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管切开手术后可以讲话吗?

——看看“法轮功”的医生都是些什么水平

 


  网上的“法轮功”练习者徐某太健忘了,把以前的讨论忘了个一干二净,他以为别人也忘了。最近不知怎么又发了神经,对刘思影气管切开术后能够说话提出质疑,还又一次引用了“明慧网”2001年1月31日发表的署名“儿外科医生”的话:


  “一个健康的成人因故行此术也需要几天才能习惯用插管呼吸。头几天,连发声都困难。如果插管能让一些气通过到达声带,也许病人可以试着在用一个指头堵着插管时才能说些话。一个12岁的孩子,烧伤严重到要植皮,喉头因水肿要气管切开,竟然在伤后四天能带着插管又唱又说,实在是令人不可思议。奉劝《人民日报》以后想要编谎,如涉及到专业上的问题,最后还是先请专家审一下稿,免得使人一眼看穿,一个国家喉舌成了个骗子,实在是有损泱泱大国的尊严。”


  事实很简单,请参考“耳鼻咽喉科在线”的说法:
  http://www.ent.com.cn/special/tracheotomy/tracheotomy.htm
  “气管切开术后可以讲话吗?
  如果气管切开后使用有气囊的套管且上呼吸道不漏气,患者在讲话时用手指按住气管套管的开口即可讲话,一些公司在气管套管的根部放置一个阀门,在讲话时不需要按住开口即可讲话,其中一种被称做Passey-Muir 阀。其本质上是单向阀门,只允许空气单向通向气管,而所有呼出的气体都经过声音呼出口外。”


  再看看“默克诊疗”是怎么说的:
  http://www.msdchina.com.cn/manual/section_6/6-65/4.html
  “网状外套管可允许永久气管切开患者在不进行呼吸支持时可以说话,甚至在气囊仍应充气情况下也行。气管切开导管可和吹气通过声带的装置相接,允许发音。”


  随手一查就是上千条。


  中文查完了再查查英文。这里是MDA的专家咨询栏目(http://home.att.net/~jnozum/Trach/Tracheos.htm),里面明确提到:“现在有很多关于带管说话方面的误解。其实,差不多只要你做气管切开之前能说话,你就能在术后说话。这一方面目前有很多选择。不带有气囊的管子可以使气流通过声带。而带有气囊的管子可以临时放气以便说话。”在《什么是气管切开术以及预后》里说:“套管插入并缝合伤口之后,你会被要求说话以便测试套管的安装情况。”


  看清楚了吧,手术台都还没下呢就被要求必须说话啦!


  然后,术后情况里说:“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只不过就是头几天稍微有点疼罢了。”


  弄明白了吧,气管切开术患者受益无穷的单向阀门装置已经有近20年的临床应用历史了。“法轮功”的这位可笑“医生”如果不是良心坏了而故意说谎,就一定是那种道听途说的半吊子水平,其“知识”还停留在几十年前的老黄历上。


  在全球最大最权威的医学文献库(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里,查找关键词Tracheostomy(气管切开术)和Valve(阀),可以查到118篇文献。
  第一页有一篇《全喉切除术后的气管再造与发音功能恢复研究》就是佛山第一医院的耳鼻喉科医生发表在中华耳鼻喉科杂志上的。“结果表述:25例中,23人可以流利说话。气管阀门的使用有效地令患者讲话时解放双手。”这说明这种阀门套管在中国已经不是什么新鲜技术,早就用到临床的手术中了。


  再看看下面的材料:
  http://www3.utsouthwestern.edu/parkland/pmr/speech2.html
  Burn Program (烧伤课题)
  面部及(或)颈部烧伤的患者通常面临语言和吞咽障碍的可能。帕克兰德烧伤重症护理部和急性烧伤护理部提供如下服务:
  “训练患者使用可谈话阀门和可谈话气管切开术插管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也可以参考一下专业网站“Voice center(嗓音中心)”
  http://www.voice-center.com/trach_index.html
  在“患者可以带管说话吗?”专题中说:
  “如果使用非护圈式套管并且患者上方呼吸通路没有水肿,可以用手指堵住套管开口说话。有些公司生产一些可以装在套管末端的阀门,患者说话时就不必用手指堵住套管开口处了。”
  有兴趣的人也可以亲自上网查阅以通用医疗器械为代表的临床医疗器械公司的网页,不难发现带有阀门的套管早就是主流产品了。比如“Passey-Muir阀门”,气流可以通过这种单向通气阀门进入气管,而呼出的气体则只可经过声带从口腔呼出。有了这样先进的医疗器械,躺在病床上的刘思影可以说话唱歌,这是很正常的。


