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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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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了解的“退党”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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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09-2-20 16: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2-20 01:33 发表


你們的固執和發瘋程度真是太嚴重了。就像井底之蛙活在自己小小的世界裡,永遠不知道外面的天高地厚。既使有一天你們真的看到有人白日飛昇經過,你們可能還會是同樣的話說,那是騙人的,是幻覺,不是真的。人怎麼會飛呢?聒聒...


国华,既使有一天你真的白日飞升经过大陆的上空,不管别人怎么样,我保证为你热烈鼓掌叫好:国华会飞了!!
102#
匿名  发表于 2009-2-20 17:05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2-14 01:53 发表
那個王進東更混了!燒成木炭似的人,還能老老實實坐在地上喊口號,騙三歲小孩還差不多!
如果你不信的話,請用打火機燒自己手指一分鐘試試便知。看看你能不能坐的住?保證你是大呼小叫,像蛤蟆亂蹦亂跳!

国华你太自以为是了,看来你对烧伤知识一无所知。瞬间造成的严重烧伤(三度),由于皮肤感觉神经全部破坏,病人没有痛感,短时间内不会影响说话,严重后果(甚至死亡)经过一段时间后第次出现,这才是医学的真相。
世界上烧伤科专家何止万千,你就不能先去请教一下吗?急不可耐地说出外行话,怎么收场啊?又自抽嘴巴了不是?
103#
匿名  发表于 2009-2-21 12:39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2-20 01:33 发表

根據我這幾天的觀察,得到一個結論,你們這群人真的是"瘋"了!連這樣一個沒頭腦的比喻都沒有人給他糾正。什麼"燒一點和燒全身不一樣,就如同用刀劃破手指與用刀割掉頭顱的效果能一樣嗎? "若用這個來證明王進東的自焚是真的,那不是太可笑了嗎?
難道說一個人全身大面積的燒傷會比手指燒傷還不痛?還能神色自如的盤腿打坐,口齒清晰的講話?
而全身燒傷和頭顱被割掉的是一回事嗎?一個是死亡,一個是人還活著,那個活著的人會和死人一樣沒知覺,但是能講話!?

看到你們這群人的表現實在令人失望!你們的行為太幼稚又太固執了!若用你們這套攻擊法輪功的手法,其實你們還可以攻擊更多的對象。如佛教講六道輪迴,你們就叫他們的法師或信徒拿出證明來,最好是把真實的景象表現出來,看看人是怎麼輪迴的?動物是怎麼轉生的?地獄是什麼情況?....如果他們都辦不到,你們就可以大大方方的把佛教定為騙人的組織。用吸毒來比喻佛教徒都中毒太深了,也應該到勞教所去轉化、轉化了。同時再發動全國的力量反對佛教徒的邪說!這樣一來你們又大功一件了!是不是,多好啊?

你們的固執和發瘋程度真是太嚴重了。就像井底之蛙活在自己小小的世界裡,永遠不知道外面的天高地厚。既使有一天你們真的看到有人白日飛昇經過,你們可能還會是同樣的話說,那是騙人的,是幻覺,不是真的。人怎麼會飛呢?聒聒...

国华在上文中,严严以一个内行着的盛气质问道:“難道說一個人全身大面積的燒傷會比手指燒傷還不痛?還能神色自如的盤腿打坐,口齒清晰的講話?”
国华无意之中,犯了一个无知的错误。医学知识告诉我们,无论小面积还是大面积的严重三度烧伤,由于皮肤内部的感觉神经末梢完全破坏了,病人完全失去了痛感,也就是反而感觉不到痛苦。严重烧伤的王进东可能就是这样的例子,感觉不到用蜡烛燎一燎手指头那样的疼痛。
烧伤的疼痛感,主要取决于烧伤的深度,深了反而不疼。烧伤面积的大小决定病人的预后好坏,只有在相同烧伤深度的的情况下,疼痛强度才有区别,才可比较。
这是医学常识,国华可去请教你周围的医生,他会让你冷静、清醒、明白真相的,。你无疑又给辩论对方留下了一个揭你短处的话柄。
104#
匿名  发表于 2009-2-21 15:05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2-14 01:53 发表
那個王進東更混了!燒成木炭似的人,還能老老實實坐在地上喊口號,騙三歲小孩還差不多!
如果你不信的話,請用打火機燒自己手指一分鐘試試便知。看看你能不能坐的住?保證你是大呼小叫,像蛤蟆亂蹦亂跳!

