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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唐老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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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论《九评共产党》是否在评价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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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1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0 真净 的帖子

不好意思,才见着您的帖子,见谅。

应该说你们辛苦了才是,如是、沧海等兄弟姐妹天天端守论坛,还要帮鸭子看家,着实是辛苦了。在此略表谢意!谢谢嗷。。。。。。
102#
匿名  发表于 2006-11-2 14:11

九平都是胡说

九平都是胡说,仔细想想就知道九平都是骗人的 。
103#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14: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2 的帖子

应该说总体上是胡说,但并非完完全全都是胡说。有的东西它没有骗人,但是,“真”货只占其中极少的一部分。看问题既要看整体,也要看局部。整体上是错的,但在个别局部上呢,不一定都错。
104#
匿名  发表于 2006-11-4 20:23
唐兄可以一分为二的对待共产党,为什么不一分为二的看待法轮功呢?为什么不说说法轮功好的一面呢???
     另外我觉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自由的,如果信仰法轮功犯法吗?
105#
匿名  发表于 2006-11-4 21:00
回复#104的帖子

你不会不知道法轮功早已被取缔了吧?公民的信仰也不是无限的自由,一切要以法律为准绳.
106#
 楼主| 发表于 2006-11-5 16: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4 的帖子

顺告:#105楼不是鸭子发的帖子。

我不知道您是否看全了我写的东西,假如你看了,我想你自己就可以有个结论了。FLG中是否有正面的东西存在,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正面的东西再多,能否就能证明这个理论就是正确的、成立的?不一定!这个问题希望您能弄清。

其次,您说“我觉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自由的,如果信仰法轮功犯法吗? ”我不知道您是真不知道还是故意所为,您自己去查查大陆的现行《宪法》吧,那上面应该是“有宗教信仰自由”,不是笼统的“信仰自由”。那么FLG是宗教吗?不是,充其量就是一个气功,您不会再建议大陆再把《宪法》改成“气功信仰自由”吧?

气功有有益的,也有有害的,有害的气功自然要限制或取缔,因为它们会给社会、公民带来危害。
107#
发表于 2006-11-5 22:34 | 只看该作者

历史会告诉我们的

历史会告诉我们,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好文,顶。
108#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0 11:42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11-4 21:00 发表
回复#104的帖子

你不会不知道法轮功早已被取缔了吧?公民的信仰也不是无限的自由,一切要以法律为准绳.

      信仰是个很复杂的东西,中国那么多人不可能只信仰一种宗教也不可能只信仰一种主义,信仰自由包括你信仰共产主义也包括你信仰资本主义,信神也可以不信神.
     法轮功作为一种宗教理论上有许多让中国人觉得荒唐的东西(中国有90%以上是无神论者),如果在信神的国家法轮功的教义就不让人觉得荒唐(比如美国日本)!!所以应该保障中国少数人信仰法轮功的自由!至于违法这就好说了,法轮功被取缔是因为政治原因,这我就不多说了!
109#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0 12:29

回复 #108 的帖子

说你懂法嘛,还欠缺许多!你真的不知道法轮功1996年后就未登记注册吗?也就是说,从那时起,他们FLG组织的一切活动,都是非法的!
110#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0 20:59
回复#108的帖子

法轮功邪教的本质是什么,法轮功被取缔的原因是什么,在这个论坛上已有许多很好的论述.

法律是要遵守的,不是应该这样或应该那样自由发挥的.
111#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1 10:52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11-10 20:59 发表
回复#108的帖子

法轮功邪教的本质是什么,法轮功被取缔的原因是什么,在这个论坛上已有许多很好的论述.

法律是要遵守的,不是应该这样或应该那样自由发挥的.

     退一万步讲,法轮功即使是邪教也是无神论者的看法,我说的是保障少数信仰神的群众的信仰自由.
     法律如果不自由发挥也就是不起作用,那我们国家还是不是法治国家?
112#
发表于 2006-11-11 10: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11-11 10:52 发表

     退一万步讲,法轮功即使是邪教也是无神论者的看法,我说的是保障少数信仰神的群众的信仰自由.
     法律如果不自由发挥也就是不起作用,那我们国家还是不是法治国家?



