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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李洪志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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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7-1 0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们很佩服李洪志的胆量:能对众多的信徒,讲出生病后不打针吃药的法。作为一个成年人,他不可能不知道人生病后不吃药的后果。
      从一开始的“不参与政治”到“再论政治”,从“真善忍”到“忍无可忍,很多的法为了它的需要都改了,可就是这个人命关天的法,直到今天也没变。就算今天心血来潮的李洪志修改了这个法,那些冤死的信徒的灵魂也不会原谅它。  
      一个个悲剧对于深受其害者,和他们的家人来说,就是插在胸口的一把刀……
      是不是李洪志就觉的那些死了的人就白死了呢?
     那些死者的家人和那么多的受害者,就这样和他算了吗?   
      这些天,自己亲人的遭遇和我到农村去的所见所闻,使我认识到,其实李洪志的邪教,每天都在害人,看到那些神经兮兮、思想行为怪异并遭到家人的歧视,甚至暴力虐待的可怜的人,我的心里在流泪……我们不能等到再造成一个个悲剧时再对李洪志做无用的谴责。
      李洪志自己说自己八岁既具神功异能.   
      鉴于李洪志目前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现在我们要求李大师证明他八岁就有的本领,要是能证明,我们就拜它为师,并向全世界声名法轮大法好!多好的证实法的机会啊!但如它拒绝或不能证明所吹嘘的本事,我们将会呼吁全世界将法轮功定为邪教,并起诉李洪志至少涉嫌诈骗。
      不管李洪志是否应诉,在世界的关注下,即使这个活动本身不能将李洪志绳之以法,至少也能加速李洪志谎言的破灭!
     现在我们已经联系好了,知名魔术家协会和魔术师,并且还在继续邀请更多的知名魔术师和社会各界名人、全社会的正义人士加入这个活动。到时李洪志再摧辞就说不过去了。

    希望大家轻点鼠标,参加这个反邪教的“受害者要求李大师证明”活动   http://www.junzi8.com   
    我们初步决定,在国内外邀请人数超过两万时,正式向李洪志发出邀请。并组织证据为起诉李洪志做准备。
                        
      在此非常感谢已加入的台湾的正义人士,和社会组织。感谢你们,台湾同胞!                     
    现在希望法轮功的受害者及已经清醒者,将资料发邮件发给我们
junzi999@126.com    内容包括 您的姓名联系方式 ,及因李洪志歪理造成的损害. 如生病后拒绝治疗,思想行为怪异等案例,我们将汇总作为以后起诉的依据.也希望正义的律师等能加入,为我们提供法律咨询.本活动只针对李洪志本人及其歪理邪说.

                                                 2007.6.1


[ 本帖最后由 老中医 于 2007-7-31 22:23 编辑 ]
2#
发表于 2007-7-1 10: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老中医 的帖子

有意思,在下加入!顶一个!//030 不过,老中医跟老军医,不应、也不会属于电杆上的那类广告词吧?哈哈哈,玩笑了,如有冒犯得罪多海涵。
3#
匿名  发表于 2007-7-1 10:19
李洪志,如果全世界的人,和大法弟子都客气的邀请你,你还有什么花样呢?
到时可能为你抛家舍业,尝尽你大法苦头一直看不到希望的信徒,也不放过你,不用多了,有百分之一的信徒怀疑你,就够你受的。   一但揭开了口了,可能就不好收了。 小李子大概很快就会体会到一个中国俗语的意思:    墙倒众人摧!  等着失眠吧!有你好看的!
4#
匿名  发表于 2007-7-1 10:46
感谢上面的唐老鸭,我虽是个男人,可我和我的家庭却为了痴迷李洪志,生不如死的家人,不知流了多少泪,一言难尽! 身受其害的人才最能体会我的心情。
看到自己的家人受害,我恨李洪志。
看到其它象我一样的悲惨的受害者,我们发起了这个活动。
我本来不懂电脑,因为李洪志我才和网络打上交道,鉴于悲智老师网站已有的内容,我们主要把重点放到邀请李大师的活动上。请多指教。
老中医的说法主要是针对李洪志说的,不是有句俗话吗?都是老中医,别给我出这些方。其实在李洪志面前,大多是老中医,它那点骗术,实在幼稚!它的主要特点是脸皮厚,它的那一套小孩子也能想出来,但没人狠的下心去骗人。
5#
发表于 2007-7-1 10: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7-1 10:46 发表
感谢上面的唐老鸭,我虽是个男人,可我和我的家庭却为了痴迷李洪志,生不如死的家人,不知流了多少泪,一言难尽! 身受其害的人才最能体会我的心情。
看到自己的家人受害,我恨李洪志。
看到其它象我一样的悲惨的受害者,我们发起了这个活动。
我本来不懂电脑,因为李洪志我才和网络打上交道,鉴于悲智老师网站已有的内容,我们主要把重点放到邀请李大师的活动上。请多指教。
老中医的说法主要是针对李洪志说的,不是有句俗话吗?都是老中医,别给我出这些方。其实在李洪志面前,大多是老中医,它那点骗术,实在幼稚!它的主要特点是脸皮厚,它的那一套小孩子也能想出来,但没人狠的下心去骗人。


