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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有关组织、机构或个人到国际法庭起诉法轮功的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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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12-6 10: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是活生生的事实,却被法轮功组织诬蔑为政府导演的用于栽赃陷害法轮功的一场戏。我想,具有正常思维能力和理性的人们,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判断得出结论。自焚的录像以及事后的采访录像,不可能是假的,这是法轮功组织都承认的事实。法轮功组织只好狡辩说自焚者是政府找的人来冒充法轮功弟子的。我们从正常思维出发来考虑,政府可能为了栽赃区区法轮功而冒着巨大的风险去导演这样一出戏吗?首先,要找到这些甘愿为政府承受巨大痛苦来献身的人就不容易,谁愿意干这种事?政府能给他们什么承诺?其次,这种事情牵涉到的人很多,如果一旦造假败露,风险巨大,政府已经宣布法轮功为邪教了,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打击法轮功就行了,还用得着这样费大力气去导演这样一出戏吗?第三,导演这样一出戏,对政府有什么好处呢?法轮功组织说是为了栽赃法轮功,但是你想想,自焚发生在天安门,这对中国政府的形象有多大的负面影响啊?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政府能干吗?第四,就算政府想导演这样一出戏,按照正常逻辑,政府应该做的更彻底一些,让这些人彻底自焚,干嘛还要去救治他们呢?这不是为事情的败露留下隐患吗?这个事件的导演能够蠢到如此地步吗?这样一想,法轮功组织真是颠倒黑白,造谣中伤中国政府。
另外,苏家屯活摘器官事件,这又是一起法轮功组织造谣诋毁中国政府,败坏中国形象的例证。同样的,稍微有一点判断能力的人都会知道,涉及到2000人的事件,能够掩盖得了吗?何况还是在沈阳的闹市区苏家屯。政府大力挽救转化法轮功学员,这是连法轮功组织都承认的事实,尽管被他们诬蔑为迫害。既然政府对法轮功痴迷者实行劳教等手段来转化他们,干嘛还要去活摘他们的器官呢?为了钱吗?政府缺这点钱吗?明显不合逻辑的事却被法轮功组织认定为事实加以大肆宣扬。
在此,我建议,中国政府,或者有关组织、机构或者个人到国际法庭起诉法轮功组织的诬蔑、诽谤罪行。特别是沈阳苏家屯医院,可以以自己的名声受到损害而起诉抛出苏家屯事件的始作俑者——两位加拿大人,附带起诉到处宣传散播谣言的法轮功组织。让国际法庭派人来调查此事,我想国际法庭会得出正确答案的。这样一方面可以让受到蒙蔽的人看到真相,另一方面,让造谣诽谤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为以后的造谣生事者敲响警钟。
这件事我觉得做起来不是太难,不一定非要到国际法庭,中国有关组织或个人就可以向加拿大法院起诉。真相不辩不明,真金不怕火炼。希望各位正直的人们宣传并向政府建议这个建议。
2#
 楼主| 发表于 2007-12-6 10:45 | 只看该作者
另外,也借此机会向坛中懂国际法的朋友们请教:
法轮功在国外大肆诬蔑造谣中伤中国政府和人民,损害中国政府形象,比如上面所说的两个例子,这种造谣中伤的行为就没有国际法来制裁吗?任何组织或个人在他国做有损中国的事,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如果有国际法可依,那么我们就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惩处造谣者,这样以后还有想诋毁中国政府的,就必须要考虑考虑后果了。
拉轮功组织在国外起诉我们的领导人,我们就不能起诉他们的造谣诽谤吗?
请懂国际法的朋友指点,谢谢!
3#
发表于 2007-12-6 17: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渺渺 于 2007-12-6 10:26 发表

在此,我建议,中国政府,或者有关组织、机构或者个人到国际法庭起诉法轮功组织的诬蔑、诽谤罪行。特别是沈阳苏家屯医院,可以以自己的名声受到损害而起诉抛出苏家屯事件的始作俑者——两位加拿大人,附带起诉到处宣传散播谣言的法轮功组织。让国际法庭派人来调查此事,我想国际法庭会得出正确答案的。这样一方面可以让受到蒙蔽的人看到真相,另一方面,让造谣诽谤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为以后的造谣生事者敲响警钟。
这件事我觉得做起来不是太难,不一定非要到国际法庭,中国有关组织或个人就可以向加拿大法院起诉。真相不辩不明,真金不怕火炼。希望各位正直的人们宣传并向政府建议这个建议。


