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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边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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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母亲请停止迫害自己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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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9-6-3 00: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巴人 於 2009-6-2 09:06 發表

國華呀,你們打算怎麼幫她呢,說給咱們多數網友聽聽好嗎?再看看多數網友的意見與想法好嗎?

我是"台灣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協會"的理事之ㄧ。我們很希望得到這位失去母親照顧,可憐女孩的信息(,包括地址、電話,及現在的生活狀況。我們會視情況給予協助,並營救她的母親。希望樓主能發揮愛心,幫助提供以上信息。謝謝!
27#
发表于 2009-6-3 06:33 | 只看该作者
国华,人家小姑娘好容易脱离了苦海,你们就发发善心,别再把魔掌伸过去了吧。
竟然还搞了个协会,注册了没有?分明是在向师父挑衅嘛,有师父的法身保护,真正的法沦功学员怎可能受到迫害?所谓迫害那都是叶浩造的谣,都是为了损坏师父的威德,都是为了瓦解法沦功,咋还没整明白呢

[ 本帖最后由 验证 于 2009-6-3 06:34 编辑 ]
28#
匿名  发表于 2009-6-3 08:23

回复 23# 的帖子

给她看过,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个负面网站,不能看的。网站上的东西都是共产邪灵做的,都是假的。她不可能再有醒悟过来的时候了。
29#
匿名  发表于 2009-6-3 08:25

回复 25# 的帖子

当务之急是脱离她,不让她把儿子也卷进去了
30#
发表于 2009-6-3 08: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6-3 00:14 发表

我是"台灣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協會"的理事之ㄧ。我們很希望得到這位失去母親照顧,可憐女孩的信息(,包括地址、電話,及現在的生活狀況。我們會視情況給予協助,並營救她的母親。希望樓主能發揮愛心,幫助提供以上信息。謝謝!

哈哈哈,国华,欢迎您随时来营救一下在下。
31#
发表于 2009-6-3 19: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6-3 00:14 发表

我是"台灣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協會"的理事之ㄧ。我們很希望得到這位失去母親照顧,可憐女孩的信息(,包括地址、電話,及現在的生活狀況。我們會視情況給予協助,並營救她的母親。希望樓主能發揮愛心,幫助提供以上信息。謝謝!


你问楼主是否找错人了?你应该请保护你的李“法身”,去找保护那位母亲的李“法身”,李“法身”们再共同商量营救的办法。
32#
发表于 2009-6-3 21: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6-3 08:23 发表
给她看过,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个负面网站,不能看的。网站上的东西都是共产邪灵做的,都是假的。她不可能再有醒悟过来的时候了。

她有这个反应是必然的,因为她是深受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偏听偏信。在她还未受到严重伤害时,你应采取好的办法去帮助她,如果你当地区有法制“转化学习班”,你可以联系一下,把妻子送去那里,让学习班的人员对你妻子进行辅导教育,这样会挽救她的。也许你这样做会使她有所反感,但在她“转化”明白过来后她会感激你的。
练“法轮功”者有出现不少致残、致病、致疯、致死等现象,希望有更多的痴迷者早日脱离法轮功!

[ 本帖最后由 玉树临风 于 2009-6-3 21:55 编辑 ]
33#
匿名  发表于 2009-6-3 21:08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6-3 08:23 发表
给她看过,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个负面网站,不能看的。网站上的东西都是共产邪灵做的,都是假的。她不可能再有醒悟过来的时候了。

你要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看本网站,对多数痴迷者来说,必须要有一个心理铺垫的过程。先看浅的,再看深的。

如果你真心爱她,就应该竭尽全力去帮助她。
34#
 楼主| 发表于 2009-6-5 15:42 | 只看该作者
感谢这么多有良知的人对孩子的关爱,此贴发表在“六一”儿童节的前夕,也正是希望唤起大家对“法轮功”子女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这是一群无法生活在阳光中的花朵,迫害他们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们最亲最爱的父母,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这些“法轮功”父母怎么能恶毒到这种程度,他们不是人类,而是兽类!让我们共同谴责这些恶毒的“父母”,还给孩子一份清净,还给孩子一份童真!不要让幼小的他们成为你们“法轮功”的政治工具,从小就背负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35#
发表于 2009-6-5 15:49 | 只看该作者
所有大法弟子快快出来声援国华啊,看来这里的5毛党不少哦
36#
 楼主| 发表于 2009-6-5 16: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的帖子

