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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圆珠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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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神安排的吗?看看佛经如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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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7-11-1 20: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11-1 17:36 发表
佛经文字流变,就影响人对佛法的认识,就好像你执着文字,根本不懂佛法真意,拿出的佛经是什么意思你也不懂,反而以为自己是维护佛教,其实只是维护宗教的形式。
末法时期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数,你维护的不过是邪师说法,还不忏悔,你很危险了!
你还问我实相是什么,如果你不知道实相是什么就不要冒充佛教徒了,连佛教的根本法印都不知道,你还知道什么?光知道邪师的牙慧吗?

到底是谁不懂佛经?圆珠笔给你列出的经文,你懂了么?尽快忏悔吧!
根据演武厅规则:讨论时有问则必须正面回答——立场明确,对于对手所提出的问题不作正面回答而是反问的,该反问不能作为反驳对手的证据,判为无效回答。
法轮功弟子即便不“真”,起码也要讲点事实和证据吧?如果你对自己的错误还不忏悔的话,你以后的发帖都会被删除!
27#
发表于 2007-11-2 00:03 | 只看该作者

回17樓

引述:阿含經是佛陀滅度後最早集結的經文,是最接近佛陀原始教法的經典。
國華還什麼高見?
也請你務必回答:
我引用的經文是不是說明了佛陀反對一切都由神來安排的邪說!

復:你真糊塗!'阿含經"是佛滅三個月後,由弟子憑回憶集結而成。其內容只能當作參考,怎能視為佛陀親口所述的經文呢!

一份沒有經過佛陀親自省稿的經文,又怎能說內容完全無誤呢!
當知道人的記憶是有限的!如你能記住3個月前的8月1日是什麼天氣、三餐吃過什麼食物、遇見過什麼人、說過什麼話、做過什麼事情嗎?

你隨隨便便把一份未能得到充分證明的經書,說成是佛陀講的,這不犯過嗎!?
再說大法與佛教無關,你以佛教經書來批判大法,這不可笑、可歎嗎!
你何不乾脆用佛教經書來批判全世界的其他宗教,豈不更偉大!

不要再瞎矇了,謗佛謗法是有罪的,及早省悟吧!
28#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 08:49 | 只看该作者

国华还是那些法轮功意淫的陈词滥调!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7-11-2 00:03 发表
引述:阿含經是佛陀滅度後最早集結的經文,是最接近佛陀原始教法的經典。
國華還什麼高見?
也請你務必回答:
我引用的經文是不是說明了佛陀反對一切都由神來安排的邪說!

復:你真糊塗!'阿含經"是佛滅三個月後,由弟子憑回憶集結而成。其內容只能當作參考,怎能視為佛陀親口所述的經文呢!
一份沒有經過佛陀親自省稿的經文,又怎能說內容完全無誤呢!
當知道人的記憶是有限的!如你能記住3個月前的8月1日是什麼天氣、三餐吃過什麼食物、遇見過什麼人、說過什麼話、做過什麼事情嗎?
你隨隨便便把一份未能得到充分證明的經書,說成是佛陀講的,這不犯過嗎!?
再說大法與佛教無關,你以佛教經書來批判大法,這不可笑、可歎嗎!
你何不乾脆用佛教經書來批判全世界的其他宗教,豈不更偉大!
不要再瞎矇了,謗佛謗法是有罪的,及早省悟吧!