支持,坚决支持!如果有可能,在下可以提供一些资讯!我接触和看见的人间惨剧很多。。。。。。很多,咱们民间也确实应该携起手来,共同向以李洪志为代表的法轮功组织讨说法!希望论坛上的朋友们共同参与、共同支持!
6#
 楼主| 发表于 2007-7-1 13:0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 民间自发的对付李洪志会更有说服力,会更让李洪志找不到借口. 其实现在它的信徒们也在摇晃中,再加上一把火,就够小李子受的了!   也希望大家都注意一下证据的收集,和保护.  早晚有一天会用的上. 小李子虽然有美国保护,但全世界的受害者,和有正义感的人,团结起来后,面对舆论,美国的司法系统,也得好好琢磨琢磨了.   这一琢磨足够小李子受的.
7#
发表于 2007-7-1 14:18 | 只看该作者

请求与呼吁!

本论坛的兄弟姐妹中有无专事法律的?特别是精通美国刑事、民事法律的律师?或者其本人就是在美国从事律师职业的?假如有的话,咱们携起手来,多多发表参谋、参考意见!哪怕就是先以一个典型的案例,向以李洪志为代表的法轮功组织发镖也行!咱们就以民间个人的名义展开进行。他们能对我们烂诉,我们为何不能给他一个确凿的法律反击!有良心良知的中国人,咱们联起手来,冒着法轮功的烂诉,反击,反击,再反击!也让法轮功邪教组织,真正品尝并沉没于美国法律的汪洋大海之中!让他顾头不顾腚,自己独吞自酿的毒酒!

大家赞同的,请一起投票吧!

真正的中国人,也该我们发出愤怒的吼声了!
8#
 楼主| 发表于 2007-7-1 14:27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   我也正在找这方面的朋友问呢.我们想到一块了.
9#
发表于 2007-7-1 14: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老中医 于 2007-7-1 14:27 发表
哈哈哈---   我也正在找这方面的朋友问呢.我们想到一块了.


麻烦老中医先生好好琢磨一下,发一篇力透纸背的《出师表》!
10#
发表于 2007-7-1 14: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7-1 14:39 发表
[float=expression(alert('哈哈'))]哈哈


您看来是K粉吸多了!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7-7-1 14:49 编辑 ]
11#
发表于 2007-7-1 20:15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指示法轮功与政府作对,该轮到我们“整整”李洪志的时候了。
大家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无论在哪个地方工作和居住,无论具备何种知识水平,只要大家还有点良心,有点爱国之心。就应该毫不犹豫地站出来,拿起手中的武器,笔也好、专业也好,都要派上用场,落实到言语中,落实到行动上。
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我们虽然只是隔岸观火,只能“喊”,但要做到“喊”到点上,“喊”出水平,“喊”的李洪志坐立不安为止,“喊”到李洪志吐血身亡为止。
我参加,我支持,我快乐。
12#
匿名  发表于 2007-7-2 10:05
支持起诉李洪志,支持起诉法轮功,杀杀他的威风!
13#
匿名  发表于 2007-7-2 21:13

