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法轮功”的一贯作风

 

 

  “法轮功”种种不良表现,实在难以俱说,前边也列举了太多太多,这里并不想对已经论述过的问题再多费笔墨,只是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自然就是漫话了。


  一、自我安慰滥起诉


  “法轮功”喜欢打官司告状那是出了名的,动不动就拿起诉来威胁别人,只不过大多败诉或有头无尾。“法轮功”对中国领导人的诬告案,不仅被美国法院撤销了,比利时法院也一样否决了,在别的国家,连案子都还没找到门递上去。实际上,根据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任何外国司法机构不能对另一主权国家实施管辖。关于此次美国总统布什和英国首相布莱尔,因伊拉克战争被伊斯兰组织在比利时起诉一事,参考一下美国媒体是怎么报道的吧。比利时法庭不识时务,接了“法轮功”和伊斯兰组织的破烂案子,最后还不是被搞得焦头烂额、几头不是人?!对“法轮功”来说,假如胜诉了也改变不了自己是邪教的命运,况且现在美国和比利时法庭也认清了“法轮功”提供的都是些破烂证据,拒绝再给邪教当差了。“法轮功”这阵子告状风又要跟“正念”风一样,轰轰烈烈开场,讲起诉讼来好像已经胜利了一样,最后尴尴尬尬收尾,失败时就没有下文了,“明慧网”上都没脸提。其实,很多案子根本都没有成立,没开庭就被驳回去了,说“法轮功”败诉都是抬举他们,看看他们还会找些什么理由来自我安慰吧。


  除了企图利用美国司法程序诬告中国领导人以外,“法轮功”还对我国各级政府机构和官员、科学家和有关人士,以及媒体、组织等进行了广泛的滥诉活动。案子提了一大堆,有几个有结果的?只要有人应诉的案子,对方律师就会对证据进行查证和辩论,“法轮功”那些虚幻和伪造的证据是根本过不了关的,所以这类案子,“法轮功”全部败诉。偶尔有一例所谓的“胜诉”,还往往搞的是没有管辖权的缺席判决,这种“审判”,根本不需要对所谓的“证据”做任何查证和辩论。之所以缺席,主要是别人也不理他们,更懒得上庭辩护,也因为享有外交豁免权等可以不理会法院的裁决,“大法”只能干瞪眼,自我高兴,空言胜利,连诉讼费都亏了,只能花钱买自慰,可以说把阿Q精神上了一个新层次。就好像有的律师讲的,如果“法轮功”赢了,会给将来留下一个恶例,被他人利用。


  “法轮功”一贯喜欢自娱自乐,官司无论是打得赢还是打不赢,都能从中找到快乐。赢了,是李洪志安排的,师父多能干啊!输了,也是李洪志安排的,给邪恶一个改过的机会,师父多慈悲啊。因此建议“法轮功”把所有被李洪志称为“杂种”的混血儿都送上法庭,官司输了也没什么不好,反而能掀起了自娱自乐的新高潮。


  话说回来了,诬告别人不成,如果被人家反告可就惨了,就像华人社团联合总会的黄克锵就表示,将控告“法轮功”对他个人造成了伤害,因为在是否邀请“法轮功”参加2004年美国国庆游行一事进行投票之前,“法轮功”就控诉他拒绝“法轮功”参加游行。


  2004年7月8日,《华侨时报》做了题为《梁冠军反告“法轮功”成员,索赔5000万美元》的报道。“法轮功”成员曾指控梁冠军在2003年6月,于纽约东百老汇怡东酒楼前殴打“法轮功”成员李军。经过检察院及律师的多方取证,证明“法轮功”对梁冠军的刑事指控不成立,因此决定对梁冠军不予起诉。但是该案对梁冠军在精神、财力和日常生活等方面均产生了严重的干扰和伤害,他的基本人权遭到侵犯。在案件结束后,他原本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不准备反告“法轮功”成员对他的不实指控。然而,2004年7月3日,“法轮功”成员又通过法院向梁冠军发出传票,再就2003年6月的事件对他提出民事起诉,并索赔200万元。


  对此,梁冠军说,“面对‘法轮功’分子的恶意挑衅、滥告无辜,妄图以神圣的美国法律来当做他们害人、整人的私有工具,动辄便将人告上法庭的不肖行径,本人决定用神圣的美国法律来捍卫本人作为一名美国公民应有的、正当的权益,”


  梁冠军向在场的记者公开声明:呈请律师反告“法轮功”成员李军及其他6名证人对他的不实指控,并索赔5000万元以补偿他在精神、健康、财力、名誉、生意、情感乃至日常生活等方面所受的严重伤害。梁冠军还说他同时保留起诉其他“法轮功”成员侵犯他基本人权的权利。


  古语云,自作自受,看来“法轮功”搬起来的那些石头终于要砸在自己的脚面上了。


  二、垃圾信息搞骚扰


  “法轮功”善于把他们的宣传材料或消息,通过种种方式甚至是不道德或非法的手段,散布到世界的各个角落去。这样的消息被称为垃圾信息。这既反映了“法轮功”的道德水准,也反映了“法轮功”的一种心态,以为凡是信息量大或反复出现的东西,在心理上就是占优势的,就有人会认同和相信。可是,信息量大不等于就是真实的。


  首先,在互联网的各个论坛上,“法轮功”信徒千篇一律地大量转贴“明慧网”的文章,或者一个人注册几个网名自己跟自己的帖,自言自语,网友称这种行为是灌水。其实,任何负责任有声誉的媒体,都不会允许有不良记录的教派团体随意转载他们的宗教和政治宣传品。可是,“法轮功”却振振有词地说,论坛并没有明确规定限制灌水行为,所以灌水是合理的。


  看来“法轮功”信徒把基本的道德都忘记了,十字街头有交通灯,大家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这个规则,不用在每个地方都贴出来给大家看。在普遍遵守交通规则的地方,不但规则不需要贴出来提醒大家,连值班警察都不要,即所谓无为而治。但这并不意味着惩罚闯红灯的规则不存在。难道有人会在路口闯红灯的时候,不顾周围人的劝阻继续大闯特闯,只因为路口没有“不许闯红灯”的牌子,就认为是合理的?这时警察就会告诉他:“无为而治是针对道德水平高的人,抱歉阁下的道德水平太低,连不能闯红灯这个基本要求都不遵守,无为而治这块布太小,遮不住阁下的羞。”同理,不顾网络的道德标准在论坛上恶意灌水,这种人要受到惩罚的道理也是一样简单。对“法轮功”如此低下的道德水平,大家逐渐有了心理准备和耐心,很多版主还把这条理应默认的规则特地写出来以防“法轮功”信徒纠缠不休。


  实际上,“法轮功”也知道在论坛上灌水是不道德的,也不愿意别人往他们的论坛上灌水,所以在自己家的论坛上公布了禁止灌水的坛规,但是,发现别人的论坛坛规里没有明确写限制灌水,于是就大灌特灌。另外,被“法轮功”称为“邪恶”的、常人的论坛反而堂堂正正的,不删帖不封笔名。按说邪恶应该害怕别人知道真相,处处捂着不敢见人才对。可是,事实恰恰相反,反倒是“法轮功”论坛捂着盖着的多,几位弟子动不动就拉人到QQ上单独聊,好像有什么秘密似的。“真善忍”用得着这么害羞?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明慧网”的文章是不可能让人害怕的,不过是让人恶心罢了,有人想灌水还是让他们灌吧,对不正常的人,正常人得有点同情心。你想想,他们通过灌水能达到什么目的?了解“法轮功”的不喜欢看他们胡扯,开始没有相信的人看了他们这些宣传攻势只会越来越反感,让他们在这里当个反面教材,再好不过了。别人有好帖子上来,自然就把他们的烂帖子淹掉了。


  在论坛上,当网友有理有据地指出“法轮功”的问题时,自称“一亿多弟子”却没有几个人敢面对面据实回答,只能理亏地出不了声,然后从什么地方转来一些无出处又无当事人在,内容又非回应讨论的垃圾文章,不着边际地胡扯一通。那种行为就如同有人指责小偷在市场偷东西,不断有人以种种证据指出他的各种坏行为,他却不敢面对,只是反复自言自语地说,我哥说我很好,我姐说我很好,我爸说我很好,我妈说我最乖了……因为转贴哑巴文章可以不用负责任,而面对面发言时就容易出丑啊!因为“法轮功”皆妄语连篇,又言行不负责任,所以,几乎全球所有的论坛都是一样,一有“法轮功”出现就是一片喊打声。当然,“法轮功”也有一个莫名其妙的逻辑,不管他们的行为多么无聊,你不能反对,一反对就等于反应大,反应大就等于被震动,被震动就等于“大法”有威力,你说可笑不可笑?


