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澳洲“法轮功”练习者章翠英刻意撒谎存照

 

 


  章翠英是澳大利亚籍“法轮功”人员,曾经多次非法入境中国大陆从事“法轮功”宣传等非法活动,四次被依法拘留、监禁或驱逐出境。2000年3月6日,第四次非法入境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2001年11月4日刑满释放回国。此后,“明慧网”等网站以章翠英的名义,发表了《我在中国监狱的遭遇》等系列文章,捏造了一大堆诸如“无故拘捕”“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无理拖延”“非法关押”“虐待”等谣言,对养育了她多年的祖国肆意进行污蔑攻击,并被“法轮功”树为“人权勇士”的典型大肆宣传。下面就让我们根据章翠英本人的自述和海外一些人权组织的记录,看看章翠英是如何刻意撒谎的。其自述与各人权组织的记录相互矛盾之处颇多,显然是章翠英自己编造得太不严密了。


  一、章翠英只因是“法轮功”练习者就被拘捕?


  下面是章翠英关于第四次入境中国大陆的自述:“2000年3月5日,我打算在中国人大期间递交给中共中央一封信。可是一踏上中国的国土,公安就搜查我的包,当看到包里有给江泽民、朱总理的信及‘法轮功’的书籍”“然后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把我毫无人道地关了整整8个月,释放时还宣布我终身不得进入中国大陆。我所有的亲人,父母、兄弟都在中国,难道连探望父母的权力都没有了吗?人权何在?天理何在?”
  难道仅仅因为章翠英的包里有“给江泽民、朱总理的信及‘法轮功’的书籍”就被警察拘捕了?看一下2000年12月5日《章翠英给广大华人读者的信》吧,在公开信里章翠英自己露了馅儿:
  “我流着泪,无法按耐要回国说句公道话的愿望。因为我炼‘法轮功’,领事馆不签发回国签证,这样,我因被剥夺了回国的自由和权力而被关押了8个月。”
  (http://www.zhangcuiying.org/ch/theartist/toreaders-ch.html)
  在“明慧网”2001年9月15日的《答德国国际人权组织的七点提问》里德国国际人权组织总部的负责人也提到了章翠英的签证问题。
  (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5/16588.html)
  问:你有中国的入境签证吗?怎么会得到的?你在哪个监狱被关?
  答:因为中国领事馆非法拒签所有悉尼“法轮功”学员探亲的签证。我听说从香港可以进入中国大陆,所以我就跟香港人一起去了。当我一踏上中国领土,公安看到我包里有“法轮功”书籍后,就把我抓起来。只因为我是“法轮功”学员他们就把我送到深圳市梅林第一拘留所,可是没有任何法律程序。
  章翠英口口声声称自己是澳洲公民,到中国去凭什么说是“回国”?想骗取谁的同情?没有中国政府的签证,澳洲公民章翠英怎么会在中国境内被逮捕?!不是非法入境——偷渡是什么?!竟然无耻地刻意隐瞒偷渡行为,还反咬一口,如此拙劣的谎言,智商和道德水平太低下了吧?不管她入境的目的是什么,光是偷渡一条就可以判刑、监禁、驱逐,无法探望中国境内的亲人也是她咎由自取!
  难道章翠英的字典里竟然没有“偷渡”一词?这岂不和日本人不承认当年入侵中国,而说是“进入”中国一样!说“只因为我是‘法轮功’学员他们就把我送到深圳市梅林第一拘留所”,章翠英显然是在刻意歪曲真相隐瞒偷渡行为。
  作为一个外国公民,她到中国就一定要申请签证。没有签证入境就是违反法律的偷渡行为,无论非法入境者在哪里被逮捕,也无论正在做什么,都应作为偷渡者而被逮捕和处理的,都必须对自己偷渡的犯罪事实负法律责任。请问,偷渡该不该抓、该不该判?明明偷渡在先,警察擒拿在后,名正言顺的事,怎么就成了非法拘捕了呢?中国政府给外国公民发签证有自己的原则和权利,凭什么一定要给章翠英发签证?谁欠她的签证?国家难道随便开着门让任何人都进来?难道外人谁想进我家都行?关上自己家的门不让进,就是剥夺他人的自由和权利?闯入者叫警察抓了判了就是非法关押?
