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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唐老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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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法论功理论体系的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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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6-5-12 14: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5-12 14:00 发表


引用:第二個問題:
按李洪志的說法,咱們人都是從「神」的天國世界「掉」到地球上來的,人「掉下來」的「本位」是一個能產生「執著心」和「私心」的地方,那麼,「修煉人」千辛萬苦地「修」到「本位」上去(返本歸真),不還是要產生「執著心」和「私心」嗎?不還是要「掉下來」嗎?如此「上來」、「下去」地勞而往返,還要「修煉」上去幹什麼?

駁:在修煉過程中,人會按照自己過去造下的業力大小而消業,註『業』是一種象形文字,請大家子細看看『業』有頭有腳的,像不像顯微鏡底下的細菌呢。
所以人在消『業』過程中是非常痛苦的!因為消『業』的狀態和人生病時的狀態是一模一樣的。所以有些練功人就誤認為是自己生病了,其實不是。
由於俢練過程中所經歷的種種痛苦,所以當一個人修煉成神後,他就可能永遠不敢再犯錯,讓自己再掉下來了!


纯粹胡说,一是修行不是业障报尽才能得成正果的,证果是断惑证真,而不是断业!
  在《大般涅盘经》中,佛陀就用种种质疑驳斥了那种外道邪说:若有持戒精进受身心苦能坏本业。本业既尽众苦尽灭。众苦尽灭即得涅盘。
  佛陀质疑说:“既不知过去本业。云何能知现在苦行定能破坏过去业耶。若知现在苦行能坏过去业。现在苦行复以何破。若以断业因缘力故得解脱者。(则)一切圣人不得解脱。何以故。一切众生过去本业无始终故。若受苦行便得道者。一切畜生悉应得道。”
  佛陀解释说,烦恼尽才是解脱一切的关键:“汝(指外道须跋陀)法不从方便断业。我法不尔。从方便断。汝业尽已则得苦尽。我即不尔。烦恼尽已业苦则尽。是故我说修圣道时,是道能遮无始终业。”

“由於俢練過程中所經歷的種種痛苦,所以當一個人修煉成神後,他就可能永遠不敢再犯錯,讓自己再掉下來了!”更是胡说,修行不是惩罚疗法,上面的神对地狱之苦看得清清楚楚怎么还敢犯呢?!

[ 本帖最后由 沧海横流 于 2006-5-12 15:19 编辑 ]
27#
匿名  发表于 2006-5-12 17:47
原帖由 滄海橫流 於 2006-5-12 14:58 發表


純粹胡說,一是修行不是業障報盡才能得成正果的,證果是斷惑證真,而不是斷業!
  在《大般涅盤經》中,佛陀就用種種質疑駁斥了那種外道邪說:若有持戒精進受身心苦能壞本業。本業既盡眾苦盡滅。眾苦盡滅即得涅盤。
  佛陀質疑說:「既不知過去本業。雲何能知現在苦行定能破壞過去業耶。若知現在苦行能壞過去業。現在苦行復以何破。若以斷業因緣力故得解脫者。(則)一切聖人不得解脫。何以故。一切眾生過去本業無始終故。若受苦行便得道者。一切畜生悉應得道。」
  佛陀解釋說,煩惱盡才是解脫一切的關鍵:「汝(指外道須跋陀)法不從方便斷業。我法不爾。從方便斷。汝業盡已則得苦盡。我即不爾。煩惱盡已業苦則盡。是故我說修聖道時,是道能遮無始終業。」

「由於修練過程中所經歷的種種痛苦,所以當一個人修煉成神後,他就可能永遠不敢再犯錯,讓自己再掉下來了!」更是胡說,修行不是懲罰療法,上面的神對地獄之苦看得清清楚楚怎麼還敢犯呢?!


感謝閣下的指教!

有ㄧ奌須向閣下說明。在下在此論壇內所發表的言論,除引用李老師原話部份外,其餘皆是個人修練的心得體會。所有的用詞、用語,皆是以個人的修練心得來表達,與其他任何法門修練無關;更不想去駁斥任何宗教經典的理論!

如有與任何宗教理論相似或是相矛盾之處,皆屬巧合,絕非再下有意為之,祈請各位網友大德多多包函見諒,亦歡迎大家多多指教!感謝再感謝!

