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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飞虎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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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问题的几点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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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楼主| 发表于 2017-5-19 22:11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7-4-23 20:45
杭国明:我说话绝对靠谱!如果你们真的学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会干大事的,四项基本原则就来源于马列主义毛 ...

以后假酒还是别喝了,你脑子都喝坏了吧。你打的字你自己能念通顺不?知道什么叫文化不?
77#
发表于 2017-5-20 03:29 | 只看该作者
飞虎队 发表于 2017-5-19 22:08
你别激动就好了。

希望在下激动,那得看阁下的功力如何了。呵呵。。。

自己翻出自己前面的帖子看看吧,也许可以找到“激动”一词的含义。
78#
发表于 2017-5-20 12: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花非花 于 2017-5-20 12:59 编辑
飞虎队 发表于 2017-5-19 22:09
和疯子交谈,看着都累。


1.杭国明也有清醒的时候,如在谈到他的母亲,儿子时可以看出他还是有深深的感情的。

2、稍加注意就可以看到论坛中的每一个主贴少则数十人多则上千甚至数十万人次游览过,这里会有大法弟子,也会有他们的支持者,或许还有摇摆不定的观望者,所以我们发的帖绝不仅仅只是与杭国明一对一这么简单,我们应该是要让更多的人看到真相,看到法轮功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的危害。

3.杭国明是受害者,是一面镜子,警示对法轮功还存有幻想的人。另一方面也真心希望他的身体状况能有所好转。

4、累了可以歇歇。

79#
匿名  发表于 2017-5-21 10:38
花非花 发表于 2017-5-20 12:57
1.杭国明也有清醒的时候,如在谈到他的母亲,儿子时可以看出他还是有深深的感情的。

2、稍加注意就可以 ...

赞!赞!赞!什么叫义士?这才是真正的义士!口号呼得震天的,是属于叫的响的。。。
80#
 楼主| 发表于 2017-5-21 20:10 | 只看该作者
唐老鸭 发表于 2017-5-20 03:29
希望在下激动,那得看阁下的功力如何了。呵呵。。。

自己翻出自己前面的帖子看看吧,也许可以找到“激动 ...

还是那句:你别激动就好了。
81#
 楼主| 发表于 2017-5-21 20:17 | 只看该作者
花非花 发表于 2017-5-20 12:57
1.杭国明也有清醒的时候,如在谈到他的母亲,儿子时可以看出他还是有深深的感情的。

2、稍加注意就可以 ...

您的留言我明白,可惜只是短暂的,当被精神阻断的时候,就是另外的样子了。
希望有人通过论坛了解,知道一些对自己有帮助的讯息,因为我本人也是一个受益者。
我先走就趋于休息状态了,谢谢您的提醒。
82#
 楼主| 发表于 2017-5-21 20:28 | 只看该作者
花非花 发表于 2017-5-20 12:57
1.杭国明也有清醒的时候,如在谈到他的母亲,儿子时可以看出他还是有深深的感情的。

2、稍加注意就可以 ...

我只是代表我自己发帖,也无法代表更多,虚假无边无际,所以真实远比伪装有意义。
突然想到那句话:上德不德下德不失德,哈哈!伪装还是要剥去的。...扯远了
悲智老师的著作如果真心去看了,哪里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可惜呀!成千上万的!
83#
 楼主| 发表于 2017-5-21 21:35 | 只看该作者
以法破法——邪悟者的温床


  

  元旦前两天,李洪志在美国佛罗里达又发表了新的讲话,在总结此前两年多来胜负得失的基础上,主要是对其追随者进行了鼓励和动员。由于李洪志深知其“法”的魔力,只要“法”还在,他就有市场、有根基,因此,在会上他还重点强调了“学法”的重要性,妄想蓄势卷土重来。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回顾两年多来,在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全国上下一致,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深入揭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积极探索“法轮功”类人员的教育转化的有效方法和规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针对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破除上,常常采用一种“以法破法”的方式。从实质和长远上看,这种方式不仅不能令人真正转化,而且后遗症非常大,若不及时改进,必将贻害无穷。这并非危言耸听,因事关乎苍生、社稷,不得不出此逆耳忠言,对以法破法从理论、实践与后果上进行简单的剖析,晓明利害。


  一、方法上的缺陷


  以法破法,想必是取“以毒攻毒”之义。然而,若要以毒攻毒成立,则此毒应非彼毒,二毒必是互有针对的相对之毒,否则,一定会因“以毒济毒”而导致双重中毒,毒大而不可解。


  以吸毒者毒瘾的戒断为例:1803年,医生从鸦片中分离出一种生物碱,取名为吗啡,希望这新的戒毒药更有效,人们满怀爱意,却没料到吗啡所产生的毒瘾比鸦片更难戒断。为了戒断吗啡,又提炼出了海洛因,而海洛因却愈加毒孽,其毒瘾的戒除更令世人感到举步维艰,成为国际公认的难题,复吸率高达95%以上。