“国华”老兄,你认为“法轮功”孩子的压力来自警察的骚扰!这是一种强盗逻辑,是非颠倒。举个例子,假如一个孩子的父母是杀人犯,警察抓了他父母,客观上肯定给这个孩子造成伤害,但你能说这个伤害是警察造成的吗?再明白不过的道理了。说到这可能“国华”老兄要反驳了,你怎么能把大法弟子比作杀人犯呢?大法可是宇宙中最真最善的理!其实我在写这个帖子的时候也不想去评价大法是对是错,仅仅是为了关心孩子,大人的争斗是大人的事,是对是错也是大人的事!不要把孩子当成工具。
不管法轮大法是好是坏,你不得不承认,选择“法轮功”就是选择一种非主流的生活方式,一个人选择一种非主流的生活方式是要受到很大的压力的,有时这种压力连大人都受不了,何况是孩子!孩子就应该干净地生活,你和他讲法轮大法!你凭良心说,他们真能理解这些深奥的东西吗?你拿一种非主流的思想强行塞给他们,能让他们快乐吗?请国华用良心说话!

[ 本帖最后由 南边之南 于 2009-6-5 16:55 编辑 ]
37#
匿名  发表于 2009-6-5 16:27
原帖由 婉君 于 2009-6-5 15:49 发表
所有大法弟子快快出来声援国华啊,看来这里的5毛党不少哦

婉君何时给咱们论坛上的部分网友办法“党证”和薪水啊?你们吃拿人家老外老台的不少啦,分一杯给咱们行不?
38#
 楼主| 发表于 2009-6-5 16: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6-1 23:55 发表

這一場對法輪功的迫害,造成了許多人骨肉離散,眞為這對母女抱不平啊!如今這個小女孩有人照顧嗎?他受傷的心靈有人關心嗎?摟主可否提供這小女孩的信息給我,我們台灣的學員很想幫助她。

不劳你们费心了,我们的政府早就想到这问题了,就在这个小孩母亲被审查的那几天,公安局就安排好了孩子的吃住,孩子一直住在小区的一户好心人家里!大人们很负责,一直没告诉孩子她母亲被抓了,只是说去外地办事了!没过多久公安局就把这孩子的外公外婆从外地接过来。你们大法弟子不会天真的认为你们的“真善忍”能替代骨肉亲情吧?你们老说中国的警察是恶警,其实在这个“法轮功”学员的事情上发生令人对警察敬佩的一幕,这个孩子的外公外婆来了以后,很想去看看自己的女儿,某天早上来到了公安局找办案民警打听怎样去看守所,这位民警到看到老人家行动不便,人生地不熟,看守所离市区又很远,立即请假用自己的私家车送两位老人去看他们日夜思念的女儿。这就是我们的警察,这就是我们最可爱的人,真正懂得法与情的执法者!
39#
发表于 2009-6-5 16: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南边之南 于 2009-6-5 16:37 发表
纠正我的一个错误,因为心情激动,文字书写出现错误,36# 帖子应该为“你拿一种非主流的思想强行塞给他们,能让他们快乐吗?请国华用良心说话!”漏打了一个“非”字!请大家见谅!

您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并点击您自己想要修改的帖子的(如36#楼帖子)右下角的“编辑”一项,就可以修改了,完成后再点击左下角的“编辑完成”即可。不过要注意三点:一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二是只能修改自己发表的帖子;三是以游客名义发表的帖子不能修改。谢谢。
40#
发表于 2009-6-5 18: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6-3 00:14 发表

我是"台灣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協會"的理事之ㄧ。我們很希望得到這位失去母親照顧,可憐女孩的信息(,包括地址、電話,及現在的生活狀況。我們會視情況給予協助,並營救她的母親。希望樓主能發揮愛心,幫助提供以上信息。謝謝!

国华你还是救救你自己吧!孩子的母亲触犯了国家法律自然要受到法律制裁,若这时你要营救她最好的方法是客观去反思“法轮功”为什么会让你们不说真话?为什么让你们总是与社会人格格不入?如何放弃“名”“利”“情”?你要给女孩子帮助,并营救她的母亲是不是也带有“情”字呢?
鸭鸭在“十一论法轮功法理的演变轨迹”中明确告诉我们在这世界上真正放下的“情”的有以下六种人,即第一种人是发病期的精神病人。第二种人是躺在病床上的植物人。第三种人是躺在太平间的死人。第四种人是木乃伊。第五种人是考古发现或挖掘出土的人尸。第六种人是低档次的机器人。国华请对照一下。除此之外,也请你看看鸭鸭的“十一论法轮功法理的演变轨迹”!纵观全文,叙事不枝不蔓,不繁不杂,有理有据,客观公正的阐释法轮功。你看后定会有所体悟的!


[ 本帖最后由 华佗 于 2009-6-5 18:18 编辑 ]
41#
发表于 2009-6-6 18: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婉君 于 2009-6-5 15:49 发表
所有大法弟子快快出来声援国华啊,看来这里的5毛党不少哦


这些年来,论坛有游客发的许多五毛的贴子,是你吗?

你们得到什么好处了,在这里发言的都是五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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