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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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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8 19: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


  
目  录




  ◎前言

  ◎警钟再起:披着科学外衣的伪科学又起沉渣

——“法轮功”反科学本质面面观

  ◎残酷现实惊醒“白日飞升”迷梦

  ◎中国“法轮功”练习者果真有一亿吗?

  ◎李洪志的美国梦是如何“圆满”的?

  ◎“宇宙大法”对人类法律的恶意破坏

  ◎李洪志对藏传佛教历史的肆意歪曲

  ◎既称无上觉   语出何虚妄

——点评李洪志信口雌黄几例

  ◎科学殿堂神圣不容践踏

——看李洪志心中有多少科学常识

  ◎揭露科学骗子景占义 证伪“真正科学”“法轮功”

  ◎“光年”是天文学中的距离单位

  ◎我们的这个宇宙到底有多大?

  ◎非洲加蓬奥克洛核反应遗迹科学真相

  ◎驳斥“南极臭氧空洞神造”邪说

  ◎戳穿“月球为史前人造”的谣言

  ◎“法轮功”反进化论宣传质疑

  ◎常人不吃肉就一定会营养不足吗?

  ◎混乱的逻辑  险恶的用心

——“法轮功”自相矛盾何其多

  ◎李洪志对中华传统文化破坏之管窥

——《易经》讲的只是银河系的理吗?

  ◎撕下向善伪装 露出邪恶面目

——李洪志真的是在教人向善吗?

  ◎李洪志种种“转世”谎言大曝光

  ◎运用辩证法 透视“法轮功”

  ◎严密的组织  邪恶的政治

  ◎附录: 首批“法轮功”转化者醒悟后的决裂宣言

  ◎读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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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19:58 | 只看该作者
  
前 言




  我们是从1993年开始接触并跟踪“法轮功”的,亲眼目睹了“法轮功”的兴衰历程:初期,势单力薄,为求自保,强调对社会上的“非议”和“责难”要“忍”、不予理睬;中期,羽翼渐丰,逐渐躁动不安,为小试身手、积累经验,组织了对光明日报社的冲击;后期,势力壮大,自觉不可一世,吹嘘、扬言国内有“一亿弟子”,既难耐于忍,又觉无须再忍,于是孰若稍加微词,则必包围、冲击而后快,甚至公然向政府、向人类社会叫板,上演了一幕又一幕自掘坟墓的历史丑剧,最后也就又一次应了“自作孽不可活”的古训!

  中央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及时取缔,令许多误入歧途的人们或悬崖勒马,或迷途知返。但是,还有部分“法轮功”练习者仍执迷不悟,陷于李洪志编造的虚幻光环中而不能自拔。更何况,即使是已经不再练习“法轮功”的人,也有许多并没有从根本上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及其社会危害,同时,由于又一次受到所谓道德说教的愚弄,也许再也不会相信有“道德”之事了,这才是对社会最大的危害,也才是最危险、最严重的。如果从这一角度来看,尘埃尚未落定,“法轮功”的社会危害是深远的,其流毒的肃清也必然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

  然而,在各界揭批“法轮功”的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些错误认识与做法:

  一是,对“法轮功”到底讲了些什么并不真正了解,因此,或原则批判,无关痛痒;或泛泛而谈,无的放失;或言辞偏激,不注意把握政策界限。这样,既不利于对李洪志等一小撮首恶分子揭深批透,也不利于做好一般“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

  二是,认为“法轮功”的歪理邪说,荒谬至极,不值一驳,因此,或不求甚解,或放松警惕,这既不利于澄清错误、肃清流毒,也不利于帮助“法轮功”练习者真正从歪理邪说中解脱、转化出来。

  三是,对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长期性与艰巨性认识不足,认为与“法轮功”的斗争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因此,或松懈麻痹,或产生厌倦情绪,这既不利于巩固既有成果,也不利于问题的彻底解决。

  因此,我们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法轮功”练习者负责的精神,出于“肃清一丝流毒、减少一分遗患”的考虑,以耐心诚恳、细致入微的写作态度,力图用严密的逻辑和清晰的论理,来详尽、深刻、全面地说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早在1998年我们就着手揭露、批判“法轮功”的工作了,在取缔“法轮功”之前,就有几十名学练“法轮功”多年的人,其中有的甚至是原“法轮功”辅导站的站长或辅导员,因为看到我们撰写的文章而发生了彻底的转化,这些人不仅至今尚无一例出现思想反复的,而且还有很多人义无反顾地站在了深入揭批“法轮功”的前列。因此,我们希望本书的出版,对于“法轮功”练习者从根本上肃清思想流毒,能够有所裨益。

  本书是我们在批判“法轮功”过程中所写文章的部分合集,以单独立题、单篇文章的形式出现,各篇内容相对独立,便于有选择地阅读。全书从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出发,不仅言之有据,有的放矢,而且披露出许多至今尚未见诸报端的内容,涉及到科学、哲学、历史、法律等诸多领域,其中许多内容对于不同层次的读者都会有一定的借鉴与参考价值。

  这里还要说明的是,李洪志倒行逆施,打着“真正科学”的旗号,在破坏真正的科学;打着“宇宙大法”的旗号,在践踏人类的法律;打着“真、善、忍”和教人向善的幌子,在败坏人类的道德;打着“拯救人类”和“度人到天国”的旗号,在祸乱人类社会。不仅如此,他还自称传的是“佛家上乘大法”,打着“唯一正法”的招牌,在歪曲和祸乱一切传统宗教,因此,书中必不可免地会有部分内容涉及到一些传统宗教的说法,这只是出于全面揭批“法轮功”,以便使人们更加彻底地认清李洪志的虚伪和邪恶面目的需要,而无意于对其中任何一种宗教进行褒贬或宣传,这也是本书题为“面面观”的一点基本理由。然而,即便如此,也改变不了本书的主要基调——以科学来揭露“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最后,还想跟“法轮功”练习者说几句。其实,无论是人类的科学还是所谓的佛法,都是有其衡量标准的,因此,对于自称是“真正的、最高的科学”与“宇宙大法”的“法轮功”,任何人只要通过冷静、理智的思考和辨别,都是不难认清其邪教本质的。我们平时即使是买张桌子,都要仔细考察它的质地、颜色以及是否与已有家具和谐搭配等问题,甚至还要找朋友、专家反复咨询,而对于关乎我们人生信仰、乃至未来归宿的大问题,怎么能如此轻率而不加甄别呢?理智和智慧哪里去了呢?是该认真反思的时候了。





作 者

2000年4月于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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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0:00 | 只看该作者
  
警钟再起:披着科学外衣的伪科学又起沉渣



————“法轮功”反科学本质面面观



  科学以能够破除迷信,摆脱愚昧无知,给人类以理性与智慧,而成为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一种最基本的推动力。科学是认真、求实和严谨的,它包含着人类最进步的因素。科学与伪科学是一对矛盾,在与伪科学的矛盾运动中,科学不断地战胜伪科学,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然而,伪科学为求得生存会不断地改头换面,甚至披上科学的外衣,打着“真正科学”的幌子,推销种种蛊惑人心的沉渣与流毒,来达到个人的出名、出国、大搞个人崇拜和反动政治势力,甚至于愚弄善良的人们,破坏人类的理性、良知及一切本质的东西之目的。

  近年来,中国出现了一位号称“神通广大,法力无边”的“气功大师”李洪志,并传出了一种“法轮功”。李洪志宣称,人类到了“末法末劫”,很快有大劫之忧,只有学了他传的“最高佛法”才能免难,否则就会“形神全灭”。他在一系列著述中大谈“科学”,并声言就是要以此来破除人类的科学思想。他说,他传出的“法”才是宇宙中“真正的科学”,人类现有的科学不仅是“错的”、“骗人的”,是“邪教”,而且已经发展“到顶了”,成为束缚、阻碍人类继续进步的桎梏等等。真的是这样吗?先让我们从如下几个方面来看一看,他对“小儿科”的人类科学到底了解到什么程度再作论断吧。

  一、物理学

  李洪志在他的著述及所谓讲“法”的录音录像中,总是把铁叫做铁分子(实际是原子),把原子核分裂的反应叫聚变(实际叫裂变),把天文学中的光年当做时间单位(实际是距离单位),认为是“分子构成的微量元素”(元素非分子构成)等等,不胜枚举。  在原子与分子尺度的问题上,他说,200万个原子排列起来才能构成分子,这是大错特错的。因为单个原子就可以构成分子,叫做单原子分子。根本就不存在必须200万或多少万的问题。他还依此继续发挥,说人类生活在分子构成的空间中,而神生活在比分子微观的粒子构成的空间中,并反复论断,只要比分子小的粒子如原子等构成的物体,人就无从探测或看到,并且断言,由原子构成的物体能自由、不受阻挡地穿过分子构成的物体,这就是人为什么见不到由微观粒子构成的“神”的原因所在。然而,在我们周围的许多物质却是由原子构成的,不仅铁、铜等金属是原子构成的,还有单原子的氦、氖、石墨等许多物质,不能说这些物质不在人类空间之内吧!按李洪志所说的,岂不是铝块(由原子构成)可以自由地穿过塑料块(大分子构成),而不受阻挡!

  最可笑又可怜的是,他竟然不知道“万有引力”是怎么回事!他说,科学家认为万有引力是地球旋转产生的(正好相反,旋转产生的是离心力);他还认为万有引力超出地球一定范围就不存在了(其实到宇宙的边缘都存在);并且说万有引力是“神”在地球周围一定范围内通过创造某种特殊物质而产生的,是为人而特意创造的,若超出地球一定范围,也就是超出这层物质,就会产生科学上所说的“失重”。这恰恰又说明李洪志也不明白“失重”的含义及其与万有引力的关系。其实,各种物体由于地心引力而有重量,当同时受其他惯性力如离心力的作用时,若此力恰好抵消地心引力,就产生失重现象。可见,科学上所说的“失重”,只是描述地心引力与某一惯性力刚好平衡的这种状态,并非真的失去了重量或引力。而且,失重并非只有超出地球的一定范围才会产生,在日常生活中,比如在电梯里或在飞机机动飞行时等许多情况下也都会产生失重现象。

  二、化学

  李洪志说,我们人类生活的这层物质空间的物质“本原”,就是我们“人类这个水”,并举例子说,大家知道这个蔬菜呀,你用手把它攥来攥去,最后什么都不会剩的,都是水;人身体70%是水,甚至连骨头、头发也完全是水构成的,其实都是水。  然而,稍有化学知识的人都知道,用手攥等物理方法是根本不能改变分子结构的。蔬菜中存在着纤维及维生素等等许多不同种类的分子成分,如果用手攥的方法,永远也不可能使它们都变成水的。退一万步来说,用尽人类的一切化学甚至核反应等方法,也绝不可能把蔬菜以及人体的骨头与头发等全部变成水。谁又能把铁、碳等元素攥成构成水的氢元素或氧元素呢?那可真比核反应还厉害了!

  三、天文学

  李洪志说他是极高层次来的高级生命,而人类生活的这个宇宙在他看来小得连一粒宇宙尘埃都算不上。对我们这个“小宇宙”,他反复宣称是由27亿,不到30亿个银河系这样的星系构成的,人类永远也看不到边。在他看来,这个数字也许已经是不可思议的天文数字了。然而,天文学的研究结果显示,人类现在已经观测到了大约1250亿个这样的星系,不知道李洪志会对此做何感想?

  另外,李洪志竟然说:“人类说这个空间火星是很热的”!要知道,火星在地球轨道以外,其地表平均温度比地球的低30多度,如何言“热”呢?

  他还说,天文学中发现的被称为宇宙墙的某一大尺度天体就是“极乐世界”的所在。并且说,此天体是由原子构成的,因而人看不到它的存在,只是一些星系运动到它附近时被阻挡了,人才知道它的存在。首先,天文学上所观测到的现象并非如其所述。其次,他的论述本身就有一个最明显的矛盾:人类看不到的物体怎么能挡住人类可见的物体呢?

  而且,比分子小的粒子构成的天体,人类可见或可观测到的比比皆是。例如,天文学上可观测到原子或比原子小的离子构成的天体,如恒星、星云等,甚至可以探测到比原子小得多的中子构成的中子星等等。

  四、语言文字

  李洪志说自己是大智大慧、无所不知的,其著作是“经书”,所讲述的是最高无误的绝对真理。然而,他的“经书”,语言文字粗陋、浅白,逻辑混乱。对此,他并不否认,只是另有解释:“《转法轮》在文章的表面上不华丽,甚至不符合现代语法。但是,我如果用现代的语法来整理这本大法的话,就会出现一个严重的问题,文章的语言结构规范而漂亮,却不会有更深更高的内涵。”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弟子”们按其要求反反复复“通读”其“经书”,并没有发现“更深更高的内涵”。当人们普遍对此产生怀疑时,他又适时地提出了新的论调:“白纸黑字,它什么作用都不起。可是它能够讲出人类最浅显的人类知道的道理,仅此而已”,而更高的内涵“在表面文字上是没有,写也写不出来,中文也写不出来……”“在白纸黑字上留下来的却不能超于常人”。这就是说,文字不能表达更深内涵,文字内涵与其“华丽”、“规范”、“漂亮”与否根本无关。这样,李洪志就从一个极端走入另一个极端——文字本身没有更高更深的内涵,从而自毁前说。总之,无论他如何说,都只不过是在极力掩盖其文字水平的低下和思想内涵与文化底蕴的缺乏。语言文字是保存和传递人类思想的基本载体,因而有“文以载道”之说。从古到今一切贤哲深邃的思想内涵莫不是由文字保留下来的。而李洪志却要从根本上抹杀它,其意欲如何,不能不让人警惕!

  对其“经书”,李洪志反复强调只能通读,不允许精读,不允许讨论,不允许找前后有针对性的部分对照着学,说这样会影响对“法”的理解。难道不是在极力地掩盖其前后的矛盾重重、逻辑的混乱颠倒及各种论述的错陋失实吗?

  五、历史

  谈到唐僧到印度取经的问题,李洪志说:“唐僧去西天取经走了11年”,可是历史上却是从唐贞观三年到贞观十九年,共17年的时间。谈到秦始皇时,李洪志说:“秦始皇杀了许多人统一了中国,把许多列国的皇帝都杀掉了”,可是,秦始皇是中国的第一个皇帝,所以才称“始皇”,在他之前并没有皇帝可杀呀!诸如此类简单历史错误,可谓不一而足。

  对于佛教经书的集结问题,他讲:“经书是释迦牟尼佛不在世五百年以后才系统整理出来的。大家知道五百年(应有“前”字),中国正处于元朝,成吉思汗当时讲了什么现在谁知道?”由此,他得出的结论是,佛经是不真实、不可信的,他李洪志的“经书”才是最真实可信的。对于他是不是在破坏佛教文化,我们暂且不谈,只谈历史。

  首先,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五百年前根本不是元朝,而是明朝中叶,元朝是在七百多年前。这些难道不是中学的知识?!

  其次,了解佛教史的人都知道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佛经的集结是释迦牟尼的弟子阿难、大迦叶等人在释迦牟尼去世三个月后进行的。对此,李洪志非要说成是“五百年后”,不是无知,就是有意乱说,居心何在?!

  六、哲学

  对于“物质与精神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这一哲学的基本问题,李洪志也有他的说法。他说,这是不存在的问题。精神是人脑发出的,所以精神是物质的,因而精神与物质是一性的。

  从他的讲法来看,他混淆了哲学上的第一性、第二性的概念。哲学上的第一性指的是本原的,第二性指的是派生的。如果把他所说的“一性的”理解为精神也是物质(产生)的,那么物质就是第一性的,怎么说不存在第一性的问题呢?如果他所说的“一性的”是指“精神就是物质,物质就是精神”,那么他为什么还说,一直到最最原始的本原,同时存在着一个本原的物质——“密度极大的水”,和一个本原的精神——“宇宙唯一特性”呢?这不等于说物质与精神从根本上就是“两性的”吗?何况若称本原的精神为“唯一特性”,那么本原的物质是有性还是无性?若有性,本原精神就不能称为“唯一”特性;若无性,怎么称它是“水”?能称为“水”,就是因为有“水”性才能称之为“水”。真是矛盾啊!

  另外,若物质与精神没有差别,那么为什么又说,人除了物质的肉体以外,还有精神的“元神”存在呢?并且说人死了,这个“元神”就离开了。那么这个“元神”是不是物质的?若此元神是物质的,则物质自应有灵,肉体亦应自有灵,何须外来的元神控制?若此元神是非物质的,它怎么能在人死时离开物质身体而存在?若能离开物质身体而存在,又何必依附于肉体呢?

  其实,在哲学上的“一性”谈的是另外一个问题。简单地说,承认同一性的就是可知论,反之就是不可知论。一方面,李洪志大谈精神与物质是一性的,另一方面又说,哪怕人修炼成佛,也永永远远看不到宇宙的真相,宣扬的又是不可知论。

  李洪志还为类似灵魂的元神找到了安身之所。他说,人的身体是分子构成的,分子是由原子等更微观的粒子构成的,人死时,只不过是这层最大的分子成分蜕掉了,而更微观粒子构成的身体却没有死掉,而是离开了。照这么说,分子由原子等微观粒子构成,那么构成分子的原子等微观粒子走了,难道分子还能存在?岂不应是人死的时候,连身体也突然不见了才对。他还说,人手术时切掉的只是分子构成的组织,而原子的那部分是切不掉的。难道切掉的那部分不是由原子构成的?原子切没切下来呢?

  以上只是随手摘取几则浅显的矛盾错误,许多甚至是中学的基本常识。当然,还有许许多多其他的问题。然而,科学上有“证伪法则”,只要找出一个不符合所述原理或法则的反证,就足以证明此原理为伪。所以“法轮功”所存在的问题,并不需一一列举,更何况其系统内部尚且矛盾重重不能自洽,根据“证伪法则”就足以证明李洪志并不是一个大智大慧无所不知的“佛”,而是一个十足的披着科学外衣败坏科学的“魔”。李洪志说过去事、人间事尚且错漏百出,不可信受,说未来事、天上事又如何可信呢?连科学都说不清楚的人,有什么资格谈科学呢?

  然而李洪志的目的似乎远不止于此,他不仅说自己讲的是“真正的科学”,人类的科学是“骗人的”,明确说他要破除人类的科学思想;还说现在的一切气功师都是假的害人的,他是唯一真正的气功师;原有的佛教、道教和基督教等一切正法、正教都不行了,只有他一个人在“公开传正法”。笔者可以肯定地说,他是打着“真正科学”的旗号在败坏真正的科学,那么,他是不是也在打着气功的旗号在败坏气功?是不是也在打着“度人”的旗号在败坏东西方一切传统的宗教?善良的人们一定要理智地辨别真伪正邪呀!人都有善良的本性在,都想向善,但是一定要认清那些口中言“善”的伪善之流的真面目。

  李洪志叫其弟子只读他写的书,而不能读其他的书,这就更使人们无从分辨正邪,只有迷信而盲目崇拜了。而且,李洪志还专门著文《何为迷信》来为迷信“正名”,赋予迷信以反义的内涵,蛊惑人心,以便制造迷信和盲目崇拜。真正的信仰讲正信、智信而非迷信,盲目地相信邪的假的东西,只会有百害而无一利。李洪志极力鼓动“法轮功”练习者大力“弘法”,说是“功德无量”。其实,李洪志的言论是危害社会的流毒,它愚迷了一大批人,甚至很多是知识层次很高的人,使他们从思想里抵制、反对科学,阻碍了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利于两个文明的建设,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试想,散布李洪志的“流毒”是“功德无量”呢,还是“罪业无边”?!愿慎而思之,赶紧肃清思想中的流毒吧!

  附言:此文(以及部分后续文章)写出后,于1999年3月,以“悲智”为笔名发往世界各地的批判“法轮功”网站,主要有:美国方舟子博士所办的《新语丝》杂志社的“批判‘法轮功’网站”,并且收入《新语丝电子文库(www.xys.org)》的<批判“法轮功”专辑>(http://www.xys.org/pages/falun.html)。7月22日之后,也就是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后,《新语丝》的“批判‘法轮功’网站”停止收稿,共收稿约200篇,此文编号№30(http://www.xys.org/xys/netters/others/talk/falun_gong30.txt),需要者可以去下载。其他还有,在美国成军博士所办的《网络中文佛法作品选录》(http://www.unc.edu/~zhaoj/buda/)的“甄别外道”栏目中,也可以下载此文以及其他数十篇有关的批判文章,当然也可以发个电子邮件(BEI_ZHI@263.net)或者打个电话(0431—5322106)过来,即可以得到我们最近陆续撰写的其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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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20 | 只看该作者
  
残酷现实惊醒“白日飞升”迷梦




  为了欺骗广大信众,李洪志编造了末世论,大肆宣讲人类到了“末法末劫”,“很快就有大劫之忧”,如果不学他的法,面临的就是“形神全灭”;但若学了他的法,不但能够免除灾难,还能够受到他的法身和法轮的保护,绝对不会出现任何生命危险或其他问题,最后就是圆满成佛,而圆满时的方式将是“白日飞升”,“叫所有大法弟子”都白日飞升。

  “我也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我是这样想啊,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这样会造成一种历史上从来没有的辉煌,给人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人不相信神,让神真实地体现给人看。”(《欧洲讲法》)

  这番话是李洪志1998年5月31日说的,“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可惜的是,李洪志把牛皮吹得太大,漏了!

  刚刚做出上面的承诺才一个月,残酷的现实就无情地粉碎了李洪志的诺言。1998年7月4日,在海南省一条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特大车祸,一辆旅行车与一辆大客车迎面相撞。旅行车上一共有八名乘客,全部都是“法轮功”练习者,他们是准备去三亚“弘法”的,却没想到天降大祸,结果七人惨死,一人重伤。这七名死者,有多名是“法轮功”海南辅导总站骨干成员,其中还有副站长陈勇。

  既然李洪志有无数的法身,在每一位练习者身上还下了法轮,这些不都会保护练习者不出现任何问题吗?而且,李洪志还多次说过,很多辅导站的骨干成员,都是很高层次来的,就更不应该出现问题才对。那么,现在有这么多“法轮功”骨干成员,同时发生了如此特大车祸,李洪志该怎么向众多的“法轮功”练习者交代呢?!

  在特大车祸发生后的第二天,李洪志从“法轮大法”研究会获得消息后,为了平息人们们对此事的疑惑与不解,立即给海南省“法轮功”辅导总站站长蒋晓君发去了一封亲笔传真信。李洪志在信中写道,“我们的许多许多学员来自不同的世界,目的是同化宇宙大法而不讲形式的,圆满时由于他们世界的特点是不需要肉身的,所以就造成了圆满方式的不同”,“其实你们收到我的信后,我那八个弟子,已经圆满在他们不同的世界里了。”

  原来,到这个时候,李洪志还没弄清楚到底死了几个人,还以为这八个人全部遇难了呢,所以就急不可耐地说是圆满了八个,实际上却只是“圆满”了七个。难道“主佛”也有失误的时候?!对于李洪志的这种荒唐解释,不禁使我们又想起了李洪志在1995年12月21日说过的话:“有一些学员元神离体时,看到、接触到了哪一层空间,觉得那太美好了,一切都是真实的存在,就不想回来了,结果造成了肉身死亡,留在那一境界中回不来了。”然而,无论编造什么“美好”的理由,都掩盖不了这样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在“法轮功”练习者中经常会发生“肉身死亡”的事件!

  实在来讲,前前后后练“法轮功”死亡的可真是不算少了,抛开此后陆续发生的类似“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辅导站站长高翔及其一家数口同时撞车身亡”等恶性事件不谈,往前追溯,也可谓先例之前更有先例,甚至1994年8月上旬,李洪志在哈尔滨办“法轮功”传授班期间就有当场病发不治而死亡的,可是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就是不悟。

  既然李洪志把牛皮已经吹漏了,“法轮功”练习者不能全部同时“白日飞升”已成定局,为了继续蒙骗“法轮功”练习者,李洪志迫不得已,只能编造新的谎言来弥补“漏洞”,给自己解围。因此,李洪志也不管曾经说过“为了不干扰学员,我都不和学员见面,学员一见我,最起码几天之内心定不下来,那么就会打乱我叫法身给学员安排的顺序”(《精进要旨》)的话了,他迫不及待地又和大批“学员”见面,以便炮制新说。

  1998年7月26日于长春,李洪志说,“在这个宇宙当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99.9%他们都不要身体的。”(《长春讲法》)  1998年9月4日于日内瓦,李洪志说,“有的法门是不要身体的,你给他身体,他整个世界的东西都给打乱了”,“我们有许多人用常人的思想想:噢,这白日飞升多好啊,叫人看看我飞起来了。你是常人之心想神的事情,这是绝对不行的。就是说圆满的时候,自有圆满的办法。”(《瑞士讲法》)

  白日飞升,原本是“主佛”预先安排的辉煌壮举,现在却突然被说成了是常人执著心指使下的妄想。李洪志可够狠的,一下子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不仅把99.9%的练习者排除在白日飞升之外,而且还把另外0.1%的练习者对“白日飞升”的企盼也变得极其模糊起来。其实,我们可以替李洪志说一句他想说却不便直接说出的话,“白日飞升”是绝对地不存在了,请不要再等了。因为这些本来就都是李洪志编造出来骗人的诱饵而已。

  李洪志的说教可谓破绽百出,就连他的种种预言也一再被证明是骗人的,但是,为什么就是有这么多人宁愿相信而跟着他走呢?这是因为,一方面,李洪志以如果不接受他的教法便会在劫难中“形神全灭”相“威逼”;另一方面,又以救世主出世和带给信徒绝对自由解脱的白日飞升为“利诱”,充分利用了人性的弱点。再加上人们对于所谓主宰者过于无知的敬畏,造成智慧上的盲点,因此也就看不透种种显而易见的骗局了。

  无论如何,“法轮功”练习者“白日飞升”,以便“造成一种历史上从来没有的辉煌,给人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的梦想已经成为泡影了。那么,李洪志还会再安排其他什么圆满方式吗?这里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李洪志为其追随者所设计的“圆满”方式一定是残酷而悲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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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21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法轮功”练习者果真有一亿吗?


  

如果评选制造世界级谎言最多的人,那一定是非李洪志莫属了。只不过由于文化水平太低的缘故,他的许多世界级的谎言反倒变成了世界级的笑话。而且,每每在自己的谎言被戳穿之后,他总是“忍”不住要强词狡辩,那就更是笑话连篇了。比如,1999年7月22日,他在《我的一点声明》(其实,哪里只是“一点”声明,明明是“几点”声明嘛)中曾解释说:“有人造谣说我改过生日,这是事实……我只是把错了的生日改回正确的生日而已。”可真要笑死人了,既然承认自己改过生日这一“事实”,怎么又说成是“造谣”了呢?实在是太讲不通了,说李洪志讲话语无伦次是没有冤枉他的。

  关于改生日的问题,李洪志还画蛇添足地解释说:“至于说释迦牟尼也是这个日子生的,这与我有甚么关系。”显然这是李洪志“谦虚”的说法,明明在哪一天出生是他自己一手安排的,怎么能说与他没有关系呢?不仅出生时间是他自己安排的,就连出生在什么地方也都是他自己选择的:“为什么我选择要出生在中国,在中国这地方传法呢?是因为在历史上就安排了这件事。”(《欧洲讲法》)更何况李洪志经常说,“这么大的法传出来,一切的一切能不做安排吗?”“其实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无数年以前就已经安排好的了。”(《精进要旨》)所以,改动也好,安排也罢,李洪志的生日与举世公认的“佛祖圣诞日”雷同,显然是李洪志为了给自己披上“神圣”外衣而一手造成的,与他也是有莫大的关系的。真可耻!

  李洪志制造的另一个举世震惊的谣言就是“中国有一亿‘法轮功’练习者”之说。比如,1997年3月,他说:“在中国已有两千多万人在实修,加上带修不修的,目前有一亿人。”(《美国讲法》)从此以后,他又在许多场合多次津津乐道地吹嘘自己在中国有“一亿弟子”。

  李洪志的这种说法不仅赤裸裸地反映出他的功利与势利之心,而且明显地是在夸大其词。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谁是谣言的受益者,谁就是谣言的制造者!其实,编造“一亿弟子”之说,其目的虽然是不可告人的,但又是非常明显的,这既可以大量招揽具有从众心理的信众,又带来其他诸多好处。比如,可以掩饰自己的心虚;也可以给被蒙蔽的“法轮功”练习者打气、壮胆,以便为自己卖命;而且还可以此为资本来要挟人民和政府,甚至向人民政权叫板、施压等等,真可谓一石数鸟,益处良多。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而且在精心策划了“中南海事件”之后,李洪志更是以人数众多相夸耀,甚至动辄假“一亿”信徒之名相要挟。然而,假的终归是假的,最终只能是作茧自缚。

  抛开其他问题暂且不谈,这里我们想要重点质疑的是,中国“法轮功”练习者果真有一亿吗?

  假设中国果真有一亿人在学练“法轮功”,就相当于全国至少有超过8%的人在学,而实际上,即使是学练“法轮功”人数最多的北京、长春等地,也远远达不到这个比例,要是从全国来看,那就相差得更远了。

  1998年8月,笔者曾经对北京、长春等地的学练人数进行了广泛调查。结果,北京的许多“法轮功”练习者都反映,在他们身边学练“法轮功”的人,其比例最高也只有1%~2%。如此看来,全国学练“法轮功”的人数最多也绝对不会超过一两千万,这还是在假设全国各地都能达到北京这样的比例进行计算的,当然,实际上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显然,实际学练的人数是要大打折扣的。

  长春的情况就更富有戏剧性了。假设果真有一亿人在学练“法轮功”,那么,对于像长春这样有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即使按照平均数也应该有几十万人,可是,长春辅导站在津津乐道大力宣传的竟然是,长春有八万八千人在学练“法轮功”,这不是在集体打李洪志的嘴巴吗?!

  早在1996年6月,李洪志就吹牛说:“目前学大法的人越来越多,每星期都在成倍地增加……”(《精进要旨》)然而,稍微懂点数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每星期都在成倍地增加”意味着什么,那可是指数增长!根据李洪志的文化水平,他是很难了解指数增长的真正含义的,但是,应该有许许多多的“法轮功”练习者有初中毕业的水平,那么就让我们来算一算这笔账吧。

  一年之中共有52个星期,如果“每星期都在成倍地增加”,那就是2的52次方,是多少呢?4500万亿!也就是说,即使以1个人为基数,也就是说开始只有一个人学,如果“每星期都在成倍地增加”,那么一年之后就应该有4500万亿的人在学,这可能吗?!有的人可能对此计算结果不甚相信,如果不相信的话就不妨试一试:一开始只有1个人学,一周后成倍,即乘2;再过一周又成倍,也就是再乘2,如此一年共乘52次2,看是不是4500万亿。捎带着说一下,人类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就是呈指数增长的,也就是说,知识、信息和科学技术水平等都在爆炸式增长,这就是“知识(或信息)大爆炸”说法的由来。比如,几十年以来,在集成电路的集成密度、速度等方面每经过18个月增长一倍的同时,价格也要降为原来的一半,这一规律叫做摩尔定律,数十年来一直应验不爽。因此,根本就不存在“人类所掌握的知识发展到今天已经到顶了”(《转法轮·卷二》)的荒诞说法。

  话又说回来了,其实根本就不用每星期成倍地增加,即使是每个月成倍地增加,过不了半年的时间,全世界的人就应该都在学练“法轮功”了。可是,在说“每星期都在成倍地增加”这番话三年多以后的1999年7月22日,李洪志在《我的一点声明》中,还是在吹嘘他那虚幻的“一亿”之数而没有长进,这不是李洪志在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吗?!

  学的人多又能说明什么呢?人多并不是衡量真理的标准呀!解放初期文盲多,文革时期造反的多,时下打着所谓救世、教人向善旗号的“无上”邪教多,对邪教虔诚痴迷的人也多。其实,即使真的从人数多少来说,练“法轮功”的也绝对没有信仰正教佛教、基督教的多。

  更何况,一时间传得快、相信的人多可未必是好事。前些年的张香玉、张小平等“大师”,哪个不是风光一时?当时的一些人不也是“清醒理智地”认为这些大师是神、佛吗?现在又如何呢?对于李洪志也是一样,我们可以借用他自己的话:你不要看他名声多大,有名的名不一定是明白的明。常人知道什么呢?一帮哄,就相信了。你别看他现在这样做,他不但害人,他也害他自己,过一两年你看他什么样,修炼是不允许这样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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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22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的美国梦是如何“圆满”的?




  李洪志大肆宣扬的是修炼“法轮功”可以圆满成佛,然而李洪志最先“圆满”的却是他的美国梦。

  早在1994年下半年就有小道消息传出,说李洪志要定居海外了,致使一些不明真相的“法轮功”练习者或者猜测不已,或者疑惑不解。为了消除不良影响,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甚至还是在1995年元旦放假期间(1995年1月2日),李洪志就以“正法”为借口,紧急召集全体在京的“法轮大法”骨干成员,召开了一个短会。对于其要定居海外的传闻,李洪志是这样讲的:

  “还有这样一种传说,说李洪志出国了,可能不回来了。说这话的人就把我当作和一般的常人一样。我出国了,到那儿去打工挣俩钱儿回来,或者就定居在那儿了。我可不是那样的人。大家知道我在国外是有亲戚的,我出国是随时随地都能出的,生活条件是比这儿要好的。可是我又不追求这些东西,名呀、利呀、享受之类这些事情我都不追求,那些对我根本就没有用。”(《大法义解》)

  会上,李洪志还对传播小道消息这种败坏“大法”的恶劣行为予以“正法”:

  “有一些人到一些(练功)点上,好像抱着一种显示心:我知道什么消息,传小道消息;或者是这些事情你们不了解,我了解。总是想要……潜在的有那么一小点点苗头。一小点,利用这个法抬高自己,也是显示心。”(《大法义解》)

  在李洪志煞有介事地对所谓的“传说”进行辟谣与正法的同时,他却又在加紧打通移民美国的各个关节。信誓旦旦许诺还没过多长时间,李洪志的美国绿卡就已经顺利地弄到手了,而且不仅仅是他自己,就连老婆、孩子也都随之移民美国。至此,李洪志亲手撕毁了他对“法轮功”练习者许下的“神的伟大誓约”。看来,所谓的传说,也并不是什么空穴来风,而是事先露了马脚,被知情者泄了密,李洪志才不得不匆忙地“大过年的还把大家召集来开个会”(《大法义解》),煞费苦心地平息传闻,以维护其“主佛”的崇高形象。

  假设说常人的思想是变化不定的,可是为什么“主佛”李洪志竟然连一般的常人都不如,如此出尔反尔呢?李洪志后来在解释为什么要突然移民美国时,竟然恬不知耻地打出了“女儿”牌,说移民美国是“女儿想去美国上学”。以下便是李洪志在悉尼会见新闻媒体时与记者的一番对话。

  “记者:既然您能出入中国自由,为什么您会住在美国。我的理解是这样给你传法带来困难。李:我的女儿想去美国上学,我也想叫她多学些英文,我听说美国的教育要好一些。”

  请问,孩子是去学英文的,不知道老婆是干什么去了?最好再编出一些理由来,把老母及兄弟姐妹都接到美国去,想必对李洪志来说不是难事,因为只要有钱,这些都是不成问题的。

  一般情况下,美国绿卡如果没有三年五载是办不下来的。那么,李洪志是如何办理的呢?有前事为鉴,由于李洪志弄虚作假办理因公出国护照,已经使长春市外经局副局长陆兴亚受到纪检机关的查办,所以,无论怎么说,这一回我们都不会相信他是用神通办绿卡的。对此问题,几位网友不禁都有一些这样或那样的猜测,而且也都写了一些短文,现选成军博士所写的一篇题为《李洪志的绿卡是怎么来的?》的文章,以飨读者。

  “李洪志的绿卡是怎么来的?