同意渺渺兄的建议!
加拿大《侨报》与“法轮功”官司胜诉,不就是一个经典的范例吗?像法轮功这样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造谣生事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4#
匿名  发表于 2007-12-17 04:47
是真的还是假的我想在人民的心中自会有一个最公正的答案二位兄长为勉也太性急了吧.让我们再回来看一下那段自焚的录像吧你看见了刘春玲身上起了大火吗?王进东的身上在冒火被扑灭了那么多的人怎么不去扑灭刘春玲身上的大火哩说她是当场自焚身亡这是怎么可能的哩如果真是烧死的我想天安门的那段录像里就应该有一个更大的特写吧那岂不更让人痛狠法轮功吗?说到在沈阳苏家屯医院活摘人体器官事件也不是造谣的是的确欺瞒不了的最直实的事件为什么这么说哩要是真没有这种事那中共中央不要闹翻天啊他难道不会去找国际法律来保卫自己吗?还用得着你来着急呀?说白了他就是怕查因为他就是最大的操纵者.读者我到觉得你很着急呀,你不会是专门批驳和打击法轮功的政事机构人员吧,如果你真是的我还真的想劝你一句了做人要三思而后行,做事要瞻前且顾后,不要成为别人手中的一粒棋子.若不然就太可悲了.我们都知道美国是一个最讲人权的国家,如果如你所说李洪志大师作了这么大的罪恶就说中国不放过他我想就是美国人权组织也不会就这样袖手旁观的,说个不中听的话你想求助国际的法律帮助你怎么不去美国呀你去得了吗?你有那本事去吗?我看你连签证都办不下来.民众的眼睛是血亮的事实终究胜于雄辩.顺便还要说一点我在世界各地都有朋友他她们对法轮功的评价根本就不是像你们写的这样,对法轮功都是一种很友好的态度是真正让我感觉到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今天就说这么多吧朋友希望你三思再三思.
5#
发表于 2007-12-17 09: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12-17 04:47 发表
是真的还是假的我想在人民的心中自会有一个最公正的答案二位兄长为勉也太性急了吧.让我们再回来看一下那段自焚的录像吧你看见了刘春玲身上起了大火吗?王进东的身上在冒火被扑灭了那么多的人怎么不去扑灭刘春玲身上的大火哩说她是当场自焚身亡这是怎么可能的哩如果真是烧死的我想天安门的那段录像里就应该有一个更大的特写吧那岂不更让人痛狠法轮功吗?说到在沈阳苏家屯医院活摘人体器官事件也不是造谣的是的确欺瞒不了的最直实的事件为什么这么说哩要是真没有这种事那中共中央不要闹翻天啊他难道不会去找国际法律来保卫自己吗?还用得着你来着急呀?说白了他就是怕查因为他就是最大的操纵者.读者我到觉得你很着急呀,你不会是专门批驳和打击法轮功的政事机构人员吧,如果你真是的我还真的想劝你一句了做人要三思而后行,做事要瞻前且顾后,不要成为别人手中的一粒棋子.若不然就太可悲了.我们都知道美国是一个最讲人权的国家,如果如你所说李洪志大师作了这么大的罪恶就说中国不放过他我想就是美国人权组织也不会就这样袖手旁观的,说个不中听的话你想求助国际的法律帮助你怎么不去美国呀你去得了吗?你有那本事去吗?我看你连签证都办不下来.民众的眼睛是血亮的事实终究胜于雄辩.顺便还要说一点我在世界各地都有朋友他她们对法轮功的评价根本就不是像你们写的这样,对法轮功都是一种很友好的态度是真正让我感觉到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今天就说这么多吧朋友希望你三思再三思.

