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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历宝钞》这本书的危害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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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4-12 15: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惟贤老法师 -> 实修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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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历宝钞》主要是宣传十殿,什么都是决定的。把人和事物看成呆板的、不变的,做了某种事情受某种果,永世不得翻身。在佛法来讲,命由心造,运由心转,心能造业,心能转业,做了错事,在你没受报应前你能转过来,把那个缘转变过来,就可以重罪轻受,就不是那么呆板了,这个很重要。它专门宣传那个报应,说得太呆板了,成了定命论。命不能转,这个与佛家因果道理是相反的。佛法讲心能造业、心能转业,要懂这个道理。

惟贤法师是太虚大师的亲传弟子,现任中国佛教协会咨议委员会副主席、重庆市佛教协会会长、重庆佛学院院长、重庆慈云寺方丈,是北京佛教居士林的导师。被教界内外尊为当代著名高僧、法门领袖、唯识学泰斗、国学大师。

惟贤长老简介
http://www.huazang.org.cn/bencandy.php?fid=7&aid=180

惟贤长老九十寿诞在重庆金源大酒店隆重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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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狮子吼 于 2010-4-12 15:31 编辑 ]
2#
楼主| 发表于 2010-4-12 15:26 | 只看该作者
《玉历宝钞》是以道教信仰为主的一本神道设教的书。在《玉历宝钞》里编造了一个孟婆汤的传说,用来解释“人为什么不能记忆前生”,同时又虚构了一个孟婆这样的人物,说孟婆是汉代人,但是请想一想,孟婆之前谁来完成这一任务?事实上佛教对这些早有客观的解释,人死的时候,四大分离,生死间经过深度的昏迷,表层意识早已消散,惟有阿赖耶识还在,中阴身在业力的推动下投生到相应的境界里。重新投胎后的人,无法回忆起前世,因为一般人的意识无法深入到阿赖耶识里,只有少数深入禅定的人可以在定中看到前世的影象。还有极个别人,前生思想清净单纯,妄念较少,还留有前世的记忆。这种人一般出现在山区农村。



根据佛教经典,犯有较严重罪恶的人才会感得地狱之果报,而有些轻一点的罪恶,虽然也会受到相应的果报,但还不至于下地狱,而在玉历宝钞里,很多看上并不严重的过失,都要下地狱而且遭受种种惨烈的刑法。让人不禁怀疑:阎罗王怎么连轻重都把握不住了?还有一些,看来没有什么罪过的,居然也要下地狱。如“妇人生产未超过二十天,就接近井、灶、洗涤衣服,将血污之衣、晾在高处,并污秽到了神明”。此罪庆归其妇一家之长的有三分;妇人则有七分之罪。如“衣裙上绣龙凤像,衣服器皿上雕刻绘画太极图、日月、北斗星、寿星、王母、和合二仙,对着北方天空便溺、哭泣,随便呼叫神佛的名号……” 等等。
一般来说,佛经上讲有十八重地狱,而《玉历宝钞》却说地狱是八重。“不随便呼叫神佛名号也与佛法所说相悖,佛教不但不反对呼叫佛菩萨名号,而且还提倡大声念佛,于行住坐卧中念佛,日常
生活中一句往往佛号脱口而出是极平常的事。
仔细查看,破绽百出,这里不一一列举了。

居士拿出自己的钱来印书结缘,弘扬佛法,发心很好,但宣传的内容要好好的考虑一下。

《玉历宝钞》《太上感应篇》都不是佛法。有人说,这些书虽然不是佛法,但也劝人行善,也讲因果,有什么不好?是的,它们是劝人行善,但他们的善恶标准有待商榷。它们也提倡因果,但它们所提倡的因果和正信佛法有着根本的不同!


