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业”·修炼·医药

 

  在“法轮功”的宣传中,“能治病”是被经常提到的,甚至可以用“千人一面、众口一词”来描述。然而,一方面,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与此有关的问题非常繁杂;另一方面,在主流媒体上又几乎看不到强有力的,既较为全面又有针对性的说明与解释,造成“法轮功”练习者疑心重重、困惑不已,甚至不断有因此而“反弹”者。前些日子在某省女所答疑时,于此类问题同样多有涉及,因此一直考虑给出一个较全面系统的说明,本文的缘起大略如此。

  一、病业——子虚乌有

  在修炼界,不同种类的业力,是根据造成此业的行为(即原因)来命名的,比如,杀、盗、淫等行为会造下杀业、盗业、淫业等等。而在修炼界从来就没有过“病业”的说法。李洪志只是说人会造下“病业”,可是“病业”是一种什么业呢?“病业”是怎么造下的呢?杀业是杀生造下的,难道“病业”是使别人生病造下的?把导致自己得病(即结果)的业称为“病业”,掩盖了使人得病的根本原因,颠倒了因果,混乱了逻辑。

  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病业”,这只不过是李洪志编造的一个名词。佛教认为,杀业才是患病的主要业因,杀生食肉得短命多病的果报,“病从口入”或“病由食起”在修炼界也有其更深的含义。“病业”只是一个颠倒因果的虚妄名词,是欺世惑众的噱头,依此错误前提所推演出的诸多左右万千民众生死的结论,既然难免是邪说,其恐怖与残酷也就不难想见了。

  二、业力并非一切疾病的根本原因

  佛教认为,业力并非一切疾病的根本原因,它仅仅是致病的一个层面的原因,更深层的原因是“心”,业由心造,而业力与一切疾病的共同根源是无明妄想。疾病的产生,涉及不同层面的多种因素,非常复杂。根据病因,佛教把疾病归纳为如下几大类:

  第一类是生理疾病。身体由地、水、火、风四大组成,若因今世冷热风寒等致使体内四大不调,以及饮食不节等,人就会生病。这些疾病医药有效,可以用医疗手段来治疗。

  第二类是冤孽病,以下几类俗称虚病。这种疾病医药无效。病源是冤家债主,必须以真诚之心,改过迁善,同时把修善的功德回向给债主,或用超度的方式来解冤释结。

  第三类称宿业病,这才是业力病。药物无效,超度无用,而应广修善法,或通过自己真心忏悔的方式来忏除业障,业障消除了,病就好了。

  其他还有诸如坐禅不调、鬼神得便、魔所为等病。在基督教的理论中,生病的三个原因基本如前三类,只是将第二类称为邪灵,第三类称为恶业。但是,无论如何业力都不是一切疾病产生的根本原因,更无须如李洪志所说通过忍苦消业的方式来还债,对于不同层面病因所引起的疾病,若采取与之相应的治疗手段,必会收到较好的疗效。

  医药主要针对第一类情况,而且会很有效。但是,各种奇难疾病不断涌现,医学往往显得疲软无力,医生也常常感到无策无奈。疾病基本上没有逃出隋唐时代著名医学家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中的论断:疾病常有“不治自愈”、“须治而愈”、“虽治难愈”与“真死不治”等情况。

  三、不治自愈与不治身亡

  如前所说,药王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中提到,疾病会出现“不治自愈”的现象。不治自愈,说白了就是在不采取任何治疗手段的情况下疾病会自行痊愈的现象。

  不治自愈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可以说比比皆是,一般普通疾病,往往可以不治自愈,难症、不治之症也经常出现莫名其妙地痊愈的例子。美国癌症协会的一项研究表明,即便与一般疾病相比,癌症等不治之症的自愈率极低,也大约有10%的癌症患者,在没有接受任何治疗的情况下会不治自愈,而且一经自愈便很少复发。

