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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信法轮功,敢上法轮功的网站吗?

[本贴链接]
51#
发表于 2009-3-29 14: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无影无行 于 2009-3-29 09:36 发表
这是个典型的因为练功而信李洪志的人。他们对李洪志邪教的认识只是因为那五套功法。他有感觉了,认为他收益了。所以他因此对李洪志深信不疑,言听计从,俯首帖耳。这种情况的想转化他(她),几乎就是不可能。
   对于法轮功的批判和揭露,如果只停留表面,存有死角和盲区,效果是有限的。他说的他信法轮功的经历我不怀疑,因为我身边有这种情况。
   其实呢,傻孩子,我告诉你,你就是不跟李洪志跑,你坚持练一段时间的五套功法,都可能使你身体收益
   至于你说的身体痊愈的情况,我个人现在不持异议。看将来吧。但是呢,我还是想说几句你不愿意听的话:如果你只是看看书,练练功,那没什么。但当你卷入政治漩涡时,你已经进入雷区了。

的确如此,就和做广播体操一样,这是锻炼身体的手段。
另外加上一点,别听李红痣的鬼话,不做无神论者当然可以,但要信仰真正的宗教。佛教、天主教等教义都是劝人向善,提倡真诚、善良、宽容忍让的,多和神父、高僧接触,能够净化心灵、看淡不公平,使人心情舒畅。而且这些真正宗教也不参与政治,可比“必须劝人三退,否则不得圆满”轻松多了。
52#
发表于 2009-3-29 15: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29 13:23 发表

可以问楼主一个问题吗?您是不是国华先生的太太啊?怎么你俩的腔调都这么一致呢!

我认为楼主不是国华先生的太太,虽然她们俩的腔调很一致。楼主还敢看共产党的书籍,而国华先生的太太连共产党的书籍都不敢看;楼主说曾得过肺结核,而我们没听国华讲过他太太得过肺结核。要知道李洪志说过,“修炼人”是不应该有病的:“真修的人没有病,我法身都给祛掉了。”(《法轮大法义解》);不“修炼”的人是不应该没病的:“人活在世上你就会造业,如果你不得病,你的业就消不了。”(《在美国讲法》)。
国华我说的对吗?不过国华一直潜水久未露面,让他太太出来叫叫阵也未可知。
53#
发表于 2009-3-29 16: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为你而来 于 2009-3-28 20:19 发表
我不信共产党,但我敢看共产党的书籍,你们不信法轮功,敢上法轮的的网站吗?敢了解法轮功真相吗?

如果版主删了我的该帖子,就证明他跟共产党一样独裁,不能够舆论自由。

欢迎楼主光临本论坛。不过,需要声明的是:希望您发帖前,请认真浏览本论坛的规则,如果一遍看不清,您就多看几遍。如果您的帖子违背了本论坛规则,并被删帖,请注意,这与中共是否独裁无关,就像您在CNN嘴无把门、乱说一通被人家主播掐断一样,他与民主党、共和党是否独裁也无关系。

咱们是民间网站,不是中共的喉舌。如果您硬要把咱们归列到中共的行列,那就麻烦您帮咱们去向中共当局申请,给咱们发饷招安了;或者向您的组织申请,给咱们全体网友整体收罗买断了吧!

故此,建议您以后别把“天目”、“做梦”的镜头,作为依据证据发到本论坛。

赠送一句:安全行车,请遵守规则。
54#
发表于 2009-3-29 16: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29 13:57 发表


我来证明下:

首页 > 修炼园地 > 修炼传神奇 【字号】大 中 小  

跟大家说说几件神奇事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我是西安地区郊区农妇,今年五十八岁,九八年有幸得法的。有几次神奇的事出现在我身上,跟大家说说。
第一次是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因家务事,我儿媳妇、她姐还有她妈一起动手打我,把我的胳膊打脱臼了,我始终没动手。打过后她们三人就离开我家,直接回娘家去了。当时我没有与她们一般见识,把这事忍了,什么也没说。因为我们修的是“真善忍”,必须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到阴历腊月底年关快到了,儿媳主动回来赔礼道歉。我丈夫是常人,放不下这事,很生气。经过我耐心劝说,矛盾化解了,而且还给他们全家人都三退了。过了几天,我和弟媳去户县看望大姑姐,顺路买了两桶醋,各十斤一桶。回来后我的一桶醋变成了十斤黄亮亮的食用油。当时我想可能是弟媳把她家的油桶提错了,我又给提到她家去了。弟媳证实买油的经过,确实买的是醋,卖家没卖错,弟媳没提错。同修们知道此事都感到很神奇。我想是师父在鼓励我吧。