退一万步讲,法轮功即使是邪教也是无神论者的看法?!
难道五大宗教反对邪教“法轮功”您不知道?
113#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1 13:46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11-11 10:52 发表

     退一万步讲,法轮功即使是邪教也是无神论者的看法,我说的是保障少数信仰神的群众的信仰自由.
     法律如果不自由发挥也就是不起作用,那我们国家还是不是法治国家?


您不想混淆概念吧?大陆取缔FLG,能等于大陆取缔有神论吗?中共取缔FLG邪教,能等于中共取缔有神论邪教吗?正常正当的宗教信仰,宪法予以保护,不正常不正当的呢?自然要限制或取缔!

切记:FLG是邪教,不代表有神论都是邪教。中共是倡导无神论,但是,不代表中共要消灭有神论!同样,无神论者也不会认为所有有神论都是邪教!
114#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1 21:31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11-11 10:52 发表

     退一万步讲,法轮功即使是邪教也是无神论者的看法,我说的是保障少数信仰神的群众的信仰自由.
     法律如果不自由发挥也就是不起作用,那我们国家还是不是法治国家?


你根据什么说法轮功是邪教只是无神论者的看法?!你是真不知道?那你可要好好补上这一课啊.

中国的法律保护的是宪法所允许的宗教信仰自由,李主佛这个"神"就享受不到法律的保护,道理很简单,法轮功已被取缔.

你认为法律可以自由发挥,很好啊,很有见解,请到法律界的网站与法律界的朋友探讨,听听他们的意见.
115#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2 20: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4 的帖子

法律保护的是人,没说要保护“神”。是“神”一族的不需要人类法律的保护,因为,假设“神”在,他们自己能保护自己,而不需要人来保护他们。

但是,不管怎么说,你在人中生存,不管你是人或者自称为“神”(或是未来的“神”),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约。除非你有能力和本事废除人间的法律。
116#
发表于 2006-11-13 11:48 | 只看该作者

好文啊

真是好文章啊,建议大家都看看,再翻译成多种文字。
117#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3 14:19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6-11-12 20:07 发表
法律保护的是人,没说要保护“神”。是“神”一族的不需要人类法律的保护,因为,假设“神”在,他们自己能保护自己,而不需要人来保护他们。

但是,不管怎么说,你在人中生存,不管你是人或者自称为“神”(或是未来的“神”),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约。除非你有能力和本事废除人间的法律。

     你说的我也同意,如果法律能证明李大师是骗子的话,我同意把他送进监狱,但是事情不是这样.成千上万的信仰法轮功的学员被关进监狱,被强制洗脑,这是违法的,是干涉公民信仰自由.
      而且直到现在我也没听说有人起诉李大师,是证据不足呢,还是别的原因?
118#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3 14:24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11-11 13:46 发表


您不想混淆概念吧?大陆取缔FLG,能等于大陆取缔有神论吗?中共取缔FLG邪教,能等于中共取缔有神论邪教吗?正常正当的宗教信仰,宪法予以保护,不正常不正当的呢?自然要限制或取缔!

切记:FLG是邪教,不代表有神论都是邪教。中共是倡导无神论,但是,不代表中共要消灭有神论!同样,无神论者也不会认为所有有神论都是邪教!

     你推理的逻辑没错,但是你看问题的角度错了!!!中共当然不会镇压有神论,那是因为别的有神论宗教根本不会对中共构成威胁!!
     中共镇压法轮功并不是因为它信神,甚至也不是因为它是邪教,而是因为Sample Text政治原因原因如果你有兴趣去别的网站查.
119#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3 14:45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11-13 14:24 发表

     你推理的逻辑没错,但是你看问题的角度错了!!!中共当然不会镇压有神论,那是因为别的有神论宗教根本不会对中共构成威胁!!
     中共镇压法轮功并不是因为它信神,甚至也不是因为它是邪教,而是因为Sample Text政治原因原因如果你有兴趣去别的网站查.