  也有这样的“法轮功”信徒,他在公共论坛上不使用默认的标准字号,却坚持用特大号的字体,不仅占用空间特别大,每个字都触目惊心的大,眼睛看着这些东西非常吃力,而且所有的帖子展开在一个屏幕上,想要看下面的帖子不知道要翻多少页。这不也是垃圾信息的一种吗?可是,在众多网友都一致提出反对时,他不仅坚持不改,还找歪理反驳说:我不相信这个字体会影响到人的情绪,一个人的情绪如果这么容易受到影响,是什么原因呢?云云。


  看来,“法轮功”信徒连别人的话都听不懂了?现在又让别人来找原因,为什么就是不肯看看自己做了什么引起这么多人的不满?每一个有意见的人都必须先向内找?“情绪受影响”的原因是明摆着的,别人看文章的时候习惯了字体风格,读到他这里突然来一堆大字,至少也会吓一跳,有些网友就没有耐心看下去了,受影响是正常的,不受影响才是很奇怪的反应,不是吗?


  另外,他还坚持说,他在看别人的帖子时非常费力也没有抱怨什么。言下之意不就是别人不舒服也无权抱怨吗?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别人方便,天下有他这么与人方便的方式吗?默认字号作为标准不外乎是它对绝大多数人合适,别人告诉他讨厌他那种方便,他也会强辩,坚持说这就是方便!既然目前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能不能先将就着按照这个世界的标准来为人处事?


  其次,“法轮功”还乱发垃圾邮件或QQ,不断骚扰民众。所谓垃圾邮件,就是未经他人同意就大批量发送不受欢迎的邮件。“法轮功”一再强调要别人尊重他们的自由选择和意愿,可是他们尊重了别人的自由选择和意愿了吗?抛开几次攻击卫星不说,骚扰普通网友的邮箱和QQ又怎么解释呢?“法轮功”在发邮件时也不给人民一个发表言论的机会,骚扰邮件绝大多数根本无法回复。如果不感兴趣的话还不能回信说明,“法轮功”根本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有时候碰到“技术高超”的弟子,就会变成是从自己邮箱发来的信,给谁回信去?国外的一位网友反映,她每天都从新浪邮箱里收到“法轮功”的垃圾邮件,后来由于垃圾邮件过多,国外网络开始屏蔽新浪邮箱,拒绝连接她的新浪邮箱,信收不下来,以至于家里人用新浪账号发信给她也总是收不到,无奈之下就把那个信箱报废了。“法轮功”对此不该负一些责任吗?要么这种行为怎么被叫做骚扰呢,因为比商业广告等垃圾邮件还不如!


  网友们在网上漫游时,QQ总会接到一些陌生人要求“通过验证”的消息,当人们正以孔老夫子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待之的时候,却常常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网址,打开一看,原来是“法轮功”说我们国家及其领导人怎么怎么不好的。如果追问对方,既然“法轮功”天天说中国那么“黑暗”,那中国怎么还发展那么迅速。如果说我们政府“无能”,那么为何全世界的其他国家发展得那么慢,那他们是不是比我们更无能?另外,中国政府做的好事要比错事多很多,就好像这个世界上好人永远比坏人多、相信科学的人永远比迷信的人多、不练“法轮功”的人永远比练“法轮功”的人多、爱国的人永远比反动的人多一样,是不是?对方无言,下线!更有甚者,有人还能接到陌生妹妹发来的信息说,要给他几个漂亮妹妹的照片看,经不住诱惑上去一看,原来是一群老妇女在练“法轮功”的照片!


  现在,发送垃圾邮件已经不仅是不道德的了,而且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了反垃圾邮件法,以严厉打击垃圾邮件发送者。美国也有好几个州已经或者正在立法,华盛顿州通过了严厉的反垃圾邮法律,欧盟的立法也已经在2003年10月生效。软件巨头微软已经开始向美国和英国的那些乱发电子邮件者展开法律行动,截至2003年6月,已经向15个人提起诉讼,其中13个诉讼是在美国华盛顿州提出的,另外2起在英国。看来“法轮功”讲“真象”又有了个新的障碍,需要首先加大力度向微软讲清“真象”才对啊。


  此外,“法轮功”还经常通过固定电话系统对民众进行骚扰;也有很多人的私人通信地址竟然也被他们搞到了,用来发送所谓的“真象”光盘和信件;贴在墙上和柱子上的野广告就更是常见了。


  说那些垃圾信息是在骚扰,“法轮功”总是矢口否认,说是在讲“真象”,这简直就是强盗逻辑,就像偷盗者硬要说自己是为了给别人破财消灾一样。一个人是否被骚扰,难道要由实施骚扰者来下结论?哪一个骚扰者肯承认自己是在骚扰?骚扰是被骚扰者的感受,骚扰者凭什么替被骚扰者的感受下结论?这不是强盗逻辑是什么?


  在海外,“法轮功”当街发传单的时候,多数华人是比较抵制的。然而,中国人大部分不愿当面给人难堪,所以,大街上遇到“法轮功”发给的传单,往往也是很礼貌地接过来,绝不会当面扔到垃圾桶里的。在网络上,人人喊打才是更真实的情绪。


  三、钳制言论无自由


  “法轮功”在别人的论坛上为所欲为,可是在自家开办的论坛上,却采取了种种恶劣的手段来钳制他人言论,对他人言论稍有不满,就会删除帖子、封杀IP地址!这和强权主义有何不同?


  既然作为一个论坛,就不要害怕反面意见。可是号称“真善忍”的“法轮功”连这点肚量都没有,对于网友们的帖子,凡是对他们有利的就保存着,或者自欺欺人地把需要的话剪下来;对他们不利的,或者回答不上来的就删了或者封了,美其名曰资源有限。最可笑的是,被删掉的帖子有时也会被他们重新贴出来,只是被删删改改砍掉了很多东西。被质询到无话可说的“法轮功”弟子,摇身一变就成了振振有词者!也有网友抗议他们说,“你们太不像话了,竟然改我的帖子,把意思都改反了!”唉,这种事情,也就在“法轮功”的论坛上才会出现吧。绝了!“法轮功”论坛有时也撰文对删帖表示遗憾,可跟在那篇假惺惺的“遗憾”后面的文章,还是一篇一篇地被删除了。


  “法轮功”论坛的寿命往往很短,原因就是网友没有发言的自由,“明思论坛”是开张当天就完蛋的典型,即使再换一个门面也逃不出倒闭的下场,换汤不换药能好到哪里去?“法轮功”哗众取宠、招摇撞骗,这已经是网络空间的一致共识了。“法轮功”说的“得让人有说话的权利”,都是说给别人听的,轮到别人批评到自己头上来得时候,那就变成了“得剥夺人说话的权利”了!


