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食,依正法律精神的高尚选择

 

随着南传佛教近年的广泛传播,举世公认的素食善法,正被某些南传教徒对于鱼肉的执着而破坏着,乞食鱼肉本是为戒律所不允许的恶行,却被裹藏于“原始正宗”大旗之下,劝化俗家而大行破戒之事。由于对原始经律不熟悉,许多法友对吃素乃善法生疑,不少曾坚持吃素的法友也主动予以放弃,更有甚者竟然反过来攻击吃素者,实乃颠倒之举。本文选取了一些常见的与吃素相关的知见问题予以澄清。

 

一、吃素是持戒吗?

 

吃素,毫无疑问是清净而无过失地受持佛陀制定的禁制肉食的种种戒律。

 

1.被严重低估的三净肉戒

关于“三净肉”,最广为流传的解释是:满足“不见为自己所杀、不闻为自己所杀、不疑为自己所杀”三个条件,是佛陀允许出家人食用的肉。但是根据律藏的记载,“三净肉”的内涵远比不见杀、不闻杀、不疑杀要严格的多:

“为比丘杀者,一切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尽不得食。如是乃至为优婆夷杀,一切比丘不得食,乃至优婆夷亦不得食。”(《摩诃僧祇律》)

由此可知:(1)三净肉之戒是七众之戒,即它是针对所有出家众和在家众制定的戒律;(2)不见、不闻、不疑的主体绝非仅仅受施者一人,而是七众之任一,即七众之中任何一位若见、若闻、若疑,其余人皆不能食。

 

2.佛陀陆续制定了许多禁肉类戒条

佛陀在许可食用“三净肉”之后,又陆续制定一系列戒律,不允许食人肉、象肉、马肉、狗肉、蛇肉、狮肉、虎肉、豹肉、熊肉、鬣狗等数种肉,这些戒律被记录于南北传多部经律之中:

“诸比丘!不得食人肉,食者堕偷兰遮。诸比丘!不观察不得食肉,食者堕恶作。”

“诸比丘!不得食象肉,食者堕恶作。”

“诸比丘!不得食马肉,食者堕恶作。”

“诸比丘!不得食狗肉,食者堕恶作。”

“诸比丘!不得食蛇肉,食者堕恶作。”

“诸比丘!不得食狮子肉,食者堕恶作。”

“诸比丘!不得食虎、豹、熊乃至鬣狗肉,食者堕恶作。”(《南传律藏》)

“有五种肉不应食。象肉马肉人肉狗肉毒虫兽肉。是为五。复有五。师子肉虎肉豹肉熊肉罴肉。是为五。”(《四分律》)

“汝愚痴人。云何不问而食人肉。从今食肉不问犯突吉罗。若食人肉偷罗遮。”

“比丘。从今食象肉突吉罗。马肉亦如是。”

“诸比丘食师子肉虎肉豹肉熊肉。……从今食此四种肉突吉罗。”

“从今食狗肉突吉罗。”

“从今食蛇肉突吉罗。”(《五分律》)

……

以下列举南北阿含经及六部律藏中所记录的禁食肉种进行对照:

经、律藏

禁食肉种

四部阿含

人肉

象肉

马肉

 

 

猪肉

 

 

五部尼柯耶

《南传律藏》

狗肉

蛇肉

狮肉

虎肉

豹肉

熊肉

鬣狗肉

 

《四分律》

罴肉

祭祀处之肉

《五分律》

 

《摩诃僧祇律》

猴肉

猪肉

乌肉

鹫肉

一切众生

《十诵律》

骡肉

豹肉

一切死尸鸟肉

祭祀处之肉

《根本有部律》

龙肉

鸱鴞

诸鸟兽食死尸者

诸乌鹚白鹤雕鹫之类

 

诸部经律都有记录明确禁食的肉种,虽稍有差异,但整体逻辑一致,可以相互印证。首先,通过戒律的制定过程可以了解到,佛陀禁止比丘们食用某些生类,乃因为它们的特征与禁食肉种相似,按此逻辑,佛陀禁止食用的生类并非仅仅10种,而是与之相似的10大类,从而可衍生至百千种:

“猕猴之貌有类人形。是故苾刍亦不应食。”(《根本有部律》)

“佛言。猕猴似人肉。与人肉何异。若噉得突吉罗罪。”(《十诵律》)

“若诸龙。闻沙门释子噉蛇肉。心不喜。何以故。蛇龙类故。佛种种因缘诃已语诸比丘。从今不应噉蛇肉。蛇脂蛇血蛇筋。若噉得突吉罗罪。”(《十诵律》)

“佛言。云何名比丘噉豺肉。豺肉狗肉无异。从今日不得噉豺肉。若噉得突吉罗罪。”(《十诵律》)

“佛言。乌肉不得噉。若噉得突吉罗罪。诸比丘问。是复何等肉。答小乌肉鹫肉鸿肉婆娑秃枭角鸱阿罗肉等。”(《十诵律》)

 

此外,佛陀禁止僧众食用吃死尸的鸟兽:

“佛言。凡诸苾刍。不应食狗及以鸱鴞。并诸鸟兽食死尸者。咸不应食。若有食者得恶作罪。”(《根本有部律》)

“若乌鸱鵰鹫白鹭鸺鶹象马龙蛇猕猴犬貉食尸禽兽。并不应食。”(《根本萨婆多部律摄》)

 

虎类吃剩的残肉不可食:

“然其虎类食肉既饱藏举残肉。是故苾刍不食虎残。食者得越法罪。” (《根本有部律》)

 

肮脏不净之皮肉非净肉,不可食:

“佛言。皮非净者肉亦非净。乃至筋骨并皆不净。” (《根本有部律》)

“若乌鸱鵰鹫白鹭鸺鶹象马龙蛇猕猴犬貉食尸禽兽。并不应食。若皮是不净其肉筋骨。亦皆不净。”(《根本萨婆多部律摄》)

 

祭祀处之肉不可食:

“若作大祀处肉不应食。何以故。彼作如是意办具来者当与。是故不应食。若食如法治。”(《四分律》)

“以彼中祀天祠肉不净。沙门释子不应噉。何以故。是诸天祠为客作故。” (《十诵律》)

 

除了肉以外,这些生类的血、骨、筋、髓之类也是不能食用的:

“从今日后不听食龙肉、龙血、龙骨、龙筋、龙髓,一切不听食。”(《摩诃僧祇律》)

“从今不应噉狗肉。狗脂狗血狗筋狗骨。若噉得突吉罗罪。” (《十诵律》)

 

另外,中文版本的律藏中常把禁肉类戒条翻译成了“不得食用”,如:

“诸比丘!不得食狮子肉,食者堕恶作。”(《南传律藏》)

而英文版翻译成了“不得使用”,如:

Monks, lion’s flesh should not be made use of. Whoever should make use of it, there is an offence of wrong-doing.”(《The Book Of The Discipline》)