请问:FLG1996年被中国气功研究会开除后,他们没经过任何登记注册,就自行成立了“法轮大法研究会”,还私刻了印章(这条已经触犯了刑法),这是政治问题还是法律问题?
120#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3 17:45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11-13 14:19 发表

     你说的我也同意,如果法律能证明李大师是骗子的话,我同意把他送进监狱,但是事情不是这样.成千上万的信仰法轮功的学员被关进监狱,被强制洗脑,这是违法的,是干涉公民信仰自由.
      而且直到现在我也没听说有人起诉李大师,是证据不足呢,还是别的原因?


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的说法,有的法轮功人员被判入狱是违法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还是可以不经公检法就入监狱?

你所说的"违法"是违了哪部法?!
121#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3 18:04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11-13 14:24 发表

     你推理的逻辑没错,但是你看问题的角度错了!!!中共当然不会镇压有神论,那是因为别的有神论宗教根本不会对中共构成威胁!!
     中共镇压法轮功并不是因为它信神,甚至也不是因为它是邪教,而是因为Sample Text政治原因原因如果你有兴趣去别的网站查.


法轮功被取缔的原因,是要以事实为依据.

其他网站有人说了什么也不奇怪啊,你不是在这里也讲"政治原因"吗?
122#
发表于 2006-11-13 19:38 | 只看该作者
复117

《你说的我也同意,如果法律能证明李大师是骗子的话,我同意把他送进监狱,但是事情不是这样.成千上万的信仰法轮功的学员被关进监狱,被强制洗脑,这是违法的,是干涉公民信仰自由.
      而且直到现在我也没听说有人起诉李大师,是证据不足呢,还是别的原因? 》

俺把当时政府给李大师发的请柬复上来供你欣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缉令(1999年07月30日)公缉【1999】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李洪志组织和利用“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宣扬迷信邪说,蒙骗他人,致人死亡,并未经依法申请和许可,组织、策划集会、示威,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活动,涉嫌犯扰乱公共秩序罪,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予以通缉  李洪志,男,原名李来,汉族,初中文化,一九五二年七月七日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原家庭住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静安街十二号。现移居美国。居民身份证号码220104520707361,中国护照号码140522510,回美证号码C001106787,身高约一点七八米,八字眉、单眼皮,体态稍胖,讲普通话,带东北口音。  请各地公安机关和各边防检查站接此通缉令后,立即部署查缉工作。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123#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4 08: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11-13 14:19 发表

     你说的我也同意,如果法律能证明李大师是骗子的话,我同意把他送进监狱,但是事情不是这样.成千上万的信仰法轮功的学员被关进监狱,被强制洗脑,这是违法的,是干涉公民信仰自由.
      而且直到现在我也没听说有人起诉李大师,是证据不足呢,还是别的原因?


我觉得您真想谈法律就应该认真地把法律搞清楚(鸭子可能言重了,见谅)。

第一、大陆法律不认可“思想犯罪”的。也就是说,你想什么,而无任何行为,法律不会干涉你。法律只对自然人(还对自然人的主体有限定)所实施的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罚。你在家看看书,就把你送进监狱,这种说法难以成立,要么就是玩笑。

第二、大陆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不是“信仰自由”。

第三、要知道,人的思想也会决定、支配人的行为。

第四、FLG从1996年起就是非法组织了,也就是从1996年起,他们就已经触犯了《宪法》、《刑法》、《治安处罚法》、《社团登记条例》、《新闻出版管理条例》等诸多法律法规。

第五、大陆发出的对李先生的通缉令,宝善寺袁的帖子中已经有了,您再看看吧。
124#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4 11:44
李大师宣扬迷信学说太不应该了,他在无神论国家宣扬迷信结果是广大无神群众群起攻之.至于游行示威吗,也算是犯罪吧.我在台湾看到施明德"天下围攻"台湾总统府,结果施明德也被法办了,台湾都不让游行示威别说大陆了,各位无神论专家觉得对吧!!
125#
匿名  发表于 2006-11-14 13:51

回复 #124 的帖子

您的说法不够客观:

一、FLG在大陆同时也受到有神论者的批判;

二、FLG在境外即受到有神论者、也受到无神论者的批判;

三、施明德的"天下围攻"起初是经过台湾有关部门批准的,他没有违法;但是在"天下围攻"期间,施明德搞的一些活动(包括线路等)是未经过批准的,因此,自然要追究他的责任。

四、游行不是不给,而是事先要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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