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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审判] “主佛”死因大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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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2-31 09: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主佛”是自称“宇宙第一主佛”无所不能的李洪志吗?是的。他不是苟且在美国充当反华势力的走狗吗?是的。他能长生不死吗?不能。在我心中早就十恶不赦的死了。而且我猜想他是这样死去地…… 
  遭唾弃而死。李“主佛”自作孽,不可活。一方面,李洪志在国内的所作所为早已经被揭穿了“画皮”。它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恶本质彻头彻尾暴露无遗。在科学和时间的“照妖镜”下,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的歪理邪说原形毕露。它大搞精神控制,编造歪理邪说,蒙骗坑害群众,疯狂敛财,严重危害家庭和社会的骗术再高明,也只能蒙骗一时。当人们擦亮眼睛彻底认清了它的邪恶面目后,在国内成为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被世人所唾弃和不齿。另一方面,李洪志畏罪潜逃美国,和反华势力相互勾结,甘当走狗,继续做一些不可告人的勾当。通过欺世盗名,狂吠不停。当它失去利用价值,必然会成为丧家之犬。不难想象,一只被人唾弃的害人之鼠和被主子遗弃的一只老狗会怎么样死去! 

因病疼而死。李洪志病入膏肓,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一方面,是它身体有病。随着它一张张就医病历的不断曝光,“然已经修炼圆满、法力无边,又有金刚神功护体”的“主佛”已经是满脸的皱纹沧桑。一身的病痛会再次像它割阑尾时候那样:神清语明,表情痛苦,辗转不安……何况近年“讲法”活动中思维迟钝、反应迟缓、神色慌张,看似病得不轻。“我从未去过医院,也从没生过病。”这岂不是等死的节奏?另一方面,是它精神有病。“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患上这样的病,到头来谁也“度”不了一个从都到脚坏到底的“主佛”,重病缠身的无耻之徒还有根治的希望吗?根本无药可医,它会病死的很惨,你懂的!

为争利而死。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私自利的“主佛”手下的骨干弟子们也都不是善类。“轮们”为了自身利益才投身李洪志的麾下为之招摇呐喊,对其顶礼膜拜、唯命是从。然而老奸巨猾的狐狸时间长了也会露出尾巴的。品行不端让弟子们无法信服,见死不救让弟子们十分寒心,满口谎言让弟子们产生置疑,猜忌多疑让弟子们不能忍受,推诿责任让弟子们彻底失望;以上种种让使李洪志“一手遮天”的地位一落千丈,境外“法轮功”组织内部纷争将日益加剧,争名夺利是不可避免的。李洪志最后会落一个“玩了一辈子鹰,结果被鹰啄瞎了眼”的下场。

李洪志的所作所为不仅为社会、为人们所不齿,而且它的滔天罪行触犯了法律。他能逃避到美国苟且偷生,却逃避不了人们对它犯下罄竹难书的罪过的控诉审判。
沙发
发表于 2015-1-2 11:30 | 只看该作者
自称为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宇宙主佛”李洪志,曾吹嘘说他的“法轮世界”里,没有愁事,尽是高兴事。并且那里的人要什么有什么,连路都是金子铺的。然而,这位本该享受无忧无虑生活的“神仙”,却厄运不断。
板凳
发表于 2015-1-2 11:30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曾多次炫耀说,“法轮大法”是宇宙最高的“法”,人间的法律处于宇宙最低层,只是机械地制约人的鸟笼子。为此,受李洪志歪理学说影响,“大法弟子”看不起常人法律,更不会遵守常人法律,如吉林省法轮功成员周润君等人为宣传“法轮大法”,竟然不顾法律,破坏有线电视设施。
地板
发表于 2015-1-2 11:31 | 只看该作者
美国公民李祥春,遵循其师父李洪志所说的“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修炼人是“超常人”可以“不受法律的束缚”的说法,在中国扬州企图利用有线电视向民众说明法轮功在大陆“被迫害的真相”,以身试法。
5#
发表于 2015-1-4 10:41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一向看不起不修炼法轮功的人,他称不修炼法轮功的人为“常人”,贬低“常人”是“垃圾”,说人类道德败坏,人类社会面临毁灭、淘汰。还特别讽刺人类的夫妻生活就是“和泥玩”、“很肮脏”。而偏偏是“主佛”自己的亲生女儿,不仅喜欢“常人”,还要跟“常人”结婚,要是一般弟子这样表现,那可能是那个弟子修炼的不好,可是“宇宙主佛”的女儿,又是法轮功骨干神韵演员,怎么会修得不好呢?
  那么“宇宙主佛”的女儿要嫁给“常人”,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神仙”也是常人。所谓的修炼人是“神”纯属骗人。
6#
发表于 2015-1-4 10:42 | 只看该作者
自称八岁得法,前后跟随多名法师学法练功且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力的李洪志,利用欺骗、恐吓等手段把善良无辜的人引入邪教,渐渐地被世人认清其险恶的政治意图。
7#
发表于 2015-1-5 09: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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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1-5 09:52 | 只看该作者
在李洪志的自述及众弟子的心目中,“主佛”的功能神通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功力达到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并且具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而且“没有我就没有宇宙的存在”……但经过一阵狂热之后,法轮功上上下下发现师父的“神功”让他们越发的手足无措。因为“主佛”的“功”总是来无影去无踪,难见“真身”!
9#
楼主| 发表于 2015-1-6 11:32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大家对本版块的支持!
“审判厅”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版面,请网友自觉“遵法守法”,严格按版规发帖转帖。
10#
发表于 2015-1-6 11:39 | 只看该作者
下雨不打伞 发表于 2015-1-5 09:52
在李洪志的自述及众弟子的心目中,“主佛”的功能神通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功力达到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并且具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而且“没有我就没有宇宙的存在”……但经过一阵狂热之后,法轮功上上下下发现师父的“神功”让他们越发的手足无措。因为“主佛”的“功”总是来无影去无踪,难见“真身”!

