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33|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如何对待有"鬼"的现象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9-17 11: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说到"鬼",我们首先都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鬼就是人死后的灵魂,会附体到人身上到处伤害人。
而在邪教 “法轮功”中,李洪志说人有亲情也是魔,阻碍练功人修炼的人也是魔。最典型的案例是赋利斌练"法轮功"杀妻杀母。
如今在历史的筛先下,邪教终归为邪教,《阿含经》已成为佛教中的精髓。在此让我们共勉悲智老师在巜金刚智慧能断一切邪说》中对"鬼"这种现象的剖析。
大乘正宗分第三


   有余涅槃和无余涅槃——执著心的根本是什么?——天人有尸体吗?——龙、鬼、人体中“虫”类众生相——无愿不果——什么是四相?——离相与分别——积德、守德与无为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
  〖佛陀告诉须菩提说:“所有那些大菩萨们都是应该这样降伏自己的妄想心的:对于所有一切种类的众生,无论是卵生、胎生、湿生、化生、有色、无色、有想、无想,还是非有想非无想的众生,我都把他们度化到无余涅槃的彼岸。”〗
  “摩诃萨”,大。菩萨摩诃萨,就是圣位的大菩萨。
  “入无余涅槃”,此中“涅槃”,又名般涅槃、灭度、圆寂等,不生不灭之意。涅槃有两种,一种是无余涅槃,又名无余依涅槃;一种是有余涅槃,又名为有余依涅槃。无论是哪种涅槃,都是一切烦恼灭尽,比如:“贪欲永尽。嗔恚永尽。愚痴永尽。一切诸烦恼永尽。是名涅槃。”(《阿含经》)
  无余涅槃,是一切烦恼及其无常生灭的业报身、心完全灭尽无余——惑、业、苦永灭,也就是入于不生不灭、究竟圆满的寂静境界。有余涅槃,又名有余依涅槃,指的是一切烦恼完全灭尽无余,尚余现受无常生灭的业报身、心未灭。说白了就是,生死轮回之因虽尽,但还余有所依住的有漏色身未死,尚有余业、余苦未灭。而只有到所依住的色身也灭尽之时,方名无余涅槃,简称入涅槃。不过,所谓的入涅槃,也并非实有入涅槃,既没有真实确定的“我”能入,也没有真实确定的“涅槃”所入,更没有实“入”可得,只是在名言之中假名为入涅槃罢了。
  可见,一切烦恼完全灭尽无余的阿罗汉或佛陀等圣者,即使仍然活着,也叫涅槃,称为有余涅槃。而李洪志却说,“涅槃就是和尚死了,肉身扔了,他自己的元神带着功上去了。”(《转法轮》)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所谓的涅槃,既没有“元神”,也没有“上去”,也没有只有“死了”才叫涅槃!
  这是佛陀用圣位大菩萨共同使用的、唯一的修行方法,来说明修佛的人应该如何降伏自己的妄想心。注意,任何发心修佛的人,都必须依照这些大菩萨们降伏妄想心的修法来修,刚刚发心修佛的凡夫位菩萨是这个修法,得圣果的大菩萨依然是这个修法,如此修心一直到成佛。这与李洪志所说的“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法”、“提高之后回头一看都是错的”又是完全不一样了,以后会具体、详细地剖析,暂不赘述。