对照这句话的巴利原文:

na, bhikkhave, sīhamaṃsaṃ paribhuñjitabbaṃ. yo paribhuñjeyya, āpatti dukkaṭassāti.”(《Vinaya》)

paribhuñjitabbaṃ 的意思为:食用、使用、享用。因此准确的翻译应为:诸比丘!不得食用、使用、享受狮子肉,食用、使用、享受者堕恶作。

因此不仅仅禁吃禁用这些肉类,还不能对其生欢喜享受之心。

 

还有一点应当注意的是,即便是最原始的经律,在传承过程中亦或有遗失,因此除了对照诸部律藏学习以外,还应当将原始经律一起对照。如以上座部所传承的,保留了巴利文本的《南传律藏》与五部尼柯耶为例,《南传律藏》里面未提及禁食牛、羊、鸡、猪,但是在尼柯耶中却有记录:

“如是彼出家,具足比丘应学之生活规定,以舍杀生,以离杀生。……离受生谷类。离受生肉。离受妇女、童女。离受婢仆。离受山羊、羊。离受鸡、豚。离受象、牛、牡马、牝马。”(《中部》)

与《中部》对应的《中阿含经》中也有记录:

“彼离受象.马.牛.羊。断受象.马.牛.羊。彼于受象.马.牛.羊净除其心。彼离受鸡.猪。断受鸡.猪。彼于受鸡.猪净除其心。”(《中阿含经》)

虽然有些翻译和解说,将“受”作 “畜养”之解,但是根据这段经文的巴利文原文:

āmakadhaññapaṭiggahaṇā paṭivirato hoti, āmakamaṃsapaṭiggahaṇā paṭivirato hoti, itthikumārikapaṭiggahaṇā paṭivirato hoti, dāsidāsapaṭiggahaṇā paṭivirato hoti, ajeḷakapaṭiggahaṇā paṭivirato hoti, kukkuṭasūkarapaṭiggahaṇā paṭivirato hoti, hatthigavāssavaḷavāpaṭiggahaṇā paṭivirato hoti.”(《Majjhima》)

paṭivirato是戒除、避免的意思。由此可知以上提及的生谷、生肉、女人、奴仆、羊、鸡、猪、象、牛、马并非仅仅不能蓄养、接受,而是应当彻底戒除和避免,因此这些肉种也是禁食的。可为何同一部派传承的经中所记录的戒律,却没记录于律中呢?这是一个细思极恐的问题。

 

3.佛陀禁止僧众受用一切众生

律藏中是有记录佛陀禁止僧众受用一切众生类的:

“佛言:「一切众生不听受。」众生者,象、马、牛、水牛、驴、羊、獐鹿、猪、奴婢,如是及余一切众生不应受。”(《摩诃僧祇律》)

这条禁令也是与原始经典中的记录相应的:

“佛告聚落主。如来长夜慈愍安慰一切众生。亦常叹说安慰一切众生。”(《杂阿含经》)

“于一面坐之刀师儿聚落主,白世尊言:‘大德!世尊对一切生类,有持利益心、慈爱心而住否?’‘诚然。聚落主!如来对一切生类,有持利益心、慈爱心而住。’”(《相应部》)

 

4.佛陀禁止僧众乞食鱼肉等美食

除了禁止僧众受用肉类以外,佛陀也禁止僧众乞食肉类,此“美味食戒”被记录于南北传律藏之中:

“如是者,美味之食也,即酥、生酥、油、蜜、砂糖、鱼、肉、乳、酪也。任何比丘,若无病而为己要求如是美味之食而食者,波逸提。”(《南传律藏》)

“若比丘得好美食乳酪鱼肉。无病自为己索者。波逸提。”(《四分律》)

“若比丘不病。为己乞乳酪生酥鱼肉脯者。波夜提。”(《五分律》)

“若诸家中有如是美食。乳酪酥油鱼肉。若比丘无病为己索得食者。波逸提。”(《十诵律》)

“若比丘。不病为身乞酥油蜜石蜜乳酪鱼肉。如是乞美食食者波夜提。”(《摩诃僧祇律》)

“如世尊说上妙饮食。乳酪生酥鱼及肉。若苾刍为己诣他家乞取食者。波逸底迦。如是世尊为诸苾刍制学处已。”(《根本有部律》)

“若比丘知彼村落有好酥乳酪出鱼肉脯。若比丘无病往彼乞者。波逸提。”(《鼻奈耶》)

由此可知,鱼肉这些美食,除非是病至不吃不能安乐,否则是不允许僧众乞食的,若知道俗家有上述食品,也不可以前往取食

那么南传出家人来到自古崇尚吃素的北传汉地信众中传法,是随顺习俗受素食供养更如法呢,还是主动改变国内信众的供养观念,宣扬可以吃肉更如法?答案也自然是不言而喻了。

 

综上所述:

1.严格来说,三净肉戒当初制定时是要求出家和在家众共同遵守的,并且七众中若有任何一位见、闻、疑,对其余人来说便非净肉。

2.净肉除满足“三净”以外,还不能是经律中禁止食用的种种肉类及与其特征相似的生类、吃尸体的鸟兽类、虎类吃剩的残肉、肮脏不净之皮肉类、以及祭祀之处的肉类,因此严格来说,不净肉有百千万种,真正的净肉少之又少,并且对于这些不净肉,不仅不能食用,还不能使用和生欢喜、享受之心。

3.佛陀曾禁止僧众受用一切生类,也制戒僧众除非病至不吃不能安乐,否则禁止乞食鱼肉美食。

 

戒律是伴随着在僧众中陆续产生的有漏法而逐步制定的,并且在佛教距今两千多年的传承中,很难保证所有经律都原封不动地被保存了下来。通过研究原始经律,可以发现某些经律缺失、或被人为选择的蛛丝马迹,通过现有的记录可以肯定,佛陀是在不断制戒限制僧众吃鱼肉的:从不禁肉到只准食三净肉,再逐步增加禁食各种肉,并且佛陀不允许僧众无病乞食鱼肉。甚至根据《摩诃僧祇律》“一切众生不听受”的记载,可以理解为僧众最后一切众生不听食——因此便只能吃素。所以,吃素是无过失地在受持佛陀制定的种种禁止肉食的戒律:永远都不会因为吃错而犯戒,不会因吃肉而受到不同价值观的人的呵责,更不会遭到鬼神的讥嫌和生类的憎恨。

 

 

二、吃素是戒禁取吗?

