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伪谬4-10.摩邓伽女为淫女


  ★“如摩邓伽宿为淫女。由神咒力销其爱欲。”(《楞严经》)
  ★“彼尚淫女无心修行。神力冥资速证无学。”(《楞严经》)

  摩邓伽女属于所谓极恶卑贱的旃陀罗女,以不可触碰为特征,必须远离四大种姓别居城外,不可居于城镇之中。摩邓伽女虽是不可接触的贱民,但是,却绝非淫女。
  
  一、淫女,即妓女、娼妓、娼妇
  佛经中淫女一词,指的是卖淫女,即所谓的妓女、娼妓、娼妇。
  比如:
  “有淫女庵婆婆梨,端丽、乐见、殊妙、可欣,具足殊胜美貌,善能歌舞音曲,为爱乐众所好,一夜受五十金”。(《律》)
  “王舍城有童女名为娑罗跋提,具足端丽、乐见、殊妙、可欣而殊胜美貌。时,王舍城住人安置童女娑罗跋提为淫女。不久时,淫女娑罗跋提善能歌舞音曲,为爱乐人所好,一夜受百金。”(《律》)
  经律之中,淫女与娼妇,常常可以互换使用。
  比如:
  “或亲近于娼妇、或亲近于寡妇”。(《增支部》)
  “与淫女亲近,与寡妇亲近”。(《律》)
  再比如:
  “众多比丘尼于阿致罗筏底河之浅处与娼妇裸体沐浴。”(《律》)
  “有诸比丘尼于阿夷罗跋提河与诸淫女俱,同津裸形而浴。”(《律》)
  可见,淫女=娼妇,而摩邓伽女绝非娼妇。
  二、摩邓伽女绝非淫女
  摩邓伽女属于所谓极恶卑贱的旃陀罗女,以不可触碰为特征,必须远离四大种姓别居城外,不可居于城镇之中。摩邓伽女虽是不可接触的贱民,但是,却绝非淫女。
  佛陀制戒不可度淫女出家受戒。
  比如:
  “佛言。从今不听度淫女。若度者突吉罗。”(《律》)
  “若比丘尼度淫女波逸提。”(《律》)
  佛陀主动度化摩邓伽女出家,摩邓伽女绝非淫女。
  “时此女人(摩邓伽女)来到佛所。白世尊言。愿世尊还我沙门阿难。用作夫婿。世尊告曰。若须阿难者。于我法中为比丘尼。当与汝阿难。时此女人欢喜踊跃……大爱道即与剔发为道。授具足戒。”(《律》)
  谁若非要胡乱解释说,淫女只是有淫欲的女子而已,则其姐妹、妻女乃至生母亦为淫女,乃至全世界几乎所有女人皆为淫女,岂不荒唐。

(责任编辑: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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