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佛经的名字是怎么来的?——只有佛讲的法才是经吗?——依法不依人——如何衡量佛经真伪?——三十二相与如来法身——时空的虚幻与心念的生灭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
  〖这时,须菩提问佛陀:“世尊!我们应该如何命名这部经以方便奉行并护持呢?”佛陀回答须菩提:“这部经叫做金刚般若波罗蜜,你应当用这个经名来奉行并护持它。为什么呢?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实际上并不是实有一个般若波罗蜜,但又不能起断灭见说根本没有,所以起个假名叫般若波罗蜜。”〗
  为了毁人正信,李洪志常常编造种种邪说来破坏佛法,比如,“释迦牟尼并没有说自己传过楞严经、金刚经、心经的。释迦牟尼在世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讲过我传过什么什么经书,也没起过名。释迦牟尼讲过法,是后人整理出来的这个经书,把它起出名字来,叫什么经什么经。”(《法解》)
  事实上并非如此,很多佛经都是佛陀直接命名的,比如,“如是广说乃至纯大苦聚灭。比丘!是名第一义空法经。”“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法镜经。谛听,善思,当为汝说。何等为法镜经?谓圣弟子于佛不坏净,于法,僧不坏净,圣戒成就,是名法镜经。’”(《阿含经》)
  也有一些佛经是在被问起“当何名此经”时,佛陀才告诉应该叫什么经的,比如,这部《金刚经》就是一例。另外,还有被简称为《楞严经》或《首楞严经》也是这种情况,“尔时文殊师利法王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当何名是经?我及众生云何奉持?佛告文殊师利。是经名大佛顶悉怛多般怛罗无上宝印,十方如来清净海眼。亦名救护亲因,度脱阿难,及此会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遍知海。亦名如来密因修证了义。亦名大方广妙莲华王十方佛母陀罗尼咒。亦名灌顶章句,诸菩萨万行首楞严。汝当奉持。”(《楞严经》)可见,《楞严经》是有上述种种名字的,如果仅仅是后人为了整理经书而起经名,何必在经文中“编出”这么多复杂的名字呢?其实,《楞严经》这个经名也不是随便叫的,该经所讲的同样是第一义空的涅槃境界,即于一切法无住无著、坚固不坏的真心,“又无住者名首楞严三昧。首楞严三昧知一切法而无所著。以无著故名首楞严。如来具足首楞严定。”“是第一义谛。亦名第一义空。亦名首楞严三昧。”(《大般涅槃经》)
  也有一些佛经本来就不是佛说的,比如,“尊者阿难告诸比丘:‘我今当说四句法经,谛听,善思,当为汝说。”(《阿含经》)佛陀在世时,有维摩诘居士(大菩萨)通过示现病疾而引出的《维摩诘经》,佛陀涅槃后,有六祖慧能所讲的《六祖坛经》,等等。而李洪志却说:“只有佛讲的法才是经啊!”(《卷二》)这种说法凡夫当然会觉得很有道理,而实际上却是在变相地败坏佛法,严重地违背了释迦佛“依法不依人”的教导。
  所谓依法不依人,实际上就是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即不能根据说事者、讲法者或论理者是什么人来衡量对与错。孔子说过:“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论语》)简单说就是,如果道德极其败坏的人说,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也不能因他本人道德问题而论定他以上的说法就是错的。套用常人的一句话就是,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被李洪志种种邪说洗脑的“法轮功”练习者,往往缺少的就是这种“依法不依人”的精神。无论在事实上,还是在法理上,当明显觉得自己没理了的时候,他们经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依人不依法”,常常是抛开事实与法理不顾而反过来针对人,比如,“这是你说的”、“这不一定是佛说的”、“你不是修炼的”、“你是常人”之类的,言外之意,你讲的即使有理也是错的。如此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实在是太可悲了!