  “法轮功”的“燕玲论坛”,被网友们戏称为“掩铃论坛”,取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之意。该论坛里有很多网友的短帖子声明说,是得到了“法轮功”的垃圾邮件才知道该网站的。这种推销方法,与往人家门缝里塞商业宣传、在楼道里和大街上的电线杆上贴野广告没有什么区别,不然谁会去访问那么一个无聊的网站呢?如此招来的人往往是扔下一两句话转身就走,三五个弟子赶快上去引用“大法”资料去收拾残局。于是乎,没有什么热烈讨论的局面出现,单方面教训而已。而且很多帖子都不知去向了,剩下一些弟子似乎在自言自语反驳什么,都不知道他们是在说给谁听的。弟子们只要别人听他们说,绝对不肯听别人说什么,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念经”,顾左右而言它,答非所问。明明理亏,就是死不认错,这样能讨论什么呢?!


  “法轮功”论坛对于国外的网友是不欢迎的,他们针对的是国内的人,看到国外的就驱赶——国外的中国人太了解他们在海外的真相了。本人瑞士的朋友菊告诉我说,有一次,她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更不改生日地在“掩铃论坛”登录了,还发了一个揭露他们的帖子。他们就急红了眼,不仅把她的帖子删了,还搞集体骂街,骂她是泼妇,这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吗?最后版主还给出一句送客的解释:“我们这个网站是对国内被封锁的人民讲迫害真相的,资源、人力都有限,你在国外,可以到别处探讨。”


  “掩铃论坛”的版主太多太多了,都有删帖的权限,他们删起帖来就好像疯了似的,有些帖子发了不到二分钟就被干掉了,这里每天都在重复上演着为了删帖而争吵的闹剧。有个网友抱怨说,他在不同时间分别用三个笔名上贴,却都是在几分钟内被封了,就这样还都回答说是资源不够,假如资源再多点,估计网友们在那里就只能活几秒钟了!看看网友们都说些什么吧:
  “这还是不是个论坛,我觉得像个报纸啊,只允许对自己有利的消息发布。”


  “我对自己的视力还有记忆力是有把握的”“这就让我更加觉得烦了,你们删了就是删了,好好承认就是了,还要掩饰说是转移到别的板块了,别以为我那么好骗。”


  “我在这发的前3个帖子被删,又有谁能给我个理由?有勇气的就回答我,不要老躲在背后删帖。”


  “我发了一个中国政府对李洪志的质疑,就是因为无从辨别,所以才让你们来解释一下,这也要删除吗?”


  “发个短信就表明删帖子的合理性了?我先通知你,我要杀你,你就得把脑袋伸到我刀子下面?或者我可以随便动刀?强盗逻辑嘛!”


  “这样的帖子你们为什么不移走?够激烈的!还不是因为提出这样幼稚的问题的,就是你们自己了!只不过给自己树一个可以轻松击中的靶子而已!”


  “我的帖子都被你们移走了,连我的‘不信法轮功’的名字都给踢出去了。难道只允许宗教信仰自由,就不允许反对意见?这就是你们理解的宪法中的信仰自由?”


  “你们是不是把我的帖子关在一个秘密监狱里?别人连探监的可能都没有。你们其它的论坛还是‘免战旗’高挂,真是追求‘和平’的人。”


  “我倒是被垃圾邮件‘请’去‘看精彩图片谈热门话题’的,可是话题刚起了个头转眼就被人踢出来了。删了我的帖子,保留了自己一方的帖子,看上去就像一群精神病患者自言自语、喋喋不休对着空气叫骂。也算是一景!”


  “当初注册完后,立即想发一个测试帖,结果被告知:只有受邀请的人才可以发帖。”


  ……


  一谈到删帖,“法轮功”练习者总是搬出老套说法:


  1、这里是私人论坛,不喜欢可以走。可是,在骗人家进来的时候可没有说客随主便之类的话,花言巧语能骗几个是几个。
  2、互相推诿,说这里很多人都有删帖的权限,不知道是谁删了,因此道歉也省略了。
  3、把别人的任何质疑和反对都当成是“不了解”和“恶意”,给人家扣一顶“捣乱”的帽子。


  这几种方法把人都得罪光了,这么“洪法”倒也卓有成效——讨厌“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多了。


  “掩铃论坛”再这样发展下去恐怕成了“版主论坛”了,他们的网站都是这么完蛋的。先把人骗来,然后灌输,还不许人家反驳。要么注册的人那么多,可是帖子却那么少呢?!他们还庆祝自己的“洪法”成果呢,说是会员超过一万人,潜水的一定更多,于是说是世人渐醒。是啊是啊,“醒着”的几个人都留在那里当招牌,没“醒”的都不知道哪里去了,他们也不知道是想骗别人还是想骗自己?


  而且最有趣的就是他们从一开始就大搞不平等,凡是“法轮功”弟子,积分都可以从1000点算起,普通常人就只好从0点开始爬,每贴一个帖子增加一个点,如何能够赛过他们?点点滴滴,有眼睛的人没有不讨厌他们的。


  “掩铃论坛”一直也没有骗到几个人,有一个叫方义周的被他们拿来作典型的感人故事来宣传,结果却被所有的人怀疑是“法轮功”的托儿在演戏,因为他的弯子转得实在太快了。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吗?好不容易出了一个“洪法”成果还被人怀疑。就算真的拉拢了几个人,但大多数人却是受到了反面教育而更加讨厌“法轮功”了。


  “掩铃论坛”是“法轮功”论坛不假,但是从来不敢对外公开用“法轮功”的名义做广告。在MSN或者QQ上,他们打着和燕玲姐妹的朋友聊天、比智慧、精彩录像和图片之类的暧昧招牌招揽人浏览注册。燕玲姐妹甚至连色相都用上了,打着美女的旗号吸引人,还给人家发自己的照片看,来扩大访问量,很多人就是倾慕美女,想去看看,才被招去的。现在的“掩铃论坛”是越来越可怜了,居然搞了一个搞笑栏目,用《一丝不挂》之类的色情笑话来吸引眼球,比起先前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论坛有成人化趋势,部分内容少儿不宜。


  一个被“法轮功”说服了的人回去传给10个人说“法轮功”好,可能还拉不到一个相信的。一个被“法轮功”激怒的人回去跟10个人说“法轮功”无赖,这10个人只会更加讨厌“法轮功”。这个“掩铃论坛”如此跋扈和无赖,最终结果只会和其他“法轮功”论坛一样臭名昭著、下场凄凉的。


  四、嫁祸他人传恶法


  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法轮功”经常盗用他人的名义,散发非法宣传品,结果自然可以嫁祸他人。这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慨。


  由于我们在揭批“法轮功”的过程中,所留的都是真实的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等信息,所以,经常会接到各种垃圾信息:骚扰电话就不用说了,各种内容的都有,有的是反驳、开导或劝说,有的是谩骂、威胁或恫吓;垃圾信件也经常收到,只是所留下的或者是他们盗用的各种官方或私人地址,或者就是“内详”,实际上却是内不详;垃圾电子邮件经常收到,也经常会收到“自己发给自己”的垃圾邮件,显然,自己的邮箱是被盗用了,只是不知道是否被用来向海内外散发“法轮功”的垃圾信息。


  几年前就有报道说,“法轮功”盗用了原北京大学校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佳洱的名义和电子邮件地址,在互联网上散布“法轮功”的非法宣传品。这在那时是当新闻说的,现在却成了几乎人人都经历过的事儿,再说是个别案例就说不过去了。下面,再为“法轮功”的盗窃行为提供一个铁证——《强烈谴责盗用账号为“法轮功”散布谣言的无耻行径》。
  http://business.lalasho.com/smallbiz/disp_content_wzdt_b.ecgi?info_id=38