  还有一些网站是专门关于“儿童气管切开术”的,比如:
  http://www.ich.ucl.ac.uk/factsheets/test_procedure_operations/speaking_valves/
  在上面的网页上,对于儿童使用阀门套管列举了种种的好处:
  “更大、更清晰的嗓音、改进味觉和嗅觉的能力、增加吞咽时对气路的保护、方便幼小婴儿咿哑学语、发展小孩的语言能力、说话更有效、使大孩一口气说更多的话等等。”


  这些特点正好驳斥“法轮功”关于“刘思影居然可以清楚说话并唱歌”的一系列荒唐质疑。


  还可以看看其他相关例证。比如:《中国青年报》2002年1月30日发表了《救士兵,连长冲向火海》一文,该文描述了因扑救森林火灾而被严重烧伤的解放军军官姚华圣的事迹,他在昏迷20小时并气管切开的情况下,医生堵住管口,他就能开口说话询问战士的情况。文中说:
  “姚华圣的妻子李颖颖被特许穿上白大褂参加陪护。她告诉记者,姚华圣昏迷了20多个小时才醒来,他的气管已被切开,无法说话。等医生把他切开的气管堵上,他问的第一句话便是:‘连队有多少人受伤?伤得怎么样?有没有生命危险?’”


  这样看来,“法轮功”也就只能昧着良心骗骗外行罢了。连基本常识都想隐瞒的“医生”也敢说“如涉及到专业上的问题,最后还是先请专家审一下稿”,这些无知的质疑通过“明慧网”的录像片传播了近两年,多次改版居然仍未更正,真是无耻到极点了。


  不管是因为烧伤,还是别的原因,插管手术都是一样的切开气管插管,手术原理是一样的,原则上都是插管后立刻可以开口说话。至于几天能顺利说话,要看个人呼吸道受伤的情况,有人立刻可以开口,有人一辈子不能说话,哪有连具体情况都不清楚就下定论的?“法轮功”要是在这些简单的医学常识上说得通,早就请美国或联合国的医学机构下结论了,还用得着孤立无援地在那里自言自语?


  另外需要澄清的是,在“明慧网”录像片里的女主持人夏春所说的,“小思影在伤后四天,带着插管,底气十足,声音清脆,接受采访,而且还能唱一首歌”,也是谣言!


  请再听听CCTV的节目好不好?说话清楚,唱歌,那是好久以后的第二次采访了。在中央电视台1月30日《焦点访谈》中,刘思影讲话还是比较吃力的,麦克风抵在她嘴边都听不太清楚她所说的话,声音嘶哑微弱听不太清,不少问题要重复回答两遍。“明慧网”把这些镜头统统剪掉,只保留了六秒钟的镜头,小思影总共才说了六个字,然后女主持就底气十足地总结说:小思影“声音清脆”。足见这个所谓的《是自焚还是骗局?》录像片本身就是一场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骗局!


  “法轮功”还质疑说:“大面积烧伤的病人肯定要住隔离病房,创面要尽量地暴露。而且,大夫护士进病房的时候,一定要戴口罩帽子,穿隔离衣,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了。可是记者采访时,她既不戴口罩,也没戴帽子,而且那么近距离的问话。”


  针对烧伤患者,的确存在一种“暴露疗法”。这种疗法是1887年Copeland发明的,是受当时医疗条件限制而采用的一种简单办法。中国在战争年代和物质匮乏时期,由于缺乏绷带敷料,也不得不采用暴露疗法治疗烧伤患者。但是这种方法加大了护理的难度,由于创面大面积暴露,患者容易感染,必须创造无菌环境而且实行严格的隔离。


