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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转】汉译四阿含溯源考察简单介绍[/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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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5-7 2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汉译四阿含溯源考察简单介绍

王五 来源:知乎


现在经常能够听人谈起,汉译的四部阿含,分别来自不同部派,长阿含经来自法藏部,中阿含经和杂阿含经来自说一切有部,增一阿含经来自大众部。

学者考证,法师勘察为如此,但不少人往往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故本文把前人的考证思路简单介绍一下。


一、长阿含经

长阿含经的考证,主要根据《四分律》,理由如下

1、四分律比丘戒250条整,其他广律都或多或少有点出入,而长阿含里提到的戒律数目也恰好是250。

云何十成法?谓十救法:一者比丘二百五十戒具,威仪亦具,见有小罪生大怖畏,平等学戒,心无倾邪。(长阿含10经十上经)

2、四分律在叙述第一次结集时,提到

大迦叶即问阿难:《梵动经》在何处说?《增一》在何处说?《增十》在何处说?《世界成败经》在何处说?《僧祇陀经》在何处说?《大因缘经》在何处说?《天帝释问经》在何处说?阿难皆答:如《长阿含》说。(四分律卷54)

这里提到的所有经文全部能够在汉译长阿含经里找到,排列如下:

梵动经:长阿含21经,梵动经;

增一经:长阿含11经 增一经;

增十经:长阿含10经 十上经;

世界成败经:长阿含30经 世记经;

僧祇陀经:长阿含9经,众集经;

大因缘经:长阿含13经 大缘方便经;

天帝释问经:长阿含14经 释提桓因问经;

(后面这两经另在中阿含经里也有异译,由此亦可知中阿含与长阿含来源不同部派,编集不同;中阿含也不合于四分律)

虽然次序不大一样,但这其中的世记经,在五分律卷3中所提及的长阿含诸经就没有提到,也不见于南传长部,显然是四分律所属部派所独有的。

另一则旁证是,四分律与长阿含均由佛陀耶舍背诵而出而后翻译,而非求得梵本携至中土翻译,即说明佛陀耶舍乃是某派的持律者(律师)、经师,才会专门去完整忆持整部律藏、整部长阿含。

所以到了这里,只要证明四分律所属何派,就能证明长阿含所属何派,而四分律在《出三藏记集》里被题为《昙无德四分律》,昙无德,即是法藏的古译,所以四分律-长阿含均属法藏部,佛陀耶舍也应是在法藏部出家。


二、中阿含经

中阿含的来源,最有力的证明是由近代学者完成的,在藏地发现的寂天所写的《俱舍论注》,对世亲《俱舍论》所引用的经文,一一列出,特别是其引用的中阿含的经文还提及摄颂,而正与汉译中阿含经相合。(源自日本学者和吕澄所言)

所以俱舍论既然出身有部学说,那中阿含也是有部所传。

而中阿含里,确实能发现有部所具有的教义。比如旁证其一:

云何九无学人?思法;昇进法;不动法;退法;不退法;护法:护则不退,不护则退;实住法;慧解脱;俱解脱;是谓九无学人。(中阿含127经福田经)

其中的九无学,与大智度论、成实论所载一致。

是阿罗汉有九种:退法、不退法、死法、护法、住法、胜进法、不坏法、慧解脱、共解脱。九种义,如先说。(大智度论)
阿罗汉有九种:退相、守相、死相、可进相、住相、不坏相、慧解脱相、俱解脱相、不退相。是诸阿罗汉,以得信等根故有差别。(成实论)

大智度论的作者和成实论的作者都是出身有部的僧人,所以这种分类法应是受到有部学说的影响。而大毗婆沙论与俱舍论所列举的“九无学”,虽然最后两位不同(以辟支佛和佛代替了慧解脱和俱解脱),但前七位也是一致的。而尤其是“退法阿罗汉”正是有部不同于他部的主张之一。

旁证其二:

诸贤!过去时是苦圣谛,未来现在时是苦圣谛。真谛不虚,不离于如,亦非颠倒真谛审实。合如是谛,圣所有,圣所知,圣所见,圣所了,圣所得,圣所等正觉。是故说苦圣谛。(中阿含31经分别圣谛经)

这里也有指向有部“三世实有”法义的句子(南传中部对应经文无此)。

故知中阿含经确实是说一切有部所传。


三、杂阿含经

杂阿含经,如上一篇文章,先有吕澄根据瑜伽师地论刊定次第,而瑜伽师地论一说由无著从弥勒处受持,又一说为无著所造,而无论如何,无著也出身有部,故而瑜伽师地论所引的杂阿含经,也应是说一切有部诵本。

