-10 23:15
说李洪志先生的法理有许多自相矛盾的东西,这个我不否认(原因暂且不论)。

说李洪志先生就是精神病人,阁下有何证据吗?


呵呵,既然强调是“李洪志先生的法理”!不知是否能有李洪志是佛的证据?


246#
匿名  发表于 2014-8-10 23:22
游客 发表于 2014-8-10 23:15
说李洪志先生的法理有许多自相矛盾的东西,这个我不否认(原因暂且不论)。

说李洪志先生就是精神病人,阁下有何证据吗?


请问一下,精神病院里的精神病人的表现是什么?


247#
匿名  发表于 2014-8-10 23:27
游客 发表于 2014-8-10 23:15
说李洪志先生的法理有许多自相矛盾的东西,这个我不否认(原因暂且不论)。

说李洪志先生就是精神病人,阁下有何证据吗?


非常想听听您暂不想论的“原因”!!!!

这个原因非常重要!!!绝非可以“暂且不论”!

这是李洪志是佛是魔的关键!!!

248#
匿名  发表于 2014-8-10 23:38
游客 发表于 2014-8-10 23:19
呵呵,既然强调是“李洪志先生的法理”!不知是否能有李洪志是佛的证据?

阁下好像喜欢偏激啊!在下是说过“李洪志先生的法理”一语,这就一定证明我认可他是佛了?就一定要出示他是佛的证据?!这就是阁下的逻辑?
249#
匿名  发表于 2014-8-10 23:42
游客 发表于 2014-8-10 23:22
请问一下,精神病院里的精神病人的表现是什么?

精神病人的表现与体征,精神病学词典中就有,阁下可以去查阅一下。注意其中一点是:语言缺乏逻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语言缺乏逻辑者,不一定就是精神病人!
250#
匿名  发表于 2014-8-10 23:48
游客 发表于 2014-8-10 23:27
非常想听听您暂不想论的“原因”!!!!

这个原因非常重要!!!绝非可以“暂且不论”!

这是李洪志是佛是魔的关键!!!

这个暂且不论的原因,可能又非阁下想象的那样了!您认为必须说,那是“您以为”了,请别强加于我,因为我暂时还没兴趣跟阁下去说。因为我觉得对偏激之人,最好就是不说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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