國華  合十敬覆
28#
发表于 2006-5-12 18: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5-12 14:00 发表

引用:第四個問題:
      李洪志在早期說過,「修煉」的方式是要「以法為師」,也就是必須嚴格按照《轉法輪》,以及他在各地所講的「法」,做到以「法」為師,「時時對照,做到是修」。但是到了後期,李洪志又說:「我說的都是法」。也就是說李洪志將「以法為師」,悄然轉變成「以我為師」,即:我就是法,法就是我!你們(指弟子們)必須按照我李洪志的要求、按照我李洪志的說法去做!這才是「修」,才是「真修」。從這裡不難看出,李洪志已通過他的「講法」,牢牢地、明確地確立了自己的「教主」加「霸主」地位。

駁:每個弟子在修煉中偶而會出現一些問題,或是出現有人破壞大法和弟子的修煉,李老師就會適時的再講一些法『經文』,來幫助弟子們修正出現的偏差或是指導弟子們如何面對出現的破壞行為,走好每個人修煉的路。這是對弟子的愛護和負責!絕不是唐先生所說的「霸主」這種概念,請勿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国华朋友也太能胡扯了吧,你就这样无理无据地说话也算辩论啊?!你敢不敢说李洪志说的不是“法”?!你要不要以李洪志为师?!李洪志到底说没说过自己是“佛主”或“主佛”?!
29#
发表于 2006-5-25 22:03 | 只看该作者

回#25楼国华

呵呵,鸭子到火星几日,国华又开始冒裸话了,真不简单!看来,你把鸭子的第三个问题已经思考成熟了,所以又跑这里来搅混水了。怎么样,先把鸭子问你的第三个问题的答案拿出来吧?!你上面那“十个问题”,鸭子回来自然就有答案;就是鸭子不回来,老巴我也能给你答案!
30#
发表于 2006-5-25 22:22 | 只看该作者

再回#25楼国华

然而,这十四个问题李洪志不是按着顺序集中在一起讲明和回答的,他散落在《转法轮》中的不同章节和后期“讲法”、“经文”中,是逐步逐步回答的。如果我们把这些问题作为一个系统,从整体上分析,我们就不难看出:这些问题恰恰形成了证据链,构成了李洪志立论的完整体系!这不难看出李洪志理论的荒谬所在,也不难看出法轮功理论的邪教走向,更不难看出李洪志的政治目的和政治图谋!在下面的分析中,我们要大量引用李洪志的许多原话和原意,这是他立论的基础,更是我们分析论证的证据所在!

这是老巴我引用鸭子“一论”概述中的一段话,鸭子引用的是“原话和原意”,至于后几论时间允许了,他就直接引用原话了。国华先生,您的老鼠眼是色盲还是老花啊?

我这也算是代鸭子回你的一个开头或概述。后面的几个小东西,老巴改日再逐一驳你。今先休息了。
31#
匿名  发表于 2006-5-25 23:09

植物是不是生物?

請問無想天道是什麽樣子的?也就是無想衆生是怎樣的?
32#
发表于 2006-5-26 08: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於 2006-5-12 14:00 發表
  引用:李洪志巧妙地將精神類的東西物質化了,把對精神的追求轉化成物質的追求,將對物質的追求轉化成精神的追求,

  駁:恰恰相反!俢練人要放下的就是精神上的追求。
  李老師講:『我們這一法門,在常人中修煉的這一部分,要求就在常人社會中修煉,最大限度的保持著和常人一樣,不是在物質利益上叫你真正失去甚麼東西。不怕你當多大官,也不怕你有多大的財,關鍵是你能不能把那顆心放下。』…
  所以『放下』精神上的追求去掉執著,纔是修煉的真正目的!請唐先生再多多研讀轉法輪呀!別在這裡顛倒是非了!


  這個國華朋友和那位無賴的善觀很雷同哦,難道邪門外道的人都很會偷換概念、混淆視聽嗎?!
  人家鴨兄所說的『精神類的東西物質化了』『對精神的追求轉化成物質的追求』中的『物質』,指的是世間的官位與財物嗎?!國華不要這樣偷換概念了!難道國華不知道自己在追求精神類卻被李洪志物質化了的『德』『功』等等嗎?!不要把別人都當傻瓜耍了。
33#
发表于 2006-5-26 11:39 | 只看该作者

回敬国华之一

第一個問題:     
引用:『 李洪志在《轉法輪》中說過:「咱們人是從無比純潔、美好的天國世界,起了執著心後一層一層往下掉,掉到地球這個中心,宇宙這個垃圾站來的。」這裡有三個問題值得注意,假定李洪志的說法成立,那麼,咱們「人」從天上掉下來之前不也是「神」嗎?既然是的,人(神)怎麼還會從「無比純潔、美好的天國世界掉下來」呢?