  在佛经中,菩萨、声闻、饿鬼、天人及其他任何众生都可以说法,只要他说出的道理符合三法印,就等于是佛所说,而不一定是佛陀亲口讲出的“原话”才是佛法。而李洪志还打着释迦佛的旗号,根据“只有佛讲的法才是经”这一邪说,继续编造更加无耻的谣言:“释迦牟尼佛说,所有经书里面,真正他的东西不到百分之十。”(《法解》)假设李洪志真能懂得“一偈之中。尽具足诸佛之教。”(《阿含经》)这样的道理,他就不会说上面那种无知之语了。因为见道之人,一偈之中即可了知诸佛全部教法,哪里会说只有百分之十的说法啊!同理,受持《金刚经》乃至四句偈,就是受持释迦佛的全部教法。实际上,李洪志所说的是完全颠倒的说法,恰恰完全符合魔王所发的恶誓:“我欲于佛法中,破安隐心,语言此非佛法,无有义趣。”(《佛藏经》)
  在《大乘方广总持经》中佛陀说:“若声闻说法,若菩萨说法,当知皆是如来威神护念力故,令诸菩萨等作如是说。文殊师利,如彼愚人,于佛现在,犹生诽谤,况我灭后,受持我法,诸法师等,而不被谤。何以故?魔眷属故。当知是人,堕于恶道。”意思是说,如果诽谤受持、演说释迦佛教法的说法者,此人必是魔子魔孙,当堕恶道。那么如何衡量一部经的真伪呢?从根本上讲,就是应该看该经是否符合缘起法、三法印、四圣谛等等,符合的就是真经!因此,如李洪志之流,不能“依法”来衡量佛经真伪(要么自以为是,要么别有用心),而是以一些无法衡量与证明之事(比如,是否佛陀“亲口”所说,是否佛陀“原话”之类),来胡乱论断与争论佛经真伪,这样的人无疑都是未见圣谛的凡夫!
  为了达到破坏佛陀教法的目的,李洪志编造了“只有佛讲的法才是经”的说法。可是,李洪志对自己写的那些混乱不堪的所谓“经文”却解释说:“这个经文一词也没有什么特殊涵义。就经书经文的本义讲,就是人经常学的文章,经常看的文章,经常的参照就叫经。”(《美国》)李洪志轻描淡写的目的,是想把他的邪说暗度陈仓地混淆为人们所恭敬的佛经经文吗?如果不是,谁能告诉我,李洪志编造双重标准的目的何在呢?!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佛陀说:“须菩提!你怎么认为,如来讲了一个实有确定的法吗?”须菩提回答说:“世尊!如来没有说实有确定的法。”佛陀又问:“须菩提!你怎么认为,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的微尘,是不是很多呢?”须菩提回答说:“很多。世尊!”佛陀说:“须菩提!所有这些微尘,如来说都不是实有不变的微尘,都是无常生灭的幻相,只是起个假名叫做微尘。如来所说的世界,也不是实有一个不变的世界,但世界又是相续之中暂存的,所以起一个假名叫做世界。”佛陀问:“须菩提!你怎么认为,可否认为见到三十二相就是见到如来真实法身呢?”须菩提回答说:“不是,世尊!不能认为见到三十二相就是见到不生不灭的如来真实法身。为什么呢?如来所说的三十二相,都是无常生灭的幻相,只是起个假名叫做三十二相。”佛陀说:“须菩提!如果有修善的男女,以恒河沙那么多的身命用来布施,如果另有一人,能在这部经中,领受记诵全部、部分或者哪怕仅仅由四句构成的一个偈语,并且为他人解说此中妙理,这个人法施所得福德,比前面那个用恒河沙数身命布施的人所得福德还要殊胜得多呢。”〗
  “三十二相”,是诸佛应化世间时色身所具有的三十二个殊胜的特征:足安平、足千辐轮、手指纤长、手足柔软、手足缦网、足跟圆满、足趺高好、腨如鹿王、手长过膝、马阴藏、身纵广、毛孔青色、身毛上靡、身金光、常光一丈、皮肤细滑、七处平满、两腋满、身如狮子、身端正、肩圆满、口四十齿、齿白齐密、四牙白净、颊车如师子、咽中津液得上味、广长舌、梵音清远、眼色绀青、睫如牛王、眉间白毫、顶成肉髻等。三十二相,又称三十二大人相,或三十二大丈夫相,比如,“欲得佛身。具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随好。圆满庄严。当学般若波罗蜜多。”(《大般若经》)
  在佛教中,无形无相的涅槃,即如如不动的本来——如来,是一切万法的本体或本性,故而又名法性或法性身,简称法身,喻为一切法的身体,因而十方三世诸佛亦皆同一法身。法身,先天地宇宙万物而存在,不生不灭,常住常存,假使宇宙坏灭,它也不坏,因而又叫金刚不坏之体。无形无相的法身如来,不是取相所能见到的,只有离相,才能见到法身如来。
  第一义空的涅槃即是法身:“第一义常身,佛不思议身,第一不变易,恒身亦复然,第一义静身,妙法身真实。”“如来常及恒,第一不变易,清净极寂静,正觉妙法身。”“已断一切烦恼结缚。四倒邪惑。皆悉灭尽。唯有坚固真法身在。”(《阿含经》)无形无相的法身,超越于大小和多少等诸相,而李洪志却打着释迦佛的旗号,无知地吹嘘他有多少法身:“大家知道,释迦牟尼佛讲过,说阿弥陀佛有两佰万法身吧。我的法身多得不能用数字来计算,数不过来。”(《悉尼》)李洪志所编造的皆是有相幻法,比之如来清净法身,如何不自惭形秽呢!
