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李祥春中国伏法记

 

 

  “法轮功”最善于混淆“违法闹事被判”和“练功被判”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差异,明明是“法轮功”练习者违法犯罪被抓被判,偏偏要美化成无辜的或者为正义、行壮举而受迫害。除了前面介绍过的澳洲公民章翠英等人,偷渡入境被刻意说成仅仅因为是“法轮功”练习者就被拘捕以外,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美国公民李祥春博士的故事也是著名的例子之一。


  2003年1月22日,美国公民李祥春博士从美国飞往广州,在白云机场一下飞机就被抓了,然后送到扬州关了起来。他跟美国外交官抱怨说,只是因为他是“法轮功”信徒,就上了黑名单,一下飞机就被中国公安抓住投入了监狱。“明慧网”等“法轮功”喉舌也借机鼓噪,呼吁采取紧急行动营救李祥春,寻求签名支持和广泛关注,云云。难道中国政府疯了,干这种傻事给人家提供违反人权的借口?后来一看报道才知道是“法轮功”疯了,想瞒着李博士2002年去中国扬州进行非法插播电视的事儿。10月22日凌晨一时许,李祥春在去插播地点实施作案途中被抓了个人赃俱获,除了成套的有线电视插播设备,其他如割皮刀、铁皮剪、微型切割器、多功能刀剪等工具一应俱全。将近早上5点,他又趁机从派出所里跑了出来,离境返回了美国。过了些日子,他又觉得不过瘾,还想再跑一趟去行一次壮举,结果下了飞机就被逮捕了。在中国地面上,美国人就能不遵守中国法律?


  2003年3月21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祥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判处李祥春有期徒刑三年,附加驱逐出境,李祥春的亲属以及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官员旁听了庭审。5月8日,李祥春的上诉被驳回,5月12日,李祥春由扬州拘留中心被转移到南京监狱关押。看看,中国政府可不是闹着玩的——违法必究,一下子就判了三年有期徒刑,要不是判得合情合理,难道美国驻华大使馆和新闻媒体都是吃素的,会不理论?人家美国领事馆官员对此可是极大关注的,曾经先后24次以会面或电话形式与李祥春进行了接触。美国大使馆到现在也没敢说李祥春插播电视这事儿是栽赃陷害、不该判,明摆着是默认了中国的判决。想当年,美国奋青(过度兴奋青年)在新加坡涂鸦被打了屁股,美国佬都不依不饶的,不但外交抗议,媒体还给屁股照了相来向大众展示被打的惨况,以此来谴责新加坡不尊重屁股权。这李博士做事太不老道,干的是让人所不齿的违法勾当,让人家想帮他都没辙,如今,也只有“法轮功”自己闹闹了,没见几个西方媒体报道的。


  在美国,李博士的未婚妻符咏清带着三五人组成的一个“车队”到处喊冤。在“法轮功”的诉苦大会上,符咏清痛哭流涕地斥责中国政府没有人权、不讲道义,无理地关押了她那同修功友也就是未婚夫,跟澳洲公民章翠英之流隐瞒偷渡事实,一味指责中国政府非法关押是同一个卑鄙手段。结果有个美国记者提问说,听中国方面说抓李博士是因为他去年在扬州试图插播节目、掐电视。符咏清当下就哑口无言、无话应对了,半晌才回过神儿来辩解说,她的未婚夫很笨的,又不是学通信的,所以肯定不知道怎么掐电视搞插播,那会儿被抓实际上是因为违反了城市宵禁,犯不上判三年。瞧瞧“法轮功”这“真”劲是真较劲儿!中国哪个城市的朋友听说过你们那儿有城市宵禁的?难道美丽的扬州已经归属于战火纷飞的伊拉克了吗?都是李洪志调教出来的——撒谎之前都不认真想一想,怎么能给中国抹黑就怎么来,镇压封锁、性虐酷刑、城市宵禁,弄得西方人以为中国还停留在中世纪呢!且不管扬州有没有宵禁,这至少说明李博士的确是在夜深人静独自游逛之时被捕的,这实在太难以让人相信他无罪了,难怪“明慧网”一字也不敢提呢。


  结果,审判的时候,李博士在上诉书中狠狠地打了他的未婚妻一个响亮的耳光!他自豪地宣布:“本人于去年10月5日从美国来到江苏无锡,在联系生意的同时,准备在扬州利用有线电视向民众说明‘法轮功’在大陆被迫害的真相。10月10日到13日,本人在扬州对有线电视网络进行了三天的考察并选定了五个操作地点,然后本人回到无锡组装了五套插播设备。因10 月22日必须返回美国,所以本人10月21日晚来到扬州准备尝试插播:在发现第一个点人多而无法实施后,本人来到第二个点附近,深夜1点在街上行走时,被两个联防队员盘问,并因本人未带身份证而被带到派出所。将近早上5时,本人走脱。”