  毒品,总算全世界都在说它坏话,人们容易认清并避免沾染它。“法轮功”就不同了,有如此多的瘾君子在为它大唱赞歌,更能迷惑人。精神毒品不仅危害无穷,而且更难戒除。


  以法破法,实际上是想以李洪志的法来破除李洪志的法,然而,有破有立才是真破,若都是李洪志的“法”,既不能破,也无从立,只能在同一个框框中徘徊,在一个圈子里打转。别跟我说这是“以己之矛攻己之盾”,因为那只有三种情况:俱破,此无立者;俱立,都是邪说;一破一立,剩下的立者仍为邪说,三者都不能真正地破邪立正,缘木求鱼而已。


  可见,以法破法与以毒攻毒是不同的,更类似于以毒济毒,必然会落下海洛因之于吗啡,吗啡之于鸦片的可悲结果,“饮鸩止渴”只能造就出大批假转化的邪悟者,那些“转化”后又二进宫或三进宫的反弹者,几乎无一例外都是以法破法的产物——思想更加顽固,更难以转化!以法破法实不足取,流弊甚深,可以休矣。  


  二、实践中理论推演的无逻辑性和不可操控性


  在教育转化工作中,毫无针对性的“大道理”只能算做“不对症”,就如对吸毒者讲量子物理学,仅仅是“癫猴捉水月”,徒劳无功。而以法破法的问题更加严重,在实施过程中,毫无逻辑与章法、缺乏主动性与可操控性,又没有统一的标准。对“法轮功”的一些说法,根据不同的、甚至是混乱的逻辑,进行漫无边际的胡乱推演与臆想,得出的结论必然千奇百怪、五花八门。


  因此,对同样的问题,全国各地的所谓“转化”者之间常常说着不同的“方言”、不同的论调,唯一相同的还都是“法轮功”中那些似是而非的名词。“转化”者大多并未真正转化,反反复复的反弹就是后遗症,思想的无序漫化与混乱,形同癌患的扩散,几为痼疾顽症,更增加了清除的难度。靠假转化真邪悟的人来做他人工作,往往只是变相复习和强化对“法”的(混乱)理解,不啻于对吸毒者用吗啡,是对“思想转化”的背离与反动!


  许多人,特别是原“法轮功”练习者,自恃对“法轮功”非常熟悉、了如指掌,常常采用所谓以法破法的方式。但是,被转化的工作对象对“法轮功”就不了如指掌?对“法轮功”无论多么熟悉都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知道其数不清的“死结”何在以及如何打开,否则,只能在圈内转悠而不得出。


  三、后果及危害


  以法破法做得最好的情况,至多只能证伪“法轮功”,即证明“法轮功”中许多说法的矛盾、混乱。但是,真正转化的关键,是要彻底清除这些思想,这需要有与此相关的明确无误的立论,否则,一切的证伪本身,也因无法说明“何为真”,而成为众多“转化者”终身迷惑的疑团。这才是最大的思想隐患,问题并未解决,只是徒增思想混乱。这些人的决裂并非真正的决裂,注定是痛苦的分娩,产儿精神严重畸变,心灵的迷闷痛苦不足向外人道,在迷惑不清所导致的“后反劲”难以忍受的情况下,反弹在所难免。这不能怪他们,实在应该认真反思一下我们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再不能“为转化率而转化”、“为批判而批判”,以一时表面的成败得失论是非了。


  四、并非危言


  我曾对许多批判言论进行考量,竟发现对“法轮功”做扎实而有深度的挖掘的不是很多,往往既然论点给了,就“为批判而批判”,常有非常遗憾的错误与漏洞,不仅不能令人服气,反而会授人以柄,使人产生逆反心理,导致“法轮功”批判者的群体形象受损,而为消除这些造势之文、应景之作所产生的噪音,挽回负面影响,内耗又是巨大的,帮忙适为帮倒忙,更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


  比这更严重的是,以法破法无疑在进一步把水搅浑,把本来就混乱无序的邪说,向不同的方向做了进一步的“放大”,无形中帮了李洪志的忙,推演结论的混乱,很可能将“铁案”转为“疑案”,日子一长,谁还知道“法轮功”到底讲了些什么,是是非非的,“疑案”难免会被混淆为无是无非的“无头公案”,严重的甚至会不成为案而翻案!这当然是我们所不希望见到的。


  教育转化工作是长期的,思想阵线的巷战、肉搏战需要尖兵利器,我们应避免急功近利,必须深严壁垒高筑墙,扎实地下一番工夫,是就是是,非就是非,毫不含糊。药再好,不对症等于废品、垃圾;一剂对症良药,顶十吨不对症的好药。同样,一套使人服心的教育思想和手段,顶十个集团军,而十个集团军毕竟还最多只能使人服口。补偏除弊,我们呼唤更多、令人服气服心、有针对性的精品力作和行之有效的教育转化方法!