天安门自焚事件“真相”系列问答(1——8)
1、在天安门自焚事件中,为什么王进东两腿中间的雪碧瓶竟然完好无损呢?
2、就算雪碧瓶的问题可以解释,可是关于王进东还有很多可疑之处呢,比如,据说政府提供的王进东以前的照片,脸型比较瘦,是长耳朵,自焚的王进东不仅穿着臃肿,而且比较胖,是圆耳朵,甚至从他喊的口号到练功动作都不是“法轮功”的,这其中不是有问题吗?
3、虽然没有质疑郝惠君、陈果母女二人的言辞,但也不是仅仅只有质疑王进东的,还有对刘葆荣以及刘春玲、刘思影母女的质疑呢?   
4、为什么刘思影严重烧伤的手未被包扎而全身却包得鼓鼓囊囊的呢?烧伤部位不是不能用绷带包扎吗?
5、“法轮功”禁止自杀,怎么能说那些自焚者是“法轮功”练习者呢?  
6、抛开自焚者不说,像傅怡彬和关淑云等那些杀人者总该不是“法轮功”的人了吧?因为“法轮功”是明确禁止杀生的,更是不能杀人的。   
7、若自焚者真的都是“法轮功”练习者,为什么李洪志根本就不承认他们是“弟子”呢?
8、为什么致死、自焚、杀人等各种怪事都出现在中国呢?  
http://www.tianjian.org/beizhi3/cmulu.htm
6#
发表于 2007-12-17 09: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12-17 04:47 发表
是真的还是假的我想在人民的心中自会有一个最公正的答案二位兄长为勉也太性急了吧.让我们再回来看一下那段自焚的录像吧你看见了刘春玲身上起了大火吗?王进东的身上在冒火被扑灭了那么多的人怎么不去扑灭刘春玲身上的大火哩说她是当场自焚身亡这是怎么可能的哩如果真是烧死的我想天安门的那段录像里就应该有一个更大的特写吧那岂不更让人痛狠法轮功吗?说到在沈阳苏家屯医院活摘人体器官事件也不是造谣的是的确欺瞒不了的最直实的事件为什么这么说哩要是真没有这种事那中共中央不要闹翻天啊他难道不会去找国际法律来保卫自己吗?还用得着你来着急呀?说白了他就是怕查因为他就是最大的操纵者.读者我到觉得你很着急呀,你不会是专门批驳和打击法轮功的政事机构人员吧,如果你真是的我还真的想劝你一句了做人要三思而后行,做事要瞻前且顾后,不要成为别人手中的一粒棋子.若不然就太可悲了.我们都知道美国是一个最讲人权的国家,如果如你所说李洪志大师作了这么大的罪恶就说中国不放过他我想就是美国人权组织也不会就这样袖手旁观的,说个不中听的话你想求助国际的法律帮助你怎么不去美国呀你去得了吗?你有那本事去吗?我看你连签证都办不下来.民众的眼睛是血亮的事实终究胜于雄辩.顺便还要说一点我在世界各地都有朋友他她们对法轮功的评价根本就不是像你们写的这样,对法轮功都是一种很友好的态度是真正让我感觉到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今天就说这么多吧朋友希望你三思再三思.



去问问王进东吧,还有刘葆荣等人,就在开封,顺便再问问他们的家人,他们的功友!参观一下所说的那家医院。

建议你学一学美国的历史,再说话吧。你所说的朋友,也就是你的功友吧,或许还包括赖走私、贾假官等吧

[ 本帖最后由 宝善寺袁 于 2007-12-17 09:50 编辑 ]
7#
匿名  发表于 2007-12-17 14:20
来自中国南京的朋友你好,你让我去问去问问王进东吧,还有刘葆荣等人,就在开封,顺便再问问他们的家人,他们的功友为什么不要我去问问刘春玲哩?其答案就是因为刘春玲根本就不是修炼法轮功的.她是谁?她的出现也没有人清楚.这些人都是别人手中的棋子而已,试想一个人在面临着很大的压力他不让你说真话的时候你去问她又有何用哩?美国的历史你真的又很清楚吗?现在的中国就是没有美国的人权制度健全你敢不承认吗?你没有说美国的资格,因为中国的历史档案现今还陈列在别国国家的资料博物馆哩,你不觉得可悲吗?中国人现在的生活中国人心里都如明镜般不用你再三强调饿肚子的人比比皆是.朋友我只是看到了今天的这些状态说一点想说的话,所以你没有必要攻击我,我是谁谁也不重要,重要 的是你不要说错话,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说话.
8#
匿名  发表于 2008-4-1 15:28