第二次是二零零四年月份的一天,我在家门口看孩子,孩子两岁多,一辆机动车拉了四百多斤的食品从我家门口路过时,从孩子腿上辗过去了,门口的人都惊呆了,我第一念就是喊:“师父救命!”然后我说:“没事。”结果孩子一点事也没有。大法真神奇。

第三次是二零零八年三月份,我家住进一家房客,是陕西彬县义门镇秦家庄村人,三口人,俩大人年龄三十岁出头,在郊外一个厂区以卖饭为生,男孩子九岁,身体欠佳,据他父母讲孩子精神不太正常,在家里乱打胡闹,曾几次在礼泉知名的专科医院检查治疗,无效果,导致孩子九岁了还不能入学。爷爷奶奶年岁大,力不从心无法管教孩子,无奈俩口子九月份把孩子接到自己身边带,生意也无心做。我给他们全家人讲大法真相,教他们念“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劝他们三退了。结果他们搬进我家才七天,孩子的病态不翼而飞,象换了个人似的。现在孩子也上学了。他父母的脸上也有了笑容,全家人都很激动,还亲自用笔给我写了:他们全家人相信师父,相信大法,善待大法,支持大法。全家人都说大法太神奇了。



发稿:2009年03月28日  更新:2009年03月27日 22: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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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出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联系方式,不然,这种故事我也能编,而且“编造”的还比您这个上层次,比如,我就能编个让漏气的煤气自动关掉,而且还扯上与大法有关!
55#
匿名  发表于 2009-3-29 16:59

李洪志吹牛皮编瞎话摘转

 转者按: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自1992年出山以来,发表过许多荒诞怪异的言论。这些言论归拢起来,除了给他一个“顶级吹牛皮编瞎话骗子”的结论外,还能给出什么评语呢?现从其代表作和讲法中挑选一二转贴如下:

  1、“有一个罗锅的人背驼得很历害,后面像背了一个大包袱一样,进来了,要治病,他说很痛,我看一看,我也不能不管他,我说这样吧,大家先耽误一会儿,我给他看一下,我用掌给他拍了5下,然后我一顶他,这个罗锅立刻就直了。”(1992年6月21日李洪志在北京建材礼堂讲课录像)

  2、“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目前只有我一个人在做。”(1994年12月版《转法轮》)

  3、“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在公开传法,我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而且在末法时期开了这么一个大门。其实是千年不遇的,万年不遇的。”(1994年12月版《转法轮》)

  4、“你真正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的法轮会保护你。我的根都要扎在宇宙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1994年12月版《转法轮》)

  5、“我坐在这里可以看到北京的景象,看到美国的景象,看到地球那边去……在人的前额部位有一面镜子,不练功的人是扣着的;练功的人它就翻转过来。当人的遥视功能要出来时,它就来回翻转。”(1994年12月版《转法轮》)

  6、“那人的师爷就是那条蛇修成的人形。因为它本性不改,又化成一条大蛇跟我捣乱。我一看也太不象话了,我就把它抓到手里,用了非常强大的一种功,叫作化功,把它下半身化掉了,化成水了,它上半身跑回去了。”(1994年12月版《转法轮》)

  
56#
发表于 2009-3-29 17: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为你而来 于 2009-3-28 20:19 发表
  如果版主删了我的该帖子,就证明他跟共产党一样独裁,不能够舆论自由。

  是不是练了法轮功口气就变大?楼主的贴子被删与不被删怎么就扯上“舆论”了呢?你能代表民意?还是不要滥用吧。
共产党就是再独裁,也不能够限制“舆论自由”吧?若说是你“言论自由”的笔误或者说是键误(这是在你大脑正常的前提下作出的推测),那么又有一个问题:“言论”是指关于政治和一般公共事务的议论,而李洪志不是说不过问政治,修炼人不要管常人的事吗?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09-3-29 17:03 编辑 ]
57#
匿名  发表于 2009-3-29 19:19
你老兄是想给人们茶余饭后增添点谈资笑料吧?
很抱歉,我没那么无聊。

请给出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联系方式,不然,这种故事我也能编......
这个要求比较无知,撒谎造谣弄虚作假需要真凭实据吗?“这种故事我也能编”。是吗,那你太有才了!
我过去常去,但是时间一长就不去了,上面全是假的
我意在引用此文作一个小小的证明。是我第一次应楼主叫号去他们的网站,随手拿过来的。