  即便已经承认了自己买装备是要搞插播、掐人家电视节目,却还诬赖中国非法关押他。好家伙,以为这法律是他自己家制定的呢!还是仗着有“法身”保护、外国身份就敢以身试法?好一个“无辜”的李博士,没有给弄成个美国间谍就算是便宜了他,还抱屈呢。


  “明慧网”在对李祥春的宣传上明显隐瞒事实,可惜西方媒体没那么好糊弄,对这种骗术置之不理,概不予报道,直到李祥春被判刑后西方媒体也没有几个报道的。谁都知道要报道就应该列出事实,而这个事实就是:李祥春2002年10月在扬州携带插播仪器被捕过。在西方记者的询问下,他的未婚妻承认了这个事实,只是否认了李祥春非法逃离拘留,说是警察让他离开的。


  “法轮功”以为,提一个案子连最基本的事实都回避掉人家就会相信呢。谁有那么傻?看看美国大使馆的举动,从头到尾只是给李祥春提供律师名单,再看看美国媒体的中立报道,关于“法轮功”的每一个案子都明说是“据说”“据传”,表明无一例有实证。至于据谁说、据谁传,谁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呀?不用指出大家也都明白。而“明慧网”翻译时,将这些表明实质来源的东西统统去掉,每一例都造假成了写实语气,如同开了天目看到的一样肯定。


  其实“法轮功”从所谓的“自焚真相”宣传开始就失信于西方媒体和政客了,现在所作的一切只不过是在加深这种失信罢了。李洪志还好意思问:“那些主持正义的国家,怎么中国政府对这么一大批主流社会的基本民众的迫害却视而不见了呢?怎么不说话了呢?”(《2003年元宵节解法》)为什么不看看连最支持“法轮功”的人都哀叹:主流社会认为“法轮功”太怪诞了,不值得认真对待和同情!造谣都不好好造,中国哪个城市有宵禁制度了?!


  现在“法轮功”的抱怨是越来越多了,刚抱怨完联合国人权会,又开始抱怨西方政客了。请看看对美国政府部门的抱怨吧: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4/45726.html
  “当李祥春和林丽丽等事件发生后,那些有关的政府部门反应不像我们所希望的积极时,可听到弟子中比较激烈的反应,甚至抱怨声。是的,我们的批评一点都没有错,社会的道德下滑,人们,包括政府部门都不能按好的道德标准行使他们应尽的职责。”“同类性质的突发事件经常发生,表明了我们讲清真相中的一个共同不足,各国政府还没有真正理解镇压‘法轮功’是世间最大的邪恶,至少不比其它任何事情不紧急,或许对国际社会的未来更重要,所以不能从根本上以正确态度来对待。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工作的层面就应该是制定政策的国家高层决策部门,而不仅仅是限于政策的执行部门或者下层的直接当事人员。”


  可怜的“法轮功”练习者啊,难道不明白西方政客支持“法轮功”是希望你们在中国闹事,而不是在西方闹事吗?现在你们在中国闹不出什么事情来,闹出来的也是攻击卫星、插播电视之类让人不屑的违法之事。在西方国家“法轮功”倒是不停的示威,不停的打官司,先跟中文媒体打官司,现在又跟西方政府打官司,中国人得罪完了,又开始得罪西方政客,“明慧网”的“我们工作的层面就应该是制定政策的国家高层决策部门”的话,为“法轮功”未来的斗争指明了新的方向,切实执行吧,把美国等西方国家高层决策部门的门槛坐穿,直到他们同意“法轮功”的事是世界上最紧急的事,是对国际社会的未来最重要的事。看谁会理你们吧!


  “法轮功”这个群体太自以为是、自高自大了,对国际形势估计得一塌糊涂,在美国的庇护下生存却不会看美国主子的脸色行事,总有一天美国政客会被烦死,得罪了美国人,李洪志的下场就更惨了,丧家之犬都当不得了。


  为了干扰正法进程,萨达姆和美国受到邪恶势力的挑拨打起来了;人权会那边“法轮功”憋足了劲儿也没有闹出什么响动;李祥春的案子也判了、人也关了;“两会”开过了也没见给“法轮功”平反,反倒是添了几条罪状,这种情况下,“明慧网”的编辑除了下岗还能干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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