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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est 于 2008-8-29 10:41 发表 洪志者,李姓渤海人也,诞于太祖三年。志之出世,头悬光环,口吐佛珠,脚抵宝莲,众人皆骇。志不以为然,自谓接引转世,因其姓故,世人又称之李大师。 志幼年求学不就,辗转于寺庙道观之闻,口中碎念,其态若仙,师友不堪其扰,诉之其父。遂令其从军,原有责其悬崖勒马,浪子回头之意。 孰料十年戎旅生涯,志一事无成,混迹于草屯粮仓之闻,偶做偷鸡摸狗之事。 太宗十又三年,因缘之故,志遂投身于“法轮大业”,自称“三岁受佛,八岁圆满。十二学道,二十出师。具大神通,古今之事,不离十指。至于传经解道,洞察人生,更是须臾之间。” 志之讲学,毕座莲花,吐沫横飞,众徒敬而远之,顶礼膜拜,是以为佛。志欣欣然,遂私篡己生于佛诞,以佛自居。志称其法“真事善人忍性,病者不需其医,法者不得其病”,一时围者众趋之若骛。 弘法初期,志生活拮据,苦求无方,得一高人肯点,志遂生财有道。志于家中设一“功德箱”,凡入门弟子,须献功德,欲得大法,须散之财物。一时间,志敛财无数,跃为当地首富。 经苦心经营,志教徒无数,遍布天下,以为傲,奈何门下弟子,行事颠倒,神念若狂,妻离子散者不计其数。更有甚者,病不求医,医不求药,一时间死伤者无数。高宗十年,有方外人士,不知天高地厚,撰文直指法轮。志恼羞成怒,交涉未果,挥师北上,直奔紫微。一时六九城内法轮无数,光芒环耀紫禁,众人皆称大师之魄。 奈何举国上下,国人因之愤怒,取缔声无数。志仓蝗之间,驾祥云直飞大洋彼岸,至此,志有家归不得。志之遭遇,蕃国以为把柄,若干宵小为之“呜冤”。一时间,接见者无数,志遂以人权卫士自居。志欣喜若狂,为“光大法轮”游走于各国之间。 中宗六年,川地大震,举雷哀悼,海内外华人捐款无数。独志大喜,是以为机,大肆诽谤,妄称人祸。志之爪牙,为之大振,大张旗鼓,扰赈灾之事。法拉盛外,粉墨登场,闹剧无数,华人是以为耻,纷纷欲诉之公堂。 悲哉!叹我中华,泱泱大国,竟出志此等败类;怜我国人,至善至诚,竞盲从于志之谎言。 古有为英雄列传,今有吾为志铭耻,乃警醒我国人: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是为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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