皮肤成木炭状,恰恰是三度烧伤的诊断依据之一,这样的烧伤病人反而失去了疼痛感,确实不会像火燎手指头那么疼。所以王进东能坐着,能说话,一点也不奇怪。
国华,你还是按照李大佛说的,向内找找你把混话当理说的原因吧,原因就是你强不知以为知,缺乏发表正确理论所应有的知识。另外,你还缺乏实事求是的态度,缺乏调查研究的方法,所以,你在论坛上露面,才不时的把假象说成真相,胡言乱语,笑话百出,理屈词穷时东躲西藏,心烦意乱,让人们觉得活像一只“猴”。
好好想一想吧,是不是这么个理?学点科学知识做铺垫,再上论坛来学习提高不好吗!
105#
发表于 2009-2-21 16:02 | 只看该作者
所谓退党,是李某及其爪牙杜撰的,用以攻击和污蔑中国共产党的阴谋。
106#
发表于 2009-2-22 02:23 | 只看该作者
引述[quote]原帖由 Guest   於 2009-2-21 15:05 發表

"皮膚成木炭狀,恰恰是三度燒傷的診斷依據之一,這樣的燒傷病人反而失去了疼痛感,確實不會像火燎手指頭那麼疼。所以王進東能坐著,能說話,一點也不奇怪。"

他的嘴都考成木炭了還能口齒清晰的講話,你不覺得奇怪!?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9-2-22 02:31 编辑 ]
107#
发表于 2009-2-22 08: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2-22 02:23 发表
引述[quote]原帖由 Guest   於 2009-2-21 15:05 發表

他的嘴都考成木炭了還能口齒清晰的講話,你不覺得奇怪!?

“皮膚成木炭狀”是指皮肤的颜色及状态,而不是指声带,声音是由声带发出来的。希望国华老兄不要混淆五官的功能。
108#
匿名  发表于 2009-2-22 10:26

来去自由

只让进不让出的地方,岂不是监狱,岂不是深渊。
109#
发表于 2009-2-22 12: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2-22 02:23 发表
引述[quote]原帖由 Guest   於 2009-2-21 15:05 發表

"皮膚成木炭狀,恰恰是三度燒傷的診斷依據之一,這樣的燒傷病人反而失去了疼痛感,確實不會像火燎手指頭那麼疼。所以王進東能坐著,能說話,一點也不奇怪。"

他的嘴都考成木炭了還能口齒清晰的講話,你不覺得奇怪!?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2-22 02:23 发表
引述[quote]原帖由 Guest   於 2009-2-21 15:05 發表

"皮膚成木炭狀,恰恰是三度燒傷的診斷依據之一,這樣的燒傷病人反而失去了疼痛感,確實不會像火燎手指頭那麼疼。所以王進東能坐著,能說話,一點也不奇怪。"

他的嘴都考成木炭了還能口齒清晰的講話,你不覺得奇怪!?

