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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唐老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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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法论功理论体系的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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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发表于 2006-10-6 14:11 | 只看该作者

复149楼.150楼帖

您确实是涉及到了其他宗教,客观上也对其他宗教进行了一些评说(这一点后面详谈),但这不是我要说的重点,重点是您要把法轮功的每一个特征都和“其他任何宗教”区分得一清二楚,而我认为这很难做到。很抱歉您说的两篇文章我用百度都没有搜到,但找到了刘平先生的另一篇文章《地下王国的建立——明清秘密教门“左道惑众”的途径》http://www.zgjds.org/zgjds/07science/article114.htm,并找到了福建省反邪教协会对同善社的简介http://www.fjfxj.org/Article.asp?ArtID=1118,增加了许多历史知识,很有意思,谢谢您的推荐。不过我并不觉得刘先生的研究能够旁证您的论说,相反,刘先生在文章中多次使用“宗教”这个词描述明清秘密教门的一些特征。在为刘先生所引述的那段台湾学者王尔敏先生的话中,还将这些教门称为民间秘密宗教。我认为这是比较妥当的。您建议我读刘先生和陆先生的那两篇文章,理由是“假如您认为FLG与其他宗教有联系的话”,我的确这么认为,我想联系无疑是有的,而且您事实上也并不反对这一点,问题只在于究竟都有什么联系罢了。我的观点是,从无神论的角度来看,也就是说,不从任何一个宗教的角度来看,则法轮功和其他宗教是有很多共同点的,在某些方面甚至就是一回事。就比如幻觉这个问题,假如您不是基督徒,我想您应该认同:任何人如果听到上帝对他说话那一定是幻觉,是幻觉中的幻听。我想您也会同意,如果一个人说这些都只是幻听而已,并不能当成是真实的,那他一定不是一个基督徒。所以某些东西我们从无神论的角度来说是幻觉,可是对于宗教信徒来说就是真实的,这没什么问题。还有“天国世界”,那对于基督徒来说确实不是今世的,但也确实不是“精神寄托”而已那么简单。伊斯兰教的信来世,也绝不是说天园和火狱都只是一种想象世界中的存在,要真地相信这些是实有的,才是有教门的穆斯林。关于道教的白日飞升和羽化登仙之说,我只是在n多年前在《新华文摘》上读过一篇谈论中国历史上释道两教兴衰的文章中看到过一点点介绍,您提出的文献我很惭愧,没有读过,可是我不同意这是一个取决于“我们能提供的史实和证据有多少能成立”的问题,理由还是前面说的,我们不是站在任何一个宗教的立场上来讨论,因此在我们看来这种事没有能够成立的史实和证据才是正常的,否则的话科学就有问题了。总之我想要说的是,我们分析和批评法轮功也应该实事求是,比如您说的它公然歪曲很多其他宗教的名词术语和内容,比如我说的它垄断理念、现世主神,还有大家都提到的它的准青蛙路线和精神控制,而不应该把那些与其他宗教一样的东西也当成它的罪状来说,否则就不如直接批评“宗教”这种东西。最后想说一句的是,很遗憾,恰恰是您在批判法轮功的时候把其他宗教也牵引进来了,这当然不是您的本意,但客观的结果就是如此——我也正因为知道这不是您的本意,所以回帖给您指出这点,若本意就是批判宗教,其实我倒觉得并无什么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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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楼主| 发表于 2006-10-6 2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1 五讲三嘘 的帖子

一、我再次重申:我的想法和做法是,不对其他宗教作任何评价评说或批判。之所以引出一些其他宗教方面的内容,目的是为了比较,或用来说明此非彼,或彼非此。假如您把这些(可能还包括引用)也列入涉及评判或批判的话,那就是你的个人认识了,请您不要强加给我好吗?!谢谢。

二、我没有否定宗教不可以评价评判或批判之说,但是我个人不想如此。

三、提供给您的两文,不是用来给我自己的论说作旁证的,因为那两文中引用了不少的资料,您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查阅。

四、宗教与邪教的问题,有相同的问题,也有不同的问题。我的本意,尽自我的可能,看看它所说的“某教此说”是否如此。有难度,但不代表无可能。

五、幻觉的问题,不是宗教中才有,正常人、练其他气功的都会出现(本人也出现过)。但是,确能证实幻觉就是真实存在的,我目前还未见到定论。客观点说,只能是假说;如果从神经医学或生理心理学上去解释,答案您是清楚的。

六、您认为FLG的东西与其他宗教的东西是一样的话,我不反对。但是,我想说他与其他宗教不一样的问题(我没把其他宗教的一些说法当成“罪状”去说,我觉得您应该认真考虑一下自己的一些关键用词,不然我会“错误”怀疑您的用意)。

七、如依照您的说法,宗教将幻觉问题作为自己立论的基础(我尚未发现),我觉得它就麻烦了!