  这是拉拉手电子商务网站发表的澄清声明,同时谴责“法轮功”盗用拉拉手的账号service@lalasho.com散布谣言,严重影响了拉拉手电子商务网站的声誉。对于盗用拉拉手账号的非法邮件发送者,拉拉手表示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


  2004年1月上旬,很多国外的朋友(未名网友)反映,用OneSuite提供的电话卡向中国大陆打电话时,被“法轮功”强行盗用并插播为“法轮功”的录音宣传。这种绑架电话卡网络的做法,无疑是一种违法行为。要知道,此前“法轮功”对攻击卫星和插播有线电视造成付费用户直接经济损失的行径,不但不表示歉意,反而作为典范加以宣传,可见“法轮功”道德的败坏和对法律的极端漠视。


  五、胡编滥造谤佛教


  在根本不了解其他宗教的情况下,李洪志编造了各种歪理邪说,对这些宗教进行了肆意的诽谤。这位根本不讲戒律的、有妻有女的在家俗人,甚至披上袈裟,假扮佛陀来败坏佛法。做个比喻,就好像某个普通平头百姓,私自穿上整套总警监的制服,然后拍个大照宣传示人,以便让大家相信他是最高级的警察,全国警察都听他调遣,但其实他从未做过任何警员、警司、警督或警监的职务,只是伪装一下,其人道德如何?


  既然有李洪志做了表率,“法轮功”弟子们也就都上行下效,同样大肆编造邪说。我们可以透过“明慧网”编造的一个故事,来看一看他们是怎么诽谤佛教的。这个故事题为《法轮大法为我指明正道》。
  www.minghui.org/gb/00dec/1221/exp-Budhist-1.html


  这是一个所谓的“虔诚佛教徒”如何改修“大法”的故事。本来,类似的故事在“明慧网”上是很多的,但是,这个故事特别地富于攻击性,引发了一场国内外佛教界的联合调查。


  该故事的主人公兼作者,据称是位(1998年时)69岁的老年人,有名有姓,河南省开封市的高永福,自称祖上七代信佛,“是一名虔诚的佛教徒”,“一心专研佛教中的经、律、论及佛教与道教、儒教等各种专论”,“家中佛教的书籍达万部之多”,“每部我至少看了3~5遍,有的佛经能够背诵”,而且“是省佛教协会的理事”。这位老人自从看到《转法轮》之后,“才明白了自己修来修去修了一辈子, 实际上还未真正进入修炼之门”,于是开始练习“法轮功”,并且把所有的佛书都彻底地销毁了。他还说,省佛协的人知道以后,为了拉拢他,“送来三千元钱让我过年,并请我到省里去一趟”,都被他一口拒绝了。


  首先表示怀疑的是我们的一位在美国的朋友——物理学博士成军。他分析,这位老人,是否能从出生起每天至少阅读一部半佛书我们姑且不论,佛协有无富裕到可以随手拿三千元来拉拢一个“法轮功”的信徒,更没有人相信。这样的故事在网络上到处传播,对佛教是一种恶毒的诽谤,十分有澄清的必要。成军博士于是公开委托我们的另一位在河北省佛教慈善功德会的仁然先生,去当地调查一下这个事情,也有网友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路费。正好,大家的好朋友,少林寺弟子释永文先生,是开封佛协的理事,他联络了河南省和开封市佛协佛学社的领导,提供给仁然先生一个说明,免得他跑了一趟冤枉路。调查结果很简单,“经向河南省佛学社及慈善功德会负责人李居士调查了解,李居士证明高永福不是居士,开封居士界查无此人,更不是省佛协理事,所谓省佛协去找他等事更属编造。特此告知。”


  有人做了调查,这更好。但就是不做调查,这样的经历也实在是可疑。我们假设这个人从出生那一刻,0岁就识字,每天都能保证读一本佛经,三年时间才只能读一千部,读一万部要三十年。文中说是“每部我至少看了3~5遍”,即使少算吧,假设都读三遍,也要九十年的时间,而这位老人家才只活了不到70岁。更何况,还“有的佛经能够背诵”,并且“一心专研”“道教、儒教等各种专论”,怎么可能呢?另外,1930左右出生,正是中国最乱的时候。八年抗日,三年内战。解放后还有十年文革。不仅这么多灾难都能挺过来,还坚持每天读一部经,并且能把一万部佛经完好的保存下来,这显然就更不可能了。


  其实,各部佛经所讲道理都是一致的,虽然有人阅读全部《大藏经》,但是更多人是在广学博闻的情况下专修一部或几部经,比如历史上有出家人诵了三千遍《法华经》或十万遍《金刚经》,至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所有佛经都读,而且每部经都读3~5遍的情况。另外,因为“法轮功”弟子们受了李洪志所说的“大藏经上万卷”的影响,以至于一直不知道《大藏经》中究竟有多少佛经?就拿现在最著名的一个《大藏经》版本来讲,收入2920部经论,一共85卷,怎么都与所谓的“上万”相差甚远。这位老人七代学佛,应该是家学渊远了,怎么连这么一点基本常识都没有呢?显然,上面的故事是按照“法轮功”对佛教的误解定做的,目的就是欺骗群众,诋毁佛教。


  六、掩盖形迹行欺骗


  从中国大陆取缔“法轮功”之后,“法轮功”在国外已经闹腾了5年多了。在海外,“法轮功”的街头哭诉已经不再新鲜,而他们胡控乱诉等丑恶行径已经足以让外国人和海外华人警醒和厌弃。人们对于“法轮功”已经由好奇变成冷淡,由同情变成嫌弃。而“法轮功”又不甘于沉默,因为他们深知,“法轮功”在沉默中只有死亡。这不,不时有“法轮功”掩盖形迹、夹起尾巴以欺世盗名,却不幸被戳穿,搞得一脸灰的丑剧上演,现略举一二,以正视听。


  这第一出,就是“法轮功”利用著名电影演员陈冲欺骗世人而被曝光。


  美国《侨报》2004年1月19日刊登旅美华裔著名电影演员陈冲致该报的签名信。内容如下:

  2003年8月我在北京为“健之素”产品做代言人而召开了记者招待会。此招待会是由李尔葳女士为“健之素”组织的。会后有一位叫金琼的女士找到李尔葳,说她在一家跟中央电视台挂钩的美国中文电视台工作,并要求采访我。李便把我的电子通讯地址给了她。金琼给我发信时谈到她是李尔葳的朋友,谈到家庭孩子,并提出要采访我。我因实在抽不出空再次谢绝了。最后她来电话说是否可用5分钟时间,给她电视台的观众们问一个新年好。我觉得再推太不讲人情,就录了一句拜年的话。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她让我说的“新唐人电视台的观众们新年好”跟“法轮功”有关系。
  录完音的第二天金琼又来电话跟我要了一张我的家庭照,没有经我同意登上了一份叫《大纪元》的报纸。我至今才知道这是一份跟“法轮功”有密切关系的报纸。
  当接到国内来的消息,说我参加了“法轮功”的春节活动时,我一头雾水。想了半天才回忆起曾经给金琼录过的拜年台词,和给她的照片,马上跟她联系,终于证实我是被她欺骗和利用了。我对“法轮功”没有任何兴趣,更谈不上有深刻的了解。对于“法轮功”组织的做事方法从来就不认同。这次由于不知道“新唐人电视台”和《大纪元》跟“法轮功”的关系而受骗和被利用后,更引起我对“法轮功”的反感。
  金琼、“新唐人电视台”和“大纪元”的欺骗手段,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在法律上是要承担一切责任的。
  我在此澄清我不赞成或同情“法轮功”,并将对有关的人与组织采取法律措施。
  陈冲写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三日(签名)

 