  可见,“法轮功”练习者中许多重症患者,即使根本不练功,不采取任何治疗手段医治,至少也会有10%的人痊愈。其他各类普通疾病不治自愈率又往往很高,很多人还有其他良性因素,比如,心情舒畅平和、起居有常、心理暗示等起作用,也会使更多的人“好病”,若把这些都归于“法轮功”的功效,未免有些不分青红皂白了!在没有严格科学的调查统计、交叉分析等研究结果为“铁证”的情况下,任何肯定或否定“法轮功”功效的言论,都是武断霸道的。

  其实,人体具有集合调动一切力量与疾病抗衡的能力,而且最终也不是不可能取胜的,并非什么情况都必须用药。偶患小疾,依靠自身抵抗力常常可以奏效,同时也有助于调整或提高自身免疫力,若一味滥用药物,未必是好事,常言道:是药三分毒。

  但是,如果考虑到疾病常常会不治自愈,在任何情况下都拒绝治疗,绝对地避免使用药物,又未免太过极端了,严重的还会导致“不治身亡”命案的发生。因为疾病也有“须治而愈”的情况,即必须经过治疗才能痊愈,若不及时救治就会不治身亡!人们都知道,有病要早治,不早治,如果病真的“大发”严重了,可能就会出现生命危险。

  佛经中把“不治身亡”称为“横死”,即寿命未尽就去世了。比如,在《药师经》里有:“得病虽轻,然无医药及看病者,设复遇医,授以非药,实不应死,而便横死”,意思是,即使患很轻微的疾病,如果没有医药与医生,或者虽有医生但却药不对症(非药),本来不应该死却导致死亡的,就是横死。难道“法轮功”练习者有病不治身亡横死者就一定没有吗?若有病而不及时救治,不治自愈与不治身亡两种极端情况都可能出现,具体会遇到哪种情况,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当然,疾病,特别是不治之症,也有“真死不治”的情况,即无论怎样治疗都难于保住生命的,比如,全世界每年因癌症而死亡的人达700多万,我国也在70多万以上。而一般性疾病,“真死不治”的概率极低,甚至绝大多数往往会不治自愈。比如,世界上有些偏僻地区不仅卫生条件较差,而且缺医少药,甚至很多人多年来与医药无缘,患病也不吃药,常常就不治自愈了。而常常有些“法轮功”练习者(卫生条件大多不差),以几年来没用过药为神奇,其实什么都说明不了,那不太正常了吗?好像人们都常年吃药才能活命度日似的。笔者身体一般,近十年来几乎没有接触过什么药类,实在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也许还未衰老多病吧。

  四、忍苦消业,扬汤止沸

   李洪志说患病的原因是业力,这最多只说对了一点点,还不是根本所在。即使(一部分)病由业而生,可是,业力的根源又在哪里呢?业由心造,消除造成业力的根源才是最根本的解决之道。

   疾病已经是业果苦报,苦是结果而非病因,从结果上着手,吃再多的苦果,也只能是扬汤止沸,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修道是为了清除造成苦果的业力根源,而非仅仅是清除业力,否则,即使消除了业力,若业根——无明妄想不除,还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只有斩除业根,才能使业力永不再生,达到釜底抽薪之效。

  佛教认为,在轮回中获得人身,非常宝贵。因为人身非常利于修行,是用来修学无上佛道的,并不是简单的消业工具。吃苦消业不是得道正因,修学佛法,增长智慧,破除无明惑业才是正途。佛陀开示弟子可以就医吃药,从而获得健康的身体以借假修真,所谓“身安则道隆”,这是治标;“业由心造,也由心转”,依健康的身体,观修“诸法无我”即可令诸苦停息,而且佛门还有许多殊胜的灭罪心法,可以在刹那间灭掉无量劫生死重罪,以修法来根除苦本才是最殊胜的方法。

   李洪志教人于病中不吃药,强调忍受病苦可以消业,不仅方法愚笨,更无慈悲可言,甚至可能出现生命危险而不治身亡!试想,地狱众生,刀山火海,受苦无量,多劫之内,死死生生无有间断,尚不能还无量宿业之万一,哪里可能忍一忍病业就可以还掉大部分宿业而得成佛道呢?!

