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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悲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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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净空邪教非法敛财比“法轮功”有过之而无不及

[本贴链接]
26#
匿名 发表于 2006-4-11 14:33
我国对邪教的定义: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如果符合上述要件,那他就是邪教,这是法律.
27#
发表于 2006-4-11 1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6 的帖子

同意楼上意见,这是对邪教组织的定义,但具体哪个组织是邪教组织还要有关部门来认定。
28#
发表于 2006-4-11 14:49 | 只看该作者

哈哈

原帖由 无极之音 于 2006-4-11 13:16 发表


对于一个教派是否是邪教,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个人评价和论断,这是基本的言论自由,这才是常识!
悲智老师认定净空邪教是“随便”的吗?悲智老师那几十万字您都认真看过了吗?关键是您能够看得懂吗?
悲智老师认定过的那些邪教,经过政府查处后发现悲智老师确实没有看错,您也“随便”正确地指出几个邪教来看看怎么样啊?
我看您是在无知的情况下随便胡乱发言才对,您认为大家很有时间给您扫盲是吗?请不要把无知当理说了!

太过了,令人做呕!!
29#
匿名 发表于 2006-4-11 14:49
各位观点不矛盾,大家都可分析判断,且有责任和义务.但裁决有规定,应是法院,法轮功是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决定的.民间认定谁是邪教,那怕是正确的,也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30#
匿名 发表于 2006-4-11 14:56
各位都是专家,尺有所短,寸有所常,相互帮助,相互支持才是.我们的目的是反邪,别让人笑话哟.
31#
发表于 2006-4-11 14: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0 的帖子

同意楼上意见,不知道那些“护坛使者”们能否认同。
32#
匿名 发表于 2006-4-11 15:02
飞云兄,你来此不也是反邪的吗!怎么把自己当外人了.
33#
发表于 2006-4-11 15: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 的帖子

惭愧!惭愧!如其说我是来此反邪,倒不如说是来此发泄对邪教组织的愤恨。可惜!可惜!
34#
发表于 2006-4-11 18:09 | 只看该作者
邪教认定的问题看来还需要澄清和统一意见呢,强烈邀请飞云子先生与我进入演武厅讨论一下,否则人多嘴杂难以认真细致地讨论问题。我已经给阁下准备好了座位,请君入席。

根据临时演武厅的第一条规则,
1。为了杜绝任何人胡乱跟帖,因此谁跟了他人的帖子就要负责,等于他已经向人家发出了挑战,只要人家回应并要求到演武厅继续论战,若他不去回应,他将增加一项失败记录。

您既然跟了我的帖,就说明您说话是负责的,如果您不回应,那么您就将增加一项失败记录。
35#
发表于 2006-4-11 18:29 | 只看该作者
飞云子一句“令人作呕”就想不负责任了,强烈邀请飞云子也与我进入演武厅说说话,我也已经给你准备好了房间,赶紧来吧。别忘了临时演武厅是有规则的,任何人都应该对自己的无知负责的。
36#
发表于 2006-4-11 18: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飞云子 于 2006-4-11 14:30 发表
当然是法律常识。这里不是普及法律知识的地方,我可以提供几个网站给你,你自己慢慢研究提高吧。


飞云子说话是负责任的吗?青山对你的质疑我也有同感,到底国家在哪些法律法规中规定的“邪教组织的定性应该由国家机关来认定,”“个人或民间组织无权认定某教派为邪教!”“有些教派虽然很邪,但在国家没有认定其为邪教组织之前是不能随便以邪教称呼的”呢?我也想进临时演武厅向你讨教一二,希望你能认真负责地回复一下我的帖子。
37#
发表于 2006-4-11 18: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飞云子 于 2006-4-11 15:17 发表
惭愧!惭愧!如其说我是来此反邪,倒不如说是来此发泄对邪教组织的愤恨。可惜!可惜!


飞云子不认真围绕“净空教是否是邪教”的问题进行讨论,却来否定他人对“净空教是否是邪教”问题的讨论,你是不是太无聊了?!
如果飞云子“是来此发泄对邪教组织的愤恨”的,那么你是来错地方了,因为你与这里的宗旨相差太远了,悲智老师一直强调要“慈悲感化冥顽,智慧转化迷者”,你想发泄愤恨就根本谈不上慈悲,你总是这也“不知道”那也“不知道”却总是胡说八道,如此无知与智慧也毫不相干,你是不是该考虑换一个地方玩耍呀?!
38#
发表于 2006-4-11 18: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千雷齐震 于 2006-4-11 13:22 发表
要我看呀,民众的愚昧无知才是邪教产生的根本原因。那些愚蠢无知的人其实也只会闭着眼睛人云亦云,甚至有人自以为是,连人云亦云都赶不上“热乎的”,可悲!!


