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论》之错谬

 

《双论》错说嗔随眠


  若於某时瞋随眠断者,於其时慢随眠断耶?不然。或又若於某时慢随眠断者,於其时瞋随眠断耶?不然。
  若某人瞋随眠断者,其人慢随眠断耶?若与彼为一处者断。或又若某人慢随眠断者,其人瞋随眠断耶?不然。
  若某人瞋随眠断者,其人有贪随眠……乃至……无明随眠断耶?若与彼为一处者断。或又若某人无明随眠断者,其人瞋随眠断耶?不然。——《双论》


  一、随眠渐次而断
  随眠,也称为烦恼,其活动状态微细,难见难知。由于烦恼如影随形的伴随、跟随、追逐系缚众生,令众生处于无明昏昧不得觉醒的状态,因此称为随眠。
  随眠共有七种,通常称为七随眠。
  例如:
  “七随眠:欲贪随眠、嗔随眠、见随眠、疑随眠、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也。”——《长部》
  “诸比丘!此等是七随眠。以何为七耶?即:欲贪随眠、嗔随眠、见随眠、疑随眠、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增支部》
  “诸比丘!有七种随眠。以何为七耶?欲贪随眠,嗔随眠,见随眠,疑随眠,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是。”——《相应部》
  随眠是诸结之根本,诸圣皆是通过断除随眠,进而从根本上断除诸结,所以已经断的诸结永不复生,诸圣所得果位也就永不退转,因为结的根本——随眠烦恼已经被断除。
  1、初果断见随眠、疑随眠
  初果须陀洹,断身见.戒取.疑等三结以及见随眠、疑随眠。见随眠是身见结的根,疑随眠是疑结的根,初果须陀洹正是通过断除了见随眠以及疑随眠,从而永断诸结,得不退转。
  例如:
  “俱三结断。所谓身见.戒取.疑。此三结尽。名须陀洹。”——《杂阿含经》
  “断三结使。更不退转。必至究竟成无上道。” ——《增一阿含经》
  “三结使尽。成须陀洹。不退转法。必至涅槃。极迟。至七死七生。”——《增一阿含经》
  “须陀恒之心远离有身见、疑、戒禁取、见随眠、疑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小部》
  “如何断诸结、离诸随眠?依预流道者,断有身见、疑、戒禁取之三结,离见随眠、疑随眠之二随眠。” ——《小部》
  2、二果断粗重欲贪随眠、嗔随眠
  二果斯陀含,除了已经断除身见、戒取、疑等三结以及见随眠、疑随眠之外,还已经断除了欲界粗重的欲贪随眠及嗔随眠,虽然还没有彻底的断尽贪、嗔、痴,但已经使欲界之贪、嗔、痴薄弱。因二果之欲界烦恼已薄,所以只要一次来欲界必定得解脱,同样是不退转。
  例如:
  “何等为斯陀含果。谓三结断。贪.恚.痴薄。是名斯陀含果。”——《杂阿含经》
  “彼尽三结,薄贪、嗔、痴为一来者,一次来此世而尽苦边。”——《增支部》
  “依一来道者,断粗之欲贪结、嗔结之二结,离粗之欲贪随眠、嗔随眠之二随眠。”——《小部》
  “斯陀含之心远离粗之欲贪结、嗔恚结、粗欲贪随眠、嗔恚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小部》
  3、三果断微细欲贪随眠、嗔随眠
  三果阿那含,除了断除之前二果所断的诸结、随眠,还另外远离、断除了微细的欲贪随眠、嗔随眠,欲界所摄的欲贪随眠、嗔随眠此时断尽,彻底的断除了欲界的欲贪以及嗔恚,命终后生于色界或无色界天上,并于其处般涅槃,永不来欲界受生,同样也是得不退转法。
  例如:
  “复有五法。谓五下结。身见结.戒盗结.疑结.贪欲结.瞋恚结。”——《长阿含经》
  “断五下分结。成阿那含。不还欲界”——《别译杂阿含经》
  “断五下分结尽。化生于彼而般涅槃。得不退法。终不还此。”——《中阿含经》
  “依不还道者,断细之欲贪结、嗔结之二结,离细之欲贪随眠、嗔随眠之二随眠。”——《小部》
  “阿那含之心远离微俱之欲贪结、嗔恚结、微俱之欲贪随眠、嗔恚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小部》
  4、四果断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
  四果阿罗汉,五下分结与五上分结等十结断尽,除了断除见随眠、疑随眠、欲贪随眠、嗔随眠之外,阿罗汉还断除了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七随眠皆断,烦恼根永除,得漏尽解脱。
  例如:
  “诸比丘!有十结。何等为十结耶?即:五顺下分结与五顺上分结。何等为五顺下分结耶?即:有身见、疑惑、戒禁取、欲贪、嗔恚。此为五顺下分结。何等为五顺上分结耶?即: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此为五顺上分结。诸比丘!此为十结。”——《增支部》
  “何等为阿罗汉果。若彼贪欲永尽。瞋恚永尽。愚痴永尽。一切烦恼永尽。是名阿罗汉果。”——《杂阿含经》
  “漏尽阿罗汉以更不复受有。净如天金。三毒五使永不复现。”——《增一阿含经》
  “有三刺——欲刺、恚刺、愚痴之刺。此三刺者,漏尽阿罗诃已断、已知,拔绝根本,灭不复生。”——《中阿含经》
  “阿罗汉之心远离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及外之一切相。”——《小部》
  “依阿罗汉道者,断色贪、无色贪、慢、悼举、无明之五结,离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之三随眠。如是为断诸结、离诸随眠。”——《小部》
  二、慢随眠、无明随眠若断嗔随眠必断
  《双论》之作者不明佛理,竟然胡说某人慢随眠、无明随眠断者其人嗔随眠不断。由于慢随眠、无明随眠是唯有阿罗汉才能断除的烦恼,当断除慢随眠、无明随眠的时候,已经得阿罗汉,必定早已经断除了三果应断除的嗔随眠。诸圣皆已经得不退转,正向解脱,高果位应断除的随眠若断,低果位应断除的随眠必定早已经断除,根本不存在如《双论》所胡说的某人慢随眠、无明随眠断者其人嗔随眠不断的这种情况。