 

吃素不仅不是戒禁取,反而是僧众应当努力践行之善法。

因为僧众中出现某有漏法,佛陀便制立学处禁止,从而导致了戒律的制定,因此戒律是僧众行为的最低行为规范,而不是最高行为标准。

比如:“「波罗夷」者,恰如由枝节落下之枯叶不能〔再〕绿,如是,比丘于一巴陀或值一巴陀之物,或一巴陀以上不与之物,以盗心取之,即非沙门、非释子,是故言「波罗夷」。”(《南传律藏》)

此戒条规定,若比丘以盗心取等于或大于价值一巴陀的物品即是犯波罗夷,这条戒律的制定是因为僧众当中出现了不与取的行为,它的立意是要禁止不与取的行为,而非许可或鼓励僧众可以盗取价值小于一巴陀的物品。

同样,佛陀种种肉食之禁的立意是限制吃肉,而不是佛陀在倡导、鼓励吃肉。若非僧众吃肉引发过失,佛陀便不会限制食肉——只准吃不见杀、不闻杀、不疑杀之三净肉;若非吃三净肉仍然引发过失,佛陀便不会在听许三净肉之后继续制戒禁止食用种种肉类,甚至不允许僧众受一切众生,以及无病乞食鱼肉等美食。

即便佛陀听许食用三净肉,诸比丘也自觉禁食种种肉,反倒那些食用此等诸肉者备受严厉诃责:

“诸人骡死弃着堑中。诸比丘食时着衣持钵。入舍婆提城乞食。见堑中有死骡。语余比丘。持去煮。我等乞食还。当共噉。诸比丘问。是何等肉。答骡肉。诸比丘种种因缘呵。云何名比丘。佛未听噉骡肉而噉。是事白佛。佛言。骡马何异。从今日不得噉骡肉。若噉得突吉罗罪。”(《十诵律》)

并且通过律藏的记录可知,诸比丘事先自觉禁食佛陀尚未制戒禁食的除了骡肉以外,还有诸如象肉、马肉、狗肉、蛇肉、豺肉、猕猴肉、各类鸟肉等等诸肉——不仅不属于戒禁取,反倒是肆无忌惮地食用此等诸肉的比丘,成为了制戒因缘!

实际上,佛陀针对食肉者制戒禁止食用种种肉乃至最低标准是“可以”吃某类三净肉,佛陀从未诃责过那些事先就自觉禁食肉者为戒禁取,佛陀也从未针对事先就自觉禁食诸肉者制戒“必须”吃三净肉。误以为持“必须”吃“三净肉”戒才是戒律清明,恰恰正是戒禁取!

时光荏苒,两千多年后的今日,竟有愚痴颠倒者,反倒诃责和诽谤自觉禁食乃至拒绝一切动物制品者是戒禁取、乱法,何其愚痴颠倒?!吃素不仅不是戒禁取,反而是在很清净地受持佛陀制定的禁止肉食的种种戒律,是僧众应当努力践行之善法!吃净肉则绝不是出家僧众应主动向俗家寄望、索求、宣传之法!

 

 

三、吃素者是提婆达多的信徒吗?

 

提婆达多曾怀着破僧的企图,请求佛陀将“尽形寿住兰若、乞食、着粪扫衣、树下住、不食鱼肉”五法,制定为全体僧众必须遵守的戒律,被佛陀拒绝后,提婆达多利用此五法蛊惑了五百新出家的比丘,行破僧之事。之后佛陀派舍利弗尊者和目犍连尊者前去调服,两位尊者说法令五百比丘证得初果,并带回了他们[1]

此事乃“破僧”戒的由来,却因后世的误解,成为了对于吃素善法的攻击。然而,佛陀不同意将此五法立为戒,是佛陀反对此五法本身吗?显然不是。

 

1.提婆达多的破僧之罪

提婆达多觊觎佛陀的“教主”之位,在请求佛陀将僧团交由自己统理被拒、谋杀佛陀未果后,利用此少欲知足,为人称叹信乐的五法,蛊惑新出家的比丘另行布萨和羯磨,分裂僧团:

“(提婆达多曰:)「……沙门瞿昙不许此五事,我等以此五事告众人。诸友!以此五事得破沙门瞿昙之僧伽、破〔法〕轮。诸友!众人因信乐朴实。」”

……

“提婆达多见具寿阿难为乞食行于王舍城,见而至具寿阿难处。至已,言具寿阿难曰:「阿难!我从今日起离开世尊、比丘众,行布萨,行僧伽之羯磨。」”

……

“时,是日行布萨。提婆达多从座而起,令取筹,曰:「诸友!我等至沙门瞿昙处,请求五事,曰:『世尊以无数之方便,赞叹少欲……食鱼肉者有罪。』沙门瞿昙不许此五事。我等持此五事而住。具寿忍此五事者请取筹!」

时,毗舍离之跋耆子有比丘五百人,新出家而不明辨事。彼等思此是法、律、师教而取筹。时,提婆达多破僧伽,率五百比丘向象头山去。”(《南传律藏》)

提婆达多以此五法另立新戒、另行布萨和羯磨,从而造破僧大罪。但若认为只要行“尽形寿住兰若、乞食、着粪扫衣、树下住、不食鱼肉”这五法就是提婆达多的信徒,无异于污蔑自古以来少欲知足的头陀行僧众,是颠倒黑白的邪见。

 

2.南北律藏皆有记录:提婆达多祈请世尊制戒的五法乃头陀行之法

“尊师!世尊以种种方便赞叹少欲知足、制欲、头陀行、乐住、灭漏、精进。世尊!此五法以种种方便成为少欲知足、制欲、头陀行、乐住、灭漏、精进之胜法也。愿世尊:诸比丘尽形寿应为住兰若者,至村落者罪。〔比丘〕尽形寿应为乞食者,受请食者罪。〔比丘〕尽形寿应为着粪扫衣者,受居士衣者罪。尽形寿应为树下住者,住屋者罪。尽形寿应不食鱼肉,食鱼肉者罪。”(《南传律藏》)

“世尊无数方便叹誉头陀少欲知足乐出离者。我等今有五法。亦是头陀胜法。尽形寿乞食。乃至不食鱼及肉可共行之。”(《四分律》)

 

3.   南北律藏皆有记录:头陀行是佛陀高度赞许、并以种种方便宣扬和劝行的行为

“佛告迦叶。若有毁呰头陀法者。则毁于我。若有称叹头陀法者。则称叹我。所以者何。头陀法者。我所长夜称誉赞叹。”(《杂阿含经》)

“时,佛世尊以种种方便,呵责彼诸比丘已,说难满、难养、多欲、不知足、聚会、懈怠,乃应训诲之事;以种种方便,说易满、易养、少欲、知足、渐损〔诸恶〕、头陀行、净信、损减〔诸障〕、精进,应赞叹之事。”(《南传律藏》)

 

4.   佛陀乃反对立此五法为戒,而非反对此五法本身

虽然佛陀高度赞许头陀行,但因其艰苦难行,不可能所有僧众都能遵行,若一次性加制五条头陀行法为戒,必然只有少数僧众能够坚持,从而不仅会导致现有僧团的分裂和脱落,还不利于接收更多的信徒出家。故而佛陀虽劝励僧众行此法,却未制戒要求全体僧众必须行此法,而是听许僧众随自己的意愿,自行选择行使戒律允许范围内之法:

“欲住兰若者应住兰若,欲住村落者应住村落,欲乞食者应乞食,欲受请食者应受请食,欲以着粪扫衣者应着粪扫衣,欲受居士衣者应受之。提婆达多!我许八个月住树下,亦〔许〕不见、不闻、不疑之三清净鱼肉。”(《南传律藏》)

此举一则维护现有僧团的稳定,令僧众无论修为好坏都能安乐修梵行;二则悲悯众生,以最低门槛要求和最大限度接纳众生入正法律

因此,倘若错误地将佛陀反对以此五法为戒,理解为佛陀反对僧众自愿行此五法,从而产生行“尽形寿住兰若、乞食、着粪扫衣、树下住、不食鱼肉”此五法者即是提婆达多的信徒、是戒禁取、甚至 “障圣道”的邪见,是对佛陀本怀的曲解和对头陀行僧众的诬蔑!