  为何佛陀没有回答“应云何住”的问题,而是直接就讲“云何降伏其心”呢?因为降伏了妄想心,其心自然安住,涅槃真心自然显露,降伏妄想是因,心得安住则涅槃真心显露是果,所谓“狂心顿歇,歇即菩提。”(《楞严经》)妄心炽盛则真心不显。涅槃真心是如如不动、无所谓安住的,这就像云遮月时,拨云自然见月。降伏妄心则真心自然显露,真心正如月亮,本来就在当下。因此,修行的关键是降伏妄想,“妄认一切缘生缘灭的现象为实有”的妄想是一切执著心的根本。李洪志说:“佛教中也没有谈到执著心的根本是什么”(《法解》)这种说法显然是错误的。相反,是李洪志根本就没有谈到执著心的根本是什么!而李洪志所说的“释教讲普度众生”“就是让你去天国”(《转法轮》)这种说法也同样是错误的。佛教讲的度众生,是要把众生度到无形无相的彼岸——涅槃境界,因为一切有相之法皆是生灭轮回之法,一切天国或佛国世界都不例外,都没有离开此岸——现象界(三界)。
  众生的种类很多,根据出生方式、色身的有无、心念的有无等不同角度,佛陀对众生进行了分类列举。这里简单解释一下这些种类的众生:卵生,由蛋而生;胎生,由怀胎而生;湿生,有潮湿环境才能出生的众生;化生,变化而生;有色,任何有物质身相的众生;无色,完全没有物质身相的(无色界)众生;有想,有思维活动的众生;无想,没有思维活动的众生;非有想非无想,三界最高处的无色众生。
  需要单独说一下的是化生与无想两种生命形式。
  化生,无所依托,唯凭业力,变化而生。比如,所有地狱道与天道的众生都是化生。天人在死去的时候,不会像人死会留下一具尸体,天人死时立刻化掉,化生化灭,没有尸体,即如《大藏经》中所说,“若受化生,无外种故,身才殒逝,无复遗形;如灭灯光,即无所见。”假设“法轮功”练习者真的有人开天目了,哪怕稍微开一点点就能看得到的,所有的天人,包括最低最低那一层天的天人,生命形式都是化生,没有尸体的,而李洪志却无知地编造说,“中国的大山的底下埋着天人的尸体,他死掉以后有的就埋到山底下了。”(《卷二》)从这一点来看,连李洪志都不了解最低最低那层天的情况,甚至第一层天的境界说得都是错的,“法轮功”练习者还奢望修上天去吗?
  再来说说无想众生。对于打坐,李洪志要求,打坐时什么意念都没有,什么东西都不想,知道有个“我”在炼功。这恰恰是佛教中所讲的“无想外道”。那只是用“有我”的邪见把妄想暂时压住,却不能除去妄想的根本,因而是永远也无法了脱生死缠缚的。李洪志还把什么都不想叫清净心,这还是佛教中所说的“无想外道”。试想,普通人什么都不想的时候,只是那颗妄想心表面上什么都没想,骨子里还都是为私为我的观念,还是妄想心,怎么能是清净心呢?!释迦佛讲:“纵灭一切见闻觉知,内守幽闲,犹为法尘分别影事。”(《楞严经》)就是说,即使你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听等等,还是妄想分别之心,不是清净真心。 像“法轮功”这样修无想外道,把“有我”静静地什么都不想当做是修道,或者是以为放下所有的情,误以为修成无情就是道,都可以转化成麻木不仁的草木金石等无情的、更低级的事物。
  我们借助现代科学的进步,已经能够比古人对“众生”概念有更多、更深的认识了。
  1665年,列文·虎克研制出了显微镜。一天,在用显微镜观察雨滴时,他无比震惊地看到雨水里有无数奇形怪状的小东西在蠕动,因而激动万分地大声呼喊他的女儿赶紧来看,听到父亲的大声惊呼,他女儿还以为发生什么意外了呢。1673年,他将观察记录材料整理成文字,寄给英国皇家学会。英国皇家学会的人当然也没见过微观世界,因此,都认为雨水里有微生物简直是胡说八道。可是,早在二千多年前的释迦佛就告诉他的弟子们:“如(指)甲上土者,若诸众生形可见者,亦复如是。其形微细不可见者,如大地土。”(《阿含经》)甚至还讲,一杯清水中就有无数的虫,我们人的身体里也有八万“种”虫,“一一身躯内,八万种虫居。”“生七日己。身内即有八万户虫。纵横啖食。”(《律藏》)甚至连这些虫的种类、名称、生活在人体的部位等,释迦佛都描述得很清楚。现今科技发达,应该不会有人怀疑在人身上有诸如螨虫、细菌等种种微生物。不过,如果谁出生在科技非常落后的佛陀时代,又有多大可能会相信呢?
