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2912|回复: 5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郑钢:荒诞的过去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3-8 15: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自凯风网:http://www.kaiwind.com/xs/201105/t128474.htm

   2011-05-16   来源:凯风网   作者:郑钢(口述)

  我叫郑钢,男,今年41岁,出生在上海桃浦镇金光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本科毕业后进电力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从事技术工作。称心的工作岗位和较高的工资收入,本应有个美好的前程,可我不知珍惜,误入歧途。

  出于强身健体的目的,我于1996年2月开始习练法轮功,因为我年轻又有学历,做事认真,又乐意为大家服务,没多久就担任了金光村练功点辅导员,一年后被上海法轮功辅导站任命为地区副片长。不久后,除了刚问世的儿子外,母亲和妻子都在自己的带动下成了法轮功的“忠实”习练者。

  那时,我对练功几乎达到废寝忘食、不顾一切的程度,除了上班工作,把所剩的时间都花在了钻研功法,背诵《转法轮》和辅导学员上了,以至对刚刚出生的儿子,我都不闻不问,几乎没有给儿子洗过一块尿布,喂过一次饭。

  由于我的收入比较高,所以在家里惟我独尊的,啥事都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我妈妈和妻子一切都顺从我,凡事都听我的。在我的影响下,我妈妈和妻子也成天沉湎于练功学法。这样,本已十分脏乱的屋里,加上大家都不去收拾,就弄的更加混乱。用邻居的话说,看这一家三口,不晓得在做啥,成天在忙着练功,想得道升天,就不晓得把家里收拾收拾,简直像个猪圈,就连孩子身上都散发出一股酸臭馊味,真是作孽呀!

  由于大部分时间用于练功“学法”,我的有限精力和体力几乎用完,所以上班工作时,我经常无精打采,神志恍惚,以致时常出现差错。同事对我的行为不解,常在背后议论说,郑钢这个人,刚工作那会还是个要求上进的小伙子,怎么这些年变化这么大呀!成天神神叨叨的,嘴里还不晓得在念叨啥,跟同事也疏远了,上班还经常萎靡不振,思想开小差,工作上经常出现差错呀!那时,我对同事的议论也置若罔闻,犹如春风过耳,不当一会事!认为我是修炼人,有大法保佑,而你们是常人,是不会理解修炼人的境界的!

  记得那时,自己在法轮功里十分卖力,对上级辅导站的指示言听计从,失去了是非辨别力。那时,为了推销李洪志的《转法轮》、练功录音磁带、练功衣、练功垫等所谓的法物,我是想尽办法。还在上一级辅导站的授意下,说那些法物都是经过“李老师”、“师父”开光的,以致好多本来就经济十分拮据的功友十分为难地拿出了自己平时省吃俭用攒下的钱款来购买或进行所谓的捐献。有些功友为此而跟家人闹矛盾,甚至有些功友还为此而断绝了跟家人的关系,因为他们认为家人的抵制阻碍了自己得道成佛。

  邻居王阿姨,因为长期患有神经官能症,睡眠十分困难,吃了很多的药,练了不少的功都不见效果。当看到我当辅导员的练功点在村里练功时,也尝试着进来。我也看出了王阿姨的心事,经过我的讲解,王阿姨真心诚意到我的练功点来练功了。因为每个练功点都在暗暗地竞争,每个辅导员有吸引功友的积极性,看谁的功友多,所以我也很卖力。

  经过一段时间的练功,王阿姨似乎觉得自己的睡眠好了一点,于是我就让她多参加学法。识字不多的王阿姨在我手把手的辅导下,身体状况似乎也比以前好了一点,于是就对我十分崇拜,每次练功点认购练功物品时,王阿姨总是很乐意,以致到了很盲目的状态。因为王阿姨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其老伴经常为王阿姨不顾一切,甚至是重复购买那些派不上用场的练功物品而拌嘴。而我呢,还总是暗示王阿姨,购买那些东西是多多益善。这样,王阿姨就为了得到“师父”的保佑和“法轮”的庇护而不顾其老伴的反对了!久而久之,王阿姨就跟她的家人断绝了往来。