 

 

四、经律中有佛陀和圣弟子们受肉食供养的记录,既然佛陀和圣弟子们吃肉,那还有什么必要吃素呢?

 

在未制定禁肉类戒条之前,僧众们食肉于戒律是无过失,但是当戒律制定以后,就必须遵守所有戒律,不得食用禁止的食物。戒律制定有先后的顺序,而经文律文的收录却没有明确的先后顺序,因此经律中既有佛陀制戒禁食种种肉的记录,又有佛陀和圣弟子吃肉的记录,这并不矛盾,也不能说明佛陀和圣弟子们犯戒。

那为啥佛陀最初未禁止僧众接受肉食类供养,并且自己也曾受肉食供养呢?正如佛陀虽盛赞和劝励僧众行头陀行法,也没有制戒要求全体僧众必须行头陀行法,这是为了僧团的稳定和最大限度接纳众生入正法律。允许僧众接受净肉供养,是佛陀采用最柔和的方式,阻断僧众因肉食而产生有漏法。佛陀接受净肉供养则既是对信众的慈悲,也是对僧众的保护。

 

1.佛陀允许僧众接受净肉供养,是在以最柔和的方式阻断有漏法的产生

从“美味食戒”就可以了解到,佛陀是不允许僧众主动乞食鱼肉的,这足以说明佛陀对食用鱼肉的不赞成态度。此外,从佛陀陆续制定种种禁肉类戒条,也可以了解到,佛陀是在逐步禁止僧众们吃肉的——能吃的肉类越来越少。而之所以佛陀不断制定禁肉类戒条,原因很简单——吃肉导致生有漏法:

“舍利弗!于僧众中尚未发生何等有漏法时,如来不为声闻弟子制立学处,不教诫波罗提木叉。舍利弗!僧众中若生起某一类有漏法时,是时,如来当为声闻弟子,为彼等断诸有漏法、制立学处、教诫波罗提木叉。”(《南传律藏》)

所以,佛陀虽然没有一开始就制戒要求僧众们必须吃素,但是却在不断缩小可以食用的净肉范围和减少可以食鱼肉的机会,这是在以最柔和的方式,逐步令僧众戒除肉食,阻断有漏法的产生

 

2.佛陀接受净肉供养,是对于信众的慈悲和僧团的保护

因为佛陀允许僧众接受净肉供养,所以便会遇到信众以净肉供养的情况。佛陀和圣弟子们是世间无上福田,供养他们不仅能获得无法譬喻的巨大功德善报,而且有机会听闻正法,这对于供养者也是莫大的帮助和策励,故而佛陀和圣弟子们接受戒律允许范围内的供养,是以最大程度令信众欢喜和获取功德,是对信众的慈悲。

此外,这样做也是出于对僧众的保护­——倘若不如此,信众便会因为僧众们接受供养的食物有差别,而对更少欲知足的比丘们生欢喜敬信,而对不能做到完全断鱼肉的比丘生不喜和嫌责,如此必然导致部分僧众不能安乐修行,乃至僧团分裂、僧众脱落!——提婆达多破僧正是利用了人们对于少欲知足之法的喜乐。

佛陀既是僧团的指导者,也是僧团的守护者,既毫无覆藏地教授、教诫僧众少欲、知足、减损,也身体力行地保护僧众的稳定和安乐,令修为或好或坏的所有僧众都能于正法律中乐修梵行,并以入门修行所允许的最大程度接纳信众出家。此中的慈悲与智慧,岂愚痴之辈所能了知!

 

3.关于吃素的必要性

正如有些人在学习和工作的时候,抱着完成任务就好,60分万岁的心态,而另一些人则是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地精益求精,对于想在正法律中不断提升的人来说,吃素是理应追求的善法之一。

在经律中有各类比丘,他们的言行举止、行为导向各不相同,有屡屡犯戒的比丘、有抱着佛陀没明确禁止就可以去做的心态的比丘,也有严谨而无过失持戒的比丘,还有佛陀十分欢喜赞叹的头陀行等。

其实,从出家受具足戒,到证得初果成就戒不坏净,再到三果成就学戒,四果成就无学戒,是一个从努力学戒,到绝不可能故意犯戒,再到持戒越来越清净乃至最后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过程:

“尊者阿难语摩诃男。此圣弟子住于戒波罗提木叉律仪。威仪行处。受持学戒。受持学戒具足已。离欲.恶不善法。乃至第四禅具足住。……此五下分结断。于彼受生。得般涅槃阿那含。不复还生此世。彼当尔时。成就学戒.学三昧.学慧.学解脱。复于余时尽诸有漏。无漏解脱.慧解脱。自知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彼当尔时成就无学戒.无学三昧.无学慧.无学解脱。”(《杂阿含经》)

所以,若真想在正法中有所成就,是绝不能只抱着不犯戒就好的60分及格心态,而是应该不断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

在佛陀听许三净肉后,便肆无忌惮地食用三净肉的比丘们,成为了制戒因缘:

“诸比丘食象肉。众人忿怒、非难:如何诸沙门释子食象肉耶?”(《南传律藏》)

“诸比丘食马肉。众人忿怒、非难:如何诸沙门释子食马肉耶?” (《南传律藏》)

再看其它比丘,他们严谨而无过失地持戒,少欲知足,不受呵责,即便佛陀听许之物,也要排除疑惑之后才受用:

释摩诃男白世尊曰:「世尊!我欲于四个月以药请僧众自恣。」「善哉!善哉!摩诃男!即于四个月以药请僧众自恣矣!」诸比丘畏慎而不受,以此事白世尊。「诸比丘!听许受请四个月药资具自恣。」(《南传律藏》)

还有某些比丘,除清净持戒以外,还积极践行少欲知足的增上善法,虽然感到艰苦难行,却仍能从善如流,受到佛陀的喜爱:

“时,长老优波斯那之弟子比丘坐近世尊。时,世尊对其比丘曰:「比丘!汝喜粪扫衣乎?」「世尊!我不喜粪扫衣。」「比丘!汝何故是粪扫衣者?」「世尊!我和尚是粪扫衣者,故我亦是粪扫衣者。」尔时,世尊对长老优波斯那朋健陀子如是曰:「优波斯那!汝此徒众实甚可爱。」” (《南传律藏》)

另有一些比丘,精进修行,不惜身命,不搞特殊:

