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组织的发展(四):法轮功组织的组织结构
一个组织的结构是指其人员和工作是如何组织的正式形式。组织社会学的新制度主义学派认为,一旦同一行业的组织构成一个领域,就会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促使它们彼此相似。这种相似性可以使组织更容易和其他组织交易、吸引更有抱负的员工、被承认合法和有声望,与行政管理当局规定的类别系统相适应。①这样,同一种群中的各组织就会形成某种相同的结构和活动方式。法轮功组织成立时的组织构架,和1992年9月至1994年12月间的活动方式,与同一组织种群中的其他组织也是基本相同。以前面列举的“中功”为例,而张宏堡自称有“3千万学员、2500个传功点、18万传功师”。这是被普遍采用的形式:张宏堡――传功师――传功点――学员。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也是如此。这种组织结构的战略是从层级结构的顶端由上而下地推广,因为高层的视野最广阔,权力最集中。信息在管理层的顶端聚合后形成战略,再往下传达,变为更具体的方案和行动计划,并加以执行。
具体来说,一个组织的结构通常由组织的章程阐述,过程则是赋于组织章程生命的活动,如沟通、决策制定和组织发展等就是组织过程的例子。在法轮功组织以非法组织等原因被中国政府部门取缔,法轮功组织坚持自己并非是一个组织。在1994年两次辅导员会议上,李洪志说,“咱们的原则是松散管理”,“我们在组织形式上是非常松散的,你想参加炼功你就参加,你不想参加炼功你就走。”这成为以后法轮功组织反击中国的政府部门对其以组织定位的理由部分。
1993年4月,李洪志在其出的第一本书中,收录了“章程”。但在12月出的修订本中即把“章程”撤掉,换成了“答疑”。谭松球、秦宝琦、孔祥涛在他们合著的《法轮功与民间秘密结社》一书中却对介绍了法轮功组织的“章程”。内容及相关情况大体如下:②
1993年1月5日,李洪志制定了一个关于法轮功组织的章程,并注明本章程经掌门人李洪志批准,自1993年3月1日起生效。章程规定法轮功组织的“组织分为三级,”即“总站、辅导站和活动站。”
其中,总站的组织机构为:总站工作实行站长负责制,李洪志兼任总站站长。“聘请两位副站长和一位秘书长协助站长工作。聘请气功、法律、科技知名专家学者为顾问,协助、咨询”“修炼的有关事宜。”“以聘任的形式组成各业务部门,”负责“功法传授、人才培养、资料整理、科研和应用工作。”“总站工作人员的聘任期为二年。”
“辅导站的组织机构为:(一)辅导站设站长一人,副站长若干人。辅导站设立相应的业务组,可聘请顾问,协助开展工作。(二)辅导站工作人员由总站聘任,任期一年。”
“活动站要向辅导站(分站)报告备案。活动站的负责人(1-2名),”为辅导员。“辅导员由所在活动站集体推荐,报辅导站批准、聘任,任期一年。”
有必要提到的是,章程对申请为李洪志的弟子的要求:(一)接受老师对心性的考验二年以上;(二)能够讲法传功;(三)能够释法答疑;(四)能够诊病治病(具备气功医师资格)。
要说明的是,由于这本书出于1999年11月,也就是中国政府部门已经取缔法轮功组织,是一本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揭秘”的书;本文又未能找到具有章程内容的第一版本;而从海外法轮功组织公布的资料中,也没有找到以上内容。出于学术的严谨与客观性考虑,本文对以上内容不作评价。
但是,出于当时中国政府部门对于各种组织管理的需要,李洪志在向中国气功协会申请注册法轮功组织时,制定出或者仿照着其他相关组织出台一个章程,也是必备的、必须的。也许这个章程的内容并非出于李洪志的本意,是为一时之需。
即使不考虑以上章程的存在与在实际上的运作情况,仅从目前海外法轮功组织公布的对法轮功组织中辅导站和辅导员的要求、对弟子传法传功的规定及修炼者须知,已经勾画出了一个简单的组织结构图。
法轮功组织结构简图
而且,1994年12月份李洪志在北京和广州的讲话,比《章程》占有更重的份量。《章程》是附于李洪志所出的第一本书后的,在修定版中即被撤掉。本文找到的网络版《章程》附于法轮功组织动作图解的最后部分。李洪志在首页写道:“动作是修炼圆满的辅助手段。”这句话可以理解为,《章程》是约束“动作”这一“辅助手段”的。但是,上文提到的两次讲话,则被李洪志在后来出版的作品中称为“讲法解法”。这四个字可以理解为上文提到的讲话是为“解”李洪志所讲的“法”用的。而“法”才是法轮功组织修炼达到“圆满”的根本。既然李洪志关于法轮功组织的结构完全由李洪志自己在“解法”中描述出来,那么,关于法轮功是一个组织的定论,无论从事实上还是从李洪志的表述和规定上,都是无可辩驳的。