法所说的因果是科学、朴素的道理,强调自作自受,一个人得到的种种或好或坏的果报,是因为他的念头,语言,行为,造了或善或恶的“业”,并非什么鬼神的评
判和惩罚。佛教虽然承认有鬼神的存在,但鬼神也受业力的支配。而佛法所说的“业”,意为“造作”,或可解释为一种“行为”,一种力量,一个人由于对自我和
外界事物的执取,而产生了种种贪、嗔、痴的念头,造作了种种的语言和行为,而每一个意念,语言,行为都会产生一种力量,这种力量不会消失,遇到缘而成熟。

太虚大师曾经指出,世俗人通常对因果存有两种不正确的认识:一种是无因无果的断灭论;一种是神道设教的因果观:即人做了善,神就保佑;做了恶,神就惩罚.(详见〈太虚大师全书〉第二编《三世因果》)。

而《玉历宝钞〉《太上感应篇》是典型的神道设教的书籍,它们所说的因果就是太虚大师所批评的因果观。它们所宣扬的善恶标准,是神道设教的善恶标准,带有明显的迷信思想。正信的佛教徒应以佛所说为标准,用佛菩萨所说的经论来衡量。所以在佛陀的八正道里,第一就强调的是正见,其次是正思维。

玉历宝钞有几个地方要引起大家的警惕了:
1、一切惩罚来自外界。与佛教的因果观不符。
2、念经漏字要下地狱补齐才可投生,让好多人对念错恐惧,不敢念佛经,这种导向别有用心。
3、
书末总要加上一些话,如果你印了我的书,就会的好大的福报,转危为安。如果你不印,就会如何如何。恐吓利诱人们大量印制,这种做法应该引起我们的怀疑和警
惕。人们印制这个书,好多是贪心来印。这同当初你写多少信,转发多少人,就是如何如何好。如果你不这样,就会遭到什么报应一样。这种言论,我看是很不好
的。那么,这种诱导放到玉历宝钞里,就引不起大家的警惕了吗?



[ 本帖最后由 狮子吼 于 2010-4-12 15:30 编辑 ]
3#
发表于 2010-4-12 15:5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明目张胆地来传授邪法了,可以看出有的学佛的来意还真不善。
4#
发表于 2010-4-12 16:32 | 只看该作者

菩萨戒四条浅说之不随喜赞扬戒—宗舜法师

不随喜赞扬戒

  我们一般人对于别人的错误往往看得十分清楚,而对于别人的功德,却容易忽略,有的甚至不以为然,以杂染心加以讥评。这些,不仅不符合菩萨戒的要求,而且也违犯了菩萨戒中“不随喜赞扬戒”。《瑜伽菩萨戒本》云: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嫌恨心,他实有德,不欲显扬;他实有誉,不欲称美;他实妙说,不赞善哉;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堕、懈怠、放逸不显扬等,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知其人性好少欲,将护彼意;若有疾病;若无气力;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护僧制;若知由此显扬等缘,起彼杂染憍举无义,为遮此过;若知彼德虽似功德而非实德,若知彼誉虽似善誉而非实誉,若知彼说虽似妙说而实非妙;若为降伏诸恶外道;若为待他言论究竟,不显扬等,皆无违犯。(第50条。见唐/玄奘译《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一“本地分中菩薩地第十五初持瑜伽處戒品第十之二”,《大正藏》第30卷第520页下。)

  此戒即明,对于他人的各种功德,必需赞叹。怀嫌恨心不赞叹的,即以染心(故意)而违犯。如果因为懒惰等因缘不能赞叹,非染心而违犯,较前略轻。可开的,即不随喜赞扬而不违犯的,有种情况:

