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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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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与FLG妻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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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发表于 2009-10-27 15: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10-27 03:25 发表
有太多的執著還沒修去,還在努力中。

  呵呵,“还在努力中”?李洪志说了:“修炼人在世间修炼中就是要去掉常人所执著的各种各样的心才能成神。不然的话,世间上的任何一颗心、任何一个牵挂的因素,都是一把锁住人离不开的锁。”“是你放不下的东西太多,身体太重上不去的。”国华啊,在不多的时间里,面对这一大堆还没修去的执著,你还有指望吗?
277#
发表于 2009-10-28 23:14 | 只看该作者
哎呀,想不到俺的问题还能被国华回答,真是荣幸得很~!
你也知道只要不妨碍到别人,练功就不会被人说。
按你的逻辑,大陆禁法轮功也是正当的了~!正是因为你的同修们干扰了我们正常的生活秩序,才会被禁的。
那些修炼者不仅仅自己修炼,还教唆别人修炼。既然在台湾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那你对于你的修炼者教唆别人修炼的行为持何种看法,还有你自己也会教唆别人修炼吗?
我很想去国华的店里转转,就是不知道卖动物皮的你,觉得动物是众生吗?是需要普渡的对象吗?
你说有时候就在路上运动或练功,也不会有人觉得奇怪。我很怀疑,你若是在路边运动,那当然不会有人觉得奇怪;可是你若是在路边做起某些诡异的动作(你们的法轮大法是不是有招式的?而且是那种不同于武术、健身的招式),难保没人会盯着你们看哦~!!!
“圆满”你不敢想???那你们的教主可就伤心了,发展你们起来就不是为了“圆满”嘛,只是想去除自身的惰性,修炼就可以了吗?如何修炼?诵经吗?
至于身体健康跟什么性情、习惯有关,我也就不反驳你了,不过,先天性的毛病,那可是修炼都修不好的哦~!!!
我记得有次谁发言说“世界上的疾病都是从中国大陆上传出去的”,是你说的吗?
我很疑惑,要说疾病的来源,我想世界上根本没有一个人有发言权。你是如何得知,中国大陆制造了如此多的病毒?不好意思,我也不确定是谁发的言,如果这只是你的同修说的,那我就问一下,你对此事的看法。
278#
发表于 2009-10-30 0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復 277# 的帖子

引述:按你的邏輯,大陸禁法輪功也是正當的了~!正是因為你的同修們干擾了我們正常的生活秩序,才會被禁的。

*你的邏輯可真怪啊!如果真有法輪功學員干擾了你的正常生活,這是他個人行為,你可以去告他,由法院來判他刑吧。這和法輪功有何關係呢?就像如果有一個大學生也打太極拳,他干擾了你的正常生活,你不會也要把太極拳和大學都禁了吧?

引述:那些修煉者不僅僅自己修煉,還教唆別人修煉。既然在台灣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那你對於你的修煉者教唆別人修煉的行為持何種看法,還有你自己也會教唆別人修煉嗎?

*修煉是個人的事,誰能教唆誰呢?如果我現在教唆你煉,難道你就願意練嗎?通常我都是把自己修煉親身受益的體會告訴別人,再把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如自焚偽案)說明清楚,請他們別受中共邪黨的騙。至於聽完別人學不學我可從來也不勉強,一切隨緣!

引述:我很想去國華的店裡轉轉,就是不知道賣動物皮的你,覺得動物是眾生嗎?是需要普渡的對象嗎?

*我是開皮包店,製作皮件,可不是開寺院。這個問題你最好是去問和尚會比較恰當。

引述:可是你若是在路邊做起某些詭異的動作(你們的法輪大法是不是有招式的?而且是那種不同於武術、健身的招式),難保沒人會盯著你們看哦~!!!

*呵呵!我們的煉功動作可是很優美的,很多人看了都跟著學呢!

引述:「圓滿」你不敢想???那你們的教主可就傷心了,發展你們起來就不是為了「圓滿」
嘛,

*每個人資質不同,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圓滿的。就像不是每一個大學生都能滿分畢業一樣。雖然我不敢多想圓滿,但我還是會盡力去修,修個家庭幸福,事業順利也值得!

引述:只是想去除自身的惰性,修煉就可以了嗎?如何修煉?誦經嗎?

