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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高校教师利用课堂传播法轮功邪教获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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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1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6日 文章来源:凯风网 作者:缘风

http://anticult.kaiwind.com/xing ... 61026_4427253.shtml

【凯风网2016年10月26日消息 记者:覃源】近日,宜州市人民法院对利用课堂传播宣扬邪教法轮功的河池学院教师刘心愿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经审查,刘心愿,男,1987年9月15日出生于山东省菏泽市,汉族,研究生文化。2016年1月4日至6日,刘心愿利用上课时间分别向学生播放法轮功邪教组织视频,宣传法轮功邪教组织,并鼓动学生签字退出少先队员、共青团、共产党。

  该校一名学生见状通过手机告知班主任后,又向学院领导汇报,后学院保卫处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在现场将刘心愿抓获,并在其住处依法查扣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各1台,U盘1个,“转法轮”书刊1本,“大纪元”资料人1份,“九评共产党”书刊1本,“天赐洪福”书刊1本。

  根据被告人刘心愿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宜州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各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判处刘心愿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查扣用于犯罪的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责任编辑:徐虎)


沙发
发表于 2016-10-28 17:40 | 只看该作者
邪教之毒啊
板凳
发表于 2016-11-2 11:18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有个特点:喜欢从娃娃“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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