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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没有发出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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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9-12 14: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父亲,我想对你说


  再过二十几天,我就能回家了。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看你,带上您爱吃的食物和水果,您爱喝的酒和烟,到您的坟前去看您。这两、三年来,世事变迁,咱家又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您身患绝症苦挨度日,我身陷囹圄骨肉分离,我们都有太多的感想,就让我们父女好好地叙叙吧!

  爸爸,首先我要向您深深地忏悔、赔罪。您的早逝,我有推卸不了的责任,是我把您拉入了“法轮功”邪教的深渊,而从此走上了这条不归之路。

  想当初,是我先练上的“法轮功”,又动员妈妈也跟着我练。你不反对我们练,但自己不练,是我和妈妈硬把你架到练功点上去的,那是因为怕你错过了一个千古难逢的修炼大法的机会,既能治好你的肝病,又能度你去天国世界永远享福。当你勉强去听了几天课,学了几下功后,身体出现了大吐血的情况,我们当时不是劝你上医院,而是万分高兴地告诉你:“你的根基真好,才练了几天功,‘师父’就开始管你了,这是在给你净化身体了吗?你应该好好地修炼下去”。你开始还半信半疑,后来听功友们这样说的多了,也就相信了,从此也开始和我们一样虔诚地修炼“法轮功”,我们一家人都成了“法轮功”的忠实信徒。

  记得99年7月,政府取缔“法轮功”之后,我要带妈妈进京滋事,你曾极力地阻止过我们,但那时我听不进去你的劝告,还认为你的心性太低,还用最难听的话来刺激你,说你是师父讲的那种只想从大法中得到好处,而不想为大法付出的小人,师父为你净化了身体,而如今师父遭难了,你却能袖手旁观吗?为了怕你失去最后“圆满”的机会,我在家里对您是连劝带激,硬是逼你挺(铤)而走险。60多岁的人了,大冬天跟着我去北京“护法”被抓后,你还进行了英勇地绝食斗争。后来你放回家后,我看到你经过这番的颠沛折腾,人已明显地苍老憔悴,满脸的病容了,而我们却都为你而感到高兴,认为您通过了“圆满”的考验。

  2001年,我因几次进京滋事屡教不改,被劳教一年。你和妈妈不仅要替我照看才刚刚一岁的女儿,还要为我在劳教所而担惊受怕。好不容易把我盼回来之后,却难过地发现我已转化了。当我信心十足地做你们的转化工作时,你们已把我当成了破坏“大法”的魔而开始排斥疏远我了。

  爸爸,让我永远也无法忘记的是,当我这个您一直最疼爱的女儿把手亲热的放在你的肩头时,你竟是那样厌恶地把它甩开,那一刻我的心被深深地刺疼了。好不容易盼来的团聚,竟是一场这样的结果。我愤然了,我苦闷、我迷茫,为了维护家庭的和睦,我只好沉默地让步了。

  在家里,由于受到你的排斥,又得不到丈夫的关心和支持,再加上那时我虽转化了,但对法轮功及李洪志的邪教本质和真实面目认识的还不够彻底,一遇到生活中的难题和困难,便经受不住李洪志经文的一次次诱惑,终于又不自觉地滑向了李洪志的怀抱。为弥补过错,更是变本加利(厉)地为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卖命,不惜拿出所有的积蓄,买电脑、打印机、刻录机,上法轮功的网站下载、打印、刻录“法轮功”的反动宣传品和李洪志的所谓经文。那个时候,你的身体(病情)其实已开始恶化了,你不能吃一点油腥的东西,还腿脚肿,身体常感到不适。我和妈妈都认为你是在“消业”,没有劝你去看医生,也无暇顾及你的身体,因我们一家都忙着更伟大的“救度众生”的事业而到处向人宣传、散发那些非法宣传品呢!直到我第二次被抓送进劳教所,你也彻底倒下了。后来是妹妹告诉我的,你全身浮肿,被他们强行送进医院后马上就向家里下了病危通知书,医生严厉指责亲属为什么不早点把病人送来,病人已由肝炎转为肝硬化、肝腹水,再发展为肝癌并已到了晚期。