  李洪志的最新经文大家都拜读了,除了惊叹于李洪志‘为真理献身的伟大精神’外,还有一点小小的疑问,李洪志的绿卡是怎么来的?

  李洪志好像是1996年移居美国的,至今三年左右(作者注:其实,哪里用得了三年时间呢?早在1997年,‘法轮功’练习者就已经在对李洪志能够移民美国额手相庆了。只是他们还不知道,李洪志办理绿卡所用的那几百万元人民币,都是从他们腰包中收敛去的血汗钱!),已经是美国永久居民了,光这一点,就让在美国数十万还在苦盼绿卡配额的拥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常人们望尘莫及。这样短的时间内获得绿卡可能有几个途径。

  一是申请宗教人士绿卡。然而李大师反复强调‘法轮功’不是宗教,应该不会自打耳光去拿宗教人士绿卡吧?

  一是投资移民。据朋友说,大约要50万美元左右就够了。李洪志一直强调自己不为名不为利,传‘大法’不为赚钱。《转法轮》这样的‘旷世巨著’在国内才拿了两万稿费,在国内是靠工资收入生活的。那么他办投资移民时,这接近几百万的人民币是哪里来的呢?要知道,那时‘法轮功’在海外还没有太大发展,说是‘法轮功’著作在海外发行的版权费在时间上和数额上也说不通。

  另外,拿绿卡的可能方式还有高技术人才,李洪志的科学思想,按说‘拿几十个诺贝尔也是应该的’,是不是美国科学院要引进李洪志这样的人才,才为他办的绿卡呢?但既然现代科技是受邪恶的外星人影响发展出来的,这种可能性也不太大。

  还有一种,就是政治人士,可是李洪志一直说‘法轮功’不参与政治,在记者招待会上还说过,政府并没有压制‘法轮功’,他自己好意思拿政治人士的绿卡吗?

  当然,站在李洪志的层次上,绿卡是常人的东西,不足挂齿。也许是美国政府摄于‘大法’的威德,主动赠送的吧。不过我等常人,就喜欢探听点小道消息,希望‘法轮功’的朋友慈悲,满足我们这点常人的好奇心。否则,我们从常人的逻辑推断,只能认为,李洪志是用他在国内从信徒那里聚集的钱(几百万人民币)申请的投资移民。

  最后,还有点愚蠢的问题,没有听说李洪志有什么专门的职业,他在美国至少两处(纽约和亚特兰大)的住宅与全家的开销费用又是哪里来的呢?信仰李洪志的‘弟子’们,你们有没有人见过李洪志的账单和税单,知道他开什么样的车,住什么样的房子?他的女儿来美国是在学古今中外‘最伟大’的‘法轮大法’呢?还是英文呢?

  除了宗教人士,科技人员,投资移民,高级公司主管以外还有一种O签证,是专门给名人的,主要是给著名的运动员,演员。这种签证到了美国可以直接办移民,办理速度只取决于政府的PROCESSING时间,大概半年到两年就能拿到。李同学(作者注:由于李洪志只有相当于小学文化程度,网友们都把称他为小学生,所以有时称其为李同学)想归类于运动员有点困难,因为穿墙术之类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恐怕也是保留节目。我个人觉得演员比较合适,李同学的演技够100个奥斯卡了。”

  够了,当我们还在谈论李洪志绿卡问题时,他早已在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度里,挥霍享用着搜刮来的民脂民膏,过着美国中产阶级望尘莫及,甚至连一般的富人们都企望不已的豪宅宝马、锦衣玉食的奢侈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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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23 | 只看该作者
  
“宇宙大法”对人类法律的恶意破坏




  李洪志打着“宇宙大法”的招牌,肆意破坏、践踏人类法律,败坏人类法制观念,炮制出大量的歪理邪说。比如,李洪志说:

  “人人重德,要法律干什么?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古代,世界其他地区也是这样,人的道德水准很高的时候,没有那些法律,哪有法律呀?”(《美国讲法》)

  “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包括制定法律的人在内。人在不断地封闭自己,封闭来封闭去最后把人封闭得没有一点出路。”(《美国讲法》)

  “你们政府的法令不是宇宙的真理。因为政府的法令是人定出来的,人在定法律的时候都是想要治人发出这颗心制定的,或者为了维护和得到权力和选票而违心制定的,所以它是无善念的。”(《欧洲讲法》)

  真的是这样吗?那就让我们回头看一看,人类法律的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吧。

  人类法律几乎是随着阶级社会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有的甚至更早。

  在中国,早在夏朝(四千多年前的奴隶社会)之前,就有各种法规的制定。比如,大禹继承舜位之后,将天下划分为九州,制定各种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统治,为夏王朝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而后,夏代尊其开国的先祖禹,制定了夏代的刑法,史称“禹刑”。而商代也尊其开国的君主汤,制定了商代法律,史称“汤刑”。在《左传·昭公六年》中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到周朝时,又制定了“吕刑”,其刑罚极其酷烈,主要的大刑有五种:墨(刺刻面额并染以黑色)、劓(割鼻)、刖(断足)、宫(阉割男子生殖器)、大辟(死刑)。周景王元年(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将律文铸在鼎上,作为国之常法,称为“铸刑书”。其后二十年,晋国大夫赵鞅和荀寅,将范宣子所制定的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史称“铸刑鼎”。件件史实有籍可查,斑斑可考,怎么能妄言中国古代没有法律呢?

  在国外,法律的产生也同样是非常早的。比如:公元前21世纪,也就是四千多年前的乌尔第三王朝创始人乌尔纳姆,颁布了著名的“乌尔纳姆法典”;公元前18世纪,巴比伦第一王朝第六代王汉穆拉比,颁布了著名的“汉穆拉比法典”;公元前15世纪左右,古亚述帝国编纂了“中亚述法典”;另外还有罗马法等等。

  可见,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度,都不能只进行道德建设,而不进行法制建设。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李洪志片面夸大道德的力量,否认法制建设,其居心之险恶,可谓昭然若揭。

  另外,宗教中讲,“人有人法,天有天法”,而宗教中的教法就是天法,在人间就表现为宗教各个教派的律法,它有时甚至被作为国家的法律予以执行。比如,在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1世纪之间,犹太教的教法,曾被作为希伯来奴隶制国家以色列王国的法律;在公元7世纪以前,印度教的教法,曾作为古代印度奴隶制国家的法律;圣经中也有许多关于法律的记载,多集中于摩西五经。

  有人群存在的地方,或者确切地说,只要有人类阶级社会的存在,就一定有善与恶的存在,法律也就必然会随之同时存在。纯善而无恶,那还是人类社会了吗?那可真是佛国世界了!这可能吗?所以,无论古代还是今天,无论“天上”还是人间,法律都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李洪志虽然自称他所讲的是“宇宙大法”,是“天法”,可是,如果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天上的人道德水准更高,“人人重德,要法律干什么?”这样说来,李洪志的“天法”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是不是很矛盾呢?

  另外需要质疑的是,几千年前的古人,其道德水准真的很高吗?

  按照修炼界的一般说法,应该是道德水准越高,其层次境界越高。然而,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古代人的道德水准都很高,因而才不需要法律,那么就应该承认古代人的层次很高,至少比现在人高,这没有错吧。李洪志类似的说法还有,“那时候的人思想比较单一,比较纯朴,比较善良,思想没有那么复杂”(《悉尼讲法》),“比较纯朴”、“比较善良”,那不也是说层次要高一些吗?可是,为了诋毁释迦牟尼佛的教法,抬高他自己,李洪志曾经说:

  “释迦牟尼讲的法,只是在二千五百年前给层次极低的那种常人,就是刚刚从原始社会脱胎出来的,思想上比较单一的这种人讲的法。他讲末法时期,就是今天,现在的人用那个法已经修炼不了了。”(《转法轮》)

  李洪志说古人层次低尚且不够劲,还要用一个“极”字。那么,这与古人层次高的说法是不是互相矛盾?另外,如果说“现在的人用那个法已经修炼不了了”,那就应该是,现在的人类道德层次反倒应该比古人高得多。可是,李洪志为了贬损人类,极力夸大社会阴暗面(根据心理学理论,极力夸大社会阴暗面的人,一般都具有仇视社会的丑恶心理),却又把人类说成是层次极低的,甚至是“道德无存”的,这不又自相矛盾了吗?

  “万魔出世,乱法、乱世,人类没有了心法的约束,没有了道德的规范。在万魔的带动下,无恶不做,道德与标准以最快的速度向下滑着。”(《转法轮·卷二》)

  “这不是人的道德无存了吗?”(《转法轮·卷二》)

  看来,李洪志说话是随心所欲的,只要达到目的,管它是否矛盾呢。在李洪志的反法律邪说教化下,“法轮功”练习者的法制观念能不淡薄吗?

  其实,李洪志不仅在破坏人类的法制观念,而且还在极力进行反政府宣传,破坏政府的权威性。比如,李洪志在其《洪吟·世界十恶 》中有“黑帮乱党,政匪一家”等恶意诽谤词句,这不是败坏政府形象,损害政府尊严又是什么呢?类似的、赤裸裸的反动宣传还有很多。无论如何,说“法轮功”反科学,反人类,反政府,反法律,都是不过分的。

  李洪志说:“我讲的是宇宙的理,而且是宇宙从上至下的一个最大的、能够给宇宙的众生、不同层次的神和人开创生命环境这样一部大法……”(《欧洲讲法》)

  根据连小孩都懂得的、最基本的逻辑推理,如果“你们政府的法令不是宇宙的真理”,而李洪志所讲的是“宇宙的理”、“宇宙大法”,那么该听谁的话,该抵制谁,那不就是明摆着的事了吗?在李洪志这种歪理邪说的误导之下,少数“法轮功”练习者违反国家法律,蔑视政府尊严,从而发生围攻冲击中南海的事件也就不足为奇了。无论对于哪个国家,即使是在美国,没有受到批准的示威游行,不管是静静的还是吵闹的,不管是有秩序的还是没有秩序的,都是违反法律的。“法轮功”宣传中大讲特讲的示威时的“秩序”,恰恰是在破坏国家秩序的!人民要的是国家的秩序,不是“法轮功”的秩序。

  再有,人类制定的法律,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吗?

  这只是李洪志对于法律的直观感受。李洪志希望有随便冲击中南海的自由;希望有宣传歪理邪说的自由;希望有破坏法律、科学、宗教的自由;希望有谩骂科学家“科痞”、“文痞”的自由;希望有骚扰、恫吓、威胁别人人身安全的自由……请李洪志记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你可以享有充分的自由。要有自由,必须首先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必须遵守起码的道德,实事求是,而不应弄虚作假、混淆视听,肆意歪曲、贬低科学与法律,这样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害人而又害己。

  在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人民有言论的自由,包括揭露、批判邪教的自由。然而,任何人都没有制造和兜售贩卖歪理邪说的自由;任何人都没有打着“宇宙大法”的旗号而破坏“公民言论自由”的自由。笔者在其他文章中曾说过,“法轮功”邪教组织,倒行逆施,打着“真正科学”的旗号,破坏人类的科学;打着“唯一正法”的旗号,祸乱宗教;打着教人向善的旗号,败坏人类的道德;打着“拯救人类”的旗号,破坏人类社会。然而,现在我们可以再加一句,“法轮功”打着“宇宙大法”的旗号,在肆意败坏、践踏人类的法律!李洪志说:“我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看来真的是没有错。

  李洪志鼓吹科学“错误”,政府无用;说法律只能限制人封闭人;老子、释迦牟尼、耶稣都不如他层次高;还炮制他能够“阻止地球爆炸”等等邪说,以此大肆制造“教主崇拜”。大量事实证明,“法轮功”以“不关心政治”为幌子,掩盖着险恶的政治图谋。李洪志为实现其政治野心,不仅有“学说”,而且有组织,有行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以身试法者,就要绳之以法,绝对不能姑息纵容。

  有的人还为李洪志叫屈,为邪法张目,竟然狡辩说,李洪志没有说过关于“地球爆炸”和“阻止地球爆炸”之类的话,“法轮功”并没有邪教所具有的“教主崇拜”特征,“法轮功”只是“以法为师”。

  那么,李洪志真的没有说过地球会爆炸吗?

  李洪志曾说:“你不承认它有劫难,可是宇宙中的星球,谁都看到了,现在科学家看到那星球爆炸可多了,你地球就不会爆炸吗?就非得别的星球爆炸吗?”(《长春讲法》)

  李洪志真的没有说过他能够“阻止地球爆炸”吗?

  在《北美讲法》中,李洪志曾说:“这个宇宙基本上都正过来了。唯独就差人类,就差最表面这层物质了,但是也在结束中了。我的功完全能够制约这层物质不让它发生分裂、爆炸或者是其他什么,完全可以制约住。”

  铁证如山,谁又能否认得了呢?想抵赖也是抵赖不掉的。李洪志之流掩耳盗铃的把戏只能自欺,授人笑柄。

  说“法轮功”没有搞“教主崇拜”,只是“以法为师”。那么请问,什么是法?以什么法为师?

  按照“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人类的法律不值一文,被李洪志说成是“都是想要治人发出这颗心制定的”,“政府的法令不是宇宙的真理”,“无善念的”,而真正的法是“法轮大法”。李洪志说:“我讲出来的东西将是法……”(《瑞士讲法》)甚至最后就明说了:“我叫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去做,只要没圆满,你照(我说的去)做你应该做的。”(《长春讲法》)可见,“以法为师”就是以李洪志的话为标准,唯李洪志之命是从。这不是“教主崇拜”又是什么?

  在“法轮功”传出的早期,“法轮功”羽翼未丰,所以李洪志强调“忍”,要求对社会上的各种揭露与批判,“不理他就完了,也不用去跟他争跟他斗,他爱说什么说什么,不要理他就完了。”(《转法轮法解》)可是,随着学练人数的增加,“法轮功”组织羽翼渐丰,李洪志就再也忍不住了,逐渐露出小人得志便猖狂的丑恶嘴脸,不仅大肆谩骂,而且公然向政府、向人类社会叫板,但是,这些都只是在自掘坟墓、自取灭亡,真是应了“自作孽不可活”的古训!

  现在“法轮功”邪教组织虽然已经被取缔,但是,其流毒的肃清却仍然需要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其危害也将是久远的,而且也许还会继续出现张洪志或者刘洪志,可见,宣扬、崇尚科学,任重道远;抵制、打击邪教,未有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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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24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对藏传佛教历史的肆意歪曲




  李洪志在他所写的《佛法与佛教》一文中,对佛教乱论一气,特别是对藏传佛教历史进行了肆意歪曲,制造了“藏传佛教不是释迦牟尼佛所传”的谣言。

  “就其佛教而言,也不全部都是释迦牟尼佛所传的。在世间上还有其他的佛教,也不把释迦牟尼佛当作教主,甚至有些根本就与释迦牟尼佛没有关系。如西藏佛教的黄教,他们所供奉的是大日如来,而且黄教只把释迦牟尼佛说成是大日如来的一个法身佛。”(《佛法与佛教》)

  藏传佛教不是释迦牟尼佛所传的说法,是在试图以雌黄之舌改写整个佛教历史!

  释迦牟尼佛在世时讲说了“四乘”(小乘、中乘、大乘与金刚密乘)教法,当其教法从印度传出以后,分为巴利语系南传佛教、汉语系汉传佛教与藏语系藏传佛教等几大体系,而藏语系藏传佛教含摄四乘教法,俱足无缺,保有最完整的释迦牟尼佛教法。藏传佛教有四大传承:红教、黄教、花教以及白教。四大教派各有其分支法脉,譬如白教就有四大八小传承等等。但这都是释迦牟尼佛的教法,都是以释迦牟尼佛为教主的。

  藏传佛教包含显宗与密宗两个紧密相关的部分,因此,藏传佛教并非专指密宗。当然,说“中国西藏那个喇嘛教,它和释迦牟尼佛创立的佛教完全不是一回事了,所以它叫喇嘛教”(《欧洲讲法》)也是不对的。把藏传佛教称为喇嘛教,是以讹传讹的错误称谓,正确的称法就是藏传佛教,而藏语中的“喇嘛”,是“上师”或“法师”的意思,是对僧人的尊称。李洪志怎么就喜欢对一些以讹传讹的说法进行夸大、传播呢?

  释迦牟尼佛在世时讲了《时轮金刚》等许多密法,开示了法界法性的秘密。在他入灭前还讲了《秽迹金刚》,为众生传下了一部降魔大法。这些释迦牟尼佛亲自宣讲的密法,现在都保存在密宗的各个教派之中。

  而且,藏传佛教是释迦牟尼佛所传讲,这在《佛家人物参考材料》(以下简称《参考材料》)一书中也可以找到许多例证:

  “据佛经记载,当初曾有一个名叫沙底的出家人,被毒蛇咬伤右足大拇趾,闷绝于地,口吐白沫。释迦佛弟子阿难见此,即来告诉佛陀,以求救治之策。佛陀告诉阿难说,我有《大孔雀明王神咒》,有大威力,依此修持念诵,不仅能除此蛇毒,还能使众生免除一切毒害灾难。于是以孔雀明王为本尊进行修持的方法,成为密教最重要的修持方法之一。”

  “(马尔巴上师)用愤怒而可怕的声音说:‘当我从印度把不可思议的三藏秘密,四乘心要,殊胜的口诀带回西藏的时候……’”

  马尔巴是密宗白教祖师,而白教同样要修学释迦牟尼佛留下的三藏秘密,四乘心要。由于所谓四乘,就是显宗的小、中、大三乘以及金刚密乘,因此,密宗白教自然也是要读诵显密一切教典的。比如,在《参考材料》中就可以看到,他们也要读诵释迦牟尼佛亲讲的《大般若经》等显教经典。为人们所熟知的《金刚经》,就是六百卷《大般若经》中的第九会。

  “那时,马尔巴上师替他的儿子起一所住屋,写了一封信给俄巴喇嘛说;‘余子住宅,现需木材,汝处所出产之杉木可尽量送来。房屋筑成后,将诵《大般若经》,并举行庆祝典礼。’”

  事实上,在佛教传入西藏后,由于佛教经典翻译的需要,藏族学者仿照印度的梵文创制了藏文,从梵文(也有少数从汉文)翻译出大量的经典。而藏文的大藏经就是藏传佛教经、律、论等典籍的总集,同样来源于印度。密宗以显宗的理论为基础,密依显而生,密宗与显宗从根本教理上没有任何不同,这也就是经典所说的显密一体。而黄教的教规,就是极力主张不管是修学显教或密教,对于三藏教典,都必须多闻深思,努力精研,切实修行,以引生通达诸法实相的智慧,而后亲证诸法真理。修学者如果有了这样的显密共同基础后,才能进一步修学金刚密乘。

  密宗传入西藏,也不像李洪志所说的,“由龙树菩萨传出了一种密修方法”(《转法轮》),藏传佛教的密宗最早是由莲花生大士从印度传来的。

  根据记载,释迦牟尼佛圆寂后八年,莲花生大士降生于孟加拉的一个湖中,由于当朝国王无子,见之大喜,收为义子。大士不恋王位享乐,性喜修道,弃位出家,师从释迦牟尼佛的衣钵传人阿难尊者,修学释迦牟尼佛预嘱传付之法,学习显密经典,对一切显密教理无不通达。大士晚年时,笃信佛法的藏王赤松德赞与佛教显宗大师寂护,共同迎请他进藏伏魔传法,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将密宗从印度传到西藏。而后,大士与寂护大师共同设计兴建了西藏第一座寺院——桑耶寺,寺中心的大殿内就主供着释迦牟尼佛。

  李洪志对密宗有很多错误理解,比如,他以为“密”是指密修密炼之意:

  “特别它是密教,必须在寺院中秘密修炼,而且还必须得经过师父密授,师父带他密修。做不到这一点,是绝对不会传出来的。”(《转法轮》)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佛教中讲,密宗与禅宗一样,所传讲的都是根本佛法——法性的秘密,并不是秘密见不得人。而一般人望文生义地以为密宗是因为修法保密而得名,实不知它主要是因知见太深而得名。密宗讲“非法器不传”,只能讲给那些上根利器,也就是能理解它的人听,这样就可以避免不能理解的人诽谤根本佛法。密,这里就相当于“佛”字,密乘即佛乘,位居小、中、大三乘之上,实乃即身成佛之根本大法,这才是密宗之“密”字的真正由来。

  说黄教“不把释迦牟尼佛当作教主”,那就更是无稽之谈了。密宗哪一个教派的寺院里不供奉释迦牟尼佛呢?哪一个教派修学的不是释迦牟尼佛所传教法呢?而且许许多多的僧人名字前面都冠以“释迦”二字,不以释迦牟尼佛为教主,自称是“释迦”弟子干什么?

  黄教一样以释迦牟尼佛为教主,在其寺院中也同样供奉着本师释迦牟尼佛。比如,北京的黄教寺院雍和宫的正殿,供奉着两米高的释迦牟尼佛的铜像;西藏黄教的扎什伦布寺,在释迦佛殿中主供着五米多高的释迦牟尼佛鎏金铜像,等等。其他教派也是如此,比如,在花教的萨迦寺的正殿内,就供奉着释迦牟尼佛佛像。

  另外,说黄教“供奉的是大日如来”,岂不知,释迦牟尼佛就是大日如来呀(大日,比喻像太阳一样佛光普照)!而说“把释迦牟尼佛说成是大日如来的一个法身佛”,就恰恰颠倒了,应该说,大日如来是释迦牟尼佛的法身佛!这无论是在显宗还是密宗的经典中,都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而不仅仅是黄教这一教派的说法。如若不信,可以去翻一翻天台宗的教典,自会得到印证。

  释迦牟尼佛即将圆寂时,他的弟子们曾恳求佛陀留下真实的形象。在得到释迦牟尼佛的同意之后,弟子们塑造了释迦牟尼佛八岁、十二岁和三十岁等不同时期的等身像各一尊。释迦牟尼佛亲自对三尊佛像做了加持后,就圆寂了。现在,释迦牟尼佛亲自加持过的三尊等身佛像,只有一尊留存于世,这就是唐朝贞观年间,文成公主带到西藏的十二岁等身像。目前,这尊十二岁等身像就供奉在黄教的大昭寺。

  西藏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常常采用金制的本巴瓶,在释迦牟尼佛像前以“金瓶掣签”的办法来确定。金本巴瓶一共有两个,一个在拉萨大昭寺,一个在北京雍和宫。认定转世灵童时,要于择定的良辰吉日,在大昭寺或雍和宫的释迦牟尼佛像前,举行掣签仪式。大家都知道,1995年11月29日,由中央政府派大员主持的密宗黄教的第十世班禅转世灵童的认定仪式,就是在大昭寺内进行的。黄教如果“根本就与释迦牟尼佛没有关系”,为什么要在释迦牟尼佛像前进行“金瓶掣签”的仪式呢?由此可见,无论如何,说黄教“根本就与释迦牟尼佛没有关系”,都是绝对错误的。

  在《佛法与佛教》一文中,李洪志还说,“而藏传佛教的白教所供奉的是密勒日巴,根本与释迦牟尼佛没有关系,也不提释教的事。当时,信徒们连释迦牟尼佛的名号也不知道,根本不知释迦牟尼佛是谁。”

  其实,前面已经讲过,白教也是以释迦牟尼佛为教主的,白教的寺院同样供奉释迦牟尼佛。比如,位于拉萨市东20公里处,有一座白教寺院——公堂寺,主殿内有壁画“千尊释迦佛”,后殿内供奉着数米高的释迦牟尼佛像。看来,李洪志破坏佛教,已经到了连最基本的事实都不顾的地步了。

  藏传佛教的白教,之所以称其为白教,就是因为该教派的祖师玛尔巴等人在修法时,沿习印度僧人的习惯,穿白色僧袍,后来白色就成了这一教派的标志。白教的祖师是玛尔巴大师,而教派的形成与确立是由冈波巴大师完成的,前者是密勒日巴尊者的师父,后者是他的弟子。玛尔巴大师曾经三次赴印度求取佛法,所以在《参考材料》中,马尔巴上师才会说:“当我从印度把不可思议的三藏秘密,四乘心要,殊胜的口诀带回西藏的时候”,所以,李洪志说的“根本与释迦牟尼佛没有关系,也不提释教的事”,简直就是信口雌黄的无稽之谈!

  说“信徒们连释迦牟尼佛的名号也不知道,根本不知释迦牟尼佛是谁”,就更是信口开河了。白教在创立时已经是宋朝,而那时佛教在西藏已经传播了至少四百年,佛教显密寺院遍地皆是,密勒日巴尊者的弟子中有很多就是显教的僧人,如何竟不知道释迦牟尼佛是谁呢?密勒日巴尊者就曾说过,他是“坚毅精进之模范,持守释迦宗风者。”而其大弟子惹琼巴也曾经去印度求取佛法,这在《参考材料》中也都有提及,总不能说惹琼巴也不知道释迦牟尼佛是谁吧。甚至在《参考材料》中,密勒日巴还多次直接提到释迦牟尼佛以及佛教经典。比如,密勒日巴尊者曾经说过:

  “如果时节未到,遇见逆境,障碍菩提道,那么服药修法都是应该的。像这般除遣逆缘转成助缘的时节,并非没有。为了超度下根众生的缘故,世尊释迦牟尼也曾受耋婆童子的医师诊病服药。”

  “梦见我已回到嘉俄泽老家了。看见我那四梁八柱之家破烂的像老驴的耳朵一样;传家至宝的《大宝积经》,也被漏下的雨水淋得破烂不堪;屋外的俄马三角田里生满了荆棘蔓草。”《大宝积经》与上面提到的《大般若经》一样,都是释迦牟尼佛亲口所讲。  

  另外,在《密勒日巴歌集》中有一则“笛色雪山降伏外道的故事”,其中记载,“尊者师徒们行抵玛滂湖旁的时候,尊者说:‘这座雪山为佛陀亲口所授记,将来要成为佛教弟子修行之圣地。’原在这里居住的一个笨波教徒要和尊者较量一下神通和法力,说:‘谁胜了谁就是此处的主人翁!’他兴起神力,身体突然增加百千倍,左右二足竟跨立在玛滂湖的对岸两边。密勒日巴以身腾空,其身未见增大,玛滂湖亦未见缩小,但尊者的身体却将湖身全部盖住,坐于其上,悠然歌曰:‘喂噫!聚此人天众,凝神听我老密歌!灵鹫山上八宝座,上有释迦牟尼佛……’”

  如是不一而足,举不胜举。

  佛教教法的究竟,是秘密金刚乘,即是佛乘,而李洪志却如此信口雌黄,必欲惑乱之而后快,其目的无外乎是诋毁其他宗教,以拉拢信众,控制信徒思想,其居心可谓昭然!其用心可谓歹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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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25 | 只看该作者
  
既称无上觉 语出何虚妄



——点评李洪志信口雌黄几例




  “法轮功”练习者都知道,李洪志曾说过这样的话:“我这个人我不愿意说的话,我可以不说,但是我说出来的就得是真话。特别在这种情况下,我在讲法时我要是不讲真话,在这里说玄话,不能够有的放矢地随便乱讲,我就是在传邪法。”(《转法轮》)这些话听起来很不错,也容易使人相信李洪志所传为正法,可是,实际上他做得如何呢?

  一、李洪志真的从来不讲“劫难”吗?

  世界上大多数的邪教都是通过对“劫难”、“世界末日”等耸人听闻的说法进行大肆宣传来招引信众的,“法轮功”也同样具有这一邪教特征。几年来,李洪志虽然大讲特讲“劫难”,但是,为了掩盖“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近来又经常抵赖说,他从来不讲劫难。比如,他说,“也有一些邪教在流传着,所有的这些邪教讲的都是什么世界的末日啊,都讲这些东西”(《北美讲法》),“这个讲劫难,那个讲劫难,我从来不讲这些事情,也没有用。”(《美国讲法》)李洪志真的从来不讲“劫难”吗?还是看看下面这些证据吧。

  “咱们也没有什么可隐晦的,唯一存在的可能在将来要淘汰一批人,那些很不好的人,可能要在一种强大的疾病中被淘汰,这是可能的。”(《大法义解》)

  “末法时期高层次的,他都在劫难之中。该保护的都保护起来了,没有保护起来的都随着爆炸销毁了,现在谁都没有了。”(《大法义解》)

  “你不承认它有劫难,可是宇宙中的星球,谁都看到了,现在科学家看到那星球爆炸可多了,你地球就不会爆炸吗?”(《长春讲法》)

  “我们本次宇宙也不只是人类变坏了,有许多生命已经看到了一个情况,就目前而言,这个宇宙空间中早就发生大爆炸了。”(《转法轮》)

  “目前整个宇宙已经发生了一种很大的变化,每次发生这种变化的时候,整个宇宙中的生命全部处于毁灭,完全处于毁灭状态。”(《转法轮》)

  “世界每次出现劫难的时候,都是人类道德无存的时候。这就是末劫时期的表现。”(《转法轮·卷二》)

  “当然了,我讲过有劫难存在,佛教也这样讲,基督教、天主教、道家也都有这样的观点,这是宇宙发展的规律。”(《北美讲法》)

  “有很多大师、很多预言家也讲了,人类将要出现劫难也好,磨难也好,不管他们怎么去讲,但是大家看一看,如果这个社会这样发展下去还不危险吗?”(《转法轮法解》)

  铁案如山,李洪志真的是没少讲“劫难”!从早期的“极乐世界爆炸了”、“银河系以外炸得是空空如也”、“你看现在天上的星星都少了”、“将来要淘汰一批人”等等,一直到现在的“原子那层爆炸了”、“就剩分子最表面一层了”、“新人类”等等,可谓车载斗量。若李洪志不讲劫难,“法轮功”练习者怎么会人人都知道有劫难呢?为什么李洪志打着从来不讲劫难的旗号而大讲劫难呢?居心何在呢?  

  二、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前人类有大劫吗?

  有人可能会觉得奇怪,怎么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呢?

  原因是这样的,1995年有一位朋友送给我们一盘录音带,是1994年12月下旬李洪志在广州一个小型座谈会上的讲话。其中,当有人问到有关香港回归的问题时,李洪志说,到那时,就不是香港和大陆的问题了,那时人类早就已经发生了巨变,到时候“收尸都来不及”、“剩下的人极少”、“人见人亲”、“一些大陆会下沉,一些大陆会升起”、“一些地区会荒芜”等等。许多“法轮功”练习者都听过这个带子,甚至一些人因此工作也不干了,以便抓紧时间实修、早日圆满。

  “法轮功”练习者都在企盼着圆满成佛。早在1996年李洪志就讲“我传法两年,给弟子们实修两年”,“目前一大批学员圆满”,可是几年后却说:“你怎么知道你会圆满?你连对你个人的执著都放不下怎么会圆满?”还说“时间不多了”,“要带走一批人”等说法都是魔说。那不是李洪志自己说的吗?他1996年所讲的,“圆满一个,我接送一个”,“会圆满一批人,留下一批人,淘汰一批人”,“时间不多了,要抓紧实修”等等,言犹在耳,怎么又反咬一口说是“弟子”们乱传的呢?真是魔说!

  人类已经进入了新的世纪,1997年香港回归已成为历史的一页而永载史册,然而,李洪志对于劫难的预言却未应验,时间证明:谎言终归虚妄,事实毕竟无情!

  三、动物的心更清净吗?

  在讲到附体问题时,为了说明动物比人更容易出功能,李洪志解释说:“而动物没有这么复杂的思想,所以它和宇宙特性是沟通的,它是有先天本能的。”(《转法轮》)许多“法轮功”练习者都问过笔者这个问题,若动物和宇宙特性是沟通的,这岂不是说动物比人层次高了吗?

  然而,一定要知道,愚痴并非智慧,混沌也非清净。李洪志竟然把动物被业力所障所阻的混沌愚痴之心当做明朗清净之心!若按此理,愚痴的傻子,没有复杂的思想,整天不会想什么,也更想不明白什么,他们岂不更容易得道?颠倒若此,李洪志真是信口雌黄!

  四、谁说李洪志无比高,“不在法中”的呢?

  就像李洪志常说“我从来就不讲劫难”一样,他也常说“我从来不讲我自己”。比如,在悉尼会见新闻媒体时,他说:

  “我没有把我当作什么精神上的突出人物,我不谈我自己的情况,我也不允许别人去写我的什么简历过程,我从来不宣传自己。”

  “有人说我是神,有人说我是佛,有人管我叫大师,有人管我叫这个、那个,叫什么都有,我封不住每个人的嘴,可是我从来没叫人把我当作神看。”

  然而,就像他几乎逢场必讲劫难一样,李洪志也逢场必讲自己。

  “这个大法不管他有多大,我不在其中;你们任何生命都在其中。”(《长春讲法》)

  “我对着空间一说形成什么,马上就形成了。还可以随意造出任何东西,在空中一画就会形成,但是在另外空间。”(《转法轮·卷二》)

  “因为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转法轮》)

  “我也被测定了,测定发出的伽玛射线和热中子超过正常物质放射量的八十倍到一百七十倍。这时,测试仪器的指针指到极限了,因指针到头了,最后多大还不知道。”(《转法轮》)

  请问,难道这些不属于“谈自己的情况”?这些都不是在“宣传自己”?这还不是叫人把他“当作神看”?试想:若师父不说,“弟子”怎么会人人都知道有劫难?若师父不讲,“弟子”怎么会人人都知道师父无比无比高呢?难道不是李洪志自己痴人说梦般地讲自己无比无比高吗?不是他自己讲的自己“不在法中”吗?

  五、“法轮功”不参与政治斗争吗?

  在“法轮功”传出的早期,李洪志强调忍,不争斗,吸引了一批善良的人。那时他讲:“修炼的人无须管人间的闲事,更不要参与政治斗争。社会上对我们如何,那不是在考验修炼人的心吗?不能说我们被搞到政治里边去了”(《精进要旨》),“不理他就完了,也不用去跟他争跟他斗,他爱说什么说什么,不要理他就完了。”(《转法轮法解》)

  李洪志移居海外后,不断出现“法轮功”练习者冲击光明日报社、北京电视台,聚集中南海等一次又一次的事件,李洪志的伪善面目暴露无遗。譬如,关于1998年冲击北京电视台事件,据当时一位与北京“法轮功”研究会有密切关系的人讲,这件事就是李洪志认可并授意的,希望能去万人,由于去的人不多,并且一些讲实修的“法轮功”骨干反对聚众,极力劝阻,李洪志还表现出不满,因此撤换了一批所谓坚持实修的“法轮功”负责人,其中就有“法轮功”练习者都熟知的,李洪志出山前的“弟子”李某某等。而后,李洪志于七月末匆匆赶往长春“答疑”,以统一“法轮功”练习者的思想。

  许多人问,对社会上的各种言论不去管它,只管实修如何?李洪志竟公然反复给予明确的痛斥:“你实修什么呀?让你上天你都不动?”“我们有的人就能走出来,有的人他还觉得自己为了实修不动呢。圆满了你都不动,我看你怎么办,你也不想圆满”,“你平时表现得真的那么实修,那么不动吗?”李洪志的居心不是很清楚了嘛!

  六、“天法”是否可以用于人间政治?