  五、僵化的“业报”论

  李洪志从“业报”的原理出发,认为病痛是业力所致,不仅应当承受果报,而且承受痛苦就是消业,诊病服药只会延缓果报的偿受,而不会终结它。这是一种僵化的“业报”理论。按照这一逻辑,任何疾病都可归于“业报”而拒绝医治了。这种单线思考的业报理论,容易陷入宿命论,那正是佛陀所指斥的“单因论”或“邪因论”。而佛法是讲因缘的,强调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而不是单线思考的僵化的因果论,疾病的发生同样有因有缘,单就人类的医疗技术本身而言就是善业因缘,此善业与恶业二者都是影响疾病的因缘,怎么可以舍前者而独以后者建立僵化的“业报”论呢?

  六、医药可不可以消业?

  在强调得病不应该吃药时,李洪志说:

  “人的医疗方法只是解决表面,却消不了业。”(《法兰克福》)

  那么,药真的不能消业吗?请看下面说法:

  “你现在吃药就是把这个病、表面的病毒杀死,药真的能够杀死表面病毒。”(《美国讲法》)
  “可是这个药它一杀死这个表面上从另外空间里渗透过来的病毒的时候,因为任何物体都是活的,那边的病毒,也就是那边的业力就知道了,它就不过来了,你就觉得吃药好了。”(《美国讲法》)

  既然吃药可以杀死病毒,那边的病毒(业力)怕被杀死,它就不过来了,怎么能说药“消不了业”呢?如果药“消不了业”,药也就治不了(由业力产生的)病,怎么会有“人就吃药或采用各种医治方法,把病又压进身体里边去了”(《病业》)的说法成立呢?李洪志的内心矛盾在于,既想否认医药的作用,又不能无视医药对大量疾病的彻底医治,因此在“医药是否可以消业”的问题上难免会捉襟见肘。

  其实,问题症结又在于李洪志僵化的“业报”因果论,认为一切疾病都是业力这个单一原因所致,而不知病因多种,治疗手段也应多样。过分强调“必须吃药”或“不能吃药”都是极端且片面的。

  七、传“辟谷”与传“消业不吃药”

  在讲“辟谷”这一问题时,李洪志有如下逻辑:

  一方面,常人社会这个状态是不允许轻易破坏的。别说全国有多少人练功不吃不喝,就说长春这块地方谁都不吃不喝了,我说这可省事了!农民种地辛辛苦苦的,都不吃了,这可省事了,那还是人类社会吗?肯定是不行的,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大面积地干扰常人社会。

  另一方面,辟谷是超常的东西,如果大面积地在常人社会中传,来学的人什么心性的都有,有的人就是常人之心,就会有许多人出现生命危险。超常的东西大面积地在常人社会中传,就是严重地破坏常人社会状态,是不允许的。

  那么,针对李洪志教人“消业不吃药”的教诲,我们用上述逻辑推理就会发现:

  一方面,常人社会这个状态是不允许轻易破坏的。别说全国有多少人炼功有病时“消业不吃药”,就说长春这块地方谁都在有病时“消业不吃药”了,我说这可省事了!医生治病辛辛苦苦的,都不吃药看医生了,这可省事了,那还是人类社会吗?肯定是不行的,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大面积地干扰常人社会。

  另一方面,“消业不吃药”是超常的东西,如果大面积地在常人社会中传,来学的人什么心性的都有,有的人就是常人之心,常人有病不吃药能行吗?常人有病要早治,如果常人有病“消业不吃药”,病就可能“大发”了,最后的结果可能会有许多人出现生命危险。事实上,“消业不吃药”的说法也的确导致了很多人的死亡。超常的东西大面积地在常人社会中传,就是严重地破坏常人社会状态,是不允许的。

  李洪志对于导致很多人死亡这一点并不否认,只是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

  “一个常人得了要命的病了,他就坚持死也不吃药,他死不死呢?他不就死了吗?该他死就死了嘛。因为他是常人,常人怎么能随便给他延长生命呢?他说他炼功了,大家想一想,是不是你今天炼了法轮功了,也看了书了,就是大法弟子了?”(《北美讲法》)李洪志真够霸道残忍的:难道一个人连死都放下了还是常人?