  (2002年元月12日)
8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1 21:40 | 只看该作者
前些年有些工作对象,算是曾经搞破法比较有影响力的,后来写过揭露破法的文章,详细的叙述了破法的阶段和表现。过段时间有空我再整理一下,尽量让外行也能看懂吧。
不过关于破法的问题,早在2002年王志刚老师就高屋建瓴的敲响了的警钟,居然十多年过去了,还有人大言不惭的捧臭脚。真实无语了。
85#
发表于 2017-5-21 22:54 | 只看该作者
飞虎队 发表于 2017-5-21 20:10
还是那句:你别激动就好了。

我也还是那句话,阁下别自我摸不着北即可。

阁下既然如此反对所谓的“以法破法”,麻烦阁下把你的非以法破法的案例拿出来晒一晒吧,最好也让他们来论坛说道说道吧,看看阁下在你们监狱这种非以法破法模式究竟是怎样完成的?这些前服刑人员对阁下的认同度是多少?给咱们一个真切的事实教益吧。

顺便问一下,你那些非以法破法转化或未转化而刑满出狱的人员,他们回去后跟你一直保持多年联系的很多吗?比率多大?也可以发他们几个案例来佐证一下谈谈吗?
86#
发表于 2017-5-21 23:16 | 只看该作者
飞虎队 发表于 2017-5-21 21:35
以法破法——邪悟者的温床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真正标准。

以法破法作为目的,必然会出现导入奇坷。但是,作为手段、作为过渡的方式,也着实挽救了一批痴迷人员,而且,甚至10多年后(有的已经18年了),他们仍在社会中正常的生活。江苏610系统曾在2008年对解教的前法轮功回归人员做过全员登门调查,据我所知,那个稳定比率是在60%以上的。

记得美国人在太平洋战争期间,搞了个“蛙跳”战术,当它一提出时,即遭到军方的唾骂。理由不下N多。但是,最终结果是,“蛙跳”战术成功了。

教育转化模式不可能只有唯一,任何模式成功与否,必要看实践的事实结果。在下给出的部分视频链接和图片,也许不是全部,但是,总比拿不出真实案例要强许多。

总之,希望你拿出真正的事实案例给大家一些客观的教益。
87#
发表于 2017-5-21 23:36 | 只看该作者
飞虎队 发表于 2017-5-21 21:35
以法破法——邪悟者的温床

再说一点吧,任何人的观点,随着时间的推移,都有可能发生转变或改变,这里既包括我,也包括悲智先生。但是,有一点或许大家都要明白,任何人的法轮功理念,都不可能永远清除干净的,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哪怕是反邪人士,他们头脑中的法轮功理念,自然也不可能彻底清除。

所以,早期、初期完成“以法破法”过程的痴迷人员,还必须跟进完成“认知矫治”的完整过程,真正改变他们旧有的信念、信仰体系,逐步恢复他们健全的分析、判断、推理能力(阿龙.贝克)。真正完成了这一后续,多数痴迷人员,还是能够恢复到真正的常态的。

这个爱心家园,或许就是一个实例,一个缩影。也许日后常州市的阳光工作站的视频,又可以再度佐证这一点。爱心家园的成立,仅有8年,而常州阳光工作站的建立,已经有10多年了。这些,恰恰就是我们需要正视和面对的事实!
88#
发表于 2017-5-22 08:53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发表于 2017-2-12 20:50
不是少数吧!举国硕鼠,难道这不是事实嘛?

发出这种帖子的人,这不是激动,而是地道的偏激。
89#
发表于 2017-5-22 17:18 | 只看该作者
飞虎队 发表于 2017-5-21 20:17
您的留言我明白,可惜只是短暂的,当被精神阻断的时候,就是另外的样子了。
希望有人通过论坛了解,知道 ...