“世尊见具寿首楼那经行处涂血,见而告诸比丘曰:「诸比丘!此谁之经行处耶?涂血犹如屠牛场。」「具寿首楼那精进过于勤勉,经行而足伤。故彼经行处涂血,犹如屠牛场。」……时,世尊告具寿首楼那曰:「首楼那!汝乃柔软。首楼那!许汝一重履。」「我舍弃八十车量金锭与七象扈从,由家出家。有言我者:『首楼那二十亿舍弃八十车量金锭与七象扈从,由家出家,彼今竟贪一重履。』若世尊许比丘众,则我亦用;若世尊不许比丘众,我亦不用。」” (《南传律藏》)

更有一些比丘,即便年老、证得无学,依然减损而住,拒绝舒适:

“世尊作如是曰:‘迦叶!汝龄老矣,此等可弃舍之粗布粪扫衣,于汝犹重。迦叶!然则,汝可执家主之衣,食所请之食,住于我侧。’‘大德!我于长夜,住阿兰若,而赞叹住阿兰若。为乞食者,而赞叹乞食者。为着粪扫衣者,而赞叹着粪扫衣。为持三衣者,而赞叹持三衣。我少欲,而赞叹少欲。我知足而赞叹知足。我远离,而赞叹远离。我无交往而赞叹无交往。我精勤,而赞叹精勤。’”(《相应部》)

戒律是行为的最底线,而不是最高标准,在努力做到不犯戒的基础之上,尽可能地多行增上善法,才是当行之道!

前文已经说明:

其一,佛陀是不赞同和不允许僧众们对鱼肉有欲求之心的;

其二,吃净肉仍然会导致生有漏法;

其三,吃素是毫无过失地持守禁肉类戒条;

其四,吃素是少欲知足的慈悲善法。

正法难闻,闻诸善法,当以能行之最大精进而实践之:

“诸比丘!有信弟子,于师之教说已深解、已遂行者,有此如法:‘愿于身唯留皮、腱、骨、血肉干燥,仍以丈夫之刚毅、丈夫之精进、丈夫之勇猛,所应得者尚未得时,当无精进之止息。”(《中部》)

 

 

五、吃素与慈悲善法无关吗?

 

吃素乃慈悲善法——这本是不言自喻的事情,却也是一些无脑昏聩之辈怎么也不能理解的事情,也难怪了,贪嗜鱼肉之辈岂能了解素食者的慈悲之心!

 

1.邪见:市场上的鱼肉,不吃它也死了,不吃白不吃

前文已经说明,根据佛陀制定的所有戒律,佛陀所听许的净肉除了满足“三净”以外,还不能包括明确禁止食用的数十种及与所禁生类特征相似的物种、一切鸟类及与鸟类相似者、一切吃尸体的鸟兽、虎类的残食、皮肉不净的肉类、祭祀处之肉,甚至一切众生不应食,因此能食之净肉还剩几许?

此外,若只以不见杀、不闻杀、不疑杀这三条为标准,放在肉食市场,也难说清净,没有需求就没有杀害是一条再简单不过的道理,若没人购买食用,何来繁荣的肉食供应市场呢?

“时有一种姓食龙肉,诸比丘亦有食龙肉者,是故杀者众多。时有一龙女到世尊床前立住而啼,佛知而故问:「汝何故啼耶?」时龙女白佛言:「世尊!毗舍离人食龙,诸比丘亦食,以是故杀者众多。唯愿世尊勿令诸比丘食龙。」”(《摩诃僧祇律》)

或更直观一些,以国内数据为例,伴随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逐年增长,肉类的产量也在逐年增长:

(图表来源:开源证券研究所)

 

这些肉类是动物自死而来的吗?显然不是,为了满足巨大肉类需求,有无数的动物被无情地屠杀:

(图表来源:华安证券研究所)

 

因此,所谓市场上的“不见、不闻、不疑”的、反正已经死了的鱼肉,只不过这帮无脑昏聩之辈不愿去见、不愿去闻、不愿去疑罢了!否则,购买力增强、需求量增多,导致产业发展、供应量提升,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会不懂!

若持有“只要不是自己亲自杀害的有情,食用就完全摆脱了杀生因果,就可以安心食用”的邪见,那杀生与见、闻、疑又有啥关系呢?难道屠夫为了比丘而杀生,比丘就破杀生戒了吗?如此因果竟可以相代了?“净肉”的根本用意是限制食肉、限制杀生恶业,而不是鼓励去吃肉啊!

 

2.邪见:别人买回并烹饪好的鱼肉,不吃白不吃

有这种想法的人,不仅对动物没有同情心,对于自己的亲友同胞也毫无慈爱之心。

杀生者的现世报和来世报,佛陀均有许多开示:

“居士!杀生者,缘杀生而于现法生怖畏、怨仇,于来世生怖畏、怨仇,心中受苦忧。离杀生者,则如是之怖畏、怨仇止息。”(《相应部》)

“阿难!兹或有人,为杀生者、偷盗者、爱欲之邪行者、虚诳语者、离间语者、粗恶语者、杂秽语者、贪欲者、嗔恚者、邪见者。彼身坏命终后,生于无幸处、恶趣、险难处、地狱。”(《中部》)

不仅直接杀生恶报严重,教杀令杀、赞叹杀生、随喜杀生同样没有好下场: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四十法成就。如铁枪投水。身坏命终。下生恶趣泥犁中。何等为四十法。谓手自杀生。教人令杀。赞叹杀生。见人杀生心随欢喜。乃至自行邪见。教人令行。赞叹邪见。见行邪见心随欢喜。是名四十法成就。如铁枪投水。身坏命终。下生恶趣泥犁中。”(《杂阿含经》)

何以学佛者自己心安理得享受美食,而对亲友同胞们的恶业邪行置若罔闻?!佛陀岂非教诫信众应自离杀生、劝他离杀生、赞叹离杀生;自行正见、并以正见教人令行?!

“云何为真实真实法。谓自不杀生。教人不杀。乃至自行正见。复以正见教人令行。是名真实真实法。”(《杂阿含经》)

并且,佛陀曾非常细致地教导信众培育同理心:

“居士等!于此,圣弟子当如是思择:‘我欲生、不欲死,欲乐而厌苦。我欲生、不欲死,欲乐而厌苦,若有夺我命者,则于我为不可爱、不可意。他亦欲生、不欲死,欲乐而厌苦,若我夺其命者,则我为不可爱、不可意。于我为不可爱、不可意之法,于他亦为不可爱、不可意之法。于我为不可爱、不可意之法,我云何加诸于他耶?’如是思择,则自离杀生,并劝他亦离杀生,赞叹离杀生。”(《相应部》)

因此,自己不想被当成商品、圈禁、屠宰、想自由快乐地做自己想做的事,若有圈禁、屠宰、中断自己的性命、将自己的身体当食品买卖的行为发生时,自己是不会开心的,对自己不可意的事情,也不愿加诸于其它生类!

3.素食之善

(1)吃素有利于阻断杀业,保护动物

根据OECD的数据,2018年中国肉类消费量为8829.6万吨,且目前中国肉类人均消费量仅为美国的一半左右。伴随着城市化率不断增加,预计未来中国的肉类消费量将进一步增加,而这仅仅只是中国一个国家而已,可以预计,若不加以控制,由肉食所带来的巨大杀业将有何等恐怖!