駁:引述李老師的原話:『宇宙空間本來就是善良的,就是具有真、善、忍這種特性的,人生出來和宇宙是同性的。但是生命體產生多了,也就發生了一種群體的社會關係。從中有些人,可能增加了私心,慢慢的就降低了他們的層次,就不能在這一層次中呆了,他們就得往下掉。』
請大家想想看,無論東西方幾千年來都有各種各樣的宗教,他們信奉各種各樣的神。無論他們自稱所信的神有多高多大,但是仔細了解,有些宗教是很邪惡自私的。他們要求信徒殺生獻血來祭祀、有些神剝奪信徒的家產,為自己建造豪華的神殿、有些神指示信徒去爭戰,奪取別人的財富…..等等。
如果天上真有神的存在,那麼這些神是不是很壞呢?是不是應該往下掉呢?

问:
1、“宇宙空间本来就是善良的,就是具有真善忍这种特性的,人生出来和宇宙是同性的”。这话的依据是什么?证据在哪里?

2、假设李先生的说法成立,既然此处如此美好,第一个恶、第一个负、第一个私、第一个黑色物质从哪里诞生,在哪里和哪个空间呆住,由什么东西开创?难道这些恶、负、私、黑色物质也有“真善忍”的属性?

3、假设李先生的说法成立,在这个既能自觉又能觉他的神类世界,为什么这些神族们却约束管束不了自己了?怎么倒象是人类社会的翻版?

4、假如你想谈其他宗教,你就认真地好好谈谈。但是,要谈你就必须完整地了解其他宗教的教义,如果不了解,请你不要在此信口雌黄!

今天暂时就回敬你第一个问题。
34#
匿名  发表于 2006-5-26 11:44

不要自己表達不清栽贓成別人理解不清

鴨子所說的『精神類的東西物質化了』『對精神的追求轉化成物質的追求』中的『物質』,指的是世間的官位與財物嗎?!

他說過的有這個意思麽?

自己概念表達不清楚,倒要靠真水無香來圓場,這是你們一貫的討論態度麽?
35#
发表于 2006-5-26 11:51 | 只看该作者

请问#31楼和#34楼的游客是同一个人吗?

能露个脸吗?能把你想说的问题说准确一些吗?
36#
匿名  发表于 2006-5-26 12:32

佛經裏的確說過人是從光音天下來的

建議看看《長阿含*世紀經》。

另外,奉勸巴人及同類不要象密探一樣打聽別人的隱私,這裡的討論本來就是不公平的,因爲現在中國政府和中國共產黨還是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的,所以在中共的地盤上的討論是不對稱的,掌握真理的人不會害怕。
37#
发表于 2006-5-26 13: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5-26 12:32 发表
建議看看《長阿含*世紀經》。

另外,奉勸巴人及同類不要象密探一樣打聽別人的隱私,這裡的討論本來就是不公平的,因爲現在中國政府和中國共產黨還是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的,所以在中共的地盤上的討論是不對稱的,掌握真理的人不會害怕。


谢谢你的建议。同时也建议你看看唐老鸭“十论”每篇开篇的第三行:“此文不涉及其他任何宗教”。你要谈其他宗教请另开话题。

如果你怕涉及你个人的隐私,请你注册“游13客”也行,不然我们不知道该回答哪位“游客”,因为这里的“游客”太多,不知道谁是张三李四。我老巴不想做密探,你如果想做的话,就请继续隐瞒身份好了。

这个论坛是私人所办,你觉得讨论不对称,你可以去其他地方讨论,CNN、BBC、新加坡、德国都行,我想人家会鸣锣放炮欢迎你的!

谢谢您这位掌握真理不敢露脸的“游客”!
38#
发表于 2006-5-26 14: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於 2006-5-26 11:44 發表
鴨子所說的『精神類的東西物質化了』『對精神的追求轉化成物質的追求』中的『物質』,指的是世間的官位與財物嗎?!

他說過的有這個意思麽?

自己概念表達不清楚,倒要靠真水無香來圓場,這是你們一貫的討論態度麽?


