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破法——邪悟者的温床

 

  元旦前两天,李洪志在美国佛罗里达又发表了新的讲话,在总结此前两年多来胜负得失的基础上,主要是对其追随者进行了鼓励和动员。由于李洪志深知其“法”的魔力,只要“法”还在,他就有市场、有根基,因此,在会上他还重点强调了“学法”的重要性,妄想蓄势卷土重来。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回顾两年多来,在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全国上下一致,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深入揭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积极探索“法轮功”类人员的教育转化的有效方法和规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针对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破除上,常常采用一种“以法破法”的方式。从实质和长远上看,这种方式不仅不能令人真正转化,而且后遗症非常大,若不及时改进,必将贻害无穷。这并非危言耸听,因事关乎苍生、社稷,不得不出此逆耳忠言,对以法破法从理论、实践与后果上进行简单的剖析,晓明利害。

  一、方法上的缺陷

  以法破法,想必是取“以毒攻毒”之义。然而,若要以毒攻毒成立,则此毒应非彼毒,二毒必是互有针对的相对之毒,否则,一定会因“以毒济毒”而导致双重中毒,毒大而不可解。

  以吸毒者毒瘾的戒断为例:1803年,医生从鸦片中分离出一种生物碱,取名为吗啡,希望这新的戒毒药更有效,人们满怀爱意,却没料到吗啡所产生的毒瘾比鸦片更难戒断。为了戒断吗啡,又提炼出了海洛因,而海洛因却愈加毒孽,其毒瘾的戒除更令世人感到举步维艰,成为国际公认的难题,复吸率高达95%以上。

  毒品,总算全世界都在说它坏话,人们容易认清并避免沾染它。“法轮功”就不同了,有如此多的瘾君子在为它大唱赞歌,更能迷惑人。精神毒品不仅危害无穷,而且更难戒除。

  以法破法,实际上是想以李洪志的法来破除李洪志的法,然而,有破有立才是真破,若都是李洪志的“法”,既不能破,也无从立,只能在同一个框框中徘徊,在一个圈子里打转。别跟我说这是“以己之矛攻己之盾”,因为那只有三种情况:俱破,此无立者;俱立,都是邪说;一破一立,剩下的立者仍为邪说,三者都不能真正地破邪立正,缘木求鱼而已。

  可见,以法破法与以毒攻毒是不同的,更类似于以毒济毒,必然会落下海洛因之于吗啡,吗啡之于鸦片的可悲结果,“饮鸩止渴”只能造就出大批假转化的邪悟者,那些“转化”后又二进宫或三进宫的反弹者,几乎无一例外都是以法破法的产物——思想更加顽固,更难以转化!以法破法实不足取,流弊甚深,可以休矣。  

  二、实践中理论推演的无逻辑性和不可操控性

  在教育转化工作中,毫无针对性的“大道理”只能算做“不对症”,就如对吸毒者讲量子物理学,仅仅是“癫猴捉水月”,徒劳无功。而以法破法的问题更加严重,在实施过程中,毫无逻辑与章法、缺乏主动性与可操控性,又没有统一的标准。对“法轮功”的一些说法,根据不同的、甚至是混乱的逻辑,进行漫无边际的胡乱推演与臆想,得出的结论必然千奇百怪、五花八门。

  因此,对同样的问题,全国各地的所谓“转化”者之间常常说着不同的“方言”、不同的论调,唯一相同的还都是“法轮功”中那些似是而非的名词。“转化”者大多并未真正转化,反反复复的反弹就是后遗症,思想的无序漫化与混乱,形同癌患的扩散,几为痼疾顽症,更增加了清除的难度。靠假转化真邪悟的人来做他人工作,往往只是变相复习和强化对“法”的(混乱)理解,不啻于对吸毒者用吗啡,是对“思想转化”的背离与反动!

  许多人,特别是原“法轮功”练习者,自恃对“法轮功”非常熟悉、了如指掌,常常采用所谓以法破法的方式。但是,被转化的工作对象对“法轮功”就不了如指掌?对“法轮功”无论多么熟悉都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知道其数不清的“死结”何在以及如何打开,否则,只能在圈内转悠而不得出。

  三、后果及危害

  以法破法做得最好的情况,至多只能证伪“法轮功”,即证明“法轮功”中许多说法的矛盾、混乱。但是,真正转化的关键,是要彻底清除这些思想,这需要有与此相关的明确无误的立论,否则,一切的证伪本身,也因无法说明“何为真”,而成为众多“转化者”终身迷惑的疑团。这才是最大的思想隐患,问题并未解决,只是徒增思想混乱。这些人的决裂并非真正的决裂,注定是痛苦的分娩,产儿精神严重畸变,心灵的迷闷痛苦不足向外人道,在迷惑不清所导致的“后反劲”难以忍受的情况下,反弹在所难免。这不能怪他们,实在应该认真反思一下我们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再不能“为转化率而转化”、“为批判而批判”,以一时表面的成败得失论是非了。

  四、并非危言

  我曾对许多批判言论进行考量,竟发现对“法轮功”做扎实而有深度的挖掘的不是很多,往往既然论点给了,就“为批判而批判”,常有非常遗憾的错误与漏洞,不仅不能令人服气,反而会授人以柄,使人产生逆反心理,导致“法轮功”批判者的群体形象受损,而为消除这些造势之文、应景之作所产生的噪音,挽回负面影响,内耗又是巨大的,帮忙适为帮倒忙,更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

  比这更严重的是,以法破法无疑在进一步把水搅浑,把本来就混乱无序的邪说,向不同的方向做了进一步的“放大”,无形中帮了李洪志的忙,推演结论的混乱,很可能将“铁案”转为“疑案”,日子一长,谁还知道“法轮功”到底讲了些什么,是是非非的,“疑案”难免会被混淆为无是无非的“无头公案”,严重的甚至会不成为案而翻案!这当然是我们所不希望见到的。

  教育转化工作是长期的,思想阵线的巷战、肉搏战需要尖兵利器,我们应避免急功近利,必须深严壁垒高筑墙,扎实地下一番工夫,是就是是,非就是非,毫不含糊。药再好,不对症等于废品、垃圾;一剂对症良药,顶十吨不对症的好药。同样,一套使人服心的教育思想和手段,顶十个集团军,而十个集团军毕竟还最多只能使人服口。补偏除弊,我们呼唤更多、令人服气服心、有针对性的精品力作和行之有效的教育转化方法!

(2002年元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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