《双论》错说见随眠


  若某人欲贪随眠断者,其人之见随眠……乃至……疑随眠断耶?不然。
  若某人瞋随眠断者,其人见随眠……乃至……疑随眠断耶?不然。——《双论》


  一、随眠渐次而断
  随眠,也称为烦恼,其活动状态微细,难见难知。由于烦恼如影随形的伴随、跟随、随逐系缚轮回之众生,令众生处于无明昏昧不得觉醒的状态,因此称为随眠。
  随眠共有七种,通常称为七随眠。
  例如:
  “七随眠:欲贪随眠、嗔随眠、见随眠、疑随眠、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也。”——《长部》
  “诸比丘!此等是七随眠。以何为七耶?即:欲贪随眠、嗔随眠、见随眠、疑随眠、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增支部》
  “诸比丘!有七种随眠。以何为七耶?欲贪随眠,嗔随眠,见随眠,疑随眠,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是。”——《相应部》
  随眠是诸结之根本,诸圣皆是通过渐次断除诸随眠,进而从根本上断除诸结,所以已经断的诸结永不复生,诸圣所得果位也就永不退转,因为结的根本——随眠烦恼已经被断除。
  1、初果断见随眠、疑随眠
  初果须陀洹,断身见.戒取.疑等三结以及见随眠、疑随眠。见随眠是身见结的根,疑随眠是疑结的根,初果须陀洹正是通过断除了见随眠以及疑随眠,从而永断身见结等三结,得不退转。
  例如:
  “俱三结断。所谓身见.戒取.疑。此三结尽。名须陀洹。”——《杂阿含经》
  “断三结使。更不退转。必至究竟成无上道。” ——《增一阿含经》
  “三结使尽。成须陀洹。不退转法。必至涅槃。极迟。至七死七生。”——《增一阿含经》
  “须陀恒之心远离有身见、疑、戒禁取、见随眠、疑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小部》
  “如何断诸结、离诸随眠?依预流道者,断有身见、疑、戒禁取之三结,离见随眠、疑随眠之二随眠。” ——《小部》
  2、二果断粗重欲贪随眠、嗔随眠
  二果斯陀含,除了已经断除身见、戒取、疑等三结以及见随眠、疑随眠之外,还已经断除了欲界粗重的欲贪随眠及嗔随眠,虽然还没有彻底的断尽贪、嗔、痴,但已经使欲界之贪、嗔、痴薄弱。因二果之欲界烦恼已薄,所以只要一次来欲界必定得解脱,同样是不退转。
  例如:
  “何等为斯陀含果。谓三结断。贪.恚.痴薄。是名斯陀含果。”——《杂阿含经》
  “彼尽三结,薄贪、嗔、痴为一来者,一次来此世而尽苦边。”——《增支部》
  “依一来道者,断粗之欲贪结、嗔结之二结,离粗之欲贪随眠、嗔随眠之二随眠。”——《小部》
  “斯陀含之心远离粗之欲贪结、嗔恚结、粗欲贪随眠、嗔恚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小部》
  3、三果断微细欲贪随眠、嗔随眠
  三果阿那含,除了断除之前二果所断的诸结、随眠,还另外远离、断除了微细的欲贪随眠、嗔随眠,欲界所摄的欲贪随眠、嗔随眠此时断尽,彻底的断除了欲界的欲贪以及嗔恚,命终后生于色界或无色界天上,并于其处般涅槃,永不来欲界受生,同样也是得不退转法。
  例如:
  “复有五法。谓五下结。身见结.戒盗结.疑结.贪欲结.瞋恚结。”——《长阿含经》
  “断五下分结。成阿那含。不还欲界”——《别译杂阿含经》
  “断五下分结尽。化生于彼而般涅槃。得不退法。终不还此。”——《中阿含经》
  “依不还道者,断细之欲贪结、嗔结之二结,离细之欲贪随眠、嗔随眠之二随眠。”——《小部》
  “阿那含之心远离微俱之欲贪结、嗔恚结、微俱之欲贪随眠、嗔恚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小部》
  4、四果断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
  四果阿罗汉,五下分结与五上分结等十结断尽,除了断除见随眠、疑随眠、欲贪随眠、嗔随眠之外,阿罗汉还断除了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七随眠皆断,烦恼根永除,得漏尽解脱。
  例如:
  “诸比丘!有十结。何等为十结耶?即:五顺下分结与五顺上分结。何等为五顺下分结耶?即:有身见、疑惑、戒禁取、欲贪、嗔恚。此为五顺下分结。何等为五顺上分结耶?即: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此为五顺上分结。诸比丘!此为十结。”——《增支部》
  “何等为阿罗汉果。若彼贪欲永尽。瞋恚永尽。愚痴永尽。一切烦恼永尽。是名阿罗汉果。”——《杂阿含经》
  “漏尽阿罗汉以更不复受有。净如天金。三毒五使永不复现。”——《增一阿含经》
  “有三刺——欲刺、恚刺、愚痴之刺。此三刺者,漏尽阿罗诃已断、已知,拔绝根本,灭不复生。”——《中阿含经》
  “阿罗汉之心远离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及外之一切相。”——《小部》
  “依阿罗汉道者,断色贪、无色贪、慢、悼举、无明之五结,离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之三随眠。如是为断诸结、离诸随眠。”——《小部》
  二、欲贪随眠、嗔随眠若断见随眠、疑随眠必断
  《双论》之作者不明佛理,竟然胡说某人欲贪随眠、嗔随眠断者其人见随眠、疑随眠不断。
  也就是说,当断欲贪随眠、嗔随眠的时候,至少已经证得三果阿那含,必定早已经断除了在初果时就已经断除的见随眠、疑随眠。诸圣皆已经得不退转,正向解脱,高果位的应断除的随眠若断,低果位应断除的随眠必定早已经断除,根本不存在如《双论》所胡说的某人欲贪随眠、嗔随眠断者其人见随眠、疑随眠不断的这种情况。


《双论》错说身行、语行


  若某人身行生者,其人语行生耶?然。或又若某人语行……乃至……然。——《双论》


  《双论》的作者不明佛理,竟然不知道存在有身行但是没有语行的情况,进而依无知而乱说若身行生的时候,必定也有语行生起。
  身行,是指入出息,也就是呼吸。语行,也叫口行,是指寻伺,或称为觉观。
  例如:
  “然则,大德!何者为身行?何者为语行?何者为心行耶?居士!入息出息为身行,寻伺为语行,想、受为心行。然则,大德!何故入息出息为身行?何故寻伺为语行?居士!入息出息属于身,此等之法依缚于身,是故入息出息为身行。居士!先寻求、伺察而后发语,是故寻伺为语行”——《相应部》
  “长者。出息.入息名为身行。有觉.有观名为口行。想.思名为意行。出息.入息是身法。依于身.属于身.依身转。是故出息.入息名为身行。有觉.有观故则口语。是故有觉.有观是口行。”——《杂阿含经》
  “圣尼!云何为身行?云何为口行?云何为心行?”──“居士毗舍佉!出入息为身行也;寻、伺为口行也;想及受为心行也。”──“圣尼!何故出入息为身行耶?何故寻、伺为口行耶?何故想及受为心行耶?”──“居士毗舍佉!出入息为属于身者也,此等诸法为系缚于身者也,是故出入息为身行也。居士毗舍佉!寻、伺于先而后发语,是故寻、伺为口行也。想与受是属于心,此等诸法为系缚于心者也,是故想及受为心行也。”——《中部》
  当入二禅的时候,觉观或称为寻伺的口行灭,但此时出入息的身行未灭,此时有身行而无口行。
  例如:
  “佛告阿难。初禅正受时。言语寂灭。第二禅正受时。觉观寂灭。第三禅正受时。喜心寂灭。第四禅正受时。出入息寂灭。”——《杂阿含经》
  “初禅正受时。言语止息。二禅正受时。觉观止息。三禅正受时。喜心止息。四禅正受时。出入息止息。”——《杂阿含经》
  “逮达初禅者,言语灭;逮达第二禅者,寻伺灭;逮达第三禅者,喜灭;逮达第四禅者,入息出息灭。”——《相应部》
  也就是说,在二禅的时候,其人身行虽然生但语行未生。三禅也同样如此,虽然没有觉观等口行,但依然有出入息等身行。依经可知,在四禅的时候,出入息等身行灭,此时是既无身行也无口行。
  总之,并非如《双论》所说的,身行生则语行生,二禅与三禅就是身行生但语行不生,即寻伺等语行已灭、已止息,但依然有入出息的身行在。


《双论》错说身行心行


  若某人身行不生者,其人心行不生耶?无有〔如是之人〕。或又若某人心行不生者,其人身行不生耶?无有〔如是之人〕。——《双论》


  心行,也称为意行,《双论》的作者相当于是说,不存在既不生身行又不生心行之人,无有如是之人,没有这样的人存在。
  其实,随便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证明其所说错谬:入灭尽定之人就是身行不生并且心行不生,也就是说,确实有身行不生并且心行不生之人存在,并非无有。
  例如:
  “灭尽定者。身.口.意行灭。不舍寿命。不离于暖。诸根不坏。”——《杂阿含经》
   “居士!逮达想受灭之比丘,第一灭语行,然后是身行,再次灭心行。”——《相应部》
  “此逮达想受灭之比丘,彼亦身行灭为轻安,语行灭为轻安,心行灭为轻安,然而寿命未尽、暖气未熄,诸根澄净。”——《相应部》
  “而入灭受想定之比丘,亦身行灭、安息;口行灭、安息;心行灭、安息;但寿不尽、暖亦不息、诸根寂静[不败坏也]。”——《中部》
  可见,《双论》之作者实在是浅见拙识,于佛法之基本常识处不知不明。


《双论》错说身行语行


  若某人身行不生者,其人语行不生耶?无有〔如是之人〕。或又若某人语行不生者,其人身行不生耶?无有〔如是之人〕。——《双论》


  语行,也称为口行,《双论》的作者相当于是说,不存在既不生身行又不生口行之人,无有如是之人,没有这样的人存在。
  其实,随便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证明其所说错谬:入灭尽定之人就是身行不生并且语行不生,也就是说,确实有身行不生并且语行不生之人存在,并非无有。
  例如:
  “灭尽定者。身.口.意行灭。不舍寿命。不离于暖。诸根不坏。”——《杂阿含经》
   “居士!逮达想受灭之比丘,第一灭语行,然后是身行,再次灭心行。”——《相应部》
  “此逮达想受灭之比丘,彼亦身行灭为轻安,语行灭为轻安,心行灭为轻安,然而寿命未尽、暖气未熄,诸根澄净。”——《相应部》
  “而入灭受想定之比丘,亦身行灭、安息;口行灭、安息;心行灭、安息;但寿不尽、暖亦不息、诸根寂静[不败坏也]。”——《中部》
  可见,《双论》之作者实在是浅见拙识,于佛法基本常识处不知不明。