  八、精神病与“真疯”

  从医学和心理学的角度来讲,精神疾病是由生物遗传与社会文化环境等诸多因素引起的,只是其遗传方式目前尚无定论。精神疾病种类繁多,粗略地分,有神经症和精神病两大类。

  神经症是一组(可细分)较轻的精神疾病,可由长期的心理冲突或过度的心理防御转化而来,应以心理治疗为主,可配合药物治疗。

  精神病是一组(可细分)严重的精神疾病,不会由神经症发展而来,病因不明,较难医治,一般认为与基因缺陷等很多因素有关,目前还只是一些“病因假说”。调查表明,我国精神病患者人数达1600万,仅武汉市就有10万之多。

  李洪志说,精神病不是病,想必是受世俗文化“重身轻心”思想的影响。岂不知身体病变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心理问题而导致的。即便说精神先出现问题不算病,那么,身体先出现问题而导致的精神病总不能不算病了吧。精神病种类繁多,其中就有身体首先病变才导致精神失常的,比如器质性精神病,就是一组由于脑部组织变化所引起精神障碍的精神病,如老年痴呆、神经性梅毒等等,怎么能说“精神病不是病”呢?

  另外,李洪志把“精神病”简单地解释为“主意识太弱”,“老是迷迷糊糊,老是精神不起来”,这根本就无法涵盖精神疾病情况复杂、种类繁多的症状,而且很多患者恰恰是“主意识太强”。比如,情感性精神病分“躁”、“郁”两种。“躁病”病人情绪高昂、话多、好管闲事、易怒、精力充沛、不需要睡眠、兴奋、躁动不安等等,这怎么能与“主意识太弱”联系起来呢?

  在佛教中,把各类轻重精神疾病统称为癫狂,前述问题“二”中的各类病因都有可能导致这种疾病的发生。癫狂,本是世间较难医治的疾病,佛教中常根据不同情况予以救治,如可一心称念、礼拜供养药师佛,因为药师佛曾经发愿:“癫狂等种种病苦”“闻我名已,一切皆得端正黠慧。”还可广修其他善法等等。

  癫狂,按形成的原因分类可包括:贪狂,因贪欲心炽盛而狂;药狂,因服药、饮酒等中毒而狂;咒狂,为咒诅所伏而狂;本业缘狂,由于宿业而狂;鬼魅所著而狂;四大不调而狂;见恐怖形相惊怖而狂;丧失亲人导致愁忧而狂等等。

  佛教认为,导致癫狂的宿世业因,主要为杀生、食肉与饮酒等等。

  对于杀生,《地藏经》中说:“若遇畋猎恣情者,说惊狂丧命报”“若遇烧山林木者,说狂迷取死报”。老子在《道德经》中也讲:“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打猎自不待言,而焚烧山林必然会烧死很多动物或使它们受惊。因此,打猎与焚烧山林等会受到惊狂丧命的果报。

  对于食肉,在《楞伽经》中讲:“更互相食啖,死堕恶兽中,臭秽而癫狂,是故不应食。”“食已无惭愧,生生常癫狂,诸佛及菩萨、声闻所嫌恶。”

  饮酒也有种种过失,不只是妨碍修行,还会种下“狂痴”的因缘。其实,狂痴未必都是世俗中的疯癫者,有很多狂痴自己不觉得狂、世人也不知道他狂,外道邪众心理变态的癫狂就属这一类。

  比如,从前有一位法师,在为大众讲解饮酒会得癫狂的报应时,国王就问:为什么饮酒的人占多数,癫狂的却不多?法师默然向听众指了几下。在座的外道们,以为法师回答不了,都赞叹国王的智慧。但国王却明白了,法师所指,正是这些得意的外道,他们或长年裸体;或不吃饭,而吃野草树叶;或不睡觉;或冬入寒冰,夏日暴晒等等,这些思想的邪僻,行为的怪诞,都是心理变态的癫狂者!

