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Guest 于 2009-9-30 21:51 发表 论“咬人”我怎么能和你比呢?你的那篇文章简直是“狗咬人”的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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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est 于 2009-9-30 21:53 发表 自己给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就原谅你!证明此人无凭无据污蔑人的例子又一桩,整天还振振有词,是该好好打打自己的脸!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9-30 21:55 发表 不对吧 世界上有这么无耻的狗吗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9-30 22:07 发表 还是那句说过的话 我不是轮子,你就烂舌头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9-30 22:12 发表 你不死喜欢称别人为阁下,您吗,慌乱中连礼貌都不要了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9-30 20:30 发表 我得承认你不是一般的“小姐”。
她是小姐中的头,功夫厉害着呢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9-30 22:22 发表 不懂礼貌,我原谅阁下您,君子岂能跟反复无常的小人一般见识。庶人是您说的那个意思,还是只在您的字典里才存在呢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9-9-30 22:47 发表 无论你(们)是善意还是恶意的“夸奖”,俺都会照样做好俺该做的事情,去尽一个公民的义务,在此论坛也是如此。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0-1 12:46 发表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受不了,太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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