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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审判] 南京市2女子向未成年人传播邪教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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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3-21 16: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anticult.kaiwind.com/xing ... 80321_6280212.shtml

南京市2女子向未成年人传播邪教获刑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1日

文章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王淼



  2017年12月22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傅燕、欧爱华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依法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7年11月17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傅燕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三千元;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欧爱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欧爱华不服,提出上诉。



庭审图片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傅燕、欧爱华明知国家取缔“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简称“血水圣灵”),仍继续从事邪教活动。2016年3月以来,被告人傅燕、欧爱华在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托乐嘉小区单身公寓1幢212室傅燕住处,组织王某(2004年出生)、丰某某(2008年出生)、谢某某(2007年出生)、董某(2007年出生)、沈某某(2008年出生)、张某某(2008年出生)等多名未成年人学习邪教书籍教义,由被告人傅燕、欧爱华进行授课,传播邪教思想。



现场查获未成年人听课笔记

  2016年11月5日,被告人傅燕、欧爱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傅燕住处查获宣扬“血水圣灵”教义的书籍《生命之光》及讲义资料等物。经鉴定,书籍《生命之光》及相关讲义资料等主要依托圣经知识体系,反对其他宗教信仰,宣扬、传播“血水圣灵”教派理念,宣扬“老爸(左坤)”的神迹权能,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认定为邪教宣传品。



现场查获的邪教讲义及书籍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告人长期向多名未成年人传播邪教思想,对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均会造成恶劣影响,不能认定为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小、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对其辩护意见意见不予采纳。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律的实施,遂作出上述判决。

延伸阅读:

“血水圣灵”全称为“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又称“圣灵重建教会”或“全福音左坤使徒教会”,系我国政府明令查禁取缔的邪教组织,由左坤于1988年8月在台湾建立。“血水圣灵”邪教组织冒用基督教的名义,打着基督教的幌子,建立了严密的组织体系。该邪教神化首要分子,大搞教主崇拜,散布歪理邪说,宣扬“末世论”,蒙骗发展控制成员,特别是通过举办“夏令营”“冬令营”拉拢青少年入教,蛊惑信徒仇视社会,千方百计骗敛钱财,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提醒民众,特别是青少年警惕邪教“血水圣灵”,避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孙鹏)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8-3-29 10:32 | 只看该作者
http://anticult.kaiwind.com/xing ... 80328_6290531.shtml

“未成年人听课笔记”堪称揭露邪教的标本(图)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8日

文章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李淮楠

  近日,中国反邪教网刊出文章《南京市2女子向未成年人传播邪教获刑》,披露了邪教人员傅燕、欧爱华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简称“血水圣灵”)的犯罪事实。文章提到了现场查获的未成年人“听课笔记”,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现场查获未成年人“听课笔记”

  报道称,2016年3月以来,被告人傅燕、欧爱华在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托乐嘉小区单身公寓1幢212室傅燕住处,组织王某(2004年出生)、丰某某(2008年出生)、谢某某(2007年出生)、董某(2007年出生)、沈某某(2008年出生)、张某某(2008年出生)等多名未成年人学习邪教书籍教义,由被告人傅燕、欧爱华进行授课,传播邪教思想。外面的世界对于10多岁的未成年人来说,还充满未知。这个年龄,他们身心还处于懵懂的阶段,正是对未来对希望充满期待,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看看这些汉拼混写的“听课笔记”吧(见上图),你就知道邪教对未成年人的思想毒害不一般。如“jué jiāo(绝交)就jué jiāo(绝交)”、“是不néng(能)得zuì(罪)神,jiāo(交)给神吧”、“他有shè zuì(赦罪)的权柄”、“叫我们吃他的肉喝他的血”等等,密密麻麻、难以辨识的字里行间,无不显现着邪教“血水圣灵”所宣扬的邪教主神迹权能思想。

  你可能在想,小孩子能坐得住记下来吗?这不是问题,邪教组织者会告诉孩子,记下“某章某节”就可以了。在小孩子的“听课笔记本”上,写上“某章某节”就成了他们学习的最好“诀窍”。按我们正常的教学行为来看,课堂上若消化不了的知识,课后还可以按图索骥继续巩固学习吗。

  2017年1月25日,“两高”发布新司法解释:七种邪教行为将从重处罚,其中就包括“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邪教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教义危害性有多大?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长期向多名未成年人传播邪教思想,对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均会造成恶劣影响,不能认定为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小、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对其辩护意见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明知国家取缔“血水圣灵”,仍继续从事邪教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特别指出的是,“血水圣灵”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往往通过举办“夏令营”“冬令营”等这些形式拉拢他们入教。在目前社会上各类教育辅导班名目繁多、鱼龙混杂的当下,家长们由于缺乏辨识,防不胜防就有可能让孩子参加像邪教“血水圣灵”举办的这类“辅导班”。据凯风网《法轮功吸引未成年人的“法器”》一文披露:“法轮功”邪教组织在美洲、欧洲、大洋洲、亚洲等国家和地区开设30多所学校和“明慧班”。李洪志写的书作为在这些学校就读的3至12岁孩子的必修内容。报道称,孩子们接受教育后一些幻觉很快被诱导出来,所有孩子开始绘画自己的练功景象,有些画还展现了他们看到的其他空间的东西,如,法轮、佛、莲花,以及发正念、灭邪恶的情景。

  邪教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的社会和家长缺乏警醒、识别、防范和拒绝,糊里糊涂让孩子接受不该参加的教育。“血水圣灵”是我国明令取缔的邪教之一。应该清楚地看到,近年来随着邪教活动空间被我有效挤压,在生存日艰的情况下,邪教也在争夺阵地,乘隙而入,猖獗活动,针对不谙世事的未成年人举办极具诱惑力的各类活动,伺机拉拢学生入教,实施洗脑毒害。如何让辨识能力弱的未成年人规避来自邪教的侵扰?作为家长要慎重帮孩子选择一些学习辅导班,是传统家教、专业课外辅导机构,还是网络教育平台,现场走一走、看一看、问一问,多留个心眼,稍加甄别,良莠自然清楚。做到这些,就能有效避免孩子们误入邪教。

  一本“未成年人听课笔记”,邪教丑恶嘴脸跃然纸上,堪称揭露邪教的范本。

(责任编辑: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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