邪門歪道的人總是不認真看別人的文章在說什麼嗎?你就不能再認真看看人家鴨兄在本問題『第三』中到底怎麼說的啊?!說你和那個善觀一樣無賴你還不承認嗎?!
39#
匿名  发表于 2006-5-26 16:18

你把他說得原話貼出來就是

如果你的解釋就是他的原話,還用你來圓謊麽?

鴨子的話我是不看的,我只看人說的話。
40#
匿名  发表于 2006-5-26 16:28

如果不談宗教,就不要用佛教教義來批判法輪功

就用共產黨黨章好了。

終于承認這裡是個私人地盤了,那就不要自吹自擂什麽“反邪先鋒”的,儼然是官方的代言人。

討論問題對事不對人,與我是誰有什麽關係呢?
41#
发表于 2006-5-26 16: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5-26 16:18 发表
如果你的解釋就是他的原話,還用你來圓謊麽?

鴨子的話我是不看的,我只看人說的話。


您这个人怎么这么“混”呢?!您看不懂人家鸭兄所说的话,真水无香指出混淆之处怎么就成了圆谎了呢?!您说话就不能有理有据吗?!
老鸭哥哥起网名是唐老鸭说的就不是人话了?!我看您真是看不懂人话?!您这个无赖表现还不是邪门外道之人嘛?!真丢死人了,还修真啊、善啊、忍啊的,整个一个邪人!

[ 本帖最后由 如烟 于 2006-5-26 16:55 编辑 ]
42#
发表于 2006-5-26 16: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5-26 16:28 发表
就用共產黨黨章好了。

終于承認這裡是個私人地盤了,那就不要自吹自擂什麽“反邪先鋒”的,儼然是官方的代言人。

討論問題對事不對人,與我是誰有什麽關係呢?


老鸭哥哥不愿意谈论其他宗教是早就声明过了的,与其他人用什么批判邪说有什么关系呢?!您是不是“中邪”以至于精神都失常了?!
本来悲智老师开了这么一个论坛是全天下人都知道的,谈不上“终于承认”吧?!您能不能有理有据的说话啊?!您能拿出以前谁不承认本论坛是悲智老师开的证据吗?!
“反邪先鋒”栏目是所有“反邪人士”都可以来的,难道您来这里就说明您是在“自吹自擂”自己是“反邪先鋒”了?!栏目叫“反邪先鋒”与“儼然是官方的代言人”有任何关系吗?我看您是被“反邪先鋒”反得恼羞成怒、口不择言了!
討論問題對事,讨论无赖的人就要對人,您表现得无比无赖怎么就與您本人是破坏佛法的邪徒无关呢?!只有邪门歪道的人才会像您这样漫无边际地净胡说胡扯些没用的,您这个人真是无聊透顶了!

[ 本帖最后由 如烟 于 2006-5-26 16:57 编辑 ]
43#
发表于 2006-5-26 17: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5-26 16:18 发表
如果你的解釋就是他的原話,還用你來圓謊麽?

鴨子的話我是不看的,我只看人說的話。


唐老鸭的话和文,你可以不看,但是也犯不上如此损人损己啊!因为你是跟着人的帖子后面发帖啊,莫非你想说明你跟着唐老鸭发帖就是“鸭子”不成?
44#
发表于 2006-5-26 18: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5-26 16:28 发表
就用共產黨黨章好了。

終于承認這裡是個私人地盤了,那就不要自吹自擂什麽“反邪先鋒”的,儼然是官方的代言人。

討論問題對事不對人,與我是誰有什麽關係呢?


你该去问问李大师,他为啥要盗用那么多宗教内容,而且还篡改人家的概念和本意?如果你真想谈宗教或中共党章,你可以另开话题。

这里目前还没有人自诩自己是官方代言人,莫非你想跟官方搭话?“反邪先锋”怎样,“反邪元帅”又如何,草民们自称,是违宪还是犯法?如是,我们也可以纠正。

你是谁我们不感兴趣(别误以为我们把你当鸭子了),问题是你回帖跟帖时,我们要识别你是哪个“游客”呢。
45#
发表于 2006-5-26 18: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5-26 16:28 发表
就用共產黨黨章好了。

終于承認這裡是個私人地盤了,那就不要自吹自擂什麽“反邪先鋒”的,儼然是官方的代言人。

討論問題對事不對人,與我是誰有什麽關係呢?