《双论》错说无明随眠


  或又若某人无明随眠断者,其人欲贪随眠断耶?不然。
  或又若某人无明随眠断者,其人瞋随眠断耶?不然。——《双论》


  一、随眠渐次而断
  随眠,也称为烦恼,其活动状态微细,难见难知。由于烦恼如影随形的伴随、跟随、追逐系缚众生,令众生处于无明昏昧不得觉醒的状态,因此称为随眠。
  随眠共有七种,通常称为七随眠。
  例如:
  “七随眠:欲贪随眠、嗔随眠、见随眠、疑随眠、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也。”——《长部》
  “诸比丘!此等是七随眠。以何为七耶?即:欲贪随眠、嗔随眠、见随眠、疑随眠、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增支部》
  “诸比丘!有七种随眠。以何为七耶?欲贪随眠,嗔随眠,见随眠,疑随眠,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是。”——《相应部》
  随眠是诸结之根本,诸圣皆是通过断除随眠,进而从根本上断除诸结,所以已经断的诸结永不复生,诸圣所得果位也就永不退转,因为结的根本——随眠烦恼已经被断除。
  1、初果断见随眠、疑随眠
  初果须陀洹,断身见.戒取.疑等三结以及见随眠、疑随眠。见随眠是身见结的根,疑随眠是疑结的根,初果须陀洹正是通过断除了见随眠以及疑随眠,从而永断诸结,得不退转。
  例如:
  “俱三结断。所谓身见.戒取.疑。此三结尽。名须陀洹。”——《杂阿含经》
  “断三结使。更不退转。必至究竟成无上道。” ——《增一阿含经》
  “三结使尽。成须陀洹。不退转法。必至涅槃。极迟。至七死七生。”——《增一阿含经》
  “须陀恒之心远离有身见、疑、戒禁取、见随眠、疑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小部》
  “如何断诸结、离诸随眠?依预流道者,断有身见、疑、戒禁取之三结,离见随眠、疑随眠之二随眠。” ——《小部》
  2、二果断粗重欲贪随眠、嗔随眠
  二果斯陀含,除了已经断除身见、戒取、疑等三结以及见随眠、疑随眠之外,还已经断除了欲界粗重的欲贪随眠及嗔随眠,虽然还没有彻底的断尽贪、嗔、痴,但已经使欲界之贪、嗔、痴薄弱。因二果之欲界烦恼已薄,所以只要一次来欲界必定得解脱,同样是不退转。
  例如:
  “何等为斯陀含果。谓三结断。贪.恚.痴薄。是名斯陀含果。”——《杂阿含经》
  “彼尽三结,薄贪、嗔、痴为一来者,一次来此世而尽苦边。”——《增支部》
  “依一来道者,断粗之欲贪结、嗔结之二结,离粗之欲贪随眠、嗔随眠之二随眠。”——《小部》
  “斯陀含之心远离粗之欲贪结、嗔恚结、粗欲贪随眠、嗔恚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小部》
  3、三果断微细欲贪随眠、嗔随眠
  三果阿那含,除了断除之前二果所断的诸结、随眠,还另外远离、断除了微细的欲贪随眠、嗔随眠,欲界所摄的欲贪随眠、嗔随眠此时断尽,彻底的断除了欲界的欲贪以及嗔恚,命终后生于色界或无色界天上,并于其处般涅槃,永不来欲界受生,同样也是得不退转法。
  例如:
  “复有五法。谓五下结。身见结.戒盗结.疑结.贪欲结.瞋恚结。”——《长阿含经》
  “断五下分结。成阿那含。不还欲界”——《别译杂阿含经》
  “断五下分结尽。化生于彼而般涅槃。得不退法。终不还此。”——《中阿含经》
  “依不还道者,断细之欲贪结、嗔结之二结,离细之欲贪随眠、嗔随眠之二随眠。”——《小部》
  “阿那含之心远离微俱之欲贪结、嗔恚结、微俱之欲贪随眠、嗔恚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小部》
  4、四果断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
  四果阿罗汉,五下分结与五上分结等十结断尽,除了断除见随眠、疑随眠、欲贪随眠、嗔随眠之外,阿罗汉还断除了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七随眠皆断,烦恼根永除,得漏尽解脱。
  例如:
  “诸比丘!有十结。何等为十结耶?即:五顺下分结与五顺上分结。何等为五顺下分结耶?即:有身见、疑惑、戒禁取、欲贪、嗔恚。此为五顺下分结。何等为五顺上分结耶?即: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此为五顺上分结。诸比丘!此为十结。”——《增支部》
  “何等为阿罗汉果。若彼贪欲永尽。瞋恚永尽。愚痴永尽。一切烦恼永尽。是名阿罗汉果。”——《杂阿含经》
  “漏尽阿罗汉以更不复受有。净如天金。三毒五使永不复现。”——《增一阿含经》
  “有三刺——欲刺、恚刺、愚痴之刺。此三刺者,漏尽阿罗诃已断、已知,拔绝根本,灭不复生。”——《中阿含经》
  “阿罗汉之心远离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及外之一切相。”——《小部》
  “依阿罗汉道者,断色贪、无色贪、慢、悼举、无明之五结,离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之三随眠。如是为断诸结、离诸随眠。”——《小部》
  二、无明随眠若断,欲贪随眠、嗔随眠必断
  《双论》之作者不明佛理,竟然胡说某人无明随眠断者其人欲贪随眠、嗔随眠不断。由于无明随眠是唯有阿罗汉才能断除的烦恼,当断除无明随眠的时候,已经得阿罗汉,必定早已经断除了三果应断除的欲贪随眠、嗔随眠。诸圣皆已经得不退转,正向解脱,高果位应断除的随眠若断,低果位应断除的随眠必定早已经断除,绝对不存在如《双论》所胡说的某人无明随眠断者其人欲贪随眠、嗔随眠不断的这种情况。


《双论》错说无想有情无眼处


  若於某处眼处生者,於其处色处生耶?然。或又若於某处色处生者,於其处眼处生耶?若於无想有情〔有〕,於其处色处虽生而於其处眼处非生。若於五蕴〔有〕时,於其处色处生而眼处亦生。——《双论》


  无想有情,也就是无想天,属于色界的有色众生,为二处之一。
  例如:
  “阿难。云何有二处。有色众生无想无觉。谓无想天。是谓第一处。”——《中阿含经》
  “色界众生有二十二种。一者梵身天。二者梵辅天。三者梵众天。四者大梵天。五者光天。六者少光天。七者无量光天。八者光音天。九者净天。十者少净天。十一者无量净天。十二者遍净天。十三者严饰天。十四者小严饰天。十五者无量严饰天。十六者严饰果实天。十七者无想天。十八者无造天。十九者无热天。二十者善见天。二十一者大善见天。二十二者阿迦尼吒天。”——《长阿含经》
  一切的欲界、色界众生,必定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等六处具足,根本不存在无眼处的欲界、色界有情,《双论》说无想有情无眼处,纯粹是不懂佛理的胡言乱语。
  例如:
  “何者是意所成之我得耶?谓:有形之色身,具足大小支节、诸根圆满,此为意所成之我得。”——《长部》


《双论》错说眼处耳处


  若某人眼处生者,其人耳处生耶?若有眼、无耳而往生时,其人眼处虽生而其人耳处非生。若有眼、有耳而往生时,其人眼处生而耳处亦生。或又若某人耳处生者,其人眼处生耶?若有耳、无眼而往生时,其人耳处虽生而其人眼处非生。若有耳、有眼而往生时,其人耳处生而眼处亦生。——《双论》


  一切欲界、色界的众生必定六处具足,根本不存在如《双论》所胡说的有眼处无耳处的众生或者是有耳处而不生眼处的众生。欲界、色界众生之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等前五色根,一有俱有,一无俱无。若不是六根俱足的欲界、色界众生,则必定是灭尽前五色根唯有意根即意处的无色界众生,没有第三种情况可得。即使是生为盲聋喑哑等先天性残疾人,虽然有可能其浮尘眼根、耳根等有病损、残疾,但其净色五根依然不缺、不坏,依然是六根具足、六处不缺。真正眼处、耳处等是不可见的净色根。
  例如:
  “佛告彼比丘。眼是内入处。四大所造净色。不可见有对。耳.鼻.舌.身内入处亦如是说。”——《杂阿含经》
  以盲人为例,盲人亦有种种色想、见觉乃至会生起所谓“幻视”,皆因其浮根肉眼虽坏,真正净色眼根并未损坏。阿那律尊者等生起天眼者,即使不用肉眼亦可见诸色,皆因真正的眼根是不可见的净色根。
  《双论》所谓的有眼处而无耳处之说,显然是不明佛理之谬论。