  李洪志还编造了一种特殊情况——真疯,说那是一种“疯疯癫癫的”修炼状态,吃几年苦后就“明白过来了”,也就开功了。这种说法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首先,修炼是完全靠智慧的,智慧为眼,而疯癫却是愚痴混沌的,并非清净智慧,与道相背,不是修道正因。

  那么,历史上的疯僧疯道又怎么解释呢?在佛教中,很多此类情况被认为是佛菩萨显化,比如,唐代天台山的寒山与拾得,虽然平素状类颠狂,但却颇具禅机,是文殊、普贤二菩萨的化身。还有,堪称传世之作的《密勒日巴传》,就是由一个名叫“西藏疯行者”的、状似疯癫的人所写,他毕生只写了这一部著作。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见性之人修到一定阶段后,为了释放并拔除宿世习气之根,常有修普颤行的,由于对习气的释放不加遮拦,因而行如疯狂,但其自心却完全是明明朗朗、刹那不乱的。

  其次,从李洪志编造的真疯说中不难看出,他还是把吃苦当成了得道的主要原因,而不知道断惑才是得成佛道的真正原因。要解脱生死,就必须在生死苦果的原因——无明妄想上下工夫,否则就会如“疯狗追雷声”,必定是徒劳无功的。

  九、心理暗示与“七分精神三分病”

  “七分精神三分病”、“欲治病,先治心”,精神的作用不可忽视,轻松乐观的心态不但可防止疾病的发生,对于患者而言,有时还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科学研究表明,心理因素对免疫力的增强或减弱有密切的关系。抑郁悲观的人免疫力会显著下降,而祥和乐观的人免疫力会明显提高。虽然对“七分精神三分病”的道理可谓尽人皆知,但是,“法轮功”练习者却很少把自己的健康或“好病”归于自己良好的精神状态,而是有意无意地认为这一切只是“法轮功”特有的因素在起作用。

  佛教认为,众生与佛同一心体,因此讲,佛力不可思议,众生心力亦不可思议。如果说良好的精神状态对疾病的痊愈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那么,定向有序的心理暗示,其作用就可以说不可思议了。

  临床试验显示,医生用淀粉以假乱真的“安慰剂”竟能让近三分之一的高血压患者血压下降,疗效不在于淀粉本身,而在于患者对这种“药”能治好他的病的信心,这种心理暗示作用,称为“安慰剂”效应。

  心理学实验中也常显示出一些不可思议的心理暗示作用。比如,在一次催眠实验中,医生拿一杯水对被试说:这是一杯放了很多糖的水,非常甜。被试喝了这杯水之后,抽血检查其血糖浓度。出乎意料的是,被试的血糖浓度竟然比实验前增加了许多,就好象真的喝下了一杯甜度很大的水一样。心理暗示竟然可以带来如此不可思议的物质变化!

  上述实验中,患者也好,被试也罢,所受到的虚假心理暗示,内容平常,算不上强烈,不能说持久,也没有反复运用,可是其作用已经不可思议。那么,“法轮功”练习者所受到的“练功人没有病”的心理暗示,不仅内容非常“超常”,而且数年如一日虔诚地重复,在如此超常、反复、强烈与持久的虚假心理暗示之下,“练功人没有病”几乎成为“真理”。

  因此,除“不治自愈”因素外,“练功人没有病”的心理暗示,成为众多的“法轮功”练习者不吃药病情却可能迅速好转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而“炼功人没有病”的反复刺激和暗示,外加众多“好病者”推波助澜,又对自我暗示产生正回馈,自我暗示效果更会大增,致使越来越多的人对“法轮功”的功效深信不疑。而无论如何,至少“信心治百病”却是不虚的,至此,信心还是功效?已经分不清了。

