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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善寺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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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们,有话你就进来心平气和的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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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20:02 | 只看该作者
又是一个夜晚。
记得当初李洪志先生曾经坚定的说,看他的《转法轮》就能够圆满,而今又号召弟子们必须要讲“真相”、发“正念”,否则,就圆满不了。每天看明慧网上的的讲“真相”内容都是反映中国政府是如何“迫害”的内容,我就在想,除了这些内容算是“真相”,难到就没有其它真相可讲了吗?!要么就是登些弟子们“梦话”,附上一篇,与弟子们共赏:
【明慧网2006年8月27日】我叫桃桃,今年9岁。有一次我告诉妈妈我是直接从天上来的,我上辈子没在凡间投胎,妈妈问我是不是来替她承受业力,我说是,她还问了一些问题,下面我就向大家说一下我知道的天上的事情。 师尊让我看到,我原来是高层次上某个世界的法王。师尊早已跟我结缘,我知道大法会在世间洪传,为了能直接同化大法,我要冒着天胆下去凡间投胎。还有105个跟我在同一层次的其它世界的法王也许愿要冒天胆到凡间投胎同化大法。就这样师尊为我们准备、安排一切。不知什么时候,师父在我胸前挂了个铃铛,当时每隔一星期,师尊就会来看我们,而师尊每次将要出现时,我的铃铛就会“铛——铛——”响两下。师尊习惯每次都先到我那个世界里去,再让我通知传达其他法王一些关于投胎和数字的情况。 我们那个高层空间有2个后花园,其中一个是供同一层次神佛聊天、玩耍的地方,另一个就是106个不同世界的法王集中往下跳、去同化大法的地方。在这个地方有一个大法轮叫做“法轮旋转神奇镜”,这个法轮只有师父才能打开。这一天师父来了,他让我通知其他105个世界的法王到这里集中,然后师尊开启“法轮旋转神奇镜”,镜子马上显示出凡间的各种信息,其中就有我们将要投胎到凡间的父母亲和他们将来孩子的名字。当时我一看到我现在的名字,马上就喜欢了,立即选择了现在的父母作为投胎的对象。其实,当时还有其它的法王选中了我现在的父母,但因为我是第一个选他们的,所以师尊就安排我去投胎他们了。 等其他法王都选定父母后,师尊告诉我们:“你们直接跳就行了,到了指定的层次,就会有佛来接你们。”我是第一个跳下去的,用了20分钟,就被金刚世界里的法王千手如来佛接住,接到了他的世界里去。其他105个随后陆陆续续都到齐,我们大家在金刚世界里一共呆了7天(凡间也就是7年了)。我在那里被法王指派当了数字小天使,掌管数字。这就是为什么我在人间出生、长大后对数字特别敏感的原因。 在金刚世界里有一个美不胜收的后花园,后花园有一片非常大的金光闪闪的树林,就在我们到达后的第7天,师尊让我们在树林的深处直接跳到我们各自选定的妈妈的肚子里去投胎……。我知道有些小弟子好象我一样直接从高层下来同化法,也有些小弟子下凡间后進入六道轮回,承受很多魔难才能在今生得此大法,不管怎样,得了法就是最幸运、最幸运的,我们一定要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救度我们各自的众生。兑现誓前大愿,圆满随师还。这样才能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同心来世间,得法已在先。他日飞天去,自在法无边。”(《洪吟》)
252#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20:17 | 只看该作者
以上是附的现在明慧网上小弟子的“下世经历”,下面俺在把李洪志在“在郑州讲法答疑”中的有关内容也贴出来给弟子看看,让弟子们“悟”吧。

“问:我们真正的母亲是谁,她是我们共同的母亲吗?