《双论》错说有贪随眠


  若某人於某时欲贪随眠断者,其人於其时有贪随眠断耶?不然。或又若某人於某时有贪随眠断者,其人於其时欲贪随眠断耶?不然。
  若於某时欲贪随眠断者,於其时有贪随眠断耶?不然。或又若於某时有贪随眠断者,於其时欲贪随眠断耶?不然。
  若某人於某时瞋随眠断者,其人於其时有贪随眠断耶?不然。或又若某人於某时有贪随眠断者,其人於其时瞋随眠断耶?不然。
  若於某时瞋随眠断者,於其时有贪随眠断耶?不然。或又若於某时有贪随眠断者,於其时瞋随眠断耶?不然。——《双论》


  一、随眠渐次而断
  随眠,也称为烦恼,其活动状态微细,难见难知。由于烦恼如影随形的伴随、跟随、追逐系缚众生,令众生处于无明昏昧不得觉醒的状态,因此称为随眠。
  随眠共有七种,通常称为七随眠。
  例如:
  “七随眠:欲贪随眠、嗔随眠、见随眠、疑随眠、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也。”——《长部》
  “诸比丘!有七种随眠。以何为七耶?欲贪随眠,嗔随眠,见随眠,疑随眠,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是。”——《相应部》
  随眠是诸结之根本,诸圣皆是通过断除随眠,进而从根本上断除诸结,所以已经断的诸结永不复生,诸圣所得果位也就永不退转,因为结的根本——随眠烦恼已经被断除。
  1、初果断见随眠、疑随眠
  初果须陀洹,断身见.戒取.疑等三结以及见随眠、疑随眠。见随眠是身见结的根,疑随眠是疑结的根,初果须陀洹正是通过断除了见随眠以及疑随眠,从而永断诸结,得不退转。
  例如:
  “俱三结断。所谓身见.戒取.疑。此三结尽。名须陀洹。”——《杂阿含经》
  “断三结使。更不退转。必至究竟成无上道。” ——《增一阿含经》
  “三结使尽。成须陀洹。不退转法。必至涅槃。极迟。至七死七生。”——《增一阿含经》
  “须陀恒之心远离有身见、疑、戒禁取、见随眠、疑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小部》
  “如何断诸结、离诸随眠?依预流道者,断有身见、疑、戒禁取之三结,离见随眠、疑随眠之二随眠。” ——《小部》
  2、二果断粗重欲贪随眠、嗔随眠
  二果斯陀含,除了已经断除身见、戒取、疑等三结以及见随眠、疑随眠之外,还已经断除了欲界粗重的欲贪随眠及嗔随眠,虽然还没有彻底的断尽贪、嗔、痴,但已经使欲界之贪、嗔、痴薄弱。因二果之欲界烦恼已薄,所以只要一次来欲界必定得解脱,同样是不退转。
  例如:
  “何等为斯陀含果。谓三结断。贪.恚.痴薄。是名斯陀含果。”——《杂阿含经》
  “彼尽三结,薄贪、嗔、痴为一来者,一次来此世而尽苦边。”——《增支部》
  “依一来道者,断粗之欲贪结、嗔结之二结,离粗之欲贪随眠、嗔随眠之二随眠。”——《小部》
  “斯陀含之心远离粗之欲贪结、嗔恚结、粗欲贪随眠、嗔恚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小部》
  3、三果断微细欲贪随眠、嗔随眠
  三果阿那含,除了断除之前二果所断的诸结、随眠,还另外远离、断除了微细的欲贪随眠、嗔随眠,欲界所摄的欲贪随眠、嗔随眠此时断尽,彻底的断除了欲界的欲贪以及嗔恚,命终后生于色界或无色界天上,并于其处般涅槃,永不来欲界受生,同样也是得不退转法。
  例如:
  “复有五法。谓五下结。身见结.戒盗结.疑结.贪欲结.瞋恚结。”——《长阿含经》
  “断五下分结。成阿那含。不还欲界”——《别译杂阿含经》
  “断五下分结尽。化生于彼而般涅槃。得不退法。终不还此。”——《中阿含经》
  “依不还道者,断细之欲贪结、嗔结之二结,离细之欲贪随眠、嗔随眠之二随眠。”——《小部》
  “阿那含之心远离微俱之欲贪结、嗔恚结、微俱之欲贪随眠、嗔恚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小部》
  4、四果断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
  四果阿罗汉,五下分结与五上分结等十结断尽,除了断除见随眠、疑随眠、欲贪随眠、嗔随眠之外,阿罗汉还断除了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七随眠皆断,烦恼根永除,得漏尽解脱。
  例如:
  “诸比丘!有十结。何等为十结耶?即:五顺下分结与五顺上分结。何等为五顺下分结耶?即:有身见、疑惑、戒禁取、欲贪、嗔恚。此为五顺下分结。何等为五顺上分结耶?即: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此为五顺上分结。诸比丘!此为十结。”——《增支部》
  “何等为阿罗汉果。若彼贪欲永尽。瞋恚永尽。愚痴永尽。一切烦恼永尽。是名阿罗汉果。”——《杂阿含经》
  “漏尽阿罗汉以更不复受有。净如天金。三毒五使永不复现。”——《增一阿含经》
  “有三刺——欲刺、恚刺、愚痴之刺。此三刺者,漏尽阿罗诃已断、已知,拔绝根本,灭不复生。”——《中阿含经》
  “阿罗汉之心远离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及外之一切相。”——《小部》
  “依阿罗汉道者,断色贪、无色贪、慢、悼举、无明之五结,离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之三随眠。如是为断诸结、离诸随眠。”——《小部》
  二、有贪随眠若断,欲贪随眠、嗔随眠必断
  《双论》之作者不明佛理,竟然胡说某人有贪随眠断者其人欲贪随眠、嗔随眠不断。欲贪随眠、嗔随眠若断,此时有贪随眠未断,这种情况是可以存在的,三果圣者即是其例,已经断除欲贪随眠、嗔随眠,但此时并没有断除属于五上分结的阿罗汉应断除的有贪随眠。
  由于有贪随眠是唯有阿罗汉才能断除的烦恼,当断除有贪随眠的时候,已经是阿罗汉,必定早已经断除了三果应断除的欲贪随眠、嗔随眠。诸圣皆已经得不退转,正向解脱,高果位应断除的随眠若断,低果位应断除的随眠必定早已经断除,根本不存在如《双论》所胡说的某人、某时有贪随眠已经断除,其人、其时欲贪随眠、嗔随眠尚且未断的这种情况。
 

《双论》错说语行心行


  若某人语行不生者,其人心行不生耶?无有〔如是之人〕。或又若某人心行不生者,其人语行不生耶?无有〔如是之人〕。——《双论》


  语行,也称为口行,心行,也称为意行,《双论》的作者相当于是说,不存在既不生口行又不生心行之人,无有如是之人,没有这样的人存在。
  其实,随便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证明其所说错谬:入灭尽定之人就是语行不生并且心行不生,也就是说,确实有语行不生并且心行不生之人存在,并非无有。
  例如:
  “灭尽定者。身.口.意行灭。不舍寿命。不离于暖。诸根不坏。”——《杂阿含经》
   “居士!逮达想受灭之比丘,第一灭语行,然后是身行,再次灭心行。”——《相应部》
  “此逮达想受灭之比丘,彼亦身行灭为轻安,语行灭为轻安,心行灭为轻安,然而寿命未尽、暖气未熄,诸根澄净。”——《相应部》
  “而入灭受想定之比丘,亦身行灭、安息;口行灭、安息;心行灭、安息;但寿不尽、暖亦不息、诸根寂静[不败坏也]。”——《中部》
  可见,《双论》之作者实在是浅见拙识,于佛法之基本常识不知不明。
 