  “身命布施”,身施与命施。身施,即在不影响生命的情况下,捐献身体的一部分,如献血、眼、骨髓、皮肤、肾脏等救济众生,“菩萨舍身施,头目血髓脑”(《阿含经》),如佛陀过去世时曾割肉喂鹰等。比如,佛陀说:“昔我未成道时。曾为菩萨。有鸽投我。我尚不惜身命。救彼鸽厄。”(《阿含经》)若全身施,如佛陀过去世时舍身饲虎,此时命亦随施,叫做命施。在《弥勒菩萨所问本愿经》中,释迦佛说:“四大海水尚可升量,我身血施不可称限。”“四大海水尚可升量,身髓布施不可称计。”“须弥山尚可称知斤两,我眼布施不可称计”等。因为身命布施与财施相比,极难施行,功德也就更加殊胜。因此,在《优婆塞戒经》中有三皈依的誓词:“若归佛已。宁舍身命终不依于自在天等(外道)。若归法已。宁舍身命终不依于外道典籍。若归僧已。宁舍身命终不依于外道邪众。”也是用无比珍贵的身命来作证的。
  无论在科学还是在佛法上,时空都是虚幻不实的。比如,“无量无数劫,能作一念顷,非长亦非短,解脱人所行。”“或以一念顷。示现无边劫。”“能于一念。现无数劫。亦不令其一念广大。菩萨摩诃萨。得不思议解脱幻智。”(《华严经》)因此,在凡夫看来非常确定的很长时间,在修行者那里可能仅仅是一念之间罢了。佛陀也正是因为难舍能舍、难施能施,才超越劫数疾得成佛的:“昔为萨埵王子时,舍所爱身投饿虎,自利利他因缘故,十一劫超生死因 。”(《心地观经》)
  正因为众生执著时空乃至一切为实有,所以,即使无量无数阿僧祇劫(注:阿僧祇劫,即一千万亿亿亿亿亿劫)执相修行,也难以成佛。而离相修行的菩萨,却可以一念顷超越无量无数的劫数,疾得成佛。比如,“拘夷城有旃陀罗。名曰欢喜。当成佛道于此世界千佛之数。世尊记别一发念顷便成佛道。”(《大般涅槃经》)“菩萨摩诃萨。弹指之顷发菩萨心。即成佛道不经日夜。”(《菩萨璎珞经》)“虽知于诸佛,一念中成道,而示时劫刹,引导诸众生。”(《华严经》)
  抛开佛法的难舍能舍不谈,自愿无偿献血,即使对于人类来说也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善举,可是,李洪志却闪烁其词地予以反对。在有人问:“法轮大法的人献血没问题吧?”李洪志回答说:“当然我们也不主张不让你献,反正你这个血要打给别人那可太珍贵了。但是哪,这些事情好像我们法轮大法学员、弟子中都很少出现,这个事我不能说绝对了。”(《法解》)按照李洪志的逻辑,“法轮功”弟子的一切都是他“安排”的,如果说弟子中都很少出现的事,显然就是李洪志不愿意“安排”、与修炼无关或无益的事。谁还会主动去做呢?
  此前的经文是以充满恒河沙数个恒河沙数那么多三千大千世界的种种珍宝,用以布施(财施)来作比喻,而此段经文是用恒河沙数那么多的身命布施来进行福德较量,此身命施所得福德功德又远远殊胜于前述财施所得福德。即便如此,“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所得的法施福德,已经根本不是用数量所能衡量的了,远远超胜于前面种种财施与身命施所得的必有穷尽的有相福德,亦于一念之间超越无量劫数。正如佛陀所说:“菩萨摩诃萨。念般若波罗蜜。如般若波罗蜜中说行是道。一念顷超越劫数。亦如彼人一日一夜心念之数。”(《大般若经》)
  我等众生的妄想心(阿陀那识,阿赖耶识),就像无数水滴(欲念)构成的瀑流一样,无量无数的欲念、习气等种子翻腾不息、汹涌澎湃。正如《解深密经》中所说:“阿陀那识甚深细,我于凡愚不开演,一切种子如瀑流,恐彼分别执为我。”佛陀在《楞严经》中还说:“陀那微细识,习气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开演。”如李洪志之流的颠倒凡夫,正是执著这无常生灭的瀑流当做“神”、“我”、“灵”,才永劫流转生死的。

(责任编辑: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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