回复 7# 的帖子

平心静气地讲话多好。呵呵。我个人觉得在中国还是很好的。安定、团结。没有战争、没有硝烟四起。不用担心恐怖袭击。这样美好的国家值得我们共同珍惜。当然人生会有许多不如意,但没必要把自己的不如意都怪罪到国家不好。在咱们国家里,现在只要你勤劳,饿肚子还是不会的。呵呵。
9#
匿名  发表于 2008-4-5 00:36
轮子听好了:
  美国人讲人权?你去美国吧。八国联军进中国时怎么不讲人权?中国落后时我也没看谁和你讲人权
10#
发表于 2008-4-5 09: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的帖子

伊拉克死的60多万人的人权呢?难道是李洪志说的心性有问题吗?
11#
发表于 2008-4-5 12: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4-5 00:36 发表
轮子听好了:
  美国人讲人权?你去美国吧。八国联军进中国时怎么不讲人权?中国落后时我也没看谁和你讲人权


法轮功的双重标准随处可见啊!
12#
发表于 2008-5-10 09:45 | 只看该作者
引用国华的话:
在電影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演員全身著火的鏡頭,但是卻從來沒聽說過有哪一個演員因此而燒死過,原因就是他們的身上都做好了防火措施,所以無論他們表演的多逼真,根本就不可能燒死的。
從天安門自焚的慢鏡頭播放影片中,可以清楚的看見劉春玲是被當場打死而不是燒死的!
王進東在自焚後還能老老實實坐在地上呼口號,一點疼痛反應都沒有,這不奇怪嗎?任何人只要是被烈火燒傷後,第一個反應就是激烈的擺動身體來減輕燒傷的痛苦,哪裡還能像王進東一樣老老實實的坐在地上給攝影機拍特寫呢?不信的人可已拿打火機燒自己的手指一分鐘試試便知!

看来国华拍电影挺在行,干过服装道具吧?对烧伤学也挺有研究,有过烧伤体验吧?你说的"任何人只要是被烈火烧伤后"这句话中的"任何人"包括"大法弟子"吗?
你也别在这里说那么多,你最近在台湾找个人多的地方烧两次试试不就得了,第一次一定得做好"防火措施",不然就没有第二次了!第二次则不要做"防火措施",不然就与第一次雷同了!做防火措施只能获得"逼真"效果,而不做防火措施可得到真实结果!就像刘春玲,王进东那样!知道为什么请你做两次了吧?
请你试试的目的有三个:一是可以"揭露"中共造假,刘春玲"根本不可能烧死","刘春玲是被当场打死而不是烧死的"!二是证明"被烈火烧伤后一点疼痛反应都没有",根本不需要"激烈地摆动身体来减轻烧伤的痛苦"!三是证得你修炼的层次,进而证实大法!
国华:你愿意试试吗?不过得先与你同修的老婆商量(请示)一下,且声明你是自愿的,别说我是"幕后黑手"喔!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08-5-10 09:47 编辑 ]
13#
发表于 2008-5-11 15: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的帖子

我们先不说如何做神,仅就做人而已,诚信是为人的最基本的原则。你要成为好人,首先、第一条,就是为人要诚信,否则,亲朋好友都没得做。看一看汝等称之为“师父”的言行吧:说不会去美国定居,结果如何?!说2003年非典要进入中南海,上海大规模爆发非典,结果又如何?!言而无信的人,做人都不是好人,更何况是“神”呢!
14#
匿名  发表于 2008-6-23 15:04
人都有自己的信仰,也不要说谁不好,如果法轮功不好怎么上亿人学,我在看电视无意中看到苏家屯摘人体器官的新闻,刚看10分钟就被掐了,难道说那也是假的,如果说这也是假的还有什么是真的呢,信仰没有错,只要自己做好就行了。
15#
发表于 2008-6-23 15: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6-23 15:04 发表
人都有自己的信仰,也不要说谁不好,如果法轮功不好怎么上亿人学,我在看电视无意中看到苏家屯摘人体器官的新闻,刚看10分钟就被掐了,难道说那也是假的,如果说这也是假的还有什么是真的呢,信仰没有错,只要自己做好就行了。