          师:想入非非,你们怎么能和我并论呢?!生命有两种来源形式,一种是从宇宙各个层次的各种物质的运动中产生的,所以比较原始,但是一直流传到今天。宇宙运动中还能产生生命,还在产生着,所以有的人生命没有那么长,有的人历史很短。再有一种形式就是在各个层次中很早出现的那些高级生命他们所生的,这样的人,我看还是比较幸福的,他还有母亲。就是那些先天生的,他们很羡慕人家有母亲的,他们没有母亲。”
253#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20:49 | 只看该作者
俺再把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的人是怎么产生与来到地球上的也贴出来,俺从中得到的结论是:小孩打了李洪志的嘴巴子,李洪志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子!原因就请弟子们“悟”吧,不难的。:god
“在这个宇宙中,我们看人的生命,不是在常人社会
      中产生的。人的真正生命的产生,是在宇宙空间中
      产生的。因为这宇宙中有许许多多制造生命的各种
      物质,这些物质在相互运动下可以产生生命,也就
      是说,人的最早生命是来源于宇宙中的。宇宙空间
      本来就是善良的,就是具有真、善、忍这种特性的,
      人生出来和宇宙是同性的。但是生命体产生多了,
      也就发生了一种群体的社会关系。从中有些人,可
      能增加了私心,慢慢地就降低了他们的层次,就不
      能在这一层次中呆了,他们就得往下掉。可是在另
      一层次中,又变得不太好了,他们还呆不了,就继
      续往下掉,最后就掉到人类这一层次中来了。
         整个的人类社会,都是在一个层次当中。”
254#
匿名  发表于 2006-8-30 16:51

茶馆好冷清啊!

宝善,净沏茶末子可不行呀,哪天我弄点七年的版纳野生普洱沏上.如何?



     雷火丰
255#
 楼主| 发表于 2006-8-30 21:58 | 只看该作者
复楼上:
欢迎啊,去年曾故地重游,云南的变化很大啦,只惜时间不够长。
弟子们现在忙啊,既要练功学法,又要法正念讲真相,不知道饭能不能顾得上吃啦。
秋来夜渐长,原上谷微黄,敢问修仙客,何日别爹娘?!
256#
匿名  发表于 2006-8-31 11:30
带着有色眼镜的宝善看谁都一样,你都快成职业病了.
别老是阴阳怪气的,不累吗?
前几天见你在草色一阵神侃,人家自说自话往自己脸上贴金,你凑哪门子热闹!
257#
 楼主| 发表于 2006-8-31 11:41 | 只看该作者
复楼上;
哈哈,不过你穿着马夹发言,又脱了马夹说话,也够累的。从你的贴子看,李洪志要是让位给你,或许经营的比他好,建议你去李洪志那儿,与他谈谈。
258#
 楼主| 发表于 2006-8-31 11:43 | 只看该作者
你不会是草色里“清心”的附体吧,哈哈。常来坐坐。
259#
 楼主| 发表于 2006-8-31 13:23 | 只看该作者
“茶末子”把你给喝出火来啦,你躲在“草丛”里喊叫,俺又没有“遥视”功能,只能猜你是那位“居士”呢。
俺这个草民的脑袋,你干吗给俺弄个“新华社”的帽子带呢?压得俺透不了气啊。
建议你还是注册个名儿吧,干吗去在乎什么草寇、兵勇之类的,就是为了说话方便。
260#
匿名  发表于 2006-8-31 15:21
其实这个论坛里大家讨论的问题正是FLG或者说是法轮大法中的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圈外的人看不明白,圈里的人也未必就全明白!看得出来,雷火丰是看懂了,明白了,因而也就超脱了,自动解了头上的金箍,从此心中有法,不再受人摆布,也真的明白了“一切有为法,皆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所指何意。相信他会非常感谢自己经历的这一切。
     但这些,圈里的太多人都还不明白,就更难怪圈外的人了!
     所以,不要总是发泄一般地去指责和教训那些痴迷的FLG,这样不会对他们有任何帮助,相反地,肯定他们追求善、追求真的基础上,再慢慢引导他们去认识什么是真正的善和真,什么是自己当初想要走的路,让他们自己去思考、去认识,可能效果会相对好一点。
261#
 楼主| 发表于 2006-8-31 20:59 | 只看该作者
记得有个成语,好象是叫“财迷心窍”,我的家乡人会说是“鬼迷心窍”,其实,当人的私心膨胀到把自己都包围进去后,醒悟出来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当然,最根本的因素还是内因,靠自己。要是所有人都能从迷雾中走出来,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的思想不光受自己支配,还有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与制约着,这就是人类社会。
262#
匿名  发表于 2006-9-1 10:01

回宝善寺袁

误会,误会,告罪.望谅!
本来,几天没见,昨在网碰到一起很高兴,却不料来了一顶大帽子...
哈,我也扣了你几顶大帽子,两顶了...
我不也同样是草民嘛,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人人都应为这个世界出一把力...