而杂阿含经也确能见到有部学说的踪迹,如下

若无过去色者,多闻圣弟子无不顾过去色;以有过去色故,多闻圣弟子不顾过去色。若无未来色者,多闻圣弟子无不欣未来色;以有未来色故,多闻圣弟子不欣未来色。 (杂阿含79经)
时,有生闻婆罗门往诣佛所,面相问讯已,退坐一面,白佛言: 「瞿昙!所谓一切有,云何一切有?」 (杂阿含320经)

都是明显指向三世实有-法体恒有这一有部独有主张的。

而更明确的证明来自印顺,考察顺正理论与杂阿含发现

赞学根本异门等经,说一切有部中不诵。抚掌喻等众多契经,于余部中曾所未诵(顺正理论卷1)

这里提到“抚掌喻经”是说一切有部独有的,而顺正理论卷14所引用的抚掌喻经内容"如抚掌喻契经中言:苾刍!诸行如幻、如焰,暂时而住,速还谢灭",正与杂阿含第273经相合。

顺正理论卷4还记载,经部责难有部的言论如下:

彼谓此经非入结集,违总颂故。如说制造顺别处经,立为异品(顺正理论卷4)

由此可知,经部判定有部的“顺别处经”也是自行编造的,而在顺正理论卷3所引用的顺别处经内容为“若尔,便越顺别处经,如彼经说:苾刍当知,法谓外处,是十一处所不摄法。又处处说法为意境。都无处言眼等十一名为法处,故不可谓虽皆法处。”,此又与杂阿含第322经相合。

顺正理论提到的两部说一切有部独有的经文都出现在了杂阿含,可见杂阿含是说一切有部诵本确凿无疑。


四、增一阿含经

认为其属于大众部某派的主张主要分为两点

1、增一阿含经有明显的大乘痕迹,所以应是大乘化最严重的大众部诵本,其依据主要是“大乘从大众部出”之说。

2、根据释其经的《分别功德论》所载而进行考证。

此经本有百事。阿难嘱优多罗。增一阿含出。经后十二年。阿难便般涅槃时。诸比丘各习坐禅。不复诵习。云佛有三业坐禅第一。遂各废讽诵经十二年。优多罗比丘复般涅槃。由是此经失九十事。外国法师徒相传。以口授相付不听载文。时所传者尽十一事而已。自尔相承正有今现文耳。虽然萨婆多家无序及后十一事。经流浪经久,所遗转多。(分别功德论卷1)

这里提到,增一阿含,本来是从一法至百法的,但现在遗失了近乎九成,只剩下一法至十一法了。而增一阿含经的汉译本,确实是一法到十一法的。而摩诃僧祇律(看名字就知道是大众部律),也提到,增一阿含经在结集时集出的是百法,如下

一增、二增、三增乃至百增,随其数类相从,集为《增一阿含》

而四分律、五分律、根有律等律藏皆没有这种说法。

所以增一阿含经属于大众部的可能非常高。

不过这个证明目前来看,还缺乏一锤定音的证据。


而且,增一阿含经其实有百法的说法,也不只是大众部一家之言,有部也有类似的传说

传闻增一阿笈摩中,从一法增乃至百法。佛灭度后,此土有情,内慧念命日日损减,外药草等味势熟德渐渐衰退功能尠少,人多为恶事业牵缠,岂能具持如来圣教?故今增一阿笈摩中,唯从一增至十法在。(顺正理论卷46)


所以另有一说,则说,此经是法藏部或是其末派所传,为何?因为它提到的戒律条目也是250条,与四分律相合。故说此是法藏部诵本。

十二年中说此一偈以为禁戒,以生犯律之人,转有二百五十戒,自今已后众僧集会,启白如律:『诸贤!咸听!今十五日说戒,今僧忍者,众僧和合。』(增一阿含经48品2经)

但是,这个250戒,也有个解释方向,即是说,根据出三藏记集等文献记载,有先后二译的传说,据传,由昙摩难提译出后,又由僧伽提婆再治,也有可能是译者根据所学的改动。



题外话1:南传增支部此处对应的经文,却是“一百五十戒”,然而南传自己的戒律虽然不是250条,却也远比150要多,怪哉!(有人猜测可能是没算“应当学/众学法”之类的杂碎戒)