国华,你终于露面了,还回复了一个帖子,很好。你怎么这么多天无影无踪了?你让我等得好苦!不过你记住,关于大名鼎鼎的“罗锅人”的情况,你还没有向网友交代清楚,不知什么时候给予答复?千万别健忘了,言而无信是个地地道道的小人所为。
关于你在上个帖子上说火烧手指头的事,手指头经过那样一烧,也会造成三度烧伤的,也不会再疼了。为了保住这个手指头,下一步的治疗就要考虑植皮了。这是我作为一名多年的医生的一点不成熟的看法,还望你指正。
关于王进东能否在烧伤的情况下,说出让人们听清楚的话,网友空谷回音已作了回复,很有道理。补充一句,还有他的舌头,口轮匝肌是否损坏损坏,我就暂不多讲了。必要时我会讲的,绝不回避,绝不会说溜就溜,干那种为众网友所不齿的自毁人格的事。
我劝你不要想当然,去请教一下医生,或者去拜访一下王进东,什么都会清楚的。
在科学面前,态度老实一些,较真,讲真相,免得自找难看,你大概不是小孩了(原谅,不知你的年龄),说话自重的好。不要继承李洪志说瞎话的衣钵,什么飞啊,隐身啊,治罗锅啊,具大神通啊,净是些无可考证的话(能考证的你则采取无赖手段不去考证,如,罗锅在那里?),这些拿不出证据的话,可真是连三岁小孩也不相信的。
关于烧伤知识,国华要是感兴趣,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位国内著名烧伤专家,他会耐心接待你的。
我再告诉你,李洪志从他编造法轮功那天起,就是抱着骗人的动机,你不妨亲身走访一下他的知情者,如亲友,邻居,早期跟随他的李昌等4.25事件主要参与者,你就会清楚,李洪志罪恶的所作所为,从未离开过一个“骗”字。
国华,关于"王进东烧伤后说话"一事,你要是还有高论,想辩论,我愿意接受鸭版主曾提出的倡议,与你辩论。不过有一个条件,你别虎头蛇尾,一到理屈词穷了,就“隐身”不见面了。我会给你考虑时间,充分的与你切磋,最好请出你的李大主佛为你撑腰。论年龄我该是他的叔叔辈了,论学历,我比他可要高那么一些,不过这都不是主要的,古人云:三人同行,必有我师。或许是我一知半解,不自量力。
现在是大学寒假期间,还有点余闲时间,本着实事求是、讲真相的态度,我会邀请几位烧伤专家(还有,网友中不乏学识广博的能人),一块与你切磋王进东这一病例。也希望你也能求助几位讲实话的内行医学人士做顾问(不是假佛),一道参与切磋。如果我错了,我会坦诚向你道歉。如果你错了,我奉劝你以此认清李洪志骗子嘴脸,退出法轮功邪教组织,并大胆揭发你上当受骗的真相。我再要说明的是,我不愿意与一个无赖浪费时间,我希望你不是。
以上数言,也诚望众网友指正。
请你尽快思考,明确回复能否接受我的挑战。

[ 本帖最后由 卫生所 于 2009-2-23 00:20 编辑 ]
110#
发表于 2009-2-22 12:26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卫生所 于 2009-2-22 12:04 发表


国华,你终于露面了,还回复了一个帖子,很好。你怎么这么多天无影无踪了?你让我等得好苦!不过你记住,关于大名鼎鼎的“罗锅人”的情况,你还没有向网友交代清楚,不知什么时候给予答复?千万别健忘了,言而无信是个地地道道的小人所为。
关于你在上个帖子上说火烧手指头的事,手指头经过那样一烧,也会造成三度烧伤的,也不会再疼了。为了保住这个手指头,下一步的治疗就要考虑植皮了。这是我作为一名多年的医生的一点不成熟的看法,还望你指正。

[ 本帖最后由 卫生所 于 2009-2-23 00:16 编辑 ]
111#
发表于 2009-2-22 13: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卫生所 于 2009-2-22 12:26 发表

[ 本帖最后由 卫生所 于 2009-2-23 00:14 编辑 ]
112#
发表于 2009-2-22 13: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2-14 01:53 发表
那個王進東更混了!燒成木炭似的人,還能老老實實坐在地上喊口號,騙三歲小孩還差不多!
如果你不信的話,請用打火機燒自己手指一分鐘試試便知。看看你能不能坐的住?保證你是大呼小叫,像蛤蟆亂蹦亂跳!

"請用打火機燒自己手指一分鐘試試便知。"
国华,你这话外行了,这话若是出自内行之口,会让人耻笑的,手指烧上一分钟,不仅疼痛消失了,甚至只好手术截掉了。如果我没记错,王进东的口唇没有做整形手术吧?那就说明他的口唇不会影响他清楚地说话。

[ 本帖最后由 卫生所 于 2009-2-23 00:42 编辑 ]
113#
发表于 2009-2-22 14: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卫生所 于 2009-2-22 12:26 发表

为避免表述误导,句中错字更正如下:去掉第一行30“有”字,5行21的“挺”改为“听”,6行4加加“可能没有损伤”。特此致歉,诚望诸网友及国华谅解。

您如果需要修改自己发帖中的内容,可以直接点击自己发帖中的右下角的“编辑”一栏,然后就可以自行修改了。不过,超过了一定的时间,就不能修改了。
114#
匿名  发表于 2009-2-22 14:39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2-14 01:53 发表
那個王進東更混了!燒成木炭似的人,還能老老實實坐在地上喊口號,騙三歲小孩還差不多!
如果你不信的話,請用打火機燒自己手指一分鐘試試便知。看看你能不能坐的住?保證你是大呼小叫,像蛤蟆亂蹦亂跳!

