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伪谬1-25.无眼根者,亦有所见


  ★“彼无眼者。非见全无。所以者何。汝试于途。询问盲人汝何所见。彼诸盲人必来答汝。我今眼前唯见黑暗。更无他瞩。以是义观。前尘自暗。见何亏损。”(《楞严经》)

  若有所见,必为眼见。缘眼与色,生眼识并俱生色想。若无眼根,必无所见。妄执有常住不亏不损的“见性”存在,则堕萨迦耶见。

  一、若有所见,必为眼见
  缘眼根与色尘,生眼识,才有称为“见”的觉受想知生起。
  比如:
  “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如眼.耳.鼻.舌.身.意法因缘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杂阿含经》)
  缘六根与六尘,生起六识,才有见、闻、嗅、尝、觉、知六种触受觉知生起。
  比如:
  “眼触见色。耳触闻声。鼻触嗅香。舌触尝味。身触觉触。意触知法。”(《中阿含经》)
  “见者以眼见,闻者以耳闻,觉者以鼻嗅、以舌味、以身触,知者以心识也。”(《律》)
  若有所见,必为眼见。若无眼根,必无眼识,亦无所见。
  二、若有色想,必有眼识
  若有所见乃至有所色想,皆为眼根与色尘为缘,生起眼识,而有色想与见觉。
  比如:
  “彼感受即想之:彼想即识知之。”(《中部》)
  “缘眼于色而眼识生。三事和合而有触。缘触而有受,以想所受者,即觉知所想者”。(《中部》)
  一切未得无想定或无色定的众生,皆不能须臾暂灭色想与眼识等前五识,即使证得色界最极四禅者,亦概莫能外,同样是有色想、有见觉、有眼识的。
  肉眼损坏的盲人,亦不能须臾暂灭种种色想,当下必有眼识与眼根存在。
  三、肉眼损坏的盲人,亦有净色眼根
  《楞严经》所说“眼体如蒲萄朵。浮根四尘”,显然指的是可见的浮根肉眼,而生起眼识见觉的真正眼根是不可见的净色根。
  比如:
  “佛告彼比丘。眼是内入处。四大所造净色。不可见有对。耳.鼻.舌.身内入处亦如是说。”(《杂阿含经》)
  盲人亦有种种色想、见觉乃至会生起所谓“幻视”,皆因其浮根肉眼虽坏,真正净色眼根并未损坏。生起天眼者,即使不用肉眼亦可见诸色,皆因真正的眼根是不可见的净色根。
  假若损坏浮根即可灭除受想,乃至损坏肉身六根即可灭尽六识而入无余涅槃,结论将何其荒唐。
  《楞严经》后文所谓“阿那律陀无目而见”亦属胡扯。
  阿那律尊者并非无目而见。天眼也是眼,天目亦是目!
  四、见闻觉知,并非常住不坏“我”
  一切见、闻、嗅、尝、觉、知等觉受,都是与六识俱生的缘生缘灭之法,既非我所,亦非常住不坏的神我。
  比如:
  “若见闻识知。所得所观。意所思念。从此世至彼世。从彼世至此世。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是神。”(《中阿含经》)
  即使是大觉佛陀,同样以眼见色,根本不存在常住不亏不损的“见性”。
  比如:
  “世尊以眼见色……耳……鼻……舌……身……世尊有此意,世尊以意识法”。(《相应部》)
  即使是大觉佛陀,若灭除色想与眼识,见觉随之而灭,同样不见不闻,绝无常住不亏的“见性”。
  比如:
  “天降豪雨,天雷鸣吼,电光闪闪,雷电震裂时,(佛陀)不见又不闻其声音”。(《长部》)
  佛陀早有精辟论断,如《楞严经》这般所言“见性实我”“见性必我”──若妄执有常住不坏“见性”,此邪见必于见、闻、觉、知等缘生法中生。
  比如:
  “复有正思惟三昧。观察我.我所。从若见.若闻.若嗅.若尝.若触.若识而生。”(《杂阿含经》)
  未得无想定、无色定或灭尽定的众生,由于其眼识既刹那生灭又相续不绝乃至不可须臾暂灭,伪大乘则因眼识见觉一直存在,而妄执眼识为常住不灭的“见性”。
  然而,无色天诸众生,净色所成之眼根已灭,眼识与色想亦灭,必见觉全无,《楞严经》所谓“见何亏损”必是妄想。
  比如:
  “眼处灭。色想则离。”(《杂阿含经》)
  “成就空无边处者,色想已灭”。(《长部》)
  彼无眼者,必见全无!

(责任编辑:金桥)

顶一下[0]

踩一下[0]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