1994年12月份李洪志的讲话,勾画出了法轮功组织的地区型结构模型。这种结构就是按地区分设经营单位,每个地区单位可以包括该地区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和销售所需要的所有职能。这种结构能够适应各自所服务地区的特殊需要。③在会上,李洪志明确要求“省或大城市的辅导站,在它行政范围之内的,比如贵阳市辅导站,要把贵州省负责起来”,而“各个县的辅导站就要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还有,“象武汉这样大的辅导站,把附近几个省都管起来了,我想也挺好。”当只有100多人的广西想成立辅导站时,李洪志说:“由广州帮助你们,”“帮助你们把总站建立起来。你们时间短,可以暂时叫广州代管一下,将来你们自己独立了,可以活动时你们再分开。”李洪志的要求强调了地区内的横向协调,这也正是地区型结构的特点。据中国公安部门对外公开的消息称:李洪志于1992年创立“法轮功”后,陆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9个“法轮功”辅导总站,总站下又分设1900多个辅导站、28000多个练功站,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
李洪志在这时为法轮功组织描绘的目标是走向世界,“叫更多的人受益”,“得到圆满”。李洪志在北京的会议上说,“将来我想这个功可能传的会更大。最近,明年吧,在国外传功可能要多一些,这样不止是在我们国家产生了影响,其实在国外影响也是很大的”。这样,李洪志的利润也更丰厚。这个目标描述了此后法轮功组织的愿景、共享的价值观和信念,以及组织存在的原因,成为法轮功组织及其成员的使命。
法轮功组织采用的是集权控制。设在北京的法轮功组织研究会是在李洪志控制下的高级管理层。李洪志说:“我们辅导站的站长都是由我们研究会批准的,大多数都是我亲自任命、指定的”。“新的辅导站报北京或几个大的辅导站”。李洪志还说:“我不在的情况下,一切事宜均由我们法轮功研究会统一作出决定,统一带领大家修炼。以前研究会作出的一切决定都是经过我同意的,我就是在任何地方,他们作出什么决定也是通过电话、传真和我取得联系之后他们才作出的。”并明确指出:“我不在的情况下,研究会作出的决定,我们全国各地辅导站都要听从、执行。”
法轮功组织采用纵向沟通的方法。赫伯特A.西蒙认为,沟通就是一个组织成员向另一个组织成员传输决策前提的过程。没有沟通显然就没有组织,因为没有沟通,群体不可能影响个人的行为。因此,沟通对组织来说绝对必要。西蒙还将自觉地精心策划而建立起来的沟通渠道和沟通媒介称为正式沟通,正式沟通的媒介分为口头联络、备忘录和信件、文件流传、记录和报告、手册。④在法轮功组织,李洪志并没有采用西蒙所说的众多正式沟通中的媒介,很多时候,李洪志的指令是通过口头层层传达的。比如1998年法轮功组织成员围聚中南海时,就是法轮功组织研究会的核心成员王治文将指令电话打到北京辅导站,辅导站再往下传达,最终传达到具体成员。⑤此外,李洪志将他回答学员问题的内容,制作成录像或者收集成书出版,出售或以某种方式提供给学员,让学员照着解决类似问题。这成为他与法轮功组织成员沟通的最主要方式。
韦伯在他的《组织理论与管理》一书中指出,因为资源的有限,这才需要决策法则及沟通讯息。在组织中,只有少数几个人可以引导信息情报流程而获得决策所需要的情报。这些少数人在沟通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结果成为影响他人的领袖。⑥在法轮功组织中,核心管理层因为掌握了相当的信息资源,而占据李洪志一人之下的管理高层,也就是李洪志所指的“研究会”。所有信息资源又全部流向李洪志,从而使李洪志成为法轮功组织的最高决策者。
在法轮功组织中,研究会中的核心管理层直接向李洪志负责,各自职责基本没有交叉。有些人的职责功能还是不完整,是阶段性的。比如王治文。王治文是法轮功组织中研究会成员之一。1990年经人介绍认识李洪志,1993年起负责李洪志在全国各地的办班事宜。王治文讲述负责办班相关过程如下:全国各地通过广告上刊登的王治文的联系方式,以信函或电话找到王治文,商量办班。联系方负责宣传、招商。然后确定具体情节。一个班期10天左右,每天2小时。四六分成,联系方卖票,获4成利。此间,王治文与李洪志进行沟通,并将最后日期通知李洪志。如无特殊情况,李洪志另带人前往办班地点。一切按协议进行。王治文负责办班的工作基本结束。王治文不介入此间的资金问题;在此过程中的通讯费用自己负担。王治文说,李洪志做事的特点是具体事情只和具体人讲。因此,1993年起法轮功组织办班事宜就只有王治文了解。王治文认为,这就是李洪志解决问题的方式。⑦
核心管理层在法轮功组织中分别担负着不同的职责。纪烈武长期住在香港,主要负责李洪志的出版物在境外的出版发行,以及李洪志到国外的一些事情。李昌主要负责法轮功组织与外界的联络,他对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知名度的提升,以及法轮功组织被中国气功协会注销后的活动,起到最要作用。而刘桂荣主要负责李洪志的财务。在法轮功组织中,所有资金的流向,只有刘桂荣清楚,即使是认为李洪志对自己非常尊重的李昌,对此也毫不知情。在法轮功组织中,其他信息沟通基本如此。