  不过,心理暗示只是暂时改变了身心状态,使很多疾病失去了发生的条件,病因并未根除,一旦“炼功人没有病”的虚假宣传或“法轮功”的骗局被揭穿,难免有一些人会旧病复发。

  十、治病与普度众生

   李洪志说:“那么有人讲了,那治病不是为普度众生吗?那不是做好事吗?末法时期那个经书都被曲解了。你翻翻那个《大藏经》里边有没有说给常人治病是普度众生之说?根本就没有。”(《转法轮》首发式)

   事实并非如此,佛教历来都把治病作为普度众生的一个主要内容,认为解决生死是根本的度化,称为实度;而解决现实中的痛苦也是度化众生,称为权(权巧方便)度;既要解决众生的“心病”,也要解决众生的“身病”,所以,在《大藏经》中有许多治病度生的记载。比如,在佛经中记载,释迦佛某生中曾修菩萨行,广度众生,与其接触就可以使疾病痊愈,因此被称为人药王子。在千岁之中救治病人无数,死后粉碎身骨,涂在病人身上也能使疾病痊愈。

  十一、修炼与医疗

   实际上,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都是一样的,不仅决不讳疾忌医,而且都非常重视医道,根本就没有修炼的人不能就医用药的说法,以下是佛、道两教对医疗的一些看法与态度的简要介绍。

  (一)佛教

  佛教倡导广学博闻以增长“五明”,即五种知识与智慧。明,就是光明,指知识与智慧。“五明”中有“医方明”,指医学方面的知识。当然,学医的主要目的是“自利利人”,为人治病也是一种功德,成就别人就是成就自己,博施济众、赠医舍药自然就成为济世弘法、广度众生的一个方便。许多高僧就以医术高超著称,佛寺成为施舍医药之地,医疗成为佛寺的一项社会功能,举世闻名的藏医藏药就是显例。

  佛陀教导佛弟子,要像供养佛陀一样,供养照顾一切疾病人。在《梵网经》中佛说:“若佛子,见一切疾病人,常应供养,如佛无异”。在《四分律》中佛说:“自今已去,应看病人,应作瞻病,人若欲供养我者,应先供养病人。”

  佛陀开示佛弟子可以看病吃药,因此佛教的“四事供养”(用四种事物供养出家僧众)中就有“医药”一项。而佛陀在世时,也曾经示现过诊病服药。比如,在《佛家人物参考材料》中,密勒日巴尊者曾经说过:“为了超度下根众生的缘故,世尊释迦牟尼也曾受耋婆童子的医师诊病服药。”

  佛教中还有对药师佛的信仰,药师佛有解决众生身心疾病的愿力。

  在治疗疾疫方面,与道教的方法几近一致,佛教也常用符咒之法,甚至因疗效显著而在唐代被列入官方医疗术内。

  (二)道教

  道教是悬壶济世的宗教,强调救人性命为上功。葛洪也说过,道门以救人活命为上功。《度人经》说:仙道贵生,无量度人。道教是贵生的宗教,在其济世度人的宗旨中,救人性命具有突出的地位。药王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序》中说,人命最贵,重于千金,一方药济人病痛,功德过于千金。所以他将编纂的药书称为“千金要方”。正因如此,道门中人,往往精研医道,擅长本草药学,经常义务为人治病。时至今日,尚有不少道观保留着设立诊所、医院,或者道长研究医技为人治病的优良传统。

  道教有“尚医”传统,既强调“医学养生”,也强调“以医传道”和“借医弘道”以普化众生。与佛教信仰药师佛类似,道教也有对医神、药神的崇拜与信仰。其他还有许多说法,比如:“十道九医”、“医道同源”、“医道相通”、“为道者必须兼修医道”等等,也都说明了道教对医道的重视程度。

  相比而言,道家更讲求对内药、外药细致深入的了解,研习专门的药功,药的用途也更加广泛,除辟谷、养生等用药之外,甚至依药可以获得神通力。

  李洪志对医药的另一个认识误区在于,错误地认为但凡医药都是用来治病的,其实,即使在现实生活中药物的用途也不仅用于治病,除疤美容、滋补养生、麻醉镇痛,甚至避孕堕胎、强精催春、安眠致幻等等,几乎无处不在。  

  十二、为什么有人在练习“法轮功”之后,身体开始变好了?