佛陀曾以“盲龟浮木”的譬喻解说人身难得:

“譬如大地悉成大海。有一盲龟寿无量劫。百年一出其头。海中有浮木。止有一孔。漂流海浪。随风东西。盲龟百年一出其头。当得遇此孔不。……佛告阿难。盲龟浮木。虽复差违。或复相得。愚痴凡夫漂流五趣。暂复人身。甚难于彼。所以者何。彼诸众生不行其义.不行法.不行善.不行真实。展转杀害。强者陵弱。造无量恶故。”(《杂阿含经》)

不行义、不行法、不行善、不行真实、辗转杀害、恃强凌弱、造无量恶——这不就是当下许多人的做法吗?!

吃素不仅有利于降低肉类消费市场需求,减缓屠宰行业的发展,阻断杀生,还能防止无闻众生造杀生和虐待动物等相关恶业,既是保护众生、保护动物,同时也是为自己积累功德的善行。

 

(2)素食有利于身体健康

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将加工肉类(例如热狗,火腿,培根和香肠)添加到其第一类致癌物中;根据BeyondMeat官网,长期食用普通肉类会增加16%的癌症以及21%的心脏病患病风险……此外,畜牧行业易爆发和感染各种疾病,例如疯牛病,猪流感、口蹄疫、禽流感等,这些瘟疫也对人类造成健康风险。

而吃素不仅能够满足身体所需的所有能量摄入要求,还能有效避免肉食所带来的健康风险,现在有很多素食健身达人,正利用各类自媒体现身说法,改变人们对于素食者营养不良的刻板印象。

参看:

“现实版一拳超人 超强素食健身光头炫技”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cx41157rU

“素食健身王者”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Cs411B7j7/?spm_id_from=333.788.recommend_more_video.-1

 

(3)素食有利于减低自然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畜牧业在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的比例接近15%,超过所有汽车、卡车、飞机、火车和船舶的排放总和,是温室气体最主要的来源。下图是生产每千克蛋白质所使用和消耗的自然资源:

(图表来源:天风证券研究所)

 

但如果改从植物中直接获取蛋白,就可以跳过动物养殖过程,因而缓解温室效应,因此吃素也是一项利于环保的生活方式。

 

(4)还有许许多多素食的好处推荐观看:

“成为素食主义的101个理由”: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ds411Q7YT?from=search&seid=11223194999409360069

“你吃什么很重要”: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as411J7w3/?spm_id_from=333.788.recommend_more_video.-1

“茹素的力量”: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ph411Q7D5/?spm_id_from=333.788.recommend_more_video.0

 

4.全球的素食趋势

根据Statista、天风证券研究所的数据,从2008年到2015年,美国素食主义者的人数从700多万增长到1000多万,占比从3.2%增长到3.4%。2015年9月——2016年8月,倡导“素食”和“纯素食”概念的产品数量,比五年前各增加了25%和257%。

相较于2017年,2018年中国素食食品产业工业总产值增长了约17.3%,2019年则较2018年增长了约9.3%[2]。2019年,央视新闻网、北京新闻频道发布了一则名为“权威出版物将2019年称为素食之年”的新闻,片中讲述了2019年全球素食的发展进入了空前流行的趋势。而谷歌趋势(Google Trends)2020年的数据显示,2020年人们对纯素食主义的兴趣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

(图表来源:天风证券研究所

 

因此,无论从宗教的角度,还是从健康角度、环境角度,吃素都越来越深入人心。

 

 

六、吃三净肉不会产生过失吗?

 

许多信众认为佛陀既然允许三净肉,那么吃三净肉便必然清净无过失。果真如此吗?看看经律中如何记录的吧:

 

1.佛陀及僧团呵责:

“诸比丘种种因缘诃责。何以名比丘。佛未听噉马肉而噉。诃已以是事白佛。佛以是因缘集僧。集僧已。佛知故问。问诸比丘。汝实作是事不。答言。实作世尊。佛种种因缘诃诸比丘。何以名比丘。噉马肉。” (《十诵律》)

“诸比丘种种因缘诃。何以名比丘。佛未听噉狗肉而噉。诃已以是事白佛。佛以是因缘集僧。集僧已。佛知故问。问诸比丘。汝实作是事不。答言。实作世尊。佛种种因缘诃诸比丘。何以名比丘。噉狗肉。汝等若至贵人边。若贵人来看汝。若闻沙门释子噉狗肉。则弃舍汝去。汝如旃陀罗。”(《十诵律》)

 

2.居士讥嫌:

“时当饥馑,众人食象肉,以象肉与往乞食之诸比丘,诸比丘食象肉。众人忿怒、非难:「如何诸沙门释子食象肉耶?象乃王〔兵〕众,若王了知,应不悦彼等。」”(《南传律藏》)

“比丘使净人取肉持还。诸居士见讥呵言。此沙门释子无肉不食。过于鸱乌。云何噉此不净臭秽来入我家。无沙门行破沙门法。”(《五分律》)

“诸比丘食蛇肉。诸居士讥呵。”(《五分律》)

 

3.鬼神不喜:

“有诸比丘。食麻蜜鱼肉。往塚间求粪扫衣。鬼神不喜。”(《五分律》)

 

4.生类的憎恶与报复:

“诸比丘食狮子肉,住于林中,狮子循狮子肉香而袭诸比丘。”(《南传律藏》)

“诸比丘食师子肉虎肉豹肉熊肉。诸兽闻气遂杀比丘。”(《五分律》)

“诸比丘食狗肉。诸狗闻气随后吠之。”(《五分律》)

“时有比丘食乌肉,比丘入聚落乞食,或林中经行时,群乌逐鸣。”(《摩诃僧祇律》)

 

佛陀听许三净肉是为了限制僧众食肉,而不是鼓励食肉,若食用三净肉就清净无过失,又何来以上诸多有漏之事,佛陀也就根本没必要进一步限制肉食了。今日之学佛者,不应当盲从自称仍是“原始正宗”的传承和修法,而是要努力通读和对比阅读原始经律,对原始教义树立整体全面的认知,了解佛陀到底在说什么、赞成什么、约束什么、反对什么。除了要秉承未制立者不制立,已制立者不废除的原则,将经律原封不动的保存下去,还应当以经律的价值导向和制戒精神,来指导今时今日所面临的新现象和新问题。

 

 

七、为招待出家人而准备肉食,这样的供养有大功德吗?