回复 #1 老中医 的帖子

粉骨碎身也要跟李洪志拼到底。粉骨碎身也要跟李洪志拼到底。粉骨碎身也要跟李洪志拼到底。
14#
 楼主| 发表于 2007-7-3 06:46 | 只看该作者
老中医一边捋着0.5毫米长的胡子一边对 十一楼的 天无绝人说:
你忘了打一个手势    耶!   -----
你当时要是加上这个动作,李洪志看了就会吓的尿裤子.
作任何动作都要讲求完整嘛,下次可不要忘了奥---
15#
发表于 2007-7-3 10:02 | 只看该作者
算我一个,我的QQ是83707963,反法轮功群号是2680919,随传随到!
16#
 楼主| 发表于 2007-7-3 12:47 | 只看该作者
希望法轮功的受害者及已经清醒者,将资料发邮件给我们,   junzi999@126.com     内容包括 您的姓名 联系方式 及因李洪志歪理造成的损害. 如生病后拒绝治疗,思想行为怪异等案例,我们将汇总 作为以后起诉的依据.也希望正义的律师等能加入,为我们提供法律咨询.本活动只针对李洪志本人及其歪理邪说,不涉及其他是是非非.  望理解.      老中医-专治李洪志
17#
发表于 2007-7-4 18:06 | 只看该作者
老中医,您好!认识您很高兴,反邪队伍的力量又壮大了!:ga
非常支持您提出的“邀请李洪志”这一活动。今天看到宝善寺袁兄也发了个邀请给法轮功组织(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d.php?tid=4094&extra=page%3D1)青山觉得想法和内容和您的一部分计划很相似。我觉得如果这样你也发一个“邀请”、他也发一个“邀请”,一是重复,二是比较浪费时间和精力,三是个人单打独斗,不能充分发挥民间反邪的团队力量,四是有可能大家协同不好出现个别掣肘的现象。所以,我建议大家能不能通过网络联合起来,依托天鉴网和君子吧,制定整体方案,然后大家分工合作,共讨邪师,岂不快哉!
18#
 楼主| 发表于 2007-7-4 18:16 | 只看该作者
很好!团结就是力量.建议先不要向它们发出邀请.要纂紧拳头,再一起出击,  一招一式先要计划好.  否则马步不稳,自己易跌到!    详细计划,我正在考虑 写成较为条理的文字.

[ 本帖最后由 老中医 于 2007-7-4 19:13 编辑 ]
19#
发表于 2007-7-5 00:19 | 只看该作者
甭说反对或者起诉了,杀了丫的心我都有。
可是,邀请。。。有用么?太君子了吧?李洪志要是但凡有点君子之风,也成不了李洪志了
20#
 楼主| 发表于 2007-7-5 00:26 | 只看该作者
你先详细看一下我们的<邀请李大师>活动.内容及解释
//001
21#
 楼主| 发表于 2007-7-5 00:27 | 只看该作者
你先详细看一下我们的<邀请李大师>活动.内容及解释
//001
我恨不的现在就吃了它.可------
22#
匿名  发表于 2007-7-5 09:11
提议:能不能委托美国知名的律师来起诉李洪志?
如果可以,我愿意捐款!
23#
 楼主| 发表于 2007-7-5 09:30 | 只看该作者
回21楼:   这是早晚要做的,,请把你的资料发邮件给我们:    junzi999@126.com     我们正在筹备这个团体. 至于你为此事捐款.为了公正. 我想等我和悲智老师完善了组织后再议.
谢谢你!
24#
发表于 2007-7-11 16:34 | 只看该作者
顶啊!!!!!!!!!!!顶啊,这个帖子不能沉入大海
25#
匿名  发表于 2007-7-12 08:52
坚决支持,建议成立一个flg受害者索赔委员会之类的民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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