《双论》错说欲贪随眠


  若某人欲贪随眠断者,其人慢随眠断耶?若与彼为一处者断。或又若某人慢随眠断者其人欲贪随眠断耶?不然。——《双论》


  一、随眠渐次而断
  随眠,也称为烦恼,其活动状态微细,难见难知。由于烦恼如影随形的伴随、跟随、追逐系缚众生,令众生处于无明昏昧不得觉醒的状态,因此称为随眠。
  随眠共有七种,通常称为七随眠。
  例如:
  “七随眠:欲贪随眠、嗔随眠、见随眠、疑随眠、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也。”——《长部》
  “诸比丘!有七种随眠。以何为七耶?欲贪随眠,嗔随眠,见随眠,疑随眠,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是。”——《相应部》
  随眠是诸结之根本,诸圣皆是通过断除随眠,进而从根本上断除诸结,所以已经断的诸结永不复生,诸圣所得果位也就永不退转,因为结的根本,随眠烦恼已经被断除。
  1、初果断见随眠、疑随眠
  初果须陀洹,断身见.戒取.疑等三结以及见随眠、疑随眠。见随眠是身见结的根,疑随眠是疑结的根,初果须陀洹正是通过断除了见随眠以及疑随眠,从而永断诸结,得不退转。
  例如:
  “俱三结断。所谓身见.戒取.疑。此三结尽。名须陀洹。”——《杂阿含经》
  “断三结使。更不退转。必至究竟成无上道。” ——《增一阿含经》
  “三结使尽。成须陀洹。不退转法。必至涅槃。极迟。至七死七生。”——《增一阿含经》
  “须陀恒之心远离有身见、疑、戒禁取、见随眠、疑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小部》
  “如何断诸结、离诸随眠?依预流道者,断有身见、疑、戒禁取之三结,离见随眠、疑随眠之二随眠。” ——《小部》
  2、二果断粗重欲贪随眠、嗔随眠
  二果斯陀含,除了已经断除身见、戒取、疑等三结以及见随眠、疑随眠之外,还已经断除了欲界粗重的欲贪随眠及嗔随眠,虽然还没有彻底的断尽贪、嗔、痴,但已经使欲界之贪、嗔、痴薄弱。因二果之欲界烦恼已薄,所以只要一次来欲界必定得解脱,同样是不退转。
  例如:
  “何等为斯陀含果。谓三结断。贪.恚.痴薄。是名斯陀含果。”——《杂阿含经》
  “彼尽三结,薄贪、嗔、痴为一来者,一次来此世而尽苦边。”——《增支部》
  “依一来道者,断粗之欲贪结、嗔结之二结,离粗之欲贪随眠、嗔随眠之二随眠。”——《小部》
  “斯陀含之心远离粗之欲贪结、嗔恚结、粗欲贪随眠、嗔恚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小部》
  3、三果断微细欲贪随眠、嗔随眠
  三果阿那含,除了断除之前二果所断的诸结、随眠,还另外远离、断除了微细的欲贪随眠、嗔随眠,欲界所摄的欲贪随眠、嗔随眠此时断尽,彻底的断除了欲界的欲贪以及嗔恚,命终后生于色界或无色界天上,并于其处般涅槃,永不来欲界受生,同样也是得不退转法。
  例如:
  “复有五法。谓五下结。身见结.戒盗结.疑结.贪欲结.瞋恚结。”——《长阿含经》
  “断五下分结。成阿那含。不还欲界”——《别译杂阿含经》
  “断五下分结尽。化生于彼而般涅槃。得不退法。终不还此。”——《中阿含经》
  “依不还道者,断细之欲贪结、嗔结之二结,离细之欲贪随眠、嗔随眠之二随眠。”——《小部》
  “阿那含之心远离微俱之欲贪结、嗔恚结、微俱之欲贪随眠、嗔恚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小部》
  4、四果断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
  四果阿罗汉,五下分结与五上分结等十结断尽,除了断除见随眠、疑随眠、欲贪随眠、嗔随眠之外,阿罗汉还断除了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七随眠皆断,烦恼根永除,得漏尽解脱。
  例如:
  “诸比丘!有十结。何等为十结耶?即:五顺下分结与五顺上分结。何等为五顺下分结耶?即:有身见、疑惑、戒禁取、欲贪、嗔恚。此为五顺下分结。何等为五顺上分结耶?即: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此为五顺上分结。诸比丘!此为十结。”——《增支部》
  “何等为阿罗汉果。若彼贪欲永尽。瞋恚永尽。愚痴永尽。一切烦恼永尽。是名阿罗汉果。”——《杂阿含经》
  “漏尽阿罗汉以更不复受有。净如天金。三毒五使永不复现。”——《增一阿含经》
  “有三刺——欲刺、恚刺、愚痴之刺。此三刺者,漏尽阿罗诃已断、已知,拔绝根本,灭不复生。”——《中阿含经》
  “阿罗汉之心远离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及其一起之诸烦恼及外之一切相。”——《小部》
  “依阿罗汉道者,断色贪、无色贪、慢、悼举、无明之五结,离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随眠之三随眠。如是为断诸结、离诸随眠。”——《小部》
  二、慢随眠若断欲贪随眠必断
  《双论》之作者不明佛理,竟然胡说某人慢随眠断者其人欲贪随眠不断。由于慢随眠是唯有阿罗汉才能断除的烦恼,当断除慢随眠的时候,已经得阿罗汉,必定早已经断除了三果应断除的欲贪随眠。诸圣皆已经得不退转,正向解脱,高果位应断除的随眠若断,低果位应断除的随眠必定早已经断除,绝对不存在如《双论》所胡说的某人慢随眠断者其人欲贪随眠不断的这种情况。


《双论》胡说般涅槃之人受蕴不灭


  若某人色蕴已灭者其人之受蕴亦应灭耶?於般涅盘时,其人色蕴虽已灭而其人受蕴非应灭。其余者,其人色蕴灭而受蕴亦应灭。或又若某人受蕴应灭者,其人色蕴已灭耶?然。——《双论》


  《双论》的作者不明佛理,不知道般涅槃时想蕴已灭同时受蕴必灭,竟然胡说,“於般涅盘时,其人色蕴虽已灭而其人受蕴非应灭。”在佛法中,受与想俱生俱灭,不可以别施设。
  例如:
  “眼.色缘生眼识……耳.鼻.舌.身触缘生身识……缘意.法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杂阿含经》
  “如眼.耳.鼻.舌.身.意法因缘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杂阿含经》
  “尊者!彼受、彼想与彼识,此等之法为相合耶?或为相离耶?且对此等法之分解,分析后,可得知其差异耶?尊者!彼受,彼想与彼识,此等之法为相合,而非相离者,且对此等法之分解、分析后亦不得知其差异也。尊者!彼感受即想之;彼想即识知之。是故此等之法为相合、而非相离者,且对此等法之分解、分析后亦不得知其差异也。”——《中部》
  “觉.想.思。此三法合不别。此三法不可别施设。所以者何。觉所觉者。即是想所想。思所思。是故此三法合不别。此三法不可别施设。”——《中阿含经》
  也就是说,若想蕴灭,则受蕴必灭。在佛法中,真正的想灭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暂灭想蕴的灭尽定,属于世间涅槃或有余涅槃;一种是永灭想蕴的无余涅槃,绝对不存在第三种想蕴灭的情况。
  例如:
  “比丘入灭尽定者。想及知灭。”——《中阿含经》
  “以无有想,则无恐怖;以无恐怖,则般涅槃。”——《增一阿含经》
  虽然,得有余涅槃者未必皆得灭尽定可灭想蕴及与其俱生的受蕴,但般涅槃者,必定是灭尽想蕴、受蕴乃至五蕴身心皆当无余灭尽。
  可见,《双论》所说的般涅槃时受蕴不灭,纯粹是胡说,但凡智商不是零者必定不会接受。
 

《双论》胡说存在无意处之人


  若某人色处生者,其人意处生耶?若无心而往生时,其人色处虽生而其人意处非生。若有色、有心而往生时,其人色处生而意处亦生。或又若某人意处生者,其人色处生耶?若无色而往生时,其人意处虽生而其人色处非生。若有心、有色而往生时,其人意处生而色处亦生。——《双论》


  不论《双论》怎么去定义无心有情、无心之人,只要是人,就必定有意处,根本不存在无意处之人、根本不存在不生意处之人。《双论》作者说“若无心而往生时,其人色处虽生而其人意处非生”,这纯粹是胡说,只要有一丁点佛法常识者就知道这是错误的。
  六处,也称为六入处、内六入处,一切有情众生,必定具足眼耳鼻舌身意等六处。
  例如:
  “诸比丘!何为六处?[诸比丘!此等有六处:]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诸比丘!以此谓之六处。”——《相应部》
  “云何为生。若彼彼众生。彼彼身种类生。超越和合出生。得阴.得界.得入处.得命根。是名为生。”——《杂阿含经》
  “云何为六入处。谓六内入处。眼入处.耳入处.鼻入处.舌入处.身入处.意入处。”——《杂阿含经》
  “以何为六入处耶?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是。”——《相应部》