  看看章翠英自己网站上的资料不难发现,她是在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指出她当众造谣撒谎之后,才解释说,自己没有签证,而且反咬一口,纯属骗子被人揭穿之后强词夺理的狡辩。此前她硬是装无辜,一句不提自己没有签证非法进入中国,反而说是警察发现自己携带信件和“法轮功”书籍而被拘捕,不是掩盖签证问题是什么?想必她也一定知道自己偷渡是违法行为,才避重就轻想掩饰过去。结果骗局掩盖不住了,在中国政府指出她是由于偷渡被捕、被判刑之后,她才提到自己是拿不到签证才多次冒险回国的。
  “法轮功”声称信徒必须遵守当地法律,也就是在中国要遵守中国法律,然而,章翠英偷渡违法反倒受到“法轮功”的大肆宣传和鼓励,把偷渡行为极力美化成英雄壮举,可见“法轮功”规定信徒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是一句谎言。
  章翠英说自己四次入境被捕的原因都只因为她是“法轮功”练习者,第一次是1999年12月31日在天安门看升旗,后来遣送到香港;第二次是2000年1月26日在人定湖公园集体练功,被捕后逃跑;第三次是2000年2月4日在饭店和丈夫功友吃饭,7天后遣送到澳洲;第四次是2000年3月5日边防警察发现携带有“法轮功”书籍。当然,那都是她自己说的,而中国政府方面的证据表明,章翠英四次都是因为偷渡入境被捕。如果章翠英反驳这一指控,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提供合法入境证据,可惜她没有。
  章翠英在自我吹嘘时也暴露了自己四次入境均无签证的事实,何况第四次她是和澳洲女公民陶华莲、冯维标及香港居民王耀庆和她7岁的儿子李志轮等多人同时偷渡入境的,一行人在到达酒店之后被警察作为偷渡犯抓获,根本不是章翠英所说“一踏上中国的国土”在边检时查获书籍、信件被捕的!香港的一个人权组织也报道过章翠英是因多次偷渡入境而被捕,这在“明慧网”发表的其他当事人的叙述中都有验证。章翠英刻意隐瞒多次偷渡入境的事实,改说成被无理拘押来骗得大众支持,最近“法轮功”又和章翠英在60届人权大会上重复“肆意拘留、酷刑折磨、极其恶劣的待遇”等旧谎行骗,给中国政府栽赃,简直是无耻透顶的行为!
  更令人叹为观止的是她对第二次和第三次被捕曾描述说(www.epochtimes.com/gb/2/4/18/n184344.htm),第二次被捕后,三个警察看着我,1月29日清晨五点多钟,一想到年三十晚上还约了很多学员去天安门证实大法,我从三楼窗台跳下去跑掉了。警察听到脚步声特地出来查看,在门口到处找人,可是我站在他身边他却看不见。然后我就从他的眼皮底下走了出去,从他身边很窄的门缝边溜走了,他竟然都没有看见!我也许是走了另外空间吧!“2000年2月4日,我和丈夫,还有三位功友在北京一家饭店吃晚饭,庆祝中国春节的到来。突然来了十几个国家安全部的便衣警察把我们无理逮捕”“7天后,2月11日他们把我们强行遣送出境到澳洲”。
  她不仅是个武功高手,还会隐身术,从看守所三楼跳下来毫发无损,站在人家身边也看不见!这完全是在极力编造、附会“堂堂正正走出看守所”的奇迹,想在法会上拍李洪志的马屁并愚弄其他“法轮功”练习者。而且这种看守所的严密程度就跟大家随便出入的宾馆酒店差不多。事后警察也不追捕这个“影响两国关系”的澳洲公民在逃犯,一直等到一周后她在饭店里搞春节聚餐才“无理”逮捕她这个偷渡客?还有,大年三十在饭店里也不是什么庆祝春节的聚餐,而是“年三十晚上还约了很多同修去天安门证实大法”!


  二、章翠英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就被关押?