题外话2,分别功德论提到“虽然萨婆多家无序及后十一事”,这也与根有律杂事和顺正理论的记载符合,后二者所载的增一阿含经,确实是只有一法至十法。且根据分别功德论,有部诵本是没有相当于汉译增一阿含经·序品的部分存在的。

且,成唯识论卷3所引用的说一切有部增一阿含经,提到此经存在证明阿赖耶识存在的经文,内容如下

说一切有部增一经中亦密意说此名阿赖耶。谓: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憙阿赖耶。

这个经文,汉译增一阿含经里没有,南传增支部倒是找到了对应的,在增支部4集128经。


题外话3,“其实增一阿含遗失了很多经文”是个好题材。

法生所赖故说为因,如是六因非佛所说,如何本论自立此名?定无大师所不说义,阿毘达磨辄有所说。
经中现无,由隐没故;自相可得,决定应有。又诸经中所化力故,世尊方便作异门说。对法诸师由见少相知其定有,分明结集故有说言。此六因义,说在增一增六经中,时经久远其文隐没,尊者迦多衍尼子等,于诸法相无间思求,冥感天仙现来授与,如天授与筏第遮经,其理必然。(顺正理论卷15)

编辑于 2019-03-21
沙发
发表于 2019-5-11 20: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草友 于 2019-5-11 21:20 编辑

上文中法友提到阿赖耶识,所举证的经文当中并没有“识”这个字,原文如下:
“三 依我所证得此法,甚深难见、难悟。寂静微妙,超越思念之领域。深妙唯贤者始知。又,此诸人等乐阿赖耶2,喜阿赖耶,跳跃阿赖耶。诸人依于乐阿赖耶,喜阿赖耶,跳跃阿赖耶,而难见此理。此理者,即所谓依缘、缘起是。此理亦难见。此理者,即一切行之止静,一切依之舍离、爱尽、离、灭、涅槃是。我若说法,诸人难了解我所说者,我是应所疲劳而烦扰。”(《相应部·1.有偈篇·6.梵天相应·1.第一 劝请》)
注释2 原文alaya,音译作阿赖耶,有住家、欲望等义。今指五欲。众生耽乐(alliyati)于五欲,故注释称阿赖耶。

以下凡是有阿赖耶这三个的都没有识,当可知阿赖耶非阿赖耶识
“解脱一切处  无苦闻解者  
断除种种漏  阿赖耶执着”《小部·5集.经集·32.六 萨毗耶经》

“ 无阿赖耶之执着  己知真相无疑惑
  耽于甘露到达者  我称彼为婆罗门”
《小部·5集.经集·35.九 婆私咤经》

诸比丘!有情爱乐(阿赖耶)所执处1、欣悦所执处、欢喜所执处2,如来说示非所执处法时,彼进听、倾耳,知唤起心。诸比丘!由于如来、应供、正自觉者之出现,此第一之希有未曾有法出现。
(《增支部·四集·128经》)注:1 爱乐所执处底本之alayarama,在暹作alayarama,正确。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9-5-11 20:40 | 只看该作者
小草友 发表于 2019-5-11 20:25
上文中法友提到阿赖耶识,所举证的经文当中并没有“识”这个字,原文如下:
“三 依我所证得此法,甚深难见 ...

法友心细。
早期经典中,只说心。若细分则为心,意,识三。并按功能指明,心为集起,意为思量,识为了别。
这在后来的大乘经典中。为了叙述一些现象,如灭尽定与无想定与死有何区别,乃至轮回有无主体,成佛解脱与阿罗汉解脱有何区别等,,,,,立阿赖耶识,也可以认为借《增一》中阿赖耶之言立识,以"契合佛说″。
并将识,意,心划入六,七,八识。形成八识说。
并证明,不同部派虽有"穷生死蕴,″″根本识″,”有分心″。。。。等异名,仍指此假名之体。

详见《成唯识论》或《摄论释》。
地板
发表于 2019-5-11 21: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草友 于 2019-5-11 21:18 编辑

上文引文:“而杂阿含经也确能见到有部学说的踪迹,如下

若无过去色者,多闻圣弟子无不顾过去色;以有过去色故,多闻圣弟子不顾过去色。若无未来色者,多闻圣弟子无不欣未来色;以有未来色故,多闻圣弟子不欣未来色。 (杂阿含79经)
时,有生闻婆罗门往诣佛所,面相问讯已,退坐一面,白佛言: 「瞿昙!所谓一切有,云何一切有?」 (杂阿含320经)