  李洪志自诩“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是“天法”。

  为了给“法轮大法”在人类社会找到栖身之所,李洪志曾经说:“宇宙大法从最高到最低一层是贯通的、完整的,要知道常人社会也是一层法的构成啊!”“常人社会的领导工作要都是我们这种能放下个人名、利的人去干,那将会给人民带来多大的好处呢?”(《精进要旨》)并且痴心妄想他那“宇宙的法理将在人间再现。”(《精进要旨》)

  可见,李洪志是希望“法轮功”练习者都能走上“常人社会的领导工作”岗位,并且以他的“宇宙大法”来“统治”国家的。不过,在他诋毁传统宗教时,却又说出自相矛盾的话来:

  “(宗教)所讲的法理(天法)一定高于人类社会的理。如果用于世间政治,就是最严重地败坏天法,神佛怎么能为人的执著心所带动参与常人社会肮脏的政治与权力争斗呢?”(《精进要旨》)

  矛盾自是无须再说了。在这里我们要予以澄清的是,李洪志赋予了政治以贬义的内涵,把政治与“权力争斗”画等号,这恰恰是李洪志肮脏政客心理的真实写照。其实,政治就是指政府、政党、集团或个人在国家事务方面的活动,以及治理国家施行的措施,含有政令与治理之意,并无贬义。邪恶的政治只在李洪志心中!

  七、何为迷信?

  李洪志曾经专门写了一篇题为《何为迷信》的所谓的“经文”,企图为迷信翻案。他说:“一旦人们着迷地相信了什么包括真理,就是迷信了,没有贬义……”(《精进要旨》)

  说迷信二字“没有贬义”,这是李洪志在混淆概念,给迷信二字披上了美丽外衣,赋予了反义内涵,其目的无外乎是让人们对他盲目崇拜,对他的邪说盲目相信,进而从根本上破坏人类社会。

  实际上,所谓迷信,就是不辨是非地、盲目地相信,完全是贬义的。迷乃惑之意,即智不清、迷惑而不悟。显然,迷惑与觉悟相对立,是指心神迷乱,辨不清是非。古语云:“失其所欲之路,而妄行之,则为迷(所谓迷路)。”

  虽然李洪志为“迷信”二字涂脂抹粉,把它说成是“没有贬义”的,可实质上在他的骨子里,“迷信”二字还是贬义的。比如,“我所有的学员都有我的法身保护。大家知道这也不是什么迷信……”(《转法轮法解》)所以,从字里行间还是不难揪出其狐狸尾巴的。希望“法轮功”练习者能够从迷梦中惊醒,早日迷途知返。

  以上只是信手拈来,自然是挂一漏万,例子真是举不胜举。根据他讲的“我在讲法时我要是不讲真话,在这里说玄话,不能够有的放矢地随便乱讲,我就是在传邪法”(《转法轮》)这话来看,李洪志已经给自己盖棺定论了,因为他不讲真话、胡编乱造,所以他无疑是在传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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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26 | 只看该作者
  
科学殿堂神圣不容践踏


  
——看李洪志心中有多少科学常识




  李洪志虽然对科学常识知之甚少,但却作出无所不知之状,“我和大家的差异就是我的脑子是全部打开的,而你们不是。因为在这个世间,无论是哲学也好、天文学也好、物理、化学、人类的历史等等,人们觉得很复杂,它其实很简单”(《悉尼讲法》)。而且经常是口口声声说,“现代科学认为”或“人类认为”,而不是“我认为”,那么,科学真的是像李洪志所说的那样认为的吗?根本不是。李洪志只是打着科学的招牌在随便乱说,以便达到他欺世盗名的目的。李洪志的论述往往逻辑混乱、自相矛盾,那么,每一个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都有责任教育他,因为,只要李洪志说的还是人话,或者说,李洪志还是在跟人讲话,那么在说话时就应该符合最基本的逻辑。

  李洪志实在不是一个好学生,连中学所学的基本知识都混在一起,分不清楚,还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乱说,而且只要一有人提出质疑,他就会大骂人家是科痞或文痞,恶言相加。但是,无论学生如何,老师的责任就是教育学生,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我们就不能再弄二十一了,那就指出他二十二个有关科学的常识性错误吧。不过,这里要声明的是,所有在以前文章中提出的他那百十来个科学常识性错误,这里不会再提出的了,以免学生起逆反心理。

  一、“也就是通过人的眼睛去看,再通过视神经传导到大脑的后半部分的松果体上,在这一区域中使它反映出图像来。这就是说真正的反映图像看东西,是我们大脑松果体这一部分,现代医学上也认识到这一点。”(《转法轮》)

  实际上这一点是李洪志自己认识到的,而不是现代医学认识到的。现代医学认为视觉神经传导到大脑皮质,而不是松果体。

  松果体是位于丘脑上后方的椭圆形小体,是内分泌器官,具有抗雄性激素,降低血糖和制止性过早成熟的作用。而视觉的形成,是光通过角膜作用,在眼球内的视网膜,引起感觉细胞兴奋,冲动沿视神经传到大脑皮层,经过综合分析才产生了视觉。可见,松果体和视觉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

  二、“按照达尔文进化论,人类从水生植物到水生动物;然后爬上陆地;又爬到树上……”(《转法轮》)

  进化论什么时候说过,“人类从水生植物到水生动物”这一进化途径来着?那是李洪志进化论,不是达尔文进化论。实际上,植物和动物的进化途径是完全不同的,早在原始单细胞生命阶段就分道扬镳了,不要以为植物比动物低级,就认为进化论会说,水生动物来自于水生植物。

  动物进化只有两个阶段:(1)无脊椎动物阶段。最原始的单细胞动物,经单细胞群体进一步分化出多细胞动物。(2)脊椎动物阶段。其演化大致历经了鱼类、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哺乳类五阶段。动物与植物在进化上没有任何关系,最大的联系就是二者有共同的起源,仅此而已。

  三、“大家知道原子核分裂,得有相当的能量撞击和相当大的热量才能使它发生聚变,才能使核分裂。人死的时候,人体中的原子核怎么能够随便死掉呢?所以我们发现人死了,只不过是我们这层空间,这层最大的分子成分脱掉了;在另外空间里那个身体并没有毁掉。”(《转法轮》)

  这一段话存在问题有三:其一,原子核分裂叫裂变,不叫聚变;其二,能量是总称,它包括热能、电能、光能、化学能以及原子能等等。既然已经说“能量”了,何必再提“热量”?要知道,热量只是能量中的一种形式而已;其三,如果人死了,只不过是这层最大的分子成分脱掉了,那么,这层最大的分子是不是原子构成的?原子构成的身体不也随着脱掉了吗?

  四、“这就是指的另外空间存在的一种简单形式,同时同地存在着另外的空间。”(《转法轮》)   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大学的知识了,以李洪志初中都没有毕业的文化基础,搞不清楚也实在情有可原。但是,稍有相对论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同时同地”这一说法的本身就不存在。

  五、“电子围绕原子核转动的形式和地球围绕太阳转动,有什么两样呢?”(《转法轮》)

  当然两样!地球围绕太阳转动有单一确定的轨道,而电子围绕原子核的形式,根本就没有单一确定的轨道。李洪志看到过表示原子结构的模型,就以为真实情况是那样,实际上却完全不一样。电子、质子和中子等具有与通常物质性质不同的产生、湮灭等性质,它们都是由相对论量子场论来描写的,也就是说,电子根本就不像李洪志想象的是粒子状态,而是以场的形式存在的,哪有什么运行轨道?

  六、“可是人类细胞不能够无限制地这样分裂下去,细胞的分裂次数是有限的。假如人一生中细胞能分裂一百次,实际上,一百万次也不止的。”(《转法轮》)

  在人的一生当中,细胞能够分裂的次数真的是有限的,但是,却不是李洪志所说的“一百万次也不止”,而是只有五十次左右。按照这一分裂速度,人体的全部细胞,大约只需要两年时间就能分裂一遍。要说人体的细胞数目,那可真是一百万个也不止,约为50万亿个。但是,李洪志明明说的是“细胞的分裂次数”,而不是人体细胞的总数,那就是只有五十次,而不是“一百万次也不止”!

  七、“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就要加大运动量,促使人的身体能够充分地血液循环,从而增强他的代谢能力,使身体一直保持着向上的状态。”(《转法轮》)  “他就强化训练,加强他的血液循环,然后产生新的细胞把这旧细胞代替掉,它走了这条路。也就是说,细胞的全过程还没有走完,刚走了一半的生命进程就把它排泄掉了,所以身体老是保持强壮、往上……(体育运动)能够使他身体保持一个健康的机体,但却缩短了他的生命。”(《转法轮》)

  李洪志竟然可以控制细胞的“排泄”,真是厉害。科学上的“排泄”一词是有明确定义的,是指人体把新陈代谢的终末产物,和其他体内不需要并对机体有害的物质(如尿、二氧化碳、粪便、汗液等)排出体外的过程。具有排泄功能的器官,有泌尿的肾脏,排出二氧化碳的肺,排粪便的大肠和分泌汗液的皮肤等。不知道何时又可以排泄细胞了,也不知道细胞的排泄器官是什么?

  另外,怎么细胞就那么听李洪志的话呢?让它“刚走了一半的生命进程就把它排泄掉”,它就真的不去完成出生、成长、壮大、衰退、老化等过程,也就是说,它还不等衰退与老化,它就去死了!细胞怎么可能还在强壮的时候就死了呢?

  再有,“代谢”,指的是新陈代谢,包括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其意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代谢,是指从体外环境中吸取营养和物质,然后在体内进行生物化学变化,以及废物的排出。狭义的代谢是指物质在细胞中的合成(代谢)和分解(代谢)过程,一般称中间代谢。合成代谢需要能量,分解代谢放出能量。在代谢过程中总是伴随能量的释放、转移、储存和利用,称为能量代谢。

  说“从而增强他的代谢能力,使身体一直保持着向上的状态”,很显然是指增强细胞自身的“代谢”能力,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新细胞代替旧细胞也叫做“代谢”了?

  其实,科学家们已经发现,生命的进程是由遗传基因控制的,其遗传基因中程序的执行是由人体的老化时钟“松果腺”进行的,因此,生命进程的终结,并不是像一般人所认为的那样,是由于细胞组织衰竭所造成的。人体的老化时钟“松果腺”分泌的褪黑激素,担任信息传递的任务,从而控制人体的生命进程,包括睡眠、成长、性发育以及衰老等等。想通过增加运动量,来改变遗传基因确定的固有生命程序,是不可能的。

  八、“一个瓶子里装满了脏东西,把它的盖拧得很紧,扔到水里,它也要一沉到底。你把里面的脏东西倒出去,倒得越多,它会浮起来越高;完全倒出去,它就完全浮上来了。”(《转法轮》)

  这是在初中学比重时就学过的简单计算题。瓶子只可能存在三种状态:第一,当瓶子的排水量小于瓶子的重量时,沉底;第二,当瓶子的排水量大于瓶子的重量时,浮在水面;第三,当瓶子的排水量,恰好等于瓶子的重量时,可以保持在水中任何位置。绝对不会出现“倒得越多,它会浮起来越高”这种情况,如果不信老师的话,可以做一个实验看看嘛,很简单的。虽然好像是随便说说,可是却反映出李洪志心中根本就没有这种常识。

  九、“我们现代物理学研究物质的微粒,只研究一个微粒,把它剖析、分裂,原子核分裂之后再研究它裂变之后的成分。如果有这样的仪器能够展开,看它这一个层次中,所有的原子成分或者是分子成分在这一层中整个的体现,要能够看到这个景象,你就突破了这个空间,看到另外空间存在的真象了。”(《转法轮》)

  人类不仅能够看到“所有的原子成分或者是分子成分在这一层中整个的体现”,而且可以看到更微观的层面中整个的体现。随便举一个例子:核磁共振扫描,就可以看到质子构成的一个面。

  它是应用“核磁共振”原理研制成的一种新型显像技术。核磁共振是利用物质粒子在外磁场和射频作用下发生磁矩取向变化的原理。人体在一个可控的磁场内,给一定射频,组织内不同的质子在不同的频率时共振,通过电子计算机对数据处理,经显像系统得到一个三维的质子密度空间分布图像,比CT提供的图像分辨率更高,且对组织无损伤作用。

  再比如,射线照相,是利用射线照射物体后对底片产生影像的技术。最早是利用X射线贯穿不同密度的物质,根据物质不同的密度,它们的影像会出现在照相底片上。现在已发展为包括用X射线、γ射线和中子对物体内部情况的研究。例如,可以用来检验材料或零件内部缺陷,判断出气孔、裂缝、焊接缺陷和夹杂物的位置和形状大小等。

  另外,在宏观上,天文学研究中,利用各个不同频谱波段的探测仪,可以探测并且形成不同层面的太空图像。所以说,人类既在向更宏观,也在向更微观发展,并不存在李洪志所说的,人类只研究微观的一个点,而不研究一个面。  以上都是在《转法轮》中出现的问题,再举一些另外几本书中的例子。

  十、“大家知道我们身体的水占身体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就是说我们人也是由这个空间的水构成的。”(《瑞士讲法》)

  实际上,大家知道的是,我们身体的水占身体的百分之六十多,而不是占身体的百分之九十以上。

  十一、“对物质的认识也不象(像)现在科学家认识的。他研究中子啊、原子啊这些东西不安全,不放在铅盒里就会有放射。”(《转法轮·卷二》)

  什么时候科学家说过中子、原子这些东西不安全了?那是你李洪志说的。铁就完全是原子构成的,谁说必须把铁放在铅盒里了?人类也没有把中子态(又称超高压态,密度极大,非常坚硬,多被用于钻探或切割等场合)物质放在铅盒里,怎么就不安全了呢?

  放射性,是少数放射性元素才具有的性质,即某些元素通过原子核衰变自发地放出α或β射线(有时还放出γ射线)的性质,与是不是原子或中子根本没有关系。即使是说“越微小的物质放射性越强大,这是最根本的根本”(《转法轮·卷二》)也是不对的。金属铀是具有放射性的,可是,什么时候说过,比金属铀还要小得多的质子具有放射性了?即使是比金属铀小的铁、铅、铜等金属元素,也都是不具有放射性的呀。

  十二、“人类所掌握的知识发展到今天已经到顶了。到顶了就成了限制人类科学发展的东西。”(《转法轮·卷二》)

  李洪志好像没有听说过“知识大爆炸”和“信息大爆炸”的说法。人类所掌握的知识,发展到今天,不是发展已经到顶了,而是在加速发展,发展得越来越快了,可谓日新月异。人类不仅经历了石器时代,青铜、铁器时代,机械时代,电气时代,电子时代以及核子信息时代,而且还在不断加速发展着,人类的科学技术,也不断地向宏观、更宏观和微观、更微观突破着,不断地开辟着新的领域,新的认识和新的理论层出不穷,怎么能说到顶了呢?即使是仇视人类的科学成就,也不能连事实都不顾了吧。

  十三、“摸不着、看不到(科学)他一概不承认,局限性很大。”(《转法轮·卷二》)

  李洪志的意思是不是说,无线电波、X射线和γ射线等这些东西是可以摸得着、看得到的?那是只有李洪志用天目才能看得到的,不要错误地以为人用肉眼也能看得到。

  十四、“人类现在只承认自己是整个宇宙中唯一的高级生命。其实我告诉大家,人类是整个宇宙中最低级的唯一生命。”(《欧洲讲法》)

  “只承认自己是整个宇宙中唯一的高级生命”,明明是李洪志的专利,却要让权于人类,实在是太客气了,只是人类难膺殊荣。

  实际上,人类没有说过自己是整个宇宙中唯一的高级生命。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花费巨额资金以寻找地外文明的工作,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反过来,如果说,人类是整个宇宙中最低级的唯一生命,那也是人类不能接受的,这种说法无疑是对人类的污辱和亵渎。敢问李洪志,与人类相比,猪与狗又算什么等级的生命呢?

  十五、“为什么铁的分子排列得那么整齐?金的分子排列为什么是那样呢?铜为什么是那样呢?铝又是为什么那样呢?而且是均匀的,整齐的排列?”(《欧洲讲法》)

  请李洪志再看一看中学课本,根本就没有什么铁分子,也没有什么金分子,它们都只是金属原子,也就是说,它们只是铁原子和金原子。另外,谁说金属原子是均匀的,整齐的排列?金属原子间,根本就没有任何所谓的这样或那样的排列,铁、金、铜、铝等金属都是一样的,恰恰都是混乱无序的离子状态!如果自己说不清楚的话,可以问一问那些拿了许多学位的“弟子”嘛,何必以身犯险呢。

  十六、“由分子组成的最大一层颗粒,就是我们人最表面构成的物质,钢、铁、木头、人的身体、塑料、石头、土,甚至于纸,等等等等。人类所看到的这些东西,是由最大一层分子组成的最大一层粒子构成的,能够看得到。如果分子组成的稍微小于最大一层粒子的那层空间粒子的时候,你就看不到了。”(《美国讲法》)

  “我告诉大家,由分子组成的粒子,别说原子组成的了,就是由分子组成的比我们最表面这个粒子要更小一层粒子组成的物质,人就看不见了。”(《美国讲法》)

  李洪志做梦也没有想到,在他所说的分子构成的人类空间里,还有只是由原子构成的金属呢,如铁、金等物质。其他还有,人类已经造出了人眼可见的原子尺度的纳米材料,这也在人类空间里吧;人类还造出了人眼可见的,比原子尺度还小的等离子体、中子态物质等等,这些也在人类空间里吧;原子弹、中子弹不也在人类的空间里爆炸了吗?

  十七、“现在有许多科学家,他研究的基点就是错的……他们的定义在他这个境界范围之内它是对的,可是你一旦超出他的认识、超出他的境界的时候发现它又是错的了,它是束缚人的。”(《美国讲法》)

  这是李洪志通过一个错误的逻辑,来歪曲科学的认识与发展过程。如果基础是错的,根本就不可能通过错误的基础得出更高的正确认识。人类一直在不断地超越原有的认识。但是,不是说原有的认识就错了,只是新的认识实用范围更广阔,而且包含原有的认识。科学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都是以小学知识为基础的,没有人上了大学后,会发现小学的知识全都是错的。

  牛顿是很有成就的科学家,他讲,“我看得远,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若不是依靠前人的认识作基础,牛顿也不会有他的成就;爱因斯坦超出了牛顿的认识,他的相对论是更高的认识,但是,还是以前人的认识为基础的,不仅没有否定经典物理学的认识,恰恰以更高层次的理论与实践,证明了原有认识的正确性!根本就不存在“回头一看都是错的”之说,否则,就等于是说,根据错误的基础,可以得出正确的结论,那是李洪志的逻辑,不是人的逻辑。

  十八、“现在科学家知道,人的大脑有70% 的部分不能用,也就是缩小了人的智慧。”(《北美讲法》)

  “人的大脑有百分之七十多是用不上的,现代医学上也认识到这一点了。”(《悉尼讲法》)

  那是你李洪志认识到的,不是科学家或现代医学认识到的。医学上的认识是,人的大脑有百分之九十多是用不上的。既然李洪志说,“我和大家的差异就是我的脑子是全部打开的,而你们不是”(《悉尼讲法》),那么,为什么如此简单的数据竟然还记不清楚呢?

  十九、“我说没有自然现象,所有科学解释不了的统统归为‘自然’,却能骗人,这一句话却能骗了所有的人。”(《欧洲讲法》)

  科学并不仅仅把自然界中解释不了的称作“自然现象”,能解释得了的现象,同样是“自然现象”。科学认为一切万事万物的运动都是有规律的,一切自然现象的背后,都有自然规律,或者说是自然法则在起作用的。所谓“自然的”,就是指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李洪志极力否认规律的客观性与自然性,其目的无外乎是说,一切都是神的创造,也都是神在主宰着,而李洪志自己是最高的主宰者,这必然会堕入客观唯心主义的泥潭。

  二十、“形成后把它结合成各种极微粒物质,又把这种微粒物质分化结合成各层空间的土、石头、金属元素、光和时间——宇宙中的各种基础物质。”(《转法轮·卷二》)

  别的咱都可以说不知道,如果把土和石头跟金属元素、光和时间并列起来,那是任何人都不会苟同的,难道李洪志真不知道,土和石头中包含了许许多多的元素?土和石头怎么就成了宇宙中的基础物质了呢?

  二十一、“大家想一想,人的身体细胞不是由无数的分子构成的吗?而分子不是由无数的原子组成的吗?原子是由原子核、电子、中子组成的吗?那么构成原子的往下还有什么夸克,再往下还有中微子。”(《大法法解》)

  中子已包含在了原子核之中,怎么还一而再、再而三地把中子和原子核相提并论呢?

  人类认识到的基本粒子,按照它们的性质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传递相互作用的粒子,如光子(电磁相互作用的传递者);第二类是只参与弱相互作用和电磁相互作用的轻子,如电子,中微子;第三类是不仅参与电弱作用,而且还参与强相互作用的强子,如质子,强子是由各种夸克构造出来的。

  人们现在还未发现轻子(如中微子)和夸克有任何内部结构,因此轻子(如中微子)和夸克并列,通称为基本粒子。但是,在下愚昧,实在搞不清楚李洪志是怎么用中微子来构造夸克的,实在太有创造力了!其难度绝对不亚于用几个分子构成一个中子!

  二十二、“而且一谈起道德善恶之事等科学以外的东西都视为迷信……”(《悉尼讲法》)

  “实质上是这个科学在打击人真正善良本质最好的一面。它不叫人重德,不叫人从善,叫人发泄一切欲望,破坏着人类生存的环境,破坏着人类的本性和人的规范。从这一点上看,这个科学又是个邪教。”(《欧洲讲法》)

  看来,李洪志对于什么是“科学”理解有误。“道德善恶之事”怎么就成了科学以外的东西了呢?科学分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部分,难道李洪志不知道道德善恶是属于社会科学范畴的事?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起到了巨大作用,可以说功不可没。即使是自然科学,虽然侧重在物质文明建设,但是,它与精神文明建设也是并行不悖、相得益彰的。物质文明建设可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同样有助于物质文明建设。另外,即使是自然科学,它什么时候不叫人重德、不叫人从善、叫人发泄一切欲望来着?科学是一把双刃剑,人类生存环境的破坏,是人类自身暂时没有利用好科学成果,是人之过,非科学咎。难道现在人们不是在努力采用一切先进的科学成果,来致力于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吗?难道李洪志真的没有听说过环境保护学?说李洪志在编造歪理邪说,是冤枉他吗?

  我们的社会一直在提倡两个文明,就是要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一起抓,而且两手都要硬。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高度发达与高度统一,是世界各国,以及许多组织与团体共同努力奋斗的目标。在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下,从幼儿园一直到大学,都是要进行德育教育的,李洪志也许没有上过德育课,竟然完全不知道社会上在大力提倡道德建设。

  在当今社会,除了道德与文明的建设之外,还在进行法制建设,也就是在不断地健全法制。所有这些建设都要求人们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好人。可是,话又说回来了,讲做好人,做讲文明、讲道德的一代新人,可是共产党一直在大力提倡的,那为什么就不学呢?这里并不否认,受骗上当的“法轮功”练习者,大多数都有做好人的良好愿望,但是,一定要依靠真正的道德与科学的方法,而不能否定社会,否定人类文明,否定科学进步,那就完全走错了路。

  在科学上,李洪志竟然犯了这么多的低级错误,这是很多“法轮功”练习者所不能接受的,只不过有些“法轮功”练习者因为不愿意接受“李洪志乃一科盲”的事实,会在心中暗自自欺欺人地跟自己打气说,也不能苛求这么高的“大佛”来学常人的东西吧。然而,对人类的“低级科学”无所不知可是李洪志自己吹嘘的,显然,上述想法是对“主佛”李洪志的最大亵渎!难道“法轮功”练习者,竟然对“师尊”李洪志是无所不知的还有所怀疑不成?在不加理智分析的情况下,也难怪有些“法轮功”练习者竟然能够接受“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李洪志所宣称的“对‘冲击中南海’事件完全不知情”这一欺世谎言!

  在此,我们正告李洪志,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如果对人类的科学真的说不清楚的话,就不要做“无所不知”之状,还是老实些好,免得为天下笑。想一想吧,既然一个“无比高的大觉者”说,“我为了传这个法,在历史的相当久远的年代就已经安排了……”(《北美讲法》)“这么一件大事在历史上能没有各方面的安排吗?其实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无数年以前就已经安排好的了……”(《精进要旨》)可是,对于“低级生命”的低级知识都没有做好储备,竟然还弄得一塌糊涂,也就难怪人们不买账,说你是邪教了,还是做一下补习或进修再来吧。

  善良的人们啊!一个连基本科学常识都讲不清楚的人,你们就相信他讲的是真正的科学?这才是真正的迷信哪!这是人类在新世纪第一抹阳光来临前的一个耻辱和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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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27 | 只看该作者
  
揭露科学骗子景占义  证伪“真正科学”“法轮功”


  


  在李洪志所炮制的一系列歪理邪说中,“人与动物不仅都有类似于灵魂的‘元神’存在,而且这个元神还可以离开身体,即所谓的元神离体”的说法,是他邪说体系的一个基本命题,这一命题无疑是颠倒和错误的,是彻头彻尾欺惑世人的说法。然而,根据李洪志的元神可以离体之说,一些“法轮功”练习者还真装模做样地进行了积极的配合,纷纷宣称自己已经可以元神离体了。

  这里可以讲一个笔者亲身经历的故事:在1994年,有“法轮功”练习者甲、乙、丙三人,都说自己能够元神离体。这三人一直都是“法轮功”长春辅导总站的核心人物。为了不伤害他们,这里不便署其真名,但是长春的“法轮功”练习者还是会知道我们说的是谁,因为故事发生时,许许多多的人都在场。甲是一位女士,她跟我说,她可以元神离体了,还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番。笔者一听就知道是假的,就问她,元神离体时,是否可以移动人类这个空间中的东西,甚至把人搬倒,她竟然说不知道(真是笑话!)。笔者提醒她可以问一问她的男朋友,也就是乙。反馈回来的结果是,当然能。由于她看出笔者对此不甚赞同,还着实有些不高兴呢。

  有一天,恰巧有很多其他练功点的人在场,甲还是大谈元神离体如何如何,笔者暗示她不要骗人。正好,这时丙来了,笔者示意大家不要说话,然后问丙,元神离体能否动一动这个空间中的物体。他回答说,绝对不能。众人愕然!这实在是太富有戏剧性了!对同一个问题,竟然有三种截然不同的答案,其一,是“不知道”,还要问一问别人;其二,是“能”;其三,是“不能”。可见,虽然“法轮功”练习者都是受害者,但是,很多人又何尝不是在助纣为虐,欺骗坑害他人呢,真是“自害害人,自欺欺人”。

  根据“元神离体”,最能编、最敢编,也编得最成功的,就是“法轮功”练习者都知道的,邯郸钢铁公司工程师景占义。他仅仅练“法轮功”半年左右的时间,就宣称神通大显了。李洪志也慧眼识人,二人很快就互相心领神会了。根据李洪志的指示,景占义立即粉墨登场,从此上演了一幕行骗科学界的丑剧。

  从1996年初开始的数月间,景占义为“法轮功”练习者,做了一场又一场的心得体会报告。首先是在清华和北大,然后就是周游全国各大辅导站。在报告会上,景占义大谈自己通过修炼心性,如在本单位分房子时,多次把房子让给别人等等,因此提高了层次,开发出大神通。

  景占义讲,他元神离体后,在宏观上,可以漫游星际,飞出银河系,还能与中子星等星体对话(星球都是活的),看到了透明的大佛等等;在微观上,他的元神可以跳到冶炼的钢水里,变得与分子或原子一样小,可以直接看到各种化学分子,发现了人类从来都不知道的化学分子,还提出了冶炼新技术,发明了国际上最好的新型隔热材料等等。除此之外,景占义还通过元神离体进行了多种项目的科学研究,取得了多项国家及英国专利,受到多种奖励:国家奖励他一枚500克重的金质奖章;英国奖励他多少多少英镑的奖金……报告会的录音,不仅传遍了全国各地,而且走出了国门,甚至在“法轮功”内部,还组织认真学习和讨论,可谓轰动一时,广为传播。

  在一份“法轮功”宣传材料中有这样一段话:“某工程师(景占义)是一位高级工程师,在钢铁生产和科研的第一线战斗了三十多年,得过许多奖,但他并不清楚一千六七百度高温冶炼的情况下,钢水内部的物理化学过程,他过去学的科技理论,最发达国家的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对解决此问题都无能为力。他修炼法轮功以后,认真学法,提高心性。在他练静功时,他的元神跑到一千六七百度的钢水里去了,他看到钢水里各式各样的化合物或元素,把矿石直接冶炼铝合金的反应也看清楚了,发现了三个反应方程。这位高级工程师用矿石直接生产铝合金的技术,1996年3月18日已获国家专利,专利申请号为96103293·6,专利授权书上明明白白写着:‘发明人为气功学者,修炼法轮大法。’‘用法轮大法直接观测铁水内的物化反应。’以上只是他修炼法轮大法后的发现之一而已。”

  那么,这些都是真的吗?人类的科学真的又面临一次机遇与挑战吗?还是先让我们来看一看如下可疑之处吧。

  ⒈专利申请号为96103293·6,就说明专利提出申请是在1996年。任何人,只要提出符合专利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的申请,专利局就会接受申请,给予申请人一个专利申请号。但是,专利申请与专利授权完全是两码事,专利申请号只表示专利正在申请之中的这个状态。专利局接受申请后,还要经过许多硬性规定的审查程序,包括初审、专利检索、公告疑义期、实质审查等等,最后才可能授予专利权。

  那么,即使景占义在1996年初提出申请,到1996年3月18日,仅仅两个月的时间,已获国家专利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正常的审查程序(一般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都不可能完成,怎么可能在两个月得到专利授权呢?所以,所谓的“专利授权书”只能是专利申请书。后经查证,1996年3月18日的确只是专利申请日,而非授权日。

  ⒉即使是专利授权书,也只是专利得到授权的法律裁定书,说明不了其他任何问题。而且格式非常简单,只包括以下很简单的几项:专利名称、设计人、专利号、专利申请日、专利权人。可见,在专利授权书中,根本就没有任何其他描述性文字。所谓“发明人为气功学者,修炼法轮大法”等等文字,最多可能出现在专利申请书中。为什么非要把“专利申请日”1996年3月18日,说成是“专利授权日”;把“专利申请书”说成是“专利授权书”呢?

  ⒊经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专业王平教授的查证,在上述专利申请书(非授权书)中有如下一段描述性文字:

  “此外发明人为气功学者,长期修炼法轮大法,经用法轮大法的方法直接观测铁水内的反应,还发现存在如下反应方程:

  SiO2+3C=SiC+2CO↑

  2Al2O3+3C=Al4O4C+2CO↑

  3SiC+2Al4O4C+3C=8Al+3Si+8CO↑”

  王平教授指出,这三个反应方程式,是铁合金生产领域的基本原理,而且提供了详细的出处。在冶金工业出版社,由张烽、于忠等翻译,并于1994年出版的《铁合金生产的理论和工艺》一书中,在85和469等页里,就已经给出了这三个反应方程式,同时还给出了有关的热力学数据,进行了详尽的讨论。该书早在1988年就由苏联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那么请问,这些在专业书籍中可以查到的一些基本反应方程式,怎么竟然成了这位“高级工程师及气功学者”长期修炼“法轮大法”所得到的了呢?这些对铁合金生产领域的基本原理的表述,怎么就成了“最发达国家的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对解决此问题都无能为力”的发明了呢?

  ⒋按照专利授权范围的规定,化学反应方程式的发现,是绝对不在专利权授予范围之内的。然而,科学骗子景占义虽然明知如此,却还是按照专利申请所规定的文件格式,提出了申请(这就足以得到一个专利申请号了)。他这么做,无外乎就是为了得到一个专利申请号,并以此为金字招牌,达到大肆炫耀自己,欺骗不具有识别能力的公众之目的。

  从景占义申请国家专利这件事情上,我们就可以看出他所做的心得体会报告的欺骗性。他的单位邯郸钢铁公司,对此亦有说法。在1999年初对景占义进行有关的调查时,邯郸钢铁公司做出如下答复(按语是笔者加注):

  “一、景占义,男,1935年9月出生,群众,天津市人。1961年毕业于北京钢铁学院,同年6月参加工作。1979年由‘东北一重’调入邯钢科技处。1990年开始休长期病假。1994年10月由病休转退。退休前为炼钢高级工程师。

  按:1990年开始休长期病假,1994年10月就退休了的人,怎么到1996年春节前,又投入到一线工作中,并且做出了突出贡献和重大发明的呢?怪神的!

  二、在我公司诞生的我国第一台DEMAG小方坯连铸机是由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设计、湖南冶金设备厂制造、邯钢有关科技人员参与施工的项目,该项目荣获了冶金部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实施中,景占义作为邯钢20余名炼钢技术人员中的一位,是参与了项目的施工。但并不是主研人。据他讲的‘国家授予我一枚500克的金质奖章’更是子虚乌有的事。

  按:500克的金质奖章,那可是整整的一斤金子呀!谁听说过咱们国家授予过哪位一斤金子的奖章了?根本不可能的事。够玄的!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景占义的发明,一定可以开创人类新纪元,中央电视台是肯定挡不住的了,可惜,类似的新闻节目可是从来没有见过。

  三、‘发言’中谈到‘发明专利’,情况是这样的:景占义于1988年12月19日曾申请‘炼钢脱氧剂硅铝铁生产新方法’,1991年11月13日得到国家专利局授权。这期间,景占义在几个乡镇企业推广应用,无一成功后,这些乡镇、企业曾多次找景要个说法。后来,鉴于这项专利为职务发明,加上几家乡镇企业都没有搞成功,作为我们单位就放弃了该项专利的维护权。

  按:景占义在1988年就已经修炼‘法轮大法’了吗?怎么把1988年提出申请的专利,说成是1995年修炼了‘法轮大法’得到的呢?这就是‘法轮大法’的‘真’吗?据笔者所知(景占义本人在报告中也是这样说的),他只是在1995年才练了半年的时间。

  四、‘发言’中说‘有一个项目获得金奖’,我们单位科技人员均不知景占义有什么项目获过‘金奖’。

  五、‘发言’中所讲公房一事,纯属景占义个人所言。‘多次让房’,根本没有这回事。

  六、‘发言’中所谈的‘铝合金生产新技术’‘向英国申请了专利’,我们也不知他何时有这回事。

  按:不仅说得到了英国的专利授权,而且还得到英国多少多少万英镑的奖励云云。对此李洪志与景占义还互相心照不宣地演唱了一把双簧戏。景占义说,练功人不求名、不求利,奖金就不要了吧。可是,李洪志却煞有介事地说,那也别不要,可以去英国领回来,也有利于弘扬‘大法’嘛,这又不是为了个人,不能算是执著。可想而知,他们二人本身,对这场骗局都是心知肚明的。

  七、具体到用‘法轮大法’去从事钢铁冶金和‘冶炼新技术’等,我们认为哪怕稍微懂冶金技术的人,或者说只要精神正常的人,是不会认同景占义的说法的。”

  自诩从来不搞宣传的李洪志,却一直利用各种机会来宣传“法轮功”。“法轮功”把景占义的“报告”视为珍宝,并且广为流传来欺惑世人,这是“法轮功”大肆进行虚假宣传的一个有力例证。为了给景占义的无耻谎言助威打气,在1996年年初,李洪志还专门写了一篇所谓的经文,题为《证实》,鼓励每一位“法轮功”练习者,都要利用一切有利的条件,假以科学之名来宣传“法轮功”,他说:“那么做(应为“作”字)为一名修炼者要用一切有利的条件,弘扬大法,证实大法是正确的,是真正的科学而不是说教与唯心,是每一位修炼者为己任的。”李洪志也发现了,给“法轮功”披上科学的神圣外衣,能够使“法轮功”具有更大的迷惑性与欺骗性。

  由于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去“证实”,就问李洪志:

  “问:老师在《证实》经文中说:我们应该‘证实大法是正确的,是真正的科学……’,我们如何证实?