  其实,有了对上述诸多问题的讨论,这一问题已经不成为问题了。起居有常与经常锻炼、良好的心理状态,甚至强烈的心理暗示、疾病的不治自愈等等,都会使一些人感觉身体开始变好,更何况,上述众多因素又往往是共同起作用的,效果自然会更好。

  十三、为什么有人在停止练习“法轮功”之后,身体开始不舒服甚至变坏了?

  不练“法轮功”之后,很多人由于心态、情绪等原因,使上述很多因素失去甚至会向相反方向转化,若不能及时调整心态,很多思想问题又不能得到开解,导致心情郁闷,有的甚至还会“疑心生暗鬼”,无形中对自己进行了不良的心理暗示等等,都必然导致身体的不良反应。

  当然,也有可能是正常疾病的发生。人类社会上,每天都会有人身体在变好,每天也都会有人身体在变坏,从整体上看,这种情况是必然的。练习“法轮功”的人成千上万,同样会有很多人的身体在变好或变坏,如果在停止“法轮功”练习之后,身体开始变坏了,可能只是正常的疾病,本来没有什么特别的,正常医治就行了。若疑神疑鬼,认为是不是李洪志实施惩罚了等等,反倒会增加心理负担,影响正常治疗的效果,甚至延误治疗时机,加重病情。

  其实,不只是停止“法轮功”练习之后,身体才会不舒服,李洪志不是说过嘛,“身体已经调理过的老学员,为什么会在修炼中出现身体不舒服,像得了重病一样哪?而且每过一段时间会出现一次呢?”(《病业》)可见,即使练习“法轮功”,有时也会(像德了重病一样)很不舒服,只是没有现在那么重的疑心罢了!

  很多人总是疑神疑鬼,害怕不练“法轮功”了李洪志会惩罚自己。其实哪有佛菩萨会惩罚众生的呢?退一万步来说,如果真有惩罚,只有两种情况:一是魔的惩罚。这就更应该赶紧清除李洪志的魔道邪说,若与魔在思想上毫无关联了,他又能奈你何?魔只能与那些三心二意、犹豫不决的人纠缠不清。二是业报反应。“法轮功”练习者都诽谤过佛法僧三宝,现世报者比比皆是,可是能够真心忏悔者几希?

  十四、“能治病”不是正法的衡量标准

  其实,对“法轮功”到底能不能治病下结论,必须经过严格科学的调查统计、交叉分析等等。也就是说,要调查“法轮功”对人身心健康的影响,除对“法轮功”练习者调查外,还应与不练“法轮功”的人群相对照才行。而那种为了解释“法轮功”练习者不吃药病情也可能会出现好转的情况,把各种“可能性”理由当作“必然性”理由,从而否认“法轮功”可能有效,也是不科学、不逻辑的,这种缺乏思想性的解释,往往不能使人服气,甚至导致“反弹”的发生。

  “法轮功”到底能不能治病,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能治病”并不是正法的衡量标准呀!即使退一万步来说,假设“法轮功”能治病,那也是与正法毫不相干的两件事。很多邪教不也打着“能治病”的招牌吗?按照“法轮功”的逻辑,不仅附体能治病,假气功师也是能治病的,甚至修炼魔法与外道同样能治病,不然还上不了天上呢,魔不也在天上吗?即使能治病也说明不了任何问题,更何况,连“能治病”的前提到目前为止还依然是假设的!

  最有力的证据往往是事实,不让“法轮功”练习者看病、吃药的李洪志,自己既看病,又吃药:李洪志1982年至1992年在长春市粮油食品供应总公司保卫科工作期间,曾在长春市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解放军208医院、长春市朝阳区中医院等7家医院就过医,报销过73笔医药费。不仅李洪志切除了阑尾,李洪志的女儿,号称别人修十辈子都赶不上的李美歌也切除了阑尾。难道这还不够讽刺的吗?

(2002年元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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