除了证明,还有启示:
1、展示了“主佛”与弟子的心性和境界。从醋变油即可看出。
2、讲出了了“三退”真相。第一件神奇里是老太太给全家做了三退;第三件神奇给九岁神经有问题小孩那家做了全家劝退。
3、暴露了作者和编辑的弱智和白痴。这三件、特别是第二件神奇足以证明了。
58#
发表于 2009-3-29 19: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29 19:19 发表
你老兄是想给人们茶余饭后增添点谈资笑料吧?
很抱歉,我没那么无聊。

请给出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联系方式,不然,这种故事我也能编......
这个要求比较无知,撒谎造谣弄虚作假需要真凭实据吗?“这种故事我也能编”。是吗,那你太有才了!
我过去常去,但是时间一长就不去了,上面全是假的
我意在引用此文作一个小小的证明。是我第一次应楼主叫号去他们的网站,随手拿过来的。

除了证明,还有启示:
1、展示了“主佛”与弟子的心性和境界。从醋变油即可看出。
2、讲出了了“三退”真相。第一件神奇里是老太太给全家做了三退;第三件神奇给九岁神经有问题小孩那家做了全家劝退。
3、暴露了作者和编辑的弱智和白痴。这三件、特别是第二件神奇足以证明了。

抱歉!我原来以为您是转来此文欲证明法轮功的“神迹”呢,故此跟上一帖。见谅。
望以后转帖时,请按照论坛规矩出牌:表明个人的看法与态度。谢谢。
59#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19:32 | 只看该作者
拍直罗锅的视频已经找到,《和师父在一起的日子》中就有,那个陀背人经我们伟大的师父拍了几下,背就直了,想看吗?朋友们!
60#
发表于 2009-3-29 19: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为你而来 于 2009-3-29 19:32 发表
拍直罗锅的视频已经找到,《和师父在一起的日子》中就有,那个陀背人经我们伟大的师父拍了几下,背就直了,想看吗?朋友们!

您放上来吧,我们看看那人到底是谁?最好告诉我们他(她)的姓名、住址与联系方式,再让大伙知道李先生拍直罗锅的时间、地点与见证人等。(千万别搞魔术和老千、媒子那一套哦!)
61#
发表于 2009-3-29 19: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9-3-29 19:30 发表
抱歉!我原来以为您是转来此文欲证明法轮功的“神迹”呢,故此跟上一帖。见谅。
望以后转帖时,请按照论坛规矩出牌:表明个人的看法与态度。谢谢。

  我已看出这位老兄转来此文是要证明法轮功媒体宣传的虚假性,要不他怎么会引用:
原帖由 江海 于 2009-3-29 13:47 发表
我过去常去,但是时间一长就不去了,上面全是假的。

所以给了个 表情。其实把这种荒诞神迹作为谈资笑料并非无聊,借此可让人们进一步看清邪教本质。
62#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20:02 | 只看该作者
大法弟子,前北京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 钟桂春先生就在现场亲眼目睹,视频太大,过几天找个空间放上供大家下载,一睹为快,事实胜于宏辩,让你们心服口服,从而去除你们受国内媒体一面之词所造成对大法的仇恨。
63#
发表于 2009-3-29 20: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为你而来 于 2009-3-29 19:32 发表
拍直罗锅的视频已经找到,《和师父在一起的日子》中就有,那个陀背人经我们伟大的师父拍了几下,背就直了,想看吗?朋友们!

  就在李大嘴到处吹嘘他五巴掌拍直了一个罗锅的时候,有人见到那位被拍直的小老太太仍背朝青天地艰难行走着。可是1992年6月21日李洪志在北京建材礼堂作“带功报告”的文字材料中,那个“她”却变成了“他”:“有一个罗锅的人背驼得很历害,后面像背了一个大包袱一样,进来了,要治病,他说很痛,我看一看,我也不能不管他,我说这样吧,大家先耽误一会儿,我给他看一下,我用掌给他拍了五下,然后我一顶他,这个罗锅立刻就直了。”
  楼主能确定所找到的视频中的罗锅是当事人吗?到底是她还是他?
64#
发表于 2009-3-29 20: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29 20:01 发表
太极宇宙,无极宇宙,极外宇宙都有真理,规则,大法的绝对存在!但FL大法是以假乱真,不是宇宙的真理,FL大法的内涵证明其不是宇宙真理,有些论述恰恰是与宇宙真理规则相对立的,反而干扰了生命对宇宙真理的探索与正信!
但提倡修炼升华部份还是有一定可取之处,和谐化解:修炼的盲从,人心的愚腐,科学的不完善,社会物欲崩溃式发展对地球生存环境破坏,应对人类共同难关才是正事!