八、“天国世界”问题您认为我说的“精神寄托”不成立,那么您认为它就是物质的,还是现世的?有无左证?
153#
发表于 2006-10-7 17:31 | 只看该作者

复152楼

1.我说过,“这当然不是您的本意”,我从未说你有意批评其他宗教,这一点请您可以不必再重申了,就以我如下声明做结吧:五讲三嘘声明,本人认为唐老鸭并未有意批评除法轮功外的其他任何宗教。我的意思一直是想说:你批评的一些法轮功的东西并不是法轮功所独有的。这就涉及到幻觉、天国世界等问题。但这些问题的主轴只能是宗教观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在下不介意继续与先生讨论,但如被认为与此论坛的主题不相合,也愿意停止讨论,或换个地方与您切磋。最后一次在这个话题中重申一些我个人批评法轮功这种宗教的核心论点:它宣扬李洪志的神性至高无上不可怀疑,是很危险的;它垄断理念,是很不妥当的;它对教众实施煮青蛙政策,也是很不妥当的。
2.关于“幻觉”和“天国世界”,都不是我怎么认为的问题,而是真正的宗教信徒怎么认为的问题。当然没有哪个宗教说自己把幻觉当成立论的基础,我的意思是说他们立论的基础在我们看来是幻觉,就是可以用神经医学或生理心理学来解释的幻觉。“天国世界”也是如此。您问佐证,我想任何一本传教书都是。当然,证明的不是天国世界是物质的,而是真正的信徒不会认为天国世界是纯粹精神的。
3.我认真考虑了一下我的用词,特别是您提到的“罪状”这个词,考虑的结果是:我认为我没有用错。因为我说的是你批评法轮功的罪状,我相信把这个词用在法轮功身上应该丝毫没有违背您的原意。我的原话是:“不应该把那些与其他宗教一样的东西也当成它的罪状来说”。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批评信徒把我们认为是幻觉的东西当成真实,或者批评信徒认为天国世界是实有,那你客观上就是批评了其他一些宗教,这并不是我的“个人认识”而已那么简单。
4.您的推荐使我看到了两篇包含很多史料的文章,其中的一篇里还有很精彩的论说,我是很感谢的;但其中提到的原始文献我眼下还没条件去读,这未免辜负您的好意,但我的感谢当然并不会因此而打折扣,而且将来有条件时一定认真阅读——您猜得出来,这是我感兴趣的知识。至于我的用意,您当然有怀疑的权利,但要我自己如实说,就是看到您的文章有不妥当的地方,管闲事提出来与您讨论而已。
154#
匿名  发表于 2006-10-7 22:58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们都需要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来与邪教斗争,为了别人也为了自己.
在此,向天鉴的先行者致敬!
155#
发表于 2006-10-7 23:01 | 只看该作者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们都需要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来与邪教斗争,为了别人也为了自己.
在此,向天鉴的先行者致敬!
:zc:yy
156#
 楼主| 发表于 2006-10-8 07: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3 五讲三嘘 的帖子

谢谢回帖!

我作个说明:我从未说过、也从不认为我写出的东西不存在任何问题,欢迎各位有识之士提出批评。但是,这些批评能否成立或者就是正确,我们可以共同进行考量。起码到目前为止,您的观点还没能让我认可。对不起,我说的可能太直率了!

假如您确实有兴趣,我可以提供一些书目给您。但是非常遗憾,有些书目网上可能没有,您自己想法进图书馆查阅吧!《解读神秘》(科学出版社)、《当代无神论教程》(中国青年出版社)、《论邪教》(广西人民出版社)、《邪教与邪教徒(译名可能有差异)》(美.辛格女士)、《中国民间秘密教门(会)》(1991年,出版社我记不清了)。可能今年底或明年初还会有《神秘现象之迷》问世,届时请您关注。欢迎赐教和光临。
157#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5 18:17

百姓看法1

222
没回过,上来溜达溜达,是否能回复不知道,休要浪费感情#14
158#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5 19:18

回复 #157 的帖子

哎呀,您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啊!能把意思说明白一些吗?
159#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5 19:47