*堅持學法《轉法輪》,煉功。

引述:先天性的毛病,那可是修煉都修不好的哦~!!!

*這個問題您可以上明慧網看看有沒有答案?

引述:「世界上的疾病都是從中國大陸上傳出去的」,是你說的嗎?

*您最好是把這段原話,全部轉貼過來,我比較好回答你的問題。
279#
匿名  发表于 2009-10-30 09:41

对国华的回答

1.如果真有法輪功學員干擾了你的正常生活,這是他個人行為,你可以去告他,由法院來判他刑吧。
2.每個人資質不同,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圓滿的。就像不是每一個大學生都能滿分畢業一樣。雖然我不敢多想圓滿,但我還是會盡力去修,修個家庭幸福,事業順利也值得!
如果有人做第一条,那不又是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大法弟子会不会说告他的人对大法没有正面的态度??
如果有人能做到第二条,是你们的师傅最想看到的:对圆满不执着,对不圆满也不执着,去掉了执着心。但请去问下你们的师傅,不追求圆满的大法弟子是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
280#
匿名  发表于 2009-10-30 10:14

回复 274# 的帖子

我怎么就搞不懂,像国华这样的人是真的脑袋进水了。你看看,全世界谁炼法轮功后圆满了,你们就听李洪志瞎忽悠吧,你们真是应了那句话“被忽悠死了都不知道咋死的”,悲哀!!!
281#
匿名  发表于 2009-10-30 10:21

还有自己忽悠自己

还有自己忽悠自己,这是最大的忽悠,也是不能自拔的
282#
匿名  发表于 2009-11-1 04:23
看了这些帖子,我对国华是否练过FLG表示怀疑;

这个人装出一副彬彬有礼,心如止水,客观公正的求道者模样,实则道貌岸然;

在他的帖子里基本没有实质的修炼体会和修炼的过程,对明慧网的各种造假事件避而不谈,以其台湾人身份,逃避真相(台湾人嘛,对大陆不了解是必然)其目的直指一个:就是要大家都去练FLG;

我想问一下国华:你可否透露你真实的个人信息,讲讲你是如何家庭和谐,事业有成的吗?你在台湾练习FLG,不是大陆,讲了也不会有公安来抓你的;如无异议,请不要说假话来忽悠,我在台湾的朋友不少。
283#
发表于 2009-11-1 11:31 | 只看该作者
国华一直在胡乱解释大法,是个彻头彻尾的特务,请小心你的未来

这是谁-4.JPG (5.31 KB, 下载次数: 60)

这是谁-4.JPG
284#
匿名  发表于 2009-11-2 06:35
国华从其言论来看是个坚定的法轮功信仰者,也是个支持台独的中华民族的分裂者,也是个伪君子。对修炼而言则只是个停留在气功修炼层次对真正的佛法尚不了解的门外汉。
285#
发表于 2009-11-3 00:31 | 只看该作者

回復 282# 的帖子

引述:我想問一下國華:你可否透露你真實的個人信息,講講你是如何家庭和諧,事業有成的嗎?你在台灣練習FLG,

*我的資料悲智那有,你可以去查詢。
『事業有成』還談不上,只是修煉後事業比較順利。過去我是一個脾氣暴躁、易怒的人,很容易為一點小事就和人爭吵起來,尤其是夫妻之間更是如此。甚至想以離婚來結束夫妻的感情,完全不顧年邁雙親與子女們的感受。

修煉『真、善、忍』後,我才驚覺發現自己是那麼的虛偽、無恥。在婚前追求我太太時,許下要照顧他一輩子的諾言,竟然在婚後不過短短的幾年間全都變了,變的自己都不覺得離婚的想法是錯的。如果不是修煉我真的可能已經棄妻棄子,違背自己的諾言了!