同样帖子的内容,阁下在不同主题连发四五帖,何意?
65#
发表于 2009-3-29 20: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为你而来 于 2009-3-29 20:02 发表
大法弟子,前北京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 钟桂春先生就在现场亲眼目睹,视频太大,过几天找个空间放上供大家下载,一睹为快,事实胜于宏辩,让你们心服口服,从而去除你们受国内媒体一面之词所造成对大法的仇恨。

好的,请哪位网友帮助查查,看看这位钟桂春先生是不是在“北京市公安局政保科”上班,是不是科长?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钟桂春)是否验证了李先生拍直罗锅的事情,如何验证的?被拍直罗锅的那个当事人又是谁?
66#
发表于 2009-3-29 21: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为你而来 于 2009-3-29 20:02 发表
大法弟子,前北京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 钟桂春先生就在现场亲眼目睹,视频太大,过几天找个空间放上供大家下载,一睹为快,事实胜于宏辩,让你们心服口服,从而去除你们受国内媒体一面之词所造成对大法的仇恨。

视频太大?你找到的视频该不会是“放光明”拍的电影或连续剧吧?
67#
匿名  发表于 2009-3-29 21:12
呵呵,无须查。北京市公安局政保科根本就不存在,科长更是没影的事了。
68#
匿名  发表于 2009-3-29 21:12
原帖由 为你而来 于 2009-3-29 20:02 发表
大法弟子,前北京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 钟桂春先生就在现场亲眼目睹,视频太大,过几天找个空间放上供大家下载,一睹为快,事实胜于宏辩,让你们心服口服,从而去除你们受国内媒体一面之词所造成对大法的仇恨。

建议您看看《李洪志其人其事》,那上面就有他是如何拍直罗锅的镜头。
69#
匿名  发表于 2009-3-29 21:16
我的揭露深迹帖子怎么被删除了???
70#
匿名  发表于 2009-3-29 21:17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29 21:12 发表
呵呵,无须查。北京市公安局政保科根本就不存在,科长更是没影的事了。

北京市公安局要么就设立政保处(局),要么就是国保处(局),哪来什么政保科?法轮功从上到下就会满嘴跑火车!这个“为他(她)而来”的网友,也是如此!
71#
发表于 2009-3-29 21: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29 21:16 发表
我的揭露深迹帖子怎么被删除了???

不要这么恶狠狠的嘛!好像是我删的,感觉您发重了,其他主题帖子下也有。抱歉!
72#
发表于 2009-3-29 21: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29 21:12 发表
呵呵,无须查。北京市公安局政保科根本就不存在,科长更是没影的事了。

原叫政保科,现已更名。要找此人得到公安局干部部门问原政保科的原科长。
73#
匿名  发表于 2009-3-29 23:22
原帖由 为你而来 于 2009-3-28 20:19 发表
我不信共产党,但我敢看共产党的书籍,你们不信法轮功,敢上法轮的的网站吗?敢了解法轮功真相吗?

如果版主删了我的该帖子,就证明他跟共产党一样独裁,不能够舆论自由。

楼主太幼稚了。上法轮功网站了解真相?那上面充斥着谎言和呓语,哪来的真相?
74#
匿名  发表于 2009-3-29 23:52
那个"为你而来"赶快上视频,磨叽半天麻烦不?
75#
匿名  发表于 2009-3-30 06:21
原帖由 为你而来 于 2009-3-29 19:32 发表
拍直罗锅的视频已经找到,《和师父在一起的日子》中就有,那个陀背人经我们伟大的师父拍了几下,背就直了,想看吗?朋友们!

    感谢“为你而来”能够回帖。那就是说,你同意了我的说法,或者说,我们之间达成了如下的共识,即:
如果真有李洪志在1992年讲法现场“拍直罗锅”这回事(请看清,是拍直,而不是拍了却不直),就证明李洪志是佛;如果是确实拍过,而受拍的人什么效果也没有,事后,李洪志却到处宣讲他曾为罗锅病人当场拍直了罗锅,如此招摇撞骗的李洪志,就是装神弄鬼的大骗子。
     请“为你而来”提供受益人(罗锅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视频资料吧,我一定去拜访这位消除罗锅的幸运者。事实让我服气了,我就加入法轮功,公开声明承认李洪志是佛,到处讲此事的真相。如果你提供不出令人服气的证据来,我请你也别食言,咱们携起手来,大张旗鼓的向世人揭露李洪志这个无耻的大骗子吧!
预祝你与关心“拍直罗锅”其事的的众网友合作成功!通过我们认真的努力,一定还李洪志一个公道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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