  唉,弄巧成拙,没办法,道歉吧。大纪元新闻网2004年1月19日就此刊登声明:“大纪元2003年12月25日所刊登的陈冲照片及文字属于误刊。特此撤回。媒体报道的对象并不表示其与媒体有任何关系。我们对因此可能给陈冲女士引起的不便,深表歉意。”大纪元1月23日又发表简讯:“大纪元作为新唐人晚会的主要协办单位,系列转载新唐人新年晚会的相关新闻和图片。大纪元在没得到陈冲女士明确授权情况下,刊登了陈冲给新唐人新年晚会的祝贺图片,属于疏忽。为此,大纪元新闻网1月19日撤下上述已经发表的陈冲照片,并特发声明表达歉意。”


  类似的掩耳盗铃还有一例。“新唐人”的“法轮功”分子把布什总统的新春祝贺放在网页上炫耀,说是“布什总统发来贺信”,好像是人家主动给他们的一样。内容如下:

  我向那些庆祝农历新年的人致以我的问候。
  农历新年对亚裔人士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他们和家人聚在一起,对做出贡献的祖先致以敬意,并重新建立友谊。这也是庆祝春天及繁荣的日子到临的时候。劳拉及我诚挚的祝福您有一个充满健康快乐的新年。

  怪了,布什总统的贺信里对“新唐人”和“法轮功”连提都没提,能是主动发的吗?其实,这是布什总统对华人的礼节性的祝福。说白了,整个就是一个批发,谁来要就给谁一份。这不,经常揭露“法轮功”的《侨报》也得了几乎相同的一份:“我向庆祝猴年春节的人们致以良好祝愿。对于华裔人士来说,猴年春节是合家团圆,热烈欢庆,并缅怀先人贡献,增进彼此友谊的特殊时刻,同时,这也是喜迎新春和繁荣来年的日子。劳拉和我一同向你们致以最良好祝愿,祝新年快乐,健康如意。”


  而即便是这么一个“批发”的祝福,“法轮功”也是打着“全球华人”的旗号讨来的。与陈冲这件事情一样的,他们采访的时候连自己的“法轮功”身份都不敢表白。如果是打着“法轮功”的招牌,谁会搭理他们?于是他们就骗,骗到手之后再贴上“法轮功”的标签,好像人家是支持“法轮功”一样。


  这些事情恰恰表明,“法轮功”也知道别人相当讨厌自己,不敢表明自己的身分和立场,只好靠组织貌似与“法轮功”无关的所谓的“华人团体”去欺骗他人。李洪志曾亲自出来撇清“法轮功”与“新唐人”的关系正好也说明这一点,可见“法轮功”名声之臭。


  试想,如果是“法轮功”举办一台晚会,哪个正常人会去看?但是打着“全球华人”的旗号,就能蒙骗几个人。据“未名空间”被赠票骗去观看晚会的人说,前半部分表演正常节目,后半部分表演有关“法轮功”的节目,他就像吃了苍蝇一般离席而退了。


  自古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而“法轮功”如今已经沦落到自家身分都不敢承认的份儿了,还以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


  七、粗言恶口无道德


  再说说自诩“骂不还口”的李洪志和他的弟子们的另一件缺德事——像念咒语一样喋喋不休地咒骂所有反对“法轮功”的那些人,而且所用词句都是极端肮脏的污言秽语。取缔前使用的主要是痞子一词,什么科痞、文痞、气功痞之类的,但凡妨碍或可能影响到“法轮功”的,无一例外都是“痞子”,也就是恶棍、流氓加无赖的意思,够狠毒的了。然而,这与李洪志发展后的骂街用语相比,无论是诅咒的恶毒程度,还是词汇的丰富水平,那都只能是小巫见大巫,诸如什么蛤蟆、烂鬼、僵尸等等,完全可以编辑出一部《“法轮功”“咒语”大全》了。


  李洪志错别字一大堆,出口成章没练成,却练就了“出口成脏”的硬功夫。看看在2004年2月28日洛杉矶的一次经典的“咒语”示范大会上,李洪志从其怨毒的心胸一口气吐出了多少“毒咒”吧:千年腐尸、一股邪气、蛤蟆胎、被旧势力选中、小心眼妒嫉、整人、搞小圈子、胸无大志、拍马、小人、人渣、十恶俱全、邪的、蠢的……难道“法轮功”的“真善忍”就是用如此方法来体现的?既然自家师徒都在撒泼恶口,又何必假惺惺装模作样地自我标榜呢?连基本的道德准则都不肯遵守,却不断给自己脸上贴金,这不是虚伪是什么?


  连小朋友都知道那是在骂人呢,可明明是恶口骂人的词汇,“法轮功”非要狡辩说那不是在骂人,硬要腆着脸说实际上自己所有的行动都是针对的“另外空间的邪恶势力”,那怎么不上另外空间的法院去起诉邪恶势力呢,那地方李洪志又当原告又当法官,岂不快哉?如果是“另外空间的邪恶势力”,弟子们为什么要跟在地球上的某些人屁股后面叫骂?既然都是“另外空间的”,那么为什么“近距离发怔念”的“近距离”,指的却是离地球上的某个具体人近?唉,为了维护自己的伪善和自我吹嘘的“骂不还口”,竟然无耻到骂了人还不承认!难道李洪志师徒把垃圾当文化?


  假如“法轮功”真的不认为“人渣”之类的词是骂人话,那是因为道德底线太低的缘故,低到为一个满口粗言秽语的人当众骂街的行为进行荒谬的辩解。实际上网络上的“法轮功”弟子们自己也知道那些都是恶口脏话,轮到自己头上时就会恼羞成怒、暴跳如雷,这种大搞双重标准的流氓嘴脸真让人大开眼界。


  李洪志还真调教出一批“咒语”高手,看看2004年5月24日“明慧网”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是怎么使用中国文字的吧,“我要炸平你们白马垄”“你的儿子我们认识,我们也叫你断子绝孙”“就小心我把你们公安局炸平了,我在部队就是干这个的”……不知道“法轮功”是否只是痛快痛快嘴,说说就算了?


  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近几年被李洪志师徒不断发展、完善,几乎近于“圆满”了。


  1、李洪志使用最熟练,也最符合原版阿Q精神胜利法的一条就是,躲在美国恶毒咒骂在中国的“恶人”们是烂鬼、人渣等等,跟那个捂着脸骂“儿子打老子”的阿Q有什么区别啊?!


  2、李洪志明明是被通缉不敢回中国,但是却对外人嘴硬说,“政府很紧张,他们不愿意让我回去”——师徒们都从精神上感到了胜利——原来通缉令的发布者是不愿意通缉犯被抓住的!


  3、“法轮功”明明已经四面楚歌、臭遍全球,却欺上瞒下地宣传说世人渐醒、“哄传”全球。


  4、弟子们跟李洪志学得心胸益发狭窄了,谁反对“法轮功”就不分青红皂白破口大骂,最后把对方说成是“特务”之类的,就对人家指出的谬误与谎言心安理得了。


  弟子们似乎都不明白,在事实面前人人平等,人身攻击于事无补,就算是别人的名声被搞臭了,李洪志的阑尾依然是不存在的,他那“江河一束”仍然是流传颇广的笑话,“一亿多弟子”还是谎言,“法轮功”在华人圈子里如过街老鼠也还是事实……


  八、装神弄鬼显荒唐


  从李洪志那儿开始就擅长弄得神叨叨的,比如在别人身上拍拍打打,或者让人家跟着他跺跺脚之类的,这些早年在学习班上就没少搞。后来可了不得了,弟子们也大都一学就会,出了“神通”的如“景占义元神入钢水”之类的都算稀松平常,出了“神迹”的如“割了子宫的老太太来月经”之类的也不在少数,这不,“明慧网”还登出了一则新疆一对大法弟子夫妇未同居就生了个儿子的故事。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22/815.html