就算是短暂的,但作为我们来讲还是要尽到我们的义务,因为我们是志愿者。

应该说我们给杭国明的回帖他是能看懂的,他表示过要文明回帖,不再骂人等,现在的骂也比过去“文明”了许多。我们对法轮功的批判他是不能接受的,这对还没有放弃法轮功的弟子们来说是正常的。

回杭国明的贴也是借他的平台去揭露法轮功,让来论坛的网友特别是大法弟子看到杭国明的所作所为能多想多思多问几个为什么。所以在上面的贴中我说到“我们发的帖绝不仅仅只是与杭国明一对一这么简单”。杭国明从政法大学毕业到做律师,为什么会家庭破裂,身体状况也不好,这里的原因是什么?是谁造成的?儿子大学毕业了也有了一份让杭国明满意的工作,他本应该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快乐健康的晚年生活,但,现实并非如此,这一切是怎么造成的?!我们在批法轮功的同时也深深地为他惋惜。

对大法弟子的帮教没有一个万能的方法,否则就无法解释法轮功被取缔多年为什么还有不肯放弃的弟子了,前面已经说过本人的看法不再从复。

90#
发表于 2017-5-22 17:21 | 只看该作者
飞虎队 发表于 2017-5-21 20:28
我只是代表我自己发帖,也无法代表更多,虚假无边无际,所以真实远比伪装有意义。
突然想到那句话:上德 ...

抱歉,没看明白你所指的是什么?
91#
发表于 2017-5-23 09:37 | 只看该作者
举国硕鼠,难道不是事实嘛?又何止反邪领域。那些拿着狗粮的人当然要疯咬了。

尔等舞文弄墨,实无一策,笔下千言者,皆为遮羞布,都为狗粮者。


飞虎队先生,这就是你发帖的内容之一。虽然你自诩为反邪人士,但是,在下就以你这些帖子内容,判定你恶口攻击、蓄意伤人,这并不过分吧?

假如你真是干实事者,请拿出并展示你真实的群体实例出来吧!
92#
发表于 2017-5-23 10:26 | 只看该作者
飞虎队朋友,假如你不公开道歉,我们就有理由认为,你的人品有问题!
93#
匿名  发表于 2017-5-23 20:40
巴人 发表于 2017-5-23 10:26
飞虎队朋友,假如你不公开道歉,我们就有理由认为,你的人品有问题!

这个,真的可以有!
9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3 21:29 | 只看该作者
巴人 发表于 2017-5-23 10:26
飞虎队朋友,假如你不公开道歉,我们就有理由认为,你的人品有问题!

随便你怎么理解吧。
95#
 楼主| 发表于 2017-5-23 21:31 | 只看该作者
唐老鸭 发表于 2017-5-23 09:37
飞虎队先生,这就是你发帖的内容之一。虽然你自诩为反邪人士,但是,在下就以你这些帖子内容,判定你恶 ...

你愿意怎么样理解,那是你的事情。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本人激动也好,偏激也好,都是正常的。普通人一个。想删帖就删帖吧。没什么的!
96#
 楼主| 发表于 2017-5-23 21:33 | 只看该作者
花非花 发表于 2017-5-22 17:21
抱歉,没看明白你所指的是什么?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97#
 楼主| 发表于 2017-5-23 21:36 | 只看该作者
花非花 发表于 2017-5-22 17:18
就算是短暂的,但作为我们来讲还是要尽到我们的义务,因为我们是志愿者。

应该说我们给杭国明的回帖他是 ...

想了想,还是回复一下你的留言。
毕竟写的这么多的文字,非常感谢!
反邪教的事情,真的很难,尽力而为就好了。您的那些观点,我都曾经有过的。
98#
 楼主| 发表于 2017-5-23 21:44 | 只看该作者
最后一个回复
下棋不论大小,不论长短,只论输赢。
这个帖子发完有段时间了,也没有时间经常上来回帖,结果和想象的也差不多,我的言论也被断章取义,舍本逐末,张冠李戴,都属于正常,因为一直也是如此。
没有意义的事情言论,以后还是尽量少做或者不做的好。
这个帖子也许会被删除,已经无所谓了。
99#
发表于 2017-5-23 23:17 | 只看该作者
飞虎队 发表于 2017-5-23 21:31
你愿意怎么样理解,那是你的事情。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本人激动也好,偏激也好,都是正常的。普通人一个 ...

看来,在下的理解,也与某些网友的观点趋同。如果你还在继续反邪,则希望你再提高一下个人的修养。

假如你认为在下属于空谈误国一类,那么请你拿出自己的真实实例出来,越多越好,尤其是刑满释放10多年后,仍与你保持联系的涉邪人员实例(不好意思,在下给出的实例本坛里就有,而且不会低于一、二百例)。也让大家开开眼界。

至于删帖的问题,在下个人目前尚无此看法与想法。给你留此存照有何不好?也欢迎你时常自我观照一番吧。

教育转化不可能一花独放,百花齐放或许才有满园春色。
100#
发表于 2017-5-23 23:18 | 只看该作者
飞虎队 发表于 2017-5-23 21:33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也希望你自己衡量一下自己的德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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