1、谁说了现在遗存的阿含经一定无误?谁说了现在遗存的阿含经一定都是佛说?
阿含經是佛陀滅度後最早集結的經文,是最接近佛陀原始教法的經典。

即便文字佛经有变异,但是佛法的核心问题诸如三法印、四圣谛改变了么?符合三法印、四圣谛的就是佛法!四圣谛中包含的缘起法则就是批判一切因是神创的依据!
2、国华难道只能做井底之蛙的推测和臆想么?集结经文的可不是普通人,那是佛陀大弟子迦叶、多闻的阿难和五百大阿罗汉呀!你以为他们都想你想象的一样记忆有限?别用自己的无知诽谤阿罗汉了!宿命明的阿罗汉能追忆佛陀的教诲还不是小菜一碟呀?
3、佛法根本不愿意和法轮功邪教有任何瓜葛!用佛法来批判法轮功,完全是因为法轮功先引用佛法、污蔑佛法!你务必要搞清楚!你不承认法轮功与佛法有关系了?可你的同僚可正在努力地“白话佛经”、搞佛经对比工作呢!要不你俩私下联系联系或者与李大师沟通一下,看看以后到底是认同佛法还是与佛法划清界限?
4、也請你务必回答:
我引用的經文是不是說明了佛陀反對一切都由神來安排的邪說!
5、重申我的立场:只要是法轮功诽谤佛法,我就跟他斗到底!
29#
发表于 2007-11-2 09: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7-11-2 00:03 发表
復:你真糊塗!'阿含經"是佛滅三個月後,由弟子憑回憶集結而成。其內容只能當作參考,怎能視為佛陀親口所述的經文呢!

一份沒有經過佛陀親自省稿的經文,又怎能說內容完全無誤呢!
當知道人的記憶是有限的!如你能記住3個月前的8月1日是什麼天氣、三餐吃過什麼食物、遇見過什麼人、說過什麼話、做過什麼事情嗎?

你隨隨便便把一份未能得到充分證明的經書,說成是佛陀講的,這不犯過嗎!?
再說大法與佛教無關,你以佛教經書來批判大法,這不可笑、可歎嗎!
你何不乾脆用佛教經書來批判全世界的其他宗教,豈不更偉大!

不要再瞎矇了,謗佛謗法是有罪的,及早省悟吧!


国华,释迦牟尼佛涅磐后,五百位证大阿罗汉果的弟子结集经典,正是这一历史事实为后世佛法的传播和光大,法轮不息转动奠定了基础,也是后世佛子建立正信的因缘之一。你却说经文没有经过释迦牟尼佛亲自省稿,结集出的经文(即实际上的法宝)只能做参考,你这是在严重地诽谤佛教三宝。其实,释迦牟尼佛曾对后世如何信受佛经有过明确的交待,用不着你在这里猜度指摘。请你注意,诽谤大阿罗汉也是有重罪的。你越是毁谤佛法僧,越让我感受到佛教正法律如照妖宝镜的威力和作用。

需要说明一点,正是李洪志法轮功打着佛教的幌子,用歪曲篡改的所谓佛法蛊惑众生,招摇撞骗!这样的附佛邪教,才是佛教所应该严正批判的!

你们一忽说法轮功是无上佛法,一忽说法轮功与佛教无关,有谱儿没有?呵呵

话送回给你:不要再瞎矇了,謗佛謗法是有罪的,及早省悟吧!

[ 本帖最后由 xchg 于 2007-11-2 09:37 编辑 ]
30#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 10: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11-2 09:41 发表
缘起只否定了一切因是神创,却不能否定神创众生,众生因缘自负而化生不同的说法。
你们别把一切都推给主佛,地球的事情只是低层神仙安排的。那是人自己造的业力累积所得恶报,也是成住坏灭法理的体现,按照过去的理就是走向毁灭。