  师:你们是有文化的,在不了解或者在说我们不好的人面前,用你的体会,用你的知识,用你在实际工作的成果等等都可以证实呀。”(《北美讲法》)

  李洪志这是在鼓励他的“弟子”们用科学来解释“大法”,也就是要把科学作为“大法”的注脚,实际上是希望假他人之手,完成“法轮功”的科学伪装的任务。那么,人的知识与人的成果,能够证明“法轮大法”的正确吗?为了破坏科学,李洪志不是经常说如下之类的话嘛:

  “科学几乎所有的认识的基点,对物质、宇宙、生命的认识基点都有误。”(《瑞士讲法》)

  “人类现在的科学实质上是站在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对宇宙、对人类、对生命的认识都是错的,所以在修炼界我们修炼的人根本就不承认现在的科学,认为它是一个错误。”(《美国讲法》)

  “你学的知识再多,你就是在大学里当教授、导师,再有名望,可是还是个常人。因为你的知识没有超出常人这个层次面,而且我们现在人类的这个实证科学是不完善的。你比如说现在这个科学它不能证实神的存在,它不能证实另外空间存在。”(《悉尼讲法》)

  李洪志为了宣传他所编造的所谓“大法”,现在又不惜自相矛盾,试图借助于科学之名,行宣传邪法之实。那么请问,通过本来就是错误的科学,怎么能够证明“法轮大法”是正确的呢?如果科学不能证实神的存在,那么科学如何能够证实“法轮大法”呢?我看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都来学习景占义!

  通过景占义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是通过“神通”来开创新的科学,“叫科技界、学术界来认识大法”,向世人证实“大法”,也完全是李洪志所提倡并鼓励的。那么,1996年就大批圆满和开悟的“法轮功弟子”们,现在就可以根据李洪志的指示,立即以景占义为榜样和楷模,做“新人类在各方面学问的开拓者”,说白了,也就是通过你们的“大神通”,来为低层次的人类解决一些重大的可以检验的科学问题,这样,既可以造福人类社会,又可以证实“大法”,同时还可以甩掉反科学、伪科学以及邪教等数顶帽子,实在是一石数鸟的大好事,何乐而不为呢?还是用事实说话的好,否则,被人称作伪科学就不要觉得委屈,只能“忍”着点了。

  其实,在科学上,主要有两种辨别真假正邪的原则。第一种叫做“证实”。证实,人们都非常熟悉了。比如,这里有一个规律性的陈述或定义:任何金属在常温下都是固体的。如钢、铁、铜、金、银等等。人们可以不断地找出新的例证,来证明这个说法是正确的,这叫证实。规律之所以能称作规律,就因为它是共性,具有普适性,否则就不是共性,而是特性。

  与证实相反,还有一个原则,叫做“证伪”。什么是证伪原则呢?还是针对上面关于金属的那个陈述,如果能够找到一种金属,它在常温下不是固态,那么,上面的陈述或论断就被证明是错的了,这种方式叫证伪,也就是证明它是“伪”的,而不是证明它是真实的。那么,人们知道,“汞”,又叫水银,它是金属,常温下是液体,在温度计中常常可以见到。这就证明“任何金属在常温下都是固体”这个陈述是伪的、假的、不真实的。因此,这个原则,就叫做证伪。

  那么,判断一个事情或说法是真的还是假的,虽然可以用证实的方式。但无论怎么证实,采取的都只能是穷极法,除非对相关事物一一考察穷尽,并且一一符合,否则,即使对一些事物来讲暂时是正确的理论,也不能论断其为真理,就像铁在常温下是固体,却不能说“任何金属在常温下都是固体”一样。而在科学上更厉害的一个达摩克利斯之剑,就是证伪原则,它是伪科学现形之剑。只要事实上哪怕有一点不符合你的论述,你说的就一定是错的、骗人的、不真实的。那么既然李洪志宣称,他所宣讲的是宇宙的绝对真理,放之四海而皆准,甚至在全宇宙、超出宇宙时空之外也好使,那么就应该符合一切事实,只要有一点事实能够证明李洪志所说为“伪”,就已经证明“法轮功”是伪科学了,这就是科学的精神。

  其实,“法轮功”只不过是想通过虚假的事实作前提,来对“法轮功”的正确性进行虚假的证实,连这个证实本身,也都是用来掩人耳目、欺骗世人的。然而,欺骗,只能欺骗一时,却不能长久。由于很快有人出来揭露景占义的谎言,使得他的心得体会报告会开始频频受阻。在无奈之下,李洪志还算识相,马上出来收拾残局,还下令“事情过去了大家都不要找责任”(《给大法石家庄总站的信》),就这样,一幕行骗科学界的丑剧,在“法轮功”练习者的迷惑之中不了了之了。而景占义这个作为“为了从科学一面来证实大法的科学性,叫科技界、学术界来认识大法为目的”的,“新人类新科学”的开拓者,也随着丑剧的收场,还没有完成“证实大法的科学性”的历史使命,就随着反对伪科学的大潮,过早地退出了历史舞台。

[ 本帖最后由 如是我闻 于 2006-6-18 21: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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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30 | 只看该作者
  
“光年”是天文学中的距离单位




  不懂科学的李洪志,一方面在极力诋毁人类的科学,另一方面,又利用科学来为自己装点门面。他打着“真正科学”的旗号,借用科学名词,以图欺世惑众、混淆视听,这无疑等于是打着科学的旗号败坏人类的科学。然而,不懂装懂,只能贻笑大方,自取其咎。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讲到人类社会将要有大劫难时说:“宇宙运动也是有规律的,我们本次宇宙也不只是人类变坏了,有许多生命已经看到了一个情况,就目前而言,这个宇宙空间中早就发生大爆炸了。现在天文学家看不到,是因为我们现在用最大的望远镜去看的时候,看到的光景是十五万光年以前的事情,要想看到现在天体的变化,那得十五万光年以后才能看得到,那相当久远的。”

  从“十五万光年以前”及“十五万光年以后”这些话来看,李洪志连初中知识都没学好,显然是把科学上“光年”这一概念,理解为是一种天文学上的时间单位,在他看来,天文上所用的时间单位或许更大些吧。但是,李洪志错了,光年是距离单位,而不是时间单位,它表示光在一年之内所走过的距离。而且,现代天文学“用最大的望远镜”能够探测到的最远距离,已经达到一百五十亿光年之远,而不是仅仅十五万光年,150亿与15万,相差10万倍,何啻天壤之别!

  在长春等地的传授班上(有录音为证),李洪志还经常自作聪明地加上几句,“整个宇宙早就发生大爆炸了,银河系以外炸的是空空如也,不信你看,现在天上的星星都比以前少。”很多“法轮功”练习者对此不明所以,还津津乐道地到处说。笔者就跟他们讲,你们别传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这不仅混乱别人的思想,同时也是在败坏你们李大师的形象。如果不相信的话,你们就认真想一想,既然说“现在天文学家看不到”,那么,为什么还说能看到天上的星星比以前少呢?是不是很矛盾,明摆着是骗你们的嘛。也许是李洪志也发现了这些话与前面所说自相矛盾,所以在整理《转法轮》时就被删掉了。

  可是话又说回来,天上的星星的确是看着比以前少,但是,这绝对不是什么宇宙爆炸的结果。稍有科学常识的人都知道,由于大气污染太严重,从而导致星光很难透入,所以看到的星星自然就变少了。为了更好地对太空进行观测,排除大气污染的影响,人类把一些天文望远镜发射到外太空,比如美国发射了著名的哈勃太空望远镜。通过哈勃望远镜,人类看到银河系以外不仅不是空空如也,而且已经发现了大约1250亿个银河系这样的河外星系。李洪志反复说过,人类都看不到边的这个宇宙,是由27亿个,不到30亿个银河系这样的星系构成的,注意:27亿可是连1250亿的零头都不到!

  由于李洪志经常犯一些科学上的低级错误,从而不断地招致来自科学界的批评。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李洪志竟然置其大师风范于不顾,大肆谩骂这些批评者为痞子。比如,1998年7月6日,李洪志在一篇题为《挖根》的“经文”中说:“近一个时期由于那几个历来想用反对气功达到出名目的的文痞、科痞、气功痞不断造事,唯恐天下不乱……”看来,只许李洪志犯错,不许别人指评,否则就属于无故滋事。

  其实,所谓痞子,在词典里面写得非常清楚,那就是恶棍、流氓加无赖。然而,自诩以慈悲为怀的李洪志,竟然如此不留口德,使用这等恶毒词语攻击、谩骂科学工作者,其中甚至还有普遍受人们崇敬的中科院院士等高级科学家,如此看来,究竟谁是痞子实在是不言自明了。

  李洪志在谩骂的同时,也没有忘记对其所犯错误反复地进行掩饰。1998年7月26日在长春,对于把光年当成是时间单位这一丑闻,李洪志这样解释说:“现在人类、现在科学家所说的那个星球距离我们这儿十五万光年,我也只不过是借用他这个人的思维概念来对你们说清楚一件事情。”(《长春讲法》)李洪志一下子就把“功劳”一点不留地都推到了科学家的身上,实在是太谦虚了。可是,在“人的思维概念”中,光年并不是时间单位呀!而且,科学家也没有说过,人类仅仅能看到十五万光年啊!所用的概念根本就不是科学的东西,不能说是借用的吧!

  李洪志紧接着上面的解释,又说了几句,就更露了马脚:“其实这个说法都是错的。不同的星球周围有它自己一个场,它有自己的时间。”嘿嘿,又犯了老毛病不是,还是把“光年”当成了时间单位。而且不可思议的是,李洪志不仅明明知道是错误的说法,而且还进行错误的引用,可他就是能够利用错误的前提推导出正确的结论,在他的“大法”书中到处都闪耀着如此智慧的光芒,实在了不起,大师就是大师!在这一点上,“大法”中的“弟子”就差得太远了,竟然分不清“大法”书中所有的推论前提都是错误的,还找出各种理由来为这些错误的前提辩护,好像是维护“大法”、维护李洪志,实质上这不是给李洪志上眼药嘛!

  长春之行,李洪志觉得解释得还不够。1998年9月4日在日内瓦,李洪志又反复地解释这一问题:“大家知道我在《转法轮》中讲,我说看到那个星体到我们这儿有十五万光年的这样一个差距,其实我也只是用现在科学人所能够认识到的来讲而已,实质上还不是那么回事儿。”(《瑞士讲法》)既然说是“用现在科学人所能够认识到的来讲”,那么,为什么李洪志所说的话与“用现在科学人所能够认识到的”完全风马牛不相及呢?这又怎么能说是“用现在科学人所能够认识到的来讲”呢?人在上初中时就能够认识清楚的概念,在李洪志这里却总是认识出偏。可见,李洪志的这种解释还是解释不通。

  紧接着没有说几句话,李洪志就又一次露了怯:“银河系中发生的事情你说十五万光年才能看到,其实我告诉大家,说不定三两年你就能看得到。”这难道不是又把“光年”当成是时间单位了吗?而且,你李洪志还有什么说不定的,不还都是你一句话就定下的事。既然说“三两年你就能看得到”,可是到现在至少六年了,人类就是没能看得到。

  类似于把“光年”这一概念当成是时间单位,李洪志还真犯了一系列简单而又不能再简单的低级错误。在遭到科学界的批评之后,不仅李洪志本人不断地进行解释,同时也忙坏了他手下那些自诩在科学上如何如何高明的“弟子”们,他们不顾科学原则,甚至不顾最基本的科学常识,努力地做着为李洪志圆谎的工作。他们就是不愿意直面李洪志经常出错的这一简单事实,为了弥补一个简单低级的常识性错误,往往是东说西说一大堆,从相对论、中微子到大爆炸,从而犯下一系列的连李洪志都不明就里的高级错误,实在是可笑又可怜。然而,无论是高级错误,还是低级错误,错误终归是错误,解释来解释去,也只能是徒劳无功,错上加错,外加国际大笑话。这使我们想起了中学学过的一句话,禽兽之变诈几何哉,只增笑尔。这里并不是在谩骂,实在来讲,禽兽也只能伤人肉体,可是李洪志之流所兜售贩卖的却是毒害人类身心的鸦片,祸害无穷。

  在科学与伪科学的矛盾斗争中,虽然科学会不断地战胜伪科学,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可是,伪科学为了求得生存,扩张势力,也会不断地改头换面,甚至披上科学的外衣,打着“真正科学”的幌子,推销种种蛊惑人心的沉渣与流毒,来达到愚弄善良的人们、破坏人类的理性与良知,以及人类一切最本质的东西之目的。20世纪末之“法轮功”怪现象,又一次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普及科学常识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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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31 |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这个宇宙到底有多大?




  李洪志说:“人类存在于一个小宇宙之中……在如来层次的佛看一个小宇宙看不到边……”(《大法义解》)那么这个小宇宙到底有多大呢?李洪志在美国等地反复讲过,这个小宇宙是由27亿不到30亿个银河系这样的星系构成的。比如,他说:“我们一般认识的宇宙,其实讲的就是小宇宙范围。我在上一次来美国的时候讲过,说由二十七亿多个银河系这样的星系,差不多这个数字,不到三十亿吧,这么一个范围构成了一个宇宙。”(《美国讲法》)

  那么,人类现在能够观测到多少个星系呢?现在人类已经可以观测到1250亿个星系,而每个星系大约含有千亿颗恒星左右(详细的科学报道可见1999年第4期《世界科学》等杂志,通俗报道可见1999年1月9日《参考消息》等报刊)。注意:人类观测到的星系数量是1250亿!是27亿的多少倍呢?也许27亿对李洪志来说,就已经是不可思议的天文数字了,可是人类现有的认识竟超过李洪志的狂想、臆想近50倍!李洪志心胸之狭小可见一斑。

  李洪志常常自诩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因为在这个世间,无论是哲学也好、天文学也好、物理、化学、人类的历史等等,人们觉得很复杂,它其实很简单。”(《悉尼讲法》)那么,对于无所不知的“大觉者”李洪志来说,“宇宙有多大”的问题也许是太大了点,回答不好的话就算有情可原吧,但是,离我们地球最近的火星都说不清楚,那就太不应该了吧?

  李洪志关于火星有这样一段论述:“就象(应为“像”字)人类说这个空间火星是很热的,可是突破那个空间,那边反而是凉的。”(《转法轮·卷二》)如果李洪志说是他用天眼看到的,那么我们什么都不说了,然而,既然李洪志说那是“人类说”的,我们就一定要教育他,指正他的错误了,因为人类根本就不可能那么说。也许李洪志一看到“火”字,就望文生义地以为火星上一定是很热的,然而事实恰恰相反,由于火星在地球轨道以外,距离太阳比较远,所接收到的太阳辐射能只有地球的43%,所以,它的地表平均温度比地球低30多度,何以言“热”呢?加之常有风速高达每秒180多米的大尘暴,因而,火星与地球相比,真可谓是“风凉世界”了。可见,李洪志虽然不懂科学,却敢于信口乱说,其结果只能是授人以笑柄!

     附:

  [1999年1月9日]参考消息7版《宇宙星系知多少》

  [路透社奥斯汀1月7日电]天文学家今天报告说,哈勃太空望远镜发现宇宙中可能存在1250亿个星系,比上一次的估计多出大约450亿个。

  这个新数字是由这个望远镜上的“深域”照相机在去年10月进行的一次观测得出的,当时它对南太空的一块斑点状的区域进行了观察。

  哈勃望远镜在1995年对北太空进行了一次类似的观测,估计宇宙中存在着大约800亿个星系。

  美国太空望远镜科学研究所的哈里·弗古森在研究了哈勃望远镜的发现后说,对南太空的观测距离要比对北太空的观测距离更远,因此能够观测到太空中一些不明亮的物体,结果统计出来的星系数量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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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32 | 只看该作者
  
非洲加蓬奥克洛核反应遗迹科学真相




  科学是讲实事求是的,必须以确凿无误的事实或证据为依据,如果没有任何证据,或者通过夸大事实而歪曲真相,那就绝对不是科学,只能是反科学的歪理邪说。李洪志就是这样,为了欺骗世人,以街头小报奇闻版的内容为依据,然后加以无限夸大,歪曲科学研究成果,制造耸人听闻的歪论。李洪志对非洲加蓬共和国奥克洛铀矿天然核反应堆遗迹,进行夸大与歪曲就是典型范例。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讲“气功是史前文化”时说:

  “非洲有个加蓬共和国有铀矿石,这个国家比较落后,自己不能够提炼铀,把它出口到先进国家。一九七二年,法国一家工厂进口了这种铀矿石。经过化验发现这种铀矿石都是被提炼过、利用过的,觉得很奇怪,就派出科技人员去考察,许多国家的科学家都去考察。最后证实这个铀矿是个大型核反应堆,而且布局非常合理,我们现在的人都不可能创造出来的。那么,什么时候建成的呢?是二十亿年前,它运转了五十万年。这简直是天文数字,按照达尔文进化论根本解释不了,这些事情非常多。现在科技界发现的东西足以改变我们今天的教科书了。”

  这又是“通过错误的逻辑推理,根据错误的或编造的前提,来推论出错误的结论”的一个例子。李洪志所举出的这例所谓史前文化的证据,与气功有任何的直接关系吗?何况对作为推理前提的这个例子引用本身就是失实的。其事实的科学真相是这样的:

  1972年,法国从非洲加蓬共和国进口一些铀矿石,准备用于核工业。这些铀矿石产于奥克洛地区,但是,经过同位素分析后发现,U235的平均浓度竟然只有0.62%,比U235的正常浓度0.72%低得多。为了研究这一特殊现象,科学家们到分布为带状的奥克洛铀矿区的各点取样,然后做同位素分析,又发现了浓度低于0.3%的贫化铀(U235浓度小于其天然浓度0.72%的铀)。通过认真的科学研究后发现,在20亿年前,由于地质的变迁,有水渗入到奥克洛铀矿区,从而引发了奥克洛铀矿中的铀进行了天然的自持链式核裂变反应,从而使奥克洛铀矿区U235的浓度值严重低于正常值。这是人们发现的一例天然(并非人造)核反应堆,被称之为奥克洛现象。

  其实,对于奥克洛现象,科学家们早在60年代就有预言,比如,我国著名的科学家,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侯德封先生,在60年代就明确指出,由于U235的放射性半衰期,也就是U235在放射性衰变过程中,原子核的数目或U235的浓度,减少到原来数目的一半时,所需要的时间大约为7亿年,因此,现在天然U235的正常浓度为0.72%,但是在几十亿年前,也就是地球形成后的几十亿年中,铀矿中U235的浓度却远高于今天的浓度,也就是天然的浓缩铀,如果自然条件具备的话,就会发生天然的自持链式核裂变反应。国外科学界的同行们也相继作出了同样的预见,美国的一些科学家明确指出,20亿年前的铀矿石中U235的浓度足以产生天然连锁反应,并且明确地给出了天然铀矿发生天然自持链式核裂变反应的条件。很快,在1972年,科学家们的预见被证实了。

  那么,形成天然核反应堆很难吗?其实,对于20亿年前的U235的浓度来说,实在是太容易了,要求的条件也非常简单。

  首先是U235的浓度一般至少要超过1%。因为正常情况下,一般动力核反应堆使用的核燃料都是浓度超过1%、一般不超过5%的低浓度U235。现在U235的正常浓度是0.72%,而U235的半衰期大约为7亿年,也就是说,每往前推7亿年,其浓度就应该是现在浓度的一倍,那么20亿年前的U235正常浓度就远高于3%!

  其次就是,U235在放射性衰变过程中,会放出中子,如果其他U235的核吸收一个中子后,通常会分裂成两个小核,并放出2到3个快中子,同时释放出能量。如果放出的这些中子,只要有1个以上能够被其他U235俘获,就能发生核裂变反应。但是,U235裂变产生的是快中子,不容易被俘获,所以反应堆需要慢化材料,如水(矿床局部断裂可以引起水的渗透)或碳等来减慢快中子的速度。当铀矿中沉积的铀浓度较高,同时堆块质量或者是堆块体积超过临界值时,中子被俘获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核裂变反应也就非常容易发生了。

  如果上述核裂变反应不断加剧,释放的能量过多,就会使温度升高到一定程度(此时若不加以控制,反应会更加剧烈,就会发生核爆炸),慢化材料水就会汽化为蒸汽,前面提到的对快中子的慢化效应就会降低,连锁反应减慢。这个自然调节机制使得反应堆能够稳定地运行,这样就形成了自持链式核裂变反应。可见,奥克洛现象完全是地球演化过程中发生的自然现象,并不是史前人类的杰作。

  另外,说它“是个大型核反应堆,而且布局非常合理,我们现在的人都不可能创造出来的”,这是李洪志对事实进行随意夸大常用的手法。

  怎么叫“大型”呢?是指体积吗?奥克洛天然核反应堆体积不大,整个核反应堆,在50亿年中,一共才烧掉了5吨的U235。是指功率吗?从U235含量的减少量,很容易就可计算出其功率不超过15千瓦,而人类制造的一座小型压水堆核电厂,每年就要烧掉约25吨低浓度二氧化铀(U235的丰度约为3%),其电功率为一百万千瓦(连云港核电站的功率是二百万千瓦),相比之下,功率相差竟高达数万乃至百万倍之巨!如何言“大”呢?

  由于中国的核电工业起步晚,尚未形成规模气候,一些关键技术设备还需要依靠国际合作。在中国,核电占电力总量的比重,目前不足百分之一,而世界电力结构中核电的比重占百分之十七,我国是核电小国。但是,即使这样,我国自行设计建造的第一个试验型核电站(秦山核电站),其功率达30万千瓦,也要比奥克洛核反应堆大两万倍。据来自政府部门的消息表明,中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正在制定统一的核电发展规划,目标是在2010年建成电功率为两千万千瓦的核电机组!

  所谓的“布局非常合理”就更无从说起了。奥克洛天然核反应堆根本就谈不上有什么布局,完全是天然的铀矿状态。另外,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时候建成”的问题,只有“什么时候形成”的问题。至于说“现在的人都不可能创造出来的”,那也是错误的。不是现在的人不可能制造出来,而是现在的人根本就不屑于去制造功率如此小的反应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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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33 | 只看该作者
  
驳斥“南极臭氧空洞神造”邪说




  为了说明人类所有的科学认识都是错误的、骗人的,甚至为了说明科学是邪教,李洪志编造了一个又一个关于科学的“鬼”话,来解释各种自然或人为现象。然而,由于李洪志的文化基础实在太浅薄,即使涉及的仅仅是科学上的一些基本常识,也难免会笑话百出,“南极臭氧空洞神造”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李洪志对于南极臭氧空洞的形成原因,有如下论述:“那个澳洲上空的洞,就是在南极上空出现了臭氧层的漏洞,现在科学说是工业的废气和冷气机用的那个叫氟氯昂及其他废气造成的,由于这个东西造成了臭氧层的破坏。其实我告诉大家,这个宇宙中一切都是生命,都是活的。庞大的气体你看不见它,层层层层,你数不过来有多少,他们都是生命,都是神。是现代科学所带来的工业严重地破坏着人的生存环境,这一点是千真万确的。可不是那个气体的破坏,造成了南极上空的窟窿,人破坏不了神。它为什么不在欧洲这个工业发达地区出个窟窿呢?为什么非得在南极没有人的地方呢?是因为神看到地球上的废气、毒气太多了,自己敞开了一个窗户,把这废气放出去然后再关上,根本就不像现在科学认为的。”(《瑞士讲法》)

  首先,这里要澄清一个基本的地理学常识:澳洲不是南极洲。澳洲是澳大利亚洲的简称,澳洲与南极洲相距最近最近的地方也在3000公里以上,二者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

  其次,在很多场合,李洪志都讲过,人类的生存环境,是李洪志所讲的“宇宙大法”和作为高级生命的神开创和维持的。

  “这个宇宙大法他在不同层次中给不同层次中的生命开创了生存环境和条件……”(《欧洲讲法》)

  “但是人要是超出地球这个生存的环境,到了环境之外,你就出了那个高级生命给人维持的这个环境范围……”(《欧洲讲法》)

  在上面关于臭氧空洞的一段论述中,李洪志说“人破坏不了神”,可是就在同一段话里,他又说:“是现代科学所带来的工业严重地破坏着人的生存环境”,这岂不就是说,是人类破坏了神给人类开创的生存环境,难道这不很矛盾吗?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我们还是来看一看李洪志对于臭氧空洞的认识到底有多少。

  一、臭氧空洞,并不是臭氧层真有漏洞

  李洪志对于科学常识知之甚少,但是却敢于望文生义地乱说。把臭氧层空洞,说成是臭氧层真的产生了“漏洞”或“窟窿”,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臭氧层空洞,指的是地球极地上空出现臭氧层“变薄”的现象。注意,仅仅是变薄,并不是真的有什么“漏洞”。

  在地球周围所环绕的这层大气,主要成分是氮和氧,约占99%以上。此外,还有少量的氩、二氧化碳、水汽和三个氧原子构成的臭氧分子等等。由于大气受到地球引力的吸引,因而环绕在地球四周,并且离地球表面越近,大气密度越高,大约90%的大气,都被地球的引力牢牢地吸引在离地表30公里的范围之内。

  大气中的臭氧,绝大部分都集中在离地面大约25~30公里以上的平流层中,称为“臭氧层”。名为一层,实际上臭氧在世界各地分布并不均匀,而且大气中臭氧总含量非常少,还不到1ppm。虽然大气中二氧化碳、水汽和臭氧等气体含量很少,但对整个地球气候的变化却影响很大。

  所谓的臭氧空洞,其实并不是真正有一个完全没有臭氧的“空洞”,而只是表示臭氧含量反常减少的区域。科学家大约在10多年前,就已实际观测到臭氧层变薄的现象,比如,在1985年,英国南极观测站发现,从1977~1984年,南极郝利湾上空,春季时的大气臭氧含量大约减少了40%以上,并把臭氧含量急剧减少的这块区域,称为“臭氧空洞”。

  为什么臭氧空洞在南极(其实包括北极)形成?这与极地地区特殊的气候型态(长达半年的永夜严冬)、平流层化学反应以及大气环流变化等多种因素交互作用都是密切相关的,因此,臭氧空洞是随季节而消长变化的。虽然臭氧空洞出现的地方是在南极,但是,世界各地大气中的臭氧也都在变得日益稀薄,只是南极更加明显罢了。

  臭氧的产生与分解,并不是凭空出现或消失的。在正常情况下,平流层中的臭氧分子,是处于一种动态的平衡状态。高层大气中的氧分子(O2)吸收紫外线,分解成活泼的氧原子(O):O2+hv→O+O;氧原子再与邻近的氧分子反应生成臭氧:O+O2→O3;臭氧也会因受强烈紫外线照射而分解,生成氧原子和氧分子:O3+hv→O2+O;臭氧又与氧原子作用形成氧分子:O3+O→O2+O2。臭氧就在这些反应中不断产生与分解,维持着一种简单而脆弱的平衡。

  由上可见,两个臭氧分子可以分解成三个普通氧分子。因此,由于分解造成的臭氧含量减少,大气的总分子浓度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还会有一点增加,从这个角度来讲,甚至不能说有什么变薄的“洞”产生。臭氧减少对紫外线是“洞”,对废气如何是“洞”?实在不知道李洪志是如何把废气弄出去的。看来李洪志是被“洞”字所误导,这应该怪科学家没有去跟李洪志讲清楚,但是,望文生义而产生了国际大笑话,就只能怪李洪志自己无知了。

  前面讲过,工业废气之所以不能离开地球,并不是因为臭氧层的阻挡,完全是因为地球的引力作用,其他气体不能离开地球,也是同样的原因。如果工业废气能够离开地球,其他气体也同样会离去。可以想一想,又是什么气体阻挡了臭氧呢?臭氧为什么也不离开地球呢?原因还是地球引力。说臭氧空洞(实际上只是变薄)是“开了一个窗户”,用来换气,那就更是笑话了。要知道,地球以外完全是真空,可没有新鲜空气!

  臭氧空洞不仅根本就不能把工业废气放出去,而且给人类带来的是巨大的危机与灾难。

  二、臭氧空洞:人类的灾难,非神的恩赐

  虽然臭氧仅仅是极薄的一层,但是,对于地球上的生命来说却极其重要,因为臭氧能够吸收阳光中的紫外线,将这些波长很短,有致命危险的辐射线,转换成热能,使它们只有极少量能到达地球表面。紫外线会破坏包括DNA在内的生物分子,增加罹患皮肤癌、白内障以及其他免疫系统疾病的概率。此外,紫外线对于农作物,甚至于对海洋生态系统都会造成不良影响。

  由于世界各地的臭氧变得日益稀薄,所以紫外线的增加对人类所造成的危害也日益严重。

  紫外线增加对人类健康所造成的危害,以皮肤癌最为人们所熟知,而且为害最广。根据联合国的统计资料显示:大气总臭氧量若减少10%,皮肤癌的罹患率将增加26%,这会使全世界每年新增加30万名以上的皮肤癌患者。

  强烈紫外线的照射,会使眼睛透明的角膜混浊,引起角膜炎、结膜炎,或是白内障。白内障的病因就是水晶体发生混浊,使视力逐渐衰退,严重时就会失明。即使是普通强度的紫外线,若是经常反复地照射,也会逐渐引发白内障。据估计,大气中臭氧量若减少10%,全世界就会新增160万到175万名白内障患者。

  此外,紫外线还会破坏免疫系统,减弱人体对病毒和病原菌的抵抗力。紫外线之所以会损害皮肤、眼睛及免疫系统,是因为紫外线能破坏人体内的蛋白质和核酸。由于核酸和蛋白质是所有生物细胞组成不可或缺的要素,因此紫外线的增加,对整个地球生态系统都会产生严重影响。

  经研究证明,在臭氧空洞涵盖范围之内的海域中生活的浮游植物,光合作用速率将会降低,从而使浮游植物生长变缓,这将会形成食物链中断的危机。同样,紫外线也会使农作物出现生长迟缓的反应,从而波及到与植物关系密切的昆虫和食草动物。另外,光合作用速率降低也会造成二氧化碳的吸收量减少,从而使地球的温室效应变得更加严重。臭氧空洞牵一发而动全身,正在危及整个地球生态环境的平衡。

  臭氧层变薄,给人类带来的将是致命的灾难,绝对不像李洪志所说,是什么神所恩赐。

  三、破坏臭氧,真正元凶非神力,罪魁祸首CFC

  人类已经确切地知道,氟氯碳化物CFC是造成臭氧空洞的主要原因。

  早在发现臭氧层被破坏的10年前,就有研究报告指出,广泛被用于喷雾剂、制冷剂等的氟氯碳化物CFC,如果排放于大气中,就会缓慢地移转到平流层中,并经紫外线照射而发生分解反应,分解出氯原子,从而破坏臭氧层。这是一个非常成熟的理论,既有无数的实验验证,也在后来的实践中得到证实。这个理论提出10年之后,也就是1985年,科学家发现了南极上空的臭氧层空洞,证实了这一科学理论的正确性。破坏臭氧的罪魁祸首是CFC确定无疑,根本就不是什么神力所为。

  氟氯碳化物CFC,顾名思义,就是含有氟、氯、碳的化合物。完全由人工合成的CFC的应用范围极为广泛,可作为汽车和冰箱等冷冻空调的制冷剂、电子和光学元件的清洗溶剂以及化妆品等喷雾剂,所以在过去的50年间,每年都有大量的CFC被排放在大气中。由于CFC的性质非常稳定,会在大气中不断累积,所以,到目前为止,积累在大气中的CFC数量已非常可观。这些CFC最后都将随着气流而上升至平流层。

  CFC在平流层会受到紫外线照射而分解,产生出氯原子,活泼的氯原子会与臭氧反应,在分解臭氧的同时,产生氧化氯:Cl+O3→ClO+O2;ClO非常活泼,若与前述“氧和臭氧的平衡”中分解出的氧原子反应,便生成氯和较安定的氧分子:ClO+O→Cl+O2;而这个被释出的氯,又可以再一次与臭氧反应。因此,一方面,氯能够不断消耗臭氧,另一方面,又能在反应中再生,可见,氯原子在分解臭氧的反应中,扮演的只是催化剂的角色。1个氯原子,只要数个月的时间,就可以使大约10万个臭氧分子分解消失。

  臭氧层变薄是神力所为的说法,连科学假说都算不上,只能算是奇谈怪论,而且这也与李洪志所经常宣扬的“所有的神都撒手不管了”的说法相冲突。李洪志经常说:

  “末法时期是没有人管了,因为末法时期本来就没有管了。人越来越败坏,谁都撒手了,谁也不管了……”(《转法轮·卷二》)

  “这个大法就要在最乱的环境中传,在所有宗教都度不了人了的时候,所有的神都撒手不管的这样一个状态中来传。”(《瑞士讲法》)

  既然说所有的神都撒手不管了,为什么又说是神把臭氧层开了一个“洞”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嘛。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的,臭氧分解减少也必然有其物质基础,氟氯碳化物CFC就是这个空间的物质表现,臭氧层变薄绝非神力所为。

  四、欧洲是始作俑者,自然也难逃其祸

  说“臭氧层变薄,臭氧减少”不发生在欧洲,也是与事实不相符合的错误说法。

  虽然说臭氧空洞出现在南极,但是,世界各地的臭氧也都在日益变得稀薄。臭氧变薄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问题,只是由于极地地区的特殊条件才使其显得更加明显罢了。其实不仅是在南极,而且在北极上空的臭氧也会在冬季减少,从而形成臭氧空洞这一现象。而问题尤为严重的是,全球各地平流层中臭氧的含量都在迅速减少之中,特别是近几年,北纬45度到65度之间的北美、欧洲和西伯利亚等地,在冬春之交的几个月中,臭氧含量均创历年来的最低值,北半球上空的臭氧也已经岌岌可危!