都是明显指向三世实有-法体恒有这一有部独有主张的。”

上文举证杂阿含79经主张三世实有,那么这部经真的是主张三世实有吗?以下全文引用,且看:

《杂阿含经·79.生经》
--------------------------------------------------------------------------------

  (七九)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过去.未来色尚无常。况复现在色。多闻圣弟子如是观察已。不顾过去色。不欣未来色。于现在色厌.离欲.灭寂静。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比丘。若无过去色者。多闻圣弟子无不顾过去色。以有过去色故。多闻圣弟子不顾过去色。若无未来色者。多闻圣弟子无不欣未来色。以有未来色故。多闻圣弟子不欣未来色。若无现在色者。多闻圣弟子不于现在色生厌.离欲.灭尽向。以欲现在色故。多闻圣弟子于现在色生厌.离欲.灭尽向。受.想.行.识亦如是说。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无常。苦.空.非我三经。亦如是说。

注意这段话“世尊告诸比丘。过去.未来色尚无常。况复现在色。”且“如无常。苦.空.非我三经。亦如是说。”
这明明就是说过去未来现在都是无常.苦空.非我,无常苦空非我,我想智商不是负数的都能理解为三世非实有,怎么到这位作者口中就变成了三世实有?并且,该作者难道没看见前文的“无常”后文的“无常苦空非我”?如此故意掐头截尾、颠倒经义意欲何为?

再看作者引用的杂阿含320经后半内容:

“佛告生闻婆罗门。我今问汝。随意答我。婆罗门。于意云何。眼是有不。

  答言。是有。沙门瞿昙。

  色是有不。

  答言。是有。沙门瞿昙。

  婆罗门。有色.有眼识.有眼触.有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不。

  答言。有。沙门瞿昙。

  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如是广说。乃至非其境界故。

  佛说此经已。生闻婆罗门闻佛所说。欢喜随喜。从坐起去。”


这里明明就是在说,眼色因缘生眼识,三事和合生眼触,触因缘生受,说的是因缘法,既是因缘法, 就非实有。不知作者懂不懂什么是因缘法,把后文截断颠倒说经文主张三世实有,究竟是无知呢?还是故意?我就不相信,他没看见“因缘”二字,若是连最最基本的佛法常识因缘法非实有都不懂,有啥资格考证佛法呀。
5#
楼主| 发表于 2019-5-11 21:20 | 只看该作者
小草友 发表于 2019-5-11 21:14
上文引文:“而杂阿含经也确能见到有部学说的踪迹,如下

若无过去色者,多闻圣弟子无不顾过去色;以有 ...

对说一切有部的主张,我确实 没有仔细 看过,但是,对它的观点,是一直有人加以反驳的。
《俱舍》就提到过。
6#
发表于 2019-5-11 22: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草友 于 2019-5-12 20:46 编辑

三世实有与佛法正见水火不容。

比如:“诸比丘。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除俗数法。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无明缘行。行缘识。广说乃至纯大苦聚集起。又复。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如是广说。乃至纯大苦聚灭。”(《杂阿含经·335》)

说《杂阿含经》79和320两篇经文主张三世实有确定是栽赃。再有,一个佛法知识欠缺不能正确理解经文的人意欲通过经义考证佛经出处也是很荒唐的。
7#
发表于 2019-5-13 09: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草友 于 2019-5-13 19:51 编辑
山高云飞 发表于 2019-5-11 21:20
对说一切有部的主张,我确实 没有仔细 看过,但是,对它的观点,是一直有人加以反驳的。
《俱舍》就提到 ...


究竟应该如何分别法与非法?

本人提出一些想法,恭请网友指正。

一 伪经中常常夹杂以佛说,就像是豺狼披上了羊皮一样,骗倒了一大批眼盲众生,是非法夹杂正法的典型案例,虽然伪经假冒佛口宣扬邪说,但是并不能说,它其中夹杂的某些佛说不是佛说。

二 不能因为伪经编造者照抄真正佛说经律的部分内容中夹杂在伪经中,就可以认为,伪经是佛说经律。

三 如果某人违犯了四波罗夷重罪,而这个人曾经在某部派,因此否定某部派所持经典的合法性,这也是不正确的。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提婆达多,提婆达多原来是佛陀正法僧团的一份子,并不能因为其后来所犯重罪而否定佛陀正法僧团,提婆达多犯罪是提婆达多个人的事,不能代表佛陀正法僧团,更不能代表佛说经律。

