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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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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2-12 12: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年初二,我到北京王府井图书大厦逛书市时,净空的正版“讲法”光碟依然被放在醒目的地方出售。一如当年的李洪志。
2#
匿名 发表于 2008-2-12 15:17
净空的东西就如“脑白金”,不咋地,但“时尚”。
3#
匿名 发表于 2008-3-9 13:20

净空的书(光碟)该怎样处理

净空的书(光碟)该怎样处理???????????
4#
匿名 发表于 2008-3-9 14:00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3-9 13:20 发表
净空的书(光碟)该怎样处理???????????



寄还净空吧。让他把书款加倍退寄回来。
5#
发表于 2008-3-9 14: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3-9 13:20 发表
净空的书(光碟)该怎样处理???????????

净空邪师早已引起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且予以打击,连净空邪师自己都不得不哀叹地说:“中国大陆统战部下了一道命令:‘净空法师所有的书籍、录像带、光碟全部查封。’跟对付法轮功一样这一想,落叶归根回大陆没有指望了。这个打击很沉重!”
2.不得赞叹净空邪师的所谓弘法、印书等功

  刘宋/求那跋摩译《菩萨善戒经》优波离问菩萨受戒法明确说:“菩萨若有同师同学诽谤菩萨方等法藏,受学顶戴相似非法者,不应共住。若定知已,不得向人赞叹其德,是名菩萨第八重法。”
  依《菩萨善戒经》所说,对于谤菩萨藏、学相似法者,不能与其共住,当远离。而且,对于这种行为了解确实之后,还不能向其他人赞叹谤菩萨藏、学相似法者的其他德行(诸如持戒、造像、印经等等功德),以免别人误认为他是有德者,而不加简别,去亲近学习,造成邪见传播、贻误众生的后果。所以,对于错误的见解,不管是谁说的,都应该驳斥。这样做不仅不犯菩萨戒,还恰恰符合菩萨戒的精神。
  (注:所谓“相似”,是指看起来相似、似是而非。相似法不是正法,表面上看好像是正确,认真深入一想却是错的。)
  一些法师和居士印书、赠书功德甚大,使很多无佛法处得闻正法,实在是续佛慧命的好事。但是,也有人以信施财物印外道典籍,如《太上感应篇》、《文昌帝君阴骘文》、《俞净公遇灶神记》等宣扬宿命论观点的书,就算是有劝善之功,但因为所宣扬的宿命论与佛教缘起法完全背离,即为不如法。《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五摄决择分中菩萨地之四对此种问题有明确开示:
  “若以叶纸书似正法及外道论,或先已书,授彼信解众生手中,或劝他与,当知有罪。菩萨唯应劝彼弃舍手中异论,或令书写诸佛圣教,或自欲知彼不坚实,不应开示。”
  这是说,如果用纸书写相似法和外道论劝人信受,不论是自己亲自给别人还是劝其他人给,都是违犯菩萨戒的(有罪)。菩萨应该劝人舍弃这些异论(异于正法),用这些纸书写诸佛的正法。   转自《悲智批判净空邪说文集》

[ 本帖最后由 空谷回音 于 2008-3-9 14: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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