经不起推敲的骗局,稍加思考变漏洞百出
11#
发表于 2015-1-6 11:41 | 只看该作者
康帅博 发表于 2015-1-4 10:41
李洪志一向看不起不修炼法轮功的人,他称不修炼法轮功的人为“常人”,贬低“常人”是“垃圾”,说人类道德败坏,人类社会面临毁灭、淘汰。还特别讽刺人类的夫妻生活就是“和泥玩”、“很肮脏”。而偏偏是“主佛”自己的亲生女儿,不仅喜欢“常人”,还要跟“常人”结婚,要是一般弟子这样表现,那可能是那个弟子修炼的不好,可是“宇宙主佛”的女儿,又是法轮功骨干神韵演员,怎么会修得不好呢?
  那么“宇宙主佛”的女儿要嫁给“常人”,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神仙”也是常人。所谓的修炼人是“神”纯属骗人。

典型的唯心主义,把自己当做“神”的错误思想,误导群众
12#
发表于 2015-1-6 11:42 | 只看该作者
自称“宇宙主佛”的李洪志信口雌黄,疯言疯语的肆意卖萌,公然宣称他的父母也是他造出来的,他在《转法轮·不在五行中,走出三界外》中称练法轮功会让轮族弟子身体的能量发生改变,“所以这个人从此以后不会自然衰老,他的细胞不会消亡,那么他就青春长驻了,在修炼过程中,人就会显的年轻,最后就定在那里了。”这些可笑的卖萌不知雷翻了多少人,即使卖萌卖得唾沫横飞,罔顾事实的卖萌最终只能成为“萌囧”了。
13#
发表于 2015-1-7 09:22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盗用佛教名词“卍”,就如同当初他篡改生日,编造“神迹”,拼凑“法像”一样,是为了进一步神化自己。他盗用佛教的标志“法轮”和道教的太极图,组合成法轮功的标志,还让弟子宋炳辰拼凑一张盘腿坐莲、佛光四射的李洪志“法像”。
14#
发表于 2015-1-7 09:22 | 只看该作者
早期李洪志所作的这一切,只是完成了一个由人变神的神化过程,而如今李洪志如法炮制,盗用佛教名词“卍”注册标识,就是为了再次抬高自身的“主佛”地位,把自己变为一个宇宙“超神”,以蒙骗更多的人膜拜于他,强化对弟子的精神控制。
15#
发表于 2015-1-8 10:48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自称法轮大法是“宇宙根本大法”,是“佛法的根本”。他说:“一个人要想能够听到佛法,得几千年一次,你还不一定有那个机缘。因为六道轮回转生的时候人可以转生成不同的动物、植物、物质。几百年上千年转一次人,在这几百年几千年当中你还得在那一个时期碰到恰巧你是人,然后你还得转生到那个地方去能够有这个机缘听到他……”他在这里借用佛教的名词自创了荒谬绝伦的轮回说。
16#
发表于 2015-1-8 10:49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说:“我就是佛,我的功能超过释迦牟尼几十万倍,我的法身遍地都是"。还声称“佛也好呀,西方的神、耶稣、基督,甚至于耶和华也好呀……他们所传的法小,你不管在那一门宗教中修得再好……但却是16K金,18K金……它就不是足金、赤金了”。这些荒谬的言论!
17#
楼主| 发表于 2015-1-9 09:45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大家对本版块的支持!
“审判厅”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版面,请网友自觉“遵法守法”,严格按版规发帖转帖。
18#
发表于 2015-1-9 09:49 | 只看该作者
听说李洪志有如此神通,又有《转法轮》这部指导修炼的“天书”,还有“圆满”、“成仙”、“成佛”等美好前景的诱惑,弟子们自然趋之若鹜,不惜放下“名利情”,死心踏地地跟着李洪志走。但是,可怜的大法弟子们苦苦追随了他16年,不仅没见过他显示过一次神通,反而看到他们敬若神明的师父不但有许多常人之举,而且有些地方连个常人都不如。
19#
发表于 2015-1-9 09:50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在《美国讲法》中明确说过:“练功就能治病,修炼不许吃药”。并在1999年7月25日接受美国《新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从未去过医院,也从没生过病”。但是有确凿证据证明,李洪志于1994年8月在哈尔滨和延吉办班时得过急性化脓性阑尾炎,作过阑尾切除术,并输液消炎。还发现李洪志先后在长春市7家医院就诊买药,其女儿李美歌也多次患病治疗。李洪志自称“四岁修炼、八岁圆满”,有“金刚不坏”之躯,不照样住院治病?自称有“四大功能”,连自己的女儿有病都得求助于医院,还能管得了弟子们吗?真是痴人说梦!
20#
发表于 2015-1-10 09:06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我出山的首要目地,就是往高层次上带人,真正的往高层次上带人”。“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目前只有我一个人在做。”“这件事情只有我一个人在做”。 李洪志在《精进要旨》中说:“就《转法轮》而言,我自己亲自修改三次后定下稿而出版的”。“这部法不只是人类这一层在学,更高层都在学”。李洪志在《法轮大法义解》中说:“其实不管再出多少经,也都是给《转法轮》作为辅导材料的,真正指导修炼的只有《转法轮》。里边包涵着从常人开始一直到无比高的内涵,人要你修下去,《转法轮》永远都会指导你修炼提高”。
21#
发表于 2015-1-10 09:06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只有我一个人在做”而且“永远都会指导你修炼提高”,那就是说,经李洪志“自己亲自修改三次后定下稿”《转法轮》已经规定,只有李洪志“一个人”“永远都会指导”下去,而无意培养个接班人什么的,更无烦别人插手“指导”事宜了。看来,“法”定后继无人是毋庸置疑的了。
22#
发表于 2015-1-12 10:49 | 只看该作者
清兼居师 发表于 2015-1-9 09:50
李洪志在《美国讲法》中明确说过:“练功就能治病,修炼不许吃药”。并在1999年7月25日接受美国《新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从未去过医院,也从没生过病”。但是有确凿证据证明,李洪志于1994年8月在哈尔滨和延吉办班时得过急性化脓性阑尾炎,作过阑尾切除术,并输液消炎。还发现李洪志先后在长春市7家医院就诊买药,其女儿李美歌也多次患病治疗。李洪志自称“四岁修炼、八岁圆满”,有“金刚不坏”之躯,不照样住院治病?自称有“四大功能”,连自己的女儿有病都得求助于医院,还能管得了弟子们吗?真是痴人说梦!