四 从部派的角度分别法与非法也是不正确的。佛陀是法根、法眼、法依,如果是要考证佛经的出处,就必须用历史的眼光看待除了佛法以外的任何事物,除了佛法本身是超越时空的,其他任何事物都存在演变的可能,包括部派。所以一定要追本溯源,并且一直要追到源头。

四圣谛乃三世诸佛所共宣说,比如:

““诸比丘!何为缘起耶?诸比丘!缘生而有老死。如来出世,或如来不出世,此事之决定、法定性、法已确立,即是相依性。如来证于此,知于此。证于此、知于此,而予以教示宣布,详说、开显,分别以明示,然而即谓:“汝等,且看!”
四 诸比丘!缘生而有老死。诸比丘!缘有而有生。诸比丘!缘取而有有。诸比丘!缘爱而有取。诸比丘!缘受而有爱。诸比丘!缘触而有受。诸比丘!缘六处而有触。诸比丘!缘名色而有六处。诸比丘!缘识而有名色。诸比丘!缘行而有识。诸比丘!缘无明而有行。如来出世、或不出世,此事之决定、法定性、法已确立,即相依性。如来证知。此已证知而予以教示宣布,详说、开显、分别以明示,”(《相应部·2.因缘篇·12.因缘相应·20.第十 缘》)

“昔者毗婆尸佛未成正觉时。住菩提所。不久成佛。诣菩提树下。敷草为座。结跏趺坐。端坐正念。一坐七日。于十二缘起逆顺观察。所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缘无明行。乃至缘生有老死。及纯大苦聚集。纯大苦聚灭。彼毗婆尸佛正坐七日已。从三昧觉……如毗婆尸佛。如是尸弃佛.毗湿波浮佛.迦罗迦孙提佛.迦那迦牟尼佛.迦叶佛。亦如是说。”(《杂阿含经》)

8#
楼主| 发表于 2019-5-13 18:37 | 只看该作者
小草友 发表于 2019-5-13 09:30
究竟应该如何分别法与非法?

本人提出一些想法,恭请网友指正。

这一篇文章,本来是用来反驳,有人以北传四阿含来攻击南传三藏不可靠的。
以此搅浑水,来为真正的伪经一一《楞严》打掩护。


当然,放在这里,被法友看出不足,很正常。
我们今天学阿含,南北对读,是最可靠,最有效的办法,可以帮我们区别其流传过程中的变异,最大限度地接近佛陀真实教法。


要在阿含中掺入伪经是很困难的,不但当时有诸成就者把关,结集,更有经,律,毗昙互证。

所以,部派之分,其持经典则大同,对佛法理解则异。这个可以参考《异部宗轮论》。

与后来的所谓大乘经典不同,完全与第一结集,不是一个风格。
9#
发表于 2019-5-13 19: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草友 于 2019-5-13 21:21 编辑
山高云飞 发表于 2019-5-13 18:37
这一篇文章,本来是用来反驳,有人以北传四阿含来攻击南传三藏不可靠的。
以此搅浑水,来为真正的伪经一 ...


最近看到一句话,个人以为非常值得学习。

依法依律,有理有据,用事实说话——天鉴悲智

还有一句话来自于千雷齐震和正法之依关于三法印的讨论。

方便说法,不说非法。——千雷齐震

在明辨是非真伪的过程中,公正客观是第一,其实南北阿含诸经相对照的工作,庄春江工作站已经做的很充分了,是毋庸置疑的铁的事实,不论那些想搅浑水的伪大乘信徒如何作怪,这个铁的证据一经拿出来,他们就没辙了,千万不能支持不符事实或证据理由不充分的资料,事实真相比立场更重要,更不能犯一点盖面,以偏概全的错误,尤其不能犯逻辑错误,如果我们支持这种经不起检验的资料,只会自陷不义、授人以柄。再有,一定要始终坚持是非黑白分明的立场和严谨的逻辑,才不会陷入那些想搅浑水的伪大乘信徒所设立的错误的逻辑圈套中。

关于如何驳斥歪理邪说,悲智老师的《反邪策》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方法,非常值得反复学习。一点建议,希望网友采纳。
10#
楼主| 发表于 2019-5-13 22:20 | 只看该作者
小草友 发表于 2019-5-13 19:33
最近看到一句话,个人以为非常值得学习。