  臭氧层遭到破坏的问题,也如其他工业污染问题一样,北半球的欧美等各工业发达国家均是始作俑者,因此,在这场危机中同受其害,也是情理中的事,可以说是自食其果吧。

  五、南极空洞的原因:极地涡旋与PSC互馈

  为什么至今最大的臭氧空洞出现在南极,而不是出现在其他地方?这与南极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状况有关。虽然南极与北极,每年都会有长达半年之久的漫漫严冬,但同样是漫漫严冬,南极将比北极更加寒冷(这是由于各自冬天时,地球处于绕太阳运行的轨道位置不同,以及赤道与地日运行平面的交角不同所致),就使得南极臭氧问题变得更加突出了。

  一般情况下,由于平流层的空气极为干燥,相对湿度只有1%左右,因此几乎没有云、雨等天气现象。但是,在南极极地长达半年之久的漫漫冬夜里,由于缺乏太阳照射,气温常会降至零下80℃左右,富含三水硝酸的极地平流层云PSC,就在这种酷寒的条件下形成了。

  正常情况下,氯也会形成不破坏臭氧的氢氯酸、硝酸氯等“氯贮存物质”,然而,在极地地区,极地平流层云PSC中所含的冰粒,不仅会使氯贮存物质释放出氯,更会进一步妨碍氯贮存物质的生成,从而加速臭氧的分解。其中,PSC中所含的三水硝酸会与氯贮存物质反应,释放出氯气。氯气极不稳定,一旦到了大约9月,也就是极地地区的春季,阳光普照,空气回暖,氯气就能在短短数小时内,被紫外线分解成2个氯原子,氯原子就立即开始进行如前所述的臭氧分解反应。

  除PSC之外,南极另一种与臭氧空洞形成有关的气候特征,就是所谓的“极地涡旋”。极地涡旋形成的时间,是在南极冬季开始时。由强烈的冷气团环流所形成的涡旋,会一直持续到大约11月,也就是温度回升之时。由于形成极地涡旋的冷气团风速强劲,因此涡旋内部的空气,会与极地周围的大气完全隔离,从而使低纬度地区吹来的温暖而富含臭氧的空气,无法进入涡旋内部,这样涡旋内部温度就无法上升,这将有助于生成PSC,造成臭氧分解;同时,吸收紫外线辐射而使大气保持温暖的臭氧被分解,气温降得更低,这又促进了PSC的生成,使低温的极地涡旋更为稳定。

  极地涡旋和PSC互相反馈、互相增益的机制,使南极臭氧含量在每年大约10月间达到最低点,11月份后,随着温度回升,极地涡旋瓦解消失,PSC也随之消融。随着外面富含臭氧的空气大量进入,南极臭氧的含量也就随之逐渐回升。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李洪志连最基本的科学常识都不甚了了,“臭氧空洞神造”只是他在无知状态下编造的反科学的歪理邪说。事实证明,只有愚昧与无知才会极力否定科学,破坏科学,与科学作对。因而,反对伪科学未有穷期,科学普及更是迫在眉睫,让我们义不容辞地负起责任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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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34 | 只看该作者
  
戳穿“月球为史前人造”的谣言




  李洪志总是根据错误的或编造的前提,通过错误的逻辑推理,来推论出他所希望的错误结论。比如,李洪志一直就想通过证明存在所谓的史前文化(李洪志混淆了“史前”一词的概念。科学上所说的史前,其实是指我们这一次人类历史中,有文字记载以前的那一段时间。而李洪志却把它夸大为所谓的前几次人类文明时期),来推论出“气功是史前文化”,从而推论出“法轮大法”是正确的。其实,李洪志所举出的史前文化的例子都是与气功本身无关的,它们都是一些关于科学方面的事情。但无论这些例子是否真实,李洪志的逻辑推理都是错误的,都不能推出气功是史前文化的结论,想推论出“法轮大法”是正确的,就更是掩人耳目的强盗逻辑,因为二者既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必然联系。然而,为了证明其前提是正确的,也就是史前文化的存在,李洪志编造了许许多多的伪证,甚至把谎撒到了天上,“月球为史前人造”就是其中一例。

  1998年5月30日,李洪志曾说过:“月亮是以前的那个人类造的(人类历史是一茬一茬的),人类的业力大了就被销毁掉,有新的人类再发展起来,然后不好了再销毁。谈到月亮说一下,月亮是相当久远以前的史前人类造出来的。当时造出来没有这么大的体积,亮度也比现在亮。但是对现在人类来讲,已经是相当庞大了。因为中间是空的,后来天长日久啊,宇宙的尘埃随着爆炸物质的不断地下落,星球更新时,产生的爆炸物质,它的尘埃不断地覆盖,就使月亮表面厚度增加了许多。表面厚度增加到几十公里,这是它的尘埃,若是减去几十公里,它就是原来那么大了。”(《欧洲讲法》)

  三个月以后,在瑞士,有人问李洪志,远古人类建造月球的原因及目的是什么。李洪志回答说:“在历史上没有像今天的这个科学状态,但是不同时期的人类有不同时期的发展方式。那个时候的人认识到了黑夜给人带来的麻烦,所以造个月亮上去,它可以给地球在夜间带来光明。这与修炼没有关系。我不是不愿意给你讲,我讲出来会肯定什么东西,因为我讲出来的东西将是法,所以你们不要叫我去随便讲那些个人感兴趣的事情。”(《瑞士讲法》)

  李洪志的这些说法,除了说明他对科学的无知外,剩下的就只有荒唐了。

  第一,根据科学测定,月球与地球是同龄的,都是46亿年。地球形成初期,别说是低等生命,就连海洋都还没有形成呢。到40亿年前才逐渐区分出陆地与海洋,这一时期的地球,由灼热逐渐变为温暖。到30亿年前,地球上才开始出现单细胞生命。那么请问,46亿年前的地球上哪里有人来制造月球呢?

  第二,如果李洪志的表述没有错误的话,那么“表面厚度增加到几十公里”(不是增加了),只能理解为原来的表面厚度,加上尘埃的厚度是几十公里,而“若是减去几十公里,它就是原来那么大了”,只能理解为原来的表面厚度顶多顶多只有几公里厚,除非李洪志的表述有错误。

  月球的质量是735万亿亿公斤,通过简单的计算就会发现,月球壳体材料的密度应该极大,其比重比现在人类空间内,以分子、甚至原子构成的材料的比重要大至少1000倍以上,绝对不是分子乃至原子构成的物质,只能是比原子小的物质构成的,按照李洪志的通常说法:“由分子组成的粒子,别说原子组成的了,就是由分子组成的比我们最表面这个粒子要更小一层粒子组成的物质,人就看不见了。”(《美国讲法》)那么,不是人类空间的物质构成的月球,怎么能够在人类的空间里存在呢?如果不是月球错了,那么就一定是李洪志错了。

  第三,说月球是中空的,不仅制造材料是个问题,而且也严重违背了人类科学探测到的事实。

  早在1969年7月21日,美国发射的“阿波罗11号”载人宇宙飞船,就已经成功地登上了月球。自此以后,美国又发射了阿波罗12号至17号用来登月,先后又有12位宇航员登上月球,并且对月球进行了多学科考察活动,获得了大量宝贵资料。

  经过科学探测发现,月球不仅不是中空的,而且月球像地球一样,也有壳、幔、核等分层结构。月球直径为3476公里,最外层壳的平均厚度约为65公里;月壳下面到1000公里深度是月幔,它占了月球大部分体积;月幔下面是月核,月核的温度约为1000度。

  第四,要想把735万亿亿公斤重的月球,放到其所在的位置,需要多大能量呢?根据一位网友的计算,所需要的能量是[ G*M1*M2*(1/r1-1/r2)],其中,万有引力常数是G=6.67E-11,地球质量是M1=5.97E24公斤,月亮质量是M2=7.35E22公斤,地球半径是r1=6.4E6米,月地之间的距离是r2=3.844E8米。

  计算结果是4.5E30 焦耳的能量,大约相当于现在全世界每年能量生产总量(1997年为4E20焦耳)的100亿倍!这可能吗?

  第五,如果说制造月球是为了夜晚照明,那就更加荒唐无稽了。我们还可以做如下计算:

  我们甚至可以假定每天24小时,每年365天,都能够做到以满月状态来收集从月亮反射到地球的光能。满月时,从月亮反射到地球的光能为[ f*pi*r3^2*(pi*r1^2)/(4*pi*r2^2)]=6.6E11瓦,其中,光能通量f=1000瓦/米^2,pi=3.14,地球半径是r1=6.4E6米,月地之间的距离是r2=3.844E8米,月亮半径r3=1.738E6米,结果是,要想把月亮送上去所耗费的能量,慢慢地全部收回来,最少最少也需要2000亿年!又一次心跳吧。

  说“法轮功”是邪教,大肆制造歪理邪说,大搞教主崇拜,唯教主李洪志之命是从,有些“法轮功”练习者很不服气,还经常解释说,李洪志并没有让我们必须听命于他,他只是让我们“以法为师”,一切按照“大法”来要求自己而已。那么什么是“大法”呢?不是只有李洪志说的是“大法”吗?前面李洪志不是讲了嘛:“我讲出来的东西将是法”,在其他场合,李洪志也反复灌输这一点:

  “法轮大法是把宇宙的特性(佛法)万古以来第一次留给了人……”(《精进要旨》)

  “我结合着不同层次的东西讲的,随着你的升华你就会有不同的认识,这就是法。”(《大法义解》)

  “这是宇宙的理,是从来没有讲过的真法。”(《精进要旨》)

  难道这还不够吗?所谓的“以法为师”,就是以李洪志的话为绝对标准,这还不是在制造教主崇拜吗?其实,李洪志就是通过制造歪理邪说,把自己打扮成无所不知的“救世主”形象,从而制造狂热的现世教主崇拜,蛊惑天下,以期万民“景仰”,最终成为他精神上的奴仆。然而,李洪志的骗术再高明,也只能蒙骗一时。在科学的“照妖镜”下,李洪志“法轮大法”的歪理邪说就会立即原形毕露,“月球为史前人类所制造”就是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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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35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反进化论宣传质疑




  为了给自己披上“创世主”与“救世主”的神圣外衣,以便制造“教主崇拜”,李洪志不断地编造各种邪说,大肆进行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反历史的反动宣传。其中,反进化论宣传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这又一次证明了只有愚昧才与科学作对。

  在各种场合,李洪志不断地欺骗“法轮功”练习者,宣称自己是最高的“创世主”。可是,他当面一套,背后又是一套。1999年5月2日,李洪志在悉尼会见新闻媒体,当记者问“人称您是‘乱世救世主’”这一问题时,他撒谎说:

  “有人说我是神,有人说我是佛,有人管我叫大师,有人管我叫这个、那个,叫什么都有,我封不住每个人的嘴,可是我从来没叫人把我当作神看……我说我坐在你们面前的就是一个人像俱全的人,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我没有把我当作什么精神上的突出人物,我不谈我自己的情况,我也不允许别人去写我的什么简历过程,我从来不宣传自己。同时刚才你们也听到,我告诉他们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真的是“从来不宣传自己”吗?《转法轮》后面的“小传”算什么?下面这些话又算什么呢?

  “这么大的法给宇宙不同生命开创不同生存环境,造就整个宇宙的这么一部大法……”(《瑞士讲法》)

  “这个大法不管他有多大,我不在其中;你们任何生命都在其中。”(《长春讲法》)

  “我对着空间一说形成什么,马上就形成了。还可以随意造出任何东西,在空中一画就会形成,但是在另外空间。也就是说,过去讲造世界啊,或造一层天啊,佛经中讲的造宇宙啊,就是佛力的体现。”(《转法轮·卷二》)

  (按:这是李洪志打着佛教的旗号,在肆意编造歪理邪说。在佛经中,既没有讲过佛是宇宙的创造者,也没有讲过佛是宇宙的主宰者,而且也从根本上否认了宇宙有创造者或主宰者的存在。)

  为了给自己是“创世主”奠定理论基础,李洪志不断地编造着神造宇宙、神造人类的神话。

  “我刚才讲的神造人,造这个地球是为了给人生存。”(《欧洲讲法》)

  “人真的是神造的。”(《长春讲法》)

  这自然就涉及到一个科学问题:人类到底是进化来的,还是由神创造的?其实,这在科学上早已不是什么问题了。但作为19世纪自然科学三大发现(进化论、细胞学说和能量转变与守恒定律)之一的进化论,是阻挡李洪志登上“创世主”宝座的一块绊脚石,自然也就首当其冲遭到李洪志的反对,为此,李洪志编造了一系列反进化论的谣言:

  “人类现在认为人的发展是进化来的,可是进化论是根本不存在的。我们在修炼界觉得人在糟蹋自己,我们看着人把自己和猴子联系起来都觉得很可笑的。人根本就不是进化来的。达尔文拿出他的进化论的时候漏洞百出,最大的一个缺陷就是从猿进化到人、从古生物进化到近代生物,中间的过程都没有。不只是人,生物、动物都没有。这怎么解释呢?”(《美国讲法》)

  “达尔文说人是猴子演变的,人都相信人是猴子演变的。结果就按照这个理论推来推去。”(《转法轮·卷二》)

  “为什么没有人和猿之间的这种人存在呀?其他物体不只是人,他所说的进化的动物都没有中间过程。”(《悉尼讲法》)

  这些谣言实在是太拙劣了。对进化论一无所知的人,也敢来谈进化论,真是不自量力。

  首先,哪本书上说过人是猴子演变的了?进化论顶多是说,人类与现代类人猿都是由一种已灭绝的古猿演变而来的,人类与现代类人猿同祖。况且,说人是从猿进化来的,是法国博物学家拉马克在1809年提出的,并不是达尔文。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要比拉马克学说晚半个世纪呢,怎么胡乱地把功劳硬安到达尔文头上了呢?

  其次,真的“没有人和猿之间的这种人存在”吗?难道没有听说过“猿人”?真不知道李洪志初中课程是怎么学的,总该知道有“北京猿人”、“蓝田猿人”或者“元谋猿人”吧。最初的人类(猿人)骨骸曾在印度尼西亚的爪哇,中国的北京周口店、陕西蓝田、云南元谋和安徽和县,联邦德国的海德尔堡以及坦桑尼亚、阿尔及利亚等地发现。比较为人们所熟知的是,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溶洞中,发现了世界著名的中国猿人北京种化石和山顶洞人化石,以及相应的文化层。怎么能说“没有人和猿之间的这种人存在”呢?

  其实,从猿到现代人类的演变,经历了腊玛古猿、南方古猿、猿人、古人、新人等几个发展阶段,“猿人”只是从猿演化到人的中间过渡状态中的一个环节。虽然,要形成进化过程中间环节的化石条件非常苛刻,概率很低,但是,迄今为止,人类还是发现了几千具(十多种)从猿到人的过渡型化石,对这些人科化石的介绍,可参看以下网页:

  http://www.talkorigins.org/faqs/fossil-hominids.html

  因此,说“没有人和猿之间的这种人存在”,纯粹是不顾事实的胡说。科学必须有确凿的证据为依据,没有证据而又严重违背事实的说法,只能是狂妄无知的歪理邪说。

  再次,说“不只是人,生物、动物都没有(中间过程)”(注:生物已经同时包含了动物与植物,为什么还要再提出动物来与生物并列?),也是与事实大相径庭的。同样,在全世界,人们也已经发现了数千种进化过渡型化石。比如,从恐龙到鸟的过渡型化石最早发现的是始祖鸟,而后,在中国、西班牙、法国等地又各发现了几具与始祖鸟类似的过渡型化石。在下面这个网页中,列有三百多种脊椎动物的过渡型化石:

  http://www.talkorigins.org/faqs/faq-transitional.html

  关于人类起源问题的研究,进一步证实了进化论的正确性。18世纪中叶,瑞典生物学家林奈把人和猿、猴归入一类,称之为灵长目。1809年拉马克提出人是从猿进化来的。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在《物种起源》(1859)和《人类起源与性的选择》(1871)中,用动、植物演变与进化的大量事例揭示了生物的进化规律,指出了人与高等动物的亲缘关系及人类在生物界的位置;以大量事实论证了人类是进化的产物,是通过变异、遗传和自然选择从古猿进化来的。赫胥黎在1863年发表《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提出人类和猿类是由同一祖先而来的“人猿同祖论”。1868年海克尔在《自然创造史》一书中进一步用事实论证了人猿同祖论。

  此后,由于大量古人类化石材料的发现,尤其是分子生物学的研究结果证明,人和猿最早分化的时间是在距今500万年以前。其进化过程大致为:森林古猿里的几个种是各种现生猿的祖先,其中有一个种进化成最早的人类代表——腊玛古猿,以后由腊玛古猿进化成距今400万年前的南方古猿(人类的进化系统树既不是一条阶梯,也不是祖先后裔的简单直线关系,而是更为分散的、灌丛式的进化系统),然后经过直立人,即猿人,这是古猿向现代人过渡的重要阶段,约在200万~20万年前,能制造石器进行狩猎,能直立行走,会用火;再就是早期智人,又称古人,约在20万~4万年前,能造复合工具,会人工取火;最后是晚期智人,又称新人,约在5万~1万年前,在解剖结构上属现代人,从游猎到早期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有了更明确的社会分工。1万年以来的人类称为现代人。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人类借助于分子生物学的研究方法,采用蛋白分子进化的速度,即“分子钟”的方法,以及通过比较蛋白质、基因序列等等先进的方法,不仅能够定性地说明人和猿有许多近似之处,而且能够定量地算出其近似程度,甚至推算人、猿分化的具体时间,以及哪种猿人是我们真正的直接祖先,等等,这些都进一步证实了进化论的科学性。

  还是那句话,科学是讲证据的,如果李洪志师徒真想否认进化论的正确性,那也非常容易,只要拿出一具几百万年前,甚至几十万年前的与现代人特征完全一致的人类化石即可。按照李洪志的说法,甚至数千万年前,现代人也一直存在着,只是那时的那一茬人类,绝大多数在当时就都毁灭了,只留下了一少部分,也就是现代人的祖先,因此,一定会有化石留下的。然而,这无异于缘木求鱼,因为按照进化论,那时根本就不存在现代人。

  李洪志为了反对进化论,又制造了物种产生的灾变论。他说:

  “说今天的动物是进化来的,我说根本就不是。由于大陆板块的变化,不同时期周期的演化,是换了物种。如果我们今天大陆板块沉下去,重新从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中升上来的大陆板块,会有新的物种存在,产生新的物种。那么它再沉下去,还会产生新的物种,这个地板块如果把那个地板块再重新换了,再过多少年,再把这个地板块再换上来,那么它也不是原来的物种,它还会产生更新的物种。”(《大法义解》)

  这种说法是完全违背辩证法的。

  辩证法的根本规律,或者说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辩证法认为,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包含着矛盾,换句话说,宇宙及其宇宙中的一切万事万物都是矛盾(多种因素)构成的事物;任何事物都处于无穷无尽的运动变化之中,都是过程中的事物,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与动力就是矛盾。矛盾双方的又统一又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从而造成了事物的产生、发展与灭亡,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广义进化论。

  人们一般把生物进化简称为进化,指某一物种、生物的某一类群或整个生物界的历史发展。而人类科学上所说的广义进化论,是指事物逐渐变化、发展,包括天体的演化、生物的演变和社会的发展等。生物进化以宇宙进化为基础,并向前发展到人类社会的进化。

  任何新事物,都是前面旧事物灭亡后的产物。旧事物是新事物的基础,新事物是对旧事物的否定,新事物不断代替旧事物,就构成了事物的相续变化与发展。当一个事物灭亡了,并不是什么都没有了,而是相续产生了另外一个新生事物;任何新事物的产生,都不可能不以任何旧事物为基础而凭空产生,都是对旧事物的扬弃的结果。任何一种生物物种也都在随着各种内外环境因素的变化而不断发生着微小的量变,这种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质的变化,这种质的飞跃的结果就是新生物种的产生。

  李洪志反对进化论,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即制造“教主崇拜”。然而,李洪志毕竟不学无术,因而又常常说出些自相矛盾的话来。

  “功能是人体的潜能,随着我们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的大脑思维越来越变得复杂,越来越看重现实,越来越依赖于所谓的现代化的工具,这样,人的本能就越来越退化。”(《转法轮》)

  “这种超感功能,过去叫他心通,是人的潜能、本能,可是今天的人类都在退化,你还得重新修炼,返本归真,返回你的先天本性,你才能具备。”(《转法轮》)

  这里,我们不想再对这种说法本身的对与错进行评断,只是从另外的一个侧面,揭露李洪志思维逻辑的混乱与矛盾。很显然,有“退化”就一定有“进化”,二者是相依而存在的,甚至“退化”本身也属于广义的进化,说只有退化,而没有进化,那是李洪志的退化论,是与科学毫无关系的。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抛开生物进化论的具体细节不说,至少生物进化论的理论思想是科学的,是符合辩证法的基本规律的,是广义进化论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李洪志一方面打着“真正科学”的旗号,另一方面却大肆破坏科学的进化论,显然是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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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35 | 只看该作者
   

  
常人不吃肉就一定会营养不足吗?




  众所周知,李洪志一方面大谈慈悲、向善,以活佛自居,另一方面又无法克制自己对于肉食的欲望。因此,李洪志对于吃肉问题编造了许多说法,其一就是:“我要不吃肉,将来的人就要不吃,人类的生活习惯、食物都要发生改变。”(《美国讲法》)难道这就是李洪志大口吃肉的理由吗?整个人类的生存状态从来就没有因为哪位圣者的出世而完全改变过。释迦牟尼佛当年不吃肉,也大力倡导不吃肉,可是人类还一直是在吃肉的呀!释迦牟尼佛以身作则出家修道,可是人类也没有都去出家呀!李洪志不如索性说,如果我要是不偷税,将来的人就要不偷税,人类社会就要发生改变,所以我才偷税漏税、鼓励盗版的!

  另外,李洪志还说:“如果是一个常人,他不修炼,他不吃肉,那保证他营养不足,这一点是肯定的”(《美国讲法》),“这个肉食对人的身体能量补充是超过蔬菜的”(《悉尼讲法》)。真的是这样吗?下面我们就来谈一谈素食与营养的问题。

  1998年3月美国农业部正式宣布:素食在各种营养方面均可达到《美国国家推荐的饮食标准》。也就是说,不必吃肉、鱼、鸡、蛋和奶制品,也可以有很好的营养。可见,“常人不吃肉就一定会营养不足”是极端错误的说法。

  时下,一股倡导“低糖、低脂肪、低热量”的素食风潮正在悄然兴起并席卷全球,越来越多的人相信素食的良好营养成分是长寿、预防疾病、保持健美、减轻压力的重要因素,从而加入到素食者的行列。比如,根据1997年英国全国意见调查结果,在英国每6人之中就有1人是素食者或者有心想成为素食者。而在这些素食人口之中,44%的人选择素食的理由是伦理道德因素(关怀生命等),22%是因为健康与营养因素,此外还有的人以生态环境、世界饥荒、经济以及宗教信仰等原因作为他们坚持素食的理由;在美国,也同样有超过1200万人选择终身食素,当然也有不少人已减少肉类等高脂肪食物的摄取量,而更多地摄取蔬果,以期改善自己的饮食品质;在加拿大,多伦多素食协会的会员5年来增加了1倍多。

  事实上,在世界各地都能找到许多吃素的人,比如,德国Hunze族人就都终身素食,而由于从丰富多样的蔬菜、谷物和豆类中能够获得足够的热量和营养,所以,他们活得非常健康、强壮,甚至百年来竟无一例罹患癌症。

  现代科学不仅彻底否定了人必须吃肉的迷信,而且还证实了肉食会严重损害人的身心健康。科学上已经明确证实,素食不仅可以提供我们身体所需的一切营养,而且所提供的营养成分比肉食还要多。比如,素食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谷物的蛋白质含量一般为8%~12%;许多坚果、果仁和豆类约在30%上下;黄豆,也就是大豆,竟高达40%,约为肉类的2倍,而即使是最瘦的牛排也只含有20%的可用蛋白。

  据营养学家们调查,在正常饮食的情况下,即使不吃肉,人们也都可以获得足够的蛋白质,而且经常能超过身体的需要。1954年,科学家们在哈佛大学进行了一项深入的研究,发现蔬菜和谷物的任意组合都能提供足够的蛋白质,也就是说,无论以何种方式组合都不会有蛋白质缺乏的情况。1972年,美国斯迪尔博士对素食者进行了一项全面的研究,研究对象包括成年男女、孕妇和男女青少年等。他发现,所有的人每日蛋白质的摄取量均超过了最低必需量的2倍,要想使蛋白质的供给不超量几乎不可能!由于普通的素食可轻易地达到世界健康组织和国际营养教育委员会所推荐的每日蛋白质摄取量标准,因此,世界健康组织曾宣布,从素食中摄取足够的蛋白质是极为容易的事。

  除了蛋白质之外,人体所必需的营养成分还有脂肪,或称脂肪酸。人体必需的脂肪酸主要是几种不饱和脂肪酸,它们在植物油、豆类及坚果等素食中的含量最为丰富。而肉类中的饱和脂肪酸不仅能刺激血液的胆固醇上升,容易导致血管闭塞,而且很难消化,还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氮化物,需要尽快排出体外,从而增加了肾脏的负担。可见,食用肉类非但没有好处,还会损害身体健康。相比之下,素食中的淀粉是最干净、最廉价和效率最高的“燃料”。

  另外,素食也是大多数维生素和人体必需的矿物质的最好来源,可以提供2倍于每日最低铁质摄取量,而且最多可供应3倍于每日所需的维生素C。维生素C在人体内强化了对铁质的吸收,因此,素食者几乎不会患贫血症。另外,在素食者中尚未有缺钙的报道。换句话说,缺钙者必是肉食者,因为肉类所提供的动物蛋白会比植物蛋白更快地导致人体将钙排出,这也就是为什么素食者更少患骨质疏松症的原因之一。

  实际上,素食适合于所有的年龄阶段,包括怀孕和哺乳期间的孕妇和婴幼儿,能够满足儿童和青少年对营养和能量的需要并促进他们的正常成长。英国医学界曾经声明说:“素食对于婴幼儿的营养需求来说是足够的。”

  除此之外,素食还能提高身体的速度、力量、耐力等体能素质,从而满足竞技运动的需要。据美国耶鲁大学费希尔教授的一项实验显示,32名素食者和15名肉食者中,吃素的人比吃肉的人更有耐力,也就是说,素食的人不仅会从素食中得到一缕清香,一份恬静,而且还会有更强健、清醒和洁净的生活。德国各地约有2500多家素食店,生意始终十分兴隆,其原因就是当年的马拉松赛跑冠军韩国籍运动员孙基忠,便是一位长年的素食者,其体力实在惊人。其实,许多著名的体育竞技冠军都是素食者,比如,创造世界游泳新纪录共56次的韦斯慕拉,曾打破多项世界记录的澳大利亚举重运动员安德森,奥运游泳冠军罗斯,奥运400米跨栏冠军摩西,等等。

  1988年3月,美国饮食协会宣布:科学数据显示,素食与减少患一些慢性疾病的危险性及减轻其症状之间存在正相关。低脂素食可以抑制、甚至治愈多种慢性疾病,包括肥胖症、冠状动脉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肾结石、胆结石、消化性溃疡、肠燥症、关节炎、牙龈疾病、痤疮、痔疮、低血糖症、便秘、骨质疏松症、胰脏癌、胃癌、卵巢癌,以及气喘等等。可见,素食既营养均衡而又有益健康,无疑是人类健康饮食方式的最佳选择。

  肉类中的动物蛋白所带来的问题之一,就是它们通常是和饱和脂肪一起被摄入人体的,而饱和脂肪是引发世界上最大的杀手——心脏病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还会导致种种的癌症、痛风、关节炎、风湿病、纤维组织炎、脑中风,以及尼克酸、维生素B6、钙、镁和其他矿物质缺乏症等等。因此,除了抽烟以外,大概再没有比吃肉更有害人体健康的了。

  “美国参议院营养问题特别委员会”向全美提出了一份长达5000页的轰动性报告,报告中列举了肉食者所面临的一些危害,其要点简述如下:

  1.动物被宰杀时,极端的恐惧、痛苦、愤恨、挣扎,使其体内的生化作用异常,毒化了它们的尸体,并进一步毒化食肉者的组织。

  2.肉类烹烧烤炸的过程,会产生致癌物质。

  3.肉类中的化学添加物(硝酸盐等),以及肉食者肠内微生物的变异,是致癌的原因。

  4.肉类中农药、杀虫剂等的残余量,比蔬果类高出13倍。

  5.肉类中含有抗生素、荷尔蒙、镇定剂等化学毒物。

  6.动物本身患有各种疾病,尤其是传染病。

  7.动物尸体腐败产生的尸毒,会导致肉食者中毒。

  8.肉类代谢物乳酸、尿酸的积聚,产生肾脏病、痛风、风湿痛等病变。

  9.肉类因缺乏纤维质而造成排泄困难,导致便秘。

  1 0.因为动物脂肪累积,造成心脏血管病变,而罹患高血压、心脏病、痛风。

  另外,人类为了吃肉而饲养动物还会给世界带来许多其他不良后果。比如,雨林的破坏、全球温度上升、水质污染、水源枯竭、土地沙漠化、能源滥用,以及世界性的饥荒等等。将土地、水、能源和人力用来生产肉类,绝对不是有效使用地球资源的方式。

  在地球上,有将近10亿人遭受着饥饿和营养不良的痛苦,甚至全世界每3.6秒钟就有一个人死于饥饿,其中3/4是5岁以下的婴幼儿。人们时常错误地以为那是因为吃素的缘故,但是,科学家们发现,营养不良的现象只是在那些饮食极度缺乏的人群中才能观察到,也就是说,导致那些人营养不良或早亡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因为得不到肉食,而是因为食物既非常单调又严重不足!

  世界的粮食资源问题,可以用“不患寡而患不均”来恰当地描述。由于不合理的粮食分配制度,致使在穷人看来十分宝贵的粮食资源,却被卖给了愿意出高价的富人来喂养他们的牲畜。也就是说,一些人在穷奢极欲地消费粮食,另一些人却因缺乏粮食而处于饥饿状态甚至于死亡的边缘。人们为了生产出一份肉食,竟然需要花费14倍的粮食来饲养动物,这确实是一个巨大的资源浪费。在美国,牲畜消耗的粮食竟占全国粮食消耗量的80%。如果每个美国人都减少肉类消费10%,地球上所有陷于饥荒的人们便有充足的粮食用于果腹。而如果全世界每一个人都改吃健康又洁净的素食,则全球的粮食可养活的人数将是目前的8倍之巨,或者可以有7/8的土地退耕还林以改善生态环境!为什么?道理很简单,我们正在把全世界7/8的粮食用来喂养牲畜,而不是人!

  可见,常人不吃肉就会营养不足的论调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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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37 | 只看该作者
  
混乱的逻辑 险恶的用心


  
——“法轮功”自相矛盾何其多




  《易经》云:“诬善之人其辞游”。也就是说,虚构杜撰罪名以诬蔑良善、诋毁他人的人,言辞必然是游移不定的。李洪志就是这样,他在破坏人类一切善良本质的时候,总是逻辑混乱、矛盾重重、语无伦次。这类问题在前面的文章中已揭露了不少,只是散见各处,难以形成直观认识。这里对他前后的矛盾说法进行一次大曝光,以撕下披在他险恶居心之上的彩色画皮。另外,此文涉及的都是在其他文章中没有提及的,主要是以他这一类谎言去戳穿他的另一类邪说,而其自相矛盾的两种不同的说法又大多都是错误的,因而除特殊情况外,文中不再对此予以说明。

  一、李洪志从来没有讲过时间不够用或者来不及吗?

  “法轮功”练习者都知道“时间很紧迫”、“人类要有大劫之忧”等,那么他们是从哪里知道的呢?很显然,这都是李洪志威胁恫吓的结果。然而,为了掩盖“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李洪志一方面大肆宣传末世论,一方面却又反复地否认自己曾经说过“时间很紧迫”之类的话。

  “我从来也没有讲过什么时间不够用。”(《瑞士讲法》)

  “我从来没有说时间来不及。”(《新加坡讲法》)

  “我建议所有对别人讲过什么没时间了,自己要做什么后事了,老师要带什么人走了等等的人,马上挽回你造成的影响,无论是直接或间接的,哪怕是一句话,也不能被魔所利用。”(《精进要旨》)

  真的如其所言吗?还是看一看李洪志是如何自打耳光的吧。

  “我是讲时间很紧迫……我不能在人间传法很久。我讲时间很紧迫那你就快修……”(《北美讲法》)

  “不能够把这个时间拖得很长……所以我觉得时间紧一点也有它的好处。”(《美国讲法》)

  “修炼有截止的那天。真像(应为“相”字)一显,什么都截止,那就不容你再修了。”(《北美讲法》)

  “学大法的实修时间是有限的,很多学员知道抓紧,精进不止……”(《精进要旨》)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我传法两年,给弟子们实修两年……”(《精进要旨》)

  这不是典型的贼喊捉贼吗?!

  二、科学能不能证实神与另外空间的存在?

  在破坏科学时,李洪志有如下两种自相矛盾的说法。首先,他说科学不能证实神的存在:

  “你比如说现在这个科学它不能证实神的存在,它不能证实另外空间存在。”(《悉尼讲法》)

  然后,他又自打嘴巴地说,很多科学家“发现宗教讲的完全是真的”:

  “爱因斯坦已经走到人类科技认识的最顶点了,再往下研究发现宗教讲的完全是真的。近代有很多科学家、哲学家最后都走入了宗教,都是很有成就的人。”(《转法轮·卷二》)

  这不就等于是说,很多科学家证实了神的存在吗?

  既然科学不能证实神的存在,那么科研部门怎么能够测定神(李洪志)呢?

  “我是经过测定了,我手里有科研部门对我测定的资料。”(《转法轮》)

  如果可能的话,强烈请求李洪志向世人公开这些测定资料。此外,还有一点需要质疑的是,李洪志曾说过:“科学几乎所有的认识的基点,对物质、宇宙、生命的认识基点都有误。”(《瑞士讲法》)那么,以错误的科学方法也能证实或测定神吗?测定的结果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显而易见,李洪志一方面在利用科学欺骗世人以抬高自己,另一方面却又在极力败坏科学!

  三、科学发展到顶了吗?

  为了破坏科学,李洪志说:

  “西方的科学走到了极端。”(《转法轮·卷二》)

  “欧洲的科学按照他下的定义框框它已经不能再往上走了。”(《转法轮·卷二》)

  李洪志的忘性可够大的了,刚刚说完人类的科学已经“走到了极端”、“不能再往上走了”,然而,很快他又说人类在不断地突破,不断地在认识更微观的东西。

  “人们过去认识最小的构成物质的粒子是原子核。可是现在认为不是原子核了,有夸克,又有中微子,就是人在不断地认识这些东西。”(《转法轮·卷二》)

  四、“法轮功”以前到底是否传出过?

  李洪志曾经说过:“我们法轮大法……在史前一个时期广泛度过人。”(《转法轮》)

  那么,下面的话又该做如何解释呢?

  “这是宇宙的理,是从来没有讲过的真法。”(《精进要旨》)

  “我们这个法讲出了宇宙的真理,是开天辟地从来没有人讲过的。”(《长春讲法》)

  “法轮大法是把宇宙的特性(佛法)万古以来第一次留给了人……”(《精进要旨》)

  五、别人是如何知道李洪志层次很高的?

  为了说明自己的层次无比的高,李洪志说:“谁也知道不了我……”(《转法轮》)

  可是,同样为了说明自己无比高,他又说:“很多高人都知道我。他们有时候偷偷地来,看看就走。”(《转法轮·卷二》)

  说李洪志有多高多高的层次,那不都是他自己说的吗?忘记“这个大法不管他有多大,我不在其中;你们任何生命都在其中”(《长春讲法》)的说法了吗?其实,你看哪个佛、道,坐那儿老是讲自己如何如何高,还说自己比所有的佛都高?哪有那样的?连常人修养好一点的都不会这样去说的。尤为无耻的是,他还好意思说从来就不讲他自己,其实是没有少讲他自己,而且还都是瞎编乱造的。

  六、李洪志做的(救世)这件事情谁也看不到未来吗?

  为了吹嘘并抬高自己,李洪志编造说:“任何一件事情,任何一个生命,在这宇宙中做的任何事情都能看到它的未来,而且从头到尾可以看到。恰恰我做的这件事情谁也看不到未来。在我没有做之前就根本没有未来。”(《北美讲法》)并做了一个比喻,就像“地方不知道中央的事”一样。

  为了表明自己师出有名,李洪志还请出众多的“高级生命”来作证:“因为当初定下我们做这件事情时,就有很高层次上的人跟下来。我来的时候,在各层次中都有人跟下来,他们能预测到我将要做的事情。”(《大法义解》)

  试问:不是说“我做的这件事情谁也看不到未来”吗?怎么会“各层次”都能“预测到我将要做的事情”呢?前后所说竟如此矛盾!李洪志颠三倒四,出尔反尔,是可信,孰不可信?