 

1. 杀生供养乃非福德事

为了供养某些出家人食用净肉,许多信众不惜自行杀生,或教唆他人行杀生和伤害动物之事。而某些出家人也掩耳盗铃般地不见、不闻、不疑,享用着鱼肉美食。实际上,佛陀不仅制戒限制僧众吃肉,并且教导信众不能为了做供养而行杀生,杀生供养乃非福德事

“世尊曰:“耆婆迦!凡是别请如来或如来弟子而杀生类者,彼以五事生多非福德。即[第一]彼如是言:‘汝等去,将彼名之生物牵来。’具此初事即生多非福德。其次,将彼生物系首牵来感受苦痛、忧伤,具此第二事而生多非福德。其次,彼又言:‘汝等去,将彼生物杀害之。’具此第三事,而生多非福德。其次,该生物正遭杀害时,受苦痛、忧伤,具此第四事,生多非福德。其次,彼对如来或如来弟子具不净娆害心,具此第五事,生多非福德。”(《中部》)

2.圆满的供养

根据经律中的记录,可以发现当有人以祭祀供养之事向佛陀请教时,佛陀不仅教导应避免死伤一切生类,还要令一切众生都有好心情,并且指定的食物是酥、油、生酥、凝乳、蜜、糖类——无净肉,如此称之为圆满:

“婆罗门!于此牺牲祭,不杀牛、不杀羊、不杀鸡、猪、不杀伤种种生物、不截断祭坛柱、不刈祭式用之吉祥草,从事准备此祭祀之家仆、雇用人,此处之使用者,无受鞭吓、无受呵责、无有泣泪流于颜面者。唯以酥、油、生酥、凝乳、蜜、糖,以告此牺牲祭之圆满。”(《长部》)

“佛告婆罗门。彼王大祭祀时。不杀牛.羊及诸众生。唯用酥.乳.麻油.蜜.黑蜜.石蜜。以为祭祀。”(《长阿含经》)

“王族!如是不杀牛,不杀山羊、不杀猪、鸡,不令种种生类致死,又持执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者,如是行种种供养,即有大果、大功德,有大光辉,有大遍满。”(《长部》)

被称为在家优婆塞弟子之度量,是所有在家弟子榜样的质多居士[3],在以盛妙食供养僧团时没有供养肉类:

“于是,质多居士以胜妙之醍醐粥,亲手供养长老比丘等,以至彼等满足自谢为止。”(《相应部》)

经律中的善神在指导自己的有缘人行供养时,无肉类:

“时树神笃信于佛。曾与此二贾客旧知识。欲令彼得度。即往至贾人所语言。汝等知不。释迦文佛如来等正觉。于七日中具足诸法。于七日中未有所食。汝等可以蜜麨奉献如来。令汝等长夜得利善安隐快乐。”(《四分律》)

再看,虽然佛陀曾许可僧众受净肉,但是却是限制的:

“除肉粥、鱼粥,余一切粥,非处处食、非别众食、非满足食。” (《摩诃僧祇律》)

“除肉饼、宾荼饼,余一切饼,非别众食、非处处食、非满足食。是名饼法。” (《摩诃僧祇律》)

佛陀曾明确教导,再多再丰盛的供养,功德都不及瞬间修习慈心:

“诸比丘!清晨行百釜之施,日中行百釜之施,暮时行百釜施,不如清晨之瞬间修慈心,日中之瞬间修慈心,暮时之瞬间修慈心为有大果。”(《相应部》)

并且佛陀教导诸比丘在遭遇生类施与时,应教令放生:

“若檀越持鹦鹉、孔雀、鸡羊、獐鹿与,不听受。若言:「不受者我当杀之。」应语言:「汝自放已。」应与水食守护,勿令众生伤害。不得剪翅羽笼系,若能飞能行自活放去,莫拘制。”(《摩诃僧祇律》)

从佛陀“应与水食守护,勿令众生伤害。不得剪翅羽笼系,若能飞能行自活放去,莫拘制”的种种叮嘱,可以真实感受到佛陀对于生类的慈爱、体贴和温柔。

信众们在受到佛陀的教导后,也纷纷放弃伤杀动物的恶行,行放生而令动物们自在而活:

“尊者瞿昙!此时我欲放五百之牡牛与命,放五百之牡犊与命,放五百之牝犊与命,放五百之牡羊与命,放五百之牡山羊与命,食青草,饮冷水,冷风吹与彼等。”(《增支部》)

由此可知,不杀害、不伤害众生、不令众生产生负面情绪、爱护和保护众生并令其随天性自然而活才是佛陀和信众们的真实做法!佛陀对净肉的态度仅仅是“可以吃”,而不是“必须吃”,对净肉供养的态度也仅仅是“可以有”,而不是“必须有”,相比种种净肉的供养,佛陀更希望的是信众们培育慈心——愿一切众生无怨、无害、无恼、自在快乐!

 

 

八、享受肉类美食是应受的福报吗?

 

生而为人,生活富裕,衣食无忧,得种种享乐,这自然是福报所致,但是,如果不利用福报带来的便利勤修善业,反而沉浸于享乐之中,放逸而恶行则是自损福报,身坏命终生于不幸、恶趣、险难、地狱:

诸比丘!又,云何有补特伽罗,是明而趣闇?诸比丘!世间有一类之补特伽罗,生刹帝利大家、婆罗门大家、或长者大家、尊贵家,丰裕而多货、有大禄、有多金银、有多资产与杂具、有多财、有谷。又彼健美、见而可人、令人喜悦、成就最上姿色,得食物……灯具。彼身行恶行,……意行恶行。彼身行恶行已……,意行恶行已,身坏死后,生无幸处、恶趣、险难、地狱。诸比丘!如是者,有补特伽罗,是明而趣闇。(《增支部》)

佛陀仍是菩萨时,有一生为伽尸国王子,因恐惧当国王后造不善业,宁可装聋作哑躄足十六年以逃避王位,可见,智者为了规避恶业宁愿放弃现世的荣华享乐:

“‘自己若治国,必将更在此生于地狱受苦。’彼如此思惟,生起强烈之恐怖,……尔时于伞盖之中栖一女神──某前生曾为彼之母亲──安慰于彼云:‘提密耶汝勿怖。若汝思欲由此脱出,汝非躄而作为躄状,汝非聋而作为聋状,汝非哑而作任何亦不说之哑状。汝实行此三者,决不表示为贤者之状。’……彼依此言语得安慰,唱次之偈:汝言吾将行;神!实行尔语;母!吾思利益;神!吾望幸福。如此,彼实行三事。”(《小部》)

诸天有一次曾战败于阿修罗众,在溃逃时因担心车马践杀金翅鸟子,天帝释宁可折返为阿修罗所杀,也不愿杀害众生,可见智者不惜身命地践行慈善之道:

“时。天帝释军坏退散。极生恐怖。乘车北驰。还归天宫。须弥山下道迳丛林。林下有金翅鸟巢。多有金翅鸟子。尔时。帝释恐车马过。践杀鸟子。告御者言。可回车还。勿杀鸟子。御者白王。阿修罗军后来逐人。若回还者。为彼所困。帝释告言。宁当回还为阿修罗杀。不以军众蹈杀众生。”(《杂阿含经》)

佛弟子们依自身出家或在家的身份,行使戒律允许范围内的事情,最底限是不犯戒,除此之外还应当尽自己所能,精进修习善法,断诸不善业,努力做到令未信者生信,已信者欢喜,成世间良福田!

 

 

九、纯粹吃素是恶报所致吗?

