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对儒家传统文化的破坏

 

  孔子是儒家文化的奠基者之一,享有“圣人”、“万古先师”的美誉。儒家文化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与文化底蕴,在中国乃至于世界上传播了两千五百余年而长盛不衰。即使是在现代,儒家文化仍显示着强大的思想魅力与生命活力,日本与新加坡等国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的成功,与他们对儒家文化的吸收与借鉴是紧密相关的。然而,李洪志在极力破坏佛教、道教、基督教等中外传统宗教文化的同时,并没有放过对中国儒家传统文化的大肆破坏。

  一、儒家文化是产生妒嫉心的根源吗?

  本来,儒家文化教人的是“正心修身”、“止于至善”、“忠恕仁义”,而所追求的是内心虚静澹然的“圣人”境界。然而,李洪志却把儒家文化说成是产生妒嫉心的根源,严重地损害了儒家文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与地位。对于妒嫉心的产生,李洪志是这样讲的:

  “中国人为什么妒嫉心会那么强烈呢?它也有根源。中国人过去受儒教影响比较深,性格都比较内向,生气了不表现出来,高兴了也不表现出来,讲涵养,讲忍”、“但也有弊端存在,可能带来不好的状态。特别到了末法时期,这不好的部分就更显得突出了,就能够使人增长妒嫉心。”(《转法轮》)

  李洪志竟然错误地把“讲涵养、讲忍”说成是增长妒嫉心的根源!众所周知,真正讲忍只能消除妒嫉心。如果说现在的人妒嫉心真的有所增长的话,恰恰是传统文化遭到破坏所致,是人们都不去忍了的结果。现在的确有一些人惟利是图,自私心理膨胀,因而妒嫉心也随之增长,这怎么能说是“讲涵养、讲忍”造成的呢?真是颠倒是非!如果讲忍真的会增长妒嫉心,那么为什么李洪志还要打着“忍”的招牌呢?这不矛盾吗?其实,李洪志讲忍是假,破坏忍才是真,他只是想借“忍”这块金字招牌,来给自己装点门面,以便欺骗群众罢了,无数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另外,所谓的“东方妒嫉”,是根本就不存在的一种说法。妒嫉是人类普遍存在的一种情欲,是超越种族、超越地域、超越时代的。如果从佛法的角度来讲,妒嫉心是因为人对于自我的执著而造成的。换句话说,就是人的自私心理造成的。而自私心理是东、西方人普遍存在的,在这一点上,东方人与西方人是没有差别的,所以说,妒嫉心并非东方人所特有。

  其实,李洪志也并不是真的有一套什么明确的理论,只是随心所欲地信口乱说而已,时间一长,连他自己也记不清说过什么。这不是,他后来又说出了完全相反的论调:

  “内向性格是人的性格问题。至于说妒嫉心它与性格没有直接关系。我就是内向,我不爱说话,我也不妒嫉别人,这个人不是多的是吗?”(《长春讲法》)矛盾如斯!

  二、《易经》讲的只是银河系的理吗?

  《易经》是中国最古老的文化典籍之一,在汉代被列为十三经之首,儒家也把它列入其“五经”之中。在《易经》中包含了丰富的世界观、伦理学和辩证法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源头,至今仍为世人所瞩目。《易经》不仅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迄今为止,它仍然是我们研究中国古代历史与文化的重要文献。然而,李洪志在极力鼓吹并抬高自己的同时,却对《易经》进行大肆贬低和破坏。

  首先,他把《易经》中反映出来的道理贬低为小范围、低层次的理。

  有人问:“学员研究周易对炼功有无影响?”李洪志回答说:“它那个东西只是我们这个银河系之中的理,不是更大的理。而我们炼的法更大,这个大法够你研究一辈子的。”(《转法轮法解》)

  实际上,《周易》中包含的理,绝对不仅仅是银河系之中的理,而是整个宇宙的理。

  虽然就《易经》的性质来说,它是一部占卜用书,但是,不仅卜筮者用之断吉凶,而且道家修心炼性、医家辩证施治、儒家治国修身、理学家言天理性命、兵家论战阵变化,莫不以《周易》为理论依据。特别是当我们廓清《易经》卜辞的迷雾,深入到其内部,就会发现,《易经》中包含了极其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第一,《易经》中包含着丰富的对立统一思想。了解哲学的人都知道,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不仅是辩证法的根本规律,而且是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阴阳就是矛盾,它是中国传统哲学用以解释说明矛盾现象的最基本范畴。太极分而成阴阳,阴阳合而为太极,“一分为二,合二为一”,这就是最基本的对立统一思想。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是微观还是宏观,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的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变化与发展。这是整个宇宙的理。

  第二,《易经》中包含有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思想。它认为万事万物都处于无穷无尽的运动、变化之中。宇宙(包括宇宙本身)中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存在,任何事物都处在生灭变化之中,微观与宏观莫不如此,这也是整个宇宙的理。