  这对夫妇还能立刻悟到这个孩子是来得法的,够神奇的吧。建议能给孩子做一下DNA测试并公证存档,记入吉尼斯最好,也省得多少年后有人说三道四,至少也可以知道,孩子如果不是那丈夫的,DNA鉴定结果会是什么样的,也许是“神”的DNA呢,至少也应该与那妻子完全一样才对——自然克隆新现象,不管是哪种情况都够轰动整个科学界的了。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是我们人类所不希望见到的通常结果,没有丈夫什么事儿妻子就怀孕了,你说常人会怎么想嘛,总不会认为是一直跟着这弟子的李洪志“法身”干的吧,既然还没有最后的鉴定结果,我们也不敢妄加猜测,免得损人清誉,或者亵渎了“神灵”也未可知呢。


  但是,即使抛开上边这件事儿不说,“法轮功”的道德实在也不敢高看的,至少不能一看到“奸淫”之类败坏道德的事儿,就矢口否认是弟子所为,做这等事儿的弟子还不在少数而是“许多”呢。比如,早在取缔“法轮功”之前就有人在法会上问:“许多在北美的弟子未婚同居,甚至已经有了小孩儿,是否应该补办一下结婚证书?”(《美国东部讲法》1999.3.27于纽约)后来,弟子们的这种事儿发展得更糟糕更恶劣了,比如,2003年4月20日有人问:“最近在我们周围有男女关系的事……”李洪志回答说:“有的人哪,做的事连‘大法学员’的资格都不配!连‘人’字都不配了,你还说你是‘大法弟子’?!”(《纽约讲法》)


  再说说“明慧网”在2004年5月18日发表的那篇《正念清除大学校园内诽谤大法的图片》文章吧,乍一看题目,还真以为“正念是有威力的”呢,可是再仔细一看,原来“法轮功”的发“正念”,就是用偷鸡摸狗的方式装神弄鬼。文中唯一的能体现“正念”的“神迹”就是,“用铁棍撬到一边”的锁头,被这位弟子“用手搬回原样”,并且“完好无损”以至于校方人员“目瞪口呆”了!


  来欣赏一下“大法”弟子文章中的部分“精彩”原文吧:“东北某高校宣传部门在学校的板报宣传栏里,张贴了一百多幅诽谤大法的图片和附加文字的宣传品。板报前面是玻璃砖,两侧用锁头锁着。”“学校职工中有一名大法弟子,白天通过查看没有发现板报周围有监视装置后,于当晚11点钟在师父的慈悲加持和保护下,顺利将锁头用铁棍撬到一边,将五块板报抽出,把所有图片清除掉,并拿到别处销毁。而后又将板报装回原处,把锁头用手搬回原样。前后仅用了二十分钟时间。第二天,学校职工和学生看到报栏里诽谤大法的所有宣传图片都不翼而飞了,板报却完好无损,都惊得目瞪口呆!”


  这个“故事”提醒世界上的常人们,可别得罪“法轮功”修炼者们,哪天惹怒他们,来个集体发“正念”,轻则很可能谁家车的气门芯儿就“不翼而飞”了,严重的很可能连国家的卫星都会失灵的。


  九、牌坊底下藏龌龊


  “法轮功”师徒一贯坚持在自己的劣迹被揭露时打出“好人”的幌子,难道立一个“好人”的牌坊之后,就可以在下面无所不为了吗?明明是非法集会聚众闹事,难道捡个烟头就能抵消了,不可笑吗?两码子事儿!捡个烟头就能理直气壮称好人,这好人也太容易当了,岂不是杀人犯也可以满大街捡烟头去赎罪当好人了?!


  更有甚者,还有些弟子是主动出击吹牛的,逼着别人回答:“你接触的‘法轮功’里有坏人吗?”这个问题还是让“明慧网”红着脸来回答吧。李洪志是不是口口声声骂过香港另立山头的彭珊珊是“法轮功”里的“败类”?被挖出来的各种“败类”或王耀庆之类的“叛徒”,在“明慧网”上可是每天都有的。那些“败类”如果是败类,还不是坏人吗?这种坏人混到“法轮功”的高层组织里,下面的人就可想而知了。说这个弟子吹牛没错吧?李洪志的巴掌快要落到他脸上了,抽他这个妄语的。


  “法轮功”里各种坏人都不缺,从法会上的提问也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比如,2003年4月20日有人问:“有的人放不下大法也放不下人。表面也在修,做一点正法的事,可实质上在挑拨是非、制造事端,更甚者自杀、同性恋,这种人结果会怎样?是否入魔道?维护这种人的人又会怎么样?”(《纽约讲法》)


  “法轮功”的师父道德水准不高,弄得带出一批道德低下的弟子,做的明明是龌龊缺德事儿,却往往不仅认识不到,到处丢人却自以为露脸,还当好事儿到处吹嘘,甚至“明慧网”编辑也帮着宣传,唯恐天下人不能都知道似的。2003年4月30日,在“明慧网”上发表的《参加纽约法会的途中经历》就是此类中的一个普通案例。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30/49412.html


  文章说:“到了(纽约的)机场,机场服务员对我说我的行李(60公斤)严重超重(允许重量为25公斤)。我的行李中有许多重要的大法资料。我边发正念边对自己说,什么都阻挡不了我。我拿出一个足有15公斤重的包,将我的行李分成两个。尽管超重,机场服务员仅仅在我的行李上挂了一个‘重物’的标签,不仅托运了我的行李,还找了一个人帮我提着包直到登机区。”


  一个人的行李占了三人行李的重量,被人抓住了还不肯付钱。出门在外,人人都知道行李超重是要付钱给航空公司的,做人不能只顾自己,要尊重人家的劳动。这个弟子自己也知道行李严重超标,却趁着航空业客人少不景气的时候投机取巧,把行李拆分之后侥幸逃脱过关。投机取巧占便宜,居然还有脸写出来给别人当榜样!


  还有弟子解释说,“他超重是因为大法的宣传资料多,并非他个人物品多,他并非只顾自己,相反,他是在做公益事业,为的是别人。”


  说句不客气的话,也就“法轮功”能把人教到这么无耻的份儿上!请问,航空公司有义务赞助“法轮功”的所谓“公益事业”吗?凭什么变着法儿蒙人家,让人家在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赞助”啊?何况“法轮功”的所谓“公益事业”已经是全世界公认的公害事业了。歪理一堆,邪人一群,地球人的脸都让他们给丢尽了!


  都像“法轮功”练习者那样占便宜还卖乖,世界早乱了。人人都有理由带东西不给钱,航空公司干脆干福利得了,航空公司的职员干脆也别吃饭了。一公斤行李摊下来的航空汽油钱是多少他们知道吗?一路上多少人要搬运照应他的行李?他凭什么不付钱?他不付钱不得让人家自己掏口袋为他服务?他不付钱却享受人家的劳动,这跟盗窃和抢劫有什么区别?


  而且,他这么干还不是无意的,是故意的。航空公司能总盯着每一个旅客吗?还不是大多靠自觉啊!尤其是现在,美国航班受客源影响特别不景气,自然是对旅客这种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是人家真的不管行李重量,干嘛给他称重?干嘛告诉他严重超重?人家都告诉他严重超重了,换了常人早就主动付钱,要真是有心做公益事业,这钱掏得应该更痛快。他倒好,只想着怎么蒙混钻空子,还美其名曰发“正念”。除了看到他把钱口袋捏得很紧之外看不出其他任何东西。


  难道他交了钱就不可以做公益事业了吗?谁都知道不可以为了赞助失学儿童而去诈骗,谁规定公益事业就可以侵害他人的利益?谁规定公益事业就可以投机取巧?他真要是为了公益事业,又不想付钱,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私人物品都扔了?好意思说人家给他搬行李是“愿打愿挨”,这就是“先他后我”?