  得到你的病危通知后,劳教所领导批我三天假回去看您。病榻前,我已不敢认识您了,分别了仅仅大半年的时间,我那一向健壮的父亲,已被病魔折磨得皮包骨头,就像一个即将随风而去的枯叶。那个时候,你虽住了院接受了治疗,但心里还在坚信着李洪志、“法轮功”,还在幻想着“主佛”的师父能救你呢!看着命在旦夕的你,我除了说些安慰您的话之外,硬是把“法轮功是邪教,李洪志是个骗子,你不能再相信他了”之类的话咽了下去。

  后来在电话中知道你那次经过住院抢救,病情有所好转,一个多月后出院回家了。按理说,有了这次的教训,你应该反省反省了吧,可是你不但没有,还错把这次身体的好转认为是师父李洪志救了你,就更加一门心思的学法练功,甚至把药都停了,直到第二次住进了医院。

  这一次你住院后,正赶上我“五一”放假五天回家探亲,和上次不同的是,这一次家里人已经在为您准备后事,您也知道自己没有救了。见到我时既感到欣慰,毕竟是见到了最后一面,又表现出无限的凄凉悲伤。你对我说,一个家庭最不幸的是有人坐牢和生病,如今这两件事都让咱家摊上了。你的眼神是那样地绝望和迷惘,好象已完全不指望李洪志能救你了。最后你还是忍不住的问我:“难道我还有这么大的业力,要让我这么痛苦地死去。我修了这么长时间,难道还不如一个常人吗?”你发出了这样的愤慨,既象是问我,更象是问他——那个愚弄欺骗你直到生命最后一刻的人。

  最后你终于在极其痛苦中走了,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什么也不相信了”,那是一种明白了自己上当受骗后的绝望和控诉。

  如今我就要回来了,经过了这场邪教的洗礼之后,我更加明白了人生的意义,更加珍惜今后的生活。可你却没有了回头的机会了,再也看不到这美丽的秋天和心爱的妻儿了。又一个中秋节就要到了,月圆人缺,怎不叫人伤心难过,怎么不令我悔恨交加。是我的愚昧无知害了您,是邪教杀了您啊,如果不是相信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怎么可能把普通的病拖成大病,拖成绝症啊!

  爸爸,我对不起你啊,如果有来世,我还要做您的女儿,好好的孝敬你,好好的让您尽享天伦之乐。我相信,善恶总有报、多行不义必自毙,害您的坏人绝不会有好下场的,您就安息吧!


劳教人员:戴新梅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11-1-26 16: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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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9-12 16:03 | 只看该作者
唐老师,信好像还没完呀?
看着好端端的家庭被破坏,人的身心备受摧残,局外人真是很难理解他们的苦衷,邪教真是太害人了!
3#
楼主| 发表于 2008-9-12 16: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的帖子

我看到四幅图在上面的啊?悲智也看到的啊?到底怎么了? 是我操作失误吗?
4#
发表于 2008-9-12 16: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8-9-12 16:18 发表
我看到四幅图在上面的啊?悲智也看到的啊?到底怎么了? 是我操作失误吗?

原来是俺电脑的问题。
5#
发表于 2008-9-12 20:36 | 只看该作者
老鸭子,可以在GOOGLE网上下载PICASA软件,非常好用的处理图形的软件,http://picasa.google.com/intl/zh-CN/
把图形的对比度调一下(让字黑纸白一些),会很好看的。

[ 本帖最后由 洪七公 于 2008-9-12 20: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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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8-9-12 21: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的帖子

多谢老叫花子!叩谢了!
7#
发表于 2008-9-13 15:39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了信,我觉得从邪教中走出来的人更应该帮助那些依然痴迷的人,因为我们曾经往邪教里拉人,害人慧命,使人万劫不复。反邪的任务依然沉重!
8#
匿名 发表于 2008-9-13 15:45

