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组织的非法化(二):非法化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反应
此时,注册成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一个重要问题。1996年,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注销并不许注册后,当年,李洪志即将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法轮功分会改为法轮功大法研究会。这是一个未向任何政府部门或组织机构合法注册的组织,完全是一个法理意义上的非法组织。1998年5月国务院领导批示成立九人领导小组负责气功的清理、注册问题,并到东北调查法轮功组织情况。最终全国共有11个功法成功注册。但公安部等部门坚决不同意法轮功组织注册。最终法轮功组织也没有注册为一个合法组织。这一点,曾身为公安部处长的李昌相当郁闷。他说,我知道他们的态度,我知道。这表明,公安部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性质及活动已经非常清楚和警觉并有定性。而此时的李昌,并没能从正面掌握这一信息资源,或者无力利用这些信息资源扭转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性质、发展方向和走势。
1998年12月25日,李洪志发表文章对注册一事表明了态度。李洪志说:“如果能够独立注册最好,由北京统一向国家注册登记,各地不要单独注册登记或申报。”可见身在国外的李洪志仍然在控制着法轮功组织。
法轮功组织核心成员也在利用所掌握的资源进行活动。1998年,法轮功组织核心成员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编发的只有20多份的内部机密文件――1998年第7期《新闻出版要情》,得知新闻出版署以法轮功组织成员“围攻新闻单位”为题向上级机关反映。于是,8月8日,法轮功组织核心成员等21人联名给中央有关领导写信,要求对编写《新闻出版要情》的人“严肃查处”。1998年12月10日,法轮功组织核心成员又以法轮功组织学员的名义给国家机关有关领导人写信,指责中国佛教协会在其主办的刊物和出版物上公开“诬蔑”法轮功组织是邪教。称“‘佛协’公然把几千万”法轮功组织成员“推到政府的对立面,破坏安定团结”。“对其错误行为,请求宗教主管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佛协’应承认错误,并赔礼道歉。”
更值得关注的是,从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批驳李洪志出版的法轮功组织理论代表作后,这种情形在全国新闻宣传界基本成为共识。面对这种环境,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采用了上述沈昌所采用的手法,开始对新闻界等进行围聚和抗争,以图控制环境领域的变化。
法轮功组织成员围聚各媒体或政府机关并与之抗争的原因,与沈昌弟子当时的解释并不相同。沈昌的弟子当时是要给“老师清白”,“声援老师”。而法轮功组织及其成员更重要的是要证实自己修炼的坚定,以达到“圆满”。
1994年12月17日法轮功组织北京辅导员会上,李洪志就说:“全国各地或者是在我们哪个炼功点上也经常出现这样的事情,破坏我们的法。有人骂我,有人说法轮大法如何如何不好,严重的干扰了我们修炼。”
为什么会有这种事情出现,李洪志称这是一种考验:“你修炼整个过程都存在着一个对法的根本认识问题,你坚不坚定的问题,一直到你修炼到最后一步,还在考验着你对法坚定不坚定。”
1996年《光明日报》批驳李洪志出版的法轮功组织理论代表作后,法轮功组织有成员去报社抗争。对此,李洪志进行了表态。
1996年8月28日,李洪志在发表名为《大曝光》的讲话。开头便说:“目前一大批学员圆满和将要圆满了,人修成圆满,这是一件多么严肃的事,世间没有比这更殊胜、更壮丽、更伟大的事了。”李洪志说:“自从《光明日报》事件后,直到目前,大法弟子人人都扮演了一个角色”;“这么大的法传出来,一切的一切能不做安排吗?所发生的事不是在考验大法弟子的心性吗?什么是修?……就是要在关键时刻看人心怎么样”;“有的弟子讲‘怕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的’,相比之下,修的怎样一目了然。”李洪志在最后说:“我们就是叫那些修的不精进①的弟子看到自己的不足,叫那些混事的表现出现出来,叫那些变相破坏的显露出来,叫真修弟子圆满。” 这一表态,更加促进了法轮功组织成员的类似行为,激化了法轮功组织与媒体和政府间的关系。
本文摘录了1998年4月-6月法轮功组织向新闻出版单位的抗争,这些媒体均报导或转载了法轮功组织成员或李洪志的追随者出现的不良情况。
1998年4月-6月法轮功组织向新闻出版单位抗争列表
序号
| 时间
| 物件
| 1、
| 1998年04月
| 山东齐鲁晚报社
| 2、
| 1998年04月
| 云南东路时报社
| 3、
| 1998年05月
| 健康文摘报社
| 4、
| 1998年05月
| 北京中国青年报社
| 5、
| 1998年05月
| 北京电视台
| 6、
| 1998年06月
| 山东大众日报社
|