法轮功信徒的跳梁表演真是精彩!
你对佛法的理解没有一句是正确的!真可悲呀,好好的佛法让你理解成那样!
你好好看看自己的逻辑吧!
众生属不属于一切因的范围?缘起法则否定一切是神创,神怎么又能创造属于一切因的众生呢?
31#
匿名  发表于 2007-11-2 10:40
其实我觉得论坛里的几位学佛人真是辛苦了,其实任凭你们怎么摆事实讲道理都是没有用的。论坛里的几位所谓“法轮弟子”,我认为他们根本就不是什么“修炼人”,君不见国华,对佛经、佛法的讨论往往不甚关心,倒是对反共的事情非常上心,也难怪,人家“曾经是”台独份子么。再看大道明心,哪里像个修炼人呢?马甲无数,互相吹捧,整个就是一个诈骗公司的行径,遇到辩论佛法的时候立刻祭起“佛经都是错的”的法宝,然后配合自己的臆想和邪解的另一段“佛经”来应对。试问他们的行为像是一个修炼人么?无非和其主李“大师”宏志一般,挂着羊头卖狗肉罢了
32#
发表于 2007-11-3 02:02 | 只看该作者

復圓珠筆

請看看你自己上、下文的矛盾處
我引用的經文是不是說明了"佛陀"反對一切都由神來安排的邪說!

1、誰說了現在遺存的阿含經一定無誤?誰說了現在遺存的阿含經一定都是"佛說"?

*既然自己也認為"誰說了現在遺存的阿含經一定無誤?誰說了現在遺存的阿含經一定都是"佛說"?
那你強說"我引用的經文是不是說明了"佛陀"反對一切都由神來安排的邪說!"這句話不是在磅佛嗎!!


你說:即便文字佛經有變異,但是佛法的核心問題諸如三法印、四聖諦改變了麼?

*既然承認文字佛經有變異,你又豈能胡言亂語'三法印、四聖諦'是佛法的核心!難道你能代表"佛陀"嗎?!


你說:集結經文的可不是普通人,那是佛陀大弟子迦葉、多聞的阿難和五百大阿羅漢呀!

*你忘了出賣過佛陀的也不是普通人,是佛陀身邊的弟子!你以為集結經文的這些弟子中就沒有不肖,會出賣佛陀、偽造經文的人嗎?你維護佛法沒錯,可是你知道哪些才是真正出於佛陀之口的佛法啊!?


你說:用佛法來批判法輪功,完全是因為法輪功先引用佛法、污蔑佛法!你務必要搞清楚!

*請指出法輪功在哪裡先引用佛法、污蔑佛法?若是道聽塗說的就免了!


復xchg
你說:釋迦牟尼佛涅磐後,五百位證大阿羅漢果的弟子結集經典,正是這一歷史事實為後世佛法的傳播和光大

現在的佛教四分五裂,很難想像這是佛法的光大!


復31*遊客
你說:君不見國華,對佛經、佛法的討論往往不甚關心,倒是對反共的事情非常上心,

*"轉法輪"才是真正的佛經、佛法,你可曾誠心的和我或其他學員討論過嗎?
"反共"!我早就說過:如果中共邪黨停止迫害大法和學員,我們就沒有必要再反對他了!所以應該被批評的是邪黨而不是我們,這一點因果關係請你要搞清楚,不要再胡言亂語了!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7-11-3 02:14 编辑 ]
33#
 楼主| 发表于 2007-11-3 09: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7-11-3 02:02 发表
請看看你自己上、下文的矛盾處
你說:用佛法來批判法輪功,完全是因為法輪功先引用佛法、污蔑佛法!你務必要搞清楚!
*請指出法輪功在哪裡先引用佛法、污蔑佛法?若是道聽塗說的就免了!

请来演武厅说话,这个问题讨论完之后,我再逐一解释你帖子中的其它问题。
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 ... e%3D1&frombbs=1
34#
发表于 2007-11-3 23:45 | 只看该作者

復33樓

'請來演武廳說話,這個問題討論完之後,我再逐一解釋你帖子中的其它問題。"

謝謝您的邀請!以我過去和現在的經驗,有時是很難打開一些帖子。而演武廳有一個回覆時間限制的規則,這點讓我很吃虧。所以個人建議就在此話題之下,我們接續討論,您意下如何?
35#
发表于 2007-11-4 08: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7-11-3 23:45 发表
'請來演武廳說話,這個問題討論完之後,我再逐一解釋你帖子中的其它問題。"

謝謝您的邀請!以我過去和現在的經驗,有時是很難打開一些帖子。而演武廳有一個回覆時間限制的規則,這點讓我很吃虧。所以個人建議就在此話題之下,我們接續討論,您意下如何?

