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葆荣和刘云芳是不是“法轮功”练习者?

 

 


  “法轮功”对刘葆荣的质疑,其中有两点理由在《踏平坎坷成正道》一书中已经予以相应的驳斥,不再赘述。下面看一下另外的几点质疑。


  【法轮功】没有刘葆荣当时在天安门广场的任何镜头,难道广场的监视摄像机偏偏对她不灵了?
  【分析】“法轮功”可真能狡赖,有镜头时说是疑点,现在没有镜头还说是疑点!
  在《CNN究竟有没有拍到自焚录像?》一文中已经讲过了,监视中心的值班人员操作天安门广场的监视摄像机对自焚事件进行了跟踪拍摄。因为自焚的目标分散得太大,而刘葆荣又是自焚未遂,在王进东点火前已经被民警带上了巡逻车,目标很小。监视中心不可能对广场上发生的每一件小事都进行跟踪拍摄。请想一想,如果“一切都是在演戏”,让刘葆荣到天安门广场补演一出戏还不容易?


  【法轮功】刘葆荣说“达到一定境界,圆满升天时烟应该是白的,可她们烧的时候全是黑烟。没想到会那样!”,所以她当时就醒悟了。可见刘葆荣逻辑混乱可笑。
  【分析】关于此点质疑在《踏平坎坷成正道》一书中有详细分析,请参看。
  其实,在大陆有很多老年人和受教育程度低的人练习“法轮功”。一位没受过教育的老大妈,把自己学的“法轮功”经文灵活运用,按自己的理解发挥想象,这有什么不正常的?是不是受教育程度低就不能练“法轮功”?是不是逻辑思维能力差就不是“法轮功”练习者?喜欢发挥想象就是公安的内线?
  刘葆荣是一个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她说话可能不符合逻辑,但这些话背后有她内在的想表达的感受。只不过她不知道该如何把自己内在的感受用合理的逻辑组织起来,但这种内在的感受是绝对真实的。
  那么,在刘葆荣“白色物质冒白烟”这种不合理的逻辑的背后,她想表达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内在感受呢?在中央电视台1月30日《焦点访谈》中刘葆荣说了这么一段话:“这一次就不该这样。烧了以后,这人马上就升天了,应该很好的一种景象。不会像现在烧的……那人都不成样了。”
  请设身处地想一想,当刘葆荣看着广场上滚滚的黑烟,看着活人被点着了烧,想到自己差一点就跟他们一样的结果。这跟她心中升天的美好景象是多么强烈的反差?正是这种巨大的心理落差使得刘葆荣对自己几秒钟前还要为之付出生命的信仰产生了怀疑。所以,让刘葆荣否定“法轮功”的不是逻辑,而是事实,是亲眼目睹事件发生所感受的心灵震撼。这种内在感受可不是几位身在美国西装革履高谈阔论的人所能明白的。
  看看刘葆荣的丈夫、开封市广播电视局事业管理科科长吕进军是怎么说的:“老伴1984年工伤后在家休息,1997年开始练习‘法轮功’”“李洪志一手炮制的‘法轮功’利用伪科学和人们的善良,推销自己的黑货。这一事件再次让我们看到‘法轮功’是裹着糖衣的毒药,作为受害者家属,我们强烈要求政府坚决将‘法轮功’斩草除根,彻底铲除。”


  【法轮功】刘葆荣说“也就喝了半瓶吧”。据资料的记载,口服汽油每公斤体重7.5克,就能导致死亡,可是,按她的体重来算的话,她喝了半瓶(汽油),足以致她于死地。即使当时经过及时的抢救,也会出现非常严重的中毒症状。可是,你看她在电视上那些表现,哪像一个喝了那么多汽油的人呢?
  【分析】关于这一问题在《踏平》一书中有过一些论述。
  只有“法轮功”一直在宣传“也就喝了半瓶吧”的谎言,新华社明明报道的是“张开嘴猛喝几口”,如此故意歪曲、公然篡改也太无耻了吧。何况,即使刘葆荣真的随口说过“半瓶”,难道没有随口说过“几口”?她根本没想到,这也能成为关键所在——别人的把柄。
  这里也稍微给“法轮功”介绍一点医学常识。汽油本身含有芳香烃以及不饱和烃类,通过消化道进入体内不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口服中毒者只需及时服用200毫升植物油或牛奶即可缓解。而真正使汽油具有毒性的是其中添加的防震剂——四乙基铅,也就是平常所说的含铅汽油。四乙基铅经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进入人体内后,可被肝、脑转变为三乙基铅,后者能明显地抑制脑中葡萄球菌的代谢过程,导致脑组织缺氧,产生脑损伤。
  为了保护城市环境,中国从2000年也就是自焚案发生的前一年就已经开始停止生产、出售和使用含铅汽油了,北京市实施这一法规的时间比其他城市更早。所以自焚者在北京是买不到含铅汽油的,刘葆荣喝下的无铅汽油不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而且,事发后刘葆荣是在几分钟之内就被送到医院的,经过催吐和解毒等治疗,凭什么会中毒?根本就不会出现中毒症状的。
  除了刘葆荣以外,还有一个自焚未遂者叫刘云芳。这个刘云芳可是关键人物,“自焚升天”就是他第一个悟出来的,然后他把自己悟到的这些东西告诉了王进东等其他几个“法轮功”练习者。他是整个自焚事件的组织者,而刘葆荣不过是一个追随者。如果刘葆荣是“内线”,刘云芳更应该是“内线”。奇怪的是,“明慧网”对刘葆荣等人都提出了这样那样的“疑点”,对刘云芳(实际上还包括郝惠君和陈果母女二人)却一字不提。看来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刘云芳是纯粹的“法轮功”练习者。通过刘云芳学法采取的方式就可以看出来他曾经是如何的痴迷:“师父每一次来经文我们都是几十遍几十遍的学,每一个字每一个字的学。学的话就是悟他的内涵,一层一层不一样,一层一层不一样,看一遍都不一样,看一遍都不一样。”自焚事件后,记者问怎么看待面目全非的陈果。刘云芳说:“如果她现在还活着,她这样没有做成,没有做好,证明她方方面面还有没有去掉的东西。这个境界不够,没有达到标准,债还没有还完。”
  看看刘云芳的妻子李秋莉是怎么说的:“云芳本来性格内向”“自从练习‘法轮功’后,更加少言寡语”“他总是不断地跟我们说‘法轮功’的事,我们都劝他不要信,他就是不听。”
  自焚者中只要有一个是真正的“法轮功”练习者,那么“法轮功”就难辞其咎,何况对刘云芳以及郝惠君和陈果母女等人是“法轮功”练习者竟然没有任何怀疑,谁能说说这是怎么回事?


  【法轮功】圆满与去死是两回事。说“放下生死”并不代表要“让人去死”。
  【分析】关于这类问题在《踏平》一书中有过很多论述了。
  “圆满”不是“去死”,“放下生死”也不是“去死”。当七个自焚者“放下生死”踏上天安门广场的时候,他们全都满怀着对“圆满”的美好憧憬,没有一个人认为自己是“去死”。组织者刘云芳相信在点火的一瞬间“大法到了人间”;刘葆荣认为“应该是很好的一个景象”;当护士问刘思影为什么要点火时,小思影说:“我不知道,我想着就一下子,然后就去了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不是“去死”,而是“放下生死”去“圆满”。这不是“去死”,不是!他们道别的时候说“天上见”,那是去升天!看看“明慧网”的文章,有几个“法轮功”练习者不是做着这种美梦的?换个角度来思考。假如这七个人全部当场因“圆满”而死亡,是否有人会相信他们真的到了天国世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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