1998年5月24日,北京电视台在《北京特快》栏目中播出了“上岗证能否扫尽假气功”的采访报道。②其中涉及到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谈到本单位法轮功组织成员出现事故的内容。随即,法轮功组织成员向北京电视台进行了抗争。原法轮功组织成员李秀珠回忆说,当时她辅导员告诉她北京有这么一回事,问她去没去,她什么也没想就去了。③这表明,当出现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相对立的言行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抗争已经成为法轮功组织文化的一部分,成为法轮功组织成员的自觉行为。而当时法轮功组织成员向北京电视台抗争的最主要依据就是,北京电视台违反了“不宣传、不批评,不争论” 的“三不政策”。李昌说,此事后来以北京电视台的妥协结束。
很快,7月6日,李洪志就针对此事发表了题为《挖根》的言论。李洪志开头便说:“近一个时期由于那几个历来想用反对气功达到出名目的的文痞、科痞、气功痞不断造事,唯恐天下不乱,全国各地有一些报纸、电台、电视台,直接动用这些宣传机器破坏我们大法,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是一个不能忽视的人为的在破坏大法。在这种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北京大法弟子采取了一种特殊的办法,叫那些人停止破坏大法,其实没有错。”李洪志说:“你现在是个修炼的人,站在什么基点上看待大法,这是根子上的问题,也正是我要给你指出的。在你们的修炼中,我会用一切办法暴露你们所有的心,从根子上挖掉它。”
此后,法轮功组织成员又向以下新闻出版单位或政府机关进行了抗争。
1998年9月-1999年3月法轮功组织向新闻出版单位或政府机关抗争列表
序号
| 时间
| 物件
| 1、
| 1998年09月
| 河北沧州日报社
| 2、
| 1998年09月
| 河北政法报社
| 3、
| 1998年10月
| 福建厦门日报社
| 4、
| 1998年11月
| 重庆日报社
| 5、
| 1998年12月
| 哈尔滨日报社
| 6、
| 1998年12月
| 浙江钱江晚报社
| 7、
| 1998年12月
| 辽宁省委省政府
| 8、
| 1999年01月
| 辽宁沈阳电视台
| 9、
| 1999年03月
| 江苏武进日报社
|
1999年4月,天津教育学院的《青少年科技博览》发表了何祚庥的文章《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并又以法轮功组织做为极端例子。李昌认为,这是北京电视台事件的延续。既然法轮功组织在北京电视台事情中取得了胜利,那么,天津的这件事,也应该如此解决并取得同样结果。很快,法轮功组织成员向天津教育学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表达了抗争。但是,天津教育学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并没有让步,而且,公安部门开始介入。4月22日,李洪志从国外回到北京,法轮功组织核心成员向李洪志反映了天津的情况。24日,李洪志离开北京。王治文通过电话向廊坊、石家庄等地辅导站,要他们组织人员到北京中南海表达对天津事件的不满。4月25日,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万名法轮功组织成员围聚中南海事件。④李秀珠称当时她参加4.25事件时,自己已经是辅导员,是在另一个辅导员家里接受的法轮功组织研究会传达的指令。李秀珠称,研究会在传达指令时明确告诉辅导员:李洪志说这是最后圆满的机会。因此,才有那么多的人前去中南海。⑤
1999年4月25日法轮功组织发动的团聚中南海事件成为中国政府部门取缔法轮功组织的直接导火索。公安部门查清并公布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情况,新闻媒体也报导了法轮功组织成员因为追随李洪志而致死致残的情况。1999年7月30日,新华社发表了“就通缉犯罪嫌疑人李洪志公安部发言人接受记者采访”的通稿。文章称:截至7月28日,据全国30个省(区、市)的不完全统计,因练习法轮功致死的人员达743。⑥7月22日起,中国政府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宣布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并进行取缔,同时,对李洪志进行通辑。
注释
① 此字原为“辶+隹”,是“进”。A认为“进”是越走越佳,而不是走到井里,因此创造此字。引自X组织国外公布的内容。――作者注
② 凯风网.凯风视频.网址http://www.kaiwind.com/media/detail.jspa?indexid=139
③ 凯风网.凯风视频.网址http://www.kaiwind.com/media/detail.jspa?indexid=296
④ 凯风网.凯风视频.网址:http://www.kaiwind.com/media/index.jsp?nodeid=81
⑤ 凯风网.凯风视频.网址:http://www.kaiwind.com/media/detail.jspa?indexid=297
⑥人民网.就通缉犯罪嫌疑人李洪志公安部发言人接受记者采访(1999年07月30日) .网址:http://www.people.com.cn/GB/channel1/10/20000706/132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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