国华不必担心因网络原因而不能回帖的问题。如果遇到不能回帖的情况,只要您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各个版主说明,或者把要发的内容通过短信传给对手或各个版主,再由他们代发即可。
36#
 楼主| 发表于 2007-11-4 17: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7-11-3 23:45 发表
'請來演武廳說話,這個問題討論完之後,我再逐一解釋你帖子中的其它問題。"
謝謝您的邀請!以我過去和現在的經驗,有時是很難打開一些帖子。而演武廳有一個回覆時間限制的規則,這點讓我很吃虧。所以個人建議就在此話題之下,我們接續討論,您意下如何?

我愿意和您在谦虚、互相尊重、平等的气氛中进行辩论,也希望我们能坚持真理、避免主观臆断。
在讨论没开始之前,希望您能答应我一个小小的愿望——如果、假设您无法有理有据地出示证据或承认辩论输了,您能直面地承认自己的错误么(就像上次讨论一样)?期待您的答复。
2007.11.4圆珠笔vs国华——法轮功诽谤佛法的问题2
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d.php?tid=4716&extra=page%3D1
此外,摘一条演武厅规则请您参考:
6.在演武厅讨论没有结束之前,双方不得在其它的栏目继续发帖,否则将一概删除。
37#
发表于 2007-11-4 20: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7-11-3 23:45 发表
'請來演武廳說話,這個問題討論完之後,我再逐一解釋你帖子中的其它問題。"

謝謝您的邀請!以我過去和現在的經驗,有時是很難打開一些帖子。而演武廳有一個回覆時間限制的規則,這點讓我很吃虧。所以個人建議就在此話題之下,我們接續討論,您意下如何?


唉,国华你真是太丢“法轮大法”了,明慧上面每天都有那么多弟子们在印证着神通功能,你却还敢说“很难”打开贴子!更说出“吃亏”这种俺们常人都羞于出口的话来,又想捞“德”,还不想失分,嘿嘿。
国华到底是做皮件生意的,也许把自己的脸也换了吧!比你师父李洪志强,他脸都不要啦。
38#
匿名  发表于 2007-11-4 22:36

以彼之道

长阿含经(卷第二十)
世人为非法行。邪见颠倒作十恶业。如是人辈。若百若千。乃至有一神护耳。譬如群牛群羊。若百若千一人守牧。彼亦如是。为非法行邪见颠倒。作十恶业。如是人辈。若百若千。乃有一神护耳。

  若有人修行善法。见正信行具十善业。如是一人。有百千神护。譬如国王。国王大臣有百千人卫护一人。彼亦如是。修行善法具十善业。如是一人。有百千神护。

  以是缘故。世人有为鬼神所触娆者。有不为鬼神所触娆者。
     (白话):世间上的人,有的作非法的事,他们是非不分,邪见颠倒,造十恶业。像这一类的人,几百人或几千人,才会有一个神来保护他们。譬如一群群的牛羊,上百头或上千头,才有一个人来守牧。人类的情形也是一样,做非法的事,邪见颠倒,造十恶业,这种人成千上百,才有一个神来看护。

  如果有人修行善法,知是非善恶,有正知见,造十善业。这样的人即使只是一位,却有成千上百的神保护。譬如国王及大臣,是由成千上百的人来卫护的。鬼神法也一样,修行善法,造十善业的人,只要有一人,就有百千的神来卫护他。

  因此之故,世间的人,有被鬼神骚扰的,有不被鬼神骚扰的。
---------------------------------------------------------
楼主,你说神管不管人?
39#
匿名  发表于 2007-11-5 16:30
原帖由 圆珠笔 于 2007-11-4 17:44 发表