  另外,这里还需要质疑的是,既然说“我做的这件事情谁也看不到未来”,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破坏“法轮大法”的魔,事先知道李洪志所要做的每一步,然后提前安排好了来转世呢?

  “他们来之前把一生都安排好了来转世,按照他来破坏的那个东西在走人生的路。”(《转法轮·卷二》)

  “但也不都是来得法的,也有来破坏的,所以我说都不应该是来当人的。”(《北美讲法》)

  “它的破坏形式就是这样安排好的,就注定他是这么干的,怎么麻烦大他就给你怎么找。”(《大法义解》)

  七、李洪志是“主佛”吗?

  按照李洪志的说法,想制约“病”根本就不是一件很高难的事,甚至假气功师也能治病。

  “这个假气功师也能看病。为什么能看病?他有附体,没附体他还骗不了人呢!那个附体它也能发出功来,也能治病,它也是一种能量存在,制约于常人非常容易。”(《转法轮》)

  另外,按照李洪志的说法,人只要一出功,就能够完全制约病,从此就再也不会得病了,这就是修炼的人不会得病的原因所在。

  “出功后你的身体将是被功笼罩着。这些黑气病气就进入不了你的身体了,所以就没有感觉了。”(《大法义解》)

  对于佛来说,治病就更是小菜一碟了:“一个佛一挥手,全人类的病都没有了,这是保证能做得到的。”(《转法轮》)

  然而,李洪志对自己的功是这样说的:“我把我的功分给我带的弟子,每人一份,都是上百种功能合成的能量团。把他们的手都封起来,就是这样,有的手还被咬破了,咬出泡的,咬出血的,那还经常出现呢。(病)那东西都那么厉害,你想你常人之手你敢动它?”(《转法轮》)

  看来,李洪志并不是无比高的、不在法中的“主佛”!

  这里要说明的是,在佛经中讲:“诸佛非以水洗罪,亦非以手除众苦,非将所证迁于他,示法性谛令解脱。”可见,佛既不能代替众生证道,也不能代替众生离苦得乐,更不能为众生洗罪、除苦。所以,“一个佛一挥手,全人类的病都没有了,这是保证能做得到的”的说法是极端荒谬的。

  八、是谁把李洪志的书称做“经文”的呢?

  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李洪志摆出了一副佛陀出世的样子,不断强调说,他的书就是“经文”,而且“只有佛讲的法才是经啊!”(《转法轮·卷二》)

  “我告诉大家,暂时可以把你们学习大法时的手抄《转法轮》或其它经文,由去农村传功传法的人带去送给农民,同时可以减少他们的经济负担。”(《手抄经文的处理》)

  “我有两篇经文已经谈了这(杀生)问题了,已经说明了它,但是有的人悟不到。”(《瑞士讲法》)

  “在《道法》经文中指的那个魔是破坏法的,破坏你修炼的,属于这一类的我就保护不了你。”(《北美讲法》)

  说句题外话,什么魔不是来破坏的呢?只要是来破坏的,就都是魔。按照李洪志的这种说法,也就根本不存在保护的问题了。是魔的他保护不了,而不是魔还用他保护什么呢?可见,李洪志所说的能够保护练功者的说法,根本就是骗人的。

  实际上,是李洪志自己把他的书称做“经文”的,然而,他为了掩人耳目,却把这说成是“学员”们的杰作,他只是为了顺应民意才不得不这样用的。

  “我经常有目的地写一些短文(学员们叫经文)指导大家修炼……”(《精进要旨》)

  “我建议人人都放下心来看十遍我写的你们叫经文的《精进要旨》……”(《精进要旨》)

  “我给你们写的几篇你们叫做经文的也从不对照自己。”(《精进要旨》)

  然而,明眼人都知道,即使退一万步,假设真的是“学员”们称作“经文”的,为什么李洪志却不厌其烦地反复强调,用意何在呢?其实,“学员”们哪敢随便拿来一个什么名词大家都用、都说呢?始作俑者非李洪志莫属。

  “你们不能随便拿来一个什么名词大家都用、都说,这不就是在往大法中加人的东西吗?去年北京站讲出的四句话我为此已专门写过一篇‘纠正’,应该重视了,当然还有一些其它的乱七八糟的名词也在传。”(《精进要旨》)

  看来,至少“经文”一词不是乱七八糟的,也很符合李洪志的心意。

  九、到底能不能讨论法呢?

  1994年9月,李洪志在长春说:

  “我们不能只是集体炼功,我们能不能找个特定的时间集体来学一学法。逐章逐节的,大家念一念、讨论讨论。”(《大法义解》)

  “学完了之后大家还要讨论,逐段地讨论。”(《大法义解》)

  然而,随着李洪志编造的谎言越来越多,前后说法间的矛盾也就越来越突出,对于同一个问题甚至经常会有截然相反的说法,因而使人们莫衷一是、疑问重重。为了阻止人们在思想上互相沟通,李洪志开始强调只能通读,不允许精读、讨论、研究,以及找前后有针对性的部分对照着学,以此掩盖其前后的逻辑混乱、颠倒及各种说法的错谬失实。

  1998年9月,李洪志全然不顾自己提出的“逐段地讨论”的要求,悍然制止一切讨论行为。

  “还去议论法,这法如何如何,这段如何如何,那段如何如何。人配不配议论法呢?最起码你还有人的思想,那样做是不对的……你占用修炼、读法的时间去谈论体会,我想就不好。”(《瑞士讲法》)

  从此,“法轮功”练习者就只能用李洪志的邪说一遍又一遍地洗脑,慢慢地失去了分辨能力,失去了自我,以至于唯李洪志的邪命是从!

  十、工厂的产品比人的肉体还高级吗?

  为了给邪说“万物皆有灵”制造证据,李洪志杜撰说:

  “工厂造出了一个产品,任何一样东西,你看他是这样的,都是有生命的。”(《美国讲法》)

  然而,同样是为了说明人有所谓的“元神”存在,他又自相矛盾地说:

  “你光是一个身体摆在那儿就是一块肉。”(《转法轮法解》)

  “这个人的肉身是由分子最大一层粒子组成的,他没有灵性……”(《欧洲讲法》)

  就连工厂造出了一个产品都是有生命的,怎么光是一个身体摆在那儿就是一块肉了呢?这岂不是说,工厂的产品比人的肉体还高级!

  十一、微观与宏观是什么关系?

  李洪志说过:

  “物质在表面以下任何一层物质都是由微观物质组成的,而微观物质要解体的时候,表面的物质也就解体不见了。”(《北美讲法》)

  而在制造劫难的谣言时,李洪志却说:

  “这个宇宙基本上都正过来了。唯独就差人类,就差最表面这层物质了,但是也在结束中了……在分子这一层粒子以下的所有物质已经更新了(注:李洪志还说过,原子那一层早就爆炸了),就差这层表面的这层分子,甚至于更表面。”(《北美讲法》)

  微观已经解体了,为什么现在宏观还没有变化呢?

  十二、到底给不给将来的人留下形象?

  李洪志为了说明他的“大法”极其难得、极其珍贵,说现在的人能见到他的形象也是很幸运的,将来的人是见不到的。他说:“再将来的人也不能知道我是谁,也不给他留下形象的”,“未来的人不会知道我的形象。”(《美国讲法》)

  李洪志为了使其信徒相信自己是佛,通过电脑技术伪造了一些高坐莲台之上,甚至身穿袈裟的照片,卖给不明真相的“法轮功”练习者,于家中香火供奉。对于穿袈裟的照片,李洪志解释说:“大家看见的那个穿袈裟照片,那是将来给专修弟子留下来的。”(《美国讲法》)这种说法与上面的说法正好相反,难道“将来的专修弟子”就不是“未来的人”?真是自相矛盾!两种说法出自同一本书,人们竟何以视而不见呢?

  另外,袈裟本来是出家及受戒者的专有服装,而李洪志既无戒行,甚至根本就不讲戒,是一个有妻有女的在家之人,却偏偏要披上袈裟,照出照片,让信徒们香火供奉、顶礼膜拜,这不是骗子嘴脸的典型写照吗?

  十三、业力可以隔离宇宙特性吗?

  “而这种黑色物质(业力)恰恰相反,是做了不好的事情得到的,和我们宇宙特性是相背离的,所以这种黑色物质和我们宇宙特性就产生一种隔离。”(《转法轮》)

  可是,业力既然没有那么微观,是怎么与宇宙特性产生隔离的呢,也隔不住呀!

  “因为业力没有那么细微的物质。业力是在常人中造的,常人中的物质。这个东西达不到那么微观。”(《转法轮·卷二》)

  另外,李洪志说过,“业力没有真善忍的标准”(《转法轮·卷二》),而且后来在国外他还讲过,“业力不含有宇宙特性”,那么,业力就应该不受任何宇宙法的制约,也就是说,业力是不在法中的。既然不在法中,当然也就不存在吃苦可以消业,或者作恶就会造业之说了。

  李洪志也说自己不在法中:“这个大法不管他有多大,我不在其中;你们任何生命都在其中”(《长春讲法》),而且还说:“我不是来修炼的。这一点你们大家一定要分清。我没有自己的难,我也没有像你们一样的修炼的因素。”(《瑞士讲法》)那么,李洪志自己也应该不受任何宇宙法的制约,也就同样不应该存在吃苦可以消业、长功之说。可是,李洪志多次难受得像得大病一样(如1994年8月哈尔滨班与延吉班等)时,为什么要蒙骗人们说是为了“再长一点功”呢?请问,割掉阑尾是不是也是为了再长一点功?

  十四、业力到底是如何起作用的呢?

  在强调得病不应该吃药时,李洪志炮制了如下说法:

  “可是这个药它一杀死这个表面上从另外空间里渗透过来的病毒的时候,因为任何物体都是活的,那边的病毒,也就是那边的业力就知道了,它就不过来了,你就觉得吃药好了。”(《美国讲法》)

  如果说吃药可以杀死病毒,那边的业力就知道了,它就不过来了,那么,即使是不吃药,忍受病痛的折磨也同样是在消业,业力就不知道了吗?既然对于业力本身来说都是被杀死,那么,与吃药还是不吃药又有什么关系呢?另外,在打坐吃苦消业时,业力也应该知道了,它怎么还源源不断地往腿上攻呢?

  “一疼那业力就开始往下消,业力越往下压,他腿疼得越厉害,所以他腿疼不是无缘无故的。往往打坐的人腿疼是阵痛,痛一阵,特别难受,过去之后又缓过来,不一会又开始痛,往往是这样的。因为业力是一块一块地消,消下去一块腿好过一点,一会又上来一块,就又开始痛。”(《转法轮》)

  打坐消业与吃药消业,二者在“消业”上有什么不同吗?难道业力更愿意在打坐中被消掉?

  十五、内向性格与妒嫉心到底有没有关系?

  对于妒嫉心的产生,李洪志是这样讲的:

  “中国人过去受儒教影响比较深,性格都比较内向,生气了不表现出来,高兴了也不表现出来,讲涵养,讲忍”,“但也有弊端存在……能够使人增长妒嫉心。”(《转法轮》)在这里,李洪志把“讲涵养、讲忍”的内向性格说成是增长妒嫉心的根源。

  然而,由于李洪志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理论,只是随心所欲地信口胡说,因而时间一长,连他自己也记不清楚曾经说过些什么。这不是,他后来又说出了完全相反的话,否认了妒嫉心与内向性格有直接关系。

  “内向性格是人的性格问题。至于说妒嫉心它与性格没有直接关系。我就是内向,我不爱说话,我也不妒嫉别人,这个人不是多的是吗?”(《长春讲法》)

  十六、李洪志对于“法轮功”练习者的修炼形式是如何安排的?

  李洪志编造了许多美丽诱人的谎言:

  “我们在座的人有许多开了天目的,相当的多。”(《转法轮》)

  “我们好多学员已经进入渐悟状态中了。(1994年)”(《大法义解》)

  上面的话都是1994年之前,也就是在办班期间说的话。可是,到1999年时还是许许多多的人问,“我为什么一直啥感觉都没有,什么也看不见呢?”这时,李洪志出尔反尔地解释说,为了使大家修得高,必须都得这样闭锁着修,而且为了保护高层次来的人,使他们修得更高,就要严格地使他们没有任何感觉,这样就要求其他的人也都得这样修,总不能有人这样修,有人不这样修吧。

  “如果我破一点迷,那么来自层次非常高的,对他破一点迷他都回不去,所以我们不管你来自哪个层次,我们都得这样做。”(《新加坡讲法》)

  “为了保证你修炼,现在就是这样叫你修,所以你无法知道,也不能让你知道。”(《北美讲法》)

  “我告诉你,不管谁是哪里来的,我们在座的也有很高层次上来的,可是你却什么都看不见,连人类以外的你都看不见。修炼中的人,或者是在传法过程中为了使他能够在地球上呆,就得这样做,就得有局限。”(《长春讲法》)

  一句话,李洪志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

  十七、没有任何常人执著心的时候,别人到底能不能带动你?

  在早期,李洪志曾经说过:“人要跳出这个情,谁也动不了你,常人的心就带动不了你,取而代之的是慈悲,是更高尚的东西。”(《转法轮》)

  可是,为了掩盖“法轮功”练习者修炼这么长时间了还都是常人的思想时,李洪志又编造出相反的话:

  “他没有任何常人执著的心的时候,他和人在一起呆不了。人的每一句话他都受不了……”(《美国讲法》)

  “你没有常人心的时候……方方面面的都会干扰你。”(《长春讲法》)

  “如果你一点常人的思想都没有了,你也就很难在常人中呆了。”(《欧洲讲法》)

  十八、“法轮功”练习者对法有没有更深的认识?

  李洪志经常讲,“在法的认识上,是越来越深入,对法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刻,真正地知道法是什么。”(《新加坡讲法》)

  可是,总是有人问,为什么一直没有悟到更高的理呢?李洪志又否认了“真正地知道法”的说法,因为“不能让你知道高于字面上的道理”。

  “在我们学员当中,不管老学员、新学员,都不可能让你谈出来,也不能让你知道高于字面上的道理。你所谈的毕竟都是字面、表面的道理,因为天法是不能在常人中讲的。”(《瑞士讲法》)

  “因为天理是绝不能讲给人的。”(《新加坡讲法》)

  说“天法是不能在常人中讲的”,也就是说《转法轮》讲的不是什么天法!这岂不等于是说,李洪志从来就没有讲过天理吗?不是说“无论你修到什么境界还得有那一层的法来指导你修炼最后才能圆满”(《悉尼讲法》)吗?人们对于高层次的理什么都不知道,怎么修呢?所有的人现在还都是常人的思想与行为,那怎么能叫做改变人心了呢?

  十九、不好的念头到底是不是思想业?

  李洪志说:“目前很多学员把自己平时的一切不够好的念头都说成是思想业了,这是不对的。你自己什么不好的念头都没有了,你还修什么?!”(《转法轮·卷二》)

  很显然,这里李洪志是说有一些不好的思想本身就是你自己,不能说成是思想业。可是没过多久,李洪志又否认了自己的上述说法。

  “它静不下来的那个思想,你叫它越静它越不静,它是你吗?你能承认它是你吗?它是你后天形成的观念和业力。所以你就把它看成第三者。”(《北美讲法》)

  另外,如果把不好的思想看做是业力或者第三者,那么请问,第二者是谁?

  二十、佛道两家的理溶在一起根本不可能吗?

  为了给所谓的“修炼要专一”制造根据,李洪志说:

  “而且那个‘一贯道’,讲五教合一,为天理所不容的。”(《转法轮·卷二》)

  “佛就是佛,道就是道。他们两家的理溶在一起根本不可能。”

  然而,一切所谓的“根本不可能”都是对别人讲的,对于李洪志没有什么不可能的,还是看一看李洪志是怎么把“两家的理溶在一起”的吧。

  “因为我们的功炼得很大,等于炼的是整个宇宙。那么大家想一想,这个宇宙中有两大家,佛、道两大家,排除哪一家都构不成完整的宇宙,都不能说是完整的宇宙,所以我们这里有道家的东西。有人讲了:那也不只是道家呀,还有什么基督教、儒教,其它的教等等。我告诉大家,儒教修炼到了极高层次上,它是归为道家的;而西方有许多宗教修炼到高层次上之后,它是归为佛家的,它是属于佛家一个体系的。就这么两大体系。”(《转法轮》)

  这不啻于是在贼喊捉贼!“法轮功”可真是比“一贯道”有过之而无不及。

  二十一、李洪志没有鼓励“法轮功”练习者走出去“护法”吗?

  每一位“法轮功”练习者都知道,李洪志鼓励他们要走出去护法,因为这是决裂人的考验,是圆满的机会。

  曾有人问:“在北京类似事件中,坚定实修者怎样?”李洪志回答说:“就是说你没有参与,你自己‘坚定实修’了,是不是这个意思?话中有为自己失去圆满机会而找理由根据,心都用到我这来了。道理我已经讲得再清楚不过了。每一次事情,出现这个大的事情的时候,都是一个最好的考验学员走出那圆满的那最好的一步,最好的时机。我们有的人就能走出来,有的人他还觉得自己为了实修不动呢。圆满了你都不动,我看你怎么办,你也不想圆满。”(《长春讲法》)

  另外,还有很多类似的说法:“那么在关键时刻会出现一些考验,就像我们前段时间北京发生的事情,你能不能走出这一步来……”(《新加坡讲法》)

  然而,1999年5月2日,在悉尼会见中文媒体时,李洪志却公然向全世界人民撒谎说:“如果我要叫他们去干这样的事情(走出来),他们绝不会来学,也不会相信我。 ”(《悉尼会见新闻媒体》)真是骗你没商量!

  二十二、永得人身是佛祖吗?

  在描述所谓的高层次生命时,李洪志编造说:“在六道轮回以外也有动物存在”(《大法义解》),“在更高层次中时(佛)多是无形的,少数是人类的形状;或者是动物的形状;或者是物质的形状;或者是植物的形状。”(《悉尼讲法》)

  既然什么形状的高级生命都有,为什么还必须“永得人身是佛祖”(《洪吟》)呢?可见,按照他上述的说法,“为什么修佛呢?一是可以永保人身”(《大法义解》)的说法也就是错误的了。

  二十三、李洪志没有说“学员都必须得去弘法”吗?

  “没有说我们学员都必须得去弘法,把这个法传给别人。”(《北美讲法》)

  这是李洪志说的吧。那么下面的话又是谁说的呢?

  “有的学员跟我检讨说自己没把法弘扬好。我说你做得很好,但是很多情况是你力所不能及的。不能如愿,那不是你的问题;说你没去做,那是你的问题。”(《欧洲讲法》)

  “在我们法的弘扬上你们没有重视起来,你们得到了法,还有没得到法的人哪”,“弘法的重要性大家也要认识到。”(《北美讲法》)

  有人问:“不主动去帮助与我无缘的人,包括弘法,做错了吗?”李洪志回答说:“做错了。这是你表面人的思想。”(《瑞士讲法》)

  二十四、“法轮功”练习者都是从高层次来的吗?

  为了诱骗人们来学练“法轮功”,在《北美讲法》中李洪志讲:“今天人类社会的人没有一个是应该当人的人”,“而(以前)真正的人类……都被现在有来头的这些个生命代替了人类。”

  按照这种说法推理,“法轮功”练习者就应该没有一个是普通人,都是从很高层次来的,都是有来头的才对。可是,李洪志竟然亲自乱法,又创造了“一部分学员是很高层次来得法的”说法。

  “因为目前有一部分学员是很高层次来得法的,所以他们会很快开悟,我所说的给学员两年的修炼时间是指这部分弟子。”(《精进要旨》)

  到底是“都是”还是“一部分”呢?看来这是连谎言的制造者都难以说清的事。



  李洪志经常吹嘘自己法身无数、神通广大,“因为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我也被测定了,测定发出的伽玛射线和热中子超过正常物质放射量的八十倍到一百七十倍。这时,测试仪器的指针指到极限了,因指针到头了,最后多大还不知道。”(《转法轮》)甚至在自己的小传中也有“具大神通”的描述,“八岁的李洪志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与伙伴们捉迷藏时,他只要一想‘别人看不见我’,谁也就发现不了他,甚至拿着手电照到他脸上也说看不见。”(《转法轮》中小传)

  然而,在悉尼会见新闻媒体时,李洪志却一反常态,表现得非常“谦虚”,“记:我在新闻媒体中得知您有特异功能。李:新闻媒体还有这样的话吗?我什么都没有”。这就使人搞不明白了,李洪志为什么要出尔反尔呢?

  二十六、李洪志是否可以选择自己的出生地?

  李洪志经常说他安排了一切的一切,“这么一件大事在历史上能没有各方面的安排吗?其实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无数年以前就已经安排好的了”(《精进要旨》),甚至他说他自己的出生地都是他自己选择之后再做出安排的:“为什么我选择要出生在中国,在中国这地方传法呢?是因为在历史上就安排了这件事。”(《欧洲讲法》)

  然而,1999年5月2日,在悉尼会见新闻媒体时,李洪志与记者之间有如下问答: “记:为什么您选择长春出生,不是在北京呢? 李:这个有选择吗?记:我看是有的。李:这是没有的。”

  二十七、李洪志可以安排并解决一切问题吗?

  李洪志吹嘘说,他不仅安排了历史上一切的一切,“我为了传这个法,在历史的相当久远的年代就已经安排了”(《北美讲法》),而且还能够解决任何层次出现的任何问题,“我不在宇宙之中,所以我能够解决不同层次、不同天体宇宙中的不同生命的事。”(《瑞士讲法》)

  然而,李洪志不仅不能解决“法轮功”自身所面临的问题,甚至还要在穷途末路之际,卖身投靠于国外势力以寻求庇护:“我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善良的人们能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解决目前在中国发生的危机”(《我的一点声明》),从而亲手撕碎了“我们大法修炼的形式就是这样的,也不投靠任何国内国外的政治势力”(《精进要旨》)这一“伟大”的“神的誓约”。

  二十八、人从来都没有自己说了算过吗?

  李洪志经常讲“一切都是神安排的”,甚至说:“人想自己说了算,人从来都没有自己说了算过。”(《瑞士讲法》)

  可是,李洪志又说:“本来法身在这段时间给你们安排了有序地修炼,你们却把它打乱了。”(《瑞士讲法》)难道这不是说人能够打乱神的安排吗?既然人能够打乱神的安排,这算不算人能够自己说了算?

  二十九、人类社会现在“道德无存”了吗?

  为了诋毁人类社会,李洪志说,“世界每次出现劫难的时候,都是人类道德无存的时候。这就是末劫时期的表现。”(《转法轮·卷二》)

  道德无存,顾名思义就是没有任何道德了,也就是“纯恶无善”了。

  然而,李洪志却经常讲“相生相克”,比如,“我传正法的时候,相应的有邪法也会出来,它是相生相克的理造成的。”(《北美讲法》)“有了相生相克也就表现出了善与恶、正与邪、好与坏”,“有好的就有坏的,有正的就有邪的,有善的就有恶的”(《精进要旨》)。既然如此,怎么能有纯恶无善的道德无存的状况呢?这岂不是成了只有恶而没有善、只有邪而没有正、只有坏而没有好了吗?

  三十、天人在不在我们这个空间里?

  关于天人,李洪志曾经说:“天人比我们这边的人皮肤要细嫩。因为他没有象(像)我们这层物质细胞,他由更细微的物质构成。”(《转法轮·卷二》)然而,李洪志还经常说:“由分子组成的粒子,别说原子组成的了,就是由分子组成的比我们最表面这个粒子要更小一层粒子组成的物质,人就看不见了”,也就是说,天人是另外空间的物体了。这样看来,天人的身体显然是在另外空间。可令人费解的是,李洪志却说“中国的大山的底下埋着天人的尸体,他死掉以后有的就埋到山底下了。”(《转法轮·卷二》)这岂不等于是在说,天人在我们这个空间里吗?

  三十一、科学是宗教吗?

  李洪志说:“就其宗教而言,不也是对神的信仰而存在着吗?”(《我的一点感想》)显然,他认为一切宗教都是信仰神的。然而,为了破坏科学,李洪志不仅把科学拉入了宗教的行列,而且还把它极力贬低为邪恶的宗教——邪教。比如,他说:“这个科学它也是一个宗教。它是一个非常完善的宗教”,“这个科学又是个邪教。”(《欧洲讲法》)只不过这里需要质疑的是,科学哪有对神的信仰呢?科学就是科学,从来不信仰任何神!

  三十二、在1999年4月25日前后,李洪志到底在哪里?

  对于“四·二五”非法聚集事件,1999年5月2日,在悉尼接受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时,李洪志编造谎言说,“学炼法轮功的人去中南海,事先我是一点也不知道,我当时正在从美国来澳洲的路上”,从而极力回避与“四·二五”非法聚集事件的关系。自诩安排一切、无所不知的“主佛”,竟然好意思说“事先我是一点也不知道”!

  不过,在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披露了“四·二五”事件的真相之后,面对他到过北京的证据,李洪志不得不改口承认他确实到过北京,但只是为了转机而没有逗留,“关于学员去北京中南海反映情况一事,我当时是去澳洲的路上在北京转机,也根本不知道北京出了甚么事就离开了。”(《我的一点声明》)从美国去澳洲,李洪志竟然绕道几千公里到北京来转机,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而后,随着事实的进一步澄清,当李洪志的这一谎言再一次被戳穿之后,他又称在北京逗留了一天,但是不仅什么都没有做,而且也没有与任何人接触。那么,这回是事实吗?

  确凿的证据再一次表明,这是李洪志又一次向全世界人民撒谎!事实是,李洪志是在发生“四·二五”事件的前3天,也就是在4月22日17时10分乘飞机从纽约飞到北京的,他在北京逗留的时间也不是一天,而是前后跨越了3天,一共44个小时。24日13时30分,李洪志乘飞机离境赴港,在那里遥控指挥“四·二五”非法聚集事件,直到27日晚22时15分,才从香港飞往澳大利亚的布里斯本,前后在中国境内一共逗留了5天零5个小时!

  至此,说李洪志自相矛盾的谎言车载斗量、比比皆是想必不会有人反对了。虽然还颇有些意犹未尽,但是,实在没有必要再写下去了,因为对于明白人,这些就已经足够了;如果仍然不能明白,那么,无论再写多少也是枉然,还是就此搁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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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38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对中华传统文化破坏之管窥


  
———《易经》讲的只是银河系的理吗?




  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与文化底蕴,在中国乃至于世界上传播了两千五百余年而长盛不衰。即使是在现代,中华传统文化仍然显示着强大的思想魅力与生命活力,日本与新加坡等国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的成功,与他们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吸收与借鉴是紧密相关的。然而,李洪志在极力破坏现代科学的同时,并没有放过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大肆破坏。由于李洪志对传统道德与文化的破坏涉及问题较多,难以一一详述,这里仅以他对《易经》的破坏为例进行简要说明。

   《易经》是中国最古老的文化典籍之一,在汉代时即被列为十三经之首,儒家也把它列入“五经”之中。在《易经》中包含了丰富的世界观、伦理学和辩证法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源头,至今仍为世人所瞩目。《易经》不仅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迄今为止,它仍然是我们研究中国古代历史与文化的重要文献。然而,李洪志在极力鼓吹并抬高自己的同时,竟对《易经》大肆贬低。

   首先,他把《易经》中反映出来的道理贬低为小范围的理。

  有人问:“学员研究周易对炼功有无影响?”李洪志回答说:“它那个东西只是我们这个银河系之中的理,不是更大的理。而我们炼的法更大,这个大法够你研究一辈子的。”(《转法轮法解》)

  实际上,《周易》中包含的理,绝对不仅仅是银河系之中的理,而是整个宇宙的理。

  就《易经》的性质来说,它是一部占卜用书,但是,不仅卜筮者用之断吉凶,而且道家修心炼性、医家辨证施治、儒家治国修身、理学家言天理性命、兵家论战阵变化,莫不以《周易》为理论依据。特别是当我们廓清《易经》卜辞的迷雾,深入到其内部,就会发现,《易经》中还包含了极其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第一,《易经》中包含着丰富的对立统一思想。了解哲学的人都知道,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不仅是辩证法的根本规律,而且是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阴阳就是矛盾,它是中国传统哲学用以解释、说明矛盾现象的最基本的范畴。太极分而成阴阳,阴阳合而为太极,“一分为二,合二为一”,这就是最基本的对立统一思想。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是微观还是宏观,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的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与发展。这是整个宇宙的理。

  第二,《易经》中包含有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思想。它认为一切万事万物都处于无穷无尽的运动、变化之中。宇宙中(包括宇宙本身)没有任何一成不变的事物存在,都处在生灭变化之中,微观与宏观莫不如此,这也是整个宇宙的理。

  《易经》中的“易”字包含三层涵义,这就是简易、变易和不易。“简易”是说它的概括性,即简单、容易之意;“变易”是说它所阐发的宇宙万物的运动变化性,即变易、变化之意;“不易”是说它所揭示的规律性永不改变,即不变、不易之意。

  第三,《易经》中还含有发展变化是由阴阳(矛盾)相互作用与相互转化所引起的思想。《易经》在肯定事物运动变化永无穷尽的基础上,认识到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物极必反”,而且还通过“剥复”的规律形象地说明了“物极必反”的道理。物极必反(矛盾转化)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普遍法则,这还是整个宇宙的理。

  有时,为了说明《易经》的道理是对整个宇宙普遍适用的理,又称它为《周易》。“周”就是说明易经的道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普遍适用于一切万事万物的,即普遍、周遍之意。

  孔子是儒家文化的奠基者之一,享有“圣人”、“万古先师”的美誉。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晚而喜周易,韦编三绝。”也就是说,孔子在晚年时开始喜欢并反复认真地研读《易经》,因为常常翻阅,爱不释手,以至于使穿连《易经》竹简的皮条也断了数次。在对《易经》细致研读之后,孔子曾经自言“五十而知天命”,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了《易经》的博大精深。

  上面已经提到,《易经》的理不仅是整个宇宙的理,而且还是永远不变的理。而李洪志所说的,《易经》的理“不灵了”等说法,都是蛊惑人心的邪说!

  不仅如此,在《易经》之中还包含着大量的传统道德思想。比如: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君子以竭恶扬善,顺天休命。”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

  这些道理都是超越种族、超越时代的,具有普遍适用性,怎么能说“不灵了”呢?

  其次,李洪志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破坏可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和理论上,而且还有实际行动。有人问:“我学法轮大法,我爱人研究周易,我就偷偷地烧他的书,这是不是做坏事?”李洪志回答说:“这不是做坏事。我们的法是因为背后有内涵。”(《长春讲法》)

  从这一段对话中不难看出,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对社会和文化的破坏力实在是太大了!在“法轮功”看来,破坏《周易》等传统文化应该是属于大好事,因为只有传统文化被破坏了,人们才能更好地接受李洪志的“大法”,否则,李洪志怎么会如此处心积虑地鼓动其“弟子”去做这等倒行逆施之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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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39 | 只看该作者
  
撕下向善伪装   露出邪恶面目


——李洪志真的是在教人向善吗?




  “法轮功”披的是“崇尚道德”的华丽外衣,打的是“教人向善”的幌子,干的却是破坏人类社会一切善心、善行的勾当。其实,所谓的教人向善、修佛做好人,只是李洪志利用广大民众向善的心理,以吸引徒众、蒙蔽视听的一个招牌罢了,不仅不是他的本意,而且已经演变为“法轮功”对抗政府的一个最恶毒的武器,同时也是向人类社会发难的一个最好借口:反对“法轮功”就是反对善,或者说,反对“法轮功”就是不善!然而,只要撕下这层向善的伪装,李洪志的邪恶面目便昭然若揭了。

  从一开始,李洪志就公开炮制邪说,以抵制人类社会的一切善举。比如,他反对献血(救死扶伤)、放生(保护野生动物)、施舍(扶贫济困)、慈善事业(帮助残疾人)、社会救济(捐款救灾)、见义勇为(维护社会安定),甚至教人隐瞒错误与恶行(美国一名“法轮功”练功者退学之事)、鼓励偷盗行为(偷税、盗版)、破坏人伦(反对孝道),如是种种,不一而足!

  一、李洪志教人“向恶”数例

  (一)反对自愿无偿献血

  自愿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善举,是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共济行为,同时也是一种无私的奉献与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不仅有助于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的传统美德,而且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公民自愿无偿献血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献血法》)作保障的。然而,这么一件利国、利民、利己(献血者需要用血时,不受地区、年度的限制,保证按规定无偿用血)的善举却遭到了李洪志的反对。请看:

  有人问:“法轮大法的人献血没问题吧?”李洪志回答说:“当然我们也不主张不让你献,反正你这个血要打给别人那可太珍贵了。但是哪,这些事情好像我们法轮大法学员、弟子中都很少出现,这个事我不能说绝对了。实在就摊上让你献那你也得献。”(《转法轮法解》)

  请问,鲜血对谁来讲不珍贵呢?但是,对自己来讲可能只是一点鲜血(科学献血无损健康),对别人却可能是宝贵的生命啊!虽然李洪志言辞闪烁,不敢公然明确反对献血这一公益行为,但他的弦外之音任谁都能听得出来,无外乎就是“法轮功”练习者的血太珍贵了,献给别人可惜了,还是不献的好。其实,这里反映出来的是李洪志自己反感献血的潜在龌龊心理,是他自私自利、见死不救的极端个人主义的集中表露。

  对于献血救命之事,已属人命关天的大事,李洪志尚且反对,那么,像“保护野生动物”这样的事,不言而喻,就更是在其邪说破坏范围之内了。

  (二)反对保护野生动物

  古语有云:天有好生之德。“放生”(野生动物)总应该算是救护众生生命、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大功德”之事了吧?然而,关于“放生”的问题,李洪志也是极力反对的。“(放生)这些事情都是有为的,不是修炼。再说你也放不过来,说不定其中就有到寿的,有意做这些事情就是执著心。”(《转法轮法解》)

  野生动物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经济,减少虫害、鼠害以及蝗灾等自然灾害的发生,营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改善和丰富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以及促进国际交流,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然而,根据最新物种调查数据显示,1996年以来,全世界濒危物种数目出现了令人担忧的严重上升趋势,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正在受到严峻的挑战。据科学数据显示,目前全世界濒危动植物已经达到10954种。以大型动物物种为例,全世界现存鱼类的1/3、哺乳类和爬行类动物的1/4都面临着灭绝的危险。

  为了保护、拯救珍稀野生动物,保护、 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世界各国都相继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在我国,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颁布,使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成为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对侵占或者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人类正在为保护野生动物尽最大努力的情况下,李洪志竟然大放厥词说放生也“放不过来”!按照这样的逻辑,那是不是反正行善也行不过来,索性就都不做了?那还有什么好人可做呢?