  1999年,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后,我表面上曾一度停止了“练功”、“弘法”活动。其实,那时自己的心灵深处仍有法轮功那个情结,仍然把李洪志尊奉为自己的“师父”,只是慑于国家的法律才不敢轻举妄动。在暗地里,我仍旧保持跟功友的联系,并还把他们当成是要接受我的辅导的功友。还巴望着哪天政府能纠正错误,为法轮功平反,而我们那些功友再能重见天日!另一方面,还想用自己不菲的工资收入来维持家人的生活和练功需要。

  2002年初,一个来自东北地区的法轮功骨干携带境外邪教组织的宣传品窜到上海进行地下活动,为法轮功讲所谓的“真相”。那时,我对那些胡编乱造的宣传品信以为真,尤其听了她的蛊惑性煽动,产生了要走出去,向世人说明真相的念头,并认为在这关键时刻自己要好好表现一番,接受“师父”对自己的考验。于是,我利用原来担任副片长所掌握人员资料的方便,叫妻子陪同专程从东北来沪的法轮功骨干分子四处活动,把一些原来已经脱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功友煽动起来,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来跟政府对抗,最终由于触犯法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最使我终生难忘的是,由于我和妻子曾固执地坚持法轮功立场,在所谓功友的蛊惑煽动下,我因要组织原来片区内的功友聚会并要进行所谓“讲真相”和散发、张贴法轮功宣传品而嫌时间不够而辞职。为此,一家四口只能靠年迈患病母亲的微薄的低保收入生活,家中的经济一度受到严重的影响,但当时自己还痴迷地认为“师父”“法身”会保佑我们全家的。

  我和妻子辞职后,难以为继的生活也让我对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产生过怀疑。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我也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觉得自己这样做,是不是太不理智,太不近情理了。然而此时的法轮大法并没有保佑过我的家庭,反而越加让我的家庭陷入了困境。

  看着我们一家仅靠母亲微薄的退休农民低保收入,维持生活艰难拮据的窘境,镇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让我儿子享受低保。村里还帮助我家办理了合作医疗手续,解决医药费报销问题。我家老宅拆迁,镇政府合理解决了我家的住房问题,还保证了我们夫妻俩的利益。

  这一切使我对法轮功产生了怀疑,见我和妻子在对法轮功的问题上有所认识,并对辞职失去工作有后悔的表示,镇政府主动协调我和妻子的原单位,给我们悔过的机会,让我们回原单位工作。

  我和妻子分别回到原工作单位后,单位的领导和同事都没有嫌弃我们,纷纷伸出关心、关怀、友好之手,让我们深受感动。在他们的帮助下,我终于看清了法轮功的欺骗。

  在社会志愿者、热心人的帮助下,我逐渐醒悟了。醒悟后,我回想自己在邪教法轮功的精神控制下,真做过不少助纣为虐、害人害己的事情,真是羞愧。
沙发
发表于 2012-3-15 14: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这个社会处处是充满关爱的,虽然郑刚误入歧途,但社会并没有放弃他,对他多方挽救,最终成功将其思想转化,这期间展现出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让人在扼腕之余为郑刚感到庆幸。
板凳
发表于 2012-3-15 15:16 | 只看该作者
在这个论坛里见过了不少人的经历,但像郑刚这样痴迷和活跃的确实不多,如今郑刚能幡然悔悟,离不开当时镇镇府工作人员等人对他的帮助,可见他们确实付出了相当多的努力,因为挽救一个人的思想困境是很困难的,尤其对思想走入死胡同的人
匿名
地板
匿名 发表于 2012-3-15 19:14