我愿意和您在谦虚、互相尊重、平等的气氛中进行辩论,也希望我们能坚持真理、避免主观臆断。
在讨论没开始之前,希望您能答应我一个小小的愿望——如果、假设您无法有理有据地出示证据或承认辩论输了,您能直面地承认自己的错误么(就像上次讨论一样)?期待您的答复。
2007.11.4圆珠笔vs国华——法轮功诽谤佛法的问题2
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d.php?tid=4716&extra=page%3D1
此外,摘一条演武厅规则请您参考:
6.在演武厅讨论没有结束之前,双方不得在其它的栏目继续发帖,否则将一概删除。



圆珠笔兄,和这种与流氓无异的“大法弟子”有何辩论的必要呢?
请看国华兄的“高见”

“例如:你說『佛陀說過什麼、或是佛教說過什麼』,希望你能先證明那些話確實是出自佛陀之口,否則,就是偽造證據,譭謗李老師。”
“復:"佛教"是由釋迦牟尼佛所傳,一切是以佛陀親口的講法為依歸。那請您先出示釋迦牟尼佛在何年、何月、何日、何種場合中對何人說過:佛教中根本沒有只修一門為「不二法門」的說法。”


这可真是“流氓懂文化,什么都不怕”啊,照国华兄的逻辑,没有任何人亲眼看过佛陀,那么佛陀就根本未曾存在过,等待将来世界上所有认识李洪志的人都死去后,李洪志也未曾存在过,因为那时没有人亲眼看过李洪志。
40#
发表于 2007-11-9 13:04 | 只看该作者

復流氓!

引述:這可真是「流氓懂文化,什麼都不怕」啊,照國華兄的邏輯,沒有任何人親眼看過佛陀,那麼佛陀就根本未曾存在過,等待將來世界上所有認識李洪志的人都死去後,李洪志也未曾存在過,因為那時沒有人親眼看過李洪志。

**你這位仁兄講的才是"流氓話"!
按照現行法律觀點,任何未得到授權而出版的書籍,皆屬侵權盜版的行為。經書亦同。

李洪志老師把他所有的經書都做了簽署,即使將來人見不到老師,仍然可以以"法為師"!
41#
匿名  发表于 2007-11-9 14:31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7-11-9 13:04 发表
引述:這可真是「流氓懂文化,什麼都不怕」啊,照國華兄的邏輯,沒有任何人親眼看過佛陀,那麼佛陀就根本未曾存在過,等待將來世界上所有認識李洪志的人都死去後,李洪志也未曾存在過,因為那時沒有人親眼看過李洪志。

**你這位仁兄講的才是"流氓話"!
按照現行法律觀點,任何未得到授權而出版的書籍,皆屬侵權盜版的行為。經書亦同。

李洪志老師把他所有的經書都做了簽署,即使將來人見不到老師,仍然可以以"法為師"!




说您是流氓你还来劲儿了。“现行法律观点”,有意思啊。李洪志说你们修炼人是不按常人的法律的,怎么现在又把你们弃如敝履的常人法律搬出来了呢?按国华兄这种流氓观点,版权概念产生之前的所有书籍都可以加上一个“伪”字了。


再看“*你忘了出賣過佛陀的也不是普通人,是佛陀身邊的弟子!你以為集結經文的這些弟子中就沒有不肖,會出賣佛陀、偽造經文的人嗎?你維護佛法沒錯,可是你知道哪些才是真正出於佛陀之口的佛法啊!?”