  其实,在章翠英这件事情上,法律依据是非常清楚的,有点头脑的人就能想明白,中国政府有偷渡这个堂堂正正的拘捕关押理由,有什么必要“非法拘捕”“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就被关押?从下面人权组织的报道也看得出来,中国政府及时通知了澳洲领事馆,两次审讯也都是公开的,澳洲领事也都在场,连章翠英自己也没好意思说澳洲领事认为是非法逮捕。对于审讯,章翠英连提都不敢提,因为她说是“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就把她关了整整8个月。
  请看香港一个人权组织的报道:
  http://www.alliance.org.hk/info/news/2000/news2009.htm
  2000年9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本港“法轮功”学员王耀庆及2名澳洲籍的“法轮功”学员章翠英、冯维标“偷渡非法入境”案上诉,终审判处3人有期徒刑8个月并罚每人2000元人民币。据法庭指出,今年3月,北京全国人大会议前夕,香港居民王耀庆与另3名港人及澳洲女公民章翠英、冯维标、陶华莲及王耀庆的7岁儿子李志轮共7人,非法从香港雇船越过深港海域,在深圳蛇口登陆,企图取道深圳上北京向全国人大递交公开信,要求中国政府停止迫害“法轮功”。深圳公安在他们上岸后即开始跟踪,并于当日在罗湖区一家酒店将其全部拘留。这是大陆警方首次正式拘捕香港及海外的“法轮功”人士。而王耀庆、澳洲的章翠英、冯维标3人则于今年7月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偷越边境犯罪”判刑。3人于判决后上诉。法官宣判后,3人仍然不服,章翠英还当庭向澳洲驻广州领事爱维德递交了她的一份上诉书。据法庭方面指出,她们3人于1999年8月曾在北京搞“法轮功”活动,被驱逐出境一次。
  请仔细看看上述人权组织的报道,3月是偷渡被“正式拘捕”,7月被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判刑,9月高级法院维持原判,审判时澳洲驻广州领事爱维德在庭。11月刑满释放,整整8个月。这一切,哪一步没有法律手续?再对比一下章翠英的说法:“然后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把我毫无人道地关了整整8个月”。再一次对章女士瞪着眼睛故意撒谎不脸红的本事表示极大佩服!自己干了坏事隐瞒不说,却到处喊冤叫屈收买同情,真是亏他们师徒都能成天把“真善忍”挂在嘴上!


  三、章翠英受到毫无人道的迫害?