  还有人解释说,“这件事实际上是航空公司的职员做的,因为这架航班的职员若不同意,这位弟子也无办法,所以这个事件的主体并非弟子,而是职员。”


  这就更证明“法轮功”不仅是“自私自利”的,而且还是把一切自己不良行为的责任都推卸到他人身上的。航空公司的职员计不计较,卖不卖个人情给他是一回事,他自己贪不贪心、私不私心占人便宜又是另一回事!难道说如果他上飞机不买票,而检票员又没有追究的话,他就不必承担道德上的谴责?这与那些不想排队的人去插队一样,如果插队成功了,人家也没说什么,插队就是真理了?把“贪”之恶念美化成为“正念”,还不断鼓励宣扬恶念恶行实在是“大法”的特色之一。


  看来,如果某个弟子当了官,又刚好因公需要坐飞机,是可以完全不用买机票的,发“正念”后直接上机就好了,因为是在做“公益事业”嘛!或者买“普通仓”机票,上机时边发“正念”边对自己说,什么都阻挡不了我,刻意坐到“头等仓”就行了,也因为是在做“公益事业”嘛!至于明知自己是因“私欲”,因“贪”念,而刻意犯规损害航空公司利益的此等行为,说成是“这件事实际上是航空公司的职员做的”就行了!


  什么提升道德,空喊口号而已!这件事情就可以折射出“法轮功”的道德水平极端低下。他们是典型的自我中心、利己主义者,什么事情都是从“法轮功”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考虑。


  这个例子与“明慧网”的另一篇文章所说的,有异曲同工之妙:一个弟子说自己在公共汽车上为了保护身上带的宣传资料,竟然阻止公汽开到警察局去查小偷。这不是自私是什么?不是利己主义是什么?太自我为中心了,四处惹人厌烦,到处人人喊打。


  十、移花接木乱视听


  移花接木是“法轮功”的“初级功法”,早就被李洪志师徒练得炉火纯青,这不,趁人不注意就使个手段——骗你没商量!在本书的另一篇文章《刘春玲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打死的吗?》中,我们还专门论述了“明慧网”篡改《华盛顿邮报》报道一事,这里不再赘述。让我们再来“欣赏”几个案例。


  1、李洪志改生日案


  “有人造谣说我改过生日,这是事实。”(《我的一点声明》1999年7月22日)
  1999年8月2日,《时代杂志》通过电话对李洪志进行了采访,发表了题为《我仅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报道。该报道中有这么一段问答,“问:政府指控你将生日篡改为释迦牟尼的诞辰。答:在文革期间政府把我的生日弄错了。我只不过是改回来了。在文革期间有很多身份证搞错了的事情。”
  不管是“改回来”还是有意篡改,李洪志承认自己的确是改动过的。而且,李洪志将生日改到释迦牟尼的生日是事实。那么,中国政府方面出示的资料和证据是真实的。然而,李洪志在改生日问题提出之后,先是极力抵赖说自己从来没有改过生日,然后在西方媒体面前承认自己改过,但是又把责任推到“文革”头上。
  问题是,在中国政府出示的同一批资料中,李洪志自己填写的《职工晋级定级报告表》和“文革”前填写的《入团志愿书》的表格里也是“错”的——1952年7月7日,这怎么解释?他自己在1986年办理的和1991年补办的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什么也是“错”的,这又怎么解释?李洪志把生日改到释迦牟尼生日算不算暗示、冒充释迦牟尼转世?难道这也算到“文革”和户口登记处的头上?反邪教协会等机构的网站上收藏的当年调查资料片里面清清楚楚讲了,放在那里好几年。李洪志编造谎言,在不知情的西方记者面前说是“文革”中搞错了,然而,天网恢恢,这张“文革”前李洪志自己填写的《入团志愿书》上“错”的生日,给了“主佛”一记响亮的耳光。如果真是“文革”搞错了他的生日,他早就叫嚷说这份《入团志愿书》是伪造的了,可是5年多了,也没见他有什么动静,骗子在事实面前又一次哑口无言了。
  关于李洪志改生日一案,我们在《“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一书中已有过论述,而且,大家也可参看方舟子的《判决李洪志假证案——评李洪志7月22日〈我的一点声明〉》一文。本文只是略举一下李洪志移花接木的本事。
  “师父”如此,弟子们更是各显其能,为了达到“洪法”的目的,将此招数运用得淋漓尽致。不但改自己的生日,还篡改他人的文章、报道,删掉别人发言的内容,把明明反对“法轮功”的人,算作支持“法轮功”签名等等,“随意所用”嘛,这可是师传绝技!


  2、篡改美联社的报道


  2000年初,美籍“法轮功”练习者滕春燕化名到中国“洪法”,2000年5月被捕,在11月23日以刺探和泄漏国家机密罪被判处3年徒刑。“法轮功”组织声称滕春燕在监狱备受酷刑折磨,到处闹什么“营救”的丑剧。后来,美联社记者获准到监狱对滕春燕进行采访,并于2002年1月6日发表题为“纽约人背弃法轮功”(New Yorker Renounces FalunGong)的报道,以滕春燕真实的感受、美联社记者客观的报道,严正地回击了“法论功”无中生有的谣言。
  然而,“法轮功”的官方网站“明慧网”在摘译美联社那篇报道时,不仅将题目窜改成《是“转化”还是“洗脑”?》,而且删掉了滕春燕的所有谈话内容,使一篇中立的报道变成了“法轮功”的宣传品。大有其师篡改生日的风范,移花接木一招用得真熟!
  既然“法轮功”提出了问题,我们就让滕春燕亲自来回答一下吧。在美联社的报道中,滕春燕说,“我绝对没有感到我在这里已被洗脑。我认为我以前是被‘法轮功’洗脑了。通过转化,我真的逃离了以前被洗脑的状态,看到了真相。”“在收留中心我遇到了常人。我看到了他们对我们的反应,看到了一些被收留的‘法轮功’信徒所采取的我认为是非常极端的行动,例如绝食或者自杀。在我停止站在‘法轮功’的立场,而以常人的眼光回顾‘法轮功’的所作所为时,我发现它的确在政治上扮演了对抗政府的角色。在我意识到真的给国家、社会和我的家庭造成危害时,我感到非常非常难过。”她以对“法轮功”曾经有过的热情谈论着她的转化,她说:“我们把这叫做新生。这是一个悲哀但是激动人心的过程。”在采访时,滕说“法轮功”是一个对她进行了洗脑的邪教,她已不再是其信徒。
  “法轮功”到处宣扬滕春燕在监狱受虐待,然而,滕春燕说她没有遭到虐待,也没有看到别人遭到虐待。她把监狱比作一所学校。她说:“我真的珍惜我在这里的每一天。我想这是一个新生活的开端。它给了我许多机会学习我以前不知道的东西。”
  当美联社的记者问她是否数着日子等待获释时,她用英语回答:“It will be a surprise to people-I really don't.I cherish every single day here.(这会使人们感到惊讶——我真的不。我珍惜在这里的每一天。)”
  人家滕春燕已经明确表示不是“法轮功”的信徒、滕的父亲滕玉本在联合国人权大会上对“法轮功”进行了沉痛地控诉,“法轮功”还一厢情愿地“营救”人家,真是可笑!
  由于在狱中服从管理和良好表现获减刑,2003年3月19日,滕春燕在北京重获自由。滕春燕灿烂的笑容、与监狱干警告别时紧挽的手臂,看得出她对新生活的渴望、对给她新生的监狱干警的依依不舍。被虐待会是这样的吗?
  十多位中外记者采访了滕春燕,谈到出狱后的生活,她说:“学习太极拳,在北京多走走,多看看,因为北京变化实在太大。回美国后,我会继续从事中医。一切重新开始,我有信心。”
  有记者问,“回到美国后,如果‘法轮功’人员继续找你,你会怎么办?”她说,“如果是公开场合,我可以与他们辩论,如果是私下,我不会理睬的,因为,我已经看清了‘法轮功’的欺骗本质。”
  曾经有“法轮功”练习者声称,滕春燕一旦回到自由的美国就如何如何,到现在也不知道“法轮功”努力的结果如何了。滕春燕已经出狱一年半多了,“法轮功”的网站上却再也没有关于她的相关报道,结果肯定是让“法轮功”大失所望了。否则,他们早就嚷嚷得满世界都知道了,还会这么安静?!