 其实,所谓的“教人向善”在“法轮功”只是一个口号式的宣传罢了,以李洪志的邪说根本就不可能使人心真正向善,如果说真的有所“修成”的话,修出来的只能是大贪心。“法轮功”贪些什么呢?贪的是消业、得德、长功、白日飞升、避难消灾等等,“法轮功”实质上是在以急功近利的大贪心止息小贪心,根本上还是在助长一个“私”字,而不是李洪志所标榜的“无私无我”。

  许多“法轮功”练习者认为,“法轮功”讲教人向善,总不能说是邪的吧?然而,即使抛开“法轮功”是否是真的教人向善这一问题不谈,退一万步来说,表面上讲“教人向善”也并不是衡量正与邪的标准呀!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邪教,他们几乎全都讲教人向善,但却都是邪的,因为在他们那里,教人向善只是欺骗世人的一个幌子罢了,披着羊皮的狼,毕竟还是狼!按照佛教的说法,许多外道也都是教人向善的,也讲修炼心性,比如,释迦佛在世时,有的外道甚至可以修到三界的最高处,可是他们还是外道,不是正法。

  邪教恶毒啊!李洪志表面上也讲教人向善,可实质上却是在破坏人们心中的善念。
http://www.ppflg.com/beizhib/b10.htm
16#
匿名  发表于 2008-7-1 02:00
人气少啊,轮子也很厉害啊,。。。。。。。。。。。。。。
17#
匿名  发表于 2008-7-1 02:05
验证码我换了多次才勉强看清楚,是否不想让人发表评论才这样设置的?这一点比明慧网差。
18#
匿名  发表于 2008-7-1 02:07
我推测,人气少就是因为验证码无法看清。。。。。。。
19#
发表于 2008-7-1 08: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7-1 02:05 发表
验证码我换了多次才勉强看清楚,是否不想让人发表评论才这样设置的?这一点比明慧网差。

实在抱歉,这是技术上的问题,我们看看怎么修改一下,方便看清发言。
20#
匿名  发表于 2008-7-2 14:58

回复 1# 的帖子

支持,尤其是这次法拉盛事件中被轮子诬蔑为“中共特务”、“帮凶”的当地华人。
请看:http://www.hardkingdom.com/freshrain/viewtopic.php?t=7897
21#
匿名  发表于 2008-7-31 01:11

回复 19# 的帖子

这样才好嘛,要不大法弟子看不见天剑网了以为世道又变了。谢谢悲智的关注。
22#
匿名  发表于 2008-7-31 01:28
我很关注天鉴,但不知如何发表文章。跟大家说个事,今年6月,一个大法弟子发资料被群众抓了,后来被羁押在某看守所。后面的事情就蹊跷了,那人被抓后,其他的大法弟子去询问家属,被关在哪里,家属如实说了关在某某看守所,又问是否被殴打,家属说没有,又问是否被抄家,家属说警察只是正常搜查,不是抄家,无关物品一概不动。
很奇怪啊,几天之后,明慧网就发表了某某弟子被绑架,下落不明。
真的是下落不明吗?因为家属已经告诉他们下落了。
为什么他们要故意隐瞒说成被绑架下落不明呢?大法弟子想想,你们做过这样的事吗?
23#
匿名  发表于 2008-7-31 01:42
补充:事后我去探望该弟子,跟他说了明慧网刊登他下落不明的事,他说他坚持大法,但是很怀疑明慧网的做法(因为他在看守所一直是和家人保持通信联络的)。
24#
匿名  发表于 2009-4-23 19:13

伟大的悲智

迷惑众生的可怜,更能看出法轮功所危害人民的严重性,更能表现出悲智先生的伟大之举!
25#
匿名  发表于 2009-4-24 07:46
楼主的想法挺好,但是办起来有难度。首先这个“国际法庭”就难找到,好像还没有一个被广泛承认的国际法庭(因为多是被西方国家操纵的),如果去起诉,是不是意味着咱们承认它了?另外,法沦功如疯狗般到处乱咬人,咱不能咬狗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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