  上面之所以提供那个香港人权组织的链接和报道,就是因为那个组织是专门挑中国政府毛病的,就这样,也看不到他们对章翠英的这个案子挑出什么毛病来,也看不到他们对章翠英“受折磨”做任何报道。与章翠英同时判刑的两个澳洲女人,也没有出来说受过折磨,不是很奇怪吗?章翠英自己描写的那些折磨,对比她出狱时肥头大耳、红光满面的照片,早已成了笑料。
  每次被拘捕后,她都声称自己被毒打了一顿,每次都是一两天之后被释放或者遣返澳洲,却从来没有拍下任何照片和伤情鉴定为证。在“明慧网”2001年9月15日的文章中章翠英跟德国的人权机构说:“把很脏很脏带锈的铁链铐在我脚上,直到现在戴脚镣的地方皮肤还在腐烂”。如果出狱的时候有“皮肤溃烂”,为什么不到医院去接受治疗并且留伤情鉴定?为什么她出狱时自己拍摄的照片看不出她“皮肤溃烂”?为什么根本看不到一点伤疤?
  此外,关于绝食过程的叙述也是诸多矛盾:一会儿在《答德国国际人权组织的七点提问》中诉苦说“(在深圳梅林第一拘留所)我绝食两个月左右。当时我整天处于昏迷状态,发高烧,抽筋等等。我从一百多斤的体重瘦成皮包骨。每天我只喝一杯水”,一会儿在2000年5月《狱中的章翠英给丈夫的信》(http://www.zhangcuiying.org/ch/theartist/tohusband.html)中自吹“在牢里没有事,每天打坐十来个小时”,坚持练功不懈。实际上,章翠英在刚入拘留所确实进行了绝食,但经教育,她只绝食了3天,“遭遇”中所说绝食50多天、瘦成皮包骨头完全是假的,章翠英回澳后的身体状况本身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章翠英说5月中旬绝食结束后体重减到30多公斤,然而,中国的监狱里能够在5个月内让“每天强制性做苦工十几小时”“让我睡在阴凉的水泥地上”“吃饭要从其他犯人的碗里拨一点”“不让碰喝水桶”并且“受到殴打等非人虐待”(《香港法会发言稿》http://www.zhangcuiying.org/ch/theartist/hongkong1.html)的章翠英恢复体重60斤,真是世界奇迹!在自述里章翠英声称自己被折磨得骨瘦如柴,请看她刚释放时的照片:
  http://www.zhangcuiying.org/photos/persecution/jimfartairport.jpg
  有如此肥胖的“骨瘦如柴”吗?
  关于在拘留所做苦工的描述也是矛盾百出:在法会上吹牛说一开始就拒绝做苦工,在人权组织面前却说是在警察的逼迫之下做过苦工,还说“每天打坐十来个小时”,又说“整天处于昏迷状态”……到底哪个是真的?同样一件事情,说法相差如此巨大,此人有什么信誉可言?!
  其实,2000年3月章翠英在深圳因非法入境被拘捕,同月澳大利亚驻广州总领事馆就派人进行探视,中国亦排期安排上庭,不存在所谓“无理拖延”的情况。章翠英在被关押期间,该总领馆又于6月和10月底两次派人看望,了解她的生活和身体情况,均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更没有向中方抗议的事。章翠英在自己的故事里说5月中旬绝食结束的,体重减到30多公斤。结果6月中国政府就大大方方地让澳洲领事去参观她,澳洲领事也没看到什么“皮包骨头”,这不是开国际玩笑吗?章翠英不是中国人而是澳洲人,有澳洲领事馆官员参与整个司法过程,澳洲领事从来没有证明章翠英所编的受苦经历。
  章翠英在关押期间曾写信给管教人员和其父母,这些信也证明了她的“服刑遭遇”全是恶意的捏造。章翠英刚被关押时曾患病,经看守所医务人员的精心治疗,已痊愈。为此,她专门写信给管教人员,对他们的悉心照顾表示感谢,说管教人员“每天不顾辛劳来看望我的病情,想尽种种办法帮助我,医务室没有药,还自己出钱亲自去药买来给我,使我的病情早日康复。为此我由衷的感激不尽。真的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对他们的感激之情。我回家后一定把他们的事迹告诉我们澳洲政府和同胞”。她在写给其父母的信中也说,“我现在在看守所里一切都很好,管教对我很好,就像亲人一样的关怀我,买吃的给我,每天来看望我,给我带来了忠明和Bella的信。忠明还寄了5千元人民币,所以我现在什么都不缺了。心情也非常好。”在章翠英被释放时,其物品和余款970元人民币也都由其本人签收领回,所谓“要了几次都未能要回”也是捏造。
  另外,在监狱中章翠英和陶华莲、王耀庆等一行人是被关押在一起的,这一点从王耀庆等人的自述中可以看到。现在,从章翠英的新自述中也能找到蛛丝马迹,比如说,使用“我们”而不是“我”,但是没有提及任何姓名。几年来她的各种叙述中省略这些同伴不外乎是想让自己的谎言来个“死无对证”。同在一起关押判刑,其他人没有渲染过自己在狱中受到任何虐待和酷刑。这些人作为近距离旁观者,更没有人验证章翠英的“狱中传奇经历”。只有王耀庆获释之后曾经在是否受过酷刑方面支吾其词,曾经吹嘘自己受到迫害,遭到他人质疑之后又否认,引起同修怀疑。王耀庆不久前作为“善说谎者”被开除出“法轮功”,而王耀庆之前曾是“法轮功”红人之一、作为香港代表四处作报告的,她因与章翠英等人偷渡入境而判刑入狱的资料目前也仍然可以从“明慧网”上找到,她也是香港阻街案2002年8月被判刑的16名“法轮功”成员之一,现在“法轮功”却暗地里已经开始清理整顿了,“明慧网”2003年3月17日发布了“及时断绝与王耀庆之类的来往”的紧急声明,就连屡次非法闯入大陆“洪法”的忠实信徒陶华莲也被“法轮功”打成了叛徒。
  王耀庆闹得比章翠英还要高档,练功照片上了《纽约时报》了,还给自己的儿子取名“李志轮”,够狂热的。她大概是为了“做好工作”而说谎太多,穿帮露馅太厉害,“法轮功”才不得不将她清理出去吧。其实,撒谎并不是她被清除的原因,撒谎不过是秋后算账而已,就撒谎而言,她明显不是最无耻的。估计她心里也觉得够冤的,她儿子这个名字怎么办呀?改不改呢?一个曾经被捧为先锋的人为何一夜之间被打入地狱,连她以前的功劳都要抹掉?唉,不说她了。


  通过李洪志的“解法”来看,还是有很多人了解“法轮功”高层信徒撒谎事实的,只是撒谎怎么成了“人的手段”了呢?比如,在《2003年元宵节解法》上,“问:在大法的工作中有负责人为了做好工作而不说实话,用人的手段去做,是法没学好,有私心,还是有更深的目的?”本人见不得故意撒谎,特别是这些谎言的目的是为了煽动他人去为自己舍命,去给社会捣乱。请大家想一想,一个没有核实制度,全靠信徒来信以及编辑的脑袋来提供资料的网站,它的东西可靠吗?何况这些信徒和编辑的脑袋里面总是充满幻想,天天在“外空间”屠杀异类呢!可见,“明慧网”实在靠不住!

                                               上一篇       下一篇

 

 


天鉴网欢迎转载站内资料,但必须注明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出版社或原输入者所有,请不要轻易删改。 2001.7

如有相关稿件,请发电子邮件给悲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