李洪志至今仍和王林一样,既无医师资格,也无营业执照。当初给人看病就在家里,屋子里放张凳子放个“功得箱”,凳子是用来让病人坐的,“功德箱”是让人投钱的,根本谈不上挂牌经营。李洪志宣称修炼法轮功能防病百病。
23#
发表于 2015-1-12 10:49 | 只看该作者
清兼居师 发表于 2015-1-9 09:50
李洪志在《美国讲法》中明确说过:“练功就能治病,修炼不许吃药”。并在1999年7月25日接受美国《新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从未去过医院,也从没生过病”。但是有确凿证据证明,李洪志于1994年8月在哈尔滨和延吉办班时得过急性化脓性阑尾炎,作过阑尾切除术,并输液消炎。还发现李洪志先后在长春市7家医院就诊买药,其女儿李美歌也多次患病治疗。李洪志自称“四岁修炼、八岁圆满”,有“金刚不坏”之躯,不照样住院治病?自称有“四大功能”,连自己的女儿有病都得求助于医院,还能管得了弟子们吗?真是痴人说梦!

1994年夏天,李洪志治死了患肺癌的岳父,李洪志自己在吉林省人民医院做了阑尾切除手术。这么多年来,听信李洪志有病不治的谎言小病拖成大病、大病不治身亡的事例屡屡发生,不胜枚举,李洪志非法行医之罪是跑不掉的。
24#
发表于 2015-1-13 12:09 | 只看该作者
康帅博 发表于 2015-1-4 10:41
李洪志一向看不起不修炼法轮功的人,他称不修炼法轮功的人为“常人”,贬低“常人”是“垃圾”,说人类道德败坏,人类社会面临毁灭、淘汰。还特别讽刺人类的夫妻生活就是“和泥玩”、“很肮脏”。而偏偏是“主佛”自己的亲生女儿,不仅喜欢“常人”,还要跟“常人”结婚,要是一般弟子这样表现,那可能是那个弟子修炼的不好,可是“宇宙主佛”的女儿,又是法轮功骨干神韵演员,怎么会修得不好呢?
  那么“宇宙主佛”的女儿要嫁给“常人”,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神仙”也是常人。所谓的修炼人是“神”纯属骗人。

纯属自欺欺人的说伎俩
25#
发表于 2015-1-13 12:10 | 只看该作者
下雨不打伞 发表于 2015-1-5 09:52
在李洪志的自述及众弟子的心目中,“主佛”的功能神通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功力达到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并且具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而且“没有我就没有宇宙的存在”……但经过一阵狂热之后,法轮功上上下下发现师父的“神功”让他们越发的手足无措。因为“主佛”的“功”总是来无影去无踪,难见“真身”!

不能自圆其说,不能让人信服。稍加思考便能识破他骗人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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