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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凯风--宁夏一教师向小学生传播邪教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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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2-12 10: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anticult.kaiwind.com/xing ... 61209_4616874.shtml

宁夏一教师向小学生传播邪教获刑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09日 文章来源:凯风网 作者:樊玲

  【凯风网2016年12月9日消息,通讯员:马旭东】2016年12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陈晨上诉,维持原判。7月26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陈晨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陈晨,女,48岁,汉族,大专文化。被告人陈晨在法轮功邪教组织被依法取缔后,继续信奉习练法轮功,在家中制作法轮功宣传品,从网络下载法轮功音、视频。2014年起,陈晨在青铜峡市区租房开办名为“步步高颗颗星”的小学生补习班。在给小学生补习功课之余,陈晨向小学生传播邪教法轮功,被学生家长发现并报警。

  警方在其家中查获法轮功邪教书籍87册、光盘107张、挂历17套、各类宣传单558张,作案工具电脑2台、打印机4台、切纸机1台、打印机硒鼓2个、加厚订书机2个、翻云手键盘一个。

  2016年7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为陈晨的行为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陈晨不服,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徐虎)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3 10:58 | 只看该作者
邪教伸向孩子的魔掌,就应该及时斩断哦!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3 08:45 | 只看该作者
转凯风--江西万载县一男子向中学生宣扬法轮功获刑

http://anticult.kaiwind.com/xing ... 61222_4672042.shtml

江西万载县一男子向中学生宣扬法轮功获刑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2日 文章来源: 作者:董平

  【凯风网2016年12月22日消息,通讯员:董平】2016年8月13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德新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杨德新,男,48岁,汉族,小学文化,农民,江西省万载县罗城镇人。

  经审理查明,杨德新2005年10月13日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宜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6年2月26日,杨德新在万载三中门口对学生宣传法轮功邪教教义、发放法轮功宣传单,被万载县巡特警当场抓获,并缴获法轮功宣传图册和资料270余份。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德新在邪教法轮功被取缔后,仍然宣传法轮功教义、传播法轮功宣传品、发展信徒等邪教活动,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应予惩处。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处杨德新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责任编辑:息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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