回复 1# 的帖子

感恩是暂时的,认知才是永恒的。。。。。。
5#
发表于 2012-3-17 2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楼主有无主人翁思想转变的详细完整内容啊?
6#
楼主| 发表于 2012-4-6 14:5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转发的,看到了觉得可以在这里发发,就转载了:loveliness
7#
发表于 2012-4-12 14:58 | 只看该作者
真搞不清楚为何会有这么多人去练这个,为了长生不老还是永享极乐?太贪了吧
8#
发表于 2012-4-12 15:05 | 只看该作者
楼上所言极是,鱼与熊掌不可得兼,有了贪念就走向毁灭
9#
发表于 2012-4-19 14:37 | 只看该作者
识迷途犹未晚,觉今是而昨非,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titter
10#
发表于 2012-5-30 14:04 | 只看该作者
两方面情感的对比、两种心情的对比足以看出什么才是幸福!
11#
发表于 2012-7-10 12:22 | 只看该作者
淋壶冲 发表于 2012-4-6 14:51
呵呵,转发的,看到了觉得可以在这里发发,就转载了

又看到这样活生生的真实案例了,让人颇有感触啊
12#
发表于 2012-7-16 08:41 | 只看该作者
生活是美好的,上岸重回头,噩梦醒来,但愿不会再重回。
13#
发表于 2012-7-16 10:12 | 只看该作者
比起那些因痴迷法轮功而家破人亡的惨剧,郑刚无疑是幸运的,切身经历和政府的关怀挽救了他的人身
14#
发表于 2012-7-17 14:55 | 只看该作者
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对于那些走出歧途,重回正道的人,我们要给予鼓励,给予关怀,让他们体会到社会大家庭的无限温暖。
15#
发表于 2012-7-18 09:12 | 只看该作者
我来也 发表于 2012-4-19 14:37
识迷途犹未晚,觉今是而昨非,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辨真伪尚不迟,改之善莫大焉,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16#
发表于 2012-7-30 16:23 | 只看该作者
拿破仑 发表于 2012-7-18 09:12
辨真伪尚不迟,改之善莫大焉,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醒悟的过程虽然五味杂陈,有懊悔、有苦痛,但是找回自己最重要。楼上说得太好了
17#
发表于 2012-7-30 16:37 | 只看该作者
静悟 发表于 2012-7-16 10:12
比起那些因痴迷法轮功而家破人亡的惨剧,郑刚无疑是幸运的,切身经历和政府的关怀挽救了他的人身

不幸中的万幸,也希望其他痴迷者能够清醒地认识到:李洪志带给他们的不是圆满,而是苦难
18#
发表于 2012-7-31 09:09 | 只看该作者
识迷途其犹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19#
发表于 2012-7-31 15:21 | 只看该作者
郑刚因为练法轮功没了工作,没了收入,过着窘迫的生活,可见练法轮功并没有令他生活圆满,反而穷困潦倒。在镇政府、村里以及好心人的帮助下,他重新获得了工作,有了收入,得到大家的关心,使得郑刚对前后生活有了一个切身感受,这是郑刚能从法轮功的泥潭里走出来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我们对待法轮功的人员,要关爱他们的生活和心灵需求,让更多的痴迷法轮功的人们迷途知返!
20#
发表于 2012-8-1 17:36 | 只看该作者
关爱和打击要双管齐下,针对不同对象区别对待,甚至针对同一对象在不同阶段的表现和状态也区别对待
21#
发表于 2012-8-2 09: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拿破仑 于 2012-8-2 09:46 编辑
千里快哉风 发表于 2012-7-31 09:09
识迷途其犹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前车之鉴,勿蹈覆辙。练法轮如同毒药上瘾,万万碰不得。
22#
发表于 2012-8-14 16:31 | 只看该作者
真正邪恶的是“法轮功”,而那些习练者却是可怜的,他们也需要关心,关爱,帮助他们走出泥潭
23#
发表于 2012-9-3 15:27 | 只看该作者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未来的路请好好珍惜
24#
发表于 2012-9-3 15:36 | 只看该作者
郑刚的经历对于练功人员来说也许并不陌生,希望更多的人能从中看清FLG的真实嘴脸,挥挥手,告别这样荒诞的过去,迎接美好的新生活!
25#
发表于 2012-9-4 16:35 | 只看该作者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希望你也能帮助那些仍然执迷不悟的法轮功分子早日脱离大法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3 13:29 , Processed in 0.127704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