《双论》胡说净居天及无想有情无心行


  往生於净居〔天〕时、无想有情者,其人於其处身行不生而心行亦不生。
  往生於净居〔天〕时、无想有情〔有〕者,其人於其处语行不生而心行亦不生。
  ——《双论》


  《双论》的作者不明佛理,不清楚禅定境界,竟然在其论中多次述说净居天及无想有情心行不生,诳惑世人,贻误众生,着实可恶。
  一、想、思为心行
  心行,也称为意行,乃是指禅定中的想、思、受。
  例如:
  “长者。出息.入息名为身行。有觉.有观名为口行。想.思名为意行。”——《杂阿含经》
  “想.思是心数法。依于心.属于心想转。是故想.思名为意行。”——《杂阿含经》
  “居士!入息出息为身行,寻伺为语行,想、受为心行。”——《相应部》
  “想、受属于心,此等之法依缚于心,是故想、受为心行”。——《相应部》
  “居士毗舍佉!出入息为身行也;寻、伺为口行也;想及受为心行也。”——《中部》
   “想与受是属于心,此等诸法为系缚于心者也,是故想及受为心行也。”——《中部》
  二、 净居天有心行
  净居天并非如《双论》所说已经灭心行、心行不生。
  净居天众生有思、有念,必定有想蕴在,也就是必定有心行生起。
  例如:
  “尔时,四净居之诸天如是思念:[今]世尊与诸阿罗汉之五百比丘共住于释迦族迦毗罗城之大林,十世界之多数诸天,为谒见世尊及比丘众而会集。我等亦诣世尊之处。诣已,于世尊前,各唱其偈。”——《相应部》
  “时。四净居天即于天上各自念言。今者。世尊在释翅提迦维林中。与大比丘众五百人俱。尽得阿罗汉。复有十方诸神妙天皆来集会。礼敬如来及比丘僧。我等今者亦可往共诣世尊所。各当以偈称赞如来。”——《长阿含经》
  根据佛法,若有思、念,则必定有受蕴及想蕴俱时生起。
  例如:
  “眼.色缘生眼识……耳.鼻.舌.身触缘生身识……缘意.法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杂阿含经》
  “如眼.耳.鼻.舌.身.意法因缘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杂阿含经》
  可见,若有思、念,则必定有受蕴、想蕴俱时生起。依据上文可知,想、受为心行,若有思、念,则必定有心行生起。《双论》所说的净居天、无想有情心行不生,实为谬伦。
  三、无想有情有心行
  无想有情,也称为无想天,无想天并非真的无想,而是因为其已经灭了前五色根之粗想,故而随顺外道称其为无想天或无想有情。无想天依然有意根之细想在,依然是想知不灭有想有知、有想思心在的。
  例如:
  “入无想定者。想知不灭。”——《中阿含经》
  “‘我是无想’者,此为想思。”——《相应部》
  “有二因二缘生无想定。云何为二。一者不念一切想。二者念无想界。是谓二因二缘生无想定。”——《中阿含经》
  “有二因二缘住无想定。云何为二。一者不念一切想。二者念无想界。是谓二因二缘住无想定。”——《中阿含经》
  可见,无想有情想知不灭,依然有“我是无想”即念无想界之想、思心在,依上文可知,由于想、思为心行,所以无想有情依然有心行在,并非如《双论》所胡说的无想有情心行不生。
  四、灭尽定心行灭
  在佛法中,确实存在心行不生也就是心行灭的情况,但却不是如《双论》作者所胡说的净居天及无想有情,而是灭尽一切想受觉知的灭尽定,也称为灭受想定、想受灭定等,也就是说,只有在入灭尽定时,才能够心行不生。
  例如:
  “法乐比丘尼答曰。比丘入灭尽定者。想及知灭。入无想定者。想知不灭。若入灭尽定及入无想定者。是谓差别。”——《中阿含经》
  “尊者大拘絺罗答曰。比丘入灭尽定者。想及知灭。比丘入无想定者。想知不灭。若入灭尽定及入无想定者。是谓差别。” ——《中阿含经》
  “灭尽定者。身.口.意行灭。不舍寿命。不离于暖。诸根不坏。”——《杂阿含经》
  “心行灭之想受灭定是意牟尼。”——《小部》
  “居士!逮达想受灭之比丘,第一灭语行,然后是身行,再次灭心行。”——《相应部》
  “此逮达想受灭之比丘,彼亦身行灭为轻安,语行灭为轻安,心行灭为轻安,然而寿命未尽、暖气未熄,诸根澄净。”——《相应部》
  “而入灭受想定之比丘,亦身行灭、安息;口行灭、安息;心行灭、安息;但寿不尽、暖亦不息、诸根寂静[不败坏也]。”——《中部》
  可见,《双论》作者反复所说的净居天及无想有情心行不生,纯粹是其因不明佛理及禅定境界的无知妄想。
 

《双论》胡说净居天无受蕴色蕴


  若净居〔天〕者,其人於其处色蕴不生而受蕴〔亦〕不生。或又若某人於某处之受蕴不生者,其人於其处色蕴不生耶?若无想有情者,其人於其处虽受蕴则不生而其人於其处色蕴非不生。若净居〔天〕者,其人於其处受蕴不生而色蕴〔亦〕不生。——《双论》


  一、净居天有色身
  净居天,也称为首陀会天,为色界众生,有色身在,并非如《双论》所说的没有色蕴。
  例如:
  “时。首陀会天知如来心。譬如力士屈伸臂顷。从彼天没。忽然至此。于世尊前。头面礼足。却住一面。须臾白佛言。如是。世尊。此槃头城内比丘众多。宜各分布。处处游行。至于六年。乃还此城。说具足戒。我当拥护。令无伺求得其便者。尔时。如来闻此天语。默然可之。”——《长阿含经》
  “时。四净居天即于天上各自念言。今者。世尊在释翅提迦维林中。与大比丘众五百人俱。尽得阿罗汉。复有十方诸神妙天皆来集会。礼敬如来及比丘僧。我等今者亦可往共诣世尊所。各当以偈称赞如来。
  时。四净居天犹如力士屈伸臂顷。于彼天没。至释翅提迦维林中。尔时。四净居天到已。头面礼足。在一面立。”——《长阿含经》
  “尔时,四净居之诸天如是思念:[今]世尊与诸阿罗汉之五百比丘共住于释迦族迦毗罗城之大林,十世界之多数诸天,为谒见世尊及比丘众而会集。我等亦诣世尊之处。诣已,于世尊前,各唱其偈。”——《相应部》
  可见,净居天的众生是有色身,能够以头面礼敬佛陀足,并且有口舌与佛陀对话并在佛前说偈语的。
  再如:
  “佛于僧前自着内衣,告诸比丘:「汝等当如是着内衣,如净居天法,屈右边、襵左边着内衣。”——《摩诃僧祇律》
  “佛复作是念。我当看净居天。云何着泥洹僧。空中天言。净居天周齐着泥洹僧。佛亦自知净居天周齐着泥洹僧。”——《十诵律》
  可见,净居天的众生是有色身可以穿内衣及泥洹僧的。
  综上所述,可知净居天是有色蕴的。
  二、净居天有受蕴
  净居天并非如《双论》所说不生受蕴。净居天众生有想有念,必定有受蕴生起。
  例如:
  “尔时,四净居之诸天如是思念:[今]世尊与诸阿罗汉之五百比丘共住于释迦族迦毗罗城之大林,十世界之多数诸天,为谒见世尊及比丘众而会集。我等亦诣世尊之处。诣已,于世尊前,各唱其偈。”——《相应部》
  “时。四净居天即于天上各自念言。今者。世尊在释翅提迦维林中。与大比丘众五百人俱。尽得阿罗汉。复有十方诸神妙天皆来集会。礼敬如来及比丘僧。我等今者亦可往共诣世尊所。各当以偈称赞如来。”——《长阿含经》
  “如眼.耳.鼻.舌.身.意法因缘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杂阿含经》
  可见,若有想、念,则必定有受蕴俱时生起。
  总之,《双论》所说的净居天无有色蕴与受蕴,不生受蕴与色蕴,实为荒谬绝伦。


《双论》胡说净居天想蕴灭


  若某人於某处受蕴不灭者,其人於其处想蕴应不灭耶?往生於净居〔天〕时,其人於其处受蕴虽不灭而其人於其处想蕴非不灭。
  若某人於某处受蕴生者,其人於其处想蕴生耶?若往生於净居〔天〕时,其人於其处受蕴生者而其人於其处想蕴非生。其余者,若往生於四蕴〔有〕、五蕴〔有〕时,其人於其处受蕴生者而想蕴亦生。——《双论》


  净居天并非如《双论》所说已经灭想蕴、想蕴非生、无有想蕴。
  净居天众生有思、有念,必定有想蕴在。
  例如:
  “尔时,四净居之诸天如是思念:[今]世尊与诸阿罗汉之五百比丘共住于释迦族迦毗罗城之大林,十世界之多数诸天,为谒见世尊及比丘众而会集。我等亦诣世尊之处。诣已,于世尊前,各唱其偈。”——《相应部》
  “时。四净居天即于天上各自念言。今者。世尊在释翅提迦维林中。与大比丘众五百人俱。尽得阿罗汉。复有十方诸神妙天皆来集会。礼敬如来及比丘僧。我等今者亦可往共诣世尊所。各当以偈称赞如来。”——《长阿含经》
  根据佛法,若有思、念,则必定有受蕴及想蕴俱时生起。
  例如:
  “眼.色缘生眼识……耳.鼻.舌.身触缘生身识……缘意.法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杂阿含经》
  “如眼.耳.鼻.舌.身.意法因缘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杂阿含经》
  可见,若有思、念,则必定有受蕴、想蕴俱时生起。《双论》所说的净居天无有想蕴,想蕴已灭,想蕴非生,实为谬伦。
 