私人办的不假,因为这是民间自发、私人创办的一个反邪论坛。这怎么和官方代言人划上等号了呢?私人怎么就不能是“反邪先锋”呢?
您爱是谁是谁,我们讨论只是想有针对的对象,不然不知对哪个游客发言,哪些游客是一个人。您别害怕啊,呵呵!我们可都堂堂正正了,哈哈。
讨论也得对着人,人没有了,哪来的事儿啊?不是吗?
46#
发表于 2006-5-26 18: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5-26 16:18 发表
如果你的解釋就是他的原話,還用你來圓謊麽?

鴨子的話我是不看的,我只看人說的話。


大家觉得国华朋友会如此没有起码的人格与道德吗?
我觉得国华朋友虽然是“法轮功”邪教的信徒,但是他一直还算谦虚、客气,从来没有向现在这位“游客”这样龌龊过,难道国华真的“中邪”而精神失常、语无伦次了?其实我觉得前面一些“游客”的语气和用词也不像是国华的,我怀疑上面这位游客就根本就不是国华,反倒像是在栽赃、抹黑国华或“法轮功”的。大家说说看。

也请问上面的这位“游客”,您是国华朋友吗?如果您还有起码做人的道德,就请您澄清一下吧,否则您不配“人”这个字。
47#
匿名  发表于 2006-5-26 19:44

如果真水無香指出混淆之处確實是鴨子說過的

那他只要引用鴨子的原話即可,但事實上鴨子並沒有說過這些話,所以這些話是真水無香的自說自話,也就是刻意栽贓。

一個起鴨子名稱的人本身心理就有問題,屬於幼稚園的水平,這樣的人寫的東西還有什麽價值可言?

這個論壇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你説話也不怕風大扇了你的舌頭,真是可憐。

我說過我不看鴨子的話,只看還算人的話,如果你們有誰不想做人,可以説明,我同樣不會和不是人的説話的。

什麽叫盜用,你們現在說的話都是你們自己發明的?如果引用也是盜用, 那你們這裡就是一個賊窩。

看看你們,老是疑神疑鬼的,草木皆兵的狼狽樣,我是不是國華有什麽關係?你們有什麽道德?狐假虎威,落井下石的一群走狗而已。

“反邪先鋒”栏目只能是反邪的人來麽?那不成了一言堂了?
48#
发表于 2006-5-26 19: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5-26 16:18 发表
如果你的解釋就是他的原話,還用你來圓謊麽?

鴨子的話我是不看的,我只看人說的話。


我们大伙跟唐老鸭子(论坛上也有人称他为鸭子)都是同类,是人族!假如你认为自己是另类的话,那么就请你回家好吗:因为也许你家饲养的那个鸭子,可以写出汉字说出汉语与你单独、悄悄地交流啊!
49#
发表于 2006-5-26 20: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5-26 19:44 发表
那他只要引用鴨子的原話即可,但事實上鴨子並沒有說過這些話,所以這些話是真水無香的自說自話,也就是刻意栽贓。

一個起鴨子名稱的人本身心理就有問題,屬於幼稚園的水平,這樣的人寫的東西還有什麽價值可言?

這個論壇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你説話也不怕風大扇了你的舌頭,真是可憐。

我說過我不看鴨子的話,只看還算人的話,如果你們有誰不想做人,可以説明,我同樣不會和不是人的説話的。

什麽叫盜用,你們現在說的話都是你們自己發明的?如果引用也是盜用, 那你們這裡就是一個賊窩。

看看你們,老是疑神疑鬼的,草木皆兵的狼狽樣,我是不是國華有什麽關係?你們有什麽道德?狐假虎威,落井下石的一群走狗而已。

“反邪先鋒”栏目只能是反邪的人來麽?那不成了一言堂了?


我看假如鸭子有心理问题的话,你就是一位有心理障碍的了!既然不看鸭子写的东西,你在此跟什么帖啊,说什么胡话?没喝多吧?自个犯病了知道吗?假如发主楼这个帖子的鸭子不是“人”类,你又算哪类的什么呀?是冒人气不说人话的那一类吗!?
50#
匿名  发表于 2006-5-26 20:06

呵呵,原來都是一些鴨子的同類。

如果鴨子會寫字,哪知表明會寫字的只不過是披著人皮鴨子而已,也就是世人所說的“衣冠禽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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