我反问你一句,你怎么能肯定现在李洪志身边的弟子就没有“不肖”的呢?李洪志死后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改李的经文?!数十年后谁能肯定这些都是李的原文呢?摩尼教祖师摩尼也是亲身纂写教义经书的,可现在的摩尼教和以前的相差十万八千里。

国华啊国华,你知不知道你这句话诽谤了多少宗教?《论语》是孔子亲自写的么?《旧约》是上帝亲自写的么?《新约》是耶稣亲自写的么?按照你的理论,这些都是伪的,都是不可信的了!
42#
发表于 2007-11-10 04:43 | 只看该作者

回41樓

引述:李洪志說你們修煉人是不按常人的法律的,怎麼現在又把你們棄如敝履的常人法律搬出來了呢?

*李老師在法輪大法修煉者須知中,明明白白寫著:
凡修煉法輪大法者,要嚴格遵守各自國家法紀,任何人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的行為,都是法輪大法的功德所不容許的。違反及一切後果均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你們這幫人就只會誣滅、造謠、譭謗大法!自己邪的不得了,還不反省自己!


引述:我反問你一句,你怎麼能肯定現在李洪志身邊的弟子就沒有「不肖」的呢?李洪志死後誰知道他們會不會改李的經文?!數十年後誰能肯定這些都是李的原文呢?

*釋迦牟尼佛時代沒有任何可以保留影音的設備,如今任何信息都可以採用多種不同的方式保存下來。將來如果有人敢擅自改動大法,你以為完全查不出來嗎?!你好像大腦有點問題喔!最好是去做個檢查!


引述:國華啊國華,你知不知道你這句話誹謗了多少宗教?《論語》是孔子親自寫的麼?《舊約》是上帝親自寫的麼?《新約》是耶穌親自寫的麼?按照你的理論,這些都是偽的,都是不可信的了!

*你真是沒知識呀!以為論語是"孔子經"啊!
論語'只是紀錄孔子與弟子 ,和弟子與弟子之間的問答對話。在相同的問題上,可能會因不同的對象,孔子會有不同的解答。弟子 間也會有不同的表述在其中。這和以佛陀之名發表佛法的經書,可相差太遠了呀!

更好笑的是,"聖經"是在說故事,並不是耶穌直接在口述講課。你還把它當成和'佛經"一樣啊!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7-11-10 04:51 编辑 ]
43#
匿名  发表于 2007-11-10 09:48
*李老師在法輪大法修煉者須知中,明明白白寫著:
凡修煉法輪大法者,要嚴格遵守各自國家法紀,任何人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的行為,都是法輪大法的功德所不容許的。違反及一切後果均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你們這幫人就只會誣滅、造謠、譭謗大法!自己邪的不得了,還不反省自己!
-------------------------------------------------------------------
国华,你自己看看红字,不觉得可笑么?至于李洪志说修炼人不管常人的法的话,请你再多读读李的东西吧,我也懒得给你这样死缠烂打,无赖撒泼之徒找证据了。


*釋迦牟尼佛時代沒有任何可以保留影音的設備,如今任何信息都可以採用多種不同的方式保存下來。將來如果有人敢擅自改動大法,你以為完全查不出來嗎?!你好像大腦有點問題喔!最好是去做個檢查!
-------------------------------------------------------------------
可笑之极,釋迦牟尼佛時代没有影音设备,但有文字保存。你为何认为影音的就一定能保存下来,而文字的就必然会有阙失?且李自己的东西寥寥可数,你怎么知道李“白日飞升”之后没有弟子再来一个胡说八道的“补充”??你们法轮功不就是讲各人的“悟”么!!看看你自己的签名档吧,你不也不敢保证自己所说符合李的“教义”么?


*你真是沒知識呀!以為論語是"孔子經"啊!
論語'只是紀錄孔子與弟子 ,和弟子與弟子之間的問答對話。在相同的問題上,可能會因不同的對象,孔子會有不同的解答。弟子 間也會有不同的表述在其中。這和以佛陀之名發表佛法的經書,可相差太遠了呀!