由此,本文认为,法轮功组织在1999年被中国政府部门取缔前,一直使用轮状沟通网。在轮状沟通网中,中枢地位的人可以和其他人沟通,但其他人彼此不能沟通,只能和中枢的人沟通。不论中枢地位的人性格如何,解决过几次简单的问题后,一定成为团体的决策者或领导者。在周围的人再有野心也无能为力,因为只有位在中枢的人才能得到所有的讯息。⑧轮状沟通方式是李洪志保持自己领导地位的重要因素,也是法轮功组织被中国政府部门取缔后能在地下生存的关键所在。
法轮功组织的轮状沟通网
此时,就可以勾画出一个较完整的法轮功组织从上层到下层的组织构架:
法轮功组织的组织构架图
图例说明:
1、虚线表示法轮功组织研究会有时会在接受李洪志的指令后,对法轮功组织进行相应的管理。
2、各片区即1-9的总站间采用相同的组织结构。本图以“片区:总站5”为代表,演示法轮功组织的组织结构。
被中国政府取缔后,境外法轮功组织依然采用地区型组织结构模型,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法轮功组织采用集权控制,李洪志是组织的创建者,目前依然是形式上的最高指挥者。法轮功组织的战略目标从层级结构的顶端由上而下地推广。李洪志的指令主要是通过“经文”传达的。当李洪志的“经文”出台后,法轮功的明慧网在网页上公布,或者通过秘密通道让大法弟子获取。大法弟子得到“经文”后,开始按要求行事。比如李洪志要求大法弟子“讲真相”传“九评”搞“三退”。
大陆大法弟子“讲真相”的内容,主要是秘密资料点从明慧网下载。2009年4月19日,明慧网以编辑部答读者问的形式公布:“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所办的稳定的资料点约有20万个。”“资料点在法轮功学员中和社会上都是保密的。他们的日常工作是从明慧网下载法轮大法经文和真相资料,经印刷、制作之后,单线提供给周边少数的、能为其保守秘密的法轮功学员,然后再由这些学员把资料逐级扩散给更多法轮功学员和世人。”“每个大陆资料点为2至1000名法轮功学员(非学员另计)提供法轮大法书籍、新经文,明慧周刊,明慧周报大陆版和其它各类真相资料,通过上述20万个资料点与明慧网互通信息的大陆法轮功学员至少为4000万人。
但是,2009年6月7日,李洪志却在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无意之间透露出了法轮功组织当前的结构。大法弟子被当地佛学会管控着,听从佛学会的指挥。李洪志说:“有些事情大家必须得听佛学会的指挥,统一行动去做。有些事情佛学会要放开手叫大家自己去做。但是在意见不能够统一的时候,佛学会就要告诉大家,就这么去做,一旦决定了那么大家就这么做,都得配合。”“大法弟子无论在哪里,包括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做媒体的学员,都不要脱离当地佛学会”。但是,最高决策权、指挥权还是在李洪志手中。李洪志说:“佛学会真有问题我会处理”。李洪志的这些话表明,大法弟子的行动不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所标榜的“自发的”、“自愿的”,而是有目的、有方向、有预谋的。在不考虑明慧网给出数据的真实与否的前提下,再结合2009年4月19日,明慧网以编辑部答读者问形式公布的、“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由北美法轮大法弟子义务创办与维护的法轮功网站‘明慧网’成立”这句话,可以清楚地勾画出法轮功组织的结构图,结构图中的箭头方向也表示了法轮功组织指令下达方式。结构图如下。
注释:
①保罗•迪马久、沃尔特•鲍威尔.铁的牢笼新探讨:组织领域的制度趋同性和集体理性.张永宏主编.组织社会学的新制度主义学派.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26页、32页.
② 谭松球、秦宝琦、孔祥涛.法轮功与民间秘密结社.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年:56页、57页.
③ 理查德•A•达夫特.组织理论与设计(第9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123页.
④ 赫伯特A.西蒙.管理行为(原书第四版).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182页.
⑤ 凯风视频.李秀珠访谈.
⑥ 韦伯.组织理论与管理.台北:台湾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出版,1974年:11页.
⑦ 凯风视频.王治文访谈.
⑧ 韦伯.组织理论与管理.北京:台湾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出版,1974年: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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