  按照“说不定其中就有到寿的”这个理,医生也不用抢救病人了,说不定其中就有到寿该死的呢!行善救人不仅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医生的职责。对于医生来说“到不到寿”可以不知道,但是“见死不救”却必然要受到道德的谴责,严重的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反对扶贫济困

  对于人类社会的各种慈行善举,李洪志总是能够编造出种种理由来加以反对。他在反对“做件好事,施舍点钱财”时说:

  “咱们讲做件好事,施舍点钱财,你看现在街上要饭的,有些是职业要饭的,他比你都有钱。”(《转法轮》)

  这话乍看有些道理,其实大谬不然。毋庸讳言,的确“有些是职业要饭的,他比你都有钱”,但是,我们看问题要看实质,李洪志编造歪理邪说的手段之一恰恰就是把社会的某些阴暗面与丑恶现象加以夸大,然后再按照他自己的意图进行错误的推理,最后得出的自然就是迷惑人的颠倒结论。

  在李洪志如此教化之下,“法轮功”练习者既不屑于也根本不会再做任何扶贫济困之事了。一者,这些在“法轮功”里都算作是有为之小事;二者,按照李洪志“要无为”的说法,做了又可能是在做坏事;三者,于己又无利可图,诸此等等,所以莫不如不做。这就是“法轮功”的善!

  助人为乐、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乃至全世界人民所共同倡导的一种美德,难道仅仅因为有人利用人们的善举行骗,我们就应该泯灭自己的善心吗?退一万步来说,假设社会上大多数人都变成恶人,我们就不做好人了吗?

  (四)反对慈善事业

  曾经有人问李洪志:“如何关心照顾残疾人?”

  李洪志回答得非常明确:“常人中的事你还来问我干什么呀?你如何照顾你父母也要问我吗?如何看孩子也要问我吗?都是常人中的事情。我这是在讲法,往高层次中修炼的事情。但是残疾人太舒服了,就还不了业。下一世可能还会残疾。”(《转法轮法解》)

  按照李洪志的说法,考虑到一切都是宿世罪业所致,帮助别人就可能是做坏事,别人就还不了业,那么还有什么善事可行呢?还有什么爱心可讲呢?当然,按照这一邪说,李洪志对于社会救济也同样是反对的,比如,捐款救灾等。常德市第三任“法轮功”辅导站站长,不就是由于为抗洪救灾捐款1000元而被撤换了吗?

  江泽民总书记曾指出:“对残疾人这个社会脆弱群体给予帮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事实上,在“关心照顾残疾人”方面,我国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我们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残疾人,对残疾程度严重而不能参加劳动的残疾人,政府拔出专项资金给予救济,社会各界也以多种方式给予帮助。1990年,我国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明确了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法律地位,并先后制定、实施了残疾人事业的三个五年计划,将残疾人事业纳入了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了提高全民帮助残疾人的意识,法律规定每年5月份第3个星期日是全国助残日。此外,我国还完善了各级残疾人组织,大力推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计规范,道路、桥梁和其他各种公共建筑物修建了方便盲人和肢残人的通道,等等。这些社会文明成果,无疑是对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有力抨击!

  (五)反对见义勇为

  与反对慈善事业相类似的论调也体现在反对“见义勇为”上。李洪志讲,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发生了无论什么样的矛盾,都可能是以前那人欠他的,他俩在结账呢,你要管的话,他们之间的账没结成,下回还得重来,那你就是在做坏事。很显然,这种说法是让人“见义不为”,这就会使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所大力倡导的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扶危济困等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从此泯灭,从而导致国家难以长治久安。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对于发生矛盾的两个人,若能劝解他们,从此化干戈为玉帛,自然是好事,怎么能说是做坏事呢?如果按照李洪志的说法,行善即是“在做坏事”,还有何善可行?真是善恶颠倒、是非混淆!

  表面上,李洪志打出的是教人向善的大旗,但实际上却身先士卒做了很多恶事,只不过他善于以如簧之舌把邪恶披上向善的伪装罢了。“察其言,观其行”,我们是不难看出李洪志的邪恶面目的。

  二、李洪志带头作恶曝光

  (一)倡导忤逆

  我国号称文明古国,礼仪之邦,首重的就是人伦。中华文化一脉相承,至今孝顺父母仍是我国伦理道德的基础,孝顺双亲为人敬重称扬,不孝忤逆为人不齿唾骂。然而,“法轮功”打着“真、善、忍”的幌子,以修佛、做好人为诱饵,自我标榜为“高德大法”,却暗暗噬咬着中华民族的人伦之根,使“法轮功”练习者在潜移默化中变得冷淡自私,发生着视父母亲眷若陌路的人格变异。

  李洪志对自己的亲生父母不尽基本的孝养义务,这在新闻媒体中报道得已经很详细了。不仅如此,李洪志在所谓的讲法中还曾多次武断、霸道地对“孝”大打出手:“你孝顺父母你也是为了这个情;父母喜欢你也是个情,都是人间之情。”(《转法轮法解》)“都是对亲情的执著。”(《转法轮》)既然李洪志都如此说,“法轮功”练习者在努力去掉所谓“对亲情的执著”的同时,自然就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对于父母、亲人的病痛、灾难等概不关心,以示心性的提高。

  孝既是一种道德标准,也是一种道德规范,甚至还是一种法律约束,称为孝道。也就是说,如果违反了孝道,不仅要遭到道德的谴责,还要受到法律的干涉,从古到今莫不如此。孝,是人伦的核心与根本,并不仅仅是李洪志所说的父母子女之间互相喜欢、牵缠不休的亲情所能涵盖得了的。因为,无论对父母或子女是不是喜欢爱恋,都必须按照道德以至于法律的标准,恪尽孝养或教养的义务。

  (二)鼓励偷盗

  口口声声言“善”的李洪志带领“法轮功”信徒所犯的偷盗行为可谓数不胜数了。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不仅对“法轮功”宣传资料进行大量盗印,偷税漏税,而且鼓励练习者购买盗版资料。比如,李洪志说:“你们买了盗版的书都没有问题,这一点是肯定的了”,“买来的盗版书,以原价转给学员就等于是替大家购买的,不能说他破坏法。”(《长春讲法》)试问,这算不算盗?

  李洪志为了印刷“法轮功”宣传资料,鼓励盗用公共财物。比如,李洪志说:“或是行政管理人员,有这个便利条件,单位有印刷厂,就利用这样的便利条件做。”(《大法义解》)试问,这算不算盗?

  “法轮功”组织非法刺探、盗窃国家绝密与机密文件。试问,这算不算盗?

  李洪志于盗行亲力亲为的也是不少:

  李洪志在各地办班,偷漏门票税款。

  李洪志在长春等各地购买豪宅,虚报房价,偷漏税款。

  李洪志行贿气功协会工作人员,花钱买气功师证,欺世盗名。

  “不予而自取”就是盗。盗有多种,暗取为偷盗,明取强夺则为强盗。“法轮功”不仅盗用大量科学名词,而且极尽歪曲之能事。试问,盗用科学名词并大肆歪曲,这算不算盗?李洪志真可谓“盗”行高深!

  (三)隐瞒恶行

  李洪志虽然口头上讲真、讲善,实际上却教人作假、作恶,教人隐瞒错误与恶行,李洪志对于美国一名“法轮功”练习者退学之事的说法就是一例。

  有一名“法轮功”练习者,因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而留学海外,后良心发现,采取了补救措施。可是,李洪志知道此事后却讲:“我听说有个学员,因当初来美国时自己有的地方做错了,就退了学了。我说开始可能做错了,那现在就是错上加错。既然也这样了,不要把自己今后的生活人为地造成一种困难:有些做过的错事不能都以同样的方式改过,自己心里头知道错了,知道今后不会这样去做,对于这种事只要以后做得更好用成绩来补过是可以的。”(《美国讲法》)

  实际上,在以不正当的手段移居美国这件事上,李洪志是堪称“表率”的,这在《李洪志的美国梦是如何“圆满”的?》一文中已有详细的揭露,恕不赘言。

  古今中外有许多教育人要讲真话、勇于承担责任的典故。小孩偷了人家的东西,大人会教育他给人家送回去,还要认错、道歉等等。怎么能说怕造成困难就不讲“真”了呢?怎么能说承认错误就是“错上加错”呢?这是教人做好人吗?改过自新就要诚心忏悔,而李洪志却讲隐匿自己的过恶。隐匿自己的过恶,不欲人知,即是大恶!另外,人们都知道,功是功,过是过,赏罚分明,怎么能够以“将功抵过”为借口来隐瞒恶行呢?可见,李洪志不明事理,为了“法轮功”一己私利信口胡说,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其邪恶的用心!

  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些问题以外,李洪志以身作则带头作恶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带头恶口骂人(文痞、科痞等)、败坏国法(聚众冲击中南海)等等,数不胜数,“法轮功”可谓诸恶俱足了。

  三、撕下李洪志向善伪装

  本来,善,有真善,也有假善。存心利益大众,这是真善。如果在利益大众时,不仅夹杂着自己的贪求,而且还夹杂着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并非是纯真之善而是伪善了。真善在人类社会中的表现比比皆是,比如,倡导做好事不留名,做无名英雄,等等。然而,李洪志却告诉他的“弟子”们,做了好事要告诉人家说,我是“法轮功”的练习者,以便宣传“法轮功”。“有些人做完好事了……我想你也不要不吱声,你说:我是修炼法轮功的,或者说我是法轮大法的修炼者。这样对社会上的影响,对弘扬我们大法有好处。”(《大法义解》)

  可见,李洪志虽然骨子里反对人们行善,表面上却装出一付“教人向善”的样子,其目的无外乎是想借“教人向善”这个金字招牌,利用某些“法轮功”练习者的一些善举来宣传邪法!

  其实,所谓的“教人向善”在“法轮功”只是一个口号式的宣传罢了,以李洪志的邪说根本就不可能使人心真正向善,如果说真的有所“修成”的话,修出来的只能是大贪心。“法轮功”贪些什么呢?贪的是消业、得德、长功、白日飞升、避难消灾,等等,“法轮功”实质上是在以急功近利的大贪心止息小贪心,根本上还是在助长一个“私”字,而不是李洪志所标榜的“无私无我”。

  许多“法轮功”练习者认为,“法轮功”讲教人向善,总不能说是邪的吧?然而,即使抛开“法轮功”是否真的教人向善这一问题不谈,退一万步来说,表面上讲“教人向善”也并不是衡量正与邪的标准呀!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邪教,他们几乎全都讲教人向善,但却是邪的,因为在他们那里,教人向善只是欺骗世人的一个幌子罢了!披着羊皮的狼,毕竟还是狼!

  邪教恶毒啊!李洪志表面上也讲教人向善,可实质上却是在破坏人们心中的善念。“法轮功”事件过后,由于受到所谓的道德说教的严重愚弄之后,人们便不会轻易地相信有“道德”之事了,这不正是李洪志魔乱世间的目的——在本质上破坏人们心中的善念吗?看来,尘埃尚未落定,“法轮功”被取缔之后,社会所面临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肃清“法轮功”的思想流毒。如果对其流毒不能及时肃清,广大的原“法轮功”练习者继续带着这些思想遗毒,结果不堪设想。

  “尔曹身与名俱裂,不废江河万古流”!李洪志终将因玩弄欺骗世人,而被永久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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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40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种种“转世”谎言大曝光




  在各种场合,李洪志都反复强调他从来不宣传他自己。可是,李洪志却从来不放过任何机会大谈特谈他自己!据李洪志讲,他所讲的法是最根本的“宇宙大法”,任何人都受这个法制约,没有什么不在法中。可是,每一位“法轮功”练习者都知道,李洪志为了说自己如何高,又说:“这个大法不管他有多大,我不在其中;你们任何生命都在其中。”(《长春讲法》)何等的自相矛盾啊!

  李洪志从来不怕把话说大,曾经编造了一个又一个“转世”谎言,从弥勒佛祖到中国皇帝唐太宗、康熙大帝,从民族英雄岳飞到外国国王,如是种种,不一而足。李洪志之所以编造这些弥天大谎,除了满足其虚荣心外,无外乎是为了以此自抬身价,从而达到其不可告人的肮脏目的。

  一、自诩弥勒佛祖降世

  关于是不是弥勒佛祖转世这一问题,李洪志前前后后自相矛盾地说出两种截然相反的说法。

  李洪志刚刚“出山”时,胆胆突突地讲出了第一种说法。比如,在1993年北京第十二期“法轮功”传授班班上,有人问,在释迦牟尼之后会有弥勒佛祖降世,不知道李洪志是不是就是弥勒佛祖。李洪志当时讲得非常清楚,那将是在这一期人类文明进入毁灭状态之后,然后再经历漫长的岁月,在下一个历史时期的人类出现文明之后,弥勒才能降临人间。并且李洪志反复地强调说,那将是一个非常久远年代以后的事,绝对不是现在。

  然而,在李洪志出国以后,随着自我急剧膨胀,竟说出与上面截然相反的第二种说法。比如,1996年10月16日,在亚特兰大,李洪志为暗示自己就是弥勒佛祖降世,写了一首题名为《弥勒》的不伦不类的打油诗。然后,1996年11月2日于北京地坛公园,自诩从来不宣传自己的李洪志,急不可耐地进行了所谓的“地坛讲法”,大谈特谈弥勒降世之事。李洪志编造说,弥勒降世就应该是在现在!但是,真正的那个弥勒是绝对下不来了,弥勒把弥勒的法和要做的事都交给了李洪志——“所有东西都给了我”,这样李洪志就相当于是弥勒降世。

  此后,李洪志又多次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无缘无故”地大谈弥勒降世的事。比如,1997年3月24日于纽约,对弥勒降世的时间问题,李洪志说:“释迦牟尼说以后什么时间弥勒要来,那时间不是站在人的时间观念上去讲话,那时间是在另外空间里计算的”,“好像还有很长时间,其实不是”,“正好在这个时间我来传法来了”,“我肯定是在这个时间来了”等等。何其厚颜无耻!

  其实,打着“弥勒降世”的旗号组织邪教,这在历史上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了,一贯道就是典型的一例。这些邪教,由于不具有推动社会进步的性质,及其内在本具的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本质和对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而屡屡遭到打击与取缔,最终都逃脱不了覆灭的悲惨命运,真可以说是天理昭彰!

  历史上以“弥勒降世”为口号的邪教,大都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特征:

  1.邪教魁首,大多自称或被徒众称为佛陀或菩萨降世,或自称苦修悟道,都是自我膨胀之辈,怀有强烈的“教主欲”,对万世归仰的殊荣和世间的名利垂涎三尺。

  2.邪教魁首,绝大多数为文化程度、社会地位很低的在家俗人,多有家室。

  3.这些邪教,表面信佛修佛,在实质上却大多是打着行善及佛法的招牌,败坏祸乱人类社会的法律及道德。

  4.这些邪教往往有反政府或反社会的政治目的,常造反作乱以期颠覆政府、危害社会,从而阻碍社会进步,因而经常造成社会的动荡与不安。

  其实,仅仅根据李洪志打着“弥勒降世”旗号这一点就可以论定“法轮功”为邪教,更何况李洪志欺世盗名、制造邪说、贩卖文化垃圾、宣扬迷信邪说、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从而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九届全国人大第十二次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对进一步认清邪教组织的社会危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由于李洪志及其操纵的“法轮大法”研究会已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违反了国家法律,构成了犯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慌称唐太宗转世

  除了自诩弥勒降世之外,李洪志早在出山后不久就自称是唐太宗李世民转世,并多次向“法轮功”练习者暗示,以抬高自己的身价。比如,1994年在郑州办班期间,李洪志曾到少林寺游览,浏览中曾多次暗示自己是唐太宗转世。李洪志虽然经常讲,现在的寺院是如何如何的不好,然而,由于少林棍僧救唐王的典故,出于投鼠忌器的考虑,少林寺却多次得到他的赞誉。李洪志为了使人们更加明确地认同他就是唐太宗转世,于1997年11月22日写了一首既不合辙压韵、又不对仗的打油诗,题为《忆长安》,诗中有“何处寻太宗,大法度唐人”的句子,这样,李洪志就相当于是明侃了:我就是唐太宗李世民转世!

  然而,这里有几点疑问要请教李洪志。

  1.李洪志自谓是唐太宗转世,不知当时的他是否也是“大慈大悲的大觉者”?

  唐太宗虽然可以说在国家政治上取得了很大成功,创造了“贞观之治”这一太平盛世,然而,从历史史实来看,无论如何也很难把他与自称是“大慈大悲的大觉者”李洪志联系起来。众所周知,李世民是唐朝开国皇帝唐高祖李渊的次子,按照惯例,起初并没有被封为太子。在宫廷斗争中,李世民于唐武德九年,发动玄武门之变,亲弑储君,也就是被封为太子的同胞兄长李建成,挟制威逼其父李渊下诏废旧立新,诛杀同胞四弟李元吉,罪及长兄的五个儿子及四弟的五个儿子,连吃奶的娃儿也不放过。另外,李世民也很好色,因而史评有“牵于多爱,好大喜功……”今李洪志者,昔唐太宗乎?其实,这里并无意诋毁古人,只是对有的人竟如此好名,攀高附贵,颇觉不齿。

  2.不知道李洪志算不算欺师灭祖?

  对于所谓的师父,李洪志曾说:

  “我们这个法轮功,不像其他功派那样,没有什么我今生今世跟谁学的。”(《大法义解》)

  “其实我今世的几个师父所传我的东西,也是在数世之前我有意叫他们得的,等缘分一到,安排他们再回传于我,从而启悟我法之全部。”(《精进要旨》)

  “无数的佛、道、神,不同层次的主、天神都在学此法,谁敢称自己是师父?”(《转法轮法解》)

  在我国,“师恩”被列为“四重恩”之一,与父母恩相提并论。然而,从李洪志的话却看不出一点点“感恩”的意思,假设李洪志真的有师父(这一点实在令人怀疑),李洪志的这些话算不算欺师?大家仔细想一想,即使是稍微有一点点修养的人,都不会说出如此不敬师父的话。古语云:“不敬师者,天谴。”

  尊师重道是我国传统人文理念之一,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即使你考取了状元,当了宰相,回乡来拜见启蒙老师,还是要把官服脱掉,跪下来向老师磕头,表面上好像是礼貌,其实是感恩。

  另外,老子,姓李,名聃。唐太宗也姓李,因此曾自言老子为其祖宗,并诏令天下僧尼,与道士同行必居其后,由此可见唐太宗尊崇老子之一斑。然而,现在的李洪志显然并没有把老子放在眼里,还是那句话:“无数的佛、道、神,不同层次的主、天神都在学此法,谁敢称自己是师父?”(《转法轮法解》)“释迦牟尼、老子当时讲的理,都是我们银河系范围之内的理。”(《转法轮》)显然,李洪志已经把自己放在了老子之师的位置上了。假若李洪志真是唐太宗转世,敢问,为何现在李洪志竟凌驾于其祖宗老子之上了呢?对祖宗如此又算不算数典忘祖呢?

  3.不知道李洪志所度化的还是不是唐朝的人?

  按照李洪志的讲法,现在地球上的人都是高层次来得法的,都不是应该当人的。比如:

  “而真正的人类,过去的人哪,我发现都在另外的空间,也就是阴间。随着战争阵亡陆陆续续过去了,都不往上转生,都被现在有来头的这些个生命代替了人类。”(《北美讲法》)

  “特别到了近来这个时期,在我们这个小宇宙和银河系当中来的特别多。因为再早一点,他们预测不出来,只有在我出山前的那段时间,他们知道了,看到要出现什么事了,就跟下来不少。”(《大法义解》)

  按照李洪志的转世歪理,我们可以进行如下推理:假设过去的人现在都不在地球上,唐朝的人自然也不应例外。那么,在李洪志的诗《忆长安》中,“何处寻太宗,大法度唐人”一句,岂不是乱写!即使把“唐人”解释成中国人,那也说不通啊,因为李洪志说:“就我今天所传大法也不只是传给东方人的,同时也要传给西方人……”(《精进要旨》)

  三、冒充民族英雄岳飞转世

  与吹嘘自己是弥勒降世类似,李洪志在出山的早期,并没有想到自己将来会冒充是岳飞转世。然而,后来他竟然厚颜无耻地假借万世景仰的民族英雄岳飞之名,往自己脸上贴金,以自高身价。骗局于1997年9月11日正式开始,当天,李洪志与香港“法轮功”辅导站站长纪烈武等人来到河南安阳汤阴县的岳飞庙,在那里,李洪志反复称自己就是岳飞转世,并且写了题为《游岳飞庙》与《访故里》的两首歪诗。然后,李洪志提出捐款,并要求把《游岳飞庙》刻于石碑上,立于岳飞庙正殿前,由此引发出了一幕幕人间闹剧。

  李洪志的诗碑立起来后,不断地有河南、河北、山东、安徽等地的“法轮功”练习者前来朝拜岳飞庙,然而,可笑的是,“岳家庙”已经被改称为“李家庙”了,明明是跪在岳飞像前烧香叩头,口中喊的却是“李老师”!

  李洪志假借岳飞英名,大搞个人崇拜,其欺世盗名的险恶用心引起了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感。1999年7月3日,岳家庄的群众怀着满腔愤怒,自发地来到岳飞庙内,扒掉李洪志的诗碑,扔在垃圾堆里。在随后的大约20天里,来自多个省市的“法轮功”练习者,不断地到岳飞庙、汤阴县委、安阳市委等地静坐,甚至围攻河南省委,要求重立诗碑,这一无理要求遭到了干部、群众的坚决抵制与义正辞严的拒绝。

  其实,李洪志自称是岳飞转世也是漏洞百出的。现举几个方面的问题说明一下。

  1.如果李洪志真的是岳飞转世,他当时为什么要“逆天意”而行呢?

  李洪志说他是开创一切的“主佛”,历史上所发生的一切的一切早在“历史的相当久远的年代”或“宇宙形成的初期”就已经安排好了。比如,李洪志曾说:

  “这么一件大事在历史上能没有各方面的安排吗?”(《精进要旨》)

  “我为了传这个法,在历史的相当久远的年代就已经安排了……”(《北美讲法》)

  “大觉者们安排了今天这件事情,那么在宇宙演化过程中一切事情都要为这件事情开路。在宇宙形成的初期就在为最后的大事做安排了……”(《大法义解》)

  那么,李洪志如果是岳飞转世,他为什么要安排自己“逆天意”而行呢?

  “谁逆天意而行谁都要遭报的,谁也不敢去做。人家都说岳飞好,可岳飞为什么就不能把南宋保下来呢?岳家那么厉害,就是因为这是天意。岳飞一个劲儿要把宋朝保下来,可是他就做不了,实质上是逆天意而行。就是应该宋朝灭亡,他就不让它亡,所以他就是逆天意而行。就是说这个意思。人算不如天算。”(《转法轮·卷二》)

  难道作为岳飞转世的李洪志在当时不知道是在逆天意而行?抑或是没有安排好?这么大的觉者怎么能在安排上出现如此大的差错呢?明眼人一看便知,实在是因为在1995年初说这个话的时候,李洪志并没有想到自己将来还会冒充岳飞转世!

  2.如果李洪志真的是岳飞转世,他为什么对当时的历史却不甚了解呢?

  在《“法轮功”反科学本质面面观》等文章中,我们已经列举了很多李洪志不懂历史常识的例子。这不是,李洪志又犯了简单的常识性错误。

  岳飞(1103-1142)被陷害的时候,长达150年历史的南宋(1127-1279)才刚刚开始,即使岳飞能长命百岁,南宋也还远远不会结束呢,那么,南宋是否能够被保下来,跟岳飞可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即使说是“为什么就不能把北宋保下来呢”的口误,那也不对,因为岳飞是在北宋末年投军,投军时才任秉义郎,属于下级军官,北宋是否能够被保下来,跟岳飞也是毫无关系的。李洪志的问话实在没头没脑,这也显示出其文化水平的低下与文化底蕴的浅薄。

  3.如果李洪志真是岳飞转世,为什么会与岳家庄结下如此大的“宿世恶缘”呢?

  按照李洪志自己的说法,人与人之间的任何亲疏、远近、好恶等关系都是有宿世因缘的。然而,李洪志自称是岳飞转世,却并没有引起岳家庄群众的好感,反而招来强烈的反感、唾骂与坚决的抵制,这无论如何都应该属于是“宿世恶缘”了。如果李洪志真的是岳飞转世,为什么会与岳家庄的群众结下如此大的“宿世恶缘”呢?

  通过以上种种可见,自谓岳飞转世,只是李洪志粉墨登场后上演的又一幕欺世盗名的跳梁丑剧!

  到此为止,此文也可以说是长篇大论了,然而,所揭露的李洪志欺世惑众的谎言却还远远没完,真有些罄竹难书的感觉,不妨再简单举上几个例子。

  1994年9月18日,李洪志在长春“法轮功”辅导员会上第一次公开提出,佛经中记载的“法轮圣王”其实也是他李洪志在过去世的某一次修炼过程。

  另外,也许是现在电视中宫廷戏放映得过多的缘故,李洪志也做起了皇帝梦,他不仅仅说自己是唐太宗转世,而且还说自己是康熙大帝的转世,为此还作诗一首以传世惑众,题为《游清东陵》:“三百岁月似水流,旧殿荒冢满目秋;谁知今日又来世,他日法正万古留。”

  再有,李洪志说他的“法身”无数,香港大屿山的“天坛大佛”佛像上就是他的法身,在其“大法”书中有李洪志师徒的如下对话:

  “问:有人说天坛大佛上是师父的法身,就是师父。答:我第一次去香港,我发现佛像上没有佛,并没有达到开光的目的。但是却有乱七八糟的东西附在上面,我就把它清理了。我清理了就是由我的法身管起来了,就这么回事。那么多人拜,拜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怎么行啊?!而且那是佛的形像,所以我就管了。”(《长春讲法》)

  此外,李洪志所编造的转世谎言还有很多:西方某国的国王、五四时期的某某,等等。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一个人如果总是需要借助谎言来提高自己的身价与名望,此人必心理极其自卑。也就是说,用谎言为自己包装的人,无疑是人格卑劣者。

  陷阱的用途是猎杀,而谎言的背后一定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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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41 | 只看该作者
  
运用辩证法 透视“法轮功”




  经常有“法轮功”练习者问,对于一个理论或学说,到底有没有衡量正邪、对错的原则?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其实,大到宇宙本身,小到微观粒子,无论宇宙中的事物与现象多么纷纭复杂,它们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却只有一个,这就是矛盾规律,又称对立统一规律,它是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无论是微观世界还是宏观世界,包括我们的身心,都是多种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缺少一个条件就不能产生。比如,一棵树的生长就是由种子、养料、阳光等诸多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一张纸,是由于人们有用纸的种种需要,筹备了造纸的种种原料,经过种种制造工艺,最后才有纸这一事物的出现。种瓜能得瓜,有种子是主要原因。另外,还必须有阳光、水、空气、适合的温度等等作为辅助条件,瓜才能够生长,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在瓜的生长过程中,不断地进行着新陈代谢,从而完成发芽、开花、结果、死亡的全过程。可见,宇宙中的万事万物不仅都是矛盾的产物,而且都处于无穷无尽的运动变化之中,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旧的事物灭亡,新的事物产生,新旧更替,就构成了事物的不断变化与发展。

  矛盾规律是一切事物普遍遵循的最基本的永恒规律,是放之天地四海而皆准、贯通古今未来而不变的宇宙真理,因此,只有这一规律才配称作“宇宙大法”。下面,我们就运用矛盾规律来看一看自诩“宇宙大法”的“法轮功”之邪教真面目。

  一、无“原始”之说

  在李洪志的“大法”中多次提到“本源物质”、“原始物质”等说法。

  “真善忍就能够把最本源的物质——最本源的那个东西还不能完全叫其物质,把最本源的东西聚合成原始最微小的原始物质。”(《转法轮·卷二》)

  根据矛盾规律,任何事物与现象,都是由多种条件共同作用而产生的,没有只有一个因素构成的事物,即使是事物中的某一个条件,也是由诸多条件构成的。因此,任何事物都是无限可分的,没有原始物质可求。

  在《庄子·天下》中有“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的名言,也说明了任何事物都是无限可分的。毛泽东也从辩证法的角度认同这种无限可分的观点。1964年8月18日,他同哲学工作者谈话时说:“列宁讲过,凡事可分。举原子为例,不但原子可分,电子也可分。”又说:“电子本身到现在还没有分裂,总有一天能分裂的。‘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这是个真理。不信,就试试看。如果有竭就没有科学了。”

  哲学对科学具有指导意义。根据矛盾规律可以从理论上说明,以往科学界一直在寻找的真正不能再分的“原子”,或者组成万事万物的真正不可再分的、最基本的本源要素——“元素”,都是不存在的,现代物理学的研究成果也证明了这一点。

  另外,宇宙及其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无穷无尽的运动变化之中,根本就没有开始,任何寻找第一因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因为,任何第一因的本身,也都是由众多条件共同作用下才产生的。第一因必有诸多前因!过去无始,未来亦无终。即使现代科学所讲的“宇宙大爆炸”理论,科学家们也并不否认是多种条件综合作用的结果,“爆炸”只是物质运动过程中的一个状态罢了,从根本上讲,时空是无始的。既然无始,那么自然也就没有真正的“原始物质”可求了,李洪志的“原始”说只是哗众取宠的谎言!

  二、宇宙非神创

  李洪志大肆宣扬神创论,其目的无外乎是为了给自己披上“创世主”的神圣外衣。他鼓吹说:

  “人真的是神造的。”(《长春讲法》)

  “在这个层次中,这个人就应该毁灭,消灭掉了。可是那些大觉者们出于大慈悲心,就特意造出了这么一种空间,就象(像)我们人类社会这个空间。”(《转法轮》)

  “我对着空间一说形成什么,马上就形成了。还可以随意造出任何东西,在空中一画就会形成,但是在另外空间。”(《转法轮·卷二》)

  “任何生命也都是法给开创的,你们生存的环境和方式都是法给开创的。”(《长春讲法》)

  然而,任何事物都是由众多的原因与条件共同作用而产生的,没有什么东西的产生,仅仅是单一原因的结果。宇宙的产生也是一样,绝非仅仅是一个原因的结果,那种认为世界是某一个“创世主”的杰作的观点,严重地违背了矛盾规律,犯了“单因论”的错误。况且,说有一个绝对的精神是宇宙的创造者,或者说“这个大法不管他有多大,我不在其中;你们任何生命都在其中”(《长春讲法》),都是非常明显的客观唯心主义宣传。

  另外,一切事物都处于无穷无尽的运动变化之中,宇宙也不例外,它既无始亦无终,既然连开始都没有,怎么可能存在一个使其开始的创世主呢?

  三、没有“元神”存在

  根据矛盾规律,一切事物都是由种种的要素和条件所构成的,而构成事物诸要素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又是由各种要素构成的,没有只由一个恒常不变的要素构成的事物。因此,在任何事物中,都没有单独存在的、不变的唯一因素,即没有一个“决定这个事物是这个事物”的永恒不变的“元神”存在。退一步说,假设有“元神”存在,那么这个“元神”也一定是多种因素构成的事物,这样说来也就不存在所谓独立的“元神”了。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万事万物乃至我们的身心,都在刹那之中发生着无数的生灭变化,宇宙既没有独立存在的“神”为主宰,任何生命也没有独立存在的“元神”为灵魂。现在的我,与一秒钟之前的我是不同的,没有一个不变的“我”、“精神”或“灵魂”存在。可见,李洪志那种所谓的“我们人是有元神的”(《转法轮》)说法,即认为在身体之内有一个不变的“元神”或“灵魂”存在的说法,严重地违背了矛盾规律。

  对于“法轮功”来说,“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精进要旨》),只是一句装点门面的口号式的宣传罢了。一方面标榜要修成无私无我,而另一方面却又顽固地认为有一个不变的“我”或“元神”存在,这样的理论只能使人变得更加自私自利,怎么可能达到无私无我呢?骗人而已!

  当有人问“为谁而存在”时,李洪志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你要为你自己而存在!”(《长春讲法》)这与“但为大众得离苦,不为自己求安乐”的无私无我的博大精神实在是大相径庭!李洪志有一首题为《觉者》的打油诗是这样说的:“常人不知我,我在玄中坐;利欲中无我,百年后独我。”(《洪吟》)整个诗中哪句话离开了“我”?

  四、既无“不灭”,亦无“全灭”

  矛盾是事物产生、发展与灭亡的根本动力所在。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的各个方面既互相联系、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又互相分离、互相排斥、互相否定,这种矛盾双方的既统一又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与发展。因此,对于任何事物与现象来说,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暂时的、相对的。宇宙中的万事万物都处于无穷无尽的运动变化之中,旧的事物灭亡,必然会有新的事物产生,新旧更替,就构成了事物的不断变化与发展。所以,既没有“不变不灭”的现象,也没有“一灭全灭”的事物。

  李洪志所说的“人死了,元神不灭”(《转法轮》),就是认为人死后有一个不灭者存在,也就是认为人有一个类似于灵魂的独立不变的“元神”存在,这从根本上违背了矛盾规律。既然连“元神”都不存在,怎么能有“元神不灭”呢?

  其实,在刹那之中,任何事物都发生着无数的(可能是微小的)生灭变化,毫无暂停之时。即便是分析到最短的时间单位,事物都处于即生即灭之中。我们使用的器具,看起来似乎是静止不变的,事实上,它们都在刹那中损耗着,甚至构成器具的微观粒子,也都在高速运动变化着。我们的身心也是一样,也都在刹那之中发生着无数的生灭变化。没有绝对不变、不灭的事物存在。以为有恒常不变、不灭的事物存在的见解,严重违背了矛盾规律。类似的错误说法还有,李洪志说把人的这个肉体修成“不坏之体”,“走出了世间法就是不坏之体。佛体能坏吗?”(《转法轮》)还说要从肉体中修出一个“金刚不坏之体”:“金灿灿的元婴坐在金色莲花盘里,很漂亮。那就是金刚不坏之体……”(《转法轮》)

  其实,一切事物都是变化的,哪有不灭、不坏的事物存在呢?没有永远不变、不灭的事物存在。同样事物也不是“一灭全灭”,而是旧的事物灭亡的同时,产生了一个新生事物,新事物不断代替旧事物,就构成了事物的更替变化。因此,那种认为一个事物灭亡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一灭全灭”的说法也是严重违背物质不灭的哲学基础——矛盾规律的。李洪志编造的“形神全灭”说,即“死亡时形神全灭,彻底的不存在了”(《精进要旨》),只不过是为了恐吓、威逼世人,以便使人们都拜倒在他脚下罢了。

  由上述可见,既无“不灭”,亦无“全灭”。“法轮功”同时持有“不灭”与“全灭”两种极端片面之见,因此既是邪恶的,又是极端的!