更好笑的是,"聖經"是在說故事,並不是耶穌直接在口述講課。你還把它當成和'佛經"一樣啊! [/quote]
----------------------------------------------------------------------
国华,不是我没知识,是你自己理解上有障碍(抑或故意为之?),请你不要再避重就轻,曲解问题了。《论语》是儒家的经典,《圣经》是天主、基督教的经典,这些经典都非创立者所书,又流传已久,按你的说法,这些经典是否都是有谬误,有误传的?!
44#
发表于 2007-11-10 20:31 | 只看该作者

毀謗成性!

引述:至於李洪志說修煉人不管常人的法的話,請你再多讀讀李的東西吧,

*樓上的,你能拿出李老師的話來對照嗎?如果不能就是毀謗!
毀謗大法,對你們這些邪份子,早是家常便飯了,你也不會因此感到羞愧的,對不?
45#
匿名  发表于 2007-11-11 00:03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7-11-10 20:31 发表
引述:至於李洪志說修煉人不管常人的法的話,請你再多讀讀李的東西吧,

*樓上的,你能拿出李老師的話來對照嗎?如果不能就是毀謗!
毀謗大法,對你們這些邪份子,早是家常便飯了,你也不會因此感到羞愧的,對不?



笑话!我可不像悲智兄及诸位版主般谆谆善诱,穷尽典籍,以盼汝等迷途知返。汝等自甘堕落,与我何干??
至于死缠烂打,狡言索据,等我找出来后又言辞反复,避重就轻,我在此论坛所见甚多,徒增笑耳。
46#
发表于 2007-11-16 21: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11-1 13:15 发表
佛教前几次集结佛经都没有形成文字,文字佛经那是佛灭后500年才集结的,那时佛经已经有变化了。


说的直白点,就是李大尸说:印度2500年那个时代,没有文字。因为有文字的话,人肯定要流传佛经。所以释迦牟尼佛特意安排,不让人有文字。因为后来的人没当初层次高,不配知道那么多法,所以只能口传。该让你有文字就有文字,都是神在后面安排!

再直白点,就是印度的文字,是公元前500年后推500年,也就是公元元年前后产生的!事实上现在考古证实的,2600年前印度的象形文字就发掘了几千个,有一次扇了红痣大尸一记耳光!

真tmd服了轮子这帮白痴,我自己当年为什么也一叶障目,不见天下?
47#
发表于 2007-11-16 21:34 | 只看该作者
其实红痣大尸的文化,也就是家里一本老黄历天天翻啊翻的,加上他“天资聪颖”编出来一套传销学。

红痣大尸做梦也想不到,现在说的“佛历25——年”也是有争议的,现在依然有很多佛历说释迦牟尼佛已经是诞生3千年了,也就是说是公元前1000年的人物。

大尸啊,就是到处补漏洞。所以难怪隔一段时间,就要把前面那些自己说的“经典”销毁一次,否则啊,就会乱了他的法。
48#
发表于 2007-11-16 21: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11-16 21:13 发表
大法学员维护宇宙各层次的法,其中包括人类这层的法。
有人愚蠢的认为法就是人间的法律呢,其实法是宇宙的各层次的准则。
有组织迫害佛子,已经犯下大罪,所有有关生命都要受到惩罚。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请您发扬您“真”的一面好不,不要说“学员”,你就说“传单专员”“发正念专员”“退党办事处专员”之类的……

你们现在学个啥?练个啥?我为你的母亲有你这样的子女感到耻辱!
49#
发表于 2007-11-16 22:34 | 只看该作者
难怪李大尸讲话经常误差几百年,能不能托你给我的红痣哥哥稍个口信,让他下次讲话时也翻翻年历?

闹出太多笑话来,“正法粒子”要发多少传单才能做好善后工作啊!
50#
发表于 2007-11-17 00:22 | 只看该作者
顿杰兄,你也别太在意了,李洪志有自己的“李氏历法”,不知道比我们的公历和阴历高明多少!他想要几年就可以说几年,一说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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