《双论》胡说涅槃之人想蕴不灭


  若某人受蕴已灭者,其人想蕴亦应灭耶?於般涅盘时,其人受蕴虽已灭而其人想蕴非应灭。若其余者,其人受蕴已灭而想蕴亦应灭。——《双论》


  《双论》的作者不明佛理,不知道般涅槃时想蕴必灭,竟然胡说,“于般涅盘时,其人受蕴虽已灭而其人想蕴非应灭。”
  在佛法中,受与想俱生俱灭,不可以别施设,若受蕴灭,则想蕴必定灭。
  例如:
  “眼.色缘生眼识……耳.鼻.舌.身触缘生身识……缘意.法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杂阿含经》
  “如眼.耳.鼻.舌.身.意法因缘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杂阿含经》
  “尊者!彼受、彼想与彼识,此等之法为相合耶?或为相离耶?且对此等法之分解,分析后,可得知其差异耶?尊者!彼受,彼想与彼识,此等之法为相合,而非相离者,且对此等法之分解、分析后亦不得知其差异也。尊者!彼感受即想之;彼想即识知之。是故此等之法为相合、而非相离者,且对此等法之分解、分析后亦不得知其差异也。”——《中部》
  “觉.想.思。此三法合不别。此三法不可别施设。所以者何。觉所觉者。即是想所想。思所思。是故此三法合不别。此三法不可别施设。”——《中阿含经》
  也就是说,若受蕴灭,则想蕴必灭,根本不存在受蕴灭想蕴不灭的情况。
  真正的想灭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暂灭想阴的灭尽定,属于世间涅槃或有余涅槃;一种是永灭想阴的无余涅槃,绝对不存在第三种想阴灭的情况。
  例如:
  “比丘入灭尽定者。想及知灭。”——《中阿含经》
  “以无有想,则无恐怖;以无恐怖,则般涅槃。”——《增一阿含经》
  虽然,得有余涅槃者未必皆得灭尽定可灭想蕴,但般涅槃者,必定是灭尽想蕴乃至五蕴身心皆当无余灭尽。
  可见,《双论》所说的般涅槃时想蕴不灭,纯粹只是其妄想。
 

《双论》胡说无想有情色蕴灭


  若於某处色蕴灭者,於其处受蕴灭耶?若於无想有情〔有〕时,於其处色蕴虽灭而於其处受蕴非灭。若於五蕴〔有〕时,於其处色蕴灭而受蕴亦灭。或又若於某处受蕴灭者,於其处色蕴灭耶?若於无色〔有〕时,於其处受蕴虽灭而於其处色蕴非灭。若於五蕴〔有〕时,於其处受蕴灭者而色蕴亦灭。——《双论》


  这一段话中有多处错误,一一分辨即可知也。
  一、胡说无想有情色蕴已灭
  无想有情,也就是无想天,是二入处之一,并非如《双论》所说的色蕴已灭。无想天属于色界的有色众生,有前五色根以及色身,有光明,并有无想天宫。
  例如:
  “阿难。云何有二处。有色众生无想无觉。谓无想天。是谓第一处。”——《中阿含经》
  “色界众生有二十二种。一者梵身天。二者梵辅天。三者梵众天。四者大梵天。五者光天。六者少光天。七者无量光天。八者光音天。九者净天。十者少净天。十一者无量净天。十二者遍净天。十三者严饰天。十四者小严饰天。十五者无量严饰天。十六者严饰果实天。十七者无想天。十八者无造天。十九者无热天。二十者善见天。二十一者大善见天。二十二者阿迦尼吒天。”——《长阿含经》
  “果实天光明不如无想天光明。无想天光明不如无造天。”——《长阿含经》
  “过果实天由旬一倍有无想天宫。过无想天由旬一倍有无造天宫。”——《长阿含经》
  可见,《双论》所说的无想有情色蕴已灭,纯粹是无稽之谈。
  二、胡说无色有色蕴未灭
  无色有,也就是无色界有情,即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非想处等四无色天,《双论》所说的无色有色蕴非灭,更是错的离谱。无色有必定是灭了色蕴,唯有受想行识等四无色蕴,才称为无色有,岂有无色有色蕴未灭的道理?这种低级的错误,实在没有掰扯的必要,稍有佛学常识者即可知其错谬。
  三、胡说五蕴有受蕴、色蕴灭
  所谓的五蕴有,也就是欲界、色界的众生,一切欲界、色界的众生,必定是色、受、想、行、识等五蕴具足。而且,佛法中唯有五蕴,若没有色蕴、受蕴,何来五蕴?哪里还可能存在五蕴有?《双论》之此类论述,毫无逻辑可言,纯粹是胡说八道。
 

《双论》胡说无想有情无受蕴


  若於某人色蕴生者,其人之受蕴生耶?若往生於无想有情〔有〕时,其人虽色蕴生,其人而受蕴非生。若往生於五蕴〔有〕时,其人色蕴生而受蕴〔亦〕生。或又若某人之受蕴生者,於其人色蕴生耶?若往生於无色〔有〕时,其人虽受蕴生,其人而色蕴非生。若往生於五蕴〔有〕时,其人受蕴生而色蕴〔亦〕生。——《双论》
  《双论》作者不明佛理,竟然胡说无想有情没有受蕴,其实无想有情五蕴具足。
  一、无想有情有想有知
  无想有情,也称为无想天,唯灭前五色根粗想,并没有灭掉意根细想,依然是有想有知,因其已经灭掉前五根的想受觉知,故而随顺外道方便,称为无想天或无想定,实际并非真的无想。
  例如:
  “比丘入无想定者。想知不灭。”——《中阿含经》
  “有二因二缘住无想定。云何为二。一者不念一切想,二者念无想界。”——《中阿含经》
  可见,无想定是有念无想界之想存在的。
  二、想蕴与受蕴俱生
  一切的想蕴必定与受蕴俱生,有想必定有受,有受必定有想。
  例如:
  “眼.色缘生眼识……耳.鼻.舌.身触缘生身识……缘意.法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杂阿含经》
  “觉.想.思。此三法合不别。此三法不可别施设。所以者何。觉所觉者。即是想所想。思所思。是故此三法合不别。此三法不可别施设。”——《中阿含经》
  “想.思是心数法。依于心.属于心想转。是故想.思名为意行。”——《杂阿含经》
  也就是说,若有想,则必定有识阴,而识阴与想本就属于行阴,所以无想有情,虽然没有前五根粗想,已经灭了前五根粗想,但依然是色、受、想、行、识等五蕴都有,并非如《双论》所胡说的没有受蕴、不生受蕴。
 

《双论》胡说无想有情无意处


  若於某处色处生者,於其处意处生耶?若於无想有情〔有〕时,於其处色处虽生而於其处意处非生。若於五蕴〔有〕,於其处色处生而意处亦生。或又若於某处意处生者,於某处色处生耶?若於无色〔有〕,於其处意处虽生而於其处色处非生。若於五蕴〔有〕,於其处意处生而色处亦生。
  若於某处意处生者,於其处法处生耶?然。或又若於某处法处生者,於其处意处生耶?若於无想有情〔有〕,於其处法处虽生而於其处意处非生。若於四蕴〔有〕、五蕴〔有〕,於其处法处生而意处亦生。——《双论》


  《双论》所说的无想有情,也就是无想天,为二处之一。无想天属于色界众生,一切色界众生必定具足包括意处在内的六处,无想有情也不例外,同样有意处。
  例如:
  “阿难。云何有二处。有色众生无想无觉。谓无想天。是谓第一处。”——《中阿含经》
  “色界众生有二十二种。一者梵身天。二者梵辅天。三者梵众天。四者大梵天。五者光天。六者少光天。七者无量光天。八者光音天。九者净天。十者少净天。十一者无量净天。十二者遍净天。十三者严饰天。十四者小严饰天。十五者无量严饰天。十六者严饰果实天。十七者无想天。十八者无造天。十九者无热天。二十者善见天。二十一者大善见天。二十二者阿迦尼吒天。”——《长阿含经》
   即使是无色界有情,没有眼处、耳处等前五色根,但依然有意处在,也就是说,欲界、色界、无色界等三界的一切有情,必定都有意处在,根本不存在如《双论》所胡说的没有意处、意处不生的有情,若无意处,必定不是有情众生。

 