  五、生命在本质上是平等的

  根据矛盾规律,任何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而在现象(特性)上不同甚至完全对立的事物又会作为一对矛盾而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在统一整体这一层面上,对立的事物有着共同的本质(共性),就如黑马与白马都是马一样,因此,矛盾规律又称对立统一规律。从根本上讲,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在终极本质上都是一致的。

  对立统一规律是“讲人权、讲平等”的哲学基础,而“讲人权、讲平等”是从本质上讲的,不是讲现象。从本质上讲,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也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完全具有人的共同本质,都是完全平等的。

  然而,为了给自己披上“天生圣人”的外衣,李洪志却强调“人与人是不平等的”,他说:“为什么人生出来还有男有女?长得还不一样呢?有人生出来是有病的,畸形的,(人与人)不是一样的。”(《转法轮》)

  这种说法无疑是在为种族歧视的恶势力张目。由对立统一规律所衍生出的生命平等观,超越了一切由不平等观念所导致的歧视观念与行为:种族歧视(认为某个人种或民族优于其他种族)、性别歧视(认为某种性别优于另外一种性别,通常认为男性优于女性)以及物种歧视(认为某个物种,通常是人类,优于其他物种)等等。近百年来,种族平等与性别平等已经逐渐、广泛地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认同,物种平等也已被一些国家作为新的文明与道德标准所接受,有些国家还颁布了各种形式的动物权利保护法案等等。显然,李洪志的“常人过分地做这样的事情,把动物和人划同等,那就等于在污辱你自己,就等于在骂人自己。践踏人类的尊严”(《欧洲讲法》)说法,按照文明社会中的最新道德标准来看,也是不折不扣的邪说,因为这种说法严重地违背了对立统一规律。

  以上仅举数例,说明“法轮功”违背矛盾规律的本质,虽仅仅是冰山一角,但通过本文的简单介绍,相信人们已经可以看清李洪志其人的虚伪与无知,以及“法轮功”邪教的邪恶与荒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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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42 | 只看该作者
  
严密的组织 邪恶的政治




  在新闻媒体上,披露“法轮功”具有严密的组织和隐秘的政治企图的报道,不可谓之不多,也不能说不够详尽,但是,还是有极少数冥顽不化之徒,不仅不听不闻、不思反省,反而鼓动如簧之舌,搬弄是非,继续为“法轮功”邪教组织涂脂、张目,以图推翻铁案。为正视听,现就与此有关的几个问题予以剖析。

  一、严密的组织

  1.司令部与后勤部

  “法轮大法”研究会,负责指挥并管理“法轮功”的组织活动和经济运作。

  李洪志曾经有如下指示:“这些东西(钱)统一由法轮功研究会管理。总站、分站、辅导站都不准动钱的。咱们法轮功研究会作任何事情都经我同意了他们才做的。”(《大法义解》)

  2.最高统帅

  李洪志,自封为“法轮大法”研究会会长,全面负责指挥“法轮功”的一应事宜。如果有文件或指示,会通过互联网、电话以及传真等现代化的通讯手段,迅速地层层下达,直至每一个“法轮功”练习者。特别是国际互联网,以其方便、快捷、经济等特点,成为“法轮功”组织互相联络、发布信息的首选途径。李洪志对此也是供认不讳的:“大家知道Internet互联网,这个东西在全世界是非常方便的,说哪里要开会的时候,就在网上打出来,全世界很多地区的人也就知道了。”(《悉尼会见新闻媒体》)

  而对于全面统领、指挥“法轮功”组织一事,请看“最高统帅”李洪志的供词:

  “为指导修炼,我不在的情况下,一切事宜均由我们法轮功研究会统一作出决定,统一带领大家修炼。以前研究会作出的一切决定都是经过我同意的,我就是在任何地方,他们作出什么决定也是通过电话、传真和我取得联系之后他们才作出的。”(《大法义解》)

  然而,在1999年5月2日,李洪志却通过悉尼的新闻媒体向全世界撒谎说:“我没有领导任何人……我平时和他们没有任何接触。”(《悉尼会见新闻媒体》)请问,李洪志真的忘记了“法轮功”研究会作出任何决定都要向他请示吗?

  除了作为头领的李洪志之外,“法轮功”还有其喉舌与眼目。上面提到的“法轮大法”研究会以及“法轮功”国际互联网的官方网站等,无疑是充当了喉舌的角色;同时,根据李洪志的指示,“法轮功”组织的一些骨干分子作为“眼目”打进党和国家的某些要害部门,有组织、有计划地窃取并泄露了大量国家机密,仅绝密级文件就有20件之多。

  李洪志虽然表面上也经常讲要维护常人社会状态,“(如果)严重干扰常人社会,破坏常人社会状态。国家机密都不能保住”(《转法轮》),然而,那只是表面上善的伪装,究其实质,“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所作所为(其实远不止泄露国家机密)已经极其严重地破坏了常人社会的状态,同时这也是对所谓的“法轮功”“对政治不感兴趣”、“不参与政治,不干预社会”的最好反证!

  3.严密的组织机构

  在“法轮大法”研究会的统一指挥下,各国设有“法轮大法”佛学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辅导总站、分站、辅导站以及练功点和小组等,还有海外联络组、功理功法部和信息资料部等等机构。

  在口头上,虽然李洪志一再声称“法轮功”没有组织,但是,他和他的“弟子”们太希望“法轮功”组织能够被登记注册了,而且最好是由国家一级来进行注册。李洪志非常清楚,这比在一万个省里得到注册还要强得多,因为“法轮功”追求的就是高层次!在《给北京老学员的信》中,李洪志说出了他的心里话:“如果能够独立注册最好,由北京统一向国家注册登记,各地不要单独注册登记或申报。”

  关于“‘法轮功’没有组织”,还是让我们来看一则滑稽可笑、不打自招的《公开声明》吧,它是由美东法轮佛学会、美国西部法轮佛学会和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在1999年6月8日共同签署的,内容如下:

  “纽约‘世界日报’在六月八日C2版面上报道了一位吴姓的上海商人打着法轮功弟子的旗号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一事。此人纯属钻法轮功事件的空子,企图利用法轮功达到个人移民的目的。因为真正的法轮功学员是绝不会做出这种事情的。而且在世界各地的法轮功负责人都在正面地与当地中国驻外大使馆或领事馆接触交涉。法轮功的问题是群众与公安部门之间的问题,而不存在这种政治庇护问题。如果真有此种情形,法轮功学员会通过当地法轮功辅导站以及当地的法轮大法佛学会出据证明办理。所有打着法轮功弟子的旗号以个人名义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的人,都是冒充的法轮功弟子或者蓄意给法轮功抹黑的别有用心的人。特此声明。”

  只要读一读这则声明,“法轮功”有没有组织就一目了然了。“法轮功”非但是有组织的,而且其组织把业务都办到国外去了!

  4.严格的组织管理

  对于“法轮功”的组织管理,不仅是有明文规定的,而且各级组织都任命有相应的负责人和骨干:研究会会长、各国佛学会会长、秘书长、总站站长、分站长、辅导员、小组长等。另外各级组织还设有信息资料员、通讯联络员等等。各级组织的负责人之间有明确的隶属关系,有明确的任免与管理权限,上一层有权撤换或指派下一层骨干、辅导员以及站长等的职务,而下一级要绝对服从上一级领导,认真执行上一级的指示。说自发地组织几个人练,不行!必须受总站的领导,或者由总站派辅导员来。“法轮功”根本不是也不可能是自发的群众性活动团体,任何一个辅导员、站长甚至小组长都是记录在案的,绝对没有不受任何辅导站指挥与管理的练功点存在,辅导员是上级任命的,他必须绝对听从上级的指示与安排,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如果辅导员有不同的意见或看法,一定被撤换。这难道还不是严密的组织?请看:

  “在辅导站的管理上,已经有明文规定,大家就是按这个规定去做的。成立辅导站也是有条件的,也对大家说了,把新的辅导站报北京或几个大的辅导站,特别是省或大城市的辅导站,在它行政范围之内的,比如贵阳市辅导站,就要把贵州省负责起来,各个县的辅导站就要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大法义解》)

  “我们辅导站的站长都是由我们研究会批准的,大多数都是我亲自任命的、指定的。”(《大法义解》)

  “我们过去有这么个规定:凡是各地省市有这么做的辅导站站长都得换人,绝对不能留。”(《大法义解》)

  “不符合法轮大法辅导员的标准就不行,我们就得把他撤下来。”(《大法义解》)

  “辅导员的更换那是随时随地都能做的。”(《大法义解》)

  “各地辅导站、总站及学会为大法负责,有权更换一切辅导员及分站长,所以有时会根据不同情况替换负责人。”(《精进要旨》)

  “我不在的情况下,研究会作出的决定,我们全国各地辅导站都要听从、执行。作为一个辅导员那就更责无旁贷了。”(《大法义解》)

  “我告诉大家,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得配合辅导站去做,不能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是一;第二,我也告诉你们,辅导站做的事情,也都是我不在的情况下,是请示了北京研究会同意下做的……不能各行其是……”(《长春讲法》)

  可见,李洪志说“法轮功”“是完全自愿的、松散的,你来你就来,不想来就随其自便”(《新加坡讲法》),只是在自欺欺人罢了,至少“法轮功”的组织机构绝对不是松散的!站长、辅导员、组长能各行其是吗?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吗?绝对不能。

  5.明确的规章制度

  为了使“法轮功”的组织严密化、规范化,李洪志还制定了《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法轮大法弟子传法传功规定》、《法轮大法辅导员标准》和《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李洪志自己也说:“我们辅导站的管理,过去一直是有明文规定的。”(《大法义解》)

  此外,通过所谓的“经文”、“信件”、“通知”和“公告”等形式,李洪志还不定期地向“法轮功”组织发出有关指示和指令。比如,签署李洪志“同意,快发!”字样的《关于严格清理私自流传非大法资料的通知》,签有李洪志“转发各地辅导站”字样的《给大法石家庄总站的信》等等。

  6.众多的宣传形式

  为了加强对“法轮功”练习者的控制,牢固其既有的组织成员,各辅导总站、练功点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各种非法集会和活动,这些活动主要是一些所谓的学习班、培训班、辅导班、集体练功、弘法会、交流会、书画展、周年庆典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不仅可以广泛宣传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而且可以不断地扩大其组织和队伍,还可以控制人们思想,搜刮信众钱财,甚至达到秘密结社的目的等等。李洪志说:

  “最好的弘法形式就是集体炼功和法会。”(《瑞士讲法》)

  “我们也选择了大家集体炼功这样一种形式。”(《转法轮法解》)

  “我们众多人的炼功场面就是最好的弘法。你为什么不去支持它一下呢?”(《新加坡讲法》)

  “交流会对我们学员的提高和促进作用是能够有很大好处的,同时也能弘法……”(《北美讲法》)

  除此之外,“法轮功”组织还通过报纸、杂志、电台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互联网、自办小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李洪志的邪说。比如:

  “各地辅导站为了学员炼功,先后搞了一些小报之类的,如‘法轮大法在长春’,‘法轮大法在北京’,‘法轮大法在武汉’,等等。”(《大法义解》)

  对此,李洪志不仅是同意的,甚至还经常提出建议。比如:

  “当然我们有的时候学员个人的行为登登报纸,叫别人知道知道,也能够使很多人得法,我也不否定这种形式,能够使那些有缘人知道。”(《瑞士讲法》)

  “采取报纸或者杂志之类的,写一篇文章这样做(指宣传、介绍‘法轮功’),当然也是在弘法,这一点是肯定的了。”(《瑞士讲法》)

  “同时我们也应该叫更多没有得法的人得法。我告诉大家,白人中,还有其他人种许多可度之人没得到法。”(《北美讲法》)

  甚至当有人问“不主动去帮助与我无缘的人,包括弘法”是否做错了时,李洪志回答说:“做错了。”(《瑞士讲法》)

  然而,李洪志却极力装出一付清高的样子,否认“法轮功”有任何的宣传形式,说那些都是在玷污自己,要说有的话,只是有一些个人行为罢了。他说:

  “但也有极少的学员宣传过大法,但都是个人行为,个人为法做好事。所以,如果我们大法本身利用任何宣传形式来宣传自己,都是玷污自己,所以我们没有走这样的路。说我是学员我又是报社的记者或者我是编辑,我就想宣传法,那是个人行为。我们的法没有要求这样做。个人行为,个人愿去做,那是个人那颗心;个人想做好事,这个与我们整体的法没有关系。”(《北美讲法》)

  实际上,这是李洪志在割裂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没有部分哪来的整体?假设真的存在与整体无关的个人行为,那么,李洪志所说的“因为每一个学员在常人社会中的表现,都是代表着法轮大法的形象……”(《新加坡讲法》)就应该是错误的说法了!

  请问,“法轮功”到处搞书画展、交流会以及集体练功、弘法等等,那不是宣传吗?集体围攻电台、电视台、报社甚至中南海等等,不也说是最好的法会、最好的宣传吗?这不是比其他所谓的“邪功”有过之而无不及吗?如果每一个人都在做着同样的事,还能说是个人行为吗?李洪志不支持、不同意,谁敢自作主张呢?能允许有不符合李洪志想法的个人行为存在吗?假如真的有不符合李洪志想法的个人行为存在的话,那就不会被承认是“法轮功学员”的,不仅要撤掉换其所任的“法轮功”职务,还会有“法轮功”各级骨干来找其谈话、纠偏,要求向世人公开道歉等等。这样的事还少吗?不要自欺欺人了!

  二、邪恶的政治

  1.“法轮功”的政治

  学习过辩证法的人都知道,矛盾规律是辩证法的根本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所谓矛盾,就是指事物内部包含着的既互相联系、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又互相分离、互相排斥、互相否定的方面和倾向。矛盾是事物存在与发展的源泉与动力。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无论是微观的还是宏观的,甚至银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星系不仅都是由各种微粒构成的,也都是依靠各种条件而存在的,都包含着多种矛盾。各种矛盾的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与发展。对于这些事物来说,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这是超越时空的普适真理,不仅是人间的理,也是天上的理,即宇宙的理。

  李洪志为了达到他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首先就要编造一整套的歪理邪说,作为他大肆欺骗信徒的工具。他不仅把自己胡乱编造的东西说成是宇宙的理,“这是宇宙的理,是从来没有讲过的真法。”(《精进要旨》)而且,在抬高自己的同时,还极力贬低、否认人类一切智慧的结晶。比如,在1994年5月长春第七期“法轮功”传授班上,当有人问起“辩证法是什么层次的法”时,李洪志反复强调,辩证法只是低层次的人的法。

  然而,1999年5月2日,在悉尼会见新闻媒体时,当记者问:“你是否认为你的学说高于中国共产党的学说?你是这样告诉人家的吗?”李洪志却又撒了一个大谎说:“我不牵涉这些事情,政治的东西我一概不牵涉。”如果不是健忘的话,那一定是李洪志瞪着眼睛胡说了。

  李洪志口口声声强调“法轮功”不参与社会政治,实际上只是在施放烟幕,以图掩人耳目、混淆视听,从而掩盖其真正的政治企图罢了。其实,在李洪志“法轮大法”的字里行间是不难看出其涉政图谋的,只是“法轮功”练习者“身在此山中”,不识其真面目罢了!

  李洪志曾痴人说梦般的说:“宇宙大法从最高到最低一层是贯通的、完整的,要知道常人社会也是一层法的构成啊!”“常人社会的领导工作要都是我们这种能放下个人名、利的人去干,那将会给人民带来多大的好处呢?”(《精进要旨》)

  可见,讲不参与政治,只是李洪志欺骗世人的一个幌子而已,他骨子里是希望“法轮功”练习者都能走上“常人社会的领导工作”岗位,并且以他的“宇宙大法”来“统治”国家的。这直接反映了李洪志的政治野心与政治愿望。他期望着他所编造的“大法”,即使不能在人类社会的政治舞台上给他带来一席之地,最起码也要增加其在与人类社会对抗中的筹码。

  为了给“法轮功”邪教组织与社会对抗、向人民政府叫板提供理论根据,李洪志还编造了所谓“天上的佛对天上的魔”所进行的“圣战”的说法。其实,即使是佛教对于政治、战争与和平,同样也有清楚的论述,佛教倡导的是和平,不赞成任何斗争形式的所谓护法,更没有任何可以称为“圣战”或“正义之战”之类的东西。无论李洪志编造“慈悲”、“用善的一面”或其他什么虚伪名目,其目的都是为了掩盖憎恨、恶毒、狡诈,也都会成为他为私为我的最好理由与借口。

  说绝对不参与政治,那只是李洪志想作政客的一种伪装罢了。他说“有的那个宗教的政客为了什么独立、领土,甚至于为了什么地位在搞政治……”(《北美讲法》)然而,李洪志不也在为“法轮功”取得社会地位,为取得“国家正式注册”而努力吗?不也希望社会的承认吗?这些是不是政治?常人是在搞政治,那么,干涉了常人社会的政治,就不是在搞政治吗?希望谁都别管“法轮功”的事,希望独立于社会,自己另搞一个组织团体,这难道不是政治吗?请李洪志不要忘记自己所说的“佛、神他要的是天国世界,为什么要争人的世界呢?”(《北美讲法》)还是言行一致的好!

  2.“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实际上,“法轮功”的政治是以其邪恶的说教为根本的,或者说,“法轮功”的政治本质就是邪教!因为无论“邪教”一词是定义为“邪恶的说教”也好,还是定义成“邪恶的宗教”也罢,“法轮功”都是邪教。

  如果把邪教一词定义为邪恶的说教,那么根据前面详尽的举证,毋庸置疑,“法轮功”是邪恶的说教可谓是铁案如山了。而如果把邪教一词定义为邪恶的宗教,也就是把宗教分成正教与邪教两种,那倒是需要简单说几句了。

  首先,“法轮功”是邪恶的这一点那是无庸质疑的了。

  其次,“法轮功”是不是宗教呢?虽然为了掩盖“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李洪志不择手段地否认“法轮功”的宗教性质,或者贼喊捉贼,或者指鹿为马,以图混淆是非,然而,这只能欲盖弥彰。实际上,无论李洪志如何去定义宗教一词,“法轮功”都难逃其自定的规范。下面,让我们根据“法轮功”自己在掩盖其宗教本质时常常提及的几点辩护理由为视角,来看一看它的邪教本质吧。

  第一,宗教,或信仰证悟绝对存在的觉悟者,或信仰宇宙有一个创造者,或信仰有一个主宰者、决定的精神,也就是主或神,即教主的存在。从这个角度说,“法轮功”显然是宗教,因为没有人会否认李洪志是“法轮功”练习者信仰的唯一对象。

  第二、宗教都有其教化与信仰的宗旨或道理,即教义。那么,现在世界上所有传出的各种教派,无论是正是邪,多少万种,都是宗教,“法轮功”自然也不能例外,除非“法轮功”练习者否认李洪志有他的“法轮大法”。

  第三、“法轮功”“大部分是在常人中修炼,他就不是宗教”(《大法义解》),这是李洪志经常提到的一点理由。实际上这是在否认“法轮功”具有信众或者教团的狡辩之辞。在家信众就不是信众?有组织的在家信众就不算教团?在世界上,各种各样的宗教“大部分是在常人中修炼”的是少数吗?为什么称它们是宗教呢?没有出家人也不能说它们不是宗教。

  诚然,传统的正教一般都有出家人,比如,佛教有僧尼;天主教、基督教有牧师等等。但是,这些正教并没有说,他们的信仰者都必须出家,他们的绝大部分人也都是在家修炼的。所谓的居士,就是在家修炼的人。在世界上,信佛的在家人有4亿多,而信仰天主教、基督教的则有17亿人。而且,即使按照李洪志上述的定义来看,“法轮功”还是宗教,因为“法轮功”允许人专业修炼,有出家人,还要为出家人建基地,甚至李洪志还专门为其出家“弟子”写了一篇《出家弟子的原则》。另外,“法轮功”又有大量的在家“修炼者”,在家“修炼者”又有练功点,这些在李洪志的讲法中也是有证可查、有据可考的。比如:

  “我们有许多寺院的僧人、道士,或者是其他宗教的人士在学大法。”(《新加坡讲法》)

  “我们统筹安排,统一搞修炼基地建设。将来学员用不着到处跑了,在几个地区,在北方、南方我们搞几个修炼基地。”(《大法义解》)

  “法轮大法基地将来建成了,也是由我们专修弟子、出家人管理……”(《转法轮法解》)

  “我们的辅导站这种形式也是必要的。”(《长春讲法》)

  其实,请任何一个人来任意定义宗教一词,只要能把世界上那多少万种宗教都涵盖进去,那么“法轮功”必定也在其中。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就是,“法轮功”具有一切宗教的共同特征:教主、教义、教团或信众。

  综上所述,“法轮功”既是邪恶的说教,也是邪恶的宗教,无论怎么说,“法轮功”都是邪教!

  在社会各界揭露、批判“法轮功”的过程中,有两种情况值得注意:

  一是,正教与迷信的界限划分不清,不分青红皂白地对传统宗教也予以批驳,这不仅违反国家宪法,也伤害了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情感,更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二是,一些人考虑到我国奉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因此就讳言“法轮功”的宗教本质,这是对国家法律与政策把握不准所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可见,任何宗教活动,要享有其自由,就必须接受国家法律的约束与管理,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

  “法轮功”邪教组织之所以被取缔,正是因为它大肆宣扬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邪说,并且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触犯了国家的法律,使“天下乱”。像“法轮功”这样的组织,虽然具有宗教的性质,但却只能算作是邪恶的宗教,应该依法坚决予以取缔,这并不违背我国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宗教政策,因为对邪教的打击本身,就是对正常宗教信仰、宗教活动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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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6-18 21:43 | 只看该作者
  
首批“法轮功”转化者醒悟后的决裂宣言




  在“四·二五”事件前后,全国有一大批原“法轮功”资深练功者,在残酷无情的事实面前猛然醒悟。在醒悟之后,他们并没有从此消沉下去,而是勇敢地站了出来,义无反顾地投入到揭露、批判“法轮功”的行列之中。本文从方舟子博士所开办的“批判‘法轮功’网站”上选取几篇反映他们心声的“决裂宣言”,以警醒那些现在仍痴迷于“法轮功”的人。这几篇宣言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作者都是练习“法轮功”多年的练功者,而且为了使“宣言”具有“真实性”与“可验证性”,他们都勇敢地署上了自己的真实姓名。这在现在看来好像是无所谓的,可是,在当时“法轮功”师徒严重失去理智,甚至连中央领导机关都不放过的情况下,作为一名普通的民众,做出对“法轮功”来讲如此“大逆不道”的行为,他们要承担多么大的压力与风险是可想而知的。

         

  我现在认清了李洪志的伪善面目



  我是1994年参加“法轮功”学习班(一共连续参加了5期)的“老学员”,然而,现在我认清了李洪志的伪善面目。

  在传出“法轮功”的早期,李洪志强调忍,不争斗,这在书中和录音带里经常见到、听到。但随着“法轮功”势力的扩大,人们对李洪志的相信逐渐发展到迷信、盲信而失去理智,特别是李洪志定居国外之后,他的说法就变了。随着冲击光明日报、北京电视台及聚集中南海等一次又一次的事件,李洪志的伪善面目暴露无遗。1998年冲击北京电视台事件,就是李洪志直接指使的,他要求召集多少万人去向北京电视台讨个说法,由于去的人太少,李洪志还表现出不快,并且撤掉了大家熟知的北京李某某等一大批所谓坚持实修者。而后,他于7月末匆匆赶往长春,进行了几乎人人都听过的长春答疑。许多人问,对社会上的各种言论不去管它,自己静静地实修如何?李洪志竟公然反复给予明确的痛斥:“你实修什么呀?让你上天你都不动?”等等,真是强盗逻辑。修的是自己的心,心修好了,还非得去讨个什么说法吗?李洪志不是说有为法都不会高吗?以前极力强调不要干扰常人社会状态,怎么现在又极力蛊惑人们去破坏人类社会正常秩序、违反国家法律呢?别人只不过是对“法轮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其他并没有什么,甚至还没有骂你,怎么就忍不住了呢?常人还讲言论自由呢!心胸为何如此狭窄呢?不是说“那都是常人说的”吗?怎么动了争斗之心了呢?还要向常人讨个说法,求得常人社会的什么承认呢?在长春七期班的时候,他说到国家怕气功发展成为义和团如何如何,“法轮功”若再这样发展下去,真是危险至极呀!(1999.6)

      130051 大连中海公司长春办 胡宏亮(经理)

     电话(传真):0431—5382178(宅)

      手机:13904319609 传呼:191—9077988



   李洪志不是大觉者,而是恶魔



李洪志根本不是什么大觉者,而是意欲破坏人类一切善良本质的恶魔。

  我们从1995年就开始练习“法轮功”,非常虔诚。但是,我们越来越认清了李洪志的本来面目,可以肯定地说,他是打着“真正科学”的旗号在败坏真正的科学,打着气功的旗号在败坏气功,打着“度人”的旗号在败坏东西方一切传统的宗教。

  李洪志说他从来不讲他自己,可是“法轮功”练习者人人都知道他经常讲他自己,人人都知道他是无比高的;他说他从来不讲劫难,可是“法轮功”练习者人人都知道他经常讲劫难,人人都知道人类有大劫之忧,等等;是谁讲的呢?不是李洪志他自己讲的吗?不是他自己说的“时间不多了”吗?不也是他自己说的“要带走(圆满)一批人”的吗?他说天上的佛如何如何不行了,佛法如何如何败坏了,僧人如何如何不能自度了,他不是在恶意谤佛、谤法、谤僧吗?

  李洪志根本不是什么大觉者,而是意欲破坏人类一切善良本质的恶魔。他表面上教人行善,却包藏祸心,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些魔一开始给你来点好的,等到你完全相信了,他就开始给你来邪的了,当然那时人们也就分辨不清,甚至维护起魔来了。学他的东西就像吃掺有剧毒的蜂蜜,虽得一时之甜,但却要付出法身慧命的代价。

  因此,经历了这场大骗局,我们准备舍生忘死也要坚决反对“法轮功”,为此我们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写了一些揭露“法轮功”的文章。若有想与我们一起共同摧邪显正者,可与我们联系。

电话:0459—6742603(宅)(1999.6) 林 斌



   回 头 者 说



  本人1994年初就开始学练“法轮功”,参加过1994年初的长春第7期白班、晚班和哈尔滨班等3个班,曾任大庆市“法轮功”辅导站副站长,爱人也曾是大庆某辅导站辅导员。我们学练“法轮功”不可谓之不深,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洪志(现在你不配做我们的师父)越来越暴露出无知与虚伪,可以说李洪志是不真、不善、不忍俱全。

  “法轮功”问题多多,罄竹难书。本人只谈其一:

  “法轮功”没有组织吗?绝对不是。“法轮功”组织层层叠叠,等级分明。君不见:“法轮功”研究会、各国“大法”学会、各地总站、分站及各地辅导站,最后是小组等等。

  “法轮功”组织松散吗?绝对不是。“法轮功”组织极其严密,李洪志是“法轮功”研究会会长,往下是什么秘书长、总站站长、分站长、辅导员等等,甚至小组也是有明确的小组负责人。各级负责人有明确的权限,有权管理、任命、撤换下一级负责人,负责将上一级的指示、通知等传达到下一级,并且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必被撤换无疑。

  大家可以找出李洪志的书来看一看:“以前研究会作出的一切决定都是经过我同意的,我就是在任何地方,他们作出什么决定也是通过电话、传真和我取得联系之后他们才作出的”(《大法义解》P178);“研究会作出的决定,我们全国各地辅导站都要听从、执行。作为一个辅导员那就更责无旁贷了。”(《大法义解》P178)

  然而,李洪志公开撒谎说,他对4月25日冲击中南海事件不知情,那么敢问李洪志,你不是无所不知的吗?不是历史上每一件事都是你早已安排好的吗?你不是说,将要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是你安排来考验“学员”的吗?这一次是不是你安排来考验“学员”的呢?每一个“学员”不都是有你的法身吗,他们哪去了呢?他们这么玩忽职守,是不是该撤换呢?另外,提醒李洪志一点,早在冲击中南海事件前一周,“法轮功”练习者就开始在天津闹事了,难道你这么长时间一直不知道?研究会也一直没有跟你汇报、请示?他们竟也如此失职,是否该一一撤换?我们当然不会忘记“1998年冲击北京电视台事件”,由于许多负责人(辅导员等)没有参加李洪志你所一手安排的“法会”,不是都被撤换了吗?我想撤换的决定是经过你同意的。不想多说了,但愿李洪志大发慈悲,不要再玩弄你的“学员”了。(1999.6)(注:王力没有上网,因而授权由悲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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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李洪志有几许“真、善、忍”



  本人练“法轮功”已经5年多了,参加过李洪志所办的3期传授学习班,从1994年开始任大庆市“法轮功”辅导站副站长,可以说是一个“真修弟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感觉圆满无望了,主要原因是,随着李洪志的著作越来越多,其自相矛盾、颠倒错漏和言行不一的地方也越来越多,可以用“不真、不善、不忍”加以概括。在我的心目中,“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金刚经》)所以考虑再三,决定放弃“法轮大法”的修炼。

  李洪志在初期讲法时,再三强调忍,曾有人问:“社会上有人当着法轮大法学员的面攻击法轮大法,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法轮大法?”李洪志答:“不理他就完了,也不用跟他争跟他斗,他爱说什么就说什么。”(《转法轮法解》)还有人问:“忍无可忍怎么办?”李洪志回答说:“继续忍。”类似的问题,在各地学习班上都有人问,回答基本相同。还有提高心性“一举四得”、“退一步海阔天空”、“难忍能忍”、“符合常人社会状态”、“遵守国家法纪”、“维护各功派团结”等等论述,这些话深深地印在了老“弟子”的心中,在当时是很得人心的。

  1996年6月17日发生了《光明日报》事件,7月6日,“法轮大法”研究会负责人王治文发给各地辅导站一封信,让“学员”们“以合适的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你们对法轮大法的认识和真实体会,以正视听”,于是各地辅导站就号召给《光明日报》、党中央和李鹏总理写信。练功点就此问题开展了讨论,大多数人认为:《光明日报》上的文章不正是考验我们对“大法”坚不坚定吗?我们要以法为师,不理他就完了。研究会和辅导站的做法是错误的,是在搞常人那一套。8月28日,李洪志发表了一篇“经文”《大曝光》,对坚定实修和直言上书的都给予了肯定,但是,有一句话让人费解:“怕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的。”当时的练功环境很宽松,根本谈不上抛头颅洒热血,现在想起来,大概是为后来的“北京电视台事件”和“中南海事件”做准备吧,正如李洪志所说:“这么大的法传出来,一切的一切能不做安排吗?”在这次“考验”中,我自我感觉良好,没有丝毫动摇,经受住了“考验”,属于坚定实修类。

  1998年又发生了冲击北京电视台事件,如果这一次还坚持实修,以不变应万变,那就大错特错,明显过时了,并为李洪志所痛斥:“你实修什么呀?让你上天你还不动!”自言从来不给谁打保票的李洪志,这次也破了例,说什么:“去(北京电视台)的人现在不圆满,将来必定圆满。”在“经文”《挖根》中,除了肯定去的人“其实没有错”之外,还恨铁不成钢地写道:“你们不能总是让我带着往上走,而你们自己不走,法讲明了你们才动,没有讲明你们就不动或反向动,我不能承认这种行为是修炼。关键时我要叫你们决裂人时,你们却不跟我走,每一次机会都不会再有。”当时,我很想不通:不是说心性多高功多高吗?不是说不长功的原因之一是“没有向内去修”吗?去北京电视台讨说法,很明显的争斗心不去向外去求了,动了常人之心了,怎么能说得上圆满呢?“李老师”曾经说过“他搞我,我搞他……在常人中,这样做了,常人会说你是强者,可是作为一个炼功人,那就差劲透了。你和常人一样去争去斗,你就是常人,你要比他来得更欢,你还不如他那个常人了。”(《转法轮》)怎么“李老师”这一次动了这么大的气,不仅没有“不理他就完了”,还来了一个180度大转弯,自毁前说,和这些“文痞、科痞、气功痞”较上了劲?为了这些将来必定要形神全灭的好事之徒,竟撤换掉了一大批坚定实修的负责人。用以前讲过的“法”一对照,难道是“李老师”错了?可转念一想:“李老师”是“大觉者”,他怎么会错呢,一定是“弟子”根基浅、悟性差、心性低,所以在思想和行动上不能和“李老师”保持高度的一致,失去了一次圆满的机会,一切怀疑都被当做思想业排斥掉了。

  1999年4月,又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中南海事件”。我忘记了不决裂人就不能圆满的教训,又亮出了反对意见,认为围攻冲击中南海是严重地干扰常人社会,破坏社会秩序,违反国家法律,破坏“学员”稳定的修炼环境和正常修炼,“李老师”一定能给予批评并制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李洪志没有让我“失望”,给了确定的说法:“去一万人还多吗?我不是鼓动大家,国内有一亿多人炼功,去一万人还多吗?”感谢李洪志,这句话让我猛醒。

  要做真善忍表率的李洪志,在“中南海事件”后,充分表现出了其“不真、不善、不忍”。说什么,事先不知道“学员”去中南海;去的“学员”是自发的、没有组织;国内有一亿多人练功;“法轮功”没有组织,松散管理;靠稿费生活等等。对于这些谎言,许多“法轮功”练习者也并不认为是真的,用他们的话说:“和常人不就得那么说嘛。”

  李洪志总是强调“法轮功”练习者是善意地反映情况,对于“善”,李洪志曾有过这样的一段论述:“你老是慈悲的,做什么事情总是考虑别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别人能不能承受得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转法轮》)当一万多名“法轮功”练习者目无王法,聚众围攻党和国家领导人办公地长达24小时之久,造成了恶劣的国际影响时,李洪志想到别人了吗?没有!他在自我陶醉于一万多“学员”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大道无形,地上没有留下一张纸片,公安部门事前都不知道这件事情,国内外一片震惊之中。李洪志高兴得太早了,这恰恰证明了围困中南海是有预谋、有组织、有目的的非法行动。他还厚颜无耻地说:这样坏事就变成了好事,是最好的弘法,全世界都知道有个“法轮功”。

  “忍”就不用提了,除了李洪志的“弟子”们觉得自己挺能忍的之外,没有人再会相信了,这块金字招牌已经倒了。“忍”在“法轮功”中是有条件、有范围的,看具体事情而定。例如,言论自由在“法轮功”就是单向的,只能说其好,这种好作为弘法的宣传资料大肆宣扬;谁要说其坏,那就要揭竿而起,打上门去,不承认错误,不挽回影响誓不罢休,闹腾得比谁都欢。用李洪志自己的话来说:“还不如他那个常人了。”

  自冲击北京电视台后,此类事情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已经成为“法轮功”练习者护法的重要内容。在这个问题上根本谈不上“忍”。李洪志经常攻击各功派、宗教、科学、社会等等,也没见这些人士聚众闹事,向李洪志讨个说法。相比之下,“法轮功”练习者心胸真是太狭窄了,根本就不能算是修炼人!李洪志经常讲:学了“法轮功”,会使人心向善,社会安定。而事实证明:“法轮功”的存在已经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秩序,破坏了安定团结,成为不安定因素。

  李洪志让“学员”放下名、利、情,当亲朋好友遭受痛苦时也不能动心,“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不了。”(《转法轮》)而在“法轮功”“危难”的时候,却又用常人之情笼络人心,壮大“法轮功”队伍。李洪志还讲,要利用一切机会去掉“学员”的常人之心。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这点常人之心太重要、太宝贵了,关键时刻可以成为保卫李洪志、捍卫“法轮功”、制约政府的法宝。一亿多练习者的“人心”还不够,还要加上他们的家属、子女、亲朋、好友做筹码,向政府叫板。“法轮功”是超常的,号称不在法中,而在宇宙之外的李洪志,你向常人讨什么说法?评什么对错?求什么认可?我们热爱的“李老师”怎么了?

  虽然我不知道李洪志下一步还要有什么高层次的“大法”要讲,把他的“学员”引向何方,还要采取什么手段才能上天,才能圆满,但是有一句话,我提醒“法轮功”练习者不要忘记:李洪志曾多次讲过,不愿意说的,我可以不说,但我说的,必定是真的,我要说假话,我就是在传邪法。这里,他已经给自己定了性。从古到今,凡是修炼讲的都是修心养性、与世无争,跟着李洪志冲锋陷阵、摇旗呐喊绝对不是修炼。希望“法轮功”练习者猛醒!

   原大庆市“法轮功”辅导站副站长 王 力

   1999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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