            雷火丰
263#
 楼主| 发表于 2006-9-1 10:25 | 只看该作者
没事儿,这里只要按论坛的要求就行了,有话就要说出来,不能闷在心里。虽是秋天,天气还是很热的,帽子大好遮阳光,哈哈。要常进俺的庵里坐坐,弟子们可都盯着你们呢,你们来了,他们也就来了。给你包间,销你的“野生普洱”。:ga
264#
匿名  发表于 2006-9-1 10:38

回261楼,下次请签个名免混,可否?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8-31 15:21 发表
其实这个论坛里大家讨论的问题正是FLG或者说是法轮大法中的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圈外的人看不明白,圈里的人也未必就全明白!看得出来,雷火丰是看懂了,明白了,因而也就超脱了,自动解了头上的金箍,从此心中有法,不再受人摆布,也真的明白了“一切有为法,皆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所指何意。相信他会非常感谢自己经历的这一切。
     但这些,圈里的太多人都还不明白,就更难怪圈外的人了!
     所以,不要总是发泄一般地去指责和教训那些痴迷的FLG,这样不会对他们有任何帮助,相反地,肯定他们追求善、追求真的基础上,再慢慢引导他们去认识什么是真正的善和真,什么是自己当初想要走的路,让他们自己去思考、去认识,可能效果会相对好一点。



我没看过"一切有为法,皆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但我赞同.
我认为: 有形非大道,大道必无形.

我知道君非常人,也知道你看出了一些门道,但我告诉你,我不"会非常感谢自己经历的这一切",相反会"恨青天"! 那一道道死关哪一道是有血有肉的人能受得了的?!...心灵的生死远赛肉身生死的万倍不止啊!
......


          雷火丰
265#
发表于 2006-9-1 11:52 | 只看该作者

回雷火丰

不好意思,#261是我,忘了登陆了,抱歉!
"一切有为法,皆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是《金刚经》中佛陀说的,真的是这样。
“大道无形,有形非大道”,的确如此。

想你不该“恨青天”——如果不是那一道道非人所能承受的死关,又怎么会有如此深刻的自我剖析和反思呢?不定哪天又上了谁的当呢!所以,我们承受过切肤之痛后还是要感恩的

不知是谁说过“苦难是上帝送给人的最珍贵的礼物”,我真的明白了。只是这份珍贵的礼物实在是不好消受啊!

“心灵的生死远赛肉身生死的万倍不止啊!”   这话真的不过分
266#
匿名  发表于 2006-9-1 11:54

解为道之妙

老子曰: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矣!
这段话,古往今来很多人都说都解,但又有谁真明白了?!

为学日益:  做学问(或读书),随着进程,有形的知识会越来越多。
为道日损:  修道(或修炼),随着对真义、内涵的深刻理解,外在有形的语言或文字对修道者的指导作用就越来越减小。
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 减小再减小,一直到没有作用的时候,修道者就进入了无为状态。
无为而无不为矣: 进入了无为状态就无所不能为。(也就是无论做与不做,无论怎么做都会完全符合道的真谛。)


浅见与诸位共勉!
           雷火丰
267#
匿名  发表于 2006-9-1 12:31

回大漠人

误会了!咱们俩对某些事的看法一致,也就是有交叉点,但骨子里的东西却是南辕北辙呀!
我从来就没上过谁的当,包括97年以前李洪志所讲的东西,那时外边就包裹着层层迷雾。是李洪志的还是“李洪志”的,瞒不住我的。

世事沧桑,沧桑巨变,巨变无尽,尽在不言中...这个世界迷雾太多,破迷的捷径就是有中正之本、钢铁般的神经、坚不可摧的意志,无贪、无求、无私、无畏。无求而自得呀,否则,再好的机会也是有缘无分!
......
说远了,随便发点感想。也许,让你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雷火丰
268#
发表于 2006-9-1 12:34 | 只看该作者
正所谓“法尚应舍,况乎非法”!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非故作神秘,实在是说不清啊
269#
匿名  发表于 2006-9-1 12:44

回大漠人

高处不胜寒,那种心灵的真孤独是最苦的,苦得...
不管方式如何不同,法门如何不同,真到了一定程度就可以互通了.
不管怎么样,找到了一个知音.


