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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3圆珠笔vs国华——法轮功诽谤佛法的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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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11-3 09: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7-11-3 02:02 发表
請看看你自己上、下文的矛盾處
你說:用佛法來批判法輪功,完全是因為法輪功先引用佛法、污蔑佛法!你務必要搞清楚!
*請指出法輪功在哪裡先引用佛法、污蔑佛法?若是道聽塗說的就免了!

只要国华承认法轮功先引用佛法就足够了,只要回答以下说法是不是李洪志所说即可千万不要说与主题无关的乱七八糟的事情!(至于这些说法的错误要重新开贴讨论。)
1、为了笼络、恐吓徒众,李洪志讲,不同的佛所证悟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因此要“不二法门”,即只能修一法门,只能读一门的书,其他什么都不能学、不能看,否则功就会乱套了,并且说“在佛教中叫不二法门”(《悉尼讲法》)
2、李洪志把化身称作法身,而且为了抬高自己不惜自赞毁他:“大家知道,释迦牟尼佛讲过,说阿弥陀佛有两佰万法身吧。我的法身多得不能用数字来计算,数不过来。”(《悉尼讲法》)

[ 本帖最后由 圆珠笔 于 2007-11-4 17:14 编辑 ]
2#
发表于 2007-11-4 00:00 | 只看该作者

請教!

'引用佛法'與"污蔑佛法"
你是把它分開來談,還是合起來談?

如果是分開來談,我承認會錯你的意了。李老師是有引用過釋迦牟尼佛的話。這帖你勝了!

如果你前後文是合起來談的,那我決不能認可你錯誤的形容李老師在引用佛法,譭謗佛法!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7-11-4 00:18 编辑 ]
3#
发表于 2007-11-4 07:47 | 只看该作者

此次讨论,判定国华为负。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7-11-4 00:00 发表
'引用佛法'與"污蔑佛法"
你是把它分開來談,還是合起來談?

如果是分開來談,我承認會錯你的意了。李老師是有引用過釋迦牟尼佛的話。這帖你勝了!

如果你前後文是合起來談的,那我決不能認可你錯誤的形容李老師在引用佛法,譭謗佛法!

国华能事实求是地承认李洪志先引用佛法就好,至于法轮功诽谤佛法之事,圆珠笔须另开一贴讨论。也希望国华能继续坚持追求真理、事实求是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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