  3、“法轮功”篡改韩国联合新闻社报道


  2003年7月3日,韩国联合新闻社刊登了一则题为“中国乞丐连续被杀”的报道,其中有“法轮功”信徒用鼠药毒杀乞丐的内容。这一下可惹祸了,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又跳又闹、“通过多种途径”要求人家进行所谓的更正。遭到拒绝后,“法轮功”便使出看家本事——要起诉人家。谁家不想过太平日子呀,跟“法轮功”扯不起。于是,人家无奈又发了一个更正。
  下面就是这则更正的英文原文:
  http://www.yonhapnews.co.kr/Engnews/20031201/302000000020031201143055E2.html
  (RECAST)CORRECTION:Yonhap Corrects July Report on Falun Gong SEOUL,Dec.1 (Yonhap)-- Based on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Chinese authorities ,Yonhap News Agency reported that a practitioner of Falun Gong poisoned to death 16 beggars and ragpickers in Wenzhou in China's Zhejiang Province in a recent two-month period.
  The Falun Gong Association in South Korea refuted the report,saying that Fa lun Gong teaches people to be true,good,and to endure,and it is intended to improve one's mind and body.Its practitioners cannot commit such a crime as killing the beggars and ragpickers as alleged -- the practitioners cannot even intentionally kill insects,the association said.
  原文题目为:更正。共有两段文字,翻译成汉语如下:
  根据中国官方提供的消息,联合新闻社报道了中国浙江温州的“法轮功”信徒近两个月来毒杀了16名乞丐和拾荒人员的消息。
  韩国“法轮功”组织反驳这一报道说,“法轮功”旨在提高身心修养、教人“真善忍”。这个组织说他们的信徒不可能犯下如所指控杀害乞丐和拾荒人员的罪行,他们甚至连昆虫都不会故意杀害。(全文完)
  这则更正不看倒罢,一看之下,发现又是一则笑话。其实,这个更正相当于把这件事情重新提起又做了一次宣传,原来不知道的人看了也都知道了,这让人联想起马克吐温的那个更正。美国知名作家马克吐温,有一次因为看不惯国会议员在国会通过某个法案,因此在报纸上刊登了一个广告,上面写着:“国会议员有一半是混蛋。”报纸一卖出,许多抗议电话随之而来,这些国会议员可不认为自己是混蛋,纷纷要求马克吐温更正。马克吐温于是又登了一个更正启事:“我错了,国会议员,有一半不是混蛋。”“法轮功”正好套进这个笑话里去。历史真是惊人的相似!
  然而,这么一则充满嘲讽的更正被“法轮功”放大了不知多少倍,并添油加酱地改成“致歉”,以“韩国联合新闻社就对‘法轮功’的歪曲报道发表更正文并致歉”为题目,大肆宣传。让人看了都替他们脸上发烧,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厚颜无耻”。
  首先,从韩国联合新闻社的更正中只能看到,他们先前的报道,只是引用中国官方单方面消息,这次,补充了一段“法轮功”对这件事情的说法。人家根本就不承认报道错误,连道歉的影都没有,在“法轮功”那里怎么就成了“歪曲报道”并“致歉”了呢?
  第二,“法轮功”还篡译了更正的内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7/61345p.html
  大家请看,更正的第二段,被“法轮功”翻译为:“韩国法轮大法学会要求我们对此进行确认。经了解,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最高标准的身心修炼法,不会杀害乞丐,甚至于连微小的生命都不随便杀害。而且指导法轮功修炼的《转法轮》等书与资料中没有一处提及杀害乞丐对修炼会有所帮助。”
  原文中的“韩国法轮大法协会说”,在“法轮功”的译文中变成了“经了解”。前者的意思:这些都是“法轮功”自己的说法,而经过“法轮功”一改,就变成了人家在陈述一个事实,成了新闻社的说法了。一个是“‘法轮功’这样说的”,一个是“事实上是”,一个是主观认为,一个是客观事实,相差何等之远,然而,“法轮功”一招小小的移花接木,就让主观变为客观了,厉害!
  第三,厉害的还在后面,移花接木总得有可移之花、可接之木吧,“法轮功”中还有比这更高级的功法——无中生有。我们且不说人家的更正中根本就没有“韩国法轮大法学会要求我们对此进行确认。”“而且指导法轮功修炼的《转法轮》等书与资料中没有一处提及杀害乞丐对修炼会有所帮助”这样的话。最为恶劣的是“法轮功”硬是在只有两段文字的更正上,自编了“致歉”的第三段(这里从略)。真是胆大妄为!


  4、同一故事的不同版本——发现“海底城市”


  在搜索引擎google上输入“路透社海底城市”,可以找到路透社关于在古巴发现“海底城市”的报道。
  http://www.vnn.org/americas/AM0112/AM08-7025.html
  http://www.macon.com/mld/macon/news/nation/2962443.htm
  对于路透社的这个报道,我们却可以同时找到以“中新社”和“法轮功”为代表的两个不同版本的的译文,对照路透社的原文,发现中新社的翻译是准确的,即路透社的报道并没有对“海底城市”的发现做出任何性质上的结论,只不过是说发现一些海底形状规则的地貌看上去“像城市一样”,可能是几千年前建造的。而来自“法轮功”的文章,对路透社报道中所提及的发现,却被强行冠以“史前”的字样,并且和李洪志“几千万年前谁创造了文明”的那套鬼话扯在一起。请看“法轮功”的一篇题为《史前文化又一例——古巴的海底古城》的文章。
  http://zhengjian.org/zj/articles/2002/3/19/14326.html
  在该文章中说,“路透社报道了古巴发现的海底建筑,为史前文明提供了又一个证明。”难道几千年前就是“法轮功”的“史前”了?真是特大笑料。


  5、如此签名


  大家知道,全国百万签名反对“法轮功”的几百米横幅,在递交给58届联合国人权会之后,被人权会保存起来了。也许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法轮功”在自家网站上也搞了一个签名活动,不仅结果拿不出手,而且活动过程也“别有洞天”。
  本来,任何民意调查都是规定或设置成“禁止一人多票”,而“法轮功”的那个签名活动,除了把反对帖子留下来改头换面充数之外,而且根本不记录与具体人一一对应的IP地址,也就是一个人随便想发多少条签名就发多少条签名。其结果可想而知。
  另一个问题就是,那些被“法轮功”认为是对“大法”或“师父”极端不敬的网名或观点大都会被删除,结果该条签名就会变成“签名:无名”和“观点:无内容”。显然,那些“无名”或“无内容”的“签名”实际上很可能却是反对“法轮功”的。如此看来,“法轮功”搞的签名活动还有什么严肃性和可靠性可言呢?
  即使如此,到目前为止,乱七八糟的签名全部加起来才4260个,其中大多数还是“法轮功”弟子们发牢骚和谩骂的话,这就是“法轮功”所需要的“正义支持”?!这就是“法轮功”嘴里的民意与“天怒人怨”?!可见,“法轮功”信誓旦旦的东西不过是一堆不诚实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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