确实如此,如此无知的人往往是小人,自高自大,目空一切,自以为很了不起,其实人人都看出来数他最愚蠢了,不过他要是不惹我的话,我还懒得理他呢,看他到底能蹦多远。
39#
发表于 2006-4-11 18: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飞云子 于 2006-4-11 14:30 发表
当然是法律常识。这里不是普及法律知识的地方,我可以提供几个网站给你,你自己慢慢研究提高吧。

呵呵,飞云子兄,您真是法律专家——最起码您自己对此很有信心。不过,青山是个直性子,有一说一,看了您的回贴怎么有一种看到阿Q先生的感觉?
您不屑于向青山普及法律常识,好啊,能理解,青山自会勤学不辍,不劳先生大驾。不过,您自己的梦总得自己圆吧,您提出了“邪教组织的定性应该由国家机关来认定,”“个人或民间组织无权认定某教派为邪教!”“有些教派虽然很邪,但在国家没有认定其为邪教组织之前是不能随便以邪教称呼的”等高见,又说是法律常识,可是您并没有回答:国家的哪种法律法规、哪条哪款如此规定的?请您出示证据,不能您说是法律常识就是法律常识吧?
40#
发表于 2006-4-11 19:4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飞云子所说成立,那么该网站“鉴别曝光邪师”就属于“非法”了,应该立即关闭。邪教害人,我们要“未雨绸缪”呀!
请飞云子认真学习一下圣人言教吧,《老子》曰:“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破,其微易散。为之未有,治之未乱。”
41#
匿名 发表于 2006-4-11 20:23

回复 #38 如是我闻 的帖子

同感!是大人是小人自己有数!在论坛上说这种话的人估计不会是什么大人物,即使有也是自高自大的无耻之辈!
42#
匿名 发表于 2006-4-11 20:27
法轮功的无耻之行在天鉴再次看见了!哈哈哈!好端断一个反邪教论坛被一群“高人”给糟蹋了,可悲啊!
43#
发表于 2006-4-11 20: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from 218.59.21.x 于 2006-4-11 20:23 发表
同感!是大人是小人自己有数!在论坛上说这种话的人估计不会是什么大人物,即使有也是自高自大的无耻之辈!


原帖由 Guest from 218.59.21.x 于 2006-4-11 20:27 发表
法轮功的无耻之行在天鉴再次看见了!哈哈哈!好端断一个反邪教论坛被一群“高人”给糟蹋了,可悲啊!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两位“游客”应该是同一个人,明明是只有一个飞云子你却说成“一群”,如此不顾事实,你也一样是无耻之辈,实在不知道你是别有用心还是故意搅乱、败坏论坛?即使你不是邪教徒,那么你也是做了只令邪教徒高兴的事,那你就更加卑鄙无耻!
根据基本的逻辑,谁是谣言与舆论的受益者,谁将是谣言与舆论的制造者,你是谁其实是很明显的一件事,别以为你躲在“游客”幕后就可以逃避无耻的因果!
44#
发表于 2006-4-12 20:07 | 只看该作者

注意概念

哈哈,鸭子又要叫了。有三个概念想提醒兄弟姐妹们注意:一、什么是邪教(这个在世界上目前还没有形成完全的共识,但有一些基本的特征是各国多少认可的);二、什么是邪法(就是他说了什么,以什么作为他的参照?比如他说佛教,那就要拿正统的佛教经典作为参照);三、什么是邪教组织?这方面各国有自己的法律或法规(目前世界上有反邪教法的只有一国)。所以,兄弟们不要把概念混淆了。
但是,任何一个邪教,都是先有人提出或论证或质疑后,在大家或大多数人认同后,才逐步明了的。:
45#
匿名 发表于 2006-4-12 20:49
从邪教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看,首先质疑的应是民间,因为这东西先危害百姓.
46#
发表于 2006-4-12 21:18 | 只看该作者

回44楼唐老鸭

老鸭兄,反邪专家您当之无愧,青山打心眼儿里佩服!您几句话就将邪教、邪法和邪教组织的概念去分得一清二楚,言简意赅,清晰明白。多谢了!
47#
发表于 2006-4-12 21:20 | 只看该作者

俺也说两句

宗教本来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邪教的问题要更复杂.关键还要联系社会,联系民族.联系时间等等.比如基督教,二千年下来成了几派,本派对其他派是怎么看的呢?又有几派是被不同国家接受与认同的呢?还有本宗教对其他宗教的认识与看法等等.对邪教的定义,我认同鸭兄的观点,确实目前世界上还没形成共识,将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难形成共识.对待宗教的问题要用联系与发展的观点去看,要去结合国情与社会去看,还要去辩证的去看.本人观点,仅供参考.
48#
匿名 发表于 2006-4-12 21:37

回#45#46#47楼

#45楼说的没错,他的起步恰恰是从民间和某人开始。#46楼青山兄过奖啦,我只是在提个醒,别让“法轮”把我们给转晕了。#47楼说用民族、区域、文化、环境、法律来考量的问题,当是符合历史发展观的。所以,各国的法律不会完全相同,但是,它也是发展的、进步的。

非常抱歉,老鸭“四陪”结束,本想来喝两杯热茶,然有人不乐意,机子闹“意见”。我得想法杀毒了。

唐老鸭(好象我登陆也有点小困难了)。
49#
发表于 2006-4-19 18:57 | 只看该作者

阿弥陀佛!请不要随意评论出家人!

阿弥陀佛!请不要随意评论出家人,以免造下口业。不管如何净空法师他总算是一个出家人,我们随意评论会犯下口业,将来果报很大!阿弥陀佛!
50#
发表于 2006-4-19 19:53 | 只看该作者

唉!

看来真该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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