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伪谬7-18.十二类生


  ★“三世四方。和合相涉变化众生成十二类……卵生胎生湿生化生。有色无色有想无想。若非有色若非无色。若非有想若非无想。”(《楞严经》)

  非有色、非无色、非有想、非无想等四类,纯属硬造,其实就是无色、有色、无想、有想等的重复立名。剩下八种,是三种不同分类方式,本来互含互摄,亦不可称为八类众生。上述错谬恰如说该大学有十二类生:数理化外。男女文理。非男非女。非文非理。

  一、非有色,必是无色
  非有色、非无色、非有想、非无想等四类,纯属为凑数以重复立名而硬造。
  非有色,必是无色;非无色,必是有色;非有想,必是无想;非无想,必是有想。
  此所谓四类众生,恰如说非男、非女、非文、非理,四类学生。
  二、不同分类不可统一归类
  对同一事物可依不同的方式分类,但是,不同分类方式间必互含互摄,却不可统一归为一类。
  依据受生方式分类,可以说有卵生、胎生、湿生、化生四类,一切众生皆不出此四生。
  比如:
  “有四生。四者何耶?卵生、胎生、湿生、化生也。”(《中部》)
  依据有色与否分类,可以说有有色、无色两类,一切众生皆不出此二生。
  依据有想与否分类,可以说有有想、无想两类,一切众生皆不出此二生。
  不同分类方式间必互含互摄,任何众生必属于胎、卵、湿、化之一,亦必属于有色、无色之一,亦必属于有想、无想之一。比如,普通人既属于胎生,又属于有色,又属于有想,却不可说有三类人:胎生、有色、有想。
  恰如任何学生,必属于数、理、化、外四类之一,亦必属于男、女之一,亦必属于文、理之一,却绝对不可把不同分类统一归为一类,说有八种学生:数理化外男女文理。
  若说另外还有非男、非女、非文、非理四类学生,合计有十二类生,必是智商被伪经忽悠归零了。

(责任编辑: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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