依法依律,有理有据,用事实说话——天鉴悲智

支持:victory
11#
楼主| 发表于 2020-2-19 08:01 | 只看该作者
【附】二 《杂阿含经刊定记 》


呂澂

一、刊定经名  


 《杂阿含经》之名杂,或释为杂碎难持(《分别功德论》卷一),此属大众部之私言,无当经义。或释为杂说,即为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天子、天女所说,今集为一部(《五分律》三十,又《四分律》五十四)。或释为文句杂、根杂、力杂、觉杂、道杂、如是比(《摩诃僧祇律》三十二)。此皆就少分言,不能概括全经。义淨译毗奈耶杂事别立经名为相应阿含(见同书卷三十九),颇能显其意义,盖经文以事义相应者集为品类得名相应也。
然大论八十五仍译为《杂阿笈摩》,且解义曰,于是世尊观待彼彼所化,宣说如来及诸弟子所说相应,蕴界处相应,缘起食谛相应,念住正断神足根力,觉支道支入出息,念学证淨等相应,又依八众说众相应,后结集者为令圣教久住,结嗢拕南颂,随其所应次第安布;即彼一切事相应教间厠鸠集,是故说名杂阿笈摩。从此解择,经之结集体裁虽得正名相应,而经文随宜安布,次第不顺,则有杂义。若如来若如来弟子所说相应从能说人言当置诸篇首,而经文以厠诸他种相应之间;界相应与蕴处相应当为一类,而经文以厠诸因缘谛食之间;即以此种间厠鸠集之故,宜以《杂阿笈摩》为名,而不宜云相应阿含也。

  二、刊定品目

  僧肇云:杂含有四分十诵(见长含序)。但《开元释教录》第十三,据《五分律》云此部经说事既杂故无品次诵等差别。现存刊本于卷八题「诵六入品第二」,卷十二题「杂因诵第三品之四」,卷十六题「杂因诵第三品之五」,卷十八题「弟子所说诵第四品」,卷二十四题「诵道品第五」 (宋元明丽四本大同),此似判经为多诵,而文不备。
更考之毗奈耶杂事三十九,列举蕴品、处界品、缘起品、声闻品、佛陀品、圣道品、伽他共七品。
又大论八十五有弟子所说佛所说分、五取蕴六处因缘相应分、道品分、结集品、四分之名。此俱与刊本所题粗同而亦不顺。
以是,从来学者皆视杂含无次第之可言。十数载前,日人姊崎正治竭数年之力,对勘巴利文及汉文四阿含,着汉译四阿含The Four Buddhist Agamas in Chinese论文,(一九○八年载日本亚细亚杂志三十五卷,又别有单行本。)考校颇精。其意以为杂含当分八诵六十二部而后大备。(五蕴诵八部,六入诵一部,杂因诵四部,弟子所说诵六部,道诵二十一部,八众诵四部,颂偈诵十二部,如来诵七部;此较诸巴利文本五诵五十部更有增益。)然今详勘大论之文,知其说犹出杜撰,不可从也。

  大论第三卷末云:「又复应知诸佛语言九事所摄。云何九事?一有情事,二受用事,三生起事,四安住事,五染淨事,六差别事,七说者事,八所说事,九众会事。有情事者谓五取蕴,受用事者谓十二处,生起事者谓十二分缘起及缘生,安住事者谓四食,染淨事者谓四圣谛,差别事者谓无量界,说者事者谓佛及彼弟子,所说事者谓四念住等菩提分法,众会事者所谓八众:一刹帝利众,二婆罗门众,三长者众,四沙门众,五四大天王众,六三十三天众,七燄摩天众,八梵天众。」是文所列九事或以义,或以人,颇不一律;又次界于四谛,次佛及弟子所说于界,似失次序。然尝以对照译本杂含,大体次第一二脗合;而后恍然:大论之说九事者非他,乃宗杂含之品目而云尔耳:又恍然杂含并非文乱无次,其品目正依九事之次第耳。
又大论二十五卷释十二分教,「云何契经?谓薄伽梵于彼彼方所,为彼彼所化有情,依彼彼所化诸佛行差别,宣说无量蕴相应语、处相应语、缘起相应语、食相应语、谛相应语、界相应语、声闻乘相应语、独觉乘相应语、如来乘相应语,念住、正断、神足、根力、觉支、道支等相应语,不淨息念诸学证淨相应语,结集如来正法藏者,摄聚如是种种圣语为令圣教久住世故,以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应次第安布,……是名契经。」此中诸相应语次第亦同第三卷文,而特加详(末畧八众不言者,盖八众分有伽他,结为一品,乃入十二分教之应颂类也)。盖亦宗杂含品目而说,即杂含品目应于此求之也。

