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乱基本人伦的“法轮功”

——修佛之人就不讲孝吗?

 

  我国雄居东亚,号称文明古国,礼仪之邦,首重的就是五伦。而古之圣人,又从五伦中,特别提出一个孝字,为百行之本。孔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中华文化一脉相承,至今孝顺父母仍是我国伦理道德的基础,孝顺双亲为人敬重称扬,不孝忤逆为人不齿唾骂。然而,“法轮功”打着“真、善、忍”的幌子,以做好人为诱饵,自我标榜为“高德大法”,却暗暗噬咬着中华民族人伦之根,使“法轮功”练习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着冷淡自私、视父母亲眷若陌路的人格变异。下面,我们就从几个方面揭露“法轮功”不孝的本质,及其对基本人伦与佛法的破坏。

  一、孝是道,不是情

  “法轮功”有一个“真理”:“修炼就得在这磨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你就执著于那些东西,你就修不出来。”(《转法轮》)在还没有弄清楚什么是“七情六欲”的情况下,李洪志就武断、霸道地把孝说成了情,并且以此为依据对孝大打出手:“你孝顺父母你也是为了这个情;父母喜欢你也是个情,都是人间之情。”(《转法轮法解》)

  孝是道,不是情!即使从世间法的角度来讲,孝也是一种道德标准,称为孝道。孔子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当然,出世间法也以孝道为基础,并且以孝道为出世之净因。因此,古训有云:“在家无孝子,出家无高僧。”

  孝是一种道德规范,是人伦的核心与根本,并不是李洪志所说的父母子女之间互相喜欢、牵缠不休的亲情。因为,无论对父母或子女是不是喜欢爱恋,都必须按照道德以至于法律的标准,恪尽孝养或教养的义务,没有人情可讲,这与亲情可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

  实际上,孝还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规范,而且还是一种法律约束。也就是说,如果违反了孝道,不仅要遭到道德的谴责,而且还要受到法律的干涉,从古到今莫不如此。特别是在重视孝道的中国古代社会,“不孝”不仅是一种独立罪名,而且还被列入十恶重罪之中,违犯者即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将受到严厉的惩罚与制裁。比如,无论古代还是今天,普通的骂人行为一般都只是属于道德问题,在历代的法律中也并不规定这是犯罪。然而,在中国古代的法律中却有明文规定,骂祖父母或父母的行为就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如《唐律》中有“詈(骂)祖父母父母者绞(死)。”的条文,也就是说,只要骂父母或祖父母就要处以死刑。由此可见,孝与喜欢爱恋的亲情是截然不同的,喜欢不喜欢都必须恪守孝道。

  即便是儒家从世间法的意义上所阐示的孝,也不像李洪志说的那样狭隘,只限于父母儿女的一个家庭,而是有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恢弘气度,从而将孝的对象普及于广大民众。而且,孝道也不仅仅局限在事亲的范围里,而是“忠可移于君”、“顺可移于长”、“治可移于官”的。因此,孔子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道为百善之首,它既是做人之基,也是立国之本,故而说:“事君不忠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

  二、佛教是至孝之教

  李洪志不仅将孝道歪曲为亲情而予以打击,以此来破坏基本人伦与道德,而且还将黑手伸向了佛教,妄说佛教不讲孝,没有孝的内涵,为自己的邪说做注脚:

  “人家讲佛教乱了,儒教的东西都跑到佛教中去了,什么孝敬父母、儿女情都跑进去了,佛教中没有这个内涵。”(《转法轮》)
  “到宋代以后,佛教里面加进了中国儒教的东西了。孝敬父母啊等等,很多都是这一类的。佛家没有这些东西。佛家把人世间的东西看得很轻,他认为人活在世上,生生世世不知有多少父母。你把这些执著心全放下,清清净净地去修,你才能修成。都是执著心,把儒家思想放里之后就出现亲情的执著问题。”(《转法轮·卷二》)
  “过去我们所听到的修炼方法,在历代不管任何一个宗教也好、任何一个修炼方法也好,人们流传下来的都是讲的进山进庙修炼,断绝世缘,亲情都不要了,父母进庙探亲都不相认。‘你找谁啊?’‘我就找你呀,你是我儿子’。‘啊,阿弥陀佛,施主你认错人了’,我叫什么什么。因为他已经改了法名了。‘我是佛门弟子,不是你的儿子’,真的断绝世缘的。”(《美国讲法》)    

  可见,李洪志说佛家不讲孝的理由之一就是:“佛家把人世间的东西看得很轻”。这是李洪志不懂佛理,却拿出几个佛法名词,加上他似是而非的理解,编造的歪理,还冠以“佛家”字样,以欺骗世人,败坏佛教。

  佛家虽然把世间的东西看得很轻,但是,所谓的看轻,指的是不执著,并不是置之不理。恰恰相反,佛家讲世、出世间法圆融无碍。虽然修佛以出世为究竟和根本,但佛法不离世间法,并不像李洪志说的那样,“都是讲的进山进庙修炼,断绝世缘”。佛有四众弟子,其中比丘、比丘尼是出家二众,优婆塞、优婆夷(即男女居士)是在家二众。那么请问,谁说佛教修行都是进山进庙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大山、一座大庙了,因为全世界有近四亿的佛教在家居士,分布在地球的各个角落。