  佛教讲,有“天龙八部”护法。在佛经中,详细描述了胎、卵、湿、化等不同种类“龙”的情况。如果说有龙存在,估计同样会有很多人认为那简直就是瞎说。不过,中央电视台10频道《神秘的自然》栏目,曾经做了一期叫做《龙影遗骨(上、下)》的节目。该节目以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详细调查了70年前发生在营口市的坠龙事件。对令人难以置信的该坠龙事件,不仅有依然健在的肖素琴、杨义顺和李滨声等多名目击见证人出来作证,而且在当时东北地区非常有名的《盛京时报》上,还有至少五篇连续的详细报道,同时附有群众近距离围观坠龙的照片。多名目击证人,分别详细叙述了当时坠龙从生到死的前后经过,还讲到了当时政府在营口西海关为民众提供龙骨露天展览的情况。《盛京时报》的报道最为详尽,包括对该坠落“天龙”的体型(长三丈,左右各有三只角)、各部位尺寸、脊关节数量(全体二十八节)等详尽描述。巨龙不仅长有巨爪,而且坠龙搁浅处“爪印”清晰可辨;有当时水产学教授确定其为“龙”的鉴定结论;有政府提供参观的时间、场所、方式的介绍;还有对民众参观盛况的描述——“观者塞途”。因为该坠龙事件在当时轰动了整个东北地区,各地民众争相乘火车前往参观,甚至当时的火车票价都因此上浮。
  佛教所讲的“天龙八部”护法中,还有一类叫“夜叉”的“鬼”。如果说有鬼存在,想必同样会有很多人认为那纯粹是胡扯。不过,西方科学界早已开始研究一种叫“波尔代热斯”(德文。原意为吵闹鬼,指自发出现的声音、物体移动和其他不寻常的现象)的现象。比如,一位专门研究这种现象的教授汉斯·邦德,在法兰克福的一幢公寓里,平整的天花板上“无中生有”地纷纷掉下面包、书、烟灰缸、餐具等各种物品朝邦德身上砸。天花板中还传来同他进行的一段奇特的对话声:“晚上好,邦德教授!”“您像是没有离开地球的灵魂”、“这与您无关”、“我能为您效劳吗?”等等。这些听起来当然像是天方夜谭一样。
  然而,江西卫视曾经做过一期《摄像机记录山村闹“鬼”现场》的节目。该节目说的是,(采访)一年多以前,在成都市中江县永兴区民主乡陈应林家,开始出现砖头瓦片之类的东西,从上面飞下来专门打陈应林84岁老母亲的事情,后来家中的物品也开始纷纷飞起来打人,再后来就开始不分对象地乱打了。陈家人身上经常被打得淤青,家具器物等也是被打得伤痕累累。注意,这些都是在根本看不到什么人所为的情况下,有时还是在众多村民在场、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采访中有众多村民出来作证。
  最离奇的还在后面呢。有一次,很多村民在场,也就是众目睽睽之下,陈应林和他的老母亲头上戴着的帽子被反复扯下来十多次,或被丢在一边,或被挂在高处,系在脖子下的帽带都被拉断了!后来情况越演越烈、更为恐怖了,“它”还开始当众发出“哇”“哇”的大声怪叫。陈家老太太问,“你叫啥?你要啥东西吗?”“它”竟然还开始说话了,“我要钱,我要一万块钱。”陈家人试着放了几十块钱在桌上,还真就转眼不见了。正在采访当中,还真真切切地记录了当众响起的三声怪叫,而第三声怪叫是记者在屋外采访村民的时候响起的,听到怪叫时,记者的脸当即变色。后来,当地公安也介入调查,成都的自然科学专家也被请到了中江县,开始研究所谓的“鬼”屋现象。虽然有人猜测会不会是陈家小孩搞的恶作剧,可是,那怎么也解释不了上面出现的种种现象。也许不久的将来,科学家会给出合理的解释吧。
  几十年前,生物科学家还认为,生命必须要常温、常压、有氧、有光等才能存在。但是,随着生物科学的进步,特别是发现在深海底部火山口附近,“高温、高压、无氧、无光”条件下竟然还有生物存在,科学家们的认识也因此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几十年前,医学家还在用心跳和呼吸停止来定义死亡,现在也改变了这种认识。在佛经中讲,当修行者入定到四禅时,就会“息住脉住”,也就是心跳和呼吸停止。不仅呼吸和心跳可以自由控制,乃至可以生死自在,阿难、须跋和舍利弗等尊者都是自由控制生死而入涅槃的。这种完全由自己说了算的“说死就死”,常称之为“坐脱立亡”或“坐化”。