  但是,“法轮功”的医学专家居然不知道烧伤还有“包扎疗法”,而且煞有介事地充内行,其勇气不得不令人佩服。大家可以到世界各地的医院里参观咨询,深度烧伤无论切痂、削痂、脱痂或自然脱痂,创面必须立即进行覆盖。创面覆盖的作用主要是防止创面继续发生感染与细菌再次侵入深部组织,同时防止体液和电解质等体内物质从创面继续大量丢失,并且最终使创面复合。创面覆盖的方法较多,究竟采用何种方法则决定于创面的情况和敷料的来源。


  美国媒体在“911事件”后对烧伤患者的报道有一句非常形象的比喻——“被纱布包裹得如同木乃伊一般”。通过“911事件”中烧伤患者的照片(“911”烧伤详细的报道见美国《烧伤杂志“911”专刊》)可以看出,包扎得比自焚者还要严实,进入病房的医生和护理人员也没有“一定要戴口罩手套,穿隔离衣”。不知道美国医院里有什么秘密?美国政府又想掩盖什么呢?


  2004年7月30日上午,在比利时发生了煤气管道爆炸事故,至少造成了15人死亡、200多人受伤。看看电视报道里那些烧伤者被包扎得严严实实的镜头,再看看病房里那些没有戴帽子和口罩的外人,不信的人也可以去看看我们“天鉴论坛”里的那些新闻图片,谁能解释一下,为什么比利时政府也像中国政府一样搞一些“假烧伤患者”来愚弄大众?


  关于刘思影的死亡,这里还要简单驳斥一下“明慧网”2001年5月4日发表的一篇署名“一名有正念的医生”文章中的几种说法:
  在第一段里他讲,“据临床统计,伤后休克所继发的心、肺、肾等器官衰竭是烧伤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在后期刘思影没有感染的情况下,其心力衰竭死亡的几率应该要比早期休克期出现的几率小得多。‘刘思影平稳度过休克期’,却在‘治疗小组夜以继日全力抢救’下死在近两个月后的3月17日,真是让人觉得很不应该啊!”


  请问这位医生,几率小得多是不是意味着没有可能?报道也从来没有说过这些自焚者完全脱离了危险。50%比95%小得多,刘思影不可以属于那不幸的50%?是否这位医生可以说平稳度过休克期的烧伤患者都可以保证100%存活而都不该死去?死了的都是不应该的、可疑的?


  在第二段里,这个医生花费了大量的篇幅把刘思影的心肌炎病史和烧伤并发症混为一谈。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把水搅浑是“法轮功”的一大特色!其实问题太简单不过了,心肌炎病史意味着刘思影早已得了心肌炎,这种病史根本不用患者自己或者家属报告,做一个检查就很容易判断。很多人在医生检查出病情之前,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病,这不意味着没有病史!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这个“医生”是个十足的外行。新闻报道中的并发症里当然不会提起患者的病史!而且,新闻记者不是医学专业人士,他们没有义务全面报道自焚者的病情和治疗细节。从新闻报道里挑毛病只能说是“法轮功”黔驴技穷而使用的无赖手段。


  在第三段里,这个医生更是无聊地纠缠一个猝死的定义!其实,猝死就是突然死亡。大家还记得排球名将海曼吗?她就是因为心肌炎而猝死在训练场上,谁能说她不是猝死?和刘思影因心肌炎猝死比较,两者之间有何区别?如果大家随便查几个医学网或查看几篇有关心肌炎的文献,就会知道心肌炎的预后不佳,这种病的最大危险就是心衰和心源性猝死,死亡率高达50~70%,能够完全恢复正常的大约只有10~20%,若未积极治疗有半数病人在发病后2年内死亡。可见,心肌炎本身就是一种危险致命的疾病,何况刘思影还严重烧伤!


  这个“医生”还假惺惺地表示非常担忧郝惠君和陈果会被中国政府毫无人性地扼杀。可惜,不如“法轮功”所愿,其他三名自焚者都活下来了,使得“法轮功”对郝惠君和陈果的身份的质疑以及所谓的担忧变得极为尴尬。更加愚蠢的是,“明慧网”和某些练习者居然把这种文章当做宝贝来炫耀,还嫌自己脸上的污点不够多?在常识性问题上犯低级错误,“法轮功”干了不止一次,被揭穿了还狡辩,谈什么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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