  第一:对方少欲知足,不想他人说,不愿他人知,随顺其意,不说不犯。

  第二:自己有病,无气力等,不说不犯。

  第三:为了调伏对方的烦恼,使其从不善处出离,安置于善处,不说不犯。

  第四:为了维护僧制(禁戒),如为避免显异惑众,不说神通、证果等事,不犯。

  第五:为避免对方因称赞而起骄慢心等过失,不说不犯。

  第六:知道对方功德、美名、善说等都不是真实的,不说不犯。

  第七:为降伏外道,不说不犯。

  第八:对其事本末了解不究竟,需待说清者,不说不犯。

  可见,真正守护菩萨戒者,一定要随喜赞叹其他菩萨的真实功德。这点往往是大家忽略的。不过,随喜赞叹,并非没有原则,所赞者,必须为真实功德。即如现在,一些法师和居士印书、赠书功德甚大,使很多无佛法处得闻正法,实在是续佛慧命的好事。但是也有人以信施财物,印外道典籍,如《太上感应篇》、《文昌帝君阴骘文》、《俞净公遇灶神记》等宣扬宿命论观点的书,就算是有劝善之功,但因为所宣扬的宿命论与佛教缘起法完全背离,即为不如法。《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五“摄决择分中菩萨地之四”对此种问题有明确开示:   若以叶纸书似正法及外道论,或先已书,授彼信解众生手中,或劝他与,当知有罪。菩萨唯应劝彼弃舍手中异论,或令书写诸佛圣教,或自欲知彼不坚实,不应开示。或有叶纸犹未书写,有来求乞,尔时菩萨应问彼言:汝今何用如是物为?彼若答言:我欲转卖,以充食用。若此叶纸,为书正法,则不应与。有财物者,应施价直。若无价直,二俱不与,亦无有罪。彼若答言:我求此物,为书正法。即以叶纸,应施与之。仍告彼言:随意受用。彼若欲书下劣典籍,不与无罪。如书下劣书等亦尔。若欲书写最胜经典,不施与者,当知有罪。(见《大正藏》第30卷第711页下至712页上)

  这是说,如果用纸书写相似法和外道论劝人信受,不论是自己亲自给别人还是劝其他人给,都是违犯菩萨戒的(有罪)。菩萨应该劝人舍弃这些异论(异于正法),用这些纸书写诸佛的正法。如果菩萨有多馀的纸张,有人来求布施,这时,菩萨应该问清其用途。如果乞者说,想卖了纸张换食物,那么,要看这些纸张是预备干什么用的。如果无重要用途,可以布施。但如果纸张预备用于书写正法,那么菩萨不应施给他。然后估算这些纸张价值多少,布施相应多的钱解决别人的衣食问题。如果没有钱,不给他纸张(物)也不给他钱,不算犯戒。

  如果对方回答,是用来书写正法,则应当施与。否者犯戒有罪。

  如果对方乞这些纸张去书写外道异论(下劣典籍),菩萨不布施不犯戒。

  纸张之说,是个概说,其馀金钱等,也同此例。如果用信施的金钱,去印刷外道异论,都是属于违犯菩萨戒的,这个问题,实在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

  对于乐衷于学习上述外道典籍的,菩萨戒中也有明禁,如《菩萨地持经》卷五“菩萨地持方便处戒品之馀”中说:

  若菩萨于佛所说弃舍不学,反习外道邪论、世俗经典,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不犯者,若上聪明,能速受学;若久学不忘;若思惟知义;若于佛法具足观察,得不动智;若于日日,常以二分受学佛经,一分外典。是名不犯。如是菩萨善于世典、外道邪论,爱乐不舍,不作毒想,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见《大正藏》第30卷第915页中至下)

  这是说,如果菩萨对于佛说经典舍弃不学,反而乐衷于学习外道邪论和世俗书籍,即为违犯菩萨戒。不犯的情况有五种:

  一是极为聪明,对于所学内容很快就学会。

  二是长时间学习佛教典籍后忆持不忘。

  三是有较强的分辨能力(思惟知义)。

  四是于佛典有不为邪说倾动的智慧。

  五是能正确处理学习内典与外典的关系,每天把学习时间分为三分,三分之二用来学习佛典,三分之一的时间学习外典。这里的外典,乃是指度众生所需之除内明(佛学)以外的四明(声明、工巧明、医方明、因明),非指邪论。

  不属于上述五种情况,即使学修《阴骘文》、《感应篇》再得力,也属于违犯菩萨戒的。可见,即是赞叹随喜,亦非无原则者,所赞必须是真实功德。
5#
发表于 2010-4-12 18:46 | 只看该作者
佛家主张“自己的命运由自己决定”,从来没有一个所谓的救世主或审判者,现今不少极端的佛教徒偏偏把因果论当成一成不变的宿命论,更有甚者,拿着曲解的因果法则恐吓他人,比如别人说错一句话,不小心做错了一件事,甚至和自己观点相抵触就来一句“你要下地狱了”,实在可悲。
6#
发表于 2010-4-13 09:40 | 只看该作者
其实野心及欲望膨胀的最好写照。应该提醒广大同修以免受骗上当。
7#
发表于 2010-4-14 08: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的帖子

我就经常被净空的徒众这样“慈悲”的....
8#
发表于 2010-4-15 15:04 | 只看该作者
我虽然未被"慈悲"过,总觉得这人象骗子,后来看了他的讲经说法光盘,觉得这人还很危险,特别是最近陈晓旭以死来证明这人是大骗子之后,觉得汗毛直竖,不得不提请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以自己的智慧及学识来作为照妖镜,照出骗子的真实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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