  另外,难道李洪志真的不知道佛家讲普度众生?因为“无缘不度”的缘故,要普度众生,就必须与众生广结善缘,怎么在李洪志那里“结缘”竟然变成了“断缘”呢?其实,即使是出家僧众,也不是为了闲善自居而逃避世俗、弃舍众生,恰恰相反,他们就是为了住持、弘扬佛法,普利群生才出家修道的。虽然,有的僧人可能暂时表现得离群索居,但是,真正的大乘行者,其身虽暂离众生,而其心却常系念怜悯,只是由于能力不足,烦恼未断,因而才暂入山林,于闲静处,发坚忍心,以精进力,修习禅定之法,开启智慧之门,待至因缘成熟之际,必还入世间,广度众生。

  佛教不仅讲孝,而且是至孝之教。知恩报恩是佛教伦理思想的重要法则,其中就包括报父母恩。佛教十分强调恪尽孝道,以报父母恩德。在佛教的很多经典中多次提到孝的问题,在《增一阿含经》中佛说:“比丘!有人以父著左肩上,以母著右肩上,至千万岁,衣被、饭食、床蓐卧具、病瘦医药,即于肩上放于屎溺,犹不能得报恩。比丘当知:父母恩重,抱之、育之,随时将护,不失时节,得见日月,以此方便,知此恩难报。是故,诸比丘!当供养父母,常当孝顺,不失时节。”比丘就是出家僧人,他们同样有孝养父母的义务。

  佛教戒律规定,出家为僧尼,必须经父母同意。出家之后,如果父母无人奉养,必须承担起孝养父母的责任。《五分律》中记载:比丘毕陵伽婆蹉的父母很贫穷,他想用衣物供养而又不敢,就去请问佛陀,佛陀便集合僧众说:“从今听(允许)诸比丘尽心尽寿供养父母,若不供养,得重罪。”所以,历代皆有高僧孝行感人至深。宋代长芦的宗赜禅师,很小父亲就去世了,他的母亲就带他住在舅舅家。他二十九岁出家,后来住持长芦寺,把母亲接到寺中,并劝她念佛,求生净土。经过七年,后来他的母亲念着佛去世了。近代的虚云老和尚,为了超度父母双亲,三年拜香,三步一拜,朝拜五台,行程几千里,历尽艰难,感得文殊菩萨的护佑,道业大进。

  佛陀也经常劝导世人孝顺父母,在《杂阿含经》中就记述了一个佛陀成功地劝化不孝之子的故事。在《大萨遮乾子受记经》中,佛陀谴责那种娶妇忘母的不孝子女时说,若抛弃父母,与自己的妻子儿女过日子,衣食汤药、美味饭菜,只知给妻子儿女吃,不给父母,不知亲近扶持年迈体衰的父母,而与妻儿昼夜不离,甚至偷窃父母财物,供妻儿享用,不听父母善言,唯听妻妾恶语,或袒护妻儿而责骂父母,不知惭愧羞耻,此等众生,应划归劫夺他人的盗贼一类,重重地予以惩治!

  佛陀的这些教导在中国古代的法律中也有体现。比如,从唐代一直到清代,都把长辈还健在,而晚辈却独立门户、私存财物、与自己妻儿过日子的“别籍异财”行为视为犯罪并加以严厉惩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刑)三年。”(《唐律》)

  另外,佛教的孝道还不仅仅停留在世间善法的层面上,而是将孝提升到令父母出离生死轮回的出世法的高度。也就是说,佛教所讲的孝并不止于衣食财物的奉养和“常回家看看”的精神慰藉,还要以佛陀正法劝化父母亲眷,令其皈依三宝,依法修持,以便了脱生死,获得永恒、究竟的利益。在《孝子经》中佛说:“若不能以三宝之道化其亲者,虽为孝养,犹为不孝。”在《不思议光经》中佛说:“饮食及宝,未足报父母之恩。唯导父母于正法,便为报二亲也。”

  与“法轮功”从“生生世世不知有多少父母”出发,从而推导出现世父母并非真正父母,因此无须讲孝的狭隘观念完全相反,佛教从佛陀的教诲“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梵网经》)出发,将孝道放在一个无穷无尽的因果链中,并拓展开来,普及于尽虚空、遍法界一切众生,即不仅要孝养现世父母,而且还要以报恩心,孝及无量劫来六道中的一切父母,由此可见佛教胸襟宽广之一斑。