百姓看法2

嘿嘿,居然看到自己写的东东了,偶好开心.就说上2句.
小民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非党非官非喉舌,做点小本生意墨水不多一介草民.近日小可的传真常收到大轱辘法经销代理的惠顾,倍感荣幸,诚惶诚恐,以至万分烦恼,捶胸顿足.怎讲呢?传真上让俺全球退党,俺顿时觉得天下为己任的压力,苦于白活了这些年,只入过少先队,也早他娘的不让干了,退党无门啊.又怕耽误了大轱辘总部的大买卖,想回个传真书面解释下,也不给留下电话号码,叫俺惶恐直至啊.至于何来的苦恼?诸位看官,他大轱辘法也太他娘的不讲商德了,买卖不成情谊在,他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地给俺发传真,一次就发好几张,俺那传真纸是花人民币买来的啊,满满的字俺又看不懂几句,用也没法用了,擦腚还嫌硬了.你行大就欺人,不让人活了啊,俺那银子吆55555~~~~~
再说了,你要练那劳什子的鸟功,你就悄木声的练,你张火那么大动静干什么?你愿意飞天,俺拦不住,俺就乐意在地表爬,萝卜青菜嘛--你干嘛要咒俺不飞就要一层一层的还去地下呀.俺就是不服.
咱国家自古以来也不是教旨国家,你想当爹也得问问大家伙乐意不乐意.政府腐不腐败,对贵教(就算你是正教)迫不迫害咱先不聊,俺就想先问问你到底想做啥?你要想解救劳苦大众,你就去从政;你要赚钱捞银子,你就要交税(要不俺眼红);两样都想来,你就去腐败;啥都不想干,你才去练功.总要选一样的啊.
现在贵教是样样都插一脚,美死你,小样.不用说在中国,在全球都要拔了你,那真叫"全球退党"了.
不好意思,饿了,回家吃饭.最后一句了?好,就最后一句:你NND,赔俺的传真纸钱!5555~~
160#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6 10: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9 的帖子

很打趣!虽然有些文字稍微粗糟了些,但是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161#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6 11:15
回复#159的帖子

别忘了还要收传真机的机子折旧费啊........!
162#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6 12:32 | 只看该作者
哎呀,您不是乖啊!:L 您是功力不浅啊!:Q 瞧见没有:您放一个"p"就开了一个天窗了!!!: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12-16 12:36 编辑 ]
163#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6 17:52 | 只看该作者

解释一下

报告斑竹:原来#162的游客发的帖子里只有<p>一个符号,其余均无!我跟了一帖(就是现在的#162帖子),想进行公开观瞻的.结果您一删除,我这帖也就多余了,不然不知道的人就会有云里雾里的感觉了.都删去吧.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12-16 17:56 编辑 ]
164#
发表于 2006-12-16 21:29 | 只看该作者
您这么说明一下大家不就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嘛,还是留着吧,也算是人家又一次癫痫发作来捣乱的见证吧。
165#
匿名  发表于 2006-12-29 17:40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12-29 17:06 发表


真的不是精神疾病,确实是间歇性癫痫啊!您除了会这玩意儿,还会啥?还懂啥啊?!
166#
匿名  发表于 2006-12-29 17:45

回复 #165 的帖子

水平见长了嘛!直接引用你的"MN"你还不现身了!这是你师父教你的吗?或者这就是他的"法身"?!
167#
匿名  发表于 2007-1-5 18:07
真希望有一天在天安门广场,摆放一透明房子将李大师恭请于其中,全球二十四小时转播,看他到底有何功可修?有啥轮能转?让大家看清他的嘴脸!给他个表演机会!看他怎们神的!
168#
匿名  发表于 2007-1-5 18:51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1-5 18:07 发表
真希望有一天在天安门广场,摆放一透明房子将李大师恭请于其中,全球二十四小时转播,看他到底有何功可修?有啥轮能转?让大家看清他的嘴脸!给他个表演机会!看他怎们神的!


哎呀,透明屋子好建,问题是人家"主佛大神"不敢进去啊!你借他三个胆子他也不敢啊!
169#
匿名  发表于 2007-1-5 21:31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1-5 18:07 发表
真希望有一天在天安门广场,摆放一透明房子将李大师恭请于其中,全球二十四小时转播,看他到底有何功可修?有啥轮能转?让大家看清他的嘴脸!给他个表演机会!看他怎们神的!


李大师一声吼,穿过透明房,离开垃圾站,到火星上去取暖啦.
170#
匿名  发表于 2007-1-6 16:43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1-5 21:31 发表


李大师一声吼,穿过透明房,离开垃圾站,到火星上去取暖啦.


李大师能吼啥啊?最多吼一句:俺本来就不是人,俺本来就不是东西嘛!
171#
匿名  发表于 2007-1-19 16:03

我只见

我只见 GCD害人
没见过  李洪志害人
172#
匿名  发表于 2007-1-19 16:07

P

放 嘟噜  屁
放 嘟噜  屁
放 嘟噜  屁
放 嘟噜  屁
放 嘟噜  屁
放 嘟噜  屁
173#
匿名  发表于 2007-1-19 16:32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1-19 16:03 发表
我只见 GCD害人
没见过  李洪志害人


你见过希特勒害人吗?:'(
174#
匿名  发表于 2007-1-19 16:36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1-19 16:07 发表
放 嘟噜  屁
放 嘟噜  屁
放 嘟噜  屁
放 嘟噜  屁
放 嘟噜  屁
放 嘟噜  屁


你真不简单啊,连" 嘟噜  屁"都会放了,而且还放了一串!这应该是FLG的连环"p"吧?
175#
发表于 2007-1-19 18: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4-3 00:51 发表
你们不懂法,共党是红色恶龙。


这位仁兄是哪个精神病医院出来的?我怎么没有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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