国华无知充有知,得蒙就蒙,百般胡搅蛮缠,鼻子插葱装洋相,娘胎出来的国华恐怕不是这个样子,这都是中了李洪志的邪了。
115#
发表于 2009-2-22 16:48 | 只看该作者

国华何许人也

国华,浏览了你的一些毫无自己见解的帖子(都是兜售李洪志的狗皮膏药),除了看出你是李洪志死心塌地的追随者,痴迷愚钝的传声筒,鞍前马后的奴仆,摇旗呐喊的张扬者,还看不出你是个保藏城府、阴毒险恶、真正祸国殃民的野心者。说你是李洪志这条纸老虎的“伥”吧,从你的所作所为,还看不出你具有“伥”的阴毒和本事。说白了,你在李洪志祸国殃民的组织里,还是个无关痛痒、无足轻重、跑龙套的小人物。
我劝你别再不自量力的在论坛上东一耙子,西一扫帚地胡搅了。三天两头的让网友劈头盖脸的质问,批驳一顿,回答不出个子午卯酉来,灰溜溜的东躲西闪,多让网友瞧不起啊!像个猴似的跳来跳去不嫌丢人吗?
网友看出你只是个被李洪志利用的受蒙蔽者,才苦口婆心的开导你,你还是静下心来,闭上门,认真思考思考吧。还看不出李洪志是个骗子吗?清醒的时候到了。
116#
发表于 2009-2-22 1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3# 的帖子

感谢版主指教,事事力不从心,年龄不饶人啊!今后还望多指正。
117#
发表于 2009-2-22 17: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3# 的帖子

为了不浪费版面,我的几个帖子,能帮助删除,我再重新发好吗?谢谢!

[ 本帖最后由 卫生所 于 2009-2-23 00:48 编辑 ]
118#
发表于 2009-2-22 20: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卫生所 于 2009-2-22 17:24 发表
为了不浪费版面,我的几个帖子,能帮助删除,我再重新发吗?

可以的。您需要删除哪些帖子可以通过短信或发帖告知斑竹。如果内容不一样,也不一定非要删除了。谢谢。
对了,前面忘记告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自己帖子的内容,必须要先注册登陆,游客是不能自我修改自己的帖子的。
119#
匿名  发表于 2009-2-22 20:49
原帖由 卫生所 于 2009-2-22 16:48 发表
国华,浏览了你的一些毫无自己见解的帖子(都是兜售李洪志的狗皮膏药),除了看出你是李洪志死心塌地的追随者,痴迷愚钝的传声筒,鞍前马后的奴仆,摇旗呐喊的张扬者,还看不出你是个保藏城府、阴毒险恶、真正祸国殃民的野心者。说你是李洪志这条纸老虎的“伥”吧,从你的所作所为,还看不出你具有“伥”的阴毒和本事。说白了,你在李洪志祸国殃民的组织里,还是个无关痛痒、无足轻重、跑龙套的小人物。
我劝你别再不自量力的在论坛上东一耙子,西一扫帚地胡搅了。三天两头的让网友劈头盖脸的质问,批驳一顿,回答不出个子午卯酉来,灰溜溜的东躲西闪,多让网友瞧不起啊!像个猴似的跳来跳去不嫌丢人吗?
网友看出你只是个被李洪志利用的受蒙蔽者,才苦口婆心的开导你,你还是静下心来,闭上门,认真思考思考吧。还看不出李洪志是个骗子吗?清醒的时候到了。

别介,您不觉得与国华先生切磋讨教初中二年级以下“文化”课程,也是您晚年生活的一大乐子吗?
120#
发表于 2009-2-22 21:45 | 只看该作者

復衛生所

羅鍋的事,不是我相不相信大法的依據,與修不修煉的根本原因。如果沒有自己切身的體會,要叫我第一眼看到《轉法輪》就完全相信其中的道理,是有困難的,這是我個人的悟性。所以你相不相信羅鍋的事,我不管,我也沒有那份閒工夫探究這個問題。

至於王進東的事情,是真是假你們自己心裡有數。昧著良心不願坦承事實,不代表就沒有虛假。

全世界大法弟子,無論是新學員、老學員,國內的或是國外的。大家都是因為從大法修煉中,真正感受到大法的慈悲救助與真理的體現,才走出來講真相的。如果沒有這些因素,誰願意吃飽沒事幹,每天給大陸人勸退、寫信、發傳單上網講真像呢?在這裡我不僅要絞盡腦汁,還要被你們折騰。所以這絕不是被利用。
再說如果李老師真要利用我們,乾脆就叫我們直接捐錢就好了,何必要勞民傷財大費周章呢?!

