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伪谬2-10.因不是缘,因缘为二


  ★“此见为复因明有见因暗有见。因空有见因塞有见。阿难若因明有应不见暗。如因暗有应不见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于明暗。复次阿难此见又复缘明有见缘暗有见。缘空有见缘塞有见。阿难若缘空有应不见塞。若缘塞有应不见空。如是乃至缘明缘暗同于空塞。”(《楞严经》)

  因,即是缘;缘,即是因。伪作楞严者误以为因与缘不同,是二法,竟于因于缘分别重复论证。

  佛陀正法中,因缘本是一个词,在汉语翻译中才有因缘、因、缘等不同译法。实际上,因=缘=因缘,无三无别。
  比如,因=缘,二因=二缘:
  “受者因爱、缘爱,从爱而生,以爱为本。”(《中阿含经》)
  “复有二法。二因二缘生于欲爱。一者净妙色。二者不思惟。”(《长阿含经》)
  “有神通、得心自在之沙门、婆罗门,或有大神通大威力之天人,彼若修习地想少量、修习水想无量,则此地动、等动、等极动。阿难!此乃第二因、第二缘而出现大地震。”(《增支部》)
  十二因缘法,又名十二缘起法,亦复如是。
  比如:
  “知十二缘法极为甚深。非常人所能宣畅。如是。阿难。当念甚深。奉持此十二因缘之法。”(《增一阿含经》)

(责任编辑: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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