       雷火丰
270#
发表于 2006-9-1 12:48 | 只看该作者

回雷火丰

如此说来,先生真是早有远见!

与你相比,我只能说自己太笨!

99年3、4月才迷迷糊糊进门,没怎么弄明白呢就是接二连三的事儿,终于以为要勇于从人中走出来而勇敢地挑战自己后,就是一连串的难以承受的“礼物”,直到有些人干些贴标语、发传单的地下活动还被认可的时候,才开始认认真真地自己想问题,才一步步地想明白、跳出来

当初被“关禁闭”(幽默一下)的时候,早就有人不断提醒我“识时务者为俊杰”,我只当别人是墙头草,不屑一顾,回头反思的时候,才恨自己真的很笨

让你见笑了,不过好在我是从邪教的圈子里出来了,自由了,呼吸一口新鲜自由的空气多好啊!真是感谢所有所有的一切!
271#
匿名  发表于 2006-9-1 13:10

回大漠人

非也!你没理解得了我!
我96年就不断拆穿李洪志的偏歪假邪,那是下决心用整个生命为代价去做的,我一直坚决反对李洪志干的那些事.我以前的态度和现在没什么两样,悲智说自己早,其实当时我就知道,但出发点不同,道不同不相与谋嘛,于是只能笑而不语!
十年了...
过去如此,现在亦如此,...我这样的人很难让人理解!



          雷火丰
272#
匿名  发表于 2006-9-1 13:19

回大漠人

你从来就没进入过,你所进入的是李来所搞的变相"一贯道".
当然,世人无论圈内还是圈外,都把李来教当成了法轮功,你也不会例外.



             雷火丰
273#
发表于 2006-9-1 17:19 | 只看该作者

回雷火丰

之前的我不太清楚,是否入了李来教?或者吧。有什么办法呢,当初的路就是那样走了

好在都过去了—— 不但跳出了李来的枷锁,也跳出了当初捧着不放的那些书和经文,道法自然嘛,我就融入这大自然当中去好了

所以,法轮功究竟是不是李来教又有什么紧要呢

我只是一个寻常百姓普通人

悲智或许仍然无法理解你,因为还要支撑的人是无法想象放下的情形的(悲智先生,得罪了,请原谅!但在下绝无恶意或贬意,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而已,见谅!)
27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 18:10 | 只看该作者
两位茶品得还算是投机,俺在边上加水也听着呢。做人真好,做一个明白的人更好。
275#
发表于 2006-9-1 18:30 | 只看该作者

回雷火丰

再次认真地看了你关于“以法为师”的论点,本人深有同感,难得你96年就看懂了,那时候就更没有几个人敢想象了,更理解你的孤独。怕是没少给你扣“魔”的大帽子吧?我已是领教过了

说真的,刚意识到要靠自己的时候,真的就象孤苦无依的孩子找不到妈妈的感觉,非常痛苦,可是没有办法,又只能靠自己。这不,5年多了,也一步步走过来了,更坚强也更理性了,心的容量也大了许多

对李来,我也象今年春晚范伟在相声里说的一样要说声谢谢,虽然骗了我,但也让我学会擦亮自己的眼睛,睁开分辨正邪与黑白的慧眼—— 长见识了。

又:我们这样的交流,会不会给人故弄玄虚的感觉?或者会把一些想问题还不够的朋友们吓着?那样就不好了。

其实,我想每一个明白的人都不过是生活当中最普通的人,脚踏实地,没有妄想,只是一步一个脚印地踏踏实实地走自己的路。没有什么高不可攀

所以,我不想把自己挂起来,“爬得越高,摔得越狠”。对仍然执迷不悟的朋友,可能要说的话很多,但对明白的朋友什么都不用多说。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就是一个曾经摔过跟头的普通人,很多人都比我聪明和智慧,遇事比我做得更好,生活中要我学的太多了,就象论坛里那位朋友说的:多干事,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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