有些人以為修大法就是要不顧家庭、事業去追求圓滿,這是很錯誤的認識!如果家庭事業都照顧不好,那怎能說是修『真、善、忍』的好人呢?如果人人都不喜歡你,又要如何圓滿呢?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9-11-3 00:34 编辑 ]
286#
发表于 2009-11-3 02: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85# 的帖子

国华你按以上讲的去修那是永远无法圆满的,因为你都没按李洪志的话去做;如果你按他的话去修也是无法圆满的,因为他根本就是个骗子,他以圆满可修成佛来诱骗你们上当;他卑鄙无耻地利用你们去讲真相,发传单,给中国制造混乱,以此目的来达到他反华的政治野心。李洪志打着『真、善、忍』为幌子,诱骗那些善良的人入门;他说:“如果你们执着于『名、利、情』就会阻碍你们圆满上天国”。李洪志还讲人类社会就是一个很肮脏的垃圾站,叫你们不要被人间的情丝所缠所累,否则后悔晚矣;就是因为李洪志这套歪理邪说才误导那些『法轮功』练习者自命不凡认为自己是修佛的,和常人有天壤人之别,所以就毫无责任心地脱离社会,漠视亲情,造成不少家庭妻离子散,。法轮功危害社会,危害人们生身健康,俱有反人类,反社会等邪教本质,中国政府已依法将『法轮功』取缔了。国华你怎吹『法轮功』好都无济于事,凡是同“真理”违背而行的都得消亡。

[ 本帖最后由 玉树临风 于 2009-11-3 21:21 编辑 ]
287#
匿名  发表于 2009-11-3 08:46
原帖由 玉树临风 于 2009-11-3 02:04 发表
国华你按以上讲的去修那是永远无法圆满的,因为你都没按李洪志的话去做。实质就是李洪志打着『真、善、忍』为幌子,诱骗那些善良的人入门;他要你们修炼者放下『名、利、情』这些执着才能够圆满上天国。李洪志还讲人类社会就是一个很肮脏的垃圾站,叫你们不要被人间的情丝所缠所累,否则后悔晚矣;就是因为李洪志这些歪理邪说才误导『法轮功』练习者自视不凡毫无责任心地脱离社会,漠视亲情,造成不少家庭妻离子散,。法轮功危害社会,危害人们生身健康,俱反人类,反社会,中国政府已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并依法取缔了。国华你怎吹『法轮功』好都无济于事,凡是同“真理”违背而行的都得消亡。

每个人修成什么样不是你定的,,
真、善、忍,,没有错吧,只有善良的人才入这个门,恶人才找假、恶,恶人才去找恶人帮,
看看那和尚不是为了放下名利情才出家的吗,是不是要跳出这个轮回,
你要真想明白正邪,看看法,
追求现实的快乐没人当你,劝:很多东西不懂就不要乱说,
288#
发表于 2009-11-3 09:26 | 只看该作者
你问世界上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问他愿意选择真善美还是选择假恶丑,我估计没人会选择假恶丑,因为人之常情就是如此。因此世界上的一切宗教,无论正邪,都会标榜自己的真善美,而摒弃假恶丑。在此层面上,FLG与其它教派并无不同。
FLG与现代的其它教派所不同的是,其它教派多把升华的希望寄托在死亡以后,不过于干扰人类的社会生活。即使有现世涅盘说法的佛教,也把自己的传播和修行活动建立在不打扰社会秩序,不影响百姓生活的基础上。但FLG要在现世间“正法”,要推翻一个政党,要诛灭世间“邪恶”。这些行动,都离正常的宗教活动甚远。
要说FLG的活动像什么,洪秀全的拜上帝教。
289#
发表于 2009-11-3 09: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1-3 08:46 发表

每个人修成什么样不是你定的,,
真、善、忍,,没有错吧,只有善良的人才入这个门,恶人才找假、恶,恶人才去找恶人帮,
看看那和尚不是为了放下名利情才出家的吗,是不是要跳出这个轮回,
你要真想明白正邪,看看法,
追求现实的快乐没人当你,劝:很多东西不懂就不要乱说,


确实如此,很多邪教“法轮功”的信徒确实是因为李洪志打着“真、善、忍”的幌子才误入邪教陷阱的,这些满脑子邪见邪教信徒分不清正邪、善恶、真伪,果报也将如释迦牟尼佛预言的那样“弟子与师,俱陷王难”“堕无间地狱”。

邪说俱全的“法轮功”
290#
发表于 2009-11-3 09:31 | 只看该作者
洪秀全的拜上帝教和FLG的相似之处:
目的:都要在世间建立一个人间天国
手段:都以推翻一个现任政府/政党为目标
口号:洪秀全称当时的现任统治者为“清妖”;FLG也称中国的现任政府为妖魔鬼怪。
291#
发表于 2009-11-3 1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87# 的帖子

本人之前是学『法轮功』已数年,身受其害,因中毒于李洪志的谎言邪说差点命丧黄泉,好在中国政府对我的挽救,才使我走出魔道,重见天日。我只是把个人的经历和认识讲出来,希望能借于警醒世人不要被『法轮功』歪理邪说所骗,在这也希望那些仍沉迷『法轮功』的学员早日醒悟,脱离邪教,重获新生!