回复 1# 的帖子

又到中秋了,但愿此信能够慰籍故人的在天之灵!
9#
发表于 2008-9-14 08:19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李洪志明明知道自己害得无数个家庭家财耗尽、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了,相信他经常会睡不着觉、也经常会在睡梦中被噩梦惊醒。李洪志罪业果报成熟之时,他将很惨很惨、苦不堪言,可惜那时已经悔之晚矣。李洪志,我知道你一直在关注本坛,请你尽早公开忏悔吧,这是你帮助你自己的唯一选择!
10#
发表于 2008-9-14 16: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极之音 于 2008-9-14 08:19 发表
其实,李洪志明明知道自己害得无数个家庭家财耗尽、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了,相信他经常会睡不着觉、也经常会在睡梦中被噩梦惊醒。李洪志罪业果报成熟之时,他将很惨很惨、苦不堪言,可惜那时已经悔之晚矣。李洪志,我知道你一直在关注本坛,请你尽早公开忏悔吧,这是你帮助你自己的唯一选择!


是这样啊?那我们就看李洪志的选择吧!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9-14 16: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极之音 于 2008-9-14 08:19 发表
其实,李洪志明明知道自己害得无数个家庭家财耗尽、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了,相信他经常会睡不着觉、也经常会在睡梦中被噩梦惊醒。李洪志罪业果报成熟之时,他将很惨很惨、苦不堪言,可惜那时已经悔之晚矣。李洪志,我知道你一直在关注本坛,请你尽早公开忏悔吧,这是你帮助你自己的唯一选择!

您还可以请李先生把他那些话里的“玄机”抖开些,别再玩那些云里雾里忽悠人的文字游戏了!
12#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17: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感谢陈版主多劳了!让您花费精力把此信一个字一个字录出,在下深表谢意!
13#
发表于 2011-1-26 1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的帖子

为大家服务,理所应当。这样便于网友们阅读、引用。
14#
发表于 2011-1-27 1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祝贺戴女士永浴生命里的阳光,永离邪说的阴霾。也祝贺戴女士事业蒸蒸日上,全家在幸福里徜徉。
15#
楼主| 发表于 2017-5-14 10:32 | 只看该作者
昨儿大早,接到戴女士打来的电话,据她说,她在劳教所就是“以法破法”转化的(我不知道她的民警是否也是这样认为),但是时至今日,她依然认为她的转化没错,且还要继续增长甄别其他邪教的能力!

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在劳教所时,每天的学习、讨论、上课、作业,她记录并保留了厚厚三大本笔记,解教前,经民警同意,她将这三大本笔记本都带回家了。如今,离她解教离开劳教所的时日,已经过去10多个年头了,而她,则依然完好地保存了这三个笔记本。据称,在这10多年的时间里,她会时常拿出笔记本,重温笔记的内容,并愈加坚信自己的转化抉择之举。

我感到非常欣慰。
16#
发表于 2017-5-15 09:28 | 只看该作者
唐老鸭 发表于 2017-5-14 10:32
昨儿大早,接到戴女士打来的电话,据她说,她在劳教所就是“以法破法”转化的(我不知道她的民警是否也是这 ...

虽然都过去10多年了,但是戴女士却能在“513”时日再度反省,难能可贵啊!

值得敬重!
17#
楼主| 发表于 2017-5-19 10:55 | 只看该作者
巴人 发表于 2017-5-15 09:28
虽然都过去10多年了,但是戴女士却能在“513”时日再度反省,难能可贵啊!

值得敬重! ...

也许以后有机会,我们可把戴女士的这三个笔记本,拍些图片发到论坛里来。
18#
发表于 2017-6-17 15:4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也快十年了。只能说是个好贴。
19#
发表于 2017-6-29 13:49 | 只看该作者
大叔 发表于 2017-6-17 15:47
这个帖子也快十年了。只能说是个好贴。

陈酒也许更有品味哦。

我喜欢这类陈酒。
20#
发表于 2019-1-9 14:14 | 只看该作者
我倒是觉得戴女士应该更多的学习,那三个笔记本的内容远远不够用,看得出来她很爱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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