今即据此判杂含为四分十诵(此与僧肇所传之说相同;四分依大论八十五,十诵则依九事也。)如次:

一、 五取蕴六处因缘相应分

  一、五取蕴诵 …………… 经第一卷以下
  二、六处诵(旧题六入诵第二) …………… 经第八卷以下
  三、缘起诵(旧题杂因诵第三) …………… 经十二卷以下
  四、食诵 …………… 经第十五卷
  五、谛诵 …………… 经第十五十六卷
  六、界诵 …………… 经第十六十七卷

二、 佛弟子所说佛所说分
    七、佛弟子所说诵(旧题弟子所说诵第四) …………… 经第十八卷以下  
八、佛所说诵 …………… 经第二十二卷以下
三、 道品分

    九、念住等诵(旧题诵道品第五) …………… 经第二十四卷以下
四、 结集分(大论作品字)

      十、八众诵 …………… 经第三十五卷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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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2-19 08:07 | 只看该作者
山高云飞 发表于 2020-2-19 08:01
【附】二 《杂阿含经刊定记 》

...

三、刊定文段次第(1)


  杂含经五十卷大体次序不紊,惟其间分卷有前后倒置者,又有他经滥入者,皆待刊定。

大论自八十五卷以去释契经事,略引杂含摩呾理迦之文,所依经文殆与旧译同本,(见附说)故从论以釐订经文,前二分二十馀卷次第应如次列:   
卷一 卷十 卷三 卷二 卷五 卷八 卷九 卷四十三 卷十一
 卷十三 卷十二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佛弟子所说诵佛所说诵卷数见后)
……(缺卷)卷二十四 (缺卷)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四十一(一──五一,此从姊崎刊定列入。)


  姊崎氏尝对勘巴利文本杂含,于旧译本卷数次第颇有订正,谓二十三、二十五卷是《阿育王传》,应删去不列,然亦不详其所以。今寻《出三藏记》载求那跋陀罗译《无忧王(即阿育王)经》一卷缺本。《法经目录》第四,杂含经别生有阿育王经而不载是何卷(《开元录》始云是二十三五卷)。
今对勘大论,此经文二十四卷前后应有说念处与说四神足之文,而俱佚失。后来误以同人译本之无忧王经弥补其缺,于是别生经有阿育王经之名,而无忧王经反题缺本矣。
又经文第四卷有偈,据守其新彫丽藏校正别录第十五卷云,是宋藏将四十二卷误刊于前。可知旧刊杂含自译出后即未得完善整理,而后人更误刊之,其至于颠倒错失,皆传者之过,于译家固无与也。

  其次,佛弟子所说佛所说分、结集分,仍说诸蕴处因缘道品等事,但不拘一义,于前二分中难可归纳,故复别开。此则弟子所说者属诸弟子所说诵,佛说而非全以伽陀问答出之者属诸佛所说诵,佛说为八众而出以伽陀问答者,属诸八众诵,弟子所说诵,自十八卷以下旧有标题,文义显明,今定为四卷六品:

一舍利弗说品(卷十八前五十一经),
二目犍连品(卷十八后三经又卷十九第一至四六经),
三阿那律品(卷十九末四七经又卷二十第一至九经),
四大迦旃延品(卷二十第十至十九经),
五阿难陀品(卷二十第二十至二十三经又卷二十一第一至七经),
六质多罗品(卷二十一第八至末经)。
自馀文卷错乱,遽难判别。惟旧译经文,除大本(指五十卷者言)外,犹有别译二十卷。(失译附秦录,丽藏改为十六卷,前后错乱,最不可从。)多属大本三十卷以下之文。每十经或十一经后,原有之经名结颂,什九皆存,故能次第经文有条不紊。今以对校大本,得八众诵所属各卷。所残馀者自皆佛所说诵矣。(附见次表)

  ●《别译杂含》大本杂含。对照表(别译本下略称别本)