[ 本帖最后由 玉树临风 于 2009-11-3 13:08 编辑 ]
292#
发表于 2009-11-3 15: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玉树临风 于 2009-11-3 13:07 发表
本人之前是学『法轮功』已数年,身受其害,因中毒于李洪志的谎言邪说差点命丧黄泉,好在中国政府对我的挽救,才使我走出魔道,重见天日。我只是把个人的经历和认识讲出来,希望能借于警醒世人不要被『法轮功』歪理邪说所骗,在这也希望那些仍沉迷『法轮功』的学员早日醒悟,脱离邪教,重获新生!

恭喜您走出“法轮功”邪教的魔爪,
赞叹您自利利他的菩萨情怀!
293#
发表于 2009-11-3 15: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92# 的帖子

利国利民的事是我们责无旁贷的。『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在祸国殃民,正是我们有责任对其打击的。


[ 本帖最后由 玉树临风 于 2009-11-3 20:24 编辑 ]
294#
匿名  发表于 2009-11-4 14:57
这样的老婆一定不能要~~~~~~~~~~
295#
 楼主| 发表于 2010-1-2 13:39 | 只看该作者

在法院调解书上,她已签字

在法院调解书上,她已签字,同意离婚。
法院工作人员送传票和起诉书给她, 她看后,看到我对法轮功的态度原来是那样的深恶痛绝,觉得两个人在这个问题已经是没有任何可以和解的余地了。她是死也不会放弃法轮功的,她对别人说宁愿不要老公,也不放弃法轮功。
09年12月24日签的字。
296#
匿名  发表于 2010-1-2 16:42

回复 295# 的帖子

也许,她这条生命也就到此画个句号了。
297#
发表于 2010-1-4 12: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反法 于 2010-1-2 13:39 发表
在法院调解书上,她已签字,同意离婚。
法院工作人员送传票和起诉书给她, 她看后,看到我对法轮功的态度原来是那样的深恶痛绝,觉得两个人在这个问题已经是没有任何可以和解的余地了。她是死也不会放弃法轮功的,她对别人说宁愿不要老公,也不放弃法轮功。
09年12月24日签的字。

很为你和她感到难过,不知如何表达!
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她受母亲影响,最近和已相处几年的男友分手,只因他不支持法轮功,很让人痛心。
      还在法轮功中的“好人”们,为什么就不想一想:连自己的至亲都不珍惜的人能说是好人吗?这种悲剧还要持续多久?
298#
发表于 2010-1-4 12: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反法 于 2010-1-2 13:39 发表
在法院调解书上,她已签字,同意离婚。
法院工作人员送传票和起诉书给她, 她看后,看到我对法轮功的态度原来是那样的深恶痛绝,觉得两个人在这个问题已经是没有任何可以和解的余地了。她是死也不会放弃法轮功的,她对别人说宁愿不要老公,也不放弃法轮功。
09年12月24日签的字。



      这是一种无奈。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看将来吧,如果她有一日能清醒过来,也可以恢复啊。

      他们中的很多人也就是迷在邪教里出不来,如果清醒了,他们中有些人还是很不错的。
299#
匿名  发表于 2010-1-8 20:47
原帖由 反法 于 2010-1-2 13:39 发表
在法院调解书上,她已签字,同意离婚。
法院工作人员送传票和起诉书给她, 她看后,看到我对法轮功的态度原来是那样的深恶痛绝,觉得两个人在这个问题已经是没有任何可以和解的余地了。她是死也不会放弃法轮功的,她对别人说宁愿不要老公,也不放弃法轮功。
09年12月24日签的字。

何苦呢!
其实用不了几个月了!
300#
匿名  发表于 2010-1-8 23:11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1-8 20:47 发表

何苦呢!
其实用不了几个月了!

能说说您说的准确意思吗?或者,谈出您此话的依据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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