  在中央电视台3频道播出过一期叫做《瑜伽修士》的节目。在这令所有人惊讶、震撼和难以置信的节目中,一位修习禅定多年的瑜伽士,在吉尼斯工作人员监督和现场观众的注视下,通过集中精神“入定”,把自己身高1.83米、体重83公斤的身体,慢慢“挤”入比他膝盖还低的一个透明小箱里,然后密闭并沉入水中。这时,他的心跳已经被他控制在每分钟3次之下。6分多种后,他被从水中取出。据他自己讲,当重新“进入”身体“出定”的一刹那,他感觉到了一下震动,使他晃了一下、打了一个寒颤,那是因为清醒的意识使得身体对周围产生了感觉,随即意识到了现实。尽管现场很多人亲眼目睹了这一切,但是,他们依然觉得这似乎是不可能的。
  人类已经发现,却暂时无法完全说清的生命形式还有很多。比如,1992年,陕西周至县一农民发现了一块名为“太岁”的活的生物体,在国内外引起极大的轰动。后来全国各地陆陆续续发现了很多“太岁”,各地的生物学家们也展开了相关研究,虽然暂时还没有科学定论,不过大都认为“太岁”是迄今发现的最古老的古生物活体标本,生长年代极其久远,可谓“长生不老”。比如,甘肃酒泉市陈荣德发现的“太岁”,经生物专家初步鉴定,认定形成时间至少在万年以上。“太岁”,又名“肉灵芝”,在中国古老神话《山海经》以及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等古籍中,均有记载,比如,“太岁”可以使人“轻身不老,延年神仙。”另外,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所要寻找的“长生不老药”中就有“太岁”。中央电视台也做过《破解“太岁”之谜》之类的节目,各地电视台对“太岁”也时有报道。
  可见,生命形式与奥秘是多么繁杂和不可思议。
  如果佛陀不列举这么多的众生种类,我们对“众生”的第一反应往往就是想到人类。可见,佛陀列举众生种类可以破除我们对众生概念狭隘的理解。发起无上菩提心(即成佛之心)的基础是广大的慈悲之心,没有“不忍众生苦,不忍圣教衰”的慈悲之心,是绝对不可能发起成佛之愿的。所以,发心成佛的菩萨一定会广度一切众生,因为一切众生都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而度众生不仅仅是度人,佛陀说,即使是粪厕中肮脏的蛆虫,也是佛门慈悲的对象。比如,佛陀说:“粪尿坑或污物沟中有虫,于其中弃舍洗钵或皿之水,由是而此中虫得生存,婆蹉!我由其因缘而说有多福。”(《阿含经》)也就是说,如果把残羹剩饭布施给粪尿坑或污物沟中的小虫,也会有很大的功德。另外,即使是破坏佛法的魔众,同样是佛陀慈悲的对象。佛陀说,他曾经变化成魔的形象、声音,到魔王天为魔众讲说正法。为了使更广大的众生有机会听闻佛法,佛陀要求比丘们都要独自游行,不要两个人在一起结伴而行:“汝等当行人间。多所过度。多所饶益。安乐人天。不须伴行。一一而去。”“为大众之利益,为大众之安乐、怜愍世人、天人之利、乐,诸比丘应普遍游行。勿二人进行一道……应宣示初善、中善、后善,文义具足之法。宣说圆满清净之梵行。”(《阿含经》)
  与此相反的是,李洪志仇视、丑化人类,说不信他的和反对他的都是魔、到处都是魔、到处是邪恶,动不动就鼓励其信徒铲除邪恶,也就是对那些“人性全无”的“邪恶”应该以“不同层次”的“不同能力”或“各种方式”予以铲除和消灭。这哪有点滴慈悲可言呢?!

沙发
发表于 2020-9-24 14:5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所说,实乃一派胡言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3 13:07 , Processed in 0.104954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