八众诵(别本旧题初颂)   
一、沙门众(别本、大本皆无此题,下同。)  别本第一卷,二颂二十二经=大本三十八卷,又三十九卷,首三经。   
二、魔天众  别本第二卷,初颂十经=大本三十九卷,四至十三经(后有十经,别本缺)。   
三、三十三天众  别本第二卷,次颂十经=大本四十卷,一至十经。  别本第三卷,初颂十经=大本四十卷,十一至十六经,又四十六卷,首三经。
  四、刹帝利众  别本第三卷,次颂十经=大本四十六卷,四至十三经。  别本第四卷,初颂十一经=大本四十六卷,十四至十八经,又四十二卷,首六经。
  五、婆罗门众  别本第四卷,次颂十经=大本四十二卷,七至十六经。  别本第五卷,缺颂八经,二颂二十一经(丽本误不可从)=大本四十二卷十七至十九经,又第四卷,十五经(内缺别本第八经),又四十四卷,首十经。
  六、梵天众  别本第六卷缺颂十经=大本四十四卷,十一至二十经。
  七、沙门众之馀  别本第六卷,初颂十经=大本四十五卷,首十经。
  八、长者众  别本第七卷,二颂十五经=大本四十五卷,至末,又三十六卷,首二经。
  九、三十三众天之馀  别本第八卷,三颂三十一经=大本三十六卷,至末(内缺别本第八经)。  别本第九卷,缺颂九经,二颂二十经=大本二十二经,一至十三经,又二十四至二十七经,又四十八卷,首三经,又二十二卷,二十一二经,又十四至二十经。  别本第十卷,缺颂九经,一颂十经=大本四十八卷,四至二十三经。  别本第十一卷,三颂三十经(后三经原本误刊十二卷末)=大本四十八卷,至末,又四十九卷,一至二十五经(内缺别本第十二经)。
  十、四王天众  别本第十二卷,十二旧=大本四十九卷,至末,又五十卷,首六经。

 佛所说颂(别本旧题二诵)

 别本第十三卷,半颂七经=大本四十一卷,五十四至六十经。  别本第十四卷,半颂四经=大本四十一卷,至末,又三十二卷,首二经。  别本第十五卷,一颂十经=大本三十二卷,三至十二经。  别本第十六卷,二颂十八经=大本三十二卷,至末,又三十三卷,一至十八经。  别本第十七卷,二颂二十一经=大本三十三卷,至末,又三十四卷,一至十八经。  别本第十八卷,一颂八经=大本三十四卷,十九至二十六经。  别本第十九卷,一颂十五经=大本三十四卷,至末,又三十五卷,首十经。 八众诵中魔央众之馀  别本第二十卷,一颂九经,缺颂五经(上疑有缺文)=大本五十卷,七至二十经(此下有十八经,大本缺)。  别译一卷至十二卷恰当八众诵,十三卷以下佛说,无偈,应入佛所说诵。惟第二十卷亦属鬼神等说而有伽陀,今与夜叉众同属魔天众,而次诸夜叉之后。
如是改定旧刊大本卷数先后如次:
‧佛所说诵  
卷四十一(五四至六二经)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四十七 卷三十七 卷六 卷七 卷三十一

‧八众诵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六 卷四十二 卷四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卷三十六 卷二十二 卷四十八(首三经与卷二十二末九经倒置见前表) 
卷四十九 卷五十  
 佛所说诵自卷四十一至卷三十五前十经皆依别译之次序釐定。卷三十五后半,卷四十七与三十七二卷馀文,姊崎别为四品,属诸八众诵;另以三十八卷下文为颂偈诵。然据大论,八众即是颂偈,今依姊崎考定次第而别入诸佛说诵。第六卷前半,姊崎题罗陀品入五蕴诵,今考大论所引摩呾理迦五蕴诵中无此,故入诸佛所说诵。又卷六后半卷七及卷三十一,姊崎以为小品集成而无所属,今详其性质正同佛所说诵,故并以入之。由是佛所说诵文义极为繁杂。姊崎尝判为迦叶等三十一品,以其无所确据,不从。

  依《别译杂含》八众诵列八众次第,一沙门(比丘),二魔(波旬),三帝释,四刹帝利,五婆罗门,六梵天,七沙门(比丘尼),八尊者众(婆耆沙),九天女天子众,十魔众(夜叉鬼神)。此与大论卷三文不合。但大论三或从世俗义类,故首王众,又略魔而云燄摩天,此不必即指经文次第也。
又勘八十五云,若诸苾刍天魔等众是所为如结集品。此叙八众首举苾刍,次及大魔,大同别译。其后次第既不可详,今即暂依别译编次不改。(《五分律》五十四释杂含以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天帝释、魔、梵天为次。现存巴利文杂含第一有颂品以天、天子、拘萨罗即王众、魔、比丘、尼、梵天、婆罗门、婆耆沙即尊者众、林即魔神众、夜叉、帝释为次。
盖小乘各部传四阿含每每以编次异序为区别也。)  


(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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