反之真正被利用之人卻是你們。中共利用你們對他的忠心,發動對大法的破壞。一來可以轉移你們對中共嚴重缺失問題的注意力,減輕他的負擔。二來可以把破壞法輪功的罪名完全推給你們,將來好替他背黑鍋啊!你們不要以為將來中共被審判時你們會無罪的。

無論你們相不相信有神,神都在看著你們的一言一行,好自為之啊!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9-2-22 21:49 编辑 ]
121#
发表于 2009-2-22 23: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2-22 21:45 发表
羅鍋的事,不是我相不相信大法的依據,與修不修煉的根本原因。如果沒有自己切身的體會,要叫我第一眼看到《轉法輪》就完全相信其中的道理,是有困難的,這是我個人的悟性。所以你相不相信羅鍋的事,我不管,我也沒有那份閒工夫探究這個問題。

至於王進東的事情,是真是假你們自己心裡有數。昧著良心不願坦承事實,不代表就沒有虛假。

全世界大法弟子,無論是新學員、老學員,國內的或是國外的。大家都是因為從大法修煉中,真正感受到大法的慈悲救助與真理的體現,才走出來講真相的。如果沒有這些因素,誰願意吃飽沒事幹,每天給大陸人勸退、寫信、發傳單上網講真像呢?在這裡我不僅要絞盡腦汁,還要被你們折騰。所以這絕不是被利用。
再說如果李老師真要利用我們,乾脆就叫我們直接捐錢就好了,何必要勞民傷財大費周章呢?!

反之真正被利用之人卻是你們。中共利用你們對他的忠心,發動對大法的破壞。一來可以轉移你們對中共嚴重缺失問題的注意力,減輕他的負擔。二來可以把破壞法輪功的罪名完全推給你們,將來好替他背黑鍋啊!你們不要以為將來中共被審判時你們會無罪的。

無論你們相不相信有神,神都在看著你們的一言一行,好自為之啊!

我就“拍直罗锅”、“王进东烧伤事件”撰写了数篇、逾万字与国华先生相关(多次相请对话)的帖子(部分署名“游客”),众网友也写了很多篇,态度是诚恳的,求实的。
没想到最终只得到国华寥寥几语、冷漠的回音:
“所以你相不相信羅鍋的事,我不管,我也沒有那份閒工夫探究這個問題。”“至於王進東的事情,是真是假你們自己心裡有數。昧著良心不願坦承事實,不代表就沒有虛假。”
看来国华先生“不愿意”也“不感兴趣”理睬我了。我大惑不解。
他轻描淡写、避实就虚地答复,让我感到国华似乎在表白他与李洪志没有什么关系?又感觉有些无赖的腔调。请教鸭版主,花非花君、景远等先生及诸网友,该怎样对待国华这样的先生。

[ 本帖最后由 卫生所 于 2009-2-23 14:41 编辑 ]
122#
发表于 2009-2-22 23: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9-2-22 20:38 发表

可以的。您需要删除哪些帖子可以通过短信或发帖告知斑竹。如果内容不一样,也不一定非要删除了。谢谢。
对了,前面忘记告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自己帖子的内容,必须要先注册登陆,游客是不能自我修改自己的帖子的。


对了,前面忘记告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自己帖子的内容,必须要先注册登陆,游客是不能自我修改自己的帖子的。 [/quote]
深表谢意!谢谢!
还有更莫名其妙的事,接到国华不正面回答问题的的120帖子,不知该怎么办,请求指点。
123#
发表于 2009-2-22 2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6# 的帖子