《双论》胡说无想有情心行不生


  若某人身行不生者,其人心行不生耶?若无入出息而心生时,其人身行不生而其人心行非不生。凡心灭时、入於灭尽定者、无想有情者,其人身行不生而心行〔亦〕不生。或又若某人心行不生者,其人身行不生耶?然。
  若某人语行不生者,其人心行不生耶?无寻伺而心生时,其人语行不生而其人心行非不生。凡心灭时、入於灭尽定者、无想有情者,其人语行不生而心行〔亦〕不生。或又若某人心行不生者,其人语行不生耶?然。
  若於某处身行不生者,於其处心行不生耶?於第四静虑、色缠、无色缠者,於其处身行不生而於其处心行非不生。於无想有情〔有〕者,於其处身行不生而心行〔亦〕不生。或又若於其处心行不生者,於其处身行不生耶?然。
  若於某处语行不生者,於其处心行不生耶?於第二静虑、第三静虑、第四静虑者,於其处语行不生而於其处心行非不生。於无想有情〔有〕者,於其处语行不生而心行〔亦〕不生。或又若於某处心行不生者,於其处语行不生耶?然。——《双论》


  《双论》的作者不明佛理,不清楚禅定境界,竟然在其论中多次述说无想有情心行不生,诳惑世人,贻误众生,着实可恶。
  一、想、思为心行
  心行,也称为意行,乃是指禅定中的想、思、受。
  例如:
  “长者。出息.入息名为身行。有觉.有观名为口行。想.思名为意行。”——《杂阿含经》
  “想.思是心数法。依于心.属于心想转。是故想.思名为意行。”——《杂阿含经》
  “居士!入息出息为身行,寻伺为语行,想、受为心行。”——《相应部》
  “想、受属于心,此等之法依缚于心,是故想、受为心行”。——《相应部》
  “居士毗舍佉!出入息为身行也;寻、伺为口行也;想及受为心行也。”——《中部》
   “想与受是属于心,此等诸法为系缚于心者也,是故想及受为心行也。”——《中部》
  二、无想有情有心行
  无想有情,也称为无想天,无想天并非真的无想,而是因为其已经灭了前五色根之粗想,故而随顺外道称其为无想天或无想有情。无想天依然有意根之细想在,依然是想知不灭、有想有知、有想思心在的。
  例如:
  “入无想定者。想知不灭。”——《中阿含经》
  “‘我是无想’者,此为想思。”——《相应部》
  “有二因二缘生无想定。云何为二。一者不念一切想。二者念无想界。是谓二因二缘生无想定。”——《中阿含经》
  “有二因二缘住无想定。云何为二。一者不念一切想。二者念无想界。是谓二因二缘住无想定。”——《中阿含经》
  可见,无想有情想知不灭,依然有我是无想即念无想界之想思心在,依上文可知,由于想、思为心行,所以无想有情依然有心行在,并非如《双论》所胡说的无想有情心行不生。
  三、 灭尽定心行灭
  在佛法中,确实存在心行不生也就是心行灭的情况,但却不是如《双论》作者所胡说的无想有情,而是灭尽一切想受觉知的灭尽定,也称为灭受想定、想受灭定等。
  例如:
  “法乐比丘尼答曰。比丘入灭尽定者。想及知灭。入无想定者。想知不灭。若入灭尽定及入无想定者。是谓差别。”——《中阿含经》
  “尊者大拘絺罗答曰。比丘入灭尽定者。想及知灭。比丘入无想定者。想知不灭。若入灭尽定及入无想定者。是谓差别。” ——《中阿含经》
  “灭尽定者。身.口.意行灭。不舍寿命。不离于暖。诸根不坏。”——《杂阿含经》
  “心行灭之想受灭定是意牟尼。”——《小部》
  “居士!逮达想受灭之比丘,第一灭语行,然后是身行,再次灭心行。”——《相应部》
  “此逮达想受灭之比丘,彼亦身行灭为轻安,语行灭为轻安,心行灭为轻安,然而寿命未尽、暖气未熄,诸根澄净。”——《相应部》
  “而入灭受想定之比丘,亦身行灭、安息;口行灭、安息;心行灭、安息;但寿不尽、暖亦不息、诸根寂静[不败坏也]。”——《中部》
  可见,《双论》作者反复所说的无想有情心行不生,纯粹是其因不明佛理及禅定境界的无知妄想。
 

《双论》胡说眼处、鼻处


  若某人眼处生者,其人色处生耶?然。或又若某人色处生者,其人眼处生耶?若有色、无眼而往生时,其人色处虽生而其人眼处非生。若有眼而往生时,其人色处生而眼处亦生。
  若某人鼻处生者,其人色处生耶?然。或又若某人色处生者,其人鼻处生耶?若有色、无鼻而往生时,其人色处虽生而其人鼻处非生。若有鼻而往生时,其人色处生而鼻处亦生。
  若某人眼处生者,其人鼻处生耶?若有眼、无鼻而往生时,其人眼处虽生而其人鼻处非生。若有眼、有鼻而往生时,其人眼处生而鼻处亦生。或又若某人鼻处生者,其人眼处生耶?若有鼻、无眼而往生时,其人鼻处虽生而其人眼处非生。若有鼻、有眼而往生时,其人鼻处生而眼处亦生。——《双论》


  
  一切欲界、色界的众生必定眼耳鼻舌身意等六处具足,根本不存在如《双论》所胡说的有眼处无鼻处的众生或者是有鼻处而不生眼处的众生。欲界、色界众生之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等前五色根,一有俱有,一无俱无。若不是六根俱足的欲界、色界众生,则必定为全部灭尽前五色根唯有意处的无色界众生,没有第三种情况可得。即使是生为盲聋喑哑等先天性残疾人,虽然有可能其浮尘眼根、鼻根等有病损、残缺,但其净色五根依然不缺、不坏,依然是六根具足、六处不缺。真正眼处、鼻处等是不可见的净色根。
  例如:
  “佛告彼比丘。眼是内入处。四大所造净色。不可见有对。耳.鼻.舌.身内入处亦如是说。”——《杂阿含经》
  例如,盲人亦有种种色想、见觉乃至会生起所谓“幻视”,皆因其浮根肉眼虽坏,真正净色眼根并未损坏。阿那律尊者等生起天眼者,即使不用肉眼亦可见诸色,皆因真正的眼根是不可见的净色根。
  《双论》所谓的有眼处而无鼻处之说,显然是不明佛理之谬论。
 

《双论》逻辑错乱论说五蕴


  色是色蕴耶?喜色、悦色虽是色而非色蕴,色蕴是色而且是色蕴。色蕴是色耶?然。
  受是受蕴耶?然。受蕴是受耶?然。
  想是想蕴耶?见想虽是想而非想蕴,想蕴是想而且是想蕴。想蕴是想耶?然。
  行是行蕴耶?除行蕴之外,其余之行虽是行而非行蕴,行蕴是行而且是行蕴。行蕴是行耶?然。
  识是识蕴耶?然。识蕴是识耶?然。——《双论》


  《双论》作者不通逻辑,不清楚“别”可以说成是“总”,但“总”不能说成是“别”的道理,对五蕴一通乱论。
  一、蕴为总说
  蕴,也称为阴,乃是总说,是总集的概念。色蕴,就是一切色的总说,一切色的总集,称为色蕴,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识蕴,也就是一切识的总说,一切识的总集,称为识蕴。
  例如:
  “诸比丘!所有色之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粗、细、劣、胜、远、近者,名为色蕴。……所有识之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粗、细、劣、胜、远、近者,名为识蕴。”——《相应部》
  “世尊。云何名阴。佛告比丘。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总说阴。是名为阴。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如是。比丘。是名为阴。”——《杂阿含经》
  根据逻辑,“别”可以说是“总”,但“总”不可以说是“别”。也就是说,任何具体的色,都可以说是色蕴、属于色蕴,但不能说色蕴是某个具体的色。
  马是总说,大马、小马、公马、母马,白马、黑马,其中任何一种马,都可以说是马、都属于马,例如,可以说白马是马、小马是马,但不能说马是白马或马是小马。
  金、银、铜、铁、锡都属于金属,金属是总说,铜可以说是金属,但金属不能说是铜。
  二、《双论》逻辑错乱
  明白了这个道理,再回头看看《双论》之所说,是不是错得很离谱。
  色蕴是色耶?然。
  受蕴是受耶?然。
  想蕴是想耶?然。
  行蕴是行耶?然。
  识蕴是识耶?然。
  可以说色是色蕴、属于色蕴,但绝不能说色蕴是色,乃至可以说识是识蕴、属于识蕴,但绝不能说识蕴是识。
  《双论》的这些论述,全部是将“总”说成是“别”,进而在逻辑上犯了极其低级的错误。

 

(责任编辑: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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