  《易经》中的“易”字包含三层涵义,就是简易、变易和不易。“简易”是说它的概括性,即简单、容易之意;“变易”是说它所阐发的宇宙万物的运动变化性,即变易、变化之意;“不易”是说它所揭示的规律性永不改变,即不变、不易之意。

  第三,《易经》中还含有发展变化是由阴阳(矛盾)相互作用与相互转化所引起的思想。《易经》在肯定事物运动变化永无穷尽的基础上,认识到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物极必反”,而且还通过“剥复”的规律形象地说明了“物极必反”的道理。物极必反(矛盾转化)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普遍法则,这还是整个宇宙的理。

  有时,为了说明《易经》的道理是对整个宇宙普遍适用的理,又称它为《周易》。“周”就是说明易经的道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普遍适用于万事万物的,即普遍、周遍之意。

  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晚而喜周易,韦编三绝。”也就是说,孔子在晚年时开始喜欢并反复认真地研读《易经》,因为常常翻阅,爱不释手,以至使穿连《易经》竹简的皮条也断了数次。在对《易经》细致研读之后,孔子曾经自言“五十而知天命”,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了《易经》所表现出来的理,即是天命、天理,也就是整个宇宙的理。

  上面已经提到,《易经》的理不仅是整个宇宙的理,而且还是永远不变的理。而李洪志所说的,《易经》的理“不灵了”等说法,都是蛊惑人心的邪说!《易经》中体现出来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运动是绝对的”等辩证法原理,是永远不变的宇宙真理。

  不仅如此,在《易经》之中还包含着大量的道德教育思想。比如: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君子以竭恶扬善,顺天休命。”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

  这些道理都是超越种族、超越时代的,具有普遍适用性,怎么能说“不灵了”呢?

  其次,李洪志对儒家文化的破坏可不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和理论上的,而且还有实际行动。

  有人问:“我学法轮大法,我爱人研究周易,我就偷偷地烧他的书,这是不是做坏事?”李洪志回答说:“这不是做坏事。我们的法是因为背后有内涵。”(《长春讲法》)

  从这一段对话中不难看出,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对社会和文化的破坏力实在是太大了!对“法轮功”来说,破坏《周易》等传统文化应该是属于大好事,因为只有传统文化被破坏了,人们才能更好地接受李洪志的“大法”,否则,李洪志怎么会如此处心积虑地鼓动其“弟子”去做这等倒行逆施之事呢?

  三、儒家只讲做人而不讲修炼吗?

  李洪志贬损儒家文化还表现在他对儒家理学的毁谤,他说那只是教人做人的理,而不是修炼。

  “孔子讲的是做人的道理,而不是讲的修炼。”(《转法轮·卷二》)
  “孔子给人留下了一个做人的办法,中庸思想。”(《转法轮·卷二》)

  儒家理学,又称道学。它作为一种“内圣外王”的圣人之学,在心性修养方面,提出的是“尽心、知性、知天”与“万物皆备于我”的最高境界,追求的是天人合一的理想人格。其要求就是,平时要不断克尽人欲,涵心养性,体察天理,久之就会达到没有丝毫私欲杂念的境界。难道这还不是修炼?

  其实,在《中庸》一开篇,就开宗明义地讲天命性道,所讲之“道”解释的是宇宙本体,这恰恰是修炼,这在理论界也是早有定论的。《中庸》的中,指的是天道;庸者,用也,乃是天道之用。可见,《中庸》既讲人道又讲天道,怎么能说只是“做人的办法”呢?

  另外,既然李洪志已经讲了,儒家不是修炼。那么,为什么他还说“儒教修炼”是归为道家的呢?“我告诉大家,儒教修炼到了极高层次上,它是归为道家的;”(《转法轮》)这不是自相矛盾、自打嘴巴吗? 

  实际上,李洪志对于儒家的诋毁也好,或者叫做误解也罢,其根源就在于他对于“中庸”一词的错误理解。

  “中庸思想能使人处于不败之地……我不上,比下边还有余,永远处于不败。什么事情做得太绝对了,就会走向反面。这是指常人。”(《转法轮·卷二》)

  实质上,中庸并不仅仅是指如何为人做事。在《中庸》里对“中”讲得非常明确:“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可见,“中”指的是内心处于虚静澹然、超情离欲的境界,这实质上就是无为之心。而“庸”,就是此无为心之用。中庸,类似于道家的“无为而无不为”。

  把中庸思想理解为仅仅是做人入世的道理是极其片面的。中庸是圣人之道、儒家的心法,包含着入世与出世(人道与天道)两个方面的内容。比如,在《中庸·正心章》中孔子说:“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见,知而不悔,唯圣者能之。”意思就是说,君子按照中庸之道行事,虽然避世隐居不被重用,他也没有悔意,这是只有圣人才能做得到的。难道这些也都是指常人吗?这也仅仅是“做人的办法”吗?李洪志差矣!

  —— 本文部分见载于蓝天出版社出版之《“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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