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086|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法轮功支持者阎永明在新西兰再次被控巨额诈骗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8 0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7日 文章来源:凯风网 作者:卓尔成

http://anticult.kaiwind.com/xing ... 41017_2001671.shtml

【凯风网2014年10月17日消息,通讯员:卓尔成】据《新西兰先驱报》网(Nzherald.co.nz)2014年10月11日报道,原吉林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潜逃新西兰、被法轮功媒体炒作名噪一时并被树为“英雄”典型的法轮功支持者阎永明,近期被新西兰警方发现犯罪证据,再次控以诈骗罪,涉案金额高达1.28亿美元。


阎永明2009年在新西兰奥克兰地区法院外

报道说,阎永明(又名:比尔·刘、刘阳、阎威廉)已成为一场政治风暴的中心,其寓所被搜查。阎威廉是名富有的商人,据称在中国偷窃了1.28亿美元,在新西兰通过复杂的洗钱交易隐蔽了自己的财产,同时伪造政治经历以支持具有争议性的新西兰入籍公民申请。据称,其中一笔交易是通过奥克兰“天空之城娱乐场”(Sky City Casino),用现金购置了一处位于“天空之塔”(Metropolis Tower)的公寓,洗钱数额达230万美元。此外,阎还以他人名义通过信托公司持有互联网大亨Kim Dotcom属下的在线加密服务公司Mega大量股份(持股数额18.8%,新西兰警方估算价值3900万美元)。前劳工党政府不顾阎永明拥有多个身份,同时遭到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实际情况,给予他新西兰护照,阎永明因此成为新闻人物。

  阎永明坚称自己的财产是通过合法经商获取的,而他之所以拥有两个身份证,是因为他被自己生身父母送给他人收养,双方父母都使用了不同的名字和出生日期,将他注册为房产所有人之一。



新西兰媒体公布阎永明护照图片

 阎永明表示,中国政府把他视为“敌人”是因为他与法轮功有关系。然而,《周末先驱报》获得的法庭文件披露了阎永明一案的新细节,43岁的阎永明在2000年担任一家制药公司总裁期间,“精心策划使用了多种复杂欺诈手法”实施了高达1.29亿美元的欺诈案。1.29亿美元这个数字属首次披露。

  侦缉督查布鲁斯·古德(Bruce Good)在声明中称,阎永明是一位来自中国的“经济逃犯”,通过“大规模的洗钱”,携带了大量金钱,于2001年与其同伙给维安娜·游(Vienna You)一同来到新西兰。古德指控说:“警方相信,阎先生和游女士以新西兰为基地,购买了大量固定资产,以其合伙人的名义,在本书面陈述所提到的专业人士和他人的协助下,通过注册或购置资产,隐藏这些资产的真正所有者。”正在进行的洗钱调查证实,阎永明在“天空之城”赌博,购置昂贵的住宅、豪华轿车,进行银行转账,同时购买Mega及其他公司的股份。

  据阎永明自述,他与法轮功的“渊源”始于1999年,原任董事长的公司里有十余名法轮功练习者。潜逃国外后接触了法轮功一些高级成员,如王文怡、叶浩,自此与法轮功关系密不可分。2006年5月,阎永明发起“中国自由文化运动”,并以此为名,豪掷万金,与法轮功前呼后应组织若干活动。2006年12月,设立“2006年特别人权英雄奖”,奖金共90000新西兰币,一等奖颁予高智晟;2007年4月,“2007年特别精神信仰奖”颁发给法轮功精神修炼者群体,奖金额度为五万新币,新西兰法轮大法学会负责人方三岳上台领奖。同时,阎永明在颁奖大会发言时承诺:“今后,我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媒体曾于2007年4月8日和17日,推出了所谓的“人物特写”和专访,连篇累牍地赞扬阎永明:“这是‘中国的自由知识份子第一次以一个社会历史运动的名义’,对法轮功精神修炼团体进行了褒奖,并且颁发了‘实质性’的奖金五万新西兰币……在华人世界,这是第一次。”   

  相关报道链接:

  1.《刘阳其人其事 》http://anticult.kaiwind.com/zlk/ ... 090612_822913.shtml

  2.《新西兰内政部长:严查涉法轮功人员欺诈性移民 》http://www.kaiwind.com/ckxx/ywcz/200810/22/t20081022_822442.htm

  3.《阎永明非正常渠道获公民资格被指控》http://anticult.kaiwind.com/zlk/ ... 091118_821929.shtml

  4.《法轮功支持者阎永明在新西兰被指控 》http://anticult.kaiwind.com/zlk/ ... 091118_821930.shtml

  5.《新西兰警方调查法轮功支持者阎永明(刘阳)政治贿金案 》http://www.kaiwind.com/ckxx/ywcz/200811/26/t20081126_822436.htm

(责任编辑:晨曦)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8 10:29 | 只看该作者
有点犯疑此贴放本栏目是否合适?如不妥劳驾移动或删除。谢谢!
板凳
发表于 2014-10-20 16:57 | 只看该作者
花非花 发表于 2014-10-18 10:29
有点犯疑此贴放本栏目是否合适?如不妥劳驾移动或删除。谢谢!

我觉得,此帖放在“法轮功恶行录”栏目更合适一些。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1 10:3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二位版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3 13:28 , Processed in 0.09260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