  佛教认为,孝是修佛正因。佛在经中说:“使我疾成无上正真觉道者,皆由孝德也。”在《梵网经》中还说:“孝顺是至道之法”。在《观无量寿经》里,佛陀对修学净土的人提出了三个基本条件,并且说,“此三种业,乃是过去、未来、现在三世诸佛,净业正因。”而其中的第一条就是:“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
佛陀自己也以身作则,成为孝亲报恩的典范。佛陀出生后七天,母亲摩耶夫人就去世了。佛陀成道后,在人间说法,有缘众生度尽,但圣母还没有听闻佛法,所以佛陀特地上升到忉利天,为生于此天的母亲说法,圣母闻法悟道,即证得须陀洹果(初果罗汉)。释迦佛的父亲净饭王逝世后,佛陀还亲自扶棺为父送葬,以尽孝道。另外,佛陀不仅现世如此,他在宿世修行时也有许多至心行孝的事迹。古德云:“稽首三界主,大孝释迦尊,累劫报亲恩,积因成正觉。”由此偈语也可以看出,释迦佛成道的正因是孝:因孝道之心积德而成正觉。

  可见,虽然出家僧众,暂时不能常伴现世双亲,但由于自身的修持,以及对外的劝化善导,实际上却是在救度无量劫来的生身父母,这才是真正完全、彻底的孝道!与“法轮功”修炼最终都是为了自己得德、长功的想法截然不同的是,佛教讲上求佛道、下化众生,而这体现出来的就是至为广大无私的孝道:凡有修持与功德,都回向给法界一切众生,也就是尽未来际,将孝道遍及一切宿世父母,这是一点亲情或私情可以比拟的吗?!

  三、“法轮功”忤逆不孝难逃因果

  李洪志不仅破坏人们“孝即是道”的观念,还以种种理由抵制人们的孝行。比如,他说:“求给亲人消灾消病都是对亲情的执著。”(《转法轮》)既然“师父”都如此说,“法轮功”练习者在努力去掉所谓对亲情的执著的同时,却都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于父母与亲人的病痛、灾难等概不关心,以示心性的提高。

  中国有给祖先或死去的亲人磕头的习俗,这本是国人孝悌思想积淀下来的一种孝亲敬长的表现。而李洪志却说:“不能给死去的人磕头。它们还等你度呢,你给它磕什么头。”(《转法轮法解》)在极其重视孝道以至于把父母丧事看做是塌天大事的中国古代社会,如果按照李洪志的这种说法来行事,就不仅仅属于是严重的违反礼制,而且还是严重不孝的犯罪行为,必将遭到惨烈的处罚。另外,比不拜父母祖先更为甚者,李洪志还多次提出,“法轮功”练习者不拜罗汉,不拜菩萨,不拜佛,这不仅严重损坏了诸佛菩萨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形象与崇敬心情,而且还会使人增加不平等心、贡高心、骄慢心、狂妄心以及自大等心,此等魔心不除,不仅永远不能得道成佛,而且必定会使人堕入魔道,受无量苦,轮转无穷。

  在佛陀的教法中,宣扬的是广大的平等观,认为一切众生在佛性上都是平等的,都是前世父母、未来诸佛。因此,礼拜恭敬众生,无异于礼敬供养诸佛!在《法华经》中,释迦佛讲述了自己宿世修行时的一些事迹,其中讲到自己曾经是常不轻菩萨。为什么叫做常不轻菩萨呢?因为无论是遇到出家人还是在家人,他都不敢轻慢,立即顶礼、跪拜、赞叹,并且说:“我深敬汝等不敢轻慢,所以者何?汝等皆行菩萨道当得作佛。”释迦佛尚且以恭敬礼拜一切众生而成佛道,我等凡夫为何竟如此骄慢而不拜诸佛菩萨呢?

  为子尽孝,人伦之常,天理之本,修佛正因。因此,如果孝养父母,则相当于种下了解脱正因。对于孝养父母者,佛陀在《观无量寿经》中说:“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孝养父母,行世仁义,此人命欲终时,遇善知识,为其广说阿弥陀佛国土乐事,亦说法藏比丘四十八大愿。闻此事已,寻即命终,譬如壮士屈伸臂顷,即生西方极乐世界。”可见,孝养父母之人必有善报。相反,如果不孝父母,必然难逃极重苦报。

  《地藏经》中说:“若有众生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若遇悖逆父母者,说天地灾杀报。”在《父母恩重难报经》中佛说:“不孝之人,身坏命终,堕于阿鼻无间地狱。此大地狱,纵广八万由旬,四面铁城,周围罗网。其地亦铁,盛火洞然,猛烈火烧,雷奔电烁。烊铜铁汁,浇灌罪人,铜狗铁蛇,恒吐烟火,焚烧煮炙,脂膏焦燃,苦痛哀哉,难堪难忍,钩竿枪槊,铁锵铁串,铁槌铁戟,剑树刀轮,如雨如云,空中而下,或斩或刺,苦罚罪人,历劫受殃,无时暂歇,又令更入,余诸地狱,头戴火盆,铁车碾身,纵横驶过,肠肚分裂,骨肉焦烂,一日之中,千生万死。受如是苦,皆因前身,五逆不孝,故获斯罪。”

  至此,李洪志用心之险恶已经昭然若揭了。“法轮功”看似清净不执著,实则在毁人伦之根本,断修佛之正因!

  —— 本文部分见载于蓝天出版社出版之《“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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