国华,你终于露面了,还回复了一个帖子,很好,感谢。你怎么这么多天无影无踪了?你让我等得好苦!不过你记住,关于大名鼎鼎的“罗锅人”的情况,你还没有向网友交代清楚,不知什么时候给予答复?千万别健忘了,言而无信是个地地道道的小人所为。
关于你在上个帖子上说火烧手指头的事,手指头经过那样一烧,也会造成三度烧伤的,也不会再疼了。为了保住这个手指头,下一步的治疗就要考虑植皮了。如果烧上1分钟,指骨也要毁坏的,就更不疼了,那就要截指了。这是我作为一名多年的医生的一点不成熟的看法,还望你指正。
关于王进东能否在烧伤的情况下,说出让人们听清楚的话,网友空谷回音已作了回复,很有道理。补充一句,还有他的舌头,口轮匝肌是否损坏严重(没听说做了整形手术),我就暂不多讲了。必要时我会讲的,绝不回避,绝不会说溜就溜,干那种为众网友所不齿的自毁人格的事。
我劝你不要想当然,去请教一下医生,或者去拜访一下王进东,什么都会清楚的。
在科学面前,态度老实一些,较真,讲真相,免得自找难看,你大概不是小孩了(原谅,不知你的年龄),说话自重的好。不要继承李洪志说瞎话的衣钵,什么飞啊,隐身啊,治罗锅啊,具大神通啊,净是些无可考证的话(能考证的你则采取回避手段不去考证,如,罗锅在那里?始终不见答复),这些拿不出证据的话,可真是连三岁小孩也不相信的。
关于烧伤知识,国华要是感兴趣,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位国内著名烧伤专家,他会耐心接待你的。
我再告诉你,李洪志从他编造法轮功那天起,就是抱着骗人的动机,你不妨亲身走访一下他的知情者,如亲友,邻居,早期跟随他的李昌等4.25事件主要参与者,你就会清楚,李洪志罪恶的所作所为,从未离开过一个“骗”字。
国华,关于"王进东烧伤后说话"一事,你要是还有高论,想辩论,我愿意接受鸭版主曾提出的倡议,与你辩论。不过有一个条件,你别虎头蛇尾,一到理屈词穷了,就“隐身”不见面了。我会给你考虑时间,充分的与你切磋,最好请出你的李大主佛为你撑腰。论年龄我该是他的叔叔辈了,论学历,我比他可要高那么一些,不过这都不是主要的,古人云:三人同行,必有我师。或许是我一知半解,不自量力。
现在是大学寒假期间,还有点余闲时间,本着实事求是、讲真相的态度,我会邀请几位烧伤专家(还有,网友中不乏学识广博的能人),一块与你切磋这一王进东病例。也希望你也能求助几位讲实话的内行医学人士做顾问(不是假佛),一道参与切磋。如果我错了,我会坦诚向你道歉。如果你错了,我奉劝你以此认清李洪志骗子嘴脸,退出法轮功邪教组织,并大胆揭发你上当受骗的真相。我再要说明的是,我不愿意与一个无赖浪费时间,我希望你不是。
以上数言,也诚望众网友指正。
请国华尽快思考,明确回复能否接受我的挑战。
124#
发表于 2009-2-23 00: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卫生所 于 2009-2-22 23:00 发表
我就“拍直罗锅”、“王进东烧伤事件”撰写了数篇、逾万字与国华先生相关(多次相请对话)的帖子(部分属名“游客”),态度是诚恳的,求实的。
没想到最终只得到国华寥寥几语、冷漠的回音:
“所以你相不相信羅鍋的事,我不管,我也沒有那份閒工夫探究這個問題。”“至於王進東的事情,是真是假你們自己心裡有數。昧著良心不願坦承事實,不代表就沒有虛假。”
看来国华先生“不愿意”也“不感兴趣”理睬我了。我大惑不解。
他轻描淡写、避实就虚地答复,让我感到国华似乎在表白他与李洪志没有什么关系?又感觉有些无赖的腔调。请教鸭版主,花非花君、景远等先生及诸网友,该怎样对待国华这样的先生。

国华采取的态度早在俺预料之中,他是不敢应战的。他指东说西的伎俩俺也早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
试想,当他主子的老底被揭开时,国华能“愿意”,能“感兴趣”吗?这样看就不难理解国华为什么轻描淡写、避实就虚地回答网友的问题了。
国华不是对你老人家不感兴趣、不愿理睬你,而是不敢搭理跟他较真的人。不信若找一个他“感兴趣”的有关“圆满”的话题,他照样会给你答非所问并恭出一堆李洪志说过的东西。
125#
发表于 2009-2-23 08: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121# 122# 的帖子

偷换概念、转移话题、自说自话、逃怯回避,这是国华先生与典型的法轮功信徒的基本特征,所以,我们就把他们的帖子都保留下来吧,以后让他们自己照照自己,看看他们的过去都是些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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