 

无脑昏聩之徒为了攻击吃素,居然能拿出投生为食草动物乃恶报所致,所以人吃素也是恶行的荒诞逻辑,将过去世的因果业报,与当下的自主行为混为一谈。

两千多年前的印度,有着非常固化的种姓制度,而佛教比较积极进步的一点,就是不以人的出生论“英雄”,而是以人的所作所为做为衡量指标,这也是大智者佛陀洞彻宿世业报的结果。无论现世的出生遭遇如何,只要能树正见、行善法,便是在增进和提升,反之则是自遭损减:

“‘尊者迦旃延!刹帝利行杀生,行不与取、于爱欲行邪行、行妄语、行两舌、行粗恶语、行戏语、有贪欲、有嗔恚心、有邪见,其身坏命终之后,生于恶生、恶趣、堕处、地狱。我如是思之,又,此为我闻自阿罗汉者。……尊者迦旃延!首陀等离杀生,离不与取……乃至……有正见者,其身坏命终后,生于善趣、天界、我作如是思,又,我就此思乃闻自阿罗汉者。‘善哉!善哉!大王!卿作如是思,实为善。又,卿之闻自阿罗汉者,实为善。’”(《中部》)

虽然过去的业报导致今生的遭遇不同,但是每个人可以选择自己当下所作所为,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相对于生于富贵之家,有人生于清贫之家,只有吃素的经济条件——这可能是过去积累的福报不够。但是爱护生类、不贪求鱼肉等美食、满足于吃素——这是个人当下的选择。学佛者自主选择行吃素善行,岂能与投生为食草动物的恶报混为一谈!

另外,因为食草动物天性食草是恶报,所以但凡吃素就必是恶行吗?若按这个逻辑:

乞丐乞食是恶报所致,所以,比丘乞食不是善法?

穷人长期无肉食是恶报所致,所以,天人清净无肉天妙素食不是善法?

饿鬼长期无饮无食是恶报,所以,修行人依离欲而长期无饮无食的辟谷不是善法?

若再按照这个逻辑:肉食动物食肉是恶报,所以,人类食肉是恶行,素食才是善法——岂不是恰好证明素食是善行?!

 

 

.吃素曾是梁武帝的行政命令,所以出家人可以不用理会吗?

 

佛陀戒律的制定,许多都与“国王”有关,佛陀禁止食用象肉、马肉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此事会引起国王不悦:

“众人忿怒、非难:「如何诸沙门释子食象肉耶?象乃王〔兵〕众,若王了知,应不悦彼等。」彼等以此事白世尊,〔世尊曰:〕「诸比丘!不得食象肉,食者堕恶作。」”(《南传律藏》)

“众人忿怒、非难:「如何诸沙门释子食马肉耶?马乃王之〔兵〕众,若王了知,应不悦彼等。」彼等以此事白世尊,〔世尊曰:〕「诸比丘!不得食马肉,食者堕恶作。”(《南传律藏》)

不与取戒的标准判定也与王法有关:

“时,世尊言此比丘曰:「比丘!摩揭陀王斯尼耶频毗娑罗,以盗几许即逮捕,或杀、或缚、或逐乎?」「世尊!一巴陀或值一巴陀之物,或超过一巴陀之物也。」……「诸比丘!汝等当如是诵此学处──任何比丘若起盗心,不与而取者──对于如是窃盗,诸王逮捕盗人而如是说:『汝为盗人、汝为愚者、汝为痴者、汝为盗贼。』然后,或杀、或缚、或逐──比丘!如是盗取者,亦是波罗夷不共住。」”(《南传律藏》)

由此可知,佛陀在世时,国王的喜怒、请求、法律标准,都曾是影响戒律制定的因素,我们无法判断倘若佛陀与梁武帝生活在同一时代,若梁武帝请求令僧众尽形寿吃素,佛陀会如何处理。但是后世按国王的要求,行吃素善法,并不违背对佛戒未制定者不制定,已制立者不废除的原则,如:佛陀未制定戒律禁止僧众们吸毒,可当今社会法律禁止吸毒,那么僧众们可以吸毒吗?显然不可以。那么僧众们遵守社会法律不吸毒就是持不吸毒戒吗?显然也不是。

 

 

十一.“何以沙门释子劝化诸家而取食耶?”!

 

佛陀已无余涅槃两千余年,虽然有原始经律文本传承保留至今,但是僧团是否正解并传承正法,才是正法是否住世的判断依据,否则佛陀何必记说“正法唯住五百年”?难道只要家里保存了祖上传下来的武功秘籍,后代就一定是武林高手了吗?

北传佛教自古有吃素的传统,汉地无论是出家众还是在家众,均长期保持着吃素的习惯,这本是值得赞叹的现象。然而随着标榜“原始正宗”的南传佛教进入汉地传法,吃素善行被歪曲和指谪为邪行和戒禁取,吃“三净肉”被推崇至高——好像吃素反倒是犯戒似的,好像反倒必须得吃肉似的——简直是如愚如痴不善不类。

这些“原始正宗”者,到底是智商问题:自身不能正解佛法,导致把邪见灌输给信众,还是因为贪图鱼肉美食,蓄意诱导信众鱼肉供养?原因不得而知。

但是片面宣扬三净肉,却不将其它种种禁肉戒条告诉信众,不把佛陀的制戒精神告诉信众,不把戒律的价值导向告诉信众,善恶不分地改变汉地教徒吃素的习惯,恶欲纵横地改变汉地教徒的素食供养习惯——自身犯戒也就罢了,却着实令这面“原始正宗”大旗蒙羞!试问多少信众因此放弃了吃素的增上善法?!试问又有多少信众为了供养“净肉”而自行杀生、令他人杀生?!

提婆达多曾因拥其徒众,劝化诸家而取食,而受到教团内外的呵责,佛陀也因此制戒禁止别众食:

“其时,提婆达多已失名闻利养,却拥徒众,劝化诸家而取食。诸人……非难:「何以沙门释子劝化诸家而取食耶?何人不爱善调理耶?何人不喜美味之食耶?」诸比丘闻诸人之……非难。诸比丘中少欲者……非难:「何以提婆达多拥徒众,劝化诸家而取食耶?」……乃至……「提婆达多!汝实拥徒众,劝化诸家而取食耶?」「实然!世尊!」佛世尊呵责:「愚人!汝何以拥徒众,劝化诸家而取食耶?愚人!此非令未信者生信……乃至……”(《南传律藏》)

从这条戒律的制定,难道不应该学习到,劝化俗家而取食是不善的吗?!是会受到佛陀呵责的吗?!——何以沙门释子劝化诸家而取食耶?!何以沙门释子劝化改变汉地素食供养习惯而取食耶?!何以沙门释子劝化改变信众的吃素善法而取食耶?!

 

[1] 见《南传律·经分别·比丘戒·十三僧残法·10.僧残十〔第一破僧戒〕》、《南传律·犍度·小品·第七.破僧犍度·4.〔提婆达多之破僧〕》

[2] 数据来源:《2020-2025年素食食品市场发展现状及供需格局分析预测报告》

[3] “诸比丘!此质多家主,与阿罗婆伽之哈达伽家主,乃我弟子优婆塞中之度、量。”(《相应部》)

(责任编辑: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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