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伪谬2-3.见闻必不生灭


  ★“则汝今时观此恒河。与昔童时观河之见有童耄不。王言不也世尊。佛言大王汝面虽皱而此见精性未曾皱……见闻必不生灭。”(《楞严经》)

  缘六根与六尘而生六识,与六识俱生见、闻、嗅、尝、觉、知等觉受,此皆缘生缘灭之法,妄执必有不生灭的见性、闻性,已堕萨迦耶见。

  一、见闻必有生灭
  不仅能见之浮尘眼根有童耄,所见之恒河亦有刹那生灭乃至丰水与枯水的季节轮转,眼根与色尘恒河所生眼识见觉亦必有差别。
  若离色尘如无想天,或无眼根如无色天,或入无想、无色、灭尽等定,皆无眼识生起,见与闻等必随之而灭。
  未得无想定、无色定或灭尽定的众生,由于其色想与眼识既刹那生灭又相续不绝乃至不可须臾暂灭,伪大乘者则因眼识见觉一直存在,而妄执眼识为常住不灭的“见性”。
  正如佛陀所说:
  “若沙门.婆罗门计有我。一切皆于此五受阴计有我。”(《杂阿含经》)
  二、愚痴凡夫以心为常住“我”
  《楞严经》所谓“汝面虽皱而此见精性未曾皱”,正是佛陀所言以心为我的凡夫之见。
  比如:
  “此四大所造身,可见为增、灭、取、舍者。然则无闻之凡夫,生厌意、厌离而欲解脱。诸比丘!称此是心、是意或是识者,无闻之凡夫,不能生厌意,不能厌离,不能解脱。所以者何?诸比丘!无闻之凡夫,长夜着于有我所,取着于‘此是我所,此是我,此乃我之自我。’然则无闻之凡夫,不能生厌意,不能厌离,不能解脱。
  诸比丘!无闻之凡夫,以此四大所造之身为‘我’,较以心为我,是尚可。所以者何?诸比丘!此四大所造之身,可现住于一年、住于二年、住于三年、住于四年、住于五年、住于十年、住于二十年、住于三十年、住于四十年、住于五十年、住于百年、或住于更长年。诸比丘!然称此为心、意、识者,则日夜转变异生、异灭。”(《相应部》)
  愚痴众生之所以轮回不已,正是由于认妄为真,妄执见、闻、觉、知等生灭心为不生灭性,若能时时觉悟此身非我、见闻之心非我,则可解脱生死。
  三、见随眼“皱”
  ★“不动目睛。瞪以发劳。则于虚空。别见狂花。”(《楞严经》)
  《楞严经》前文刚说完身皱见不皱,现在又说身皱见亦皱,皆因不能自圆其说以至于自相矛盾。
  依于眼根而生“见”觉,肉身眼根若近视病损、老眼昏花乃至瞪以发劳,“见”即模糊不清乃至别见狂花,“见”随眼“皱”。
  见闻必有生灭的详细解说,请见前文《楞严伪谬1-19.若离前尘,真心亦有分别性